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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法治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的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市法治城市建设规划》和《*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2007~2007)》,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全民普法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继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不断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完善各项监督制度,为建设法治城市、创建“平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夯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今年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实施“一二三四工程”。即瞄准一个目标:法治城市建设目标;落实两个规划:《*市法治城市建设规划》、《*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抓好三项治理: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实现四个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不断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不断深化,外来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深化。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全民法制教育,为法治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法治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继续抓好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具体抓好八个方面的教育活动:

一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党委中心组学法、自学、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四项学法制度,确保副局、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内基本完成《“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的学习任务。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拟提请人大任命的人员,在提请任命前,由任命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考试。年底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二是继续抓好公务员(含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市公务版权所有员管理部门要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为基本教材,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总体规划,为公务员学法创设条件。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正规培训考试考核渠道,并作为任用和晋升的条件之一。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法律知识考试或者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执法资格。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公务员的学法计划,采取扎实措施,抓学习进度,落实好学法任务,确保公务员年内基本学完《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和《“五五”普法干部读本》。

三是继续抓好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注重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确保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要注意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提高法制副校长的法律素质。法制副校长全年上课或组织法制教育活动不得少于2次。要以青少年法制维权岗为抓手,加强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要以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阵地,抓好课外和节假日期间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公安、文化、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定的学习环境。

四是继续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推行外来务工人员上岗前法制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力争年内外来务工人员持证上岗率再获突破。

五是抓好外商和外商企业的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税务、经贸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前外商企业的实际,通过举办短期培训、法制讲座、编发资料、设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外商及外商企业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

六是开展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要继续抓好与市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境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消防法》等的宣传教育,让市民具有必备的法律知识,强化必需的法制意识,懂得必要的依法维权途径。

七是继续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去年抓点的基础上,今年要在面上推开。重点落实好“四个一”:即每季举行一次法制讲座,每季组织一次法律咨询,每季编发一份法制宣传资料,每季出好一期法制宣传板报。同时,继续建好台帐,强化考核,确保“法律进社区”工作正常、规范、有效开展。

八是继续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要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律早市”、“送法下乡”等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切实抓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制文艺专兼职队伍的作用,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法制文艺节目,运用法制文艺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12月4日前后,将组织首届法制文艺节目评比活动,并在评比的基础上,举办首届法制文艺会演。

(二)抓好地方、行业依法治理,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1、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要在规范性文件已经完成清理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修订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新政策、新文件。新修订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2、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做到既不越位也不错位更不缺位。要按照我市去年出台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政府更好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3、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行政决策制度。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一切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局、影响重大以及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通过集体民主讨论决定,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4、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四项制度”。即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

5、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6、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评议督查。今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组织市人大、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对全市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基层依法治理是法治城市建设在基层的具体体现,也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1、巩固提高村民自治成果。要在巩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民选举程序,健全村级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程序,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

2、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及居委会工作。要在不断完善城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乡镇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实现城乡社区的同步发展。与此同时,要不断深化社区居委会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努力提高社区居委会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质量,开创社区工作新局面。

3、加强农村法治工作。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入户”活动的开展,为村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当好群众的法律顾问,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做好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四)深化司法改革,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1、人民法院要按照五条线和五个一流”的要求,以争创全国满意法院为目标,在深化审判方式、审判管理等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诉讼程序,坚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形象公正并重,全面强化各项审判职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要强化调解职能,把调解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坚持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调判并举,提高案件在审理阶段的当场履行率,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人民检察院要继续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高诉讼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同时,切实加强职务犯罪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

3、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复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赔偿制等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制度。

4、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快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改革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实行考核录用、资格评定、公开选任等人事管理制度,人民法院要积极实行法官员额制度和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法官培训和惩戒制度,努力选拔和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司法专业人才。大力加强司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五)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和行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版权所有

1、依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程》,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有效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在市镇两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单位如公安、计生、交通、卫生、城管、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2、切实加强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理顺体制,规范运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把政府实事办实办好,为民服务好。

3、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的指导与监督,通过建章立制、年度审查、行风评议、建立诚信档案、开展“三信双争”活动、组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监督检查等手段,着力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保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市委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报告,市、镇人大、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自在法治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体市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切实完善工作网络。一是调整充实各镇、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保证行政区划调整后地方、行业、基层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继续正常运作;二是调整充实法治城市联络员(即原有依法治理联络员)队伍,明确职责,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联络员工作水平。三是调整充实市、镇二级普法讲师团网络,组织讲师团开展宣讲活动,以满足市民的学法需要;四是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村组,送法上门,为市民提供服务。

法治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依法治县、依法治安和法治建设为着力点,按照“流程细、操作精,指标细、控制精”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一个目标”、“六大机制”和“十化”要求,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安监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强化新《安全生产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要加强学习宣传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发放学习材料、张贴标语等各种方式,将新《安全生产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到实处。

2、按照《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对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条款进行梳理后予以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做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4、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

5、按照《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六大机制”,实现“十化”要求,特别是在执法运行信息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方面,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装备,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内容网上公示、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等新机制,实现企业监管“一企一档”。执法监督制度化方面,要重点落实执法相对人监督评议制度,每季度对企业发放一次《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征求意见表》,接受执法相对人监督。

6、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修订《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注重平时管理与年终考评的有机结合,侧重平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建立社会公众参与评议、自查自纠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考核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科学考评机制。

7、按照《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安全生产领域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以贯彻落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1、按照《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县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把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建立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1、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以创建“五型”队伍为目标,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1、推行执法培训经常化。通过组织专家讲座、外出学习、互相交流等各种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和执法能力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平。

2、实行执法责任全员化。将执法责任分解到每名执法人员,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分解执法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全员执法责任体系,推行岗位责任人“一口清”制度,每名执法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环节和部位、应急处置措施等做到“一口清”。

3、推进执法内容“标准化”。在执法每个环节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行为和标准,探索建立图表化管理,规范程序和流程,并将工作标准完成情况纳入系统考评和干部个人考核。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中旬)。印发“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各项工作。集中召开“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会议,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4月中旬-11月中旬)。按照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将适时组织观摩会和座谈会,加强交流学习,学习上级部门和其他县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1月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迎接市局考核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和加快建设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完成“法治建设提升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将产生直接影响。各镇街、开发区安监站,局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参与活动、推进活动。

法治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为维护我镇城乡规划和建设市场秩序的严肃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镇防治违法建设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大防控力度,坚决制止乱搭乱建、破路堵水等破坏镇域整体环境的行为,进一步明确职责,打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实现“零违建”目标,现就加强全镇农村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为依据,以城乡统筹发展、改善镇村环境、杜绝违法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镇村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努力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堵疏结合、综合治理的防治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桥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防治范围对象

全镇范围内未经批准翻(改、扩)建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目标

以“零违建”为目标,确保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发现率、处置率达100%。

四、防治要求

1、依法行政,标本兼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源头治理,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推进防治违法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长效化。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防治违法建设工作体系。各村(居)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居)党组织书记是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居)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3、加强协调,快速处置。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违法建设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和“超前防范、及早发现、立即制止、坚决拆除”的运行机制。

4、严明纪律,奖罚分明。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罚措施,推动防违治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组织网络及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镇、村二级管理和镇、村、信息员三级防控违法建设防治网络。

1、成立镇防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镇相关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全镇防治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拟订、相关奖惩政策的制订及对实施过程中所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镇防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建站内。其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全镇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执法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村(居)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

②负责本镇范围内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宣传,向全镇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线索,跟踪督办查处工作。

③及时查处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向镇防违办报告。组织人员对自行拆除有困难的,帮助拆除;对拒不拆除的,依法。

2、各村(居)建立相应的防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本辖区领导小组组长。其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辖区内民房资料的收集登记工作,建立民房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

②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巡查、日报制度,记好巡查日记,发现违法建设的苗头及时制止,督促违建户自拆,并按要求上报。

③监督建设单位和建房户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内容建设,并建立台帐资料。

④负责做好违建户的疏导教育工作及拆违善后稳定工作。

⑤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工作措施

1、建立预防巡查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居)建立预防巡查工作机制,将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在社区服务中心公示防违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责任人、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鼓励群众参与防违工作。二是建立每日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工作职责,对所辖区域加强防违巡查,发现辖区内村(居)民准备建材、拆除旧屋、开挖地基等建设苗头时,巡查责任人应当了解情况,开展宣传教育,进行劝阻,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跟踪监管,直至消除当事人违建念头,有效降低违法建设的发生率,每天做好巡查记录。三是快速处置违法建设。辖区内发生违法建设后,村(居)直接责任人应在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违建户进行思想教育疏导、督促自拆自纠、实现现场制止并上报。

2、建立快速拆违工作机制。违法建设发生后,村(居)在前期教育、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应立即上报镇,镇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拆除。要建立集中强拆制度,对辖区内违法建设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的,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依法拆除。镇实施日常管理和开展重大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履行法律程序。镇相关职能部门在防治违法建设工作中,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拆。

3、建立会商协调工作机制。镇防违办要定期组织召开违法建设防治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如遇重大违法建设案情及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各相关单位在防治违法建设工作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防治工作正常化、制度化。

法治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全县交通主次干道两侧、乡镇(旅游区管委会)驻地和县城区及周边区域。

二、控制和查处对象

(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位置、功能、层数、标高、面积、高度和造型以及其他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四)其他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违法建设。

三、控制和查处主体

县国土、建设部门为巡查、执法和控制主体,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巡查和控制主体,全面负责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各项工作。

四、控制和查处方式

(一)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交通主次干道两侧、乡镇(旅游区管委会)驻地及周边的土地使用现状控制,以及违法建设的巡查、控制和监管,杜绝违法建设现象发生。同时,实行违法建设巡查和控制工作月报制度,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违法建设巡查和控制工作情况报送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县国土、建设部门负责,县公安、水务、交通运输、市容园林等部门和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配合,依法对全县违法建设行为和违法建筑进行控制和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阻挠执法、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组织开展违法建设集中大整治活动,依法违法建筑。

(三)县电视台、金户视野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及时报道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违法建设控制不力、执法不严的执法和巡查单位,以及违法建设的人和事进行曝光。

五、控制和查处工作责任追究

(一)对巡查和控制违法建设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力,纵容、包庇单位和个人实施违法建设,导致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评不能评为一等奖,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治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1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动员全省人民认真贯彻《法治*建设纲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法治*。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的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新形势下建设法治*的各项工作,今天,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这里召开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是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建设法治*,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省委提出建设法治*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

3月19日,省委书记*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省20*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二、围绕贯彻《纲要》,切实抓好建设法治*的启动工作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

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的浓烈氛围。

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

第四,研究制定建设法治*推进机制。建设法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立足长远,契而不舍地狠抓落实,必须从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的推进机制、推进措施。在6月22日省委常委会上。*书记也明确要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研究提出落实《纲要》的配套措施。目前办公室正在拟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初步设想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责任机制,即按照《纲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大、政府、政协、两院等,明确工作分工。第二部分是工作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即领导责任制、工作体系、调研检查制度和考评办法,着重强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求、调研检查措施和制定法治*建设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含奖励、表彰、惩罚措施)等。第三部分是保障机制,在这部分设想争取几条硬性的措施。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设,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常设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定员定编),落实专门经费(财政保障),添置必要的设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希望各地在起草实施意见时,结合当地实际,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