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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统计工作计划

银行监管统计工作计划

银行监管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利率管制、银行业务范围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的债券、外汇、黄金及衍生产品交易规模日趋扩大,交易性质日渐复杂化。在市场风险管理中,交易账户的设立至关重要,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计提的前提和基础之一。各国监管当局都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设立交易账户,国际先进银行普遍制订了详细而明确的划分交易账户的操作规程。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目前正根据监管当局的要求进行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但总体上看,国内银行普遍缺乏交易账户设立和管理的理论认知和实务经验。

一、新资本协议对交易账户的规定

新资本协议对交易账户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根据新协议规定,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的头寸。同时,新协议强调,这些金融工具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是能够完全规避自身的风险,银行对这些头寸应经常进行准确估值,并应积极管理该项投资组合。对于金融工具的定义,新协议完全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这无疑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巴塞尔委员会相协调的结果。新协议对交易账户的有关规定引起了银行业的关注。为研究新协议实施可能给交易账户划分带来的问题,2004年1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和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组成了联合工作组(JointGroup),工作任务之一就是研究调整原有的交易账户处理方法以适应新协议和交易业务的最新发展。

二、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在交易账户划分标准上的差异与协调

在银行的实际管理和操作中,交易账户的划分必然要建立在特定会计准则和会计科目设置基础之上,但由于交易账户划分标准与会计准则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二者之间不可避免会存在差异,并且可以预见这种差异将长期存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修订稿和实施IAS39的指导原则已于2003年12月正式公布,IAS39对金融资产的分类进行了较大调整。但与此同时,新资本协议和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修订后的《利率风险管理和监管原则》,仍然从风险管理和监管的角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进行了划分。

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fairvaluethroughprofitorloss)、持有待售(availableforsaleassets)、持有到期的投资(heldtomaturityinvestments)、贷款和应收款(loanandreceivables),其中,前两项资产按公允价值计价。仅从计价方式看,这两项资产最接近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交易账户头寸,但后者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持有供交易的金融工具和“持有待售”类中的部分金融资产等。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在交易账户划分方面很难建立起明确的对应关系。

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标准的差异,主要源于二者所服从的目标不同。国际会计准则(IAS39)的目的是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也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最终目标,其对交易账户划分的第一标准是以公允价值计价。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的划分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不同账户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不同;二是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需要。若账户划分不当,会影响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计算的准确程度;若银行在账户之间随意调节头寸,则会为其调整所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提供监管套利机会。因此,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划分的第一标准是特定业务目的,即必须是以交易获利为目的而短期持有的账户,在此基础上,才把以公允价值计价(或市场计价)作为它的特征之一。

国际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划分的优点在于,它是基于会计核算的划分,与银行账户、科目等体系有直接关系和相互协调的,而且其按照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严格界定了进入四类账户的标准、时间和数量,以及在账户之间变动,终止的量化的标准,有强大的会计核算理论和银行流程构架、基础信息支持。缺点是财务会计意义上的划分着重强调的是权益和现金流量变动的关系和影响,不直接面对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与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要求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有所不同,不能直接把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类资产与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要求计算中的交易账户对等。风险管理和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的优点是直接面向风险管理,缺点是可操作性相对较弱。对于如何通过会计核算实现在风险管理角度规定的一系列交易账户划分原则,各国都没有明细的操作规程。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关于交易账户的划分要求,也与我国的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是国内银行交易账户划分实施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目前采取的解决思路是,以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按照持有目的进行账户的四类划分,进而按照产品线进行会计科目设置;在账户划分过程中充分体现银行监管部门关于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的原则,并通过科目设置体现;划分完毕后,通过科目归集和管理意义上的处理,实现与银行监管部门要求的交易账户相对应。这种方式既可以使账户划分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能为分地区、分部门、分产品进行市场风险资本配置和绩效考评奠定基础,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三、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状况不容乐观。在2004年监管当局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进行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之前,银行普遍都没有设立交易账户。主要原因在于:很多银行缺乏对市场风险的认知和重视;在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方面的管理水平和技能欠佳;有些管理人员甚至完全不了解交易账户的概念和内容等。从事资金交易业务的交易员尽管应该熟知交易账户设立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谁也不愿意给自己戴上这样一个紧箍咒。因为一旦设立交易账户,自营交易的盈亏就会由暗变明,交易人员将很难再进行“寻利易”(gainstrading)。同时,由于交易账户头寸转到银行账户会受到严格限制,因此,交易员基本不可能再通过利用银行账户将交易类证券转到投资类证券等方式而隐瞒交易损失。可见,交易账户的设立将对资金交易业务和交易员建立起严格的回报和风险约束,显然从利益驱动角度看,交易员自身通常没有划分交易账户的积极性。

为了督促商业银行设立交易账户,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资本监管,我国银行监管部门下发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立交易账户,交易账户中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市场价格计价。同时明确了交易账户包括的三项内容: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涵盖的风险范围,即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全部的外汇和商品风险。2005年初下发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重申了银行设立交易账户的要求。2004年底银监会的《关于下发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要求计算表、计算说明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区分结果报送银监会。

由于我国银行业普遍缺乏交易账户划分的经验,不少银行希望监管部门能出台更为详细和具体的交易账户划分指引。但监管部门出台更为详细的指引既不合理,也不可行。一方面,交易账户的划分首先是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而不是仅为了满足外部监管要求,或只用于监管目的。没有设立交易账户的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利用这一机会,建立完善的交易账户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划分交易账户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银行自身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的过程。其次,不同银行交易账户的复杂程度会存在巨大差别,银行监管部门不宜也难以作出过细的规定。各家银行应该结合自身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量身定做操作规程。因此,迄今为止,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对交易账户设立出台过详细指引。根据香港地区的经验,交易账户可由监管部门提出原则性要求,商业银行根据监管原则,结合本行的实际建立明确的政策、程序把业务列入交易账户还是银行账户,并向监管当局提交相关政策文件,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交易业务的定义、列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种类、项目在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之间转换的原则等。

从国际、国内银行的良好实践看,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划分的政策和程序应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一)交易账户划分的目的、适用范围、交易账户的定义。交易账户的适用范围应包括银行的所有表内外头寸。交易账户的定义可以借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有关交易账户内容的规定,但不能简单照搬。定义应该充分考虑本行的业务和管理实际,体现可操作性。

(二)列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种类。从各国监管当局和银行业的实践看,交易账户涵盖的金融工具种类一般包括: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项目中的单位、存款证及其他类似的资本市场工具、金融期货、远期合约、掉期合约、期权等。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交易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应明确本行交易账户包括的金融工具。

(三)列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应符合的条件。为了突出强调交易账户中的头寸具有“交易目的”属性,国际先进银行和新资本协议对纳入交易账户的头寸从政策、程序上进行了限制。一是要有明确的、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的交易策略。二是要有明确的头寸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包括:头寸在交易室进行管理;设置头寸限额并进行监控;交易员有权在批准的限额内,按照批准的交易战略管理头寸;交易头寸至少应每日按照市价计价;交易头寸定期报告给高级管理层;头寸应进行积极管理等。三是要有明确的政策和程序以监控头寸是否符合银行交易战略,包括监控交易规模和交易账户头寸余额。

银行监管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含在建工程管理,下同)沿袭着“财政部——总行——各级分行”的计划管理体制,即财政部作为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国有商业银行的计划需求申请,综合考虑银行业务、物价变动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核批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当年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购建资金计划。这个计划是指令性指标,不得突破,对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提出的是总体要求,即绝对额控制。但这种要求是粗放式的,年度计划的分配、执行及监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等均需通过银行自身的活动得以实现。因此,在银行内部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从纵向上看,固定资产管理遵循“分级管理、授权有限”的原则。与计划的逐层分配相适应,固定资产管理在银行内部实行总行、一级分行(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二级分行(即各地市分行)、三级分行(即各城区、县支行)共四个层次的分级管理体制,各级机构对自身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固定资产管理具有审批、指导、监督、检查的权力。由于财政部的考核以总行为单位,出于管理、控制的需要,固定资产的采购、竣工决算、处置、报废、盘盈、盘亏等审批权限集中于总行。

从横向上看,固定资产管理遵循“集中管理、监督到位”的原则。在各级机构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集中在财会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计划的编报、执行和监控,完善固定资产的卡片管理与规范会计核算,监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以及接受稽核部门的监督。行政部门、信息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完善固定资产的登记备案及领用制度,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各项业务的终端,负责合理确定固定资产计划需求,妥善使用和保管领用的固定资产,接受财会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的监督。

在上述管理体制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配置固定资产购建资金资源,合理安排计划指标,强化各项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保证计划管理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其账务处理的合规性,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计信息。为此,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内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的投资管理制度、集中采购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处置管理制度、核算制度与内部考核制度等,这些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成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前提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控制与监督工作也得到了日益重视和加强,管理的有序性得到了很大提高。

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经济需要,正在抓紧进行股份制改造,把建设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作为发展目标,因此,提高资产质量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实现计划管理的有序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管检查成为了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要求。由于管理要求的不断细化,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本身的复杂性,一些基于原因以及现有体制不完善之处而产生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

(一)账实不符问题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账实不符主要表现为有账无实、有实无账和账实不匹配。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的计划指标被挪用,形成固定资产虚列;二是利用“小金库”等账外资金越权违规购建固定资产,但为逃避监管而不入固定资产账或部分入账;三是会计差错,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国有商业银行曾在1995年进行了清产核资,在1999年和2000年开展了账外并账检查,相当于在全辖进行了大盘点,规范了固定资产的入账核算,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会计信息质量。但由于账实不符问题来源于多年的积累,并未得到根除。

(二)固定资产年度计划执行的偏差问题

固定资产购建资金计划作为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进行管理与控制的工具,是指令性指标,必须做到层层负责、不得突破。但一些分行在计划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执行的结果与执行的目标出现了偏差,具体表现为超计划执行、计划被挪用、擅自购建新项目、擅自换项目等。由于银行业务本身的特殊性,其资金流入、流出十分频繁,金额十分庞大,因此,正常情况下银行固定资产的购建资金来源也就非常充裕,从而需要指令性计划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加以控制。上述种种计划执行偏差现象则使计划失去了严肃性与指令性,管理机构的管理意图未被落实,造成了固定资产计划管理的失控,如程度严重时还将到银行的正常经营。

(三)房地产未确权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要进行股份制改造,要实现上市目标,就必须保证其资产的产权清晰,固定资产中涉及产权问题的项目主要表现是房地产。由于历史上银行办公用地多采用划拨形式、管理制度的松散造成房地产购建资金来源多元化以及办证意识淡薄等原因,银行内部无论是正常入账还是账外并账的一些房地产项目存在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照不全的现象,即未做好房地产的确权工作。这些房地产长期归银行使用,虽然不存在第三方对其产权进行要求,但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这些房地产须补办相关证照,这往往需要一笔不小的税费支出。

(四)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造价不完整问题

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代表了基建资金循环的终结,决算造价是基建项目成本的准确反映,是入账原值的确定依据,因此,银行内部都有一套完整的竣工决算审批操作规程。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已经办理竣工决算的基建项目仍需要追加投资的现象,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在利益的驱使及基建项目主管机构的干预下,一些独立审计机构违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掩盖基建项目中存在的或有债务(如税务机构口头承诺的税费减免),将决算造价从表面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总投资内,以逃避监管,可一旦或有债务发生,银行必须面临付款问题。二是客观上的原因,近年来,国家逐步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一些基建项目靠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面临着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局面,从而需要追加投资。

(五)责任人处罚机制不到位问题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银行应该对造成上述违规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但实际上,这种处罚的权力集中在人事部门,而一些责任人往往现任或曾担任过领导岗位,由于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对其处罚往往是象征性的,或者根本不处罚,造成一些责任人长期逍遥“法”外,有关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这也是国有企业监管不利的通病。由于责任人的处罚未得到彻底落实,容易造成有关负责人责任意识差,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不重视,结果形成恶性循环,产生更多的违规现象。此外,责任人处罚不到位的问题也影响到了基建项目决算、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等业务的审批。近年来,随着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三令五申,逐步将固定资产违规现象与有关负责人的职位升迁挂钩,这种情况已有所好转。

(六)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的闲置固定资产是指不需用固定资产,主要表现为闲置房地产及闲置电子设备。闲置固定资产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三种因素:一是银行内部流程整合产生的闲置,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推行“减员增效”措施,甩掉历史包袱,对一些经营效益差、无发展潜力的县支行以下机构进行了撤并,造成了撤并机构房地产闲置;二是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产生的闲置,这在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三是违规途径产生的闲置,即一些分行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总行监管,购建账外固定资产却未实际发生使用效益。这些闲置固定资产属于非生息资产,占用了银行大量资金,需要积极加以盘活处置。在处置的过程中要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之所以会存在上述种种,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上长期粗放式管理形成的遗留问题积淀,还有一部分源于现有体制的不完善之处。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做到“权责分工明确、管理高效有序、过程公开透明、监督检查到位”,具体对策如下:

(一)完善人事约束机制

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归根到底是由各级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即负责人及经办)的活动完成的,因此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以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而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或者约束机制得不到落实的状况是历史原因形成的通病,是产生各种违规现象的症结所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人事约束机制必须受到银行高层的重视与认可,具体措施如:设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实行竞聘上岗;对管理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发放个人绩效奖金的依据;将固定资产违规现象与管理责任人的职位升迁挂钩,对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合理地进行处罚;将固定资产违规现象与责任人所在机构的人事费用、业务费用挂钩,按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人事费用、业务费用指标等。

(二)树立年度计划的权威性

在目前的计划管理体制下,年度计划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线,必须向各级机构树立起年度计划的权威性,防止计划管理扭曲、失控,实现预期目标。各级机构应形成“没有计划、不得执行;执行计划、不得突破;专项计划,不得挪用”的观念;跨年度使用计划,必须重新申请;当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必须与批准的计划相配套。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转变思想,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对计划的执行实施认真有效的监控,同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细化成本控制,、合理地申请、安排计划,减少超计划情况的发生。作为处罚措施,对于出现超计划等违规问题的机构,总行可在处罚责任人的同时,按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违规机构下一年度计划。

(三)减少管理层次,科学上收固定资产管理权、核算权

管理层次多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乃至其他各项工作的共同特点,其弊端在于管理效率低下、风险点分散以及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监管难度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推行机构“扁平化管理”政策,即减少管理层次。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上,可以考虑将固定资产的管理权和核算权统一上收至一级分行,由一级分行负责辖内的资本性支出及日常核算等职能,未经一级分行批准,其辖内各机构不能动用固定资产账户对外支付款项,辖内固定资产的入账和计提折旧也全部由一级分行来完成。管理层次的减少将有利于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风险,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实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电算化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各项管理工作仅靠传统的手工管理、手工统计已远不适应工作要求,必须实现管理工作的电算化,即建立起包括计划管理和核算管理等功能齐备的信息系统,将固定资产的购建、决算、处置、报废、核算等各项业务全部通过系统加以反映,按照管理权上收的原则设置相应系统管理权限,与文件审批流程同步,实现固定资产的化管理与实时监控。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将有助于银行管理机构实时掌握固定资产信息,提高管理工作的时效性、透明度和效果。同时,在实现核算电算化的前提下,可以取消手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有利于减少手工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五)重视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银行固定资产应定期或每年至少盘点一次。但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的盘点往往因为人手少、工作任务重而流于形式,这也是账实不符等违规现象长期未被发现、整改的直接原因。因此,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从小、从细抓起,对发现的账实不符、盘盈、盘亏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使资产的安全、完整得到充分保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

固定资产采购是银行对外付款、发生现金流出的环节,也是逃避计划管理、风险最大的环节。加强固定资产采购管理的具体措施主要有:积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于大额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项目决策通过集体评议,项目效果进行后评价;电子设备、运钞车、业务用车、出纳机具等固定资产可由总行集中采购,后分配至各一级分行,以进一步节约成本、降低风险;对于在建工程要严格落实建设工期,执行投资预算,按期决算并交付使用。

(七)积极盘活闲置固定资产

银行监管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执行“一行一策”的政策,尽快明确股份制改革方案。实行“一行一策”的关键在于明确中国农业银行的差异性,找出不可比因素,这是尽快明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的前提。中国农业银行的差异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机构网点和人员数量多、分布层次低;二是历史包袱最为沉重;三是政策性贷款质量对整体资产质量及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很大。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时注资的条件衡量,目前中国农业银行主要的差距是不良贷款比例和资本充足率两项指标,不良资产是造成资本金缺口的主要原因,而政策性专项业务不良贷款的影响十分突出。目前,中国农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较多,主要有:

全力推进外部审计。外部审计是股份制改革最为基础的准备工作。农行选择了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来实施该项工作。目前农行已组织好专门的人力、物力,由各分行行长负责,挑选了业务骨干、落实物资条件,在总、分行设立了专项工作机构,全力配合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开展全行性的固定资产清理、确权工作。固定资产清理、确权是重组注资前的重要工作,由于中国农业银行的固定资产具有数量多、金额大、分布广的特点,预计办理房屋、土地的产权证明比较耗时费力,一旦中国政府明确了财务重组方案,该项工作的进程将直接影响到资产评估的进度,进而影响到公司设立的时间。因此,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已开始着手进行以摸清家底为目的的固定资产清理、确权工作,开始进行系统性的固定资产处置:一是明确固定资产存量清理的范围;二是分析固定资产分布状况,明确将来进入股份公司的固定资产;三是提前处置不带入股份公司的固定资产;四是进行房地产、土地的确权;五是做好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准备工作。六是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固定资产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计划。

开展不良资产和贷后管理尽职调查。贷款的质量控制始终是中国农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农行退出一项旨在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的计划:一是查清不良资产的成因,明确调查、评估、审查、审批环节的责任,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二是针对目前贷后管理比较薄弱的现象,从严整肃,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存量资产质量的管理水平;三是在界定存量有关责任人的基础上,从源头上切断新增贷款向存量恶化贷款的供血线,切实控制住新增贷款的质量。

配合股份制改革需要,合理安排财务政策。为配合股份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中国农业银行正在积极依靠自身盈利能力消化历史包袱,以减轻改革成本。目前的财务政策计划主要消化应收利息、人员分流支出、待处理以资抵债损失支出及呆账核销支出等。

建立全面的风险管控体系。中国农业银行对风险控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管理链条长、效率低、风险监控力薄弱。为此,计划按新资本协议要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控体系:一是在组织体系和管理程序方面,在完善授信的基础上,建立审查、审批人制度,实行集中式的专业审查、专职审批制度,推行网上审批,提高信贷审批质量和效率;二是对调查、审查、审批岗位的主责任人进行资格认定,实行竞聘上岗和高薪聘任制,实行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在风险控制方面,计划全面推行风险经理制度,试行风险经理与业务经理协调配合的作业模式,前移风险管理关口,试行风险官派驻制度,总行向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县支行派驻风险总监、风险主管、风险经理,直接对总行负责;四是在基础管理方面,实行信贷资产十二级分类、非信贷资产和表外资产五级分类;五是在市场风险方面,构建充分覆盖预期风险和非预期风险,体现风险回报要求的风险管理体系;六是在操作风险方面,建立内部垂直化管理的审计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内部操作风险的长效控制机制;七是在管理技术方面,重点推进内部评级法建设,结合全行数据上收和集中,按计划在年内确定内部评级体系实施方案,完成构建违约概率计量模型的试点工作,为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建立统一的业务经营计划管理体系。业务经营计划管理是确保业务运行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实现发展战略的基本工具,新建的统一的业务经营计划,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即以分行、二级分行、县支行为单位编制年底业务经营计划,以部门条线为模拟核算主体,编制垂直管理计划,为下一步的事业部制改革做好准备,逐步实现由块状管理向条线管理的转变和过渡。

改造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对组织结构框架和业务流程进行改造,以适应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新的发展战略,并处理好为客户服务与风险控制的关系问题:一是对现有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分离前、中、后台,相互制衡的改进方案,进行合理性检验及评估;二是适应新的业务流程管理需要,按照“横向平行制约,纵向权限制约”的原则,改组现有的内部机构设置,进行横向机构设置和纵向分支机构体系的全面整合;三是在继续推进扁平化管理的前提下,上收中心城市支行的财务核算管理权限,把支行级机构全部改为前台机构,上收业务量较小县级支行的财务核算权限,仅保留部分重点县支行的财务核算权限。

进行人力资源改革。目前,中国农业银行正在与美世公司进行项目合作,重点解决:一是取消原有的内部职务级别与行政级别挂钩的管理体制,完成向市场化用工的转换;二是建立多元化的职位序列制,加快岗位分级分类、评定岗位等级的工作进度,按照岗位要求全面推行竞争聘任上岗,在定岗定编、竞聘上岗的基础上分流人员;三是改革绩效管理体系,按照价值创造原则,运用平衡计分卡技术,建立覆盖所有岗位、全部部门和机构的绩效考核体系;四是改革薪酬管理体制,成立薪酬与提名管理委员会,按照岗位设置明确薪酬标准,建立高管人员和主要业务骨干的预期收入、期权收入与当期收入相结合的长效激励机制;五是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建议继续加大机构撤并、减员分流的力度。

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建立绩效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改革要按照机构扁平化管理的需要,建立以统一集中内容、核算模式、支付管理、管理制度、操作平台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制定下发《中国农业银行财务集中改革实施办法》,突出集中核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控制风险的目的:一是实施财务集中管理,上收分支机构财务核算权限,分离核算主体与被核算单位的管理职能;二是建立分级预算为主,部门、产品预算为辅的多维预算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组织制度、指标体系、方法和程序、监控与调整制度、报告与考核制度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下达、执行、监测、考核和例外管理流程,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以资源配置为激励,以编制、监测和考核为保证”的财务运行机制;三是建立全面成本管理体系,制定成本分类管理办法,实行部门成本管理,严格项目成本管理,实行成本监测制度,实行对机构、部门、客户、产品的成本核算、控制与考核的全员、多维度、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四是加快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实行财务报告制度;五是在绩效考核方面,实行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全面覆盖贷款损失、抵债资产损失、非信贷资产损失的风险拨备制度,研究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模型及相应的风险准备制度,突出价值增加值的贡献度考核与激励;六是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利用FMIS系统,建立财务集中管理和全面成本管理平台,加快开发财务管理二期的业绩价值管理系统,解决产品、部门、机构的价值预算、监测、业绩报告和评价问题。

完善经济资本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实行经济资本管理是中国农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管理、风险管理方面的重大突破,是资产风险与资本金管理相协调的基础工具,目前计划进行的重点工作:一是增量资产优化配置的区域、产品、客户分布目标;二是存量资产结构的区域、产品、客户结构分布的调整目标;三是以资本金缺口不扩大为最低目标,逐年降低加权风险资产的整体结构调整目标;四是着手研究按年度滚动调整资产结构的计划目标与战略发展规划相衔接的问题;五是按年考核调整资产风险结构目标的实现状况。

完善内控监督机制。内控监督体系是中国农业银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计划从健全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入手:一是重点加强程序和岗位制约,在授权、授信、系统建设、业务流程、前台、、后台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建立内控与监督机制,推行风险责任管理,全面改进内控管理体系;三是建立垂直化、立体式的审计、监查管理体系,在人事管理、薪酬方面采取配套政策。

实行全额资金管理体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全额资金管理是解决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运用环节多、漏洞大,核算体系与管理方式落后的有效手段:一是采取资金由下而上集中、由上而下配置的集中管理方式;二是合理确定内部资金的分类价格,促使各部门、各产品的资金运用保持合理的利差,充分覆盖预期和非预期风险,提高定价管理水平;三是引导资金流向高收益、低风险的区域和产品,促进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四是充分调动各资金来源和运用部门提高成本和收益的管理水平,增强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加快有效发展,提高经营效益;五是逐步与事业部制核算相衔接。

整合、完善IT系统。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已建成22个管理系统,累计投资355亿元,各生产系统、管理系统的功能日渐完善,但各生产、管理系统功能单一、重复开发现象明显,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的开发相对滞后。整合完善工作成为必要:一是统筹考虑整合各个管理系统,重新考虑现有管理系统的归并、统一问题,建立统一的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二是以数据大集中为契机,全面清理现有的生产系统,全面开始着手以数据仓库技术运用为基础的数据库建设,为建设全面满足经营管理需要的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打下基础。

银行监管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从2007年到2009年,中国银监会要求国内的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分批分期实行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的颁发执行,涵盖了银行的经营状况、发展目标、风险控制及人才培训等多个层面,对银行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因此,商业银行中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是规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举措,同时,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才能更有效的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文主要就新会计准则下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商业银行能够稳步发展。

二、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特点

我国当前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财务会计管理核算程序不固定,银行工作人员依据本银行的需求而制定出相应的核算程序;二是银行会计管理人员给出的会计信息具有针对性和独特性;三是银行会计管理人员工作的终结目标是提升银行经济效益,因此围绕这个目标而给出相异的资源,银行各项活动则依据这些资源而开展;四是银行会计管理主体的责任主体不同,对会计管理工作进行执行评价;五是银行会计管理制度不受银行会计制度的约束,只需从银行效益以及决策方面出发。

三、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模式不科学

和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能够实现财务会计管理功能需求模式主要有:全面成本管理模式、全面预算模式、责任会计模式以及量本利分析的模式等。目前商业银行选择全面预算模式以及责任会计管理模式更为适应当前的发展实际,其中,全面预算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价值化具有针对性,有助于企业的计划管理变得更为全面。然而,许多商业银行主要还在应用责任会计模式,使得计划管理不够全面,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企业计划管理的战略思想,企业得不到多样化的发展,阻碍了银行朝着完善的管理模式进步的方向。

(二)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制度的监管力度不足,尤其是当银行实现综合化的临柜业务后,面临的风险在逐渐增加。例如现金支付业务,银行临柜人员操作着由记账到出纳的业务过程,虽然全部商业银行都设有摄像头等监控设备,银行也会不定期的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管理者工作中也十分注意整个环节的管理,但是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模式还缺乏完善,各个部门的配合力度不足,而且还缺乏具体的监督及管理流程方案,监督制度在更新时没有根据银行的具体实际来实施。这些问题的存在,对银行构成了风险威胁,难免出现临柜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发生盗窃等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近几年,商业银行实现了临柜业务的综合化,随着业务量在不断的增加,银行对临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标准和严格。目前,商业银行广泛使用的是综合性的操作软件,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软件在不断升级和优化。此外,银行的分工越来越细化,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更多高难度的工作,使得临柜人员在工作时难免出现错误。虽然银行设有专门的财务会计管理者,且管理者具备精通银行各项业务的能力,但是由于和银行的市场销售不相连,使得管理者只起到了辅助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会计的管理职能作用。

(四)责任机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责任机制,没有实现责任和权利相结合的以会计管理为核心的机制。商业银行建立责任机制应该由每个职能部门以及各级分支共同组成,并遵循责任和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但是,在商业银行的管理实践过程中,责任机制与责任和权利相统一的理念存在着一定差距。同时,银行的成本及效率不能够达到考核的标准,每个部门的工资收入分配与相应部门设立的绩效考核相脱离,导致资源有效配置率低下。此外,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纵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把计划内的预算与计划分开执行,使得预算中既有执行人员,又有编制人员,导致责任和权利不能够达到有效统一。

四、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改革

(一)优化财务会计管理职责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管理的专业化提出了相应的具体要求,商业银行应该优化会计部门的管理职能。会计管理部门应该强化会计基本职能,并把处理中的监督、控制以及披露等信息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规范和完善会计管理系统,以便为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外部的监督管理以及银行投资人提供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平台,并促进会计管理中的控制、监督等各个职能部门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降低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发生率。其中,防范人为风险的方法主要有:一是从银行制度出发,结合并采用现代管理学方法对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便保障银行先进管理理念的顺利实施,促进银行会计管理模式的效能得到优化。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顺应了现代信息技术的要求,较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风险的出现。二是会计管理部门应该严格监督银行业务,具体可以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让检查结果变得真实可靠,同时促进各个部门自觉严格的落实制度。三是加强对银行各个阶层人员的思想培训,培养会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预防违法及违规操作。银行员工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不断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促进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

(三)财务会计业务实行前后台分离处理模式

商业银行要想使会计管理实现能够集中化,并使营业网点的模式转变,主要应该建立起规范化的前后台分离处理模式。此种模式的推行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将不同类型的会计处理进行分离,划分银行前后台业务内容。划分依据则按照处理业务的实时性、批量性以及是否具有自动化特点来划分。通过这样的方式,网点的核算才能在分离后顺利的交由后台集中处理。二是建立功能强大的后台来综合处理核算结果,同时在后台中必须配备数量相当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则必须熟练掌握各项业务且能力过硬,这样有助于提高会计实物处理的效率。三是建立标准的会计业务处理流程,保障后台核算过程受到严格监控,实现核算的有效性。

(四)丰富财务会计信息

商业银行实现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市场的共同需求,离不开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其中,具体的改革方案为:一是根据外部市 场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实际及银行内部管理需求情况,重新设置各个体系。二是重新设计账表系统,银行不仅需要帐表系统与会计准则相符,而且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会计报告系统。三是报表管理系统中应该包含国内外的会计准则及要求,减少报告在国内外之间转换时产生的成本。四是改革会计信息生成管理制度,对银行财务报告进行统一编制及管理,并实现信息的集中。这样不仅保障了信息处理的真实可靠性,而且较大程度上缩减了中间环节,节约了成本。

五、结束语

通过对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影响分析得知,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成为了商业银行必须进行的改革和实践。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应该将会计管理理论知识及方法与银行自身的特点相结合,不断吸收先进的会计管理方法,并总结实践经验,以便最终建立集经营和服务、核算和管理、反映和监督于一体的财务会计管理新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春丽.论新会计准则下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J].中外企业家,2012,6(11):100-101

[2]李润田.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J].现代商业,2012,5(14):238-239

银行监管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对策

1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内涵

(1)保证外部 法律 法规和内部政策、计划、程序等的执行。

对于内部审计而言,首先必须全面掌握内部控制系统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外部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内部的政策与制度,内部审计高层管理人员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渠道,将这些资料全面、完整、及时地传递给审计人员,使内审人员能够在掌握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对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地评价。其次,商业银行的控制系统是随着业务 发展 与控制要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内部审计在起到监控作用的同时,还要起到优化内部控制系统的作用。

(2)保证内部信息的真实、可靠与完整。

商业银行的内部信息主要包括财会信息和经营信息两个部分。财会信息主要包括财务预算、 会计 核算、成本费用使用情况等一系列财务报告。而经营信息包括商业银行在信贷、筹资、衍生等业务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报告与分析等资讯。

(3)保护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

对于商业银行,资金、凭证账册、业务系统、经营器具等资产的安全十分重要,尤其是现金资产,为了保护这些资产的安全,商业银行设计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如现金出入库规定、现金收付程序、金库管理规定、财会系统操作规定、会计档案归档查阅规定等等。

2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缺陷

(1)审计领导机制的缺位。

领导机制的缺乏还导致审计职能与业务职能相互间的区隔不足,使审计工作往往受到业务工作的影响,审计项目不能够完全独立地开展,审计师不能公正地提出审计意见,审计意见得不到充分的重视与正确地运用,内部审计职能不能充分地发挥。领导机制的缺乏还导致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

(2)审计部门的组织结构不完善。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组织结构经过“分散—集中—再集中”的变革过程,基本上形成了总行、区和片的三级管理模式。商业银行总行的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划;并在全国设立大区审计处负责区域内审计工作的部署,对区域内各省级分行的审计工作负责;在区审计处的领导下,各省内设置若干审计点分片对省内各市的审计项目负责。每年,大区审计处按照总行审计部门的指导思想安排区域内的审计计划,由各片审计点负责实施具体的审计项目,对于一些重大审计项目,大区审计处则直接组织实施。通常,大区审计处要负责五个以上的省,每个省设置两个审计点,每个审计点配备十五名左右的审计师负责四个以上的市,每年最少要对这些市组织一次重点审计或综合审计。

(3)审计职能分散。

在商业银行开展审计工作之初,审计、稽核、事后监督这三个概念就共同存在于商业银行中,一直并存且分别在各自范围内开展各自的业务监督工作,缺乏相互的支持与资源的共享。这种现象发展到今天,对于基层商业银行,尤其对市级分行,三项业务都属于对业务经营工作实施有效、必要监督的部门,于是,一些市级分行已经尝试将它们放到同一个部门进行管理。

3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对策

(1)建立监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

在目前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争议最多的就是监事会如何有效实施监督并对监督责任的负责。 企业 管理中一旦出现问题,人们总会置疑监事会的作用。

(2)进一步完善审计组织结构,加强基层行的审计管理。

①审计片实施矩阵式组织结构设计。内部审计师各有所长,即审计师往往是按审计业务来划分职责,但是为了加强对基层行的审计管理,审计师还应分别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各市级分行的审计管理,由他们制定管理行的审计计划并负责审计项目人员、程序的安排。这种分工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轮换。这样有利于审计人员的培训与综合业务能力的提高。

②将市级分行管理的储蓄事后监督、会计稽核业务并入审计部门管理,在审计片下设立稽核点,稽核点可集中到审计片办公或在原市级分行办公。这两大业务曾经分别由会计和储蓄部门管理,随着商业银行管理体制的变化,它们与审计的相似,已经集中到市级分行管理,并与原有的业务部门逐渐分离。并且,随着前台会计和储蓄业务操作的逐步合并,一些商业银行已将它们合并起来。设立稽核点可以大大提高审计监督的适时性,增强了审计对业务的监督效率,有利于数据与资料的积累及其真实性的提高。

③将审计片与稽核点的工作范围进行合理的划分。由于市级分行的所有业务都会在会计核算业务中体现出来,包括信贷、信用卡、租赁等业务以及资产、经费等等,设立稽核点后,只将稽核的内容与范围扩大,稽核点就可以轻松地完成对市级分行所有业务的日常监督。而在此基础上,审计片的工作则以重点审计项目为主。

(3)正确地划分审计职能与其他职能的范围。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审计职能与其他职能间没有得到很好的区隔。例如,业务部门是业务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制度的执行者,但是业务部门往往还要负责制度执行的监督,这在商业银行会计和储蓄为两大传统业务中十分明显,这与审计职能在商业银行内部是重复的。

(4)扩大监督范围,充实审计内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还不能满足有效监督、风险评价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①审计范围主要停留在传统的 会计 、结算、对公信贷等业务项目的审计和内部控制的评价,而对个人信贷、信用卡和外汇等业务审计不足;②对创新业务如消费信贷、业务等的审计滞后,对这些业务规范性和风险性缺乏有效的监督;③对经营管理的状况和效果的评价涉及很少,治理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如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成本、内控制度的效率等;④审计的内容缺乏系统性和相关性,不能够全面地、客观地评价各级行的管理与经营情况。

(5)加强审计项目的流程管理,建立完整资料系统。

①建立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如审计效率考核流程、审计建议报告程序、审计计划制定流程等;审计管理流程的作用在于对常规的审计管理工作建立 科学 的操作程序,优化管理环节,让审计人员明确各种管理事项的正确处理方法,提高审计管理效率。

②进一步完善审计作业流程;审计作业流程的设计应根据不同审计项目的差异分别设计适用的流程,如内部控制审计与信贷资产质量审计的操作流程的环节与重点存在着较大差异,这需要内部审计师分别进行流程的设计。

③在建立流程的同时,对流程中各环节的辅助工具加以优化,如设计不同审计项目的控制问卷、审计底稿、审计意见确认书等。

④建立与流程相互一致的各项审计业务制度,加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避免审计人员独立性和客观性的丧失,提高内部审计行为的规范程度。

⑤结合业务和管理需要,持续改进和优化审计管理流程和作业流程,提高审计工作的职能与效用。

(6)协调审计关系,建设良好的审计环境。

①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等银行高级管理层要积极地为内部审计创建独立性开展审计的环境。

②转变对审计职能的认识,从服务于商业银行持续、健康 发展 的角度出发,重新确定审计与银行的战略、价值、文化、管理之间的关系。

③内部审计师要恰当地运用审计报告或口头汇报等方式汇报审计工作,提出审计意见,得到审计委员会的支持和银行各级管理人员的配合。

④评价审计项目和考核审计人员必须客观、公正,要采取有效地手段激励内部审计师自觉地开展审计项目、提升个人素养。

参考 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