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核心价值观法律基础论文

核心价值观法律基础论文

1“责任公民”培育

“基础”课的题中应有之意如前文所述,纵观“基础”课程教材的逻辑体系,“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其核心关键词,而这是现代“责任公民”必须具备的要素,理当为广大青年大学生所必备:因为从逻辑上说,“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前提应该是“责任公民”。因此,使广大青年学生成为“责任公民”是“基础”课程的应有之义。“责任公民”一词衍生于“公民”。有学者认为,“责任公民就是拥有这种责任心与责任能力的公民”。众所周知,“公民”一词源于古希腊城邦,随着时代的变迁、政治传统差异,不同的学术流派对“公民”内涵的解释各有侧重。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律辞海》将“公民”界定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现代汉语辞典》关于公民的解释是:“具有或者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这是对自然人是否具备我国“公民资格”抑或“公民身份”的认证。从对“公民”的概念分析看出,“公民”应当具备两个核心要素,即“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现代汉语辞典》将“义务”界定为“公民或法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如继续追溯“责任”的内涵,根据《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责任”包含两层含义:个人分内应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好分内的事必须承担的过失或责罚,因此“责任”和“公民”本是孪生姊妹。但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受西方古典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个人权利优先于任何社会责任感”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个人主义泛滥、消费主义盛行等消极影响。因此,“具备公民身份,并不意味着其就成为真正的公民,每个社会成员只有行使了公民责任和义务,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即本文所指的“责任公民”。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史首先是人的活动史。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人的一般责任时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你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认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数以万计的“责任公民”的积极参与,大学生承接着社会的当下与未来,因此,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水平将直接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发展。当代大学生绝大部分都表现出了良好的公民责任意识,但也有调查研究表明,部分大学生“出现了自我责任放大与社会责任弱化的趋势,表现为重物质实惠轻理想目标、重个人本位轻社会本位、重自我实现轻社会责任”的现象。“当前某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责任感缺乏,表现为:一是知行脱节,践行能力弱。二是崇尚自我,社会责任感缺乏。三是心理脆弱,自我责任感淡薄。”这既不符合“责任公民”的要求,更违背了高等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初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对此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2以“基础”课为依托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培育社会主义“责任公民”《基础》中指出:“青年一代要成长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加强修养,磨练意志、砥砺品格、陶冶情操,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这正是“责任公民”的内在要求。“责任公民”强调个体的发展与促进社会的发展相统一、社会发展带动个体发展,最终实现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良性循环与互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对公民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责任公民”的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在“基础”课的教学中融会贯通,高度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从三个“递减”的层面展示了国家的建设目标、社会的制度保证及个人的行为准则。“‘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这部分内容与《基础》教材第二章的爱国主义相关内容密切相关,主要阐述了国家建设目标的最终实现,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应肩负的责任,即从国家建设层面对责任公民提出的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这是从社会制度层面,为国家建设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证:因为国家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作为保障和支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这是从国家建设目标的对角度公民行为提出的基本要求。个人组成家庭,家庭构成社会和国家,国家、社会由每一个个人组成的,因此,国家建设目标能否实现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与每位公民的日常行为紧密相连。《基础》教材自第三章至第七章内容,就是从人生观、基本道德原则、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公共秩序和法律意识等方面展开,对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培养作了充分阐释。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这祥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看作用的力量的产物。”从前文对《基础》教材逻辑框架可以看出,“基础”课程的重点就在于培育大学生对于社会、国家责任的责任意识,将大学生培养成为“责任公民”并最终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样,“责任公民”的社会活动为国家建设目标贡献力量,同时国家保障“责任公民”的个人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当代大学生只有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成长为社会主义的现代责任公民。因此,在“基础”课程教学中,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始终,通过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和政治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责任公民”意识,这也是该课程的一条重要的脉络和主线。

作者:张传恩单位: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思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