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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履职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履职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浅谈如何写好述职报告

干部述职,是干部管理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届满或年度考核时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是否称职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任期述职,既是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也是为领导干部与职工搭建的一个交流平台,同时也是职工民主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通过述职,领导干部一方面可以把考核任期内的履职情况以及工作体会、存在的不足等进行较为全面地阐述,另一方面也为领导干部提供了在干部职工面前展示工作能力、个人魅力的机会和舞台,同时也为职工准确、全面地了解和评价领导干部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参考依据。

述职一般采取召开会议由领导干部当众宣读述职报告的形式进行。因此,述职报告是述职的主要载体,它对考核评价干部具有重要的作用。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干部履职情况做得很好,但述职报告写的不佳,述职的效果往往会受到影响。反之,如果述职者工作做得一般,但述职报告写得很漂亮、锦上添花,在一定程度上会得到一定的加分,但如果与事实出入较大、文过饰非,同样也会令人有华而不实之感,也不好产生好的效果。在内容和写法上,述职报告常见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客套话多、有份量的内容少;叙述成绩多、正面谈失误的少;记流水账式多、剖析原因的少;宏观泛泛地多,体现自我定位的少。有的还表现为拖泥带水、结构不清;有的对存在的问题和教训轻描淡写、一带而过,甚至避而不谈、抛过揽功;有的还借机对他人在工作中的协助等进行一番感谢、吹捧奉承,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的产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述职报告的内容和写法不是十分清楚,对述职报告在写作上的要求掌握不准确。

那么,该如何写好述职报告呢?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三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随着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而出现的一种新文体,它是由述职者把自己履行职责是否称职的情况写成书面文字构成的。具体地说,述职报告是述职者就任职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向任命机关或群众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查和监督的陈述性文案。述职报告属于应用文稿,分为集体和个人两种。从应用上,述职报告可分为向上呈送的述职报告和对部属汇报的述职报告。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个人向部属汇报的述职报告的写法。

在写法上,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有相似之处,但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主要体现在:(1)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可以谈经验、教训,都要求事实材料和观点紧密结合,从某种程度上说,个人述职报告可以借鉴总结的某些写作方法。(2)述职报告与工作总结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要回答的问题不同。总结要回答的是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有什么不足,有何经验、教训等。述职报告要回答的则是什么职责,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是怎样履行职责的,称职与否等;二是写作重点不同。工作总结的重点在于全面归纳工作情况,体现工作实迹。个人述职报告则必须以履行职责方面的情况为重点,突出表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三是表述方式不同。工作总结一般主要运用叙述的方式和概括的语言,归纳工作结果。工作述职报告则可以采用夹叙夹议的写法,既表述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又说明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思路,还要申述处理问题的依据和理由。

也有人认为,述职报告不应写经验教训等内容。笔者认为,作为反映个人履职情况的主要载体,除了在阐述自己的工作表现情况,有必要把自己在工作中的 1

经验、想法或者体会向与会者进行说明。因为通过坦诚地与大家进行交流,既能体现自己的思想深处,体现豁达和光明磊落,也能给人以启示,从而获得进一步的理解和认同。

二.如何写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的格式目前尚未有统一规定。一般常采用由标题、称呼、正文三部分组成的格式。

1、标题。

个人述职报告的标题,常见的写法有三种:(1)文种式标题,即《个人述职报告》或《述职报告》。(2)公文式标题,一般为《姓名+时限+事由+文种名称》,如《某某20××至20×试用期述职报告》。(3)文章式标题。 用正题或正副题配合,如《××年个人述职报告》、《思想政治工作要融入中心工作——××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根据工作实际,建议采用文种式与文章式标题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实用,即标题为《述职报告》,下面配副标题“××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年××月××日”,其中副标题“单位职务姓名”和“年月日”宜分两行写。采取这种形式,最大优点在于无论什么时间,只要看了标题就基本知道了材料的种类、作者、单位职务及时间等信息,便于存档查阅。如果只采用文种式标题,则还要翻到末页才能看到作者、时间等信息;而只采用公文式或文章式标题,标题长而使得文种不明显,部分信息也要到报告的末尾才能获得。

2、称呼。

述职报告一般要当众宣读,所以应选择好恰当的称呼,如“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或“各位领导,同志们”。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职代会期间进行的述职宜采用“各位代表”比较贴切,若是在专门召开的干部考核大会进行的述职,采用“各位领导、同志们”为好。实际工作中有的人在写称呼时常提一下与会的考核组主要领导以示尊重,其实没有必要,因为“各位领导”四个字中已涵盖了参加会议的各级领导,再单提上级领导,即有画蛇添足之感,也不排除会令听者觉得述职者有逢迎之嫌。

如果是书面呈报的述职报告,称呼应写主送单位名称,如“××党委”、 “××人力资源部(组织部)”等。

3、正文

述职报告的正文一般要有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

(1)述职报告的开头。开头应以简洁的文字,首先说明述职者的所任职务、任职时间、工作职责,如果述职期内职务曾发生变动,应按照相应时间顺序逐一说明;其次表明自己对本职责的认识,并阐明任职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三要概述所取得的成绩。从实际情况看,一些述职者常在开头加一些客套话或套话,如“欢迎和感谢上级领导莅临考核指导”、“在上级单位正确领导、部门同志配合、员工共同努力下”之类的话,从述职要求和效果上看这些话没有太大必要。既罗嗦,也容易给听者留下花里胡哨、套话连篇的不实之感,效果不一定好。

(2)述职报告的主体。述职报告的主体应做到:一是重点要突出。要选择几项主要工作,细致地将过程、效果或失误及认识表述出来,而不能像记流水帐那样将组织和带领下属完成的工作一一罗列出来,分不清主次,重点不突出,很难给听者留下清晰、深刻的印象。二是必须把握准确定位。在讲个人作用的时候,要摆正关系,正确处理好个人作用与集体效能的关系。同时不能把成绩都记在个人账上,也不能笼统摆政绩,看不出个人的作用。应避免正职领导干部述职时把

单位取得的业绩、属副职分工负责的工作全揽到自己的头上,副职把下属部门做的工作安到了自己的名下,以致副职或部门人员感到无话可言或述职存在交叉、重复较多,而没很好地体现定位,等等。

述职报告的主体应详细写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对重要事件的处理思路,对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要交待清楚。要通过从自我主观角度的阐述,表达自己的工作初衷和思路,同时也是获得听者深入理解和认可的机会。二是要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对履行职责的效果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应做出具有一定理论层次的概括。这些内容重点要把握好定位问题。述职必须交待清楚在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中自己所起的作用,是起主要的作用,还是支持他人或部下的作用;是起组织协调作用,还是亲自带头的作用;是起决策作用,还是提合理化建议的作用,只有讲清个人所起作用,才能看出述职者与业绩的关系,准确评价述职者的功绩。具体地讲,对正职领导干部重点要强调履职中如何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如何理解上级战略和指令并结合单位实际加以组织贯彻执行,如何出思路、教方法,如何有效地协调方方面关系发挥副职和部门的作用,如何掌舵把握好航向而不是升帆划桨。正职重在体现如何当好舵手、教练员,而不是做水手、运动员等。对副职则重点要讲清如何把自己定位于既当教练又当领队的问题,既要体现如何贯彻上级和主要领导工作思路,也要体现如何组织下属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体现如何协调横向关系、在所负责职责的专业领域如何指挥及出谋划策的,同时应阐述工作中如何把握工作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的问题。三是要回答称职与否的问题,应从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素质,开拓进取精神,指挥决策能力,开展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描述自己的形象,进行自我评价,回答称职与否的问题。四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这部分主要明确叙述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述职者应负的责任及今后改进的措施。问题要找准,对于存在的问题和过失,也要分清责任,是负领导责任,还是负直接责任,态度要诚恳,措施办法要可行,切忌问题含混,措施空泛。五是说明履行职责过程中得与失。要对述职情况,从个人得失的角度诚恳地进行说明,也可把工作中的感受、体会真诚地与大家一同交流、分享。

(3)述职报告的结尾。述职报告的结尾应简单、干脆,一般用“以上报告,请审阅”、“以上报告,请审查”、“特此报告,请审查”、“以上报告,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等作结束语即可。

三.述职报告写作要求

写好述职报告,要注意下面几点写作要求:

(1)要实事求是。述职报告要讲实话,以诚感人。无论称职与否都要与事实相符。承担责任要恰如其分,既不争功,也不揽过。

(2)内容要周详,重点要突出。在全面汇报任职期间所做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职责”二字,突出任职期间的重大成绩和创造性业绩,以表明自己的胜任和事业心,从而说明是否称职。

领导干部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近段时间以来,我区因公、因私外出的领导干部,绝大部分都严格遵守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履行了审批报告手续,维护了我区干部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但是,也有个别领导干部不执行有关规定,外出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报告手续或审批报告手续或审批报告手续不齐备,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严格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程序,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中共江北区委办公室、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制度的通知》(江区委办[*]6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必须进行审批

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必须履行审批报告手续,这是党的干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的一项重要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加深对这一问题认识,自觉带头遵守,无条件执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该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不严格执行制度和擅离职守者,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二、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程序

区属各党工委、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

镇现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确需外出的,必须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制度的通知》(江区委办[*]62号)文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现重申有关程序如下。

(一)区属各党工委、党委(党组)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纪工委(纪委)书记及党群部门、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外出向区委书面报告,主要领导经区委分管书记同意后报区委书记审批,副职由分管书记审批。

(二)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行政领导干部外出向区政府书面报告,行政主要领导经分管区领导同意后报区长审批,副职由分管区长审批;部门及街镇行政主要领导外出同时要向区委书面报告。

(三)凡需请假外出,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提交请假外出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如学习、培训通知等)。审批程序办结后,审批表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区委组织部存档备案。

(四)区人大、区政协各部门领导干部外出分别由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审批,审批表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必须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领导干部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高校 经济责任与经济问责 难点与对策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永远的主题,经济责任最新且最权威的定义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10]32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复杂的特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是指高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发展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具体细分主要是指履行经济政策执行责任、经济决策责任、经济管理责任、经济效益责任、廉政监督责任等。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

为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7月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的颁布实施昭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进入法制轨道。问责制的本质在于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以及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腐败,保障公众利益。高校作为公共资金投入较多、社会资源占用较广、民生关注度高的教育领域,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明确高校领导干部经济目标,提高高校领导干部敬业履责能力,对高校领导干部实行经济问责大有必要。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是对高校领导干部履行的经济责任客观评价,通过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高校领导干部所应承担的责任。高校领导干部实行经济问责就是要做到既要处罚追究履责不到位的领导,又要奖励、重用、提拔履责好的领导,这样才能弘杨正气,确保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高校审计部门通过对高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提供了切实可靠的基础。

三、当前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的难点

1、经济责任不明导致问责困难

尽管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等各主管部门对高校的有关经济责任做了许多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范围和法律职责,确定了领导干部在高校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对高校领导干部今后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从目前现状来看,高校经济复杂,岗位各有不同,经济责任面广,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不明,经济责任模糊,时有责任交叉和责任无人承担的现象发生。经济问责是责任承担,问责问到个人时重点是经济责任划分、职责明确、权责明晰,由于高校经济责任没有贯穿高校整个经济循环过程,经济责任不明导致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难以落到实处。

2、经济问责难以常态化

时下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一般为“运动式问责”和“人治式问责”,其通常具有间断性的和不经常性的特点,多以事故发生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后被动地善后,而且由于经济问责制度及其执行程序欠清晰,很多情况下出现无法可依或执行偏差,导致经济问责的结果缺乏公正性,经济问责缺乏持续性和普适性。因此,要实现高校经济问责从“人治式问责”转变为“常态式问责”,低效问责转变为高效问责。高校经济问责制急待加快法治化建设步伐,从制度上重视程序性问责,确保经济责任问责制的合法性和连续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责任问责制的效能。

3、经济问责公众参与匮乏

《暂行规定》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目前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只是高校上级对下级的问责,高校全社会公众的力量包括舆论媒体、人民代表、民主党派等没有充分参与到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中来,特别是高校的广大教职员工没有参与,经济问责公众参与匮乏。因此,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行使权利的积极性,对认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好其经济职能的高校领导干部进行控告和申诉,进而追究其经济责任。只有这样,高校领导干部才会在公众强有力的监督之下认真履行自己的

济责任。

四、推进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的对策

1、宣教警示优化问责环境

在高校,教学和科研是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很多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高校领导干部都是行政、教学科研双肩挑,对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问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高校要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问责的宣传教育工作,调动师生公众参与监督,不断提高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意识。充分发挥高校党校这一组织机构的作用,以及借助各类各级干部培训班、会议、文件等这些工作平台增强高校领导干部对经济工作的了解,增强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高校领导干部的履责能力,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以责为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财,使各部门领导在其经济工作中按规定行使权力,按规定承担责任,极大可能地优化问责环境。

2、经济责任告知

为了使高校各处(部)、学院(系)、直(附)属单位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任期经济责任,全面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确保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顺利进行,倡导将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事先告知。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任职期间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及其财务收支负有领导责任,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对二级单位负责人负责,对其主管事项履行经济职责,监督、检查相关人员正确履行岗位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财务分级管理责任制,包括经费分配(含预算经费、奖酬金等)和财务报销等办法,及时处理单位债权债务、纠纷和遗留问题,维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杜绝损失浪费,落实上级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及学校有关职能(部)处对本单位有关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有关经济工作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本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及时办理离任、接任的有关经济手续,做好经济责任交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高校领导干部,尤其是对新提拔上任的高校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告知作用巨大。

3、经济责任承诺

高校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承诺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高校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并承诺给国家和高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意接受责任追究和处理。这一工作由高校管理干部的组织部门牵头,人事、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与领导干部签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书》,要求高校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经济责任告知的高校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可持续发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经济责任,准确把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内容,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这不仅增强了高校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的意识,在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预防作用的同时,也提前给高校领导干部经济问责敲响了警钟。

4、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

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问责扩展到经济领域,将领导干部工作的经济责任、经济管理绩效、尤其是经济决策的绩效纳入经济问责的视野,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促进了问责制度的常态化,有力地促进了问责制度的发展,逐渐成为有效的问责方式之一。审计署早在1996年就了有关通报和公布审计结果的规定,2001年颁布了《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2002 年颁布了《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10年中央两办[2010]32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能满足广大师生对高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信息需求,能给领导干部本人和被审单位产生问责的压力,降低问题整改的成本,缩短问题整改的时间,从而实现了审计监督工作由治标向治本的转变。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包括:一是确定公开的对象,审计对象可全公开或选择性公开,选择性公开时一般选择教职工关注度高、代表性强、师生反映多、宣教警示作用大、负面影响小的审计对象,逐步完善审计对象全公开。二是公开的程序,由审计处与组织部、纪委、监察、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商定和会签,并报请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审签,跟踪反馈审计结果公开的情况。三是公开的范围,被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和单位的新老领导班子成员;被审领导干部本所在部门和单位中层干部以上人员或单位全体人员;高校各二级单位等。四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审领导干部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结果、审计提出的建议意见等。五是公开的形式,一般多采取会议、通报、文件、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开。

5、经济责任追究

经济责任追究是推进经济问责的又一得力措施,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是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归结点,是加强高校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高校党委、行政及其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权限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做出处罚决定。经济责任追究的形式有多种:一是组织处理,包括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责令辞职、免职、开除等。二是经济处罚,包括责令赔偿损失、扣减薪金等。三是职业禁入,指多少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担任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在实际工作中重在原则明确、程序清淅、内容全面、方法操作性强,并将经济责任追究结果公告,可促进高校经济问责有力实施。

(注:本文系教育部财务管理研究课题,项目编号:no[2010]328。)

【参考文献】

[1] 陆美娟、雒敏、周伶俐、丁新农:关于落实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探讨[j].会计之友,2010(10)中.

[2] 徐荣华、郑丽霞、吴宗:以责任为重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j].财会研究,2011(8).

[3] 洪晖:对官员问责制的若干思考[j].文教资料,2007(1)下.

[4] 钟裕民:行政问责制研究述评[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1(2).

领导干部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责任主体

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书记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管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纪委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

学校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部门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政治建设责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战略部署,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校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组织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分析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推进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做到同步计划安排、同步部署实施、同步检查考核,把责任最终落实到党支部、各部门及分管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廉政谈话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文字记录,严禁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教育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教育,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分析掌握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领导报告。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五)监督检查责任。认真梳理、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好内部监督工作。支持学校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

(六)情况报告责任。校党委对本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按要求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报告情况。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线索、违法行为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党支部要认真写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

三、责任追究

(一)追究情形

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和部门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1、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较严重问题,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不积极履行职责,对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不安排、不检查、不落实的;

3、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方面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了解掌握,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处理的;

4、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多起顶风违纪案件,纠正“四风”问题不力的;连续发生腐败案件,查处不力的;

5、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泄漏办案工作秘密的;

6、对上级纪检组织督办事项或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的;

7、存在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分管范围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

8、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

(二)追究方式

1、对党支部的责任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予以改组。

2、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力,给予批评教育、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给予谈话或书面方式进行诫勉;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领导干部个人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千万别“跑题”

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述职述廉就是“业务总结”,对抓党建和廉洁自律情况,要么轻描淡写、要么干脆避而不谈,大大削弱了“党内监督”的本来意义。

2016年11月,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述职述廉改为述责述廉,一字之差体现的是对所述内容的清晰界定。

述责,要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6种问责情形,重点讲清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述廉,要对照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党纪处分条例第八章规定的廉洁纪律,逐条报告执行这些规定的情况。

这就是说,述责述廉述的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如果述成业务工作,可就“跑题”了。

要注意的问题

1、要实事求是,切忌华而不实。

2、要突出重点,切忌报流水账。

3、要情理相宜,切忌考虑个人。

4、要语言朴实,切忌虚饰浮夸。

5、要分清成绩,切忌含糊不清。

“六个必须”

1必须准确理解述责述廉的内涵

述责述廉包括“述责”和“述廉”两项要求。“述责”述的是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特别是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述廉”述的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述责述廉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

领导干部在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报告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本身就是接受组织监督;班子成员和其他与会同志对其进行评议,体现了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2必须要规范述责述廉的形式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要求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述职述廉,《条例》则规定每年都要述责述廉,更加突出监督的日常性和及时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要求述职述廉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条例》则要求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

这一变化来源于基层的创新,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已经大大扩大了述职述廉的范围,效果良好。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参与人员更多、知悉范围更广,这种形式本身就是强化监督,让领导干部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3必须要注重评议环节

接受评议是述责述廉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对更好述责述廉的一种检验和督促,是避免述责述廉流于形式的制度设计,是对监督制度的再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与会同志的评议。

4必须要突出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

“述责”的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述责”是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的有效手段。《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了6种问责情形,反过来讲这些内容也都是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述责”时除重点报告《条例》规定的3项内容外,其他内容可参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

“述廉”应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规定的廉洁纪律,逐条报告执行这些规定的情况。

5必须要将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洁档案

述责述廉本质上是个人将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向组织的报告,是对组织的承诺,是对党忠诚的基本要求。无论述责还是述廉,都要全面如实报告本人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载入廉洁档案便于需要时有据可查,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和震慑,有利于督促领导干部全面如实述责述廉。

6必须将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