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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供应链的概念范文精选

金融供应链的概念

金融供应链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物流金融;供应链;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100(2008)08-0056-03

Abstract:Thecreationanddevelopmentofthelogisticsfinanceneedfinancialinstitution.Italsogivesopportunitiestomodernfinancialindustry.AccordingtodevelopmentofChina''''slogisticsfinance,thispaperelaboratesthelogisticsfinanceconceptunderfinancestudyangleofview,andanalyzesitsfunctionwhichplaysinthesupplychainmanagement.Basedonthis,thispaperproposesfivekindofthedevelopmentpatternsoflogisticsfinance.

Keywords:logisticsfinance;supplychain;developmentpattern

现代物流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物流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理念,超越了金融行业与物流企业之间单纯金融服务的联系形式,大大提高了二者的整体效率,对金融业、物流业及企业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尽管当前一些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已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但对物流金融运作发展模式的探讨尚有欠缺,学术界也未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框架,致使物流金融在我国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未能大范围实践和推广。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物流金融的概念,探索切实可行的物流金融发展模式,无疑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对物流金融概念的界定

物流金融是近几年才在我国流行起来的。关于物流金融的概念,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三种提法:一是认为物流金融从广义上讲就是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就是物流供应商在物流业务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结算和融资服务,这类服务往往需要银行的参与。二是认为物流金融是指在供应链业务活动中金融工具使物流产生的价值增值的融资活动。三是认为物流金融是指物流业与金融业的结合,是金融资本与物流商业资本的结合,是物流业金融的表现形式,是金融业的一个新的业务领域。依笔者看来,以上三种观点虽然在认识上存有分歧,但共同之点是显而易见的,即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物流与资金流的整合。

因此,从供应链的角度,物流金融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整个供应链管理过程中,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实现商品流、实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机统一,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的融资经营活动,最终实现物流业与金融业融合化发展的状态。狭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商品和货币,完成结算和实现融资的活动,实现同生共长的一种状态。

物流金融作为物流业和金融业的有机结合,不仅是金融资本业务创新的结果,也是物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更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因此,根据现代金融理论,可从三个方面理解和把握物流金融的概念。

首先,整个供应链的有效运转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据资料显示:2006年,中国物流总费用是3.8万亿,其中运输费用为2.10万亿,占物流总费用的54.7%;保管费用为1.23万亿,占物流总费用的32.1%;管理费用为0.50万亿,占物流总费用的13.2%。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为12169亿,其中交通运输9775亿,仓储投资470亿,批发业固定资产投资1827亿,配送、加工、包装业用固定资产投资58亿,邮政业固定资产投资40亿。如此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几乎都是靠商业银行提供。如果没有银行业的鼎力支持,物流业的迅速发展将难以想象。

其次,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业务创新更需要参与物流供应链的实际运作。主要表现在信用贷款、仓单质押、权利质押、信托、贴现、融资租赁、保险、有价证券的交易和担保业务中。对金融机构而言,物流金融不仅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成为客户与金融机构的“粘合剂”,而且也为新兴的金融衍生品提供了销售平台,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的重要形式。由于物流业与金融业的结合,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其在融资活动中的特殊地位和信用,通过有效的供应链管理,全面了解物流企业库存商品的规格、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库存的变动状况和充分的客户信息,由物流服务供应商作为担保方进行操作,利用保单、提单和仓单质押等业务可使物流企业从银行融资。

再次,供应链管理的效率有赖于物流金融的发展。“零库存”是供应链管理追求的理想目标,也是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的关键。但在实际运行中,库存在所难免,且多为不合理库存,使得交易成本增加,运行效率降低。而存货占用资金又常常使企业陷入流动资金不足的困境,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过多的库存商品与过低的资金周转率,使企业大量占用银行资金,也使银行面对大量不良资产而束手无策。物流金融的提出和物流金融业务的应运而生,解决了供应链上相关企业因资金不足而产生的困难,拓宽了供应链上相关企业发展的空间,提升了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因此,物流业与金融业的结合,不仅代表了一种全新的理念,而且也使金融业开辟一个新领域。

2物流金融的发展提高了供应链的运转效率

按照美国物流协会的最新供应链管理概念,供应链管理既涉及渠道伙伴供应商、中间商、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协调合作,又包括了对涉及采购、外包、转化等过程的全部计划和全部物流管理活动。从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可以看出,它包括了上述过程中的所有实物流与资金流活动,也包括了整个生产运作,可见,供应链是物流管理在深度和广度方面的扩展。所以,供应链运作和管理效率的提高,对于许多物流企业乃至整个生产企业的生存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而物流金融的结合与发展,能够有效提升供应链运作和管理的效率,增强供应链的竞争力,进而推动现代物流业的迅速发展。

2.1物流金融是实现供应链协调发展的关键

相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物流业水平低下的一个深层次原因是没有推进商品流、实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一体化。大量的资金搁置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中,既影响了供应链的顺利运转,又导致了物流运作的资金成本居高不下,更使得物流企业因资金紧张而无法对信息系统、操作系统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而物流金融的发展,为物流业和金融业同时提供了商机,这主要表现在:首先,现代物流业是一个以供应链一体化为核心的社会大系统,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多个方面,而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创造了多行业相互交叉发展和运作的领域,这既为物流业和金融业走向差异化和个性化经营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金融产品的创新提供了运作平台。其次,物流金融的发展为商业银行完善现代结算支付工具,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创造了机会。由于物流与金融的结合,产生了许多跨行业的服务产品,相应也就出现了对许多金融衍生品的需求,如汇兑、银行托收、汇票承兑、贴现、网上支付、信用证等结算工具,这必将增加商业银行的资金结算、资金查询、票据承兑等中间业务,同时物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稳定的现金流,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特有的创造存款货币优势,为物流企业提供高效的理财服务,从而获得相关收益。再次,在发展物流金融的同时,也为商

业银行开发了新客户,尤其是培育了优质客户。商业银行作为资金流动的枢纽,在同物流企业建立长期稳定业务关系的同时,还可以提供延伸服务,拓展与物流企业相联系的上下游优质企业,使得生产企业、物流企业、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资金流在银行体系内部实现良性循环,从而得到较好的投资收益。

物流金融的出现不仅提高了金融业和物流业各自的效率,而且为整个供应链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条件。就供应链而言,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供应链过程中都存在着大量的库存,虽然合理的库存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但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供应链上的企业纷纷视库存为一大负担。因为大量的库存意味着有大量的流动资金被占用,资金运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企业其他交易活动也无法正常进行。所以,供应链上的企业都想尽办法以降低库存。而他们所采用方法的最终结果都只会让其上游或下游企业承担负担,对于整个供应链来说库存并未减少而只是转移。而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物流企业就能充分利用创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手段盘活这部分资金。对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而言,既壮大了自身的实力,又提高了企业一体化服务的水平和竞争能力;对供应链上其他企业而言,不但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降低了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资金占用率,加速了资金的周转;同时也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企业的销售利润;对金融机构而言,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降低信贷风险,甚至可以协助金融机构处置部分不良资产;对整个供应链而言,整合了资源,提升了供应链的竞争力。

2.2物流金融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作为供应链上的两个等量反向流,实物流与资金流之间的协调运作不仅可以促进供应链的良性发展,而且可以有效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然而由于市场环境的瞬息万变以及交易规则的多样化,加上中小企业存在着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实物流与资金流的运作常常出现不和谐。如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问题,以及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出现的想借借不着和想贷不敢贷的尴尬局面,都体现了实物流与资金流不相匹配的矛盾。而物流企业通过库存管理和配送管理,对客户的信息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可以作为客户与金融机构的“粘结剂”,在金融业务中发挥特殊的作用。因此,通过发展物流金融,以资金流盘活物流,以物流拉动资金流,使两者相互促进、实现一体化发展,是提高我国企业整体效率的有效途径。同时,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特殊地位,能清楚地了解到商业银行不易掌握的有关信息,如企业库存产品的动态信息等。这为物流企业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或由商业银行统一授信于物流企业的融资服务提供了可能性。这样不仅使中小企业盘活了流动资金,商业银行降低了业务风险,而且物流企业可以与上下游企业和商业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在客户心目中的地位和信誉度。

2.3物流金融的开展能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长期以来,如何有效控制放贷风险一直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一大难题。在经济活动中,不管融资企业的产权和经营权如何变化,商品的流通渠道是不变的。因此,掌控企业实时物流活动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就成为协助银行控制风险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合作者。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通过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为商业银行了解质押物的一系列信息,并接受其指令控制质押物的进出库,可以有效控制由于信息不对称给商业银行造成的放贷风险。另外,物流企业也可以先替购货商向供货商预付一部分货款,待购货商提货时交付全部货款,再由物流企业将另一部分货款交给供货商。这样不仅使供购双方放心,而且物流企业也可以充分利用资金流动的时间差,从事贷款业务。商业银行作为资金的供给者,在同物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还可以将服务延伸拓展到供应链上其他优质企业,实现资金流的良性循环。

就完善信用机制来讲,如果信用机制不完善,整个供应链就会中断,管理效率就会降低。一般而言,经济社会中的信用机制是由信用监管体系、企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形成的。而物流金融业务就是通过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的实力和信用,控制了供应链运作的风险,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诚信和自律,由此保障了金融机构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因为金融业、物流业、中小企业的这种业务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信用和自律为基础的,物流业承担信用监管的职责,中小企业承担信用还贷的职责,金融机构承担信用放贷的职责,因此,物流金融的发展必将有效促进信用机制的完善。

3发展物流金融的几种模式

3.1以债权债务关系为纽带模式。目前我国的物流金融现状,不仅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距甚远,而且与物流业的发展要求很不适应。虽然,20世纪90年代工商企业向地区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参股出现了高潮,进而有大型工商企业集团,通过建立全资附属的商业银行,将资本运作延伸到银行领域,如中信实业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的建立。同时,1996年就开始在部分城市国有大中型企业试行的主办银行制度,即一家企业以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贷款银行并接受该银行的金融服务,以及财务监管的一种银企结合制度。发展至今,商业银行在这种结合中仍处于被动地位,股权联系松散,规模小,实力不强。比如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仅是单一类型的结合,即仅是工商企业对银行的单向资本渗透。主办银行制度仅强调主办银行对企业的服务,没有体现银行对企业的监控,而且只限于合作协议,没有长期稳定的产权纽带。因此,应完善主办银行制度,采取债权债务关系为纽带的模式。这一模式下的金融业和物流业之间的关系不是短期、小额和松散的借贷关系,而是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与有实力的物流企业集团之间长期、大额、稳定的借贷关系。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对物流企业形成一定程度的控制。如在日本的主银行制度中,主银行是客户企业的最大债权人,在企业出现经营危机时会以紧急融资给予支持;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则有审核监督的权力。

3.2以股权关系为纽带模式。这种模式有两种表现:当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或物流企业、生产企业单方面持有对方的股权时,就是单向持股模式;当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生产企业互相持有对方的股权时,就是双向持股模式。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生产企业间从外在的债权关系发展到内在的股权融合,加大了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利益的关联度,提升了供应链运作和管理的效率,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增强了各方的实力,实现了互利共赢。许多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多是借助这样的融合方式迅速发展起来的。

3.3债权转股权模式。即对那些经营管理和市场前景良好,但由于注资不足而陷入困境的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可将超过一定年限的部分贷款转为对该类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这种模式取得银行的信用,可以有效地解决在金融服务中的效率问题。具体的做法就是商业银行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相关物流企业,再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物流企业向商业银行按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信用担保,并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该模式有利于相关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对供应链全过程的监控能力,更加灵活的开展金融服务。这也是解决物流企业融资难、高负债、保全银行资产、强化银行对相关企业监督和管理的一种途径。

3.4组建金融

控股公司模式。即利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专业服务,将商业银行、生产企业以及多家经销商的资金流、实物流、商品流、信息流有机结合,封闭运作,为企业提供全程金融服务。它打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在无分支机构的地区开展动产质押业务,保证了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资金有效运转,保证物流企业及时提供配送服务,优化供应链。在此可借鉴美国持股公司的做法,由商业银行向物流企业集团的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股、控股或直接建立自己的控股公司实现间接的物流业和金融业的结合。

3.5人事渗透模式。即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之间双向人事渗透,互派人员。由于大的物流企业集团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资金流量大,信贷资金占用多,经济效益比较稳定,合作风险小,应允许金融机构与大型优质物流企业集团之间的双向股权融合,并互派股权代表,建立以股权为纽带,集商品流、资金流、实物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银企集团。

参考文献:

[1]郑玥祥.金融机构发展物流金融的思路和对策[J].经济与管理,2006(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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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邹小芃,唐元琦.亟待关注的领域:物流金融学[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11):163-165.

[4]曹静.论我国专业物流金融公司的建立:UPS的启示[J].上海金融,2005(6):13-14.

金融供应链的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法律风险;控制

实现融资为供应链金融的根本目的,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融资,供应链金融中的融资主要以融资方财产为基础,而并不根据融资方的资金与信用状况作为判断的依据。此种融资形式,不要求企业出具财产担保证明就可实现,极大程度上帮助中小企业化解融资中的困境。因此,本文将会重点解析供应链融资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及将会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对如何规避该风险提出一系列解决措施。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和特征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供应链金融源于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源于物流服务机构,将物流业务与金融业务进行有效协作从而形成了物流金融服务。为商品运输全程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其服务的对象有生产厂家、销售方、物流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等等;其次源于供应链中重点企业与部门对资金获取方式以及系统性整改的过程;最后源于各大商业银行,其立足于供应链宏观全局的角度,对整个供应链进行审计与核查,并且在了解供应链管理水平与分析其中核心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之上,对商业银行整体运营状况加以考核与观察,并结合商业银行特点与供应链运营情况进行讨论,并且制定融资方案,从而为企业提供资金方面支持的同时,提供了相应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成为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供应链金融产生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处理融资方面的问题,从而使企业运营效率大大提高,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服务的对象主要针对某一个企业或者核心企业其上下游的多个企业,目的在于通过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有效协作,从而推动商业银行、企业以及供应链三者共赢,创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

(二)供应链金融的特征

供应链金融有别于其他金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生产的环境不同,融资的方式不同,以及融资的根本目的不同。本文将着重从融资的模式,融资所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对供应链金融的特点进行剖析:首先,供应链金融创新了原有的金融模式,使企业的融资条件发生改变。其次,供应链金融可有效规避传统金融会遭遇的风险类问题。供应链融资可根据企业运营中的资金状况、物流管理以及信息渠道等进行风险预估,从该企业动态数据报告信息中了解其真实的运营状况,自偿性贸易融资使得还款渠道更加规范化,与此同时,合理规范企业的融资行为,有利于维护企业的信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再次,供应链金融可有效提高企业融资的执行力。线上供应链金融的运行离不开信息与互联网技术的有力支撑,互联网科技与供应链金融结合起来,在促使融资效率大大提高的同时,保障了融资服务的精准率。最后,贸易金融具有自偿性的特点。供应链金融对融资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非常重视,只有保证融资背景的真实性,才能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融资贸易行为。供应链对物流信息加以控制,不仅可提供融资授信,还能有效应对一系列金融风险。由于融资只能在特定的贸易环境中发生,因此,贸易金融具有自偿性的特点。

二、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

可从狭义与广义的角度对法律风险进行解析。从狭义上来看,导致法律风险发生的因素有以下两点:第一,商业银行所进行的金融类业务是否满足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二,各项金融业务是否顺利进行。然而,从广义上来看,导致法律风险发生的因素在于:商业银行在签订合同时,是否仔细审核并履行好其监管作用。在供应链融资的过程中,可运用银行或互联网等渠道提供一系列服务。其中涉及到的融资绝大多数为应收付账款、库存订单等。另外,同样有针对互联网提供的相关线上融资类产品。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具体反映在以下几方面:首先,供应链融资的法律制度规定了其所需履行的义务范围、该享受的权益范围,以及应当遵循何种法律法规;其次,供应链融资中享有权利所需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判定,并且要对享有权利是否可行进行相应的判别;最后,在互联网行使监督管理的大环境下,要满足线上供应链金融的真实需要,就需对其他融资产品其监管模式进行相关分析,弥补不足之处,从而避免因监管不力而造成的法律风险问题。

(一)应收账款融资的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在应收账款融资方面发展速度较为落后,其原因在于没有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首先,对应收账款在解释论上应给予限缩,对供应链应收账款的可用范畴给予明确划分。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应收账款,供应链应收账款将其可用范畴进行明确规定:即要在本供应链金融贸易里的应收账款,才能使用供应链融资,而不应包含所有类别的应收账款。其次,应收账款融资类型包括: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以及应收账款保付业务等。然而,以上几种融资类型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各不相同,并且在融资贸易中时常发生定义划分不够明确的问题,因此,要使质权人的权利得以保障,不仅要满足其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还要采取法律法规手段加强约束力,从而避免实现权利之时所面临的风险。最后,建立完整的应收账款登记体系。要求对应收账款进行公示,可有效规避应收账款重复质押等一系列问题。虽然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经历过几次修订,但该制度的作用力仍有待加强。现实中应收账款担保没有进行登记的情况同样时有发生,若不及时纠正,将对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动产质押的法律问题

动产质押会面临一系列法律方面的问题:首先,确定供应链金融中动产的可适范畴是流通在企业金融贸易中的货品,具体实践过程表现为:将动产进行抵押担保,从而确保债务的偿还。例如,企业将所有机器及产品等设置为动产质押,从而划分不同的适用范围,其中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企业所有的动产都能够在供应链融资时进行抵押的。其次,动产质权的设立在法律层面仍面临诸多争论与分歧。这里所指的法律包括:《担保法》与《物权法》等。最后,交由第三方进行托管的动产同样会发生争论与分歧。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其监管的方式不合理,从而造成质押物受到破坏的情况。因此,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要加强彼此权利与义务的完善工作,明确双方职责所在,从而在发生追责事故时,做到权责分明,进一步保障了融资环境的稳定。除此之外,由于动产的价值随着市场需求量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改变,因此,对动产进行实时估价相对困难,可找专业公司对所质押的动产实时估价,并且要进一步明确好被委托方在此过程当中的指责范围及其所享有的权利。

(三)线上融资的法律问题

线上融资涉及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线上融资的参照依据是大数据平台所提供的信息报告,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是线上融资的基础,由于大数据平台的数据信息质量参差不齐,因此,要注意谨慎筛查,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除此之外,将筛查过后的数据存储在企业专门的数据库之中,该数据库所存储的内容包括:商业机密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数据等,因此,不论企业内部还是外部的人员,都想拥有该数据库的访问权限,从而汲取具有商业价值的机密信息。要加强对数据库的监管力度,谨防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或篡改数据的行为发生。第二,线上融资业务借助互联网平台得以实现,并以电子合同的形式呈现出来。目前,我国在电子合同领域的法律制度并不健全,出现了在不同法律制度中解释不一致的现象。电子合同在司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要完善司法取证的不足之处,以确保电子合同执行的有效力。第三,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种类之一,线上融资同样逐渐涉及到供应链金融行业,但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准入门槛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同样没有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供应链金融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一)防范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

要设定好应收账款融资所涉及到的具体范畴。《物权法》,在应收账款质押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只对其概念进行定义,而并未从具体实践需求来规定应收账款的可适用范围,同样无法满足各种领域融资的基本需求。应收账款融资涉及以下三种类型: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保理以及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一般而言,对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可通过以上三种类型的其中一种得以实现。同时,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可用范畴设定为企业贸易之间的债务关系,然而供应链中所指的应收账款,则必须在供应链中所发生,在供应链融资中,要对供应链应收账款这点加以明确规定,从而规避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权利质押予以规范化管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应收账款当作质押物品,从而实现融资的目的。要制定好权利质押的根本条件,才能保障权利质押中担保权益与价值的更好实现。首先,应收账款指的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等方式,从购买方那里收取账款,并且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债权与债务的问题。同时,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将用于融资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并确保应收账款质押权利中,不涉及到其他纠纷问题,使应收账款质押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得以保证。其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要划分清楚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保理以及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三者之间在融资行为以及面临法律问题上的不同之处,尤其需要注意义务的履行以及权利实现上的不同之处。另外,在融资过程中,要确定融资形式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否统一。最后,应当在法律中增加质权人可直接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行使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制。应收账款在具体实践中运用相当广泛,并且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部门只负责简单的资料核查,具体操作登记必须质权人亲自办理。登记主要包含以下几点:质权人与出质人身份信息、应收账款的时间及内容等。登记时务必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与此同时,由登记人负责承担在应收账款登记中发生的错误,并负相关法律责任;由出质人负责承担提供的应收账款错误,并负相关法律责任。因此登记人进行登记时要相当谨慎,确保登记内容真实有效。只有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制约,才能使出质的真实性得以保障。另外,征信部门要加大审核力度。当前,我国负责征信的相关部门,只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走个表面上的信息审核,然而,对具体应收账款质权的真实性,没有展开进一步核查。此种形式主义审核最终导致应收账款质押面临风险的同时,使公示的有效力与权威性同样得不到发挥。因此,公权力机关应当发挥其重要作用负责登记工作,如此一来可确保应收账款质押的真实、有效性,发挥出公示的效力。与此同时,要加大部门实际核查力度,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促使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制更为全面化、完善化。

(二)防范动产质押融资法律风险

建立动产质权的风险预防机制。为加快动产质押融资的顺利进行,就要着眼于实际情况,放宽《物权法》对银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保管质押物的限制,这样不仅有助于质权的实现,还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的发生。与此同时,银行在与融资方以及物流部门签订监管等相关协议时,要本着真实性与谨慎性的原则,从而有效预防动产质权在设立进程中所面临的风险。通过监管协议对各主体部门需要履行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进行设定。另外,监管协议要对物流部门的保管责任加以明确,其具体内容包含以下几方面:首先,要明确划分保管的违约金赔偿责任与侵权责任。如发生物流部门在其履行保管任务的过程中,未按照保管规定要求履行义务时,可立即终止该保管任务,从而确保质权人利益不受损。其次,物流部门根据质押物的种类不同,对其价值进行相应估算。然而,动产的价值会根据时间、地点的不同,发生一定的贬值。因此,要对动产采取事实监管的方式,从而保证动产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中不因当时人等因素而受到影响。最后,将可能面临的风险问题,以合同的形式写入其中,从而有效规避各种法律风险。例如物流部门在其进行价值估算时,发生严重失误行为或者犯故意过错而导致的赔偿问题。建立动产质押登记机制。可将已经设立质权的信息公示出来,不仅可避免动产重复质押的情况发生,还可将财产归属等信息进行公示,从而方便人们及时有效地查询相关信息。保障了质押业务顺利进行的同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得到保护。建立健全动产质押登记机制,可从最大程度上保障动产质押融资的顺利进行。动产质押登记机制,要以公平性、统一性以及规范性为基础,将互联网电子科技手段,充分运用到动产担保机制的制定中去,建立互联网平台,并发挥其信息公开化与便捷化的优势,方便公众及时获取与动产登记相关的有效信息,达到规避法律风险的目的。完善动产质押登记机制,可维护融资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另外,由于动产具有可变化性与可流动性的特点,因此在动产抵押登记机制建立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系列问题及挑战。与此同时,建立规范化的公示平台同样至关重要,动产质押未来应当朝着制度化与操作规范化迈进,如此不仅有助于弥补征信制度的不足,还有助于推动动产质押业务持久且稳定的发展。

(三)防范线上供应链融资法律风险

要强化法律监管力度。维护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安全,关系到整个互联网金融的稳定。要及时避开金融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好风险应对机制。首先,建立健全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从宏观的立场上对该体系进行分析,可看出其对目前所有金融监管项目均为适用。从监督管理的立场对该体系进行分析,可看出其与传统金融监督管理的模式如出一辙,都通过行政手段与刑事处罚的方式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行政手段主要表现为一种推动市场主体规范化的经济行为;而刑事处罚指一种非常严重的金融犯罪,刑事处罚为监管的底线措施。当前我国与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关的法律制度,只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有用,而对供应链金融类的产品则不一定管用。供应链金融与其他融资产品有相同点,同样存在差异性,对供应链金融进行监管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完善其运行制度,从而更加规范化的进行相应的业务,维护市场发展的稳定与繁荣。首先,要明确供应链金融的市场准入要求及范畴,另外还要对非银行的金融类部门是否具备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资质,以及是否满足融资的需求进行相应的审核。由于大多数审核只看工商行政条件,而忽视对其实际能力的考查,因此无法为融资的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其次,供应链金融为网络借贷的种类之一,可通过学习并运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等制度,促进融资业务规范化进行,预防携款潜逃或者倒闭等类似金融风险的发生。最后,对互联网金融实行监管,要具体着手于对其法律规范的制定之上,然而,在具体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同样不能忽视。供应链金融只有立足于实际,才能确保其获得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建立健全内部法律体系。线上供应链金融借助互联网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其服务内容包含:应收账款与动产质押等。线上融资最大的特点为立足于互联网平台实现的,具体以电子合同的形式呈现出来。与此同时,我国同样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电子合同与其他形式的合同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随着《电子签名法》等与此相关法律的相继颁布,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对电子签名的有效性进行认可。另外,由于电子合同在诉讼取证时难度系数较大,因此在电子合同取证过程中,会面临一系列困难及风险,从而增加诉讼的成本。建立完善的电子合同监管体系,有助于维护互联网融资环境的稳定;同样有助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健全互联网中与此相关的法律制度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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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供应链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信用问题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oE6]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金融供应链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供应链融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供应链融资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供应链融资,是指对一个产业供应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与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相比较,供应链融资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从操作上看,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特点可总结为“封闭运行,单笔操作”。银行围绕贸易本身进行程序设置和寻求还款保证,提供信贷时,着重关注的是融资链流程是否符合“封闭性、自偿性和可控性”三原则。银行对资金流向和物流信息进行监控,跟踪融资的使用和进出口结算情况从而能够有效的控制资金流向,大大降低融资的风险。同时银行对于授信企业的考量不再强调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规模、固定资产价值、财务指标、担保方式等的考量,而是强调企业的单笔贸易真实背景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水平,从而使一些难以获得信贷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贸易融资或的银行的支持。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者统一起来控制管理,这就是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新阶段。

二、我国供应链融资市场的发展现状

在国际上,不管是作为供应链核心的大型制造企业,或是承担供应链整体物流业务的大型物流企业以及承担供应链资金流服务的金融企业,都在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活动,全球供应链融资理念已经形成。而我国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起步较晚。

(一)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的主要模式

国内商业银行基于中小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三种方式:(1)应收账款融资。这种模式一般是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下游的债务企业在整个运行中起着反担保作用。即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2)存货融资。当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业务流程期间时,可以以存货作为质押向金融企业办理融资。银行重点考察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存货以及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和整合供应链的综合运作状况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3)预付账款融资。这种模式一般是银行为下游企业提供短期信贷支持。供应链中的下游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预付货款,才能获得所需的原材料、产成品等,这种业务适用于供应商承诺回购条件下的采购融资。

(二)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的开展状况

与欧美企业相比,供应链融资在我国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发展非常迅速。

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先后与国内三大物流巨头——中外运、中储和中远签署了“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拉开了我国供应链金融活动的序幕,短短一年多时间,已经有数百家企业分享到了供应链融资平台带来的便利。

中国工商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主要体现在“沃尔玛供应商融资解决方案”中,利用沃尔玛公司的优良信用,对其供货商提供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融资支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的“企业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中,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创新推出了在线账款管理方案、采购商支持方案、供应商支持方案、区内企业贸易融资方案、船舶出口服务方案和工程承包信用支持方案的六大业务方案,针对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各环节需求精心设计而成,为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提供了一整套全面、专业的银行支持服务,力争实现银企双赢。

中国银行于2007年7月也推出了其供应链融资产品“融易达”通过利用“核心企业”授信资源向作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服务提供资金融通,帮助其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生产规模、降低单位成本,强化上游链条的力度,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实力。

在外贸政策导向转变为要“积极扩大进口”的新形势下,2007年7月,深发展供应链金融再创新品,推出名为“进口全程货权质押授信业务”,该行基于进口贸易过程中的“在途货物”以及到港“仓储货物”设定质押,给予大宗商品进口企业授信。与传统“货押”业务不同的是,该业务既可以现货质押融资,还可以“未来货权”质押融资。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意义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小企业开辟了新渠道,促进了整个供应链的健康发展。在商业银行纷纷思考并推进战略转型的大背景下,供应链融资也同样具有积极意义,表现在以下几点:(1)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可以增加商业银行交叉销售机会,有效带动中间业务、结算业务和低成本结算性业务的发展,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与我国商业银行向先进的交易性银行转型的目标相适应。(2)可以调整商业银行以大客户为主的客户结构,分散客户集中度的风险。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对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挖掘和开发,使得生产商、物流企业、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资金流在银行体系内部实现良性循环。(3)根据《巴塞尔协议Ⅱ》对银行风险资产管理的要求,风险资产权重的大小直接关系到银行的成本和收益。由于贸易融资比一般贷款风险低且该业务有自偿性的特点,所以开展此业务有利于突破资本约束的限制,改变中国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在传统发展模式下,风险资产规模扩张过快、信贷结构不尽合理和不良资产比率较高的现状,改善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扩大中间业务收入,增加收益。

四、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一)突出特色、提升功能,加快产品线再造

国际贸易融资竞争主要体现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功能的竞争,当前国内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类新产品虽不断推出,但整体缺乏特色,引进的复制品较多,同外资银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另外当前国内多家银行都推出了供应链解决的整体方案,但在实践中仍然只针对供应链单一环节进行融资,因此服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商业银行应该根据供应链各个环节的金融需求及风险特点,进行产品创新,大力研发给予存货即应收账款的融资产品,尤其要积极关注汇款结算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要结合供应链金融的特点,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二)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加强风险管理

在商业银行对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融资的过程中,伴随着资金、商品、单证的流动,涉及到客户、银行及物流企业等多方面的利益,也必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政策风险、行为风险等,因此供应链上的参与各方应结合风险来源加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此提出的建议是:(1)商业银行应加强与物流企业的充分合作,并加快建立信息技术平台,管理客户信息及时跟踪评估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贷后管理的动态分析。(2)加快建立快速灵活的市场商品收集信息和反馈机制。物流企业和银行应及时收集商品的价格信息,监控产品的销售状况和价格变化趋势,根据市场行情选择质押物,设置合理的质押率,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起对质押货物的评估失真,控制并规避产品市场风险。(3)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内控机制。要建立严密有效的组织结构,加强自律,严禁有章不循、执纪不严等失控行为发生;其次要遵循内控的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独立性原则,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4)积极呼吁立法部门在这方面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同时尽可能完善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5)加快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覆盖前、中、后台的专业化队伍。通过引进人才,在职培训等方式开展针对性的学习,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另外要注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完善对供应链融资的风险管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三)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由于供应链融资是多环节、多通道的一种复杂系统,很容易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应急系统,通过信息平台、流程制定、人员配备等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有充分的准备。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能够不慌不乱,按照相应的措施快速处理。同时,商业银行要加快建立一整套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当其中一项以上的指标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某一临界值时,预警系统必须发出预警信号,以便应急系统处理紧急、突发的事件,避免整体业务或组织带来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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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供应链的概念范文第5篇

1.1国外物流金融研究与发展现状

在国外的文献中,一般将金融供应链管理称为“FinancialSupplyChainManagement(FSCM)”,以区别于侧重实物流的“PhysicalSupplyChainManagement(PSCM)”。他们的物流金融业务开展较早,其相关研究也较为丰富,其中,Friedman(1942)[2],Albert(1948)[3],Eisenstadt(1966)[4],Raymand(1948)[5]和Dunham(1949)[6]等总结了物流金融中的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国外发展过程中的法律氛围、业务模式、仓储方式、监控方式和流程。Barnett和Biederman对物流金融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相关研究[7-8]。Rutberg还以UPS为例介绍了物流金融创新模式的主要特征[9]。Buzacott和Zhang则定量研究了业务中的一些重要指标(例如利率和贷款额度)的确定以及对业务风险的影响[10]。Guerrisi(2001)通过考察供应链中物流配送技术和资金转移技术的发展,认为目前的资金流管理己经不能与快速发展的物流技术相匹配,尤其是在电子商务领域,资金的转移己经成为发展的障碍,因而提出了基于互联网的电子货币转移方式将广泛应用于全球贸易链中。Douglas(2004)在分析供应链过程的基础上提出了供应链管理的八个要素,提出资金流的管理以及与其他如采购、研发、配送等过程的协调能够明显改善或促进这8个要素的增值。Fenmore(2004)对物流金融中新兴的订单融资业务进行了分析。Warren(2004)认为供应链资金流管理中存在着许多成本节约和价值创造的机会。企业在资金流管理中的无效率性通常需要维持过高的运营资本来应对供应链资金流的风险。他认为随着支付结算工具的进步和技术解决方案的提出,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供应链资金流,减少运营资本,从而获得收益。Dan等(2004)从银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角度出发,以美国银行为例,提出需要在全面掌握供应链过程和特征的前提下,通过集成物流与资金流,借助电子支付手段来实现金融供应链管理。LeoraKlapper(2005)就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采用存货融资模式的激励及功能进行了分析。GonzaloGuillen(2006)等人研究了集生产与企业融资计划于一体的短期供应链管理,提出了合理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可以影响企业的运作与资金融通,从而增加整体收益。

1.2国内物流金融研究与发展现状

国内物流金融发展的比较晚,相应的文献也不是很多。研究多集中在对融资模式,风险防范以及控制的定性阐述上。在融资模式上,国内学者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主要有:陈淮(1987)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11]。但是,那时的“物资银行”还带着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是探讨通过物资银行来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任文超(1998)探讨了利用“物资银行”解决企业的三角债问题[12],并在后继的研究中不断规范概念,认为物资银行的实质就是对企业使用资本的支付工具进行设计与安排从而提高资本的使用及结算效率。罗齐和朱道立(2002)提出了应用融通仓模式解决供应链中的融资问题[13],作为综合性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融通仓不仅能为银行和企业以及企业间的合作架构新的桥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而且能够有效融入到中小企业供应链体系中,为其提供高效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于洋和冯耕中(2003)针对我国物流业界兴起的物流银行业务分析了起源及其重要性[14],总结了基于权利质押和基于流动货物质押的两种物资银行业务模式,并分析了物流银行业务运作中的风险及其控制办法。李蓓(2006)从进出口贸易角度,将物流金融相关模式分为进口业务模式与出口业务模式[15],并进一步将进口业务模式划分为信用证合作模式和现货质押模式两种,又将出口业务模式划分为出口前短期打包贷款和出口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巫钢和姚伊娜(2007)首次把期权理论运用到物流金融中[16]。他们将物流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分为买方客户授信和卖方客户授信。他们认为,由于期货交易有着严密的程序和标准化的条款,把期权引入到物流金融中,可以降低物流金融的业务风险,有利于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赵道致、白马鹏(2008)以加速中小型物流企业的资金周转和费用结算为研究目标[17],提出了一种基于应收票据管理的物流金融创新模式(NRF-LC的服务模式),设计了该融资模式的结构和关键流程,分析了相应的利益相关者的角色作用,研究了投资于融资过程的策略分析,建立了资金需求方与供应方的投融资博弈模型,得到了NRF-LC物流金融模式的可行域。

其他方面的研究还有:宰予东(2004)以融资租赁和物资银行的服务和创新为例[18],从三个方面说明了物流企业中金融管理的重要性,包括金融业务的创新推动物流业朝着多样化、综合化、个性化发展,金融工具创新推动物流业的现代化进程,金融制度及管理模式的创新推动物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邹小芃和唐元琦(2004)从物流产业角度提出了物流金融的职能主要体现在物流设施的投融资、物流保险、票据融资、实物融资、技术融资以及建立物流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等多种方式实现[19]。同时指出,在物流金融中,保险公司应该根据物流业务整合出不同的险种,为物流企业量身定做恰当的风险产品组合。袁红和王伟(2005)认为,物流金融正成为物流企业进行高端竞争,并带动银行共同参与的新型金融业务[20]。物流金融作用表现在资金支持、结算支持、个性化服务支持等方面,大量金融工具的应用能实现无时无处不在的物流结算,物流金融市场能转移或分散物流业的经营风险。储雪俭(2006)从经济学方面对物流金融进行了解释,他指出物流金融中存在着委托-关系,交易费用等经济学问题[21]。指出信用是物流金融业务运作的基础,并就物流金融服务的整合提出了建议。杨宇(2007)借用共生理论中共生介质的概念,说明物流金融在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共生关系中的介质作用[22]。即其对两者共生关系中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整合效果,指出价值增量是共生系统能量增长的一种表现形式。指出物流金融之于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走向对称互惠共生模式的必不可少的介质。浦徐进,唐建荣(2007)把物流金融服务创新运用到VMI系统中,指出由于VMI系统中存在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参与,物流金融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方式来缓解VMI系统中上游供应方的资金压力,保证VMI系统更加高效的运行[23]。彭志忠(2007)用经济学的委托理论分析了物流金融的信任机制问题[24]。同年,他又运用价值链分析方法,在波特的价值链模型基础上改造提出了物流金融参与三方的价值链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问题。胡俞,柳思(2008)通过对我国现代农村物流金融组织形式的现状审视,指出加强现代农村物流金融组织形式创新,建立多元利益主体的现代农村物流金融中心是客观的,现实的,也是科学的[25]。

2研究意义

物流金融是一个新的概念,是指在现代物流供应链活动中,运用金融工具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在供应链业务中的活动,使物流产生价值增值的融资活动[1]。参与物流金融的三方主要是物流企业、中小融资企业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三方在物流金融的活动中各自获益。对于厂商而言,可以通过暂时抵押货权,从银行取得贷款,用于开展业务,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和资金利用率。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有实实在在的货物作抵押,又有信誉好的仓储企业作为担保或货物管理,其贷款的风险得到降低。而且可以扩大和稳固客户群,树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开辟新的利润来源,也有利于吸收由此业务引发的派生存款。对于物流企业,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实际上为其开辟了新的增值服务业务,不但可以促进其传统仓储业务的开展,实现客户的个性化、差别化服务,而且物流企业作为银行和客户都相互信任的第三方,可以更好地融入到客户的商品产销供应链中去,同时也加强了与银行的同盟关系,给自己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这样,就实现了物流企业、中小融资企业及银行三方的共赢。所以说,对物流金融进行研究不但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为物流企业的多层次发展提供了平台,同时也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加积极、更加放心地扩大自己的融资规模及客户群,增加利润来源。

3研究不足与展望

目前,国内外众多学者己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对物流金融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既有的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不足与展望:

(1)国内外的学者大部分都是从定性方面对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以及风险进行阐述,而缺少定量方面的研究;

(2)在质押过程中,仓单标准化的建立,运作模式的流程可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3)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和信息网络化建设可待进一步研究;

(4)对于物流企业,可以通过建立量化的方法进行收入-成本收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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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物流金融是面向物流业的一种创新运营方式,通过物流企业和银行的合作,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息的运动,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统一。文章通过对物流金融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总结,指出相关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研究提出展望。

关键词:物流;物流金融;融通仓;融资模式

Abstract:Logisticsfinanceisanincentiveoperationfashionforthelogisticsindustry.Throughthecooperationoflogisticscompanyandbank,iteffectivelyorganizesandcorrespondsthemovementofcapitalandinformationtologisticstoachievetheeffectiveunitesoflogistics,capitalandinformationflow.Thispaperanalyzesandsummarizestherelevantliteraturesonthelogisticsfinance.Atthesametime,thispaperpointsouttheexistingproblemswithinthefieldoffinanciallogisticsandlooksforwardtothefutureofthe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