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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债务重组中会计运用研究

商业银行债务重组中会计运用研究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较高,绝对额居世界之首;银行不良资产形成主要是由银行内部的败德行为和外部企业的恶意逃废债行为造成的。银行不良资处置是一个系统工和,受文化背景、制度模式、市场化程度、法律体系、不良资产严重程度和可利用资源大小等因素的影响,处置措施一般有销售、重组、证券化、债转股等。

【关键词】不良次产;债务重组;资产证券化;债转股。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并非一开始就存在于我国的经济系统中,它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其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本文试就我国银行不良资一产的成因、影响、处置方法等作些探讨:

一、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过程

银行不良资产在我国有一个产生、扩大的过程,从我国银行20世纪8o年代以后不良资产数量的变件可以看出我国国有商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与发展的阶段性很明显,大致经过了以下几个不同时期;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未发期.

1983年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不关心不良资产问题,这个时期由国家统一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各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企业生产计划,企业按照生产、原材料供应以及销售计划组织产、供、销,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安排,作为财政的出纳,向企业提供资金。国有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由财政部门定额拨付,固定资产投资由政府下达包含一定资金额度的项目计划,企业只有在资金需求超出定额时才向银行申请货款。这一时期尽管只有国有银行独家经营,没有市场竞争,但银行没有贷款自主权,也无需对贷款效果负责,所以这段时期内银行的信贷规模比较小,1981年全国工业企业的贷款只有487亿元,1982年为527亿元,1983年597亿元,基本上没有形成不良贷款。

(二)不良资产产生期.

1984年一1988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开始涉及到金融体制,市场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提高,银行体系开始分化,进人垄断竞争阶段,出现了纯市场化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贷关系。这个时期的金融特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拨改贷”是不良资产的生成之门。1983年国务院决定由人民银行统管流动资金,企业资由财政、银行共同供应转为主要由银行负责,即“拨改贷”。该措施的初衷是改变财政拨款形成的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但由此打开了银行不良资产的生产之门,国有企业的瞀软约束对象由财政转向银行。二是没有建立管理制度控制不良资产的产生。1984年,几大专业银行分设完毕,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能,1987年股份制的交通银行成立,金融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尽管产生了纯市场化的信贷关系,但该时期占言流的仍然是由政府主导的银行和企业处于被动地位的银企关系,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投资、生产与销售计划仍是贷款的重要依据。各专业银行内部虽开始设置资产质量测算指标,但对下属分支行的考核力度不大。三是化身扩张过猛加速了不良资产的形成。1988年改革以来的我国化身化指标(M2/GNP)经过连续10年的上升后出现了首次下降,由上年的73.88%降为72.05%,并且当年的通货膨胀率也首次超过了GDP增长率。这表明货币化收益由递增转向递减,国家对金融的控制由主动转为被动,控制成本之呈现为上升趋势。这其中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银企之间的不良债务不断上升,由此带来的成本本也以递增的速度以上升。据业内人士估算,这段时期内大多数年份不良资产比率在10%以上,到1988年接近15%,不良资产总量接近2000亿元。

(三)不良资产急速扩张期.

1989年——1994年,是国内金融秩序较为混乱的时期,一方面产生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金融机构开发出一些前所未有的业务,令人眼花缭乱;另一方面监管乏力,监管机构组织不健全,仅由一些粗线条的监管规范,监管手段落后,主要采取非市场化的行政手段,使各个主体难以形成具有内在稳定性的预期,致使银行机构出现无序扩张、恶性竞争、急性收缩等现象,因此导致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该时期末的不良资产总额达到了1万亿元,“大金融”逐渐转变为“虚金融”。也就是在这个期间的1992年,国家控制金融的成本首次超过收益,迫使我国启动更深层次的金融体制改革。

(四)不良资产增长减速期.

1989年至今,市场化金融体系加速形成,银行不良资产虽仍在增长但已有减缓迹象。1995年是金融法制建设成绩突出的一年,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及《贷款通则》等法律规章,禁止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央及省级政府透支和直接贷款,要求国有银行必须持有相当于风险调整资产总额8%的资本;确立了中央银行地位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定位;实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相分离、政策性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相分离的原则。19%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强化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成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开始形成以信贷经营责任制为主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建立并逐步完善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益等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1998年试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法,将贷款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大类,使我国不良贷款的统计和预警体系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与此同时,中央强调严格控制不良贷款的增长,银行的“惜贷”现象更为严重。1999年4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后东方、华融、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也先后成立,并于同年启动债转股,开始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至2000年底这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不良资产1.4万亿元。

二、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要有新思路

国际上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一般有销售、重组、证券化、债转股等。这些方法是否适合我国,如果适合又如何结合我国国情来运用这些方法,以使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多样化,值得探讨。

(一)资产债务重组:手段要多样化.

对债务企业进行资产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方法之一,有些债务企业,由于产品缺乏竞争力,经营管理不善等,经营陷人困境,但这些企业尚存在许多可利用的资源,可以成为其他企业兼并的对象,如果债权人能从中“做媒”,向优质企业售让债权,再由企业之间进行“债转股”,优质企业就能够以控股股东身份向原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原来的不良资产。在目前条件下,资产债务重组的手段应该多样化、包括兼并、破产、证券市场的收购、企业托管,还包括企业出售、股份制改造、企业租赁、承包等,债权人要积极地提供公司理财服务,向债务人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包装上市等方面服务;通过资产重组,解决企业存量资产缺乏流动性的问题。对于已确认经营恶化、资不抵债需要关闭破产的企业,依法申请企业破产清算,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二)不良资产证券化:只适合市场前景好的债务人.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全社会巨额的金融资产(现在居民手里大约有10万亿元存款),为债权人

以资本运作的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创造了条件。不良资产证券化已成为债权人盘活不良债权的突破口之一。资产证券化是将一组资产放入某种特殊目的的载体中,在这些资产的现金流量支持下发行债券,以上市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应当说,资产证券化是目前债权人处理不良资产的一种较佳方法,特别是对有市场、前景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更是如此。国家对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持十分积极的态度,从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而且这些企业的整体素质相对较高。债权人应对这些不良债权进行科学的包装,与企业一道,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使其上市,借助证券市场筹集资金,以收回不良资产。

按照国际经验,资产证券化使以某些能带来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为依托的,而不良资产的最大特点就是目前失去了创造效益的活力,或者是创造效益的能力较为低下。因而,若依托的资产是不良贷款,在操作上就要设法将证券化中发行的证券从单纯债券拓展为债券与股票并举,以及对具有非稳定现金流的不良贷款的证券化作更大程度的信用增级。

(三)销售:要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

销售是清理不良资产存量的有效方法,包括个别销售、招标销售、折价销售依法偿债资产和逾期偿债资产等。目前我国应尽快建立不良资产交易市场,以实现不良资产销售过程的市场化。一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不良资产很难估价,易将资产以低于其真实价值的价格出售而蒙受损失。因此,债权人在销售不良资产时,应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采用竞标的形式出售不良资产。债权人作为大卖家,有必要也有能力提供每项债权的详细信息,发标前制作一个标底作为市场指导价格,由有意购实的投资者投标竞价。在这种竞争中,债权人可以选择投资者,使不良资产取得公平市场价格,将销售不良资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利用市场实现损失的合理分配。债权人在销售银行的不良资产时,受着银行原有负债(居民储蓄存款)的刚性约束;郎销售银行不良资产的收人不足以偿付债务时,损失必须由债权人承担。债权人所追求的目标就是要将这一损失减少到最低,而投资者在从债权人处购买不良资产时,是为了盈利。这样,失的承担对象就很明确。而且,这样一种损失分配机制也为销售不良资产调动了买卖双方的积极性。

(四)新增不良资产:银行不应再剥离.

据2001年底的统计,国有商业银行约有不良资产1.8万亿元,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很难在短期内把原来剥离出来的大约1一4万亿元不良资产全部消化。国有商业银行新增不良资产必须由四大银行自已消化,不然会有较大的道德风险。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庞大,经济、金融发展又具有明显的不平衡,从而决定了我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应采取多种方法。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主要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我国几十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数以千计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存在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类似的数额巨大的不良资产,它们又有各自的特殊情况,这也决定了我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需要采用多种方法。因此,应积极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多种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