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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与改进策略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与改进策略

一、认真反思中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一)有关部门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地位的认识尚有偏颇

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从属于思想道德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任务主要由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承担,并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偏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虽然包含法制教育内容,但主要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能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因此,这样的课程设置,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显得非常薄弱。法制教育不应该从属于思想道德教育,有必要重新、科学设置法制教育课程。

(二)师资力量薄弱,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

在我国高校,法制教育任务大都由非法律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而且不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成分比较复杂,其中有辅导员、学校和二级院系的党务工作者及其他兼课人员。因此,在总体上,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法律素养偏低,法律实践经验欠缺,甚至有的法制教育课堂流于形式、存在法律知识性错误。学生对法制教育课程不重视甚至厌倦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样的法制教育,其实效性可想而知。

(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单一

法制教育既具有政治性和道德性,又具有很强的法律专业性。其内容既有严密的法理逻辑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因此,法制教育不仅要求内容上的完整、系统,还要求方式上的多样性。法制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不仅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而且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实践能力训练,以深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促进学生对法律真学、真懂、真用。因此,在大学生法制教育方面,不仅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课程,丰富教学内容,而且还要根据学生特点完善教学方式,提高教育实效。

(四)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环境不理想

大学生大都已经成年,从法律上讲,他们大都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及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但是,大学生由于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一直在学校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他们大部分的信息来源都是学校、互联网、小范围的社会,加上他们没有工作,没有感受到社会生活的压力,普遍存在心理脆弱等情况,容易在外界影响下出现冲动行为,甚至实施犯罪。

(五)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普遍不高,缺乏对法律的信任

大学生在中小学阶段甚至在大学里大都长期处于被动学习地位,老师几乎包揽一切。由于教师讲授、教学条件、学校学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原因,法制教育联系实际生活不够,学生实践机会不足。这样,学生对法制教育感到比较枯燥,学习法律的兴趣不高,随便应付法律学习和考试。因此,学生对法律学习不深,领悟不透,难以树立对法律的信仰。不少学生因此没有增强维权意识,当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总是容忍与纵容。还有些学生以自我为中心,夸大自己的权利,加重别人的义务。综上所述,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适应法治中国建设新形势的需要,重新思考法制教育的地位、内容和方式,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

二、准确把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大学生法制教育。只有正确界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才能正确分析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对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很丰富,下面拟从法学教育、法制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三个层面进行比较分析。第一,法学教育。张文显教授在《法理学》一书中指出“法学教育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1],法学教育作为一门专业教育,它需要对受教育者进行全方位的系统训练,才能使受教育者真正掌握法律知识。在我国,法学教育一般以法律专业的学生为对象,并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可见,法学教育是以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的教育。因此,我国大学的法学院系通过对法律专业学生进行系统化、专门化的法学教育,向社会输送法律专业人才。第二,法制教育。法制教育面向全体公民,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法制教育属于公民的素质教育范畴,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就是为了提高公民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整体素质。各种普法教育的宣传活动就属于法制教育的范畴。这种法制教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任何一个生活在社会上的人都可能接触到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因其对象不同又可区分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普通民众的法制教育。第三,大学生法制教育。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大学生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公民整体的基本素质。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法制教育中的重要部分。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具体途径主要有学校的法制教育、家庭的法制教育、社会的法制教育。家庭和社会的法制教育因个人不同的生活环境而异。高校作为大学生培养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主要场所,应该发挥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法制教育不仅要求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学习,而且要求受教育者在实践中深化认识。法律理论学习与法律实践体验同样重要。然而,当前我国大学法制教育普遍存在重视理论学习、忽视实践体验的现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大部分学校把法制教育停留在课堂上,学生很少有机会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由于缺乏法律实践体验,学生所学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仅停留在课本上,缺少对现实生活案例的分析和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训练。[2]综上所述,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种系统的素质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无论是家庭的法制教育、社会的法制教育,还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对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都很重要,三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既要发挥三方面的协同作用,又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高校作为教育大学生的主要场所,对于大学生的整个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塑造有着重要影响,同样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也有着重要作用。[3]

三、深入理解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联性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一个良好社会的形成离不开道德和法律对个人的双重约束,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需要健全的调整机制。道德和法律是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节机制。大学生法制教育也离不开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道德和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道德性是法律的一般本性。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社会规范。它们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目的、内容、形式具有一些共性。许多道德规范、道德原则、道德观念和道德精神融入了法律之中。法律和道德作为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都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受到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因此,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精神上总体一致。道德是整个社会的基础,同样也可以说是法律的效力基础。道德是良法的一项重要标准。法律规定应当弘扬社会流行的道德观念,体现道德价值和道德的基本要求。法律的道德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道德的法律化,它表明法律的部分内容源于道德的转化。从历史上看上,法律的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一直伴随着道德法律化的过程。近现代的文明国家,大都将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纳入了法律之中。我们国家法律的创制和实施的过程同样也是一个弘扬道德原则、道德理想和道德精神的过程。例如,在我国,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既是公民的道德义务也是公民的法律义务。[4]道德与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具有互补性。我们知道,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整个社会的规范运行并不是只依赖法律的调整。道德对人们的行为也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包含和相辅相成的关系。法律的调整范围小于道德的调整范围,道德的“调整半径”远远超过法律的“调整半径”。法律不能调整的许多情况,可由道德加以调整。某些行为不触犯法律规范,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但该行为可能是道德所不允许的。道德能够给人们一种无形的压力。违反道德规范的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但是,道德的调整作用很有限,还需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调整。对于某些危害社会的行为,道德惩罚乏力,就要使用具有强制力的法律加以惩处,以达到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目的。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也要结合道德方面的因素。[5]

(二)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决定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辩证关系。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应当得到同等重视,形成合力,协同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1.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现状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于2002年10月2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文件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了一些规定。文件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可见,高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大德育”,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工作的认识及定位不太合理。在这样一种思维模式下,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受到重视,而法制教育受到轻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严重失衡,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和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频发。甚至有些大学生认为,大学生犯罪主要不是自身原因导致的,其主要责任也不在于大学生自身。

2.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是相互关联和内在统一的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互关联,存在着内在的统一性。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固然重要,但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仅靠思想道德教育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思想道德教育需要法制的威慑力来强化。法制教育需要思想道德教育来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大学生做人和做事的教育,宜采用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形式。[6]在举国震惊的药家鑫案件当中,药家鑫曾谈到这样的一个细节,他在第一次撞到受害者之后以为自己犯了死罪,于是为了摆脱罪行将受害者活活杀死。假如他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后面就不会酿成如此大的悲剧了。所以,只有发挥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协同作用,才能增强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两方面的实效。

四、系统思考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下,对于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需要运用系统思维方式,全面思考实践对策。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应当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提到同一高度。加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关注和投入,甚至完善相关教育课程的设置。各高校可以在现有法制教育课程的基础上,增设有关法制教育的公共选修课,形成科学、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建立并完善有关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法律制度,加强监管,促进大学生法制教育走上法制化轨道。比如,在大学生法制教育目标、内容、方式上,设立明确、统一的标准;协调好从小学到大学的法制教育衔接问题,规划好从小学到大学的整个法制教育体系。

(二)充实教师队伍,提高任课教师的法律专业水平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需要建立一支法律专业出身、对法律有深刻领悟和坚定信仰的教师队伍。在课堂上,教师可以通过讲授把法律的精神和价值传播给学生,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在课外,教师可以通过自身的行为和法律实践引导学生训练法律能力。法律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能够运用法律理论知识解答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用活生生的案例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思维习惯。不具备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的教师不可能胜任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任。[7]高校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专业素质。教师自己也要积极、主动加强法律理论知识的自学、参加各种法律培训和法律实践。高校还应当多引进法律专业素质高、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也可以聘请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兼任法制教育的教师。

(三)丰富教育方式,增强社会实践大学生法制教育需要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相结合。大学生仅仅依靠理论学习是很难学好法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应当不断丰富教学方式,加强情景教学和实践教学。比如案例讨论式教学和现实问题启发式教学,这样的教学方式既能联系实际生活,又能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在现实问题启发式教学过程中,教师提问,引导学生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和寻找问题的答案。在案例讨论式教学过程中,师生共同研讨,解答实际案例。在法制教育过程中,采用案例讨论式和现实问题启发式教学,有利于增强学生参与课堂的热情,促进学生主动思考和分析问题。在实践教学方面,可以在校内组织有关主题班会、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安排学生参加校内治安联防活动;也可以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到法院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所、到街道、集市开展法律咨询,在“三下乡”活动中组织法制教育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进行普法教育活动等等。丰富教育方式,增强社会实践,也有助于增强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提升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

(四)营造良好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环境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一个好的法制教育环境至关重要。当前,如何创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从全社会角度来说,我国必须将依法治国的方针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办事”,全党、全社会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坚决惩办腐败,完善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从高校这个小社会的角度来说,高校本身的法治管理水平和法治建设状况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影响到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各高校还应当与政府密切配合,净化学校内部和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保证良好的校园秩序,从而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起到积极的影响。另外,学生家长、家庭要与学校协调一致,共同创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当然,也要加强一些配套措施,如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较少感受到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心理往往比较脆弱,冲动好胜,甚至有些学生出现病态心理。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能为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心里素质条件,也有助于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总之,法治中国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长期任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同样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界的一项长期任务。全社会特别是高等教育界必须关注和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正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认真、深入思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为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创造良好的条件。

作者:李友谊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