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第1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中落实安全生产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抚安监政法〔2016〕13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管覆盖率(由市局、县区局和乡镇街道共同完成监管)达100%,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
2.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3.事故调查结案率达100%。
4.“双随机”抽查事项达到监管执法事项的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对查出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中央、省、市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企业进行直接监管。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行业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应急管理的基本盘、基本面,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跃升和现代化进程。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编制规定(室秘发〔2019〕52号)中相关科室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科室人员: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3人、行政审批科2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人、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5人、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3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2人、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3人,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共计29人。
因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特殊要求,其计划单独制定与实施,故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不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室人员统计范围之内。市应急管理局去除因病休息1人,实际在岗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室人员23人,占在册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科室(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除外)24人的95.83%,符合相关规定。
(二)总法定工作日
根据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所考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关规定,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实际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23=575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688个工作日(详见附件3)。
(四)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2622个(详见附件4)。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750-2688-2622=440个(详见附件2)。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见附件5-10);
2.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306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69.55 %;
4.时间安排:全年。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见附件5-11);
2. 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134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30.45 %。
4.时间安排:全年。
四、监督检查重点
(一)做好各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做好监督检查
1.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排查与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督查和“回头看”活动,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危险源、建立管理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3.针对相关行业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暗访抽查、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方式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4.参与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强化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持续改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各县(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等。
(四)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包括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事故后评估。
(五)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按时完成。分管局长要督促各科室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细化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批准后的监督检查方案实施,保证监督检查计划的顺利完成。因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检查内容变更或生产经营单位增减幅度超过原计划的20%以上等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对本计划调整,并经局讨论通过后,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权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应依法依规,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要采取计划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检查时,既要做到按计划内容进行,又要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和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随机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公开工作。检查中,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督处整改,送达相关执法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落实好“回头看”形成闭环监管。要将检查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并将定期形成阶段性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和必要的执法记录和音像资料,经分管局长审核后存档备查。
加强信息化监管执法,运用“互联网+执法”模式,进一步完善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统筹安排监管执法力量,发挥整体合力作用。考虑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分布实际情况,实施监管执法力量统筹安排。根据检查需要,充分利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人员资源,合理调配执法力量,满足监督检查需要。局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要对各科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和执法人员需求进行调度。科室间要密切联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共享。
(五)严肃监督考核,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相关业务学习,尽快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将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对各科室的绩效考核内容,推动监督检查计划的有效施行。
(六)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监督检查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服务,及时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指导、监督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保证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助力抚顺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
1.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2.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3.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4.2021年度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5.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监督检查计划
6.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7.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8.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9.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监督检查计划
10.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项目内容
总法定工作日
其中:
监督检查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
工作日
5750
440
2688
2622
附件2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科室名称
工作日
重点检查
一般检查
小计
1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9
——
9
2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42
72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24
36
160
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68
44
112
5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66
12
78
6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9
——
9
合计
306
134
440
附件3
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科室名称
工作日
小计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60
305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00
2
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科
140
36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3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2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200
4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60
60
5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17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6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30
140
行政审批科
110
7
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78
189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111
8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141
693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5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2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40
9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45
133
行政审批科
1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8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30
10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1
37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4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4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3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5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2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18
合计工作日
2688
附件4
2021年度安全生产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科室名称
工作日
小计
1
机关值班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0
381
行政审批科
5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8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5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
2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55
896
行政审批科
27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10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1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0
3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1
324
行政审批科
7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37
4
参加党群活动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60
431
行政审批科
3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72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4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45
5
病假、事假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30
21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5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2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3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30
6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40
372
行政审批科
55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4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3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40
合计工作日
2622
附件5
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随机抽取1家非煤矿山企业
非煤矿山
1
二季度
3
2.随机抽取1家危化企业
危险化学品
1
三季度
3
3.随机抽取1家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
1
三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9
附件6
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2
三季度
4
四季度
2
②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2
四季度
2
2.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市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尾矿库
1
二季度
2
②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
地质勘探
1
二季度
2
③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一〇一队
地质勘探
1
二季度
2
④抚顺罕王傲牛小庙沟尾矿库
尾矿库
1
三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30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8
2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6
4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10
2
④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6
2
⑤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6
2
⑥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四季度
6
合计工作日
42
附件7
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
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6
一季度
4
二季度
8
三季度
4
四季度
8
②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厂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③抚顺北天集团化工公司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④抚顺远东页岩炼化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3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⑤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销售分公司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⑦抚顺矿业集团氮气分厂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⑧抚顺市能港顺泰多经有限公司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⑨抽查市局直管加油站
危化经营
8
一季度
16
四季度
16
(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⑩抚顺凯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124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1
①清原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1
②新宾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2
③东洲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4家)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1
④望花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⑤沈抚新城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⑥顺城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1
⑦抚顺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⑧新抚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36
附件8
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4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3.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建材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②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③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④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
机械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68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5
机械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2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四季度
5
2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四季度
5
1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4
1
④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一季度
4
1
⑤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4
1
⑥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4
1
⑦望花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一季度
4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
烟草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44
附件9
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
领域
检查
次数
时间
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3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2.上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后评估)
①中水六局华浙开原管业有限公司
建筑
1
二季度
15
②抚顺钢铁公司
冶金
1
二季度
15
③抚顺坤仪运输有限公司
运输
1
二季度
15
合计工作日
66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1
①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3
1
②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3
2
③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6
合计工作日
12
附件10
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抚顺市新抚区成龙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机构
1
二季度
3
2.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
1
三季度
3
3.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
1
四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统计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第2篇
一、工作任务
结合企业一套表制度的实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采取专业、专项和专职配合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市局、队各专业处室负责专业检查;普查调查中心和局法制教育处分别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统计基础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负责开展日常专职检查的同时,配合局各专业查处企业迟报、拒报等违法行为。
(一)检查对象
1、专业(职)检查单位。
2、专项检查单位。被列入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镇(街道)名单及下辖企业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凤城镇、沛城镇、铜山镇、睢城镇、新安镇、运河镇、大吴镇、
琵琶办事处、彭城办事处、和平办事处、东环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内容
1、镇(街道)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一套表”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双基”建设和依法保障本地区主要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等情况。
2、行政、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规范化建设标准”,依法健全统计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管理制度,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等统计基础工作及统计指标数据的上报质量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2年5月上旬—11月底。具体实施时间、检查内容由局、队各专业处室和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自行确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上下沟通、协调行动,通过检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各地“双基”建设上水平。
1、各地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5月25日前上报),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检查计划的安排进行检查,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统计执法检查进度统计表》(见附件2)报局法制教育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在局办公会上予以公布。
3、各部门在每次检查结束5日内,将《统计监督检查(调查)情况报告》(一式两份)交局法教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由局法教处请示分管领导后,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
4、年度监审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队各部门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统计执法检查进度汇总表》(附件3),于11月底前交市局法制教育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市局、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根据《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组织考核。
(二)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省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指导意见》和《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般规程(试行)》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
(三)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
统计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移动终端;安卓系统;安全督查
1.引言
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的思路,供电局结合管理制度和员工日常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了业务作业指导书,编制了作业表单,以“流程+表单”的方式,打造“规范、高效、减负”的工作模式。生产班组实现了现场作业表单电子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班组的工作量。安全督查人员的现场督查工作仍基于纸质检查表单开展,在生产班组作业表单电子化的基础上,有必要研究实现现场安全督查工作表单的电子化。
2.背景
随着现场作业的不断增多,作业类型也越来越多。督查人员的安全督查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任务量也越来越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督查管理模块包含了督查年、月、周计划和安全督查工作单,督查人员的现场督查工作仍基于纸质检查表单开展,工作完成后在系统中填写督查工作记录和督查日志,增加了督查人员的填写工作量。
在生产班组作业表单电子化的基础上,扩展现场安全督查工作表单的电子化已具备成熟的条件。安全督查现场工作有必要参考生产班组作业表单方式,实现安全督查工作从计划到执行的电子化管理。
3.需求分析
3.1.业务描述
现场安全督查主要分为督查计划制定、督查实施、现场督查问题反馈、跟踪整改情况、数据统计分析等几个步骤。督查计划包括年度督查计划、月度督查计划以及周督查计划。
3.2.业务流程
4.设计实施
4.1.系统架构
4.1.1.技术架构
4.1.2.业务架构
督查计划和施工计划分解后,生成相应的督查工作单,安全督查人员使用移动终端下载督查工作单进行现场督查工作,并在现场填写督查工作情况,对于存在违章情况的工作人员,可现场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其它问题也可以开出问题整改通知单,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2.功能范围
安全督查移动作业管理项目主要包含安全督查管理内容,为安监部、各专业班组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工作提供辅助,功能构成示意图如下:
4.2.1.安全督查计划管理
系统提供督查年计划、督查月计划、督查周计划的编制、审批及相关的查询功能。
每年制定年度安全督查工作计划。
每月编制月度督查工作计划。
4.2.2.施工计划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业主项目部)、生产运行单位(部门)每月底应制定基建、大修技改、检修、试验、定检等下月施工作业计划;并向各业务部门及安监部汇报。每周应制定相应的周施工计划,并向各业务部门及安监部汇报。
4.2.3.督查工作表单管理
周督查计划审批通过后,安全督查人员将周督查计划生成相应的督查工作表单,用于现场督查使用。
4.2.4.督查日志管理
现场督查工作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督查工作日志,记录现场督查工作情况,及相关的违章处罚信息、问题整改信息等,并提供相应的关联链接,方便跟踪查找。
4.2.5.检查项基础库管理
固化上级公司颁布的安全检查项内容,供安全督查工作开展时根据作业类型和工作内容进行选择,通过标准化的检查项基础库固化,保证相同类型的现场督查工作检查内容相同。
4.2.6.督查工作表单库
安监部制定各类工作任务对应的固定检查项目,在系统中形成工作任务对应特定检查项目的表单库,编制督查工作表单时,可选择制定好的表单模板直接生成督查工作表单。
4.2.7.违章处罚通知单
现场安全督查完成后,督查人员根据现场督查违章情况填写违章处罚通知单,违章处罚通知单编制人员可以根据督查日志的存在问题生成对应的违章处罚通知单,督查日志的公共信息带入到违章处罚通知单中,同时提供打印、上报功能。
4.2.8.问题整改通知单
现场安全督查完成后,填写督查日志的存在问题后对应生成一条检查发现问题,需要填写整改完成情况。当从整改问题发出到问题整改完成时间小于整改问题发出到整改完成期限的30%时为绿灯;当从整改问题发出到问题整改完成时间大于整改问题发出到整改完成期限的30%时为黄灯;当整改完成时间超过整改完成期限时为红灯。
4.2.9.违章分类及编码库
系统中固化网、省公司颁布的违章分类及编码,现场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可以从违章分类及编码库中直接选取,避免出现不同人员对违章的理解偏差。
4.2.10.现场督查工作
系统下载周督查计划同时关联现场督查工作表单后,在客户端进行列表展示。点击周督查计划可查看对应督查工作表单并填写现场督查情况,包括检查内容和存在问题。安全督查完成后将填写的督查工作表单内容上传到生产系统。
5.建设成效
5.1.规范作业表单管理
移动现场作业覆盖范围:涵盖了安全督查管理在市局、区局、供电所、生产单位的所有作业表单,并实现了作业表单三级库(省、地、班)管理。
5.2.规范作业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
通过生产计划和作业表单的信息化管理,有效控制安全督查人员的工作节奏和作业行为,作业负责人按电子化作业表单规定步骤作业,更加规范、严格的执行作业表单保证作业过程的效率和质量,提升现场作业的管理水平。
5.3.实现数据共享,减少督查工作
数据共享:实现现场记录的作业数据共享,通过作业表单可自动生成报告及相关工作日志,无需重复录入,实现数据共享;
现场方便:利用平板电脑的便携性,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可以随时查看作业标准;
量化工作:通过督查计划和作业表单的信息化管理,均衡工作量,减少重复性工作。
5.4.实现对督查工作的有效监督
作业表单电子化实现了督查过程的全面监控,以达到管理层对于基层班组督查工作及时性、正确性、合理性的监督。
5.5.实现生产信息资源一体化
以‘计划+表单’的作业管理模块打通了和班组计划管理、试验管理、设备台帐管理、巡视管理、缺陷管理、检修管理等模块的联系,实现数据共享。
6.系统应用情况
系统上线运行后,每月执行的督查工作计划有1000多个,督查工作表单有2000多个,现场安全督查工作基本上从纸质转到系统上运作;统计报表也从系统中直接生成,不需要用户多级统计报送;在运用安全督查现场管理系统后,用户提出的新需求也有20多个,说明用户对系统有更多的期望。
参考文献:
[1](美国)项目管理协会著,王勇,张斌译《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4版)(PMBOK?指南)》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9.
[2] 李涛,张莉《项目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统计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第4篇
二00六年度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
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2009年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责任条款,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局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与各科室签定《2009年度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一、责任目标
1、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有关工作。
2、加强乡镇和农村避孕器械、保健用品市场和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管理,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和经营假劣避孕器械和终止妊娠类药品的行为,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并单独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检查记录和处罚资料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移交计生办公室以备上级检查。
3、加强县城避孕器械、保健用品市场和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监督管理。对终止妊娠类药品,除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等经批准的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使用。重点加强县城各类门诊和零售药店的监管,严肃查处非法经营、使用行为。对终止妊娠类药品做到每月监督检查一次,对避孕器械和保健品市场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并做好单独的监督检查记录,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检查记录和处罚资料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移交计生办公室以备上级检查。同时配合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使市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
4、全县的终止妊娠类药物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统一购买和分发供应。对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各使用单位的供应和使用情况要每月监督调度一次,并将统计表报我局药品监督管理科。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转交稽查科查处。
5、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计划生育薄弱村的帮促工作。
6、服从全局关于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调度和安排,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科室不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党员干部、职工。
7、按照规定,搞好本科室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你科的条款为目标中的第条,分数折合为100分。
2、评分标准:
1第一项目标内容10分执行好记满分,执行不好要酌情扣分。
2第二项目标内容20分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少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检查资料不全,每少一次扣10分,其他酌情扣分。
3第三项目标内容20分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少一次扣10分检查资料不全,每少一次扣10分。其他酌情扣分。
4第四项目标内容20分少一次检查扣10分,少一个月的调度资料扣10分。
5第五项目标内容10分根据县里的考查结果记分,考核不合格的全扣。
6第六项目标内容10分,有一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的落实一票否决,其它的酌情扣分。
7第七项目标内容10分,根据情况记分。三、考核办法
分9月份和年终两次考核,各占50%四、奖励办法
全年考核95分以上者可参加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评选。94分以下和科室出现一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一票否决的,不得参入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并对科室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
统计局监督检查计划范文第5篇
一、强化计量监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流通领域的计量监管是各级质监部门责无旁贷的职责,要进一步提高计量监管的责任意识,突出重点抓监管,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全面贯彻落实《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建立集贸市场计量管理档案的基础上,实现动态管理,探索集贸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与工商部门、集贸市场的主办者联合行动,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的称重计量器具、零售商品、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为老百姓创造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
2、继续深入开展餐饮业计量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餐饮业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不断提高餐饮业经营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对餐饮业在用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高计量器具受检率。加强餐饮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餐饮业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提高餐饮业经营单位的计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餐饮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各项监管措施,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3、强化对加油机的监督管理,继续探索加油机防作弊措施。严厉打击利用加油机作弊、缺秤少量的计量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加油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在各市局完成统一本区域内加油机铅封式样,对所有加油站的每台加油机的主板或芯片进行铅封的基础上,组织监督抽查。对已停用的加油机、维修的加油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对私自拆装加油机、更换加油机主板及芯片进行计量作弊的加油站,进行严厉打击。
探索加油机长效监管机制,编制全省加油机计量监督管理软件,对加油机实行动态管理。
4、宣传贯彻《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眼镜制配者、生产者、以及各级质监部门的职责。引导眼镜制配者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提高眼镜制配合格率。
5、继续深入开展“四表”首检制,对电能表、水表、煤气表、热量表进行首检,不留死角,保证每一块新安装的表首检合格。进一步落实电能表强制检定的管理职能,取得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理顺电能表检定关系,对擅自开展电能表检定的机构按照计量法进行严肃处理。
6、继续安排全省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坚持国家和省级两级抽查制,杜绝技术机构的随意抽查行为。改革抽查模式,由市局根据当地情况提出抽查的计划及品种,省局下达抽查计划。努力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合格率。
7、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矿山、粮食、棉花收购、加工、销售、体育、安检等环节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8、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7项计量行政许可项目的程序性规定,建立健全计量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计量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继续做好工业计量工作。
1、继续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依据国家标准GB/19022-20__《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组织开展测量管理体系确认。指导和帮助试点企业做好审核的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国家局安排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的审核工作。
2、在中小企业和河北省区域特色企业继续推行计量保证能力合格确认工作。围绕食品安全和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抓好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计量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高计量器具受检率。督促企业配备计量检测设备,帮助企业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体系,加强企业内部计量管理。
3、大力推行“C”标志的评价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在超市的宣传力度。改革工作模式,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核查和办理。
4、继续加强对制造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局新修订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一方面要加强对已获证企业的规范管理,加大对产品质量的抽查力度,使全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引导计量器具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新办证企业的考核验收。指导各类计量器具生产行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销售行为。改革样机试验管理模式,扩大样机试验授权范围,引入竞争机制。
三、加强计量检定机构管理,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强 检计量器具的管理模式。
1、继续贯彻实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的方针。加强系统内检定项目的规划,继续对强检项目建标进行审批。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规划计量检定工作的初步方案。一是在考虑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检定项目的规划布局,避免大而全和小而全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检定能力。二是各市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县级机构建标项目发展计划,制定每个县(市)机构短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定位,严格按规划审批建标项目,不应上的项目坚决卡住。
2、积极开展量值比对工作,确保相关量值准确可靠。组织全省计量技术机构之间开展量值比对,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各技术机构所出具的数据准确和一致。
3、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各级机构建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市场运行机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行为,做好强制检定工作。继续组织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提升检定能力,重点解决大型衡器的检定问题。
5、推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重组与改革,积极、谨慎的探讨技术机构垂管等各种改革模式。优化计量检测资源配置、实现规模经营,提高计量技术机构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控制力、发展力和竞争力。
四、其他工作
1、完成建标考核、机构授权、样机试验、许可证发放、计量确认、法定计量单位推广等日常工作。
2、抓好计量协会的日常工作。编辑《河北省计量检定机构及检定项目大全》,为企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信息。继续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搞好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
3、加大计量宣传力度,继续办好“河北计量信息”、“河北计量网”、“燕赵晚报”专栏。认真做好计量法颁布20周年和5.20世界计量日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计量事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