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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劳动合同法实践教学探究

高校学生劳动合同法实践教学探究

【内容摘要】劳动合同法在大学生就业中对于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何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让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要思考的一个课题。本文尝试探索《劳动合同法》课程的法律实践教学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情景模拟教学方式,并更加注重对学生过程性学习的评价,提升学生综合应用劳动合同法的能力。

【关键词】高职院校;劳动合同法;法律实践教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法办事已成为政府、企业和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的基本准绳。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做到懂法、守法、用法。然而,对于非法学专业的高职学生来说,面对如此宏大的法律体系,在学习过程中有时还是会感到力不从心,甚至产生排斥情绪。因此,在法律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实施实践教学,营造一种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

一、法律实践教学的内涵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从法律体系、法律解释体制、司法组织和审判体制、判例及法律渊源等方面来看,与大陆法系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在中国,法官审理案件时首先想到的是寻找成文法规的一般性规定,而不是寻找先前的判例中体现的原则、规则或构成条件。判例在审判中并无独立价值,仅作为成文法条的解释说明、具体化补充。这一点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截然不同。虽然在我国判例不能单独使用,但这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法律教学过程中进行实践教学探索的重要意义。法律作为实践性极强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实践,无论是本科还是高职院校都在积极探索法律课程的实践教学模式。法律的实践教学就是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通过对法律案件的解读提高自己对法律的认知,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指导实际工作。对于非法学专业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工作岗位的心态和对《劳动合同法》知识的缺乏,设置一些不利于学生的用工条款,在工作中学生也会碰到劳动纠纷而不知如何解决的情形。因此对于学生来说,掌握一定的劳动合同法知识无论是在应聘过程中还是工作中都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不仅要求学生识记劳动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条文,更为重要的是实践运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仅局限于理论的讲解,一味强调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而是要通过案件的分析、场景模拟等实践环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其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接近真实的环境中让学生真正领会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懂得在碰到类似案件时应用相关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高职院校法律实践现状分析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是每个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利器。但在实际教学中,该课程的法律实践在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中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往往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造成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的情况,整个课程下来,学生对枯燥的法律条文根本无任何兴趣,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已,并没有掌握相关的知识,更别说以此来指导实践工作。之所以存在这个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重视程度不足。从学校层面来看,一些高校甚至没有开设该课程,在一些开课的学校中,很多也仅仅作为一门选修课程,课时数极为有限(大多数高校选修课时为30节左右),导致一些实践教学环节无法开展;从学生层面上看,大部分学生选修该课程是抱着修够学分的态度,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参与热情,而这反过来也影响教师的授课积极性,导致教学质量普遍不高。

2.教学理念有待转变。一些教师在该课程教学时,比较注重知识的完整性,采用的是一种填鸭式教学模式,课堂上的大量时间用来解释法律条文;教师对课前材料准备不足,选取案例不用心,不贴合学生的关注点,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翻转课堂”运用能力不强,对学生虽有课前任务布置,但要求不明确,学生无所适从,导致课前任务流于形式,教师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开展教学,影响到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这些因素使得学生代入感不强、参与度不高,对知识点的掌握还是仅仅停留在一些法律条文上。

3.考核方式的僵化。传统的考核大都比较注重期末试卷成绩,其所占比重较大,主要是考察学生对法律条文的记忆和简单案例分析能力,而忽视了对学生过程性的考核。当然这和传统的教学模式也是分不开的。在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模式下,学生没有更多的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即使教师有结合平时表现来最终评判学生综合成绩,但这些平时成绩往往缺乏一种客观评价标准,带有较强的主观性。

三、高职院校法律实践教学途径探索

1.“互联网+教育”模式创新。在“互联网+教育”背景下,网易公开课、中国大学MOOC(慕课)、国家精品课程在线学习平台、超星等在线学习平台集合了大量的优秀教学资源。在《劳动合同法》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学会借力网络技术,对平台上已有的材料进行梳理,结合学情,补充完善相关知识点和案例,逐步构建教师个人的教学资源库。教师提前将每一次课的学习任务布置给学生,利用后台数据,督促学生完成课前学习任务,在线辅导学生解读分析案例,并按小组指导学生撰写自己的辩论发言稿。在上述任务完成的基础上,教师以此实现“翻转课堂”教学。相对于传统课堂上教师教学生学,课下学生做作业的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教学的优势明显:一是由于学生已提前完成知识点的学习,教师不再需要过多解释法律条文,在原本课时就不足的情况下,教师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开展情景模拟教学;二是学生在提前完成任务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按自己的进度学习,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进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思考的良好习惯,而这两点恰恰是当前高职很多学生所欠缺的。

2.法律情景模拟教学。情景模拟教学法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有针对性地设计情景,并让学生扮演情景角色,模拟情景过程,让学生在高度仿真的情景中获取知识和提高能力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突出操作性、讲究趣味性、注重实效性,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接轨。教师可以通过设置模拟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纠纷协商、劳动仲裁、法庭辩论等场景,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让学生分别扮演员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律师、法官等不同的角色,对案件进行深入沟通与辩论,活跃课堂的氛围,增强学生的代入感,让学生学会从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角度理解法律知识。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注意案例的选择,选取的案例既要贴合学生的实际,更为重要的是案例的真实性,只有真实的案例才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同时也能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深入其中,从而会有更好的学习效果。同时中国的学生从小就习惯了教师讲授的传统教学模式,对于高职生来说,他们在中学时期可能比班级其他同学更不善于在课堂上表现自我,部分学生对这种角色的扮演甚至可能存在抵触心理。因此,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克服这种心理障碍,采用更能激励学生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角色演练环节中,才能有效发挥这种教学模式的优势。

3.注重学生过程性考核。传统的学生评价方式只看重学生的考试卷面成绩,忽视了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考核。而作为实践性极强的《劳动合同法》课程,要想在教学过程中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就必须要改变传统的考核方法,要对学生的参与予以充分的认可。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对学生课程的考核系统默认为期末卷面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平时成绩主要是考察学生到课率、作业完成情况、课堂发言等。这样的比例构成显然无法吸引学生的参与热情。因此,可将这个比例调整为期末成绩占30%,平时成绩占70%。在平时成绩中,到课率10%、平时作业15%、课堂互动发言情况20%、分组案例讨论表现25%,并在第一堂课时就告知学生成绩比例构成,让学生明确努力的方向。同时鼓励学生之间互评,在场景模拟教学中,由临时组长根据组员的表现,分别予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同等级的评定,进一步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一种人人争相上台发言的良好氛围。

4.丰富法律实践载体。单纯的场景模拟、辩论还不足以让学生对法律有切身的体会。因此,教师应该懂得“请进来、走出去”。“请进来”就是要引进外力,即把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律师、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法官等一线工作者引入课堂,为学生开专题讲座,以他们亲自处理的案件入手,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具体问题,从实际操作、风险规避以及纠纷解决等方面提升学生的实务操作水平;“走出去”就是要带领学生深入企业一线、律师事务所、劳动监察部门调研,旁听法庭审判,让学生亲自面对各种复杂的现实问题,从而学会将课堂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四、结语

《劳动合同法》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关系到学生在工作时的切身利益,在其运用过程中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精选案例、运用“翻转课堂”、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实践教学模式,加强学生过程性考核,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注重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才能让学生在实践中真正掌握《劳动合同法》的精髓,提升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最终实现法律实践教学的目的。

作者:江健 单位: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