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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助投资者网上买国债探析

银行助投资者网上买国债探析

储蓄国债(电子式)上线手机银行,为金融消费者增加了购买渠道,提升消费体验。商业银行丰富了理财品种,有助于提升储蓄国债(电子式)总销量,进一步拓宽客户群体,带动相关业务发展。近日,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可申请试点上线手机银行销售。这意味着,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又增加了一种渠道,将可随时随地在“掌上”购买。

储蓄国债具有利率高、安全性好、可提前兑取等特点,一直是个人投资者关注的投资品种。储蓄国债分为凭证式和电子式两种,除付息方式不同外,购买方式、提前赎回的利息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但利率一致。

自2012年起,凭证式国债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017年,为便于国债分类管理,凭证式国债正式更名为储蓄国债(凭证式)。今年3月1日,《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完善了储蓄国债管理制度体系。

3随着我国银行大部分业务分流至电子渠道,手机银行成为离柜交易的主要方式。本次《办法》的,正是顺应了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智能终端普及,信息技术发展,很多金融业务通过线上方式办理节约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元、个性化场景式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消费者对通过手机购买理财产品已较为熟悉,试点在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是一项便民举措。

《办法》明确了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资质条件、信息系统、办理流程等要求。在试点银行范围上,要求按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四类,分别选择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参与试点。在试点业务范围上,明确试点银行可通过手机银行渠道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销售、个人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开立、托管余额信息查询业务,不可办理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资金清算账户变更等业务。同时,《办法》要求试点银行必须进一步加强手机银行安全管理,办理业务时采取不低于转账业务的验证标准。投资者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相关业务时,试点成员不得向投资者收费。

对消费者来说,此举可有效提升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便利性,原来使用网银购买的投资者可使用更加普及便捷的手机,随时随地操作购买,提升消费体验。随着宣传的深入,原来习惯排队购买的中老年投资者也将逐渐转向手机银行渠道。

对商业银行来说,储蓄国债(电子式)上线手机银行丰富了银行理财品种,有助于提升储蓄国债(电子式)总销量,也有助于银行获客,带动相关业务发展。以往国债投资主要受年纪偏大投资者欢迎,随着增加手机银行购买渠道,当市场波动较大时,将吸引部分年轻、稳健型投资者参与申购。作为承销团成员的商业银行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推广,进一步增强客户黏性。此外,储蓄国债象征国家信用,业务系统是否安全至关重要。银行应进一步评估和提升储蓄国债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系统和业务安全。

作者:高翔 单位: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