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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咨询业调查分析

理财咨询业调查分析

客观看待融资中介快速发展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从企业自身发展来看

一是社会认可度不高,业务拓展受制约。就德阳辖内而言,尽管融资中介公司发展速度较快,但绝大多数公司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社会认可度不高,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业务通道还不顺畅,导致公司很多业务办理受到不同程度制约。从德阳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土地管理部门仅认可银行和担保机构申请的土地抵押权,而对民间融资中介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不予办理。这一现状使得融资中介公司与银行业机构处于不平等的市场地位,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业务的拓展。同时在动产抵押登记方面也存在困难。二是借款人抵押物缺乏,风险控制难度较大。调查发现,需要通过民间中介融资的借款人往往是由于缺乏抵押物或者抵押物存在瑕疵,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不能通过银行渠道获得贷款才转向民间借贷,这对融资中介的风险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于有“瑕疵”的抵押物,需要业务人员依靠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准确评估其实际价值,降低借款风险;对于缺乏抵(质)押物的借款人,业务人员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要求借款人寻求保证或担保。据调查公司反映,实际操作中抵押物落实难度较大,一方面这些业务往往涉及到专业评估知识、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很多借款人隐瞒实际情况,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抵(质)押物也提供给公司,加大了风险管控的难度。三是“居间地位”的度很难恰当把握。融资中介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是寻找借款人和出资人,为它们牵线搭桥,提供中介服务,从而收取居间服务费。从法律上讲,公司并没有承担债务的义务。但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为维护客户关系,保持业务的持续经营,或者迫于出资人的压力,往往间接承担了担保和最后还款人的职责。调查中有公司反映,尽管没有发生违约事件,但出现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利息,最后公司先代偿利息再向借款人收取的情况。但从公司的实际偿债能力来看,德阳大多数融资中介公司的注册资本在200万左右,而实际业务中,有的单笔借贷额就达到500万,远远超过了企业的资本金,一旦发生大额违约事件,公司根本无力承担债务,很容易引发资金链条断裂,形成金融风险。

从外部管理来看

一是准入门槛过低,不利于整个行业发展。民间融资中介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无需其它主管部门批准即可成立。由此可见,目前对融资中介公司准入基本没有限制,这一方面导致了此类公司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给整个行业发展留下了风险隐患。从实际经营项目来看,融资中介从事“准金融”服务,属于高风险行业,对公司内部管理、从业人员素质、资本规模都有着很高的要求,而对这些准入条件的弱化将会导致整个行业发展参差不齐,甚至引发金融风险。二是监管主体缺位,缺乏行业操作指引。从目前德阳对融资中介公司的管理情况来看,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在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等方面对公司进行管理,缺乏行业主管部门对业务进行实质性监管和指导,这既不符合金融稳定管理的需要,也不符合企业发展的要求。而融资中介服务蕴涵着很多风险点。如中介公司能否保证不挪用出资人的资金、风险管理人员能否对借款风险做到尽责调查、在整个服务过程中能否保证出资人的资金真正用于项目投资等问题。实际经营中缺乏相关部门对业务的监管,仅仅依靠企业自律行为,后期风险暴露可能性较大。在调查中很多公司也表示希望有相关主管部门对整个行业进行管理,企业认为这样不仅能有效提高行业的社会认知度,更重要的是它们担心部分公司不按规定开展业务,对整个行业形成不良影响。除此之外,由于缺乏行业操作指引,使得很多公司对未来发展方向把握不准,对行业前景比较担忧。

对策和建议

完善民间融资市场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建议尽快出台《民间融资法规》、《民间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民间融资的组织形式、运作模式、融资主体、中介服务、交易方式、契约要件加以明确,对利率水平、担保要求、违约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将民间融资引入合法、有序、规范发展的轨道。

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力度

可以考虑由地方金融办牵头对融资中介公司的行业准入、日常经营活动、业务的合规性等方面实施监管。组织成立同业协会,加强业务交流和沟通协调。同时要求融资中介公司向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备案,接受其在相关业务领域的管理和指导。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其业务指标的监测,建立系统科学的监测体系和行之有效的监测手段,将借贷规模、利率、期限、投向、借款偿还情况、违约情况等指标纳入金融稳定监测系统,以便及时掌握民间融资风险状况。

制定行业管理办法,指导行业规范发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设立行业准入条件。包括最低注册资本、经营管理人员从业资格,业务办理设施和场所等。对于经营管理人员应该具备5年以上经济金融管理工作经验。二是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服务范围。融资中介公司只能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绝对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揽存。三是制订行业收费标准,单笔借款最高限额、借贷利率上限等事项。对于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司服务成本,也要考虑借款人实际承受能力。融资中介在业务开展中尽量考虑借贷利率在4倍基准利率以内的业务。

优化经营环境,降低经营风险

要充分认识民间融资的合法地位,相关部门要积极制定政策方案,在房产、土地等不动产以及动产抵押登记方面给予民间融资中介公司提供政策保障。同时,融资中介公司要对借贷双方加大风险提示的力度,让出资人真正了解借款的风险,明白一旦借款无法回收,公司并不承担债务,只是协助催讨账款,这样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风险。

本文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