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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行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项目管理;竞投标过程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6-0240-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6.118
合同管理是电力工程建设单位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严格规范的合同管理对于提升电力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监控工程建设风险、降低建设成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成本控制是电力行业工程建设的重要管理内容,也是贯穿整个建设项目从招标到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管理手段。成本控制已经成了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合同管理在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1 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的联系
对于电力工程建设单位来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的就是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根据现阶段招标合同要求规范,招标合同包括报价清单、项目预算以及具体施工组织设计等,同时也设定了合同的三大基本要求:第一,工期,主要包括电力建设项目工程的总工期,工期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一些细分项目工程的建设时间等,其中施工进度计划应该包括在内;第二,价格,合同中关于价格的条款,应当列明工程建设的总价款以及各项目的单项价格;第三,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规模和范围,都应当在合同文本或附件中明确表示,而合同管理其主要就是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从而满足上述三大基本要求。在编制合同文件时,要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对项目建设每一环节的质量控制水平,对合同中一些特殊事项,要做出明确的说明,防止出现招标合同的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做好招标风险防范,可以说合同文件的编写是招标工作的重点基础内容,科学合理的合同文件有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围绕着合同管理而进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立足点,是招标企业对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依据。工程项目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具体实践,工程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都需要与之配合。
2 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管理不规范、不够科学
在调研中发现,一些电力企业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不科学、不严谨的地方。合同的相关条款,与实际工程建设情况不符或者是一些政策法规方面的文件,由于实际原因做了调整,但是在合同中,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一些纸质文本合同的资料信息,记录比较粗糙,条款中对于技术方面的内容不是很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的数据资料不全面,一些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参数不够精确,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管理,没有科学规范的程序。
2.2 对工程成本管理认识上的误区
一般电力企业对于成本管理,就认为只是企业计划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事情,但是我们知道,电力行业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与一线生产人员都是成本管理者。可以说,施工项目经理对成本管理发挥的作用要比财务人员大的多。另外,一些技术负责部门,对成本管理也认识不到位,认为技术部门只负责技术研究即可,对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工程成本管理其实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内容,没有正确的成本控制意识,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不利于其降低施工成本。
2.3 企业体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由于电力企业相关体制机制的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合同管理,最终会反映到实际项目建筑质量上,导致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电力企业的形象和经济效益。不健全的管理体制,对于成本控制以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也不能及时纠正,相关的施工作业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
2.4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重视不足
电力行业的建设工程,一般以规模较大的国有建筑企业施工较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为了拓展自身业务规模,就故意压低投标价格来中标,而后期实际施工过程中又找理由增加工程量,导致最终的结算金额超出了合同价款,这些也导致了电力企业工程建设成本的增加。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对项目的整体成本不够重视,合同管理中没有贯穿全过程成本控制理念。
3 加强电力行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对策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指的是按照相关的规定与协议条款约定各种收取费用的标准计算,同时也是用来支付给承包人依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工程规定内容价款的总额。也是合同的双方非常关心核心的问题,而施工过程的投资与招标投标也都是主要围绕着合同的造价所开展的。合同的造价应该根据中标的通知书中中标的价格与非招标工程签订合同的时候对工程造价的一系列约定,可以选择可调价格、固定单价与固定总价等。然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合同的总价是会随着工程进展,和工程所处的环境、水文、土质、地理位置以及设计变更等一系列因素发生不断变化的。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是一个动态、连续的复杂过程。
一、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特点
1、合同管理特点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来说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对工程安全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管理综合的体现,同时更好的实现这四个目标也就是实现合同造价管理的一个动态的过程。
想要做好安全、成本、进度、质量等目标动态的控制,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分析
建设工程的合同分析指的是理解、解剖工程的合同,同时这也是进行有效合同管理前提的条件。一旦对工程合同没有一个更好的理解,合同造价管理的工作就不会做的更好
对合同内容的分析是很广泛的,大多与工程建设相关内容均属于需要进行分析解剖的内容。通常,主要是对以下几点内容的分析:
①订立合同依据的法律基础
②承包人以及发包人主要的责任
③关于质量、进度以及工程款项的支付条款分析
④对于限制性条款的分析
(2)合同的履行与交底
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企业中的预算人员都需要进行组织项目内部工作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将合同之中涉及到规避风险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主要的条款进行逐一讲解并强调。在整个建筑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也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实行动态的控制。在整个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应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适时观察,有效掌握合同履行的质量、进度以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分析各个种类问题出现的影响与原因,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履行的合同进行控制。通过对合同的控制来保证最初制定成本、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目标等一系列规定的实现,有效进行合同造价管理的控制。
2、设计变更特点
设计的变更指的是设计部门对于原有施工图纸以及设计的文件之中表达出设计状态的修改与改变。设计变更只包括了由于设计的本身出现的错误与漏洞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进行补充和修改设计资料。同时设计变更也是工程之中变更的内容之一,因为他关系到工程投资、质量与进度的控制,所以对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加强,能够有效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并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单位所提出的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同意进行的变更,都可以使总造价变更。
3、工程签证特点
工程签证用书面的形式对施工现场发生特殊的费用进行了记录,这直接关系的是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切身的利益,同样也是工程结算重要的法律依据。尤其对于投标报价包死工程来说,结算的时候更加需要对现场的签证与设计的变更进行有效调整。对于工程现场签证来说,它记录的是现场情况发生的第一份资料。经过对现场签证的审核、分析,可以为索赔事件的发生处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同时根据签证来计算索赔的费用。
4、索赔管理特点
索赔指的就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之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对方没有正确履行或者是不履行合同中规定义务或者未能保证合同承诺条件的实现,遭到了损失之后,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补偿的要求。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索赔主要是费用的索赔以及工期的索赔。
(1)索赔成立的条件
①承包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索赔报告与索赔意向的通知。
②与合同进行对照,对照在工程中对承包方的工程造成的额外支出成本或者工期的损失
③导致工期损失或者费用增加的原因,在合同约定之中不是承包方所属责任。
(2)索赔程序
索赔的一般程序为:提出索赔的要求——报送索赔的资料——审核索赔的文件——协商解决——提交诉讼或者仲裁。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尽量通过协商来解决合同上出现的纷争,不要轻易的依靠诉讼或者仲裁。
(3)索赔常见的形式
在工程的实践中,索赔发生的时候有很多,出现频繁的索赔形式包括:
①对于工程师在指令上错误所出现的索赔
建设单位的人是监理单位,所以一旦由工程师导致的指令性错误,使承包商发生了不必要的损失,而建设单位则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给予承包商一定的赔偿。
②对于土质资料上错误出现的索赔
在工程的施工中,建设单位有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资料的义务,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真实性。
③对于工程变更出现的索赔
设计变更或者是工程量的清单漏项都会使工程量的清单有一定更新,其相应的综合漏项普遍由承包人来提出,经过发包人的确认之后作为结算依据
④对于不可预见障碍导致的索赔
工程建设之中不可预见就是指有经验承包单位也不能预见的损失。如竖井的掘进中突然水量增大,承包商可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二、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发展
1、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进一步的加深,中国的经济逐渐融入到世界金融市场之中,我国的跨国项目和跨国企业逐渐增多,所以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到来,对于建设工程的合同造价管理也是国际建筑行业的潮流。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了WTO之后,我国行业的壁垒逐渐下降,市场趋于国际化,一旦国内外的市场相互融合,国外的企业一定会利用他们在服务、人才、管理、技术以及资本上的优势,侵占我国建筑市场,所以在未来的建筑行业之中,我们要转变管理经营的模式,增强应变能力,勇于进取,敢于创新,学会在竞争中生存,寻求拼搏中的发展。
2、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深入,对于工程合同造价管理必然会走到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上来。当今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在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应用普及的速度非常惊人,并且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这给工程合同造价的管理也带来了许多优势,从竞争意义上来将已经逐渐成为信息的竞争。
3、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法律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加强,和对工程合同造价的重视,会出台更多改善合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措施,实现管理的优化,避免风险发生,更有效控制工程合同造价的安全性,使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结语: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工程的合同造价决定了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和收益,决定了承包单位的经济利益,只有充分认识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特点等一系列的问题,才能加强对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从而提高工程管理的收益,有效减少承发包双方的各种损失,减少承发包双方各种纠纷,使我国的整个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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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静芳;王守君;王守德,谈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J],科技信息,2008(26)
[4] 徐玉红;徐晓阳,浅谈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2)
【关键词】水电站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Abstract: Hydropower st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in order to reduce th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price adjustment, new changes, claims and other disputes,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struction point of view, combining the gorg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actice, to the tender document review, engineering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and related engineering price contract etc. a more detailed discussion, to remind the construction side, the special term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bidding documents and related contract negotiation process, as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methods, to engineering risk, contract execution can be shaped, project management is operable in advance to give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Key words: Hydropower sta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各行各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正在快速地、全方位地与国际进行接轨。受发达国家先进管理经验的影响,在进行有关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执行时,有关合同约定的法律作用也越来越引起我国当事人双方的重视。所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承发包双方共同认可的一份协议,具体规定了在进行相关工程变更或者终止时,承发包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民事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合同谈判纪要、招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的图纸等等这些文件都是施工合同的主要组成要素。这个施工合同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都将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对于工程造价它不仅可以起到合理控制作用,对于承发包双方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它还可以进行有效的调节,并在这个基础上可以有效促使承发包双方实现履约。由此可见,工程建设的核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就是合同管理。因为众多的工程建设实践表明,有关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受到合同管理状况的影响。所以进行合同管理,特别是对施工合同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管理合同,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圆满竣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以下就以峡山水电站工程建设中的相关合同管理实践为例,对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比较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2、重视水电站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
2.1 要重视对招标文件的编写
进行合同管理首先要编写好招标文件,合同管理得好坏,首先就取决于这个招标文件的编写合理、规范与否。合同条款的核心内容就是招标文件,它通常由三个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技术条款等)组成的,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利益,其最有效的依据就是根据招标文件编写的具体内容来操作。因此在编写招标文件具体内容时,一定要让招标文件内的那些重要条款,在叙述上不仅要保证逻辑严密、概念清楚以及进行全方位的考虑,而且在编写时还要力求整个招标文件前后一致。发包人在这个阶段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要以极其负责任的态度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写。此外,在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编写时,还要注意对以下四方面进行完善。
2.1.1有关水电站中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的划分要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界定。在水电站建筑过程中,各部分的混凝土施工难易不同,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也存在较大价差,若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相邻部位混凝土的分界面,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就容易出现计量纠纷,进而影响工程的造价控制。为了在今后进行工程建设中尽量避免出现这类界定不明的纠纷,实践表明,对土建标中的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等各部位不同价,其有关界面(空间界面、时间界面以及技术界面),在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标注明确,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以保证工程造价控制。
2.1.2 有关临建工程的各项费用,要进行逐一分解。对临建工程的每一项费用,不仅仅要达到心中有数,而且对于投标单位按总价承包的那些临建工程项目,还要要求把它们逐一分解在有关招标文件里面,这不仅可以方便监理工程师在有关工程建设中进行相关管理和监督,还可以有效解决有关合同纠纷引起的各种问题。
2.1.3 有关变更(含合同外项目及设计漏项)的估价原则。在水电站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各个电站的独有特性,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容易遗漏或定义不明,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暴露出来,所以新增变更项目在水电项目的施工中非常常见,也是很正常的,有关变更(含合同外项目及设计漏项)的估价原则在合同中的约定就很关键。在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明确规定:“15.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5.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按通用条款规定处理,对合同双方都是较公平合理的,但有时在招标文件制定时,业主方为规避风险,利用已方优势在专用条款中对通用条款进行更改,直接将有利于业主方的估价原则加入招标文件,违背成本加利润的原则,按专用条款估价新增变更项目施工中无利润可赚甚至亏损,损害施工单位利益,至使施工单位拒绝或拖延施工,反而给现场工程管理带来束缚,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故而在专项条款的制定一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否则在工程的后序管理过程中将带来大量不必要的麻烦。
2.1.4 有关于风险的控制。在合同签订之初业主单位处于优势地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为控制风险,往往将一些苛刻条款加入到合同之中。如:将《通用合同条款》16款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全文删除并代之以:“由承包人自行采备的砂、卵石、块石等当地材料及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其他材料不予调差。”;将《通用合同条款》第15.4.3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删除并代之以:“按某定额及经评标确认投标单价分析中的基础价格和取费标准计算工程单价。”工程的现场管理实践证明,此种方式对工程并无好处,因其有违公平原则,在合同谈判时将已方意愿强加给施工单位,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比例过大、新增变更项目通过定额组价无利润或亏损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抵触极大,虽有合同约定但施工单位作为盈利单位,在无利润或亏损时消极怠工至使工程停滞,给业主和施工方带来许多经济纠纷,而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和最终完成整个工程建设所付出的代价将更高。故在风险的控制上,一定要以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
2.2 对于工程中的那些疑难、棘手问题,可充分利用合同来解决
承发包双方在进行有关合同签订前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就是进行合同谈判,这可以有效让发包人合理而且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出现的各种索赔。最大限度地运用合同谈判,这是有关水电站业主解决很多难以解决问题的一个有力工具。
2.2.1 关于保险。虽然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对施工设备险和自身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两种保险,承包人在合同实施期间必须进行投保。但实际情况是这样,在工程建设期间,发包人经常不参与保险,这无形之中就给工程带来极大的风险,一旦因之而出现问题,发包人往往是束手无策,缺乏有效手段来抑制这种现象。所以要最大限度降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发包人首先要充分调查市场,以这种方式来了解承包人在这方面的各种保险费用,然后通过合同谈判这种方式,来促使承包人承诺要进行投保这些保险。通过这种合同谈判方式,会让承包人觉得发包人的这些要求合情合理,所以正常情况下,都会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做出让人满意的承诺。
2.2.2 关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指定分包。指定分包是由施工的具体情况而产生的,它主要规定被指定的那些分包商应缴纳给总包方的管理费额度。关于指定分包这种要求,可以以具体形式明确编写在招标文件里,但作为一种补救措施,在进行有关合同谈判时,直接指定给分包商,也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途径,
2.2.3 有关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问题。正常情况下,有关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都应该要被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按照规定,对于招标文件某些地方没有被投标文件实施实质性响应,那么这份投标文件可以被招标单位所拒绝。但实际情况是这样,在那么短的几天评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没有被实质性响应的地方往往很难被发包人所发现。所以在进行有关合同谈判纪要中一定要加上“对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地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一律按招标文件为准”这样一条,由于这是正当的要求,承包人不得不履行,从而给业主减少因评标的疏忽而带来的那些损失。
2.3 有关总价承包的合同问题
包括调价问题在内的有关总价承包合同,往往存在着不明确的规定或者根本未进行规定,这是当前我国水电工程建设的范本对总价承包合同中基本条款存在的一种现状;导致总价承包合同存在着不规范、不完整这种现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总价承包合同所牵涉到的工程往往都是工期比较短、金额比较少的小工程;再者受到总价承包的表面意思所迷惑,往往会使得当事人误以为所谓总价合同就是总价不变,不会再进行相关的调价,因此有关调价原则就往往没有出现在合同条款中。但在水电站实际施工过程中,受天气情况、原材料价格、地质变化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出现有关变更工程,这是很常见的,也是很正常的,所以这就非常容易出现有关合同的纠纷问题。在总价承包合同里,有关合同的调价原则以及哪种情况允许调价、哪种情况不允许调价,所有这些都明确规定在合同里面。万一这项内容因考虑不周到没有在合同条款里体现,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应明确提出来,并且以一种可操作性比较强的方式规定下来,这样就可以在最大限度避免因这种情况而出现合同纠纷,从而最大限度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3、结束语
在进行水电站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应该值得注意并且在实践中必须要加以比较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除了上述的几个问题以外,还有其他的一些重要问题,例如有关工程的变更问题、有关索赔费用的计算问题等等。不管是哪个问题,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都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这对于促进我国水电站这项工程的持续发展,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梁世杰等.《工程项目管理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针对于中国建筑市场合同管理频繁出现问题的现象,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并颁发了关于建筑工程在施工时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同示范文本,最新一版是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目的就在于规避权责失衡现象的发生[6]。但在实际电力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人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在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二)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在具体实施时,因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淡薄,常有签订合同不符合要求情况发生。主要表现在:首先,合同文本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对一些索赔性条款表述笼统、含糊。其次,承建方资质管理混乱,依据中国的《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内从事建筑活动,不得越级。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一些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通过挂靠等方式谋求中标机会,或者一些大型施工企业利用企业资质承接一些施工项目,然后转包或者肢解后分包,这些做法不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也给工程的质量、工期等带来不利影响。第三,部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属于企业核心业务,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要求极高。但有部分员工职业道德素质低下,,损害企业利益。
(三)合同违约索赔困难、责权偏颇当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索赔工作就应该合理展开。但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合同文本往往是发包方制定,所突出强调的往往是承包方义务的规定和风险的范围,而对发包方的义务就含糊其辞,制约性条款在文件中较少。尤其是发包方违约时,就赔偿方面的条款没有具体的表述,难以界定赔偿的数额,存在明显的权责偏颇。此外,在电力系统主辅分离之后,投标单位众多,在市场中发包方占据主导性地位,双方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例如因电力工程施工周期长、单位工程众多,出现分项工程的设计变更就很多,整个工程累加起来就会高达数百万的金额赔偿,而在合同条款中往往表述为分项工程多少钱之下免于赔偿,这样承包方就要承担较大损失,即使出现了可以赔偿的情况,承包方往往会为了以后市场的签约,而在发包方的要求下放弃部分索赔工作。
(四)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从当前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并没有得到许多小公司的重视,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严重缺失,这也是制约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需要专责的合同管理人员掌握相应法律知识、造价知识以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而在一些企业合同管理被认为是一种事务性工作,由预算人员或者财务人员兼任。这将给合同管理带来难度,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必将缺失专业支撑,在处理上相当的被动。许多不规范的合同在签订初期也难以被发现,也会给后续的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效益。
二、完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根据对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分析,结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经验,对照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做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按照中国现有法律规定,积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确保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国目前针对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和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目前还是空白。因此有必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工作。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可分为: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联合体承包模式、合作体承包模式等等,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等,针对不同的模式进行研究,将合同条款规范化和细致化。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逐步与国际接轨,学习和研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中国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融合现代合同原则和现代项目管理原则,不断完善中国施工合同文本体系,使中国施工合同文本在结构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的发展上取得突破。
(二)推行合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持证上岗专业化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关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考核制度,要求持证上岗。一方面企业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达到工作所需要的技能要求。另外企业可同高校合作,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形成稳定的人才输出。当前可在合同管理中可有造价工程师领导,另配一名专职合同管理员,完成项目的合同管理。
(三)强化合同的动态管理,依约解决工程索赔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索赔现象时常发生。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通过扣拨工程款等实现;而施工方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但为了合同双方共赢,对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误工、变更等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如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等,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双方双赢才是工程工期、质量、成本完成目标的保障。
(四)开发适合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软件,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为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电力建设工程的信息化管理一直走在市场的前列,针对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的软件也层出不穷。在企业内部形成流程化管理,进行合同评审等工作。各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软件操作。随时掌握合同的签订、履约及纠纷情况,对工程建设合同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和动态管理。
(五)建立企业的信誉档案,将信誉分引进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建立其企业信誉档案库,定期监督,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并将企业的信誉档案融入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在招标项目评分标准中加大信誉分的权重,使企业真正意识到每一个工程都是重点工程,只有认真履行好合同,才能以后有更加广阔的市场。为中国的电力工程保驾护航,同时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结语
关键词:电力施工;合同;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以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为依据,来进行建设、安装的合同称为电力建设施工合同。它要求承发包双方以实现建设工程为目标,明确相互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一种协议,同时,也作为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发包人支付款项、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以确保工程建设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促进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以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方以及业主来说都是很有意义的。目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电力施工企业要想长久立足,必须要以政府管理、行业自律还有企业诚信为前提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并要找出自身不足,针对该不足,强化合同管理,以此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还有社会效益。
一、电力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
电力建设一般都具有投资大、技术含量高以及施工周期长等特点,图1为电力施工工作步骤图,可以看出其工作程序多且繁琐。由其产生的施工合同管理特点有:(1)因为电力施工合同的周期长,所以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合同管理有周期长、跨度大以及易受外界的影响的特点,并且,合同自身也时常会存在很多风险,难以预测;(2)电力建设的投资大,涉及金额高,因此合同管理的效益十分明显,良好的合同管理对于工程经济效益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让成包商规避风险,赢得利润,反之,承包商往往会经济损失严重。相关资料的统计表明,在正常的工程中,合同是否管理得好会影响到工程造价8%的经济效益;(3)因为参建单位多以及项目之间的接口复杂,这让合同管理变得复杂和繁琐,在履行合同时,处理好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以及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还有业主和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但同时也复杂与困难,有一点疏忽就会带来经济损失;(4)对合同干扰的内外事情很多,这就使合同变更频繁,所以合同的管理要求是动态的,合同变更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显得十分重要。
二、电力施工合同管理难点
1 合同文本不规范
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下,业主方往往有更多的发言权,一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主要义务可以回避,不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从当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来看,大多数的条款都是业主方制定的,太过于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在业主违约以及赔偿方面约定不具体,并且缺乏有效的处罚办法。以这样的方式转嫁工程风险,这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较多的原因之一。
2 “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这里所说的口头协议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正式的合同应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可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此规范,而是用来对作外检查。在实际中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形式来执行或者有些只做君子协定,这类条款往往是私下合同,中标合同部分,然后换成不遵循法律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的有关规定的内容。
3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浅薄,一些合同有失公式
目前电力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以及管理不规范,施工队伍和建设规模的比例严重失衡,这就让占主导地位的业主方提出一些苛刻以及不平等的条件,把自己的风险移到承包方身上。由于竞争激烈,承包商又不得不为了获得工程而接受。但有些承包商为了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就偷工减料或者非法分包和转包,这给工程建设带来了很大隐患。
4 建设施工合同履行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
在实际中,业主方与承包方不认真履行合同的现象时常出现,例如:业主方在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不依照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后,业主方不及时办理结算手续,有些业主在使用了工程成果之后依然拒付工程款;还有承包商没有按约定期依法组织施工以及不按照规定施工,由此延误工期也可能产生劣质工程,这对工程建设市场有严重的影响。
5 工程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是法律赋予的合同任一受损失一方获得赔偿的权利,它对于承包商来讲能够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以及增加利益。可是,如今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往往存在一些不平等的合同条款,这使得索赔工作受到干扰变得困难。在这其中,受害者往往是承包商,因为大多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且索赔意识淡薄,这使得合同的索赔很难进行。
6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于建设合同的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所以这使得合同的管理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以及造价管理知识。目前很多项目管理机构都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来管理合同,或者只是将合同管理当作一种简单的事务性工作,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得不够,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了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针对合同管理的难点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以上所述的问题,结合实际,总结出以下几点应采取的措施:
1 以国际经验为参考,推行对电力建筑市场适行的合同示范文本
电力建筑市场随着WTO我国的加入也面临着对外开放的问题,因此在工程管理的很多方面我们应该同国际接轨。在合同管理时,我们应该以国外先进经验为参考,加速建立以及完善符合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的基础上,产生了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它和以往的合同文本相比有很大的改进,并对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2 加强合同双方法律意识以减少纠纷的产生
因为承包商往往缺少法律与合同意识,所以在合同签订时在未对合同进行仔细推敲和做认真约定之前就草率的签订合同。特别是在违约责任以及违约条件方面没有做具体的规定,这是直接导致工程合同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商应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还有严密性以使合同签订时产生纠纷的因素减少,将合同的纠纷发生率控制在最低范围之内,保证合同能够全面履行。
3 加大合同的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
为了保证施工合同能够全面履行,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把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上。应该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合同全面履约的管理。当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报建时,应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也不能进行招投标工作,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取缔垫资以及带资施工的现象,以使建筑市场得到净化,进而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和工程清单量相适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得到推广实施后,并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出现,这就使得在招投标确定的工程造价实施过程中并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因此,应尽快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施工企业一定要遵循合同约定,
信守诺言,以合同说的为准,加强合同管理。
4 认真办理签证,重视工程索赔
在实际中,索赔是双向的,但一般来说,业主方的索赔数量小且方便,可以使用冲账以及扣拨工程款来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但承包方的索赔就困难一些,所以,承包方应在施工阶段建造成本的基础上,加大工程索赔力度。既要快速对合同中的文字规定进行索赔,还要理解合同里一些条款的意义。结合实际的工程特点意见企业的情况进行默示索赔。对工程延误索赔、工期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以及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等加以重视。
5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对于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来说,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对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推行合同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是很重要的措施。如今,我国推行了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是以搞好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为重要职责。所以,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应该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岗位,有其合同管理的职责。
结语
电力建设施工合同是电力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对于双方全面行合同中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电力施工企业要想长久立足于市场,必然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如今,施工合同管理已经受到了施工企业相当的重视,相信在未来会越做越好,趋于完善。合同管理涉及到企业的各个方面,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各个环节都要有相当的重视,本文以电力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特点为依据,详细阐述了几个存在于合同管理中的难点,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供参考的探讨。
参考文献
[1]葛维平.电力设施施工合同管理难点及对策[J].电力标准化与技术经济,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