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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论文

汽车保险论文

汽车保险论文范文第1篇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的教学实践表明,案例教学是一项必然选择,教学效果良好。

1.1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激发学生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比如保险合同的理论知识章节,内容繁杂又枯燥,如果采取大学常用的教师讲解授课法,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课堂气氛沉闷。笔者尝试在教学组织中,以日常作业考核评分的条件,要求学生课前自己先找好一份保险合同,哪个险种都可以,这样在课堂组织中用案例引路,以学生自己提供的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汽车商业性合同等),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专业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不仅本章节乃至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而且学生在课堂的教学收益明显提高。所以案例教学经常能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1.2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逐步实用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重要。就“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学生在校学习的相应实践性锻炼主要是案例分析。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汽车保险市场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不进行教学改革,常用“填鸭式”的理论讲解,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就谈不上学生分析思维能力的锻炼与提高。而案例教学过程中经常要分组讨论,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研究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学生说服别人、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创新能力。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另外,保险案例涉及的知识面广泛,综合应用性强,学生发挥自我创造的空间性大,不会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可以拓宽学生学习的思路,积极地、想方设法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种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议论思考的自主学习办法,正是学校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所期望的。

1.3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与提高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采取常规的大学教授式教学手段,不少学生在一学期内都不能完全理解和掌握保险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而案例能引导学生真正把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并能学以致用。比如,在讲保险利益原则时,投保人在具有什么样的身份条件下,签订的保险合同才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这要涉及民事法、婚姻法、保险法和逻辑学等多个领域,学生往往很难把握其精髓而出现判断错误。笔者在教学中,大量地引用人身保险和汽车保险的现实案例(名人的、普通百姓的、大学生恋人的案例等),经过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多向的探讨交流,学生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熟能生巧,能比较熟练地分析保险纠纷的来龙去脉,找出引发案件的法律性依据,并在教师的及时指导下深化和巩固所学的保险知识。案例教学通过学生和教师的互动式活动,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了解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不仅要熟悉保险的实际业务操作,还要熟悉相应的政策法规;既要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战能力,又要密切关注保险市场的风云变幻,以便给学生提供最及时、生动的实践案例。特别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可促使教师把案例中所反映的问题或得到的启示升华到理论高度来认识,这样既可促使教师提高专业素质,也可促使教师及时发现教学中的不足之处,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2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感悟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当今的教学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2.1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设计合适的案例

常言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给人一瓢水,自己需备有一桶水”。教学备课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备课的高度与深度决定着授课质量的高低。案例教学的核心是案例,案例的选编就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教师需结合每章节的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自行设计合适的教学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应遵循理论性、典型性、及时性与多样性等原则。理论性是指应选择那些蕴含保险理论的案例进行研讨,通过提问、讨论、归纳等达到预定教学目标;典型性是指案例选择需满足教学目标的要求,这样才能展现给学生一种历史的、国际的和现实的视野,灵活掌握和运用学到的知识;及时性是指选择案例要与时俱进,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汽车保险改革的发展态势,吸收保险研究领域的新成果,反映汽车保险市场的新动向,让学生能紧跟汽车保险业发展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多样性要求案例尽量涉及保险领域的各个方面,促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达到拓宽学生的视野的教学目的。

2.2课堂组织:根据教学情境,精准地把握教师的启发引导

不同的案例实施的教学情境方式亦会不全相同。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教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地给予学生。例如,在讲授“汽车保险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专业术语,在开始学习每个保险原则时,采用案例的讲解分析方法,教师要处于主导地位。可以采取案例引导设置悬念,调动起学生探究问题的欲望,教师趁热打铁讲授保险原则的知识要点,一气呵成使得引导案例的疑难问题顺利求解。也可以先把原则的含义、内容等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关案例,比如保险利益原则可举恋人关系的意外险、爷孙关系的健康险、邻里关系的死亡险、汽车合法转让和非法转让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等案例,在教师的主导下,层层递进,一一分解,营造一种现学现卖、学以致用、立见成效的课堂环境与良好效果。又如,在讲授“汽车保险承保的险种方案设计”章节时,由于学生已经学习了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原则、保险合同和汽车的险种条款等,加之该章节的实务性很强,所以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授课,教师摆正自己的位置——只进行引导:引导学生设身处地地考虑,如果自己是一个风险防范意识很强的人,在对自己的爱车投保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见解后,再逐级递进引入其他不同经济实力或不同社会地位、身份的投保人的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第一,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对险种方案筛选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第二,一套保险险种方案的设计,包括有风险管理的程序与技术、汽车所面临风险因素的再认识、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保险条款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原则,而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许多多小的方面。这样学生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随之高涨,自然而然地营造出教师牵制引导,学生发挥学习主体作用的课堂氛围。一节课要善始善终,尤其是案例教学法,教师要善于总结,准确点评案例。一般情况下,第一,教师对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需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并作出合理解释;第二,肯定那些好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对积极参与讨论的学生给予适当表扬,形成激励效应;第三,指出学生在此案例讨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第四,在学生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教师从理论的高度,重新回顾审视案例,即对本节的基本知识和观点进行进一步的深化、拓展,乃至提出尚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2.3案例教学法不能取代其他教学方式,应注重多种教学方式的互相配合

案例教学方式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但是,案例教学并不能取代其他的教学方式而成为唯一的教学方法。比如,学生阅读分析案例是课堂案例教学的首要环节。随着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师可以把收集整理的教学案例制作成多媒体课件,通过播放视频、录音、图片、网页超链接等方式讲解案例,图文并茂,情景交融,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外在授课时将教学内容以幻灯片形式展示出来,展现给学生的信息量和视觉冲击比教师声情并茂的口述更加完美和迅捷,提高了课堂效率。又如,在讲“汽车保险合同”一章时,给学生传阅保险公司印制的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等文件,学生很快就会明白这些保险合同文件的格式、作用和法律效力等相关知识。这种传统的直观教具法较之案例教学法更具直观、明了、现学现用的特点,有利于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再如,笔者曾经推荐学生到保险公司进行课余兼职,学生在经过了保险公司培训和分享保险员工的工作心得后,对汽车保险行业与相应岗位有了切合实际的真正认识。校企合作也给学生开辟了一个将课本知识与社会企业相联结的新天地,对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很有帮助;也为学生顶岗实习和精确职业定位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3结语

汽车保险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汽车保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无过失责任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的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1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二)美国汽车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1.汽车保险问世。美国最早开始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在1898年,由美国旅行者保险公司签发了第一份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1899年汽车碰撞损失险保单问世,1902年开办汽车车身保险业务。

2.通过《赔偿能力担保法》和《强制汽车保险法》建立了未保险判决基金。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该法实施的目的在于要求汽车驾驶人对未来发生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但是由于这种担保的滞后性,以及该法无法强制每一汽车使用人履行赔偿义务,车祸受害者求偿仍然困难重重。为了改进这一做法,192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汽车强制保险法,并于1927年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汽车强制保险法的州。该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车主都应持有汽车责任保险单或者拥有付款保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以此作为汽车注册的先决条件。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通过了这一法令。

3.保险公司推出未保险驾驶人保险。由于未保险判决基金由州政府管理,因此被各保险公司指责为政府过多的干预保险业。为了阻止政府的这一行为,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自发的抵制。保险公司推出了未保险驾驶人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在汽车意外事故中遭受身体伤害,而驾车人是事故责任人,但是驾车人可能:(1)没有购买汽车保险;(2)虽有汽车保险,但是其责任限额低于该州要求的最低限额;(3)肇事后逃跑;(4)虽有汽车保险,但其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拒赔或破产。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保险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未保险驾驶人保险。

4.无过失汽乍保险。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未得到赔偿的判决基金和未保险驾车人保险虽然减少了在汽车事故中未得到经济补偿或不能得到充分经济补偿的受害者,但仍然无法解决诸如下列一些问题:(1)受害人的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取证,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驾驶人确有过失;(2)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于最后受害人补偿到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即使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已大打折扣;(3)虽然轻微受伤者得到的赔偿一般还能弥补其经济损失,但严重的受害人得到的补偿却平均不到其经济损失的30%,甚至许多最终根本得不到赔偿。因此,一些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者们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推及到汽车保险中。

所谓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一个“纯”无过失汽车保险将完全取消受害人肇事者的权利,而且将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保险给予受害人全面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这种“纯”无过失保险并不存在,各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仅部分的限制受害人肇事者的权利。一旦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了某一界限,被保险人仍可通过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通过无过失汽车保险,汽车事故的受害人获赔更迅速、更方便。

(三)美国车险科学的费率厘定和多元化的销售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了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都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使用地区、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

除了传统的汽车销售商保险方式以外,直销方式在美国已很普遍。现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直销方式:(1)利用互联网发展车险市场的B2C模式。美国车险业务约有30%都是通过这种网络直销方式取得的。绕过了车行这一鸿沟,交易费用减少了,保险费率自然就下来了,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2)利用电话预约投保的直销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构建网络平台。(3)由保险公司向客户直销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车市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车险产品直接送到客户的面前。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客户的很多时间,业务人员能够面对面地解答客户对于车险产品提出的问题,挖掘市场潜力。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德国

与中国相似,车险业务也是德国非寿险业务的核心。2002年,德国车险保费收入219.7亿欧元,占整个非寿险保费收入的42.7%。德国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有120多家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特gcJ是车险方面,市场集中度很低,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安联集团,2002年其保费收入仅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7.8%。车险排名前1啦的公司市场份额之和也只为63.6%,其中有两家还是外国公司(苏黎世保险集团和安盛保险集团)。

德国车险营销渠道主要靠机构。机构又可分为只为一家公司(A)和同时为多家公司(B)两类。其中,通过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74.4%,通过B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13.0%。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比重较大与德国车险经营的传统有关。在德国,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无异议的话,车险保单到期后可自动续保。由于德国车辆出险率很低,因此A类机构的客源比较稳定,与保险公司合作基础非常牢固。

德国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行“责任处罚”原则,即每次理赔不论赔偿额多少,投保人自己都必须承担325欧元。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醒投保人要尽量避免事故。德国的汽车保险费还实行奖优罚次。如果一年不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故,第二年这辆汽车的保险费就会调低一个档位;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那么次年的保险费就会上调3个档位。而且保费的档位越高,档位之间的差额就越大。

(二)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法国

法国车险市场是个较为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丰富,市场细分度高,产险公司管理费用率约为28%(最好的公司可以达到22%)。法国有146家财产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车辆保险。2002年法国车险保费收入163亿欧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4%,相当于当年法国GDP的1%。调查表明,在法国100%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8%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82%的车辆投保了盗抢和火灾险,87%的车辆投保了玻璃破碎险。就赔付额而言,2002年全法国发生的400万起事故中,责任险赔款最高,占总赔款的50.3%,车损险占33.9%,其他险种占16.8%。在责任险赔案中,涉及人伤的赔案占总赔案数的10.5%,但赔款额却占总赔款的59%。这主要是因为法国法律对涉及人身伤害的第三者责任赔款不设上限的缘故。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

(一)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

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

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式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而中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把车险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赔付,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国外保险公司,有时即使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也酌情予以补偿。

(二)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中国车险费率厘定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费率,由于中国车险发展时间短,而各大保险公司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国家保监会应该从各保险公司收集车险数据,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要素费率体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合理的指导价格,供各保险公司参考。

(三)车险营销以为主以服务竞争

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机构,特别是德国由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

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中国汽车保险业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恶性的费率竞争,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保险公司应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

[参考文献]

[1]周延礼.机动车辆保险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陈欣,等.财产和责任保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段昆.当代美国保险[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4]中国保监会考察团.美国和加拿大保险业介绍及其借鉴[J].保险研究,2004,(1).

汽车保险论文范文第3篇

一、老百姓心中所担心的

的确,老百姓购买汽车已经不是遥远的梦想,如果他们真的想买,是能够做得到的。但他们对我国的汽车消费环境感到失望。如果有人问他,“根据目前你的收入状况,应该可以买得起车。”那么,他会脱口而出地说,“是啊,买得起,但是用不起!”。“买得起用不起,用得起烦不起”这句话足能说明我国目前汽车的消费环境。他们担心的是有以下几方面:

1.汽车价格偏高。据了解,我国汽车的零售价格和国外同类汽车价格相比大约要高出50%左右。所以,他们认为目前买车还是不太现实。造成汽车价格偏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国内汽车生产厂家规模不大,造成生产汽车成本偏高,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国轿车行业所产生的利润远远高于国外轿车行业3%-5%的平均利润。

2.汽车价格以外各种名目繁多的税费和其它收费。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汽车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除了承担增值税和消费税外,还要承担购置附加费、验车费、车辆牌照费、入户费、城市增容费等等。在汽车使用阶段,还要承担车船使用税、汽车消费税、车辆管理费等费用。各种各样的汽车本身价格以外的收费使他们望而却步。

3.汽车使用期较短。汽车不象商品房,它的寿命期不长,只有10年左右,一旦到期之后,不管车况好坏,都要强制执行报废,所以自从买了车以后,就会觉得汽车慢慢在贬值。虽然没有电脑那样贬值快(如1997年1万元购买的电脑,到2001年可能只值几千元钱,因为有更好的电脑出现在市场上),但是还是在不断地贬值。为什么老百姓购买商品房那么涌跃?因为购买商品房不但不会贬值,有时还会增值,一旦拥有,终生受益。他们担心买了汽车不但成为一种享受,弄不好会成为一种包袱,此外,每年还得购买汽车保险,交纳保险费。

4.汽车信贷手续繁琐。他们认为,买一部较好的国产车也要10多万元,再加上七七八八的费用,估计也要花十几万元,如果不从银行贷款的话,一下子很难撮齐这么多钱,那么要从银行贷款购买汽车,而手续的繁琐令他们不敢问津。汽车信贷的门坎太高,就象一个几岁小孩一样,爬不过这高高的门坎。

5.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容乐观。在汽车市场上,地区与地区之间互相封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生产厂家的经营和生产脱轨,制约了私人购买汽车的潜在动力。一些地方政府对自己辖区内的汽车行业进行行政保护,互相封锁市场,导致条块分割,抑制了全国汽车消费市场的流通。

中国老百姓虽然已经具备购买能力并有购车欲望,但是据统计,私人购买的轿车的数量一年大约也只不过20万辆左右。

二、银行所担心的

不少专家指出,加速轿车进入家庭除了生产低价位的汽车外,还需要注重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如银行的贷款、汽车的维修保养,申请牌照手续的简化等等,此外还应加快解决道路不畅、车位紧缺等难题,以吸引广大的老百姓加入到购车的行列来。

据上海市有关媒体报导,他们对100名中青年人进行“是否贷款买小车”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有70%的人选择贷款买小车。这说明汽车信贷消费市场潜力是巨大的。对于银行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同时银行也存在心有余悸的心理,他们担心的是贷出去的款项是否能按时收回,所以存在一定的贷款风险。并且从过去几年的贷款情况来看,银行产生了一些不良资产。银行迫切需要得到汽车信贷的保证。

三、保险公司的作为

汽车保险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方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9-0057-02

一、背景

据统计,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再次突破纪录,连续四年蝉联世界第一。今年上半年的汽车产销量统计数据依旧显示出有增无减的趋势。汽车保有量增加,尤其私家车数量的剧增,虽然极大繁荣了汽车相关产业,却也带来诸多难以忽视的社会问题,许多与汽车的保险、理赔及与其相关的纠纷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因而,汽车保险行业急需大批高素质专业人才,既需拥有足够的保险知识,又要了解车辆结构、行驶特点,同时还需要具备事故车辆及人员损失认定和快速灵活处理的能力,以保证专业、高效和准确地处理相关问题。[1]为满足市场需求,许多院校的相关专业均开设了《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旨在为汽车保险行业提供综合型高素质人才。目前,我校交通运输专业毕业生每年有近30%的同学进入汽车保险行业,从事汽车保险理赔实务或事故车辆的查勘定损工作。因此,为了提高这部分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同时考虑到毕业后不从事该行业的学生对汽车保险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范围,也十分有必要从教学内容和方法上进行适当调整。

二、课程现状与教学改革探讨

与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由于早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保险业尤其是汽车保险业起步较晚、发展缓慢。虽然近些年由于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汽车保险业发展进入井喷期,但汽车保险与理赔的教学严重滞后于市场需求。为此,我校承担课程教师组通过对几家综合实力雄厚的汽车保险公司调研及从事汽车保险理赔业务的已毕业学生的事业跟踪回访,对我校《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进行了改革。

1.教学内容改革:我校《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未专门以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专业进行课程设置,而是在汽车运用工程专业内开设的专业课程,课时较少。而该课程涉及汽车与保险两个学科的专业知识,因此,如何能充分利用有限课时完成教学任务,同时既能有效提高有保险公司就业意向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又能对非保险公司就业的毕业生实现所学专业方向的有益引导,是值得教师深思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以往的教学中,该课程过多地向学生介绍保险的原则和相关制度,尤其是汽车保险条款的介绍。在所教授内容中,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具体应用的知识涉及较少。事实上,这些正是需要在保险公司就业的学生掌握并且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时常运用到的。而对于毕业后不从事与汽车保险行业相关工作的同学,教学内容上则侧重于对学生保险意识形成的培养,并力求引导学生形成科学思维方式和良好社会道德。据此,我校《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内容主要有如下几部分。(1)汽车保险概述,主要介绍风险与保险的概念、汽车保险的发展简史及分类,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风险意识;(2)汽车保险产品,主要介绍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细则解读及费率计算等,教学中主要结合案例分析各险种异同;(3)汽车保险承保及理赔实务,主要介绍投保、核保、理赔实务,教学中注意区分保险从业人员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业务的认知需求;(4)汽车保险损伤评估,主要介绍车辆损伤、人员伤亡及非车辆财产损伤的评估等,教学中结合案例引导学生认知不同损失伤亡的评估原则和放;(5)汽车保险欺诈及预防,主要介绍汽车保险的欺诈表现形式及防范措施,教学中结合案例,注意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培养正确的处世观和价值观;(6)汽车保险市场,主要介绍汽车保险市场经营及保险中介,力求扩展学生就业思路。

2.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方法是否得当,关系到课程完成质量和学生的学习兴趣,甚至影响高校教学质量及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如何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贴切地感受汽车保险行业运营特点和过程,将保险理论知识跟实践操作相结合,是提高教学质量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为此,我校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侧重于以下两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不但获得较好课堂互动效果,从不同的案例和角色扮演中,还可以引导学生有针对性地深入思考,增加法律知识,提高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2](1)案例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适时地、合理地运用案例,能够使学生身临其境地体会专业内涵,更好地理解消化的专业术语和知识,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判断能力和运用能力,从而缩短学生就业后对工作的适应时间。[3]例如,在风险的概述中,不直接阐述什么风险,而是以举例方式列举某种疾病的发病率,看似离奇古怪的人类死亡方式的概率等,提高学生学习乐趣的同时,从现实数据中直观体会到风险无处不在的本质属性和特点。(2)角色扮演。针对所讲的教学内容,设置不同的情境,由多名学生配合完成汽车保险行业运营过程中的典型环节,以此达到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例如,在汽车保险的投保、承保、核保、接报案、事故查勘和定损理赔等环节,分别要求学生作为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和汽车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何应对。实现对应情境的过程中,学生不仅需要掌握对应环节所需的相关保险知识,还要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技巧。对于可能就业于保险公司的学生,能够减少入职前对职业的陌生感。而对于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学来说,购置车险、报案理赔总会成为未来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该方法可让这部分同学更加从容应对汽车保险问题。(3)考核方式改革:传统的课程考核制度主要为笔试考试。这种考核制度限制考试时间,学生成绩完全由考题决定,对学生知识掌握程度和能力水平考核不够全面。虽然通常用30%的平时成绩和70%卷面成绩综合评价来弥补一卷定成绩的不足,但这仍然无法实现对学生能力的全面评价。因此,制定合理的考核方案也是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以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为主的考核标准能有效解决常规考核制度对学生能力考核的不足。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能较为全面地评价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水平。教学实施过程中,对汽车保险实施的不同环节的项目完成进行学生互评教师点评相结合的综合能力评价方法,可有效形成对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进行综合测评的目的。

本文探讨了我校《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方式,旨在通过课程的教学改革能够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对汽车保险相关知识的兴趣,引导学生形成正面的社会价值观。

参考文献:

[1]李景芝,赵长利.汽车保险与理赔[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0.

[2]陈青.案例教学法在汽车保险教学中的运用[J].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

汽车保险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改革

汽车是集诸多高新技术于一体的高科技产品,是一种数额较大的财产。从事汽车保险理赔行业的人员不仅要懂保险,更要懂汽车,因此需要复合型的汽车保险与理赔专业人才。《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营销与服务等专业的专业课,既有理论深度,又强调实践技能,也融合了《汽车构造》、《汽车使用性能与检测》以及《汽车电器与电控技术》、《二手车鉴定评估》等课程知识的综合型课程,是汽车类相关专业整体教学过程的综合体现。

1教学模式的改革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以岗位能力为导向,培养对汽车各系统结构有一定了解认识,又懂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的复合型人才。在教学模式的实施中,仅仅依靠传统的讲授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要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的岗位技能。针对各种教学模式的特点,其运用要求科学、合理,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层次优化组合。不同阶段、不同单元、不同课时的内容与要求都不一样,所以教学模式的选择必须多样灵活。本课程教学内容知识点较多,既有保险的基本原理,又有汽车的承保,出险以后具体的查勘、定损及赔付等内容。教学中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用案例式、实践式教学法组织学生学习知识和研究问题。可以增强学生对汽车保险和理赔行业的了解和认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建立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注重团队合作意识的形成[1]。学生层次直接制约着教师对教学模式的选择,教师要研究、分析学生的层次特点,有针对性选择和运用相应的教学模式。不同层次的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能力有差异,对于实操运用的能力也有不同。为培养汽车保险与理赔复合型人才,注重实操,课程中采用案例式、实践式、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努力提高学生的岗位能力[2]。

2教学内容的改革

本课程涉及的知识面较广,既有汽车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环节,也有讲解汽车保险合同的相关环节。涵盖了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主险和若干附加险,也介绍了车险的承保流程,并对实际汽车保险理赔的案例进行分析,涉及交通事故的现场察勘、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费用的核定及理赔实务等内容。传统教学花了大量篇幅去讲授汽车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制度的明细、保险条款的细则等内容,而对于实际应用操作却强调甚少。事故车辆的现场查勘,损失金额的正确计算、零配件的碰撞估损、维修方案的具体制定实施都是学生急需重点掌握的岗位能力[3]。结合多年来对学生的回访调查、用人单位的调研分析,我们必须要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创新。在教学内容中若干实践性较强的环节必须要多增加学时,比如汽车承保环节、汽车理赔环节、汽车碰撞损失评估环节等。同时实践环节的教学实施中还应重点培养学生常用的现场查勘的技巧,针对事故车辆应该如何进行损伤评估的正确方法,教学内容一定要适应行业发展,注重查勘定损的岗位能力培养[4]。近年来,笔者十分注重对教学内容的改革,突出教学重点。在保证教材原有体系结构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授课中,以“实际案例为导入”的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介绍;重点阐述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处理流程、事故车辆的现场查勘及事故车辆的损伤评定和实际赔偿的计算方法。

3实验环节的设计

可以适当开设几个课内实验,演练客户投保时的业务流程和客户理赔时的业务流程,使同学们在动手操作中熟悉国内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把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充分了解整个行业是如何开展投保和理赔业务的,认真学习对外展业和电话营销中所必须掌握的话术,熟练计算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岗位能力。通过对2012年、2013年、2014年几届汽车专业的教学实施和教学改革,笔者在不断地实践与探索中,也总结了不少经验教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通过改革既能发挥教师的顶层设计作用,又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协调知识、能力及素质的均衡发展。增强学生的岗位技能,使他们更好的融入岗位。

参考文献:

[1]赵长利.汽车保险与理赔[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2.

[2]彭晓艳.高职保险理赔实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及优化[J].职业教育研究,2009,11(11):125-126..

[3]李景芝.汽车保险理赔[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