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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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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服务方案

合同管理服务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海洋石油工程 服务采购 管理现状 采购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海洋工程材料市场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现状,而简单的传统的购买方式以及不能够适应市场和企业发展变化,我们迫切需要改变过去的购买物资管理模式,随后完善购买材料的行为规范,具有采购周期的精度要求,降低采购的经济成本,提高购买高品质的质量标准,整体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购买材料的招标形式优化,是提高项目的效率和管理的有效方法的能力。现在就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石油招标和采购的基本途径作进一步的讨论发展。

一、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管理现状

中国海洋石油工业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通过国外的支持和政府的促进,对海洋石油行业的发展速度和效率的合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并积极引进外国公司从海洋先进的管理技术并在经验中学习,中国的石油公司形成了采购管理自身特点的项目服务经验。

(一)工程项目服务采购方式

“服务购买”即为勘探,开发和生产钻井,完善技术和工程服务建设并进行该项目的研究,设计和监理工作,还要对其进行维修等各类咨询、、生产、工程等服务的。

(二)工程项目服务采购招标方式

目前,海上石油项目招标采购的主要服务有:①共开招标,在声明招标的形式,邀请当地的企业特别是供应商,进行竞争性招标。②邀请招标,调用通过投标的供应商或其他组织来指定的招标。③竞争性谈判,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采购价格的供应商的邀请,并洽谈采购事宜。④采购订单,签署长期联合协议收购协议委托直接从同程供应商的采购订单购买。⑤购买查询到供应商并在比较的基础上报价,以确定供应商。⑥统一集中采购,重点上的优势可形成商品和服务的采购组织的标准化体积的效果。⑦自行招标,是指具有投标但不是合格的投标单位项目管理的批准后,该组织本身投标的能力。⑧应急采办,在紧急采购的情况下,这意味着具有根据正常的购买计划不能满足业务需求,而不是库存等采购解决方案的生产建设有直接的影响。

(三)工程项目服务采购评标办法

①最低的价格评估,是指价格在确定中标评标方法的主要因素。三个要素组成: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巨大需求,最低报价的价格比,成本价格评估后低。②综合评估,以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巨大需求,根据招标规定记载的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赢家,还要评价方法候选人的推荐获奖者进行全面审查后,进行报价相比。

(四)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的组织方式

在签订合同,并成立了项目组的项目后的海上石油项目,由采购部门购买本公司的批准后,该应用程序的项目团队负责这个项目,整体采购服务。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项目管理公司,包括采购的采办服务,协调工作与公司的部门项目采购。

(五)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的工作程序

主要的采购服务包括:工作的采购计划方案,方案的开发,研究和确定供应商,合格的承包商以及调查和报价文件,招标服务采购合同,合同供应商或承包商的协调和签约的准备,修改计划,发送的项目工作流服务,来到工地干活的等合同,验收的监督检查和竣工的作用。

(六)工程项目服务采购合同管理

基本上是在签订合同审批流程,贸易洽谈,技术讲解,变更合同索赔和其他程序文件,在服务管理业务服务之前,合同条款,合同使用的印章,合同等内容管理系统的回顾。

二、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管理中存在问}

(一)缺乏相关理论

对于施工质量要保证管理体系顺利开展,并在传统的成本计划中的安排,并有预算管理,海洋石油工程和采购服务的管理和完善的缺乏理论支持体系的全面评估。海洋工程石油项目采购管理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只是意识到需要进行采购和管理服务的利益和采购管理服务相对较少的理论,项目服务采购管理理论滞后于产业发展的背后。

(二)管理方式陈旧

采购在现阶段主要服务的海洋石油工程方法是:①购买的是如何通过项目的进度和需求,以及服务采购计划的开发利用企业控制服务购买服务的基本操作方法的计划草案。根据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实施计划的调整采用服务采购方式,不考虑项目的生命周期和特殊需要,低精度的计划的内容项目,并预测对购买的材料和主要设备无担保的区别。②服务的采购项目质量控制方法,监督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购买的背景设定,项目质量控制服务,从测试后只购买项目交付。海洋工程石油项目服务和采购管理落后的手段控制的方法。从项目管理公司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购买服务仍然采用供应商或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服务采购计划的传统风格,只是一小笔费用和服务的采购,合同管理和管理的基本文件的表停留在初级阶段。在采购过程中的服务项目,而不是战略分析中的应用,动态跟踪,过程控制,系统管理等工具和方法。

(三)项目缺乏统筹兼顾

在各种核心项目的管理过程的采购管理服务过于碎片化,缺乏有效的分享信息和资源不能均匀分布。这也影响了购买的谈判策略和项目服务,直接影响到采购,成本的持续时间,造成负面影响质量。在有限的资源,增强了项目的大部分资源和利用机构内的协同作用,经济合作,产生协同效应,是一个关键的企业管理。审议该项目及其连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级别为采购管理的油方向采购草案。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采购招标和评估是非常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建筑设计行业,金融行业,法律行业,对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也有很大影响。对公司的现代企业管理水平以及相应的系统的体系需要逐步完善,对海洋石油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影响也是更明显。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服务方案范文第2篇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一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合同内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居然德胜家居广场

1.2 建设地点:茵特拉根广场

1.3 建设内容:室内外装修

1.4 预计的建设工期:60天

第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 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 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2.3 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

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4 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 项目管理服务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3.2 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 %,计 万元。

3.3.2 阶段性验收后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 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3 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

第四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乙方权利

4.1.1 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2 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3 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4.1.4 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4.1.5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4.1.6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4.2 乙方义务

4.2.1 乙方应严格按照程序,按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4.2.2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报告。

4.2.3 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4.2.4 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七条 乙方免责条款

7.1.1 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7.1.2 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7.1.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二建 设 地 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合同内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威海绿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

1.4 建设内容:

1.5 工程总投资:

1.6 预计的建设工期:

第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 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 招投标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备、建安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2.3 合同管理

内容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2.4 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5 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6 投资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结算管理等。

2.7 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 项目管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3.2 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2.1 若非甲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延长,乙方不应追加服务费,且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2 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建设工程逾期,且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乙方应追加服务费。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 %,计 万元。

3.3.2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3 乙方完成主要设备及施工招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第四条 委托方(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的认定权。

4.1.2 甲方有对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艺设计要求的认定权。

4.1.3 甲方有权对工程变更的审批权。

4.1.4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谈判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制订的合同进行审核。

4.1.5 甲方有权对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4.1.6 甲方有权依法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

4.1.7 如甲方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违规现象或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时,甲方有权按合同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2 甲方义务

4.2.1 甲方负责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

4.2.2 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投资许可证。

4.2.3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项目相关的政府行政主管的关系。负责提供过程必要的项目建设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4.2.4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负责缴纳规划、城市管理和相关政策费用。

4.2.5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3 甲方责任

4.3.1 甲方应全面实际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2 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暂停或终止,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记取方式调整项目管理酬金,同时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 乙方权利

5.1.1 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2 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3 乙方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的工作单位权利。

如果乙方有相关招标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有相应监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开展监理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1.4 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5.1.5 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5.1.6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5.1.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5.1.8 乙方有权取得项目管理服务酬金,乙方开展项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损失的,可向甲方索赔。

5.2 乙方义务

5.2.1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2 制定项目管理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2.3 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负责组织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5.2.4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建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5.2.5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和管理工作报告。

5.2.6 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5.2.7 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5.2.8 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甲方。

5.3 乙方责任

5.3.1 乙方为项目建设期内的责任单位。在责任期类,应该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未能履行项目管理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项目管理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有不要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5.3.2 乙方不得为追求投资节约而擅自缩小工程范围、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增大概算投资,否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3 乙方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5.4 项目管理机构

5.4.1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健全与该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选派项目管理人员。

5.4.2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

5.5 项目管理经理

5.5.1 项目管理经理经授权并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经理需要离开现场应取得甲方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责任。

5.5.2 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时,项目管理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5.5.3 乙方需更换项目管理经理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经理,乙方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日内指派新的项目管理经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而又未给出合理解释;

(2)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

(3)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2 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或顺延后的工期竣工;

(2)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位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九条 乙方免责条款

9.1.1 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9.1.2 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9.1.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三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5月【 】日在【 】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技园项目

2、项目位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 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科技园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 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4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5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科技园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上述第3阶段、第4阶段和第5阶段的服务费,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之日转化为乙方购买****科技园项目房屋的预付款,房屋由甲方在****科技园项目可销售房屋中指定,房屋销售价格以甲方取得****科技园项目房屋所有权证之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如双方最终就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应在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后十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

定的服务内容。

第七条 保密

双方知悉并确认,在本合同书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

合同管理服务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服务(PM) 城市轨道交通 实践 意义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城市人口与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人员出行和物资交流日益频繁,在我国大城市及特大城市,普遍存在着交通道路阻塞、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交通污染严重等问题。为此,大城市发展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成了必然选择。

截至目前,全国已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4个城市建成了185km地铁线路。另外,2001年底,长春已经开通了长14.6hm的轻轨线路;2002年,大连开通了线路长度为46.7km的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上海开通了长17.2KM的莘闵轻轨线路。除上述已建成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外,全国现有20多个城市提出建设30多条地铁或轻孰线路,总投资达数千亿元。可以说,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已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

但是高昂的工程建设造价,限制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围绕着降低城市轨道交通的工程造价,业内人士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研究。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相应地降低下工程造价的措施也是多方面的。除优化设计方案、积极推行车辆及机电设备国产化、改善运营管理等以外,从工程建设管理的角度,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项目管理,也不失为一条有效措施。

一、什么是“项目管理服务(PM)”?

什么是“项目管理服务(PM)”?项目管理服务(PM)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根据建设部“建市(2003)30号”文件,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有如下方式:PM方式,即项目管理服务方式;PMC方式,即项目管理承包方式;其他项目管理方式(如EC/A方式等)。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关于项目臂理方式的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PM)

项目管理服务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项目管理承包(PMC)

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对于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工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3.PM与PMC的E别

(1)合同内容:项目管理服务(PM),不负责初步设计工作;项目管理承包(PMC),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负责完成工程初步设计。

(2)合同风险:项目管理承包(PMC)的合同风险,比项目管理服务(PM)大。

(3)合同收益:项目管理承包(PMC)的合同收益,比项目管理服务(PM)大。

(4)对项目管理企业的要求:项目管理承包(PMC)对项目管理企业的资质与能力等要求较高。

(5)工程应用:在目前阶段,PM方式与PMC方式相比,更容易被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业主所接受。

二,项目管理服务(PM)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实践

2000年4月,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广州地铁2号线供变电系统及信号系统项目管理服进行了公开招标,将项目管理服务(PM)正式引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2001年10月,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对“南京地铁1号线供变电系统项目管理服务”也进行了公开招标;2002年2月,继广州、南京之后,武汉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就“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变电系统项目管理服务”进行了公开招标。广州地铁2号线已于2003年6月28日顺利通车;武汉轨道交通的主变电站计划于10月份送电;南京地铁1号线设备已进入采购订货阶段。在上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服务商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得业主的管理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结合上述项目的实践活动,对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的义务和责任、业丰的义务和责任,总结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内害

负责各设备技术规格书的审查、设备接口设设计联络、主要设备制造过程的中间检查、设备出厂试验、验收和设备供货管理。

负责施工安装管理、系统内部接口处理与其他系统接口协调、组织系境调试验收,并参加全线综合联调及试运行。

协助业主参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工作,并以项目管理单位的身份与业主一起和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2.填目管理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业主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协调。

(2)在任何情况下,凡涉及项目变更、索赔、处理事故、改变供货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实施方案等问题,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及时书面给出合理化建议报业主,由业主决定处理方法。

(3)所管理项目的设备质量实行供货商自检,项目管理单位监督管理。

(4)合同约定的与服务有关的事宜,项目管理单位始终作为业主的忠实顾问。在与施工承包商和供货商的交往中,始终支持和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5)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对其系统内、外部所有接口的设计及实施负责。

(6)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对系统联词负责。

3.业主的义务和责任

(1)业主负责做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业主在双方规定的方式、时间内,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供为履行本合同开展项目管理服务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业主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项目管理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书面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项目管理机构。

(4)业主应将项目管理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项目管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供货商、施工承包商,保证其服从并执行项目管理单位根据本合同规定发出的指令。

(5)业主按合同的约定支付项目管理单位的费用。

(6)业主应当维护项目管理机构工作的独立

性,不干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业务的开展。

(7)业主应当履行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项目管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4,项目管理单位的权力

(1)参与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工作,包括: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建议权。

(3)对与项目有关的设计技术问题,具有向业主的建议权。

(4)具有与供货合同有关组织对设备供货商进行检查、协调的主持权。重大事项应事先向业主报告。

(5)按供贷合同规定,对设备供货商付款的审枝权,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的审查权。

(6)系统设备使用材料和系统设备质量的检验权。

(7)项目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8)项目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建议权。

(9)业主违约时,按合同约定获得有关赔偿。

5.业主的权力

(1)业主有选定设计、设备供货商、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施工承包商,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决定权。

(2)业主有对项目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业主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4)有权依据本合同对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5)业主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及项目管理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6)业主有权不接受项目管理单位的意见或建议,但必须给出书面理由。如项目管理单位的意见与业主有分歧,以业主的最终意见为准,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执行。业主对其最终意见的执行结果负责。

(7)业主有权否定任何项目管理单位做出损害业主利益的决定和行为,并有权向项目管理单位索赔。

(8)项目管理单位违约时,业主可按合同约定获得有关赔偿。

三、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推行项目管理服务(PM)的意义

1.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项目管理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与其他行业一样,其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也在随着国家经济及工程建设模式的发展而发展。广州、南京、武汉的业主已经引入了“项目管理服务PM”;重庆业主采用了“设备采购+施工安装”(P—C)总承包;深圳罗湖站已采用了’设计+施工’(D—B)总承包;长春二期工程及上海杨浦线,将部分采用”设计+施工”(D—B)总承包;上海M0工程也将采用’设备采购+施工安装”(P—C)总承包。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模式,已经从适应单一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发晨到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并将进一步走向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国际模式。相应地,其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正逐渐从由业主自身进行管理向委托他人进行管理转变,即工程项目管理逐步由非专业化向专业化和社会化转变。

但是目前这种转变还很不充分。目前正在开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有10个城市,19条线路,但采用项目管理服务(PM)的只有3条线路,并且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也仅仅局限在供变电系统和信号系统。在这种情况下,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服务(PM),将极大地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造

工程项目管理的价值在于以下各方面:

(1)质量控制:减少返工,降低维修;

(2)采购:有助于降低价格,避免纠纷和索赔;

(3)设计审查:避免返工和进度的延误;

(4)材料管理:使因为质量、损耗、延误、丢失

恶意损坏或偷盗造成的开支降低到量小;

(5)施工进展监理:避免返工和进度的延误;

(6)安全:减少保险费的开支;

(7)优化工程:识别不必要的开支,使每一项开支均取得最大的效益:

(8)施工可行性分析:识别能够降低成本及提高效率的设计变更;

(9)运行及维护的分析:提高效率和安全,使每一潜在的收益最大化;

(10)信息管理:提高交流、档案管理、信息处理的效率。

工程项目管理是同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项目管理服务(PM),作为项目管理的一种主要方式,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中积极推广应用,将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提供有力保证。

3.为进一步走向PMC项目管理承包及EPC工程总承包奠定基础

项目管理服务的概念,已经越来越引起各地业主的重视。2003年1月,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就“南京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总包”进行了公开招标。在此招标文件中,业主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已远远超过了2002年一些地铁项目对设计总体单位的要求,即业主除要求设计总体单位完成传统的总体设计以外,还对设计总体单位提出了许多涉及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例如下述要求:

(1)设计总体工作是贯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联调、竣工验收各阶段,直至试运营结束。

(2)设计总体单位的任务是自始至终对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设计接口、限额设计、设计工作内外协调、设计工作全面管理等工作负总责。

(3)设计总体单位的总包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计划管理、信息管理、后勤服务。

(4)负责工程总体筹划。

(5)提出全线地铁运营管理模式。

(6)参与各项试验工作。

(7)参与业主主持的设备引进谈判,统一产品的规格与型号,配合业主设备选型,负责引进设备技术参数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协调全线工程各系统设计技术接口。

(8)要求设计总体单位对单项设计的标段划分提出建议。

以上情况说明,不少业主已经建立起对“项目管理服务”的需求,广泛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项目管理,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市插条件。前面已经说过,PM方式项目管理比PMC方式工作量小、合同风险低,对项目管理企业的要求也低,目前更容易被业主所接受。因而,项目管理服务(PM)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被广泛推行的可行性极大。

项目管理服务(PM)的推广,其意义在于为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工程项目管理熟悉规则、培养人才、积累经验,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走向PMC项目管理承包及EPC工程总承包奠定基础,最终实现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这也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于松伟.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租总承包建设模式的思考

2.武汉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联合体)签订的《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变电系统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管理服务方案范文第4篇

1.认清形势,提高对养护机制改革的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养护机制改革是大势所趋。山东省公路养护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公路养护现代化”的目标,我市公路养护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三型四化”淄博公路养护现代化模式。以“创新型、生态型、服务型”作为我市公路养护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方向和目标,以“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市场化”作为我市公路养护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实现途径。

公路站人员长期从事在养护的第一线,应该对养护机制改革有正确的、清醒的思想认识。要认识到只有通过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调整结构、整合资源,才能真正建立起管养分离、合同管理、量化考核、计量支付的养护运行机制,才能真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进一步适应人民群众对出行环境的高层次要求,才能引导养护行业走向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作为养护一线工作人员,只有思想上认识养护机制改革的必要性,才能在行动上认同,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支持,保证改革落实到实处,切实发挥自身作用。

2.转变理念,把握好养护机制改革中自身定位

养护机制改革的切入点是管养分离,实现养护管理和养护生产经营的分离。养护机制改革前,公路站曾长期作为基层生产单位,作为被管理、被考核的对象,直接从事养护生产,只面对的一线养护员,因而养护作业是分散的、低效的,专业化、机械化的养护作业运用较低,同时,公路站工作人员管理手段往往是粗放型、指令性的,从而造成养护生产质量和效率的不能得到有效的提高。

因此,养护机制改革过程就是转变工作理念过程,就是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就是将养护生产全面推向市场,就是要运用市场手段来促进养护事业发展。养护生产不再由公路站直接承担,而是通过议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中标企业来实施,要把原来对公路站的行政领导管养关系转变为对中标企业的经济合同关系。公路站人员要从养护生产者、管理者的角色解脱出来,专注于管理,学会运用合同管理,通过检查、考核等手段来落实养护生产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公路站要将自身定位于对上落实上级安排养护任务,对下监督管理中标企业的养护生产执行,按照养护机制改革的要求,合理引导企业采用专业化的、机械化的作业模式来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率。养护机制改革初期,由于企业对公路养护认识还不够深入,企业管理人员较少,管理素质和手段还达不到我们的要求,这就要求公路站要加强引导,主动上路找问题,想办法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关键工作要靠上管、专人抓。下达养护生产任务时,要让企业明白各项工作主要内容和标准,明确完成时限,使养护工作变得清晰、明白。安排养护生产计划时,要根据路况实际,要合理优化,要使养护生产一直处于常态化,实现集约化管理。最终实现企业由“要”到“我要干”再到“干的好”转变。

3.正身有为,增强在养护机制改革中执行能力

“正身有为,追求卓越”是淄博公路文化核心价值观具体体现。养护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依靠每一名养护战线人员对待养护工作有正身有为的上进心,有精益求精的责任心,有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养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周而复始、头绪繁多的工作,任何一点松懈、马虎都会影响养护整体工作效果。作为公路站来说既要落实养护任务,又要指导养护生产,实际工作中要真正坚持“专业、精细、创新”的理念。要学政策、懂规范、会管理,以专业的技能做好养护工作。要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安排有计划,过程有方案,完成有结果,以精细的态度完成养护工作。要积累工作经验,敢于探索,大胆实践,以创新的精神落实养护工作。

合同管理服务方案范文第5篇

以综治平台为切入点,改进工作机制

1.认识到位,增强合力。鼎城区确立了“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行由分兵作战变为整体推进,由松散管理变为集中治理,由多头管理变为源头治理,形成了工作的强大合力。

2.责任到人,构筑网络。组建区、乡(镇)、社区(村)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鼎城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属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鼎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领导小组”;每个乡镇成立了乡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站长由乡镇计生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劳保站长、辖区派出所户籍副所长担任;每个社区(村)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窗口,由社区(村)主任负责,社区(村)管片民警、综治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协助,同时每个社区(村)聘请1~2名流动人口协管员,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格局。

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严把“五个关口”

鼎城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鼎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评方案》等文件,实行区直主要职能部门联合办公制度。

1.把好建档建卡关。对流入本地的流动人口,采取“拉网式”办法,区公安、计生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2.把好查证验证关。各级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全区流入人口每季开展一次集中性的清查服务活动,对流入人口未持证的,下达催办通知书,限期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证件。

3.把好查环查孕关。以区计生服务站、乡镇服务所和流动计划生育服务车为主,组织开展对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普查等服务,严把查环查孕关。

4.把好双向管理关。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双向联系制度,大力加强与流出地之间的联系,已和邵东县、新化县等地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议。

5.把好合同管理关。制定了《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协议书》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进一步规范了乡镇和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以和谐维权为落脚点,推进“四化服务”

1.服务方式多样化。全面实施“综合式管理、联合式办公、一门式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乡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和服务热线,实行“一条龙”服务,为流出人员办理全国统一的《计划生育婚育证明》,为流入人员做好《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的查证验证。

2.宣传教育生动化。在流动人口集居地、集贸市场、街头巷尾设立计生宣传橱窗,方便流动人口阅读人口与计划生育报纸和婚育墙报。

3.健康服务市民化。把外来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全面纳入本地经常之中,实行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充分利用区计生服务站、乡镇计生服务所、社区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的立体化服务网络,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三心”(热心、放心、称心)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季度B超环孕检、免费出具计划生育环、孕检证明,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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