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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社区设计范文精选

老年社区设计

老年社区设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服务设计;老年社区;公共环境设施

1关于服务设计

服务遍布在我们的生活中的各个行业,当代社会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于服务的关注点更主要是在服务体验的好坏。而目前,业界对服务设计还没有通用的定义,认可度较高的是国际设计研究协会给服务设计下的定义:“‘服务设计’是从客户的角度设置服务,其目的是确保服务界面。从用户的角度来讲,包括有用、可用以及好用;从服务提供者来讲,包括有效、高效以及与众不同”[1]。服务设计的兴起,体现了民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传统物质产品、生活方式有了心理和生理上新的需求与期待。设计师不再只简单考虑形式与结构,特别是我们看到大量功能缺陷、审美缺失的环境设施产品出现时,作为使用者更加希望设计师设计的时候,考虑设计价值与使用满意度。

2服务设计中老年社区公共环境设施接触点

服务设计中进一步提出来的服务接触点,接触点描述的是在服务过程中的前、中、后,用户、消费者、雇员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与产品、服务或品牌的交互点。服务接触点可以是用户在路径与节点上的某个触动点,触发服务瞬间连成服务线,是整个服务流程的主要关键点,核心服务与价值需要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的不同接触得到体现。在不同社区空间中,服务设计可以通过整合利益相关者的关切为社区建立一种服务接触点,其中形成的有效接触点可以为用户提供价值机会。在老年社区中公共环境设施设计中可以将服务对象与服务环境等要素交互过程中所听、所闻、所触碰的考虑到设计过程中,使设计结果更精准、合理、人性化。

3老年社区公共环境设施的设计痛点

3.1老年动态活动区设施设计

老年动态活动区是老年人进行锻炼健身、参与户外交流交际活动的重要场所。一般包括室外健身区、球类活动区、舞蹈区,其主要环境设施可分为健身器材、运动设施、地面铺设材质等。但老年动态活动区环境设施设计容易出现布局上不合理、材质上不舒适、检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这些问题就会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使用率和安全性低下。

3.2老年静态活动区设施设计

老年静态活动区可以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交流、休闲娱乐和满足精神需求的生活平台。其空间设计一般有阅读区、交谈区以及娱乐区,公共服务设施多为公共信息设施、公共休息设施等。老年静态活动区环境设施设计常出现环境标识不明显、种类设计单一、用户对象不够精准,很难满足老年人的使用需求,对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难以起到丰富的效果。

3.3道路行走区设施设计

在老年社区公共环境中道路行走区的设施是老年人出行的必备基础设施。道路行走区设施设计主要包括楼梯道、行车道、无障碍通道和散步竞走道路等方面。一般来说,老年群体随着身体机能的退化,反应能力会不如年轻人,且对环境的适应能力逐渐减弱,因此对使用的踏步高度降低、楼道设计等公共设施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这方面的设施设计存在一定的威胁与风险。比如,道路安全性缺乏保障、行车道缺乏老年人躲避来车的等待区、缺乏无障碍处理等。

4服务设计下老年社区的公共环境设施设计策略

4.1遵从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是老年社区公共环境设施设计的首要原则,对于其服务对象而言,必须是基于人机工程学标准下进行设计,并且最后的落脚点是安全的。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的生理机能变化对设计或使用公共环境设施的安全性提出了较高标准。所以,在设计公共环境设施时应符合老年人生理机能、心理特征及行为尺度,以尊重和重视健康和安全为方向,考虑使用的材料、设置的结构、工艺以及形态的安全性,严格做到产品设施设计的可靠性。

4.2凸显差异化原则

大部分老年社区对老年人生理机能特征与需求等方面并没有真正的了解与重视。因此,凸显差异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具体来讲,一,针对该社区人口规模、使用频率、设施服务半径等因素,对不同设施细节、尺度、配件率区分设置。二,综合该社区周边配置情况、布局状况、老年人实际需求进行分析设计。让老年社区在满足其空间特点时又能平衡老年群体与健康人群的差异化需求,促使老年公共环境设施布局形式合理化、服务方式完善细致化,加强人口老龄化与公共设施人性化的和谐发展。

4.3强调人文关怀原则

相对于年轻群体,老年空间更需要做到人文关怀。设计师在设计时必须考虑该空间设施与其周边环境的关系,做到实用和观赏相结合,为老年人在使用时提供方便快捷、实用和安全的环境。在选择设施形式及安放位置时,需要结合该空间地域气候,不能仅追求外观造型美观耐看,还要将设施的细节处理好,满足老年人遮阳、透光等各种需求。比如,对坐息设施进行精心设计,数量上充足、功能结构上结实牢固,必要时,需要对该设施进行特殊设计,使服务对象感到舒适安心。总之,其设计须体现人文关怀,为服务群体带来舒适满意的使用体验。

5总结

老年社区设计范文第2篇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目的,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证,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1-6月份,全区新增就业1154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667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2153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2270人,登记失业率3.1%。概括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中央、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确定了二○○七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并按照市上下达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层层签订了就业和再就业目标责任书,完善了各项保障措施,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二是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按照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狠抓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等就业政策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1-6月,累计为75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110万元,对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2315名下岗失业职工兑现社会保险补贴227万元,为2295名下岗失业职工发放暖气费补贴84.4万元。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就业服务“新三化”为契机,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完善服务平台,整合业务职能,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权益维护、培训申请、档案管理、小额贷款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和“一条龙”就业服务。5月份,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过深入111家民营企业调查用工情况、采集用工信息,为求职者提供就业岗位8060个。活动中,有2600多人进行求职登记,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同时,把困难群体作为再就业服务的重点,积极开展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服务。元至6月份,累计提供免费职业介绍6512人(次),职业指导8385人(次),用工信息2546条;发放《失业证》2198本,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212本。四是元旦至春节期间,组织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的工作人员,开展了以“稳定您的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中,累计走访援助对象家庭427户,向援助对象提供宣传材料14071份、出黑板报222块,就业信息2124条,开发就业岗位2433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23人,其中:“4050”人员226人。

(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单一、再就业困难的状况,我们坚持以“围绕就业抓培训、抓好培训促就业”为指导,构建了“纵向到社区、横向到基地”的就业培训网络。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需求、特点,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信息,推出了一批特色培训专业,并开展了培训品牌创建活动。结合企业改制、试点并轨和非公经济发展,形成了微机、美容美发、保健按摩、家政服务、服装裁剪、电气焊等有影响的培训项目。1-6月,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481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同时,不断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4月份开始,由万方公司培训中心采取订单培训的方式先后为我区培训并安置农民工2100人。1-6月,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598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3472人(次),引导性培训2045人(次)复转军人培训227人(次),大中专毕业生培训554人(次)。

(三)劳务输转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劳务输转工作有关精神,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以就地输转为主,异地输转为辅,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不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劳务输出质量,实现我区劳务输转的超常规发展。2月份,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了“春风行动”,完善了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了城乡就业的同步推进。5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通知》,成立了××区劳务输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村级劳务联络站,充实了工作人员。同时,认真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对农村富余力、自发劳务输转中介人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细致地调查,为提高劳务输转的组织化程度提供了保障。1-6月份,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8263人(次),实现劳务收入8080万元。其中:有组织输转13016人(次)。

(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区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元至5月份,累计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512万元,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779万元,发放率达到100%。二是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截止5月底,全区共核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366家,参保职工21020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468家,参保职工21890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88家,参保职工12617人。1-5月份,共征收养老保险金3144万元,失业保险金390万元,医疗保险金351万元。三是继续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积极开展了接续服务,共为357名下岗失业职工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四是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建立完善了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制度,共稽核参保单位274家,参保人数12318人,核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5126人,稽核率分别达到80%、90%和60%。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一是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月份,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活动中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480家,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的“黑职介”4家,对已经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的28家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严格审查其准入条件和开业资格,并且进行了跟踪核实,有效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活动,使企业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加大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元至6月份,共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0件,处理劳动监察案件218件,为劳动者讨回工资66.8万元,兑现工伤待遇98.9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共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517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于5月22日至6月15日对区属范围内的各类用工单位集中进行了劳动保障年检。共年检各类用人单位953户,其中:私营企业756户,个体工商户188户,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93户,其他用人单位66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就业和再就业人员择业观念滞后,自主创业意识不强,自身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就业形势的需要。

二是再就业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劳动力市场建设离“三化”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统筹层次不高,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窄,部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意识不强,拒缴现象严重。

四是“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滞后,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是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专职工作人员少,工作难度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省、市劳动保障会议精神,结合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下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灵活就业,注重提高就业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督查,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劳动输转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切实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输转工作力度。

(二)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把两个确保摆在突出位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巩固在100%。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积极探索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并轨的办法和途径。以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继续做好养老、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把社会保障体系与我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同时,要注意加强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协调发展,要在巩固养老、失业保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今年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6%,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65%。

(四)推进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力争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超过30%。不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收入制度改革。围绕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指导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收入能高能低,按劳分配与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五)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抓紧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努力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老年社区设计范文第3篇

1老年居住环境现状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居住模式除少部分选择传统的养老院等福利设施外,大部分老人的居住模式可归为以下几种:

(1)合居模式,即传统的家庭养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几代合居的养老模式已经逐渐在减少。

(2)独居模式。健康状况良好的老人由于种种原因常独自居住。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成长,老人独居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3)毗邻模式,即老人和子女毗邻而居,既保持了各自的独立生活,又能方便照顾老人。

在这几种养老的居住模式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以下问题:家庭住房面积不足,导致老年人居住条件无法改善,不利于老有所养;缺乏有组织的精神慰藉活动和提供这些活动的室内外公共活动空间和场所;环境设计和建筑的细部节点中缺乏对老年人特殊的生理、心理的考虑等。有资料表明有54%的老年人对小区没有专门的老年人活动区表示了不满;有45%的老年人对小区或街道上没有设立医疗机构表示不满①。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日益严重,现有的社区居住环境已越来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从上世纪末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里除了政府兴办的福利院外,陆续出现了商业化的专门的养老设施,如托老院、老年公寓等。这些设施提供老人的住宿、医疗、卫生、娱乐等众多生活的方便。他们从建筑模式上可分为:成套老年公寓住宅;合居老年公寓住宅;护理和医疗型老年住宅或机构。

各种养老设施作为新兴事物,存在着一下一些问题:

a.布局不尽合理。老年公寓和养老机构的建设还没有列入城市的总体规划。目前存在着一些老年公寓虽然环境和物质条件都很好,但地点远离社会、远离亲友,交通不便。各级政府所办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敬老院、老年公寓等)有些虽然设在社区附近,但相对来讲占地小、活动场地有限,环境较差。这也是许多老年人不愿入住的缘故。

b.价格对老年人收入水平来说相对较高。这也是许多老人不选择这些养老设施的一个重要原因。

c.空间单调、缺乏人性化设计。犹如筒子楼的设计,缺乏交往空间,老人的生活空间很小,生活面也很窄,导致了许多老人不愿入住。

笔者在对朝阳区的不同档次的老年服务设施进行了考察,从大的环境看,他们老年公寓所处的位置都处在或邻近社区中心,但相对封闭、独立,自成一体。高墙大院、铁门紧闭,给人以与世隔离的孤僻感,整体气氛压抑。

2国外老人居住环境的发展

国外的老龄化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了,老年住宅的发展也经历了较长的时间发展比较成熟。逐渐从对老年人单纯的生理扶助转向生理、心理的并重。现在国外老人居住环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养老设施在居住模式上多样化发展,根据老人的独自生活能力和健康状况以及经济能力有多种居住模式选择: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老年疗养院等。同时在规模上趋向小型化、社区化,以利于住户间的相互认识和护理者的照顾。

第二,以促进老年人与外部社会的交流为目的进行合理规划,灵活布置各种设施。

如日本发展了混住型老年公寓。根据混住的状态不同又可分为横向布置、纵向布置和混合布置三种③。这种住宅型式又可分为横向布置型、竖向布置型和混合布置型。横向布置型是指在公寓中至少布置一层老年人住宅,通常布置在一般住宅的下面。这种布置方法使老年人住户与其它住户混住在同一栋住宅之内。竖向布置型是指在楼内某一端沿竖向至少布置一列老年住宅,使各层都有至少一户老年人住户,一般考虑布置于临近电梯的位置。这种布置方法将老年人住户分散在各层中,稍好于横向布置型,但有的老年住户所居楼层偏高。混合布置型:在公寓适当位置布置老年人住宅,使之被全包围或半包围在一般住户之间,并临近电梯。这种类型较好地解决了老年住户与一般住户之间的混住化的位置关系的问题,避免产生“孤立化”。

另外,本着老年服务设施支持老人在社会中的自立为目的,在规划设计中将其置于老年社区与外部结合处,将其向周围社区开放,使周边社区的人有机会利用他们,从而促进老年人与外部社会的交流。或使老人设施于其它公共设施相连或接近,或者将社区的公共设施与老人居住设施穿插布置③(如图2)。

第三,重视老年室内居住环境的功能和细部设计。除建筑功能和指标满足老年人需要外,在细部处理上更是依照老年人的特点进行特殊设计,如墙地面、门窗等材料及处理;家具和厨卫设施的尺度及安全设施借助轮椅等设施的便捷性;室内灯光、色彩等的运用都考虑了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要。

第四,提倡个性化服务和个性空间。社区机构既可对年龄和身体状况不同的老年人提供不同的服务,老人亦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选择调整接受服务的项目。尊重老年人的个性,营造家的亲切感觉。在空间设计上为自立的生活行为提供必要的空间。

第五,尊重家庭观念的习俗,设计适宜国情的老人住所。像日本的两代居、新加坡的多代同堂组屋计划,都是以家庭养老为基础,改善居住环境的范例。

3着眼于中国国情,促进我国老年居住环境的发展

我国有着优良的尊老敬老的传统,传统的亲情观念导致的居家养老仍影响着许多人的生活。然而,老年人口的基数大,政府的投资有限,旧的管理体制等导致了老年设施的发展相对落后,因此,促进老年人居住环境的发展应立足我国国情,充分考虑到我国老年人不同的需求,体现养老社会化、居住亲情化,真正使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优良的综合养老环境。

首先应树立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养老的责任意识,使老年居住模式呈多样化发展。从中国老年家庭的实际出发,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可以有两种途径:

第一,针对老年人不愿离开熟悉环境的特点,改善现有居住条件和环境;

第二,依据不同需要,在新开发的居住区内建设老年住宅。就设计角度而言,应切实从我国老年人生理和心理需求出发,使不同收入,不同阶层的老人家庭都能根据自己的情况采用“租”或“买”等方式来选择理想的养老居住环境。

a.针对老年人不愿离开熟悉环境的特点,发展通用住宅。也就是注重住宅潜在的可变性设计,在设计和建造时就把老年人的需要考虑进去,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在使用中实现,从而满足家庭和人生年龄变化对居住环境可变性的要求。据日本估计全部考虑这些要求所增的投资不会超过房屋造价的10%④。针对我国人均收人较低(老年人尤其如此),政府补贴不足,建设用地紧张,人口基数巨大,以及传统的与子女同住的家庭养老模式等现实问题,我们应把这种通用住宅作为现在住宅设计重点,如室内空间考虑轮椅通行的需求,楼梯间考虑安装升降椅的可能性等。

合居型住宅。我国传统的亲情和家庭伦理观念,使多数人选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父母毗邻而居。

b.这种毗邻而居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子女和老人在就近的小区内居住,如新加坡的乐龄公寓就是在成熟社区中兴建的老人公寓以供社区老人使用。政府应当鼓励在小区规划设计中,设置一定数量的老人住宅。可单独设置几栋,使其位于小区自然环境相对好的位置,可毗邻幼儿园设置使老年人不致被孤立。这样,老年人能和小辈住在一个小区,既互相照应方便,又相互不干扰。另外也可设置混住的住宅,即在一栋一般的住宅中,拿出几个单元来作老龄住宅,同时在住宅楼内设有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并可向附近的老龄住宅提供服务。这种居住形式,可增加老年人住户与其他一般住户之间的交往。

另外就是考虑到两代人不同的生活习惯,在户型设计和配比上采用适宜的配比,设计老少居的户型模式,即一套相对大面积的普通住宅和一套面积相对小的住宅,可捆绑作为一套住宅,也可分为两套住宅。这是一种具有传统大家庭模式的现代家族型住宅。这样老年人和子女能真正毗邻而居,生活上互不影响,又可方便的相互照应。一家人隔而不离,共享天伦。

c.注重老年设施的产业化发展。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老龄化产业已成为我国房地发展的一大商机,在一些大城市纷纷开始出现老年住区。这些老年社区通常选址在郊区,环境优美,交通方便,有较完备的医疗服务、文化娱乐设施,同时,社区的服务更加全面细致。如位于北京小汤山温泉疗养区内的太阳城,是集住宅、医疗、购物、酒店、休闲和艺术于一体的大型的老年生活社区。在这里各种不同消费阶层的老人都能找到合适的住宅。它位于潮白河畔,占地234hm2,基地原为河滩林地,植被良好,规划后的绿化率高达80%,在社区中心配备了综合服务设施——社区中心,其中有农贸市场、超市、餐厅、多功能厅、图书室、各类活动室等,另外还有健身中心、社区医院、零售中心、银行邮局等服务设施。同时在各小区内还配备了小型的服务中心。完备的服务设施是老年人放心、愉悦的生活的前提,在此养老的老人可以享受较好的环境和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必要的医疗服务。如它的老年大学旨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场所。同时健康状况允许、具有一定专长的居民还可在此任教,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经验、优势,从而真正达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用的目的。

这种大型的老年社区在规划设计上应更加注重从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出发,适当缩小服务半径,增加标志性节点设计、注重空间的多样化设计、采用无障碍设计等。在户型配比上也应更为多样化,以从自理型到完全护理型住宅单元,各式住宅公寓、别墅、花园洋房等均应合理配比,以满足不同身体状态、不同阶层老年人的居住需求。老年社区的服务设施应全面,或者临近附近的公共设施,以满足社区内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要。另外应处理好老年社区与其他普通社区的关系,在确保老年社区的安静、安全的前提下,加强老年人与其他人群的交流。比如通过老年设施的开放、或将老年设施与其他公用设施穿插布置,或将老年社区、老年设置布置在其它公用设施附近,达到促进交流的作用。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一侧的绿地21城·孝贤坊作为绿地21城中的一个尊老社区,它和其他的度假社区、国际社区、商务社区等,共同组成了绿地21城这个人文新镇。在孝贤坊社区的周边与其它社区相邻处设置各种商业、服务设施,增加代际间的交流,使老年人能感受到社会的各项活动,不致产生孤立感。

d.继续完善老年福利设施并利用网络扩展其服务对象,发展社会养老网络体系。老年公寓、养老院或护理院等不同老年福利设施应依据老人生理特点,各有侧重,改变现在单一的集中式管理模式,实施灵活多样的开发、经营和管理方式,让更多的老年人可根据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在设计中应遵循尊重老人的自主、个性和隐私,营造家庭氛围的公寓和养老院的原则,以延迟老人需扶助的时间。

针对老人不愿离开熟悉的环境,和我国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的特点,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提倡养老设施社区化。也就是在小区内设立养老点,结合就近的公共养老福利设施,将其便利周到的医疗、家政服务通过设在小区的养老设施点、网络系统扩大到整个社区。小区的养老点可以采用灵活的形式,如全天托养、半天托养、临时托养、上门服务等形式,并结合老年活动中心、医疗保健室等形成社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

注重老年整体居住环境的营造和配套设施的完善。这包括了社区整体及住宅内部的设计,也包括了社区周边或内部有关老年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创造灵活、多样并富有层次的室外活动空间。老人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不同的室外活动,空间的多层次和过度空间如人际交往、娱乐活动、体育健身和户外休闲等。过度空间、小型化的社交场所。在室外空间环境的设计中,安全性是规划设计的首要因素,提倡人车分流的模式,以保证小区内居民活动的安全和安静。在道路系统设计中,针对老年人对散步的偏好,应在设计中应加强步行系统的设计,使其满足老年人健身、锻炼的需求。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室外空间的设计上应采用无障碍设计。其次针对老人生理机能的下降如记忆力减退、方向辨别力减弱等,在总体规划上要加强各空间的识别性、加强节点空间标志性的设计。再者,注重室外空间的功能性,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室外空间的设计应做出相应的变化。对于健康的低龄老人他的活动类型以自我为中心的休闲、娱乐、社交健身为主,而随着年龄增高,活动也由动为主逐渐转向以集体或护理员为中心、以静为主的社交、健身、治疗等。因此户外空间的设计要有所针对,应能提供多种户外活动的空间,且在尺度上要有所变化,既有大的开放空间也有小的角落,并应提供可进行单独和团体活动及业余爱好的各种设施。如在社区中结合老年活动中心、幼儿园等设置足够的室外健身、休闲娱乐、邻里交往场地和设施,并注意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日照和通风,动静区分离,良好便捷的联系和保持视线的通透。在有条件的社区还应辟出园艺场所,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爱好,既可锻炼身体也可以享受劳动的乐趣和满足感。如东方太阳城辟出一块农庄,供业主认领种植。提供丰富的业余活动和学习机会,一方面促进了老年人的交流、同时也可以发挥老人的优势,继续为社会服务。

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的重要部分还应重视建筑的细节设计。首先应增加公共交往空间的设计,强化室内外过度空间、走道、入口、电梯厅、过厅等公共空间的设计,和促进老年人因偶然相遇而产生的交往。其次增加阳台、露台、连廊等空间设计,将阳光、绿化、人的活动引入到建筑内,提供更为丰富的交流、活动场所,并注重视线的交流,以此来引发老年人参与其中的愿望。⑤三、注重细部设计,遵循《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注重室内光线、过道扶手、地板、色彩等细部设计。

鉴于老年人的衰老变化是个较长的时期,住宅设计应考虑到这一变化,做合理的隐蔽设计、便于增添设备、设施改造等工程,及时为老人提供协助,延缓其衰老过程。

老年社区设计范文第4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农村(社区)老年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依靠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发挥社会福利福利金的使用效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资源、合理规划,推进我市农村(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为重点的“星光老年之家”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和服务需求。

二、深刻认识实施“星光计划”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全省最先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县(市)之一。到20*年底,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8481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46%,其中居住在农村的有66582人,占老年人总数的78.5%。实施农村“星光计划”,发展农村老年福利事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统筹推进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在农村的形成,保证农村(社区)老年人有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促进有设施、有服务、有制度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和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实现广大农村(社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年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三、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城乡、面向老人、方便实用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资源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新建,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和完善农村(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坚持政府、社会、市场相结合,通过政府投入,社会福利金资助,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政府资源、社会资源、村(社区)资源的整合利用。实行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村(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村(社区)服务的健康发展。

四、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每个村、每个社区建成星光老年之家。具体目标是:20*年底前完成55个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具体到各乡镇(街道)由市民政局分配下达。2009—2*0年星光老年之家建设计划,按省民政厅要求,由市民政局另行下达。到2*0年基本形成市有社会福利院,乡镇(街道)有敬老院,村(社区)有星光老年之家的老年福利服务网络。

五、基本要求

“星光计划”项目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名称。即“星光老年之家福利资助”;二是统一标识。即“星光计划”设施标志和建筑物门楣装饰;三是统一建筑设计。新建的村(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建筑风格在本区域内统一,并严格按《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四是统一基本服务功能。必须具备娱乐、健身、学习等基本功能,逐步具备住养、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入户服务等功能,并通过入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福利服务档案,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星光计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市老龄办副主任、市民政局城福社救科科长、市老龄办干部等为成员的“*市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也要成立“星光计划”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负责项目申报、选址招标、施工建设等以及建成后的管理和日常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清情况。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力量,摸清所属村、社区以下二方面情况:一是所属村、社区人口和老年人情况;二是摸清可利用整合的资源情况。

(三)先易后难,合理规划。以闲置房改造为主,以新建房为辅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广,先中心集镇附近村、后偏远地区村”的步骤,统筹谋划,分批实施,有序推进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目前在建或已有适合建设星光老年之家的村、社区,优先列入20*年建设项目。

(四)筹措资金,搞好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投入为主,市民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福利公益金,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筹足所需建设资金。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建好每一个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的工作班子,搞好改造、新建规划设计,抓紧施工,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一是每个星光老年之家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二是星光老年之家按“电视教育、图书阅览、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为老服务”等五大功能设置功能区,并添置相应活动设施;三是每个功能区要统一设置“星光老年之家”功能区标识牌;四是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老年人安全来规范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明确开放时间,确定专职管理人员。

老年社区设计范文第5篇

(一)湖南省老龄人口规模大且增速迅猛

2014年底,湖南省常住人口6 737.2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 126.5万人,占人口的16.72%,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较上年增长3.66%。湖南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增速较快。

(二)空巢化严重

2013年末,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 120万人,纯空巢老人318.8万人,占老人总数28.45%。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受到“421”家庭结构的影响,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再加之生活方式转变,空巢家庭数量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夫妇能够用于赡养老人的精力和时间,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护理需求。

(三)失能老人比重高

2013年,全省完全失能老年人口88.5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7.9%,部分失能老年人口136.9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12.2%。人口老龄化必将带来失能老年人口比重增高。老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需求随之增加。

(四)老年人口抚养比不断上升

老年抚养比是指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与15-64岁人口总数之比。湖南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4.6%,2012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5.8%。2013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4.9%。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抚养比还将进一步上升,会导致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

二、保险公司建设经营养老社区的必要性

(一)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需求增加

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伴随失能或者半失能老年人数量增加,家庭结构空巢化、家庭小型化导致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突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市场对高品质养老养生服务的需求有明显的提高。兼具医养护理功能和精神赡养功能的养老社区,在医疗护理、通讯、生活起居等方面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安全、高效、专业的服务环境,可以极大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能够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颇具有市场潜力。

(二)保险公司需开辟新的长期性投资渠道

2014年湖南省保险公司保费收入587.7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寿险保费收入317.0亿元,增长10.8%;健康险保费收入43.5亿元,增长33.0%;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16.0亿元,增长15.5%,增量资金充足。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导致寿险资金实际有效的投资渠道减少,投资收益偏低,保险公司需要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养老社区具有投资规模巨大、周期长、中后期资金回流稳定、长期综合投资收益率较高和抗风险能力强等特点,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寿险资金约占保险资金70%,其中20年以上的长期资金约占48%~50%。20年的中期资金约占25%,寿险资金的规模性、长期性和负债性与养老社区投资需求匹配。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注入一方面缓解了养老社区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可利用养老社区拓宽投资渠道。

(三)湖南省养老产业供给不足

2013年底,全省老年人养老床位占有率约为21‰,即总床位数占老年人总数的2%。国际社会通行比例为5%~7%,可见湖南省老年人养老床位占有率远远低于国际水平。养老服务模式比较单一,质量有待提高,层次不够分明;养老服务队伍素质有待加强,规模有待提高。

三、保险公司建设经营养老社区的可行性分析

(一)国家政策支持

2009年《保险法》,准许不动产作为保险资金投资标的。2012年《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降低了参与门槛,在投资不动产领域和比例方面都有所放宽。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自2009年以来,政府在继续寻求多种解决方案缓解养老压力,其政策导向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建设运营养老产业。今后在土地、规划、税收等方面很可能得到更多的政策倾斜。

(二)湖南城镇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增加

2014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 570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 335元,比上年增长8.7%。《2014中国高净值人群养生白皮书》显示,湖南省千万富豪比去年增加500人,达到1.57万人,全国占比达1.4%,排名居全国第十三,可见,湖南中高收入人群、家庭增多,此类客户群追求高品质退休生活且通常对价格不敏感,养老社区向高端人群提供大额、长期养老服务成契合具有支付消费能力高端客户的养老医疗需求。

(三)商业保险公司具备天然优势

首先,保险公司具有稳定而高质量的客户资源。寿险业务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保持10-20年甚至终生的的联系,这些客户均可成为养老社区的潜在客户。其次,保险公司在地产投资、长期护理保险、养老保险产品设计研发、医疗费用和护理赔付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此类产品顺应老年人医疗养老方面的需求。保险公司将现有保险客户的投保情况与入住条件、费用结合,降低了客户未来医疗护理费用的支出,规避未来的支付风险。客户通过享受日常起居、金融理财、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康复治疗、临终关怀等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务从而增加对保险公司的忠诚度。一方面促进保险公司业务发展,打造拓展寿险产业链;另一方面降低公司运营养老社区的成本。再次,保险公司拥有庞大的机构网络,可以通过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销售人员推动养老社区的启动宣传和销售,成为养老社区增值服务的重要内容。

四、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几点思考

(一)前期启动需要转变养老观念

养老社区在国内尚属新兴事物,客户对其缺乏了解和认同,受大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对养老社区可能存在误区,容易与养老院、福利院、社区养老混淆。保险公司要加强养老社区宣传推广,可将保险产品和提供养老社区入住条件整合,针对现有客户设计优惠的产品组合或者降低费率,组织客户实地体验参观,免费入住感受服务。

(二)确定合理的费用支付方式

可以采用按月收取的方式,客户每月支付房屋租金和服务费;也可采取一次性收取入住费的方式。客户入住时支付数额较大的初始费用,以后按月缴纳少量费用;如果期间解除入住合同,可以退还一定比例的初始费用。如上海亲和源老年社区收费采取会员制,客户支付会费获得会员资格,取得房屋永久或者终身使用权。养老社区则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资金回笼,会员资格可以出售。

(三)顺应发展,整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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