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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问题及建议

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问题及建议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内金融风险投资市场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这对我国中小高科技行业的发展以及社会资本的融通等工作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我国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虽然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其管理上也存在着弊病。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对策

金融风险投资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缓解部分新兴产业的资金压力,为企业种子期及发展扩张期注入新鲜的血液,因此,解决现阶段存于国内金融风险投资管理中的问题,对于促进我国高科技行业的发展和壮大,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具有现实意义。

1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现状

1.1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金融风险投资是一个高潜在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行业,因此该行业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最大程度地控制企业投资的风险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然而就目前情况而言,国内部分金融风险投资机构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以及业务技能有所欠缺,以及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可能致使投资方的金融风险投资工作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金融风险投资行业从业人员经常接触巨额资金,因此部分职员可能会经受不住诱惑而收取他人贿赂或者移用投资基金,从而可能致使投资方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会严重损害投资方的名誉[1]。

1.2税收政策优惠性较低

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稳定发展不仅需要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性支持,对于金融风险投资行业而言,优惠性的税收政策对于自身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以有效地减低投资方的纳税金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得投资方的资金链运转更加稳定正常。然而不尽如人意的是,我国目前缺乏针对于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不利于我国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而由于投资方的投资对象一般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因此国内针对金融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制度缺失的局面将对国家科技进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1.3行业法律法规较为缺失

金融风险投资行业具有高收益以及高风险的特征,因此政府应当制定合理健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业规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并没有针对于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法规,这就使得投资方的投资工作缺乏法律层面上的保障,同时由于法律上的空白,国内民间资本很难以基金的形式进入至金融风险投资领域,其不利于金融风险投资行业发展规模的壮大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

1.4政府的监管力度不足

我国金融风险投资行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良现象,例如部分投资企业在投资时发生经济犯罪的行为、部分企业高层收取贿赂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等,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对于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监管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纵观国内的金融风险投资行业发展史,政府对于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监管工作并不十分到位,这也导致国内金融风险投资市场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

2关于完善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建议

2.1加快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各项工作通常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难度,因此若有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达不到要求则难以胜任该行业的各类工作。从事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数学分析能力以及对社会变革的敏锐洞察力,而这两种能力恰恰是国内金融风险投资人员普遍缺乏的。因此有关方面可以组织金融风险投资人员到高新技术企业中参观学习,使其了解我国高新技术的发展动态,从而使其在日后的投资工作中能够更加地得心应手。除此之外,有关方面还应当注意培养业务人员的数学分析能力,其是金融风险投资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技能,有关方面可以通过组织一些专业知识培训活动来切实提升综合素质,以求促进我国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长足发展与稳定进步。

2.2制定金融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就目前情况分析,我国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主要投资目标是各类高新技术行业,而这些行业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往往在资金方面通常比较困乏,因此我国政府应当制定针对于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此便能有效地确保其资金链周转正常,如此在某种意义上看可以促进我国新型行业的发展。另外政府给予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税收上的优惠,能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该行业中拓展事业,从而促进金融风险投资行业规模的不断壮大,进而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等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2]。

2.3健全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有关法律

一般来说,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相关法律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确定金融风险投资企业性质、保护企业整体利益的法律,而另一类则是约束企业人员行为、遏制违法乱纪现象的法律法规。因此,有关方面应当积极地完善上述两大类法律,从而达到规范金融风险投资工作流程的目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关方面应当重点加强针对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法规。当前,随着党中央反腐倡廉工作进程持续推进,我国金融界的“老虎苍蝇”纷纷落马,其暴露了国内金融行业的人员约束机制的众多弊端,因此有关方面必须制定出更为严格的针对于金融风险投资领域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如此才能有效地约束有关人员的行为。

2.4加大金融风险投资领域的监管力度

政府有关部分必须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以确保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秩序,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风险市场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对于部分存在着投机取巧、扰乱市场运行秩序的金融风险投资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应当给予警告处分、若相关企业违法乱纪情节特别严重,政府则应当依法取缔该企业并追求其法律责任。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政府应当予以扶持,可以通过降低小规模投资企业的银行贷款门槛来确保其资金链运行正常。

3结语

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融通,提升我国经济整体的科技实力,为此有关方面应当认识到国内金融风险投资领域的不足之处、及时采取有效对策、不断开拓创新,才能最大程度地促进我国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万琳琳,陈旭.试论金融投资的现状及其发展[J].时代金融,2014(14).

[2]陈和实.浅论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金融经济,2011(18).

作者:李静玉 单位:北京科技大学成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