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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论文

工程合同论文

工程合同论文范文第1篇

工程项目进场后,就要成立合同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为合同管理的主要领导,经营部作为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小组成员包括人事、机械、材料、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经营部有明确的合同专管员,负责合同文件起草、协助项目领导签订合同、合同结算、合同章的保管、合同双方来往文件、合同执行情况等的验证及资料整理。

2、合同订立

在工程分包过程中,为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正常秩序,双方要就具体施工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进行签订。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主要应加强以下三方面管理。

2.1分包方的选定

要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对多家分包方进行评审。要选择信誉好、有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质量优良,人员、设备配备精良、有相应垫资能力、且管理人员素质高的队伍,分包方要有相应的资质及营业执照,严禁发生二次转包的现象,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及安全。

2.2合理确定分包单价

施工预算是分包单价确定的依据,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及以往类似工程单价情况合理确定。单价过高,影响项目利润指标的实现;单价过低,项目管理困难,分包方会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因此,要通过测算合同成本费用,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来控制单价,并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工程分包合同单价常见有三种形式。

2.2.1单价合同承包。

是目前工程分包的主要形式,是一种按照某一项分项工程或某种组合工程,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分别确定其单价的承包形式。其工程数量均不得超过图纸设计的实际完成量,并以经过监理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此种方法的好处是:合同结算清晰,发生变更项目支付费用时有据可依,方便管理。

2.2.2总价合同承包。

是以施工预算中分项工程的预算总价扣除有关费用,作为工程分包合同总价,工程数量以图纸设计数量为依据,一次性包死,不参与调价及索赔等清单外费用支付。

2.2.3清单单价合同。

此种方式不宜采用,原因主要是总承包方在投标时按照预算编制办法来计算单价,为了减小资金压力,会把前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单价提高,后期施工项目单价降低;考虑业主部分项目可能会发生指定分包,专业分包部分会有不均衡报价。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分包合同,都需要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经验,全面考虑订立合同。

2.3合同条款的拟定要完备

签订的合同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范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分包方对主包方的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规定明确,以备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根据经验,现将拟定工程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2.3.1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开竣工时间、工程结算及价款支付方式、预计发生变更索赔时的费用支付原则,同时明确管理费、质保金、税金、预付款、缺陷责任期、支付方式等条款。各种费用的规定固然很重要,但一些隐蔽项目也应引起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视。比如工程施工内容的填写,举例如锥护坡施工,在拟定施工内容时如果许鹏菲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100024只提及砌筑、回填,而未提到砌筑前的夯实,分包单位就有可能乘机钻空,并且可能造成质量事故。

2.3.2根据工程招标文件明确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合同执行期间总承包方对合同履约监控的对力,如当工程达不到发包方或总承包方的要求或整改时,总承包方有勒令分包方清退出场的权力。

2.3.3明确违约责任及发生纠纷和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一般有协商、仲裁、诉讼三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们应尽量避免发生纠纷,甚至诉讼。建议采取在公司注册地进行仲裁的方式。

2.3.4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尽量避免出现明显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我方提供的合同文本,若出现对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有利于对方的解释,因此,在平时工作之余应提高法律意识。

2.3.5合同订立,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责任予以明确,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我方可以实行免赔条款。

2.3.6合同起草时应注意措词要严谨。如质保金的返还条款规定:工程质保金按合同规定扣除,待整个缺陷责任期满后,在收到业主退还的保留金后,由甲方视验收、养护情况退还乙方。

3、合同履行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很多控制点,对于合同管理部门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控制。

3.1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两单”制度,即预提费用单和最终结算单。

及时准确地预提费用可以使财务对成本摊销准确,便于随时了解工程盈亏情况,同时又使价款支付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中,以防超付。

3.2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中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条款已不适应,应立即以协议补充;若将给我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合同,待问题解决后执行。

4、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收尾,应该作为项目的一项重要事务来抓。在按照程序进行结算之余,需要合同结算人员担负起一定的义务与责任。

4.1严格执行会签制度。

其他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协助提供有关结算的原始资料,结算后各部门要予以审核确认。防止应扣款项存在遗漏现象。应扣款项一般包括:调拨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工程返工费、税金、质保金、以及其它违约处罚金等。

4.2结算原始资料的提供必须真实可靠

并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确认,同时合同结算人员要进行认真核算,有疑问要澄清,不能敷衍行事。

5、合同资料管理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结算台帐、预提费用台帐,同时分包单位评定资料、合同文件、结算资料及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来往文件均需分门别类归档留存,作为项目成本核算的依据。在建立合同结算台帐时一定要使其作用真正发挥到实处,能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便捷,切不可当作一种手续。借助计算机辅助管理虽然可能一开始较繁琐,但它能使每项结算清晰明了,随时可以直观地表示出该项目每个分包单位结算情况,分项工程分包及结算情况,整个工程分包及结算情况,为我们的日常工作提供方便,也可以避免出现重复结算情况,起到进一步校核的作用,同时可以随时为项目领导提供项目工程分包情况的信息,便于领导全面掌握情况。

6结语

工程合同论文范文第2篇

1.相关企业自身对于施工合同重视力度不足。

截止至今,大部分桥梁施工主体都设立法律顾问机制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和履约行为监控,包括后期评审标签等都会严格依照预先规定内容细致执行。但是,现实中仍旧不排除一些对于合同存在价值理解或是重视程度不够现象,涉及专门合同管理部门尚且不被设立,同时在合同风险防范上缺乏协调理念,殊不知一切准备工作都是为了企业安全信誉形象和经济长远利益出发。施工合同管理在专业度要求上非常严格,必须确保存在专门机构人员加以引导管制,作为工程规划企业领导,须做到从根本层面上理清合同管理意义,之后竭尽全力完善内部调试系统机理。

2.施工合同执行力度比较缺失。

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借助合同作为衔接端点,彼此依照既定标准尽职尽责。尤其在实现合同交底期间,需要进一步处理一些细节,包括工程质量、技术、工期要求等,都应在正式施工前期确认明白。可现实中,就是因为合同签署双方不能贯彻自身职责义务指标,并且欠缺及时性沟通,使得违约背后的工期延长、工程费用拖欠现象频频滋生,合同预定执行力度不见踪迹,此间所谓的合同管理也就名存实亡了。

3.合同管理规范体系不够健全。

部分施工企业本身不具备没有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在权责分配上比较模糊。再就是因为鉴定依据不同统一,使得不同部门在合同管理上意见不够统一,一旦衍生任何质量问题便只会选择逃避。以上现象是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现象,一旦后期处理不当就会任纷争、经济损失结果全面扩散。

4.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准欠佳。

桥梁施工合同管理作为专业度较高的工作内容,必须保证内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全面充沛,尤其在桥梁工程规划上要独当一面。可实际上存在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落迹象,特别是在业务要素衔接经验不足背景下,使得本就无瑕顾及的法律知识基础一再溃散,后期相关培训活动更是难以顺利供应。在此基础上,想对合同内部法律问题加以清晰判断是不现实的。

5.合同管理机构权威性丧失。

一些招标监督部门或是合同管理单位,在进行合同文件审查期间,发现条款内容不够规范时不会快速予以提炼纠正,只会选择盲目遵循原有动机操作各项事务。如特定施工企业在进行优惠条件承诺期间,随着桥梁工程自身质量要求全面提升,加上工期全面缩减等不合理标定内容衍生,使得对应管理机构在预设监督职能实施上不够积极。

二、桥梁施工合同管理有效实施策略解析

依照客观层面审视,各项施工活动都不得不遵照事先规范合同内容加以执行,合同管理程序作为承包主体和发包人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能够全面稳固双方经济利益基础。一旦说工程合同签订过后,施工企业在工程计划指标上都必须依照其逐步实施,事实上这类合同管理形式和范围界定上不同于其余企业类别,毕竟自身条款繁多,针对其做好清晰调试便是本世纪工程管理标准课堂。例如:郑州黄河公铁两用大桥是新建石武客运专线上的一座新建桥梁,总长1684m,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经论证,主桥第一联钢梁总体架设,采用在组拼平台上拼装成型,分次整体顶推施工方案。合同管理期间需重点阐述其施工工艺流程,并针对施工工艺流程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通过分析与计算,主体结构钢梁总质量为25706t,工程造价为39326.27万元,其经济指标为15298元/t。为了有效稳固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步延展能效,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清晰透彻,需要围绕以下几点建议内容进行拓展铺垫。

1.开创相对完善的合同管制体系架构。

因为桥梁工程施工周期长、质量控制要求严格且投资数量大,因此需要引进专门管理机构进行内部职务体系完善。企业领导必须做出合理觉悟,主动将合同管理机制作为企业管理活动支持单元,从中建立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作为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内容保留深度解析实力,能够迅速揭示条款内容存在意义,确保施工人员能够适当掌握工程整体概况信息。合同管理工作是需要加以分解调试的,只有保证单元部分落实到真实的个体之后,有关后期质量安全问题责任等才能划分清楚,在严重法律后果承担压力下,施工现场内部秩序会相对完好一些。判断此类体制是否健全可说是合同管理的关键价值所在,施工企业就是在上述合同管理体系之内,才能督促管理人员顺利执行一切要务,真正将管理工作落实到现实框架之中。

2.针对合同内容执行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如若想全面完善合同管理职务,不单单需要在施工前期针对合同内容做好系统解析,同时更应加强动态监管力度,争取透过施工现场状况调查提炼标准判断信息。全面有效的依照施工现场情况加以判断,避免后期结构质量不达标或者工期任意延长迹象,这样才能确保在发现技术问题后进行合理修缮评价,及时向报告合同履行现况,避免任何经济和信誉损失结果滋生。

3.做好合同违约的科学防范准备。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不但需要时刻监督内部条令履行状况,同时要谨慎应对一切强性违约行为。具体就是在合同制定期间全面吸纳各类注意事项并做好及时性审查工作,尽量杜绝违约情况滋生。再就是当业主和施工主体合作过程中衍生目标分歧现象时,管理人员应配合不同制度加以协调,包括工程监理体制、质量保修制度等,时刻督促合同监理部门发挥应有职责效应,稳固承包商一切经济利益,最终克制承包商风险随意扩张危机。

三、结语

工程合同论文范文第3篇

本文以笔者在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监理工作中所出现的索赔为例,分析工程索赔的规律性,经期对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1.索赔的性质和作用

所谓“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是工程承包过程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物价指数的变化以及工程变更、拨款延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在水利工程合同履行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索赔”,“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合作而不是对立。

“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工程市场,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1)它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全面履行合同。

(2)迫使承、发包双方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合同管理中的漏洞。

(3)可以促使双方实事求是地协商工程造价,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2.工程建设中常见索赔及其原因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文的模糊,施工准备条件的不足,施工进度滞后等原因会引起索赔,但从索赔的目的来看,有两大类型,一是要求费用补偿,即要求业主补偿费用损失,进而调整合同价款。二是工期索赔,即要求业主延长竣工时间,使原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从而避免了违约罚金的发生。

2.1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设计变更在每一个工程中几乎都要碰到,需要慎重对待和处理。由于业主变更工程内容、调整有关结构的标高、基线、尺寸、增加工程部分内容及为增加一些附加工作,对已完成的某些工程部位根据使用要求返工调整等等都会影响到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据此,承包商会向业主提出索赔。小浪底水利枢纽大坝工程从开工以来,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对工程进行监理。所有变更项目不论大小,均要技术上充分论证,还要协助设计研究,虽然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对确定最终方案和消除变更引发的索赔问题或减少补偿费用是有好处的。例如,实施过程中小浪底大坝河床段槽孔混凝土防渗墙基岩轮廓线相对于招标图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承包商提出了要增加7个半月的工期或8000万人民币的索赔要求,对此如果处理不好,将使大坝标一直超前的进度转向被动,为此,工程师进行了仔细的资料复核工作,并依据补充钻孔资料与承包商共同讨论、方案比较,针对具体的施工措施确定变更费率,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监控和管理。实施结果质量满足要求,工期未延长反而提前了58d,实际的费用总支付比合同所列费用减少人民币约600多万元。小浪底工程技术委员会和世界银行特咨团专家对此预以肯定、好评,此项工艺及成果为我国槽孔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开创了新的一页,也是国际上同类项目技术的新发展。

2.2因合同条文模糊不清引起的索赔在合同签订中,措词必须严谨,各处含义一致,否则也会引起索赔。据资料介绍:日本大成公司承揽的鲁布革水电站隧道开挖(长9km),因合同拟定文字疏忽,石方量计算合同条款有的地方表明“totheline”(到开挖设计轮郭线),而有的地方又有“fromtheline”(从开挖设计轮廓线)按前者为“自然方”计量,按后者则解释为按开挖后的“松方”计算,一字之差,两种计量法总工程量相差2.5~5万m3,作为承包方的日本抓住了合同文字漏洞,使索赔成功。在我国,尤其是涉外工程中,这种失误的例子并不少见。

2.3工期延长的索赔此处所涉及到的是由于业主的原因,例如:业主未按时提交施工现场,有记录可查的特殊反常恶劣天气,业主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施工图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业主干扰影响工程进度等。承包方据以上这些原因找出合理的证据,可提出索赔。

2.4因暂停施工和工效降低引起的索赔工程开工后,时常会出现一些由于施工用途改变,业主机构更迭等原因,要求承包方暂时停止施工,或因业主不合理的指令造成工效大幅度降低,从而会使承包方人员窝工,设备停滞,导致额外费用支出增加,承包方可提出索赔。

2.5施工条件变化的索赔这类索赔包括地基变化索赔;不可抗力索赔;人为障碍索赔。施工现场条件的异常变化,对工期和造价影响很大,必然会引起索赔。

当然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引起的索赔的种类还有许多。但以上列举的5类是最主要的,最常见的,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3.索赔处理的原则

索赔事件的发生是在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须重视,要正确合理地进行处置,在处理索赔事件时,主要应遵循以下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处理及时,计算合理。遇到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处理索赔要及时,不要积攒。一是由于工程进行中出现的索赔得不到解决,可能会影响到承包资金周转,甚至会影响工程进度;二是集中到工程后期综合索赔,往往会牵涉利息、利润补偿,工程结算等一些问题,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大大增加了索赔难度。因此及时处理索赔,对工程建设双方都有益处,既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又考虑到了承包商的实际情况。而在计算索赔时必须注意其合理性,例如:现场窝工费只应考虑补偿人工降效费。设备停滞,只应考虑租赁费或设备折旧费。超级秘书网

工程合同论文范文第4篇

1.投标评审不充分。

承包人对招标文件,项目情况认识分析不充分,或考虑因素不足造成投标报价失误。

2.清单报价中存在错误。

因业主提供清单存在错误,承包人未及时发现,往往会给承包人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3.设计图纸质量不高。

设计图纸的不完善,变更频繁和不及时,专业间配合不协调等都会影响承包人工期延长和费用的增加。

4.合同签订缺陷。

业主主导地位加上承包人经验不足,合同洽谈技巧不够,致使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善,不细致,不严密,有漏洞。业主制定苛刻条款,将风险转嫁给承包方,造成风险承担不平衡。合同条款本身存在“文本陷阱”。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在专用条款中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约定或缺乏可操作性,造成返工损失。

5.固定总价风险。

有些业主为了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省事,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这类合同无论是在价格上,还是在工程量上,承包人都将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6.国家政策调整。

国家宏观经济政,市场利率变化,计价政策性文件调整及企业相关收费标准变化,均给承包人带来一定风险。

7.业主资金不到位。

因业主资金问题造成工程款拖欠或拖延支付,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建设合同中若对此部分条款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难免要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8.生产要素市场价格变化。

合同签订前对劳动力,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了解不充分,预判严重失误,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的支出。

9.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风险。

合同签订前对地质水文等不利因素欠考虑,业主提供的地质材料与现场实际不吻合,造成承包人地质处理和其他障碍物排除工作量和费用的增加,及工期的延长。

10.项目管理不到位。

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不得当,项目经理水平有限,管理人员技术力量薄弱,对合同条款没有充分了解,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证据未能及时收集,分包商选择不合适,都将直接或间接造成经济损失。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风险应对

1.仔细认真投标评审。

对招标项目相关情况认真分析评审。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充分了解招标内容及范围,充分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详细勘查现场情况,仔细审查复核图纸工程量清单,认真做好成本分析,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投标策略。

2.充分考虑人材机因素带来的合同风险。

人材机要素价格市场动态变化,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成本大小,它是合同风险中相当重要的因素。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及时了解市场价格,预测其变化趋势,使报价准确合理,并且在实施中更应密切关注,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3.明确合同条款语义,避免歧义。

业主和承包方常常会对合同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通常情况下,承包人对合同条款理解错误造成的损失是有承包人自行承担的,因此承包人应对合同中语义不清,标准不明确或前后矛盾之处向业主及时提出,在合同谈判时,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还要综合考虑现有建筑市场条件下,发包人借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设置免除自身责任,增加承包人责任,排除承包人权利等显失公平的条款。

4.运用合同担保,避免欠款风险。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承包人又急于揽到工程任务,出于生存考虑,往往无可奈何的答应业主垫资建设或接受无预付款支付的合同,使得承包人资金风险大大增加。为了确保垫付资金能够顺利收回,承包人应积极要求业主提供担保,在合同中设立保证条款或抵押条款,约定担保期限、范围等,有效防止欠款现象的发生,充分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预防和控制

任何风险的产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合同管理风险也一样,只要有风险因素的存在,风险就有可能随时发生。一般来说,风险分为三个阶段:萌芽阶段,累积阶段,发生和损失阶段。我们只有深入了解找到各阶段的特点,把握风险发展方向,采取相应针对性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发生。

1.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合同管理。

承包人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从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实施过程中各环的程序化、规范化质保体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工作流,使合同管理覆盖到生产经营各个层次。例如,通过审查发现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等问题。确保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跟踪,对比分析,变更索赔每个环节都在体系内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合同动态管理。

承包人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牢记各项合同条款,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发生与合同条款相违背的情况。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根据实际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提前制定各种术,经济和管理上的预防措施,尽可能避免其发生,或降低风险损失。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就意味着承包人获得了索赔机会,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正是影响工程造价好坏的重大因素。所以,深入研究搞好变更签证极其重要。承包人应当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对合同以外工作内容及时进行审查和分析,不但要收集好业主变更指令,还要及时记录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往来文件、信件资料等,作为工程变更费用调整、工程索赔的支持依据。

4.加强合同履行评价及总结工作。

工程结束后,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往往不为人们所重视。对合同履行过程的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很好的经验资料。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归档备案工作,还应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目标。

四、结语

工程合同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合同

1加强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1.2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少数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3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君子协定。

君子协定指合同当事双方的口头承诺。由于许多工程合同的履约过程时间跨度较长,若没有书面协议,一旦一方毁“约”,将给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损失。

(2)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其次,承包商应当具有承建相应工程的资质。

(4)合同文字不严谨。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往往是漏掉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6)无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无源之水”。

(7)国际间合同的疑问。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2.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沟通的没有沟通。

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相关的部门各自为政,互不沟通,出了问题相互推诿。

(2)应变更的没有变更。

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

(3)应发出的书函没有发。

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4)应签字确认的没有签字确认。

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5)应追究的过了诉讼时效。

履约中出现了应该诉讼事件而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6)应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有的企业对抗辩权认识不足,不会合理的行使。

(7)应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没有足够重视。

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仅注意了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

有些义务要求对方的履行时间长。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对方反映,这不仅仅是服务质量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

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策

3.1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设置法律顾问,来统一审核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同时,该办法也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培养和锻炼一批与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外语的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合同管理队伍。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地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3.4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还要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4总结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必须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2]丁土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王洪会.入世后我国企业争端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3,(3):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