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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履职尽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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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履职尽责报告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范文第1篇

镇人大代表年终述职报告一: 

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请选民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我自从当选为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以来,我自觉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职责,尽心尽力竭力去实现自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心愿,现我把自当选以来的工作、学习和履职情况在这里汇报一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当人大代表以来,每次街道组织的代表活动我都几乎参加。视察了板桥新城区域内金地公司、古雄新居的建设情况: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房、春江新城151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以及郁金香12号大院小区出新情况等等,并分别到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房产局等听取工作汇报等等。合理调节工作时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两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

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共提出了《关天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建议》《关于完善古雄经济适用房配套设施与生活管理》的建议,目前小区已经建好了垃圾中转站一座、菜场和车站已经在建之中有望在年底可能完工;《关于把板桥新城范围内住户学生纳入本学区的建议》,目前还没有被通过,我准备下一次将继续建议此议案;

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

五、收获和体会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执法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要当好人大代表,第一,要责任到位。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完成自己应负的职责。第二,要安排到位。要学会弹钢琴,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挤出时间和精力去履职,参加代表活动。

要把真实的意思表达好,就要尺度到位,在讲究方式,选择履职角度上要多琢磨,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不说套话、空话,同时要真心实意,要让人听得进去,提高履职的实效。同时还应该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的基本知识,特别要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才能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民生,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学会虚心求教,积累资料,丰富自己。

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较好地分析把握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紧扣发展大局,表民情、议大事、献良策,更好地履职议政。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善于总结。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述职人:xx

述职时间:xx年xx月xx日

镇人大代表年终述职报告二: 

 各位选民代表:

本人被选举担任深圳市宝安区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以来,能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履行人大代表的义务。现述职一、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任职以来,我一直坚持自觉认真地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宪法、法律法规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等。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内涵和意义;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行使代表职权;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围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本人写出了一些学习体会、心得感受等,还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上理论法律法规,利用宣传栏、文件、横幅、案例教育等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多样的学习,使我提高了理论水平、思想认识、自身素质和能力。无论是在执行人大代表职务还是在本职工作中,我都能自觉认真履行职务,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一、较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一)大会期间积极履行代表职权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等32件议案和《关于加强房屋出租综合管理问题的建议》等14件建议。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兴建铁仔山古墓遗址博物馆和铁仔山郊野公园的议案》、《加快公共卫生有关单位立项建设的议案》,其他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件。

积极参加了本届人大的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

(二)认真积极地开展各项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走访选民、接待来访、座谈等形式,经常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其愿望和要求并认真回答询问,保证在执行职务时的针对性,使自己的行为真正反映群众的要求,并使其了解自己执行职务的情况。

先后走访、接待28名退休职工代表,多次与其座谈,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活的实际问题;多次与外资、三来一补等58家企业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走访等,听取反映的情况,调查了解工业区社会治安状况等,整理出工业区治安情况书面材料向市、区两级人大进行了汇报。与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和完善了工业区治安办及企业内部的保安措施,改善了工业区的治安状况。积极参加了各项检查、视察和调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

二、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被选举和担任了人大代表职务就必须向人民群众负责。

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同原选区、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既做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使区政府、街道的正确决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也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使政府各项政策和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为解决退休集体职工的参保困难和退休金较低、部分人生活困难的问题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本代表领衔提出了013号议案《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职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

西乡街道企业28名集体工退休人员一直以来由企业发放退休工资,多数人员退休工资较低,且无医疗保障。为使他们安享晚年,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经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同意了为他们补缴养老保险,表达了政府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2014年9月这批退休人员转到社保局领取退休金及享受医疗保险,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企业总计为这批老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差额90多万元,使西乡街道企业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大大增强了企业员工对政府工作的信任。2014年全公司为下属企业聘用临时工办理了社保参保手续,实现了参保率100%。

三、在本职岗位及履行代表职务工作中遵纪守法并作出表率

首先,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其次,个人带头遵纪守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结合企业特点,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做到从不参加施工单位宴请,不拿红包,不吃回扣,不行贿受贿,廉洁自律,为全体党员、员工依法管理、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再次,在本职工作中模范遵纪守法。主要表现在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上。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企务公开,严格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西乡镇2014~2014依法治镇工作实施计划》,依据《深圳市依法治镇工作纲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权这一中心,坚持将依法治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始终把依法治企作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规范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公司成立了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到位,在组织上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了《各部门及工业区管理处岗位责任制》、《接投诉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企务公开制度》,每月公布与企业员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如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情况表、工资表、财务报表、车辆费用一览表、新增投资项目和工程招投标,提高依法治企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开展依法治企自查、监督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月报表,确保依法治企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建设工程投资方面,坚持对新建项目、维修工程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投入,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范文第2篇

记者问:《指导意见》的,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下面,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有关背景情况。

答: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国际上,联合国于2000年正式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4年启动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的制定工作,全球约120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400多名专家参与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制订社会责任生产守则,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出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新趋势。

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履行社会责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总书记在200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既要继续健全企业激励机制,也要注重强化企业外部约束,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近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提出了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和提案。可以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对企业的殷切期望和广泛要求,是改革开放发展到当前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中石油、中远集团等一批中央企业公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但从整体看,中央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方式和方法也有待规范。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从2006年开始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形成了20多万字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最终形成了《指导意见》。

记者问:《指导意见》对企业社会责任是怎样定义的,和国际上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是否一致?

答:各个国际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各有侧重。联合国在《全球契约》中要求跨国公司重视人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和反腐败,以克服全球化进程带来的负面影响。欧盟则把社会责任定义为“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把对社会和环境的关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它们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世界银行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世界经济论坛认为,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标准,二是对人的责任,三是对环境的责任,四是对社会发展的广义贡献。国际标准化组织认为,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在开展任何活动时都要负责任地考虑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其活动应当满足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社会道德标准,不与法律和政府间协议相抵触,且全面贯穿到该组织开展的活动之中。从这些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国际组织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既有共同认可的内涵,也有不同的侧重和差异。

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体现出自己的特色。我们认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律规范,全社会都应该共同遵守,这是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保障。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是中央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必尽责任。

第二,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企业的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对股东要给予回报,对消费者要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对职工要创造更好的劳动、生活和发展条件,对自然环境要给予更好的保护,对国家和社会要创造财富、提供就业岗位、缴纳税收等等。充分体现企业价值,是中央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是应尽责任。

第三,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道德伦理追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企业在遵守法律规范、体现企业价值的基础上,还应该对社会承担更大的义务,要有善心、有善意、有善举,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模范实践对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是中央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履行的社会责任,是愿尽责任。

记者问: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支柱力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也非常重要,请问近几年来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都作了哪些实践?

答:中央企业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证市场供应,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石油石化企业在国内成品油与进口成品油价格严重倒挂的情况下,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保证了国内成品油的稳定供应。煤炭企业在煤炭市场供不应求,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信守合同,保证质量,为稳定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电力企业加快电力建设,大力发展农电事业,全面推进“户户通电”工程,保障了电力供应。电信企业积极开展“村村通”工程,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在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军工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为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载人航天、青藏铁路、三峡工程、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奥运工程等一大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中,中央企业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央企业带头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关停小火电、小水泥等落后装备,率先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发挥了表率作用。中央企业还主动参与扶贫助教、慈善捐助等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到目前为止,已有11家中央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国家电网公司于2006年在中央企业中率先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总理批示:“这件事办得好。企业要向社会负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宝钢、中远集团、中国铝业等一批中央企业按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制定的标准了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远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被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评为典范报告。这些都是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行动,得到了国际、国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记者问:请问为什么《指导意见》强调中央企业要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答:中央企业要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所决定的,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所要求的,也是大企业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发挥领头羊作用所需要的。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社会对此寄予了殷切希望。

一是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中坚,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表率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中坚,是公有制经济的集中体现,这就要求中央企业在市场主体层面体现国家意志,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率作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为实现小康社会建设新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是中央企业大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需要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表率作用。中央企业大多处在军工、石油石化、通信、电力、矿业、冶金、机械、交通运输等重要行业和领域,在支撑、引导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客观上要求中央企业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并通过自身的模范示范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是中央企业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领头羊,客观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率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和发展,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中央企业已经形成和发展了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重要力量。要具有与国际大公司同台竞技的素质和水平,就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在国际市场上树立负责任的中国大企业形象,培育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作出积极贡献。

所以,我们在《指导意见》中要求,中央企业要“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创建和谐企业的表率,努力成为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

记者问:请问《指导意见》提出的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三项原则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指导意见》提出,首先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这是因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保障。良好的经济效益,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加快企业改革发展,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前提。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所以,我们提出要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要与企业实际相适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与民族文化传统相融合,与企业发展实际相协调。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须立足我国国情,立足企业实际,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力求取得社会责任工作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还要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统一。中央企业已经广泛开展的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是一致的。中央企业要把履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结合起来,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记者问:您能否概括一下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答:我们首先强调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我们要求中央企业必须要带头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做市场经济中的健康力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是中央企业必须履行的最基本社会责任。

其次,我们要求中央企业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中央企业要科学决策,正确制订企业发展规划,合理统筹安排生产经营各项活动,及时适应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开拓创新,加强管理,挖掘潜力,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投资者带来长期良好的回报,为国家强大、经济繁荣和人民生活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要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这是企业经营成功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形象的最直接体现。中央企业要通过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完善服务体系,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是要做到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资源相对不足和生态环境恶化已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方针,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发展方式,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水平,实现企业和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是要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科技进步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项重要国策。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中坚。中央企业大多是各行业的排头兵,在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中央企业要大力推动企业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有重点有步骤地构筑知识产权优势,在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方面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

六是要保障生产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大局。保障安全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责任。中央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放到一个非常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七是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培训,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是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创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中央企业要努力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员工权益,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八是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对每一个公民,包括企业公民的道德要求。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也是社会的一个重要成员,关注民生、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央企业有责任热心参与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要以大局为重,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妥善应对危机,帮助共渡难关,促进社会和谐。

记者问:为了使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取得成效,需要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保障。可否对《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落实保障作一概括的介绍?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五大措施。

首先要树立和深化社会责任意识。中央企业要切实树立和深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把社会责任理念化为每一位员工的行动,深入推进社会责任工作。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把社会责任理念纳入公司治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逐步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与保障。

三是要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要通过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形式,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要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国际合作。中央企业要深入研究学习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理念和做法,有条件的企业要自觉加强与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的对标,发现差距,改进工作。还要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对话与交流,参与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制定。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范文第3篇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142号)文件要求,推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为抓手,围绕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落实,决定成立全县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履职尽责承诺制领导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履职尽责承诺制相关工作,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组   长:吴雁臻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挨林   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工信局、县能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挨林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市政管理、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中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县直各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认为有必要签订《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的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2月18日—2月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各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与市直对口部门对接,按照市直部门《承诺书》,结合我县特点,制定本行业《承诺书》,并下发。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1年2月25日—3月15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将《承诺书》下发至监管的企业,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作出安全承诺,报至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承诺书》台账,并将《承诺书》签订情况和台账报县安委办。 

(三)全面落实阶段(2021年3月15日—3月31日)。县安委办要对各部门《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仍未签订完成的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确保2021年一季度前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全覆盖。 

五、责任划分 

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参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安发〔2020〕18号)和《保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保政发〔2020〕8号),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组织日常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一)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 

(二)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水上交通运输、城市交通运营、公路工程施工等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 

(三)住建局: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燃气等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 

(四)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重点消防单位签订。 

(五)公安局:负责组织爆破作业等经营单位签订。

(六)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经营单位签订。

(七)工信局:负责组织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等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 

(八)能源局:负责组织电力企业等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 

(九)水利局:负责组织各类水利企事业单位和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单位签订。 

(十)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机使用等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 

(十一)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文化市场、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 

(十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等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 

其他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可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和特点,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的签订。 

六、承诺内容 

(一)承诺的实施方式 

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与市直对口部门对接,按照市直部门《承诺书》,结合我县特点,制定本行业《承诺书》。县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将本行业的《承诺书》下发至监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作出安全承诺,报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二)承诺的内容 

《承诺书》应当包含以下五点:(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职责和义务;(2)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3)县人民政府认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其他职责和义务;(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中应当建立的安全制度体系以及其他任务目标;(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和约定内容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自愿接受的处罚条款。 

(三)承诺的期限 

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每三年签订一次《承诺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如有变更或者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变动《承诺书》内容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重新签订。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建立安全生产履职尽责制度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措施落细落实。通过签订《承诺书》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兑现承诺事项,自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压实责任链条。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查处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加大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高压执法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各监管部门要对企业是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是否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是否存在强令冒险违规指挥、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完善制度措施,提升本质安全。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流程,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手段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签订成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县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承诺履职尽责落实情况,县监管部门要做好存档备案和上报工作。

县直各有关部门务于2021年4月1日前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情况报告以及承诺书签订台账报送至县安委办。 

联  系 人:卢  立

联系电话:18235046170 

邮      箱:bdxawb@126.com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范文第4篇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研究述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披露问题进行了研究。如LeeBurke和JeanneM.Logsdon(1996)认为,应从战略上重新定位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投资,而不是当期的成本或费用,研究旨在更好地评估社会责任活动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可以使企业、社会均受益[4]25-29。近年来,许多学者热衷于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Carol(1994)使用问卷调查方法,研究了压力集团对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研究表明,压力集团是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之一,他们认为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非常不足[5]。HeleddJenkins和NataliaYakovlva(2005)通过对全球十大矿业公司的调查研究发现:尽管报告的模式和内容不一,但披露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成为他们的共同举措[6]。

我国财政部于1995年公布了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其中第九项“社会贡献率”和第十项“社会积累率”是评价企业社会效益的指标,社会责任会计自此受到有关方面重视。2007年12月28日,中国首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国家电网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在北京,为全面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标志着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步入规范化阶段。复旦大学张文贤教授通过向国内知名会计学家进行调查,来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现状。廖洪主编的《会计理论及其应用分析》中,从会计与国际接轨以及企业需求的角度,对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会计问题进行了探讨[7]。殷格非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入手,结合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经验,对报告编制的组织、撰写、设计、等各个环节逐一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论述。这填补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领域的空白,是我国首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撰写指南,对报告编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8]。

明确社会责任会计的内涵首先应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刘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责任将经济责任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及慈善责任,这种观点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基本上与企业责任等同起来,导致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过于庞大,在一定程度上模糊甚至掩盖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可能出现的矛盾;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与企业经济责任相对应的概念,强调企业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必须采取行动以保护和改进公众利益[9]。本文采纳狭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指的是企业在创造物质财富、满足投资人利益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企业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阳秋林(2005)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和手段,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以便向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其目的在于提高全民族的社会效益[10]。这一定义比较符合我国实际。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分析的理论基础

1.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迫切性

(1)避免环境进一步恶化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经济增长的副产品[11]。但是,当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公众意识被普遍唤醒后,那种一味追求利润、不顾社会责任的企业将难容于社会,因此,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兼顾其社会责任,以负责的态度处理企业的社会问题。要反映企业完成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传统会计显然不能胜任,只有尽快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借此揭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才能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2)市场经济呼唤企业社会责任并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为社会和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尽可能多地为公众、为社会尽一份责任,并将自己努力的成本和效益公允地予以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需要社会责任会计,它一方面要求企业如实反映自身履行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求反映企业对公共道德、公众利益等社会责任的关注和努力程度。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从长远看,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3)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披露信息是实现会计目标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的描述包括:①作出关于利用有限资源的决策,包括确定重要的决策领域与目标;②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一个组织内的人力和物力资源;③保护资源,并报告其管理情况;④有利于履行社会职能和社会控制[12]。显然,第四个目标要求企业促进其社会职能,以使企业的社会目标得以实现;而前三个目标的内涵也包括了社会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利用、环境污染、工作安全等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可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传统企业会计的逻辑拓展,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要真正实现企业会计目标,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已刻不容缓。

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2ponsibility,CSR)信息披露分为3个阶段:一是导入阶段(1996—2000年),中国企业不得不被动地接受来自国外的CSR要求;二是观望阶段(2001—2004年),中国的学术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始对CSR进行深入的研究,试图促进CSR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三是参与阶段(2005年至现在),因担心遭受经济制裁、贸易壁垒以及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愿望,政府放弃了原来被动观望的态度,积极参与到CSR运动中来,至少有了参与的姿态,甚至采取了一定措施[13]。深圳市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制订了《深圳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也相继自愿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如国家电网公司分别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石油股份公司也于2007年首次社会责任报告[14]。媒体也通过舆论宣传,增加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动力,如《光明日报》通过“公益报告”专栏,全方位报道了跨国公司和我国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

由于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企业基本没有单独反映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指标,只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项指标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关:其一,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其二,社会积累率=上缴国家财政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净支出额、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种税金及附加费和上缴净利润等,但这些仅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我国现行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事务的法规主要是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包括财政部的相关准则与会计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由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总体看来,我国尚未制定企业披露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而只在规范报表的相关项目中包含了这方面的信息。可见在我国现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15],因此,了解广大财务信息使用者对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到底处于一种什么状态,就成为会计理论工作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的调查分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认定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就是那些需要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及其后果作出反应的社会群体。在众多关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社会群体中,可以把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划分为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两大类:企业外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包括债权人、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应商、潜在投资者、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雇员)、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等;企业内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是指企业管理者[16]。他们需要以既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基础来制订财务和社会责任预算,向社会揭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机构投资公司、环保组织、政府人事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社区居民以及社会公众。在本文中,机构征询范围为辽宁省各地机构,个人信息使用者征询范围是沈阳市的社会公众。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形式。对于机构投资者,随机抽取100家机构并将问卷寄给其负责人;对于个人使用者,采用当场发放问卷、当场收回的方式征询意见。对机构投资者共寄出问卷100份,收回37份,其中35份回答有效;对个人投资者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问卷全部有效。

(三)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及调查结论

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

1.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情况

投资者是否需要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调查结果表明,有69%的机构和24%的个人投资者表示“非常需要”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而且需要的评价值分别为1131和1179,说明机构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高于个人投资者(见表1)。

表1投资者对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情况

2.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目前,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还未制定出严格的标准和固定的披露模式,企业在披露自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时候比较随意。调查结果表明,有63%的机构和22%的个人投资者认为制定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非常必要”,而且需要的评价值分别为1145和1188(见表2)。

表2投资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统一模式的需求情况

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投资者认为企业当前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没有统一的模式,不利于企业报告之间信息的比较,所以非常迫切地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制定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统一模式,其中机构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高于个人投资者。

3.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内容构成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包括的领域很广,按所属的社会责任类别不同,可将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分为5种类型。调查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主要内容的需求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且对信息内容的重视程度也异常相似。按机构投资者重视程度,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分别是:①在产品和服务上对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②对企业职工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③承担改善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的责任而产生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④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未能履行社会责任而承担罚款支出的会计信息;⑤承担公益和社会福利方面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个人投资者仅仅对④和⑤的重视程度与机构投资者有差异,其他情况基本相同(见表3)。

国企履职尽责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必要性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1.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发展模式并未得到真正的改变。伴随者经济的快速增长,资源耗能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并制约着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家“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首次把单位GDP能耗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8个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倡导绿色GDP,积极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重视企业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就有必要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2.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加强政府对企业的调控,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把单位GDP能耗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耕地保有量等具有法律效力的8个约束性指标纳入指标体系中,突显出政府要强化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人民生活等方面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责任。只有企业加强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政府有关部门才能全面评价企业业绩及对社会的贡献,才能制定切实的经济政策,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观念不强,安全生产意识差,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忽视职工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缺乏环境意识,随意排放废弃物,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缺少商业诚信、制造虚假广告等等,这些严重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可改善企业社会形象,改进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将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3.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目前,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重要的竞争策略。社会责任标准已纳入到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遭遇跨国公司不定期的社会责任审核,影响了我国的外贸投资和进出口企业,因此,我国企业要应对国际环境的挑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积极反映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国外及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1.国外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暴露出工业化的弊端,环境污染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频繁发生,企业不仅受到社会舆论的抨击,而且还受到企业职工的抵制。因此各西方国家及国际组织都不同程度地实施了社会责任会计并披露其信息。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UNCTC)所属的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工作组于1982年在《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草案》中,对社会责任的披露提出了较为全面的建议。1997年新经济基金出版了西蒙等三人编著的《构建公司受托责任》一书,以企业实施社会报告程序的案例形式介绍了社会和道德会计、审计与报告的理论与实务,初步建立了一个社会和道德报告的五步骤模型。关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的制定,经济优先权委员会(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CEP)作为一家长期研究社会责任及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于2001年12月12日发表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8000)标准第一个修订版,即SA8000:2001。这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通用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达到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

受宏观经济导向和社会福利主义的影响,法国是世界上比较早地对企业提出社会责任披露要求的国家。1977年7月,法国通过一项法令,要求所有职工人数达到或超过300人的企业都须编“社会资产负债表”,即“社会报告”,内容涵盖雇员人数、工资及福利、健康安全保护、雇员培训等,各项指标非常详尽,为社会责任的披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蓝本。

美国社会责任披露内容比较广泛,虽无法定要求,但证券市场将其作为判断公司业绩的一项标准,旨在提高企业相关事业活动的透明度和突显企业的社会责任,涵盖内容涉及教育、职工雇佣和培训、职工劳动保护、医疗、对政府的影响等。英国对受托责任的关注是最普遍的,在公司提供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涵盖增值表、雇员报告、弹性信息等。此外,德国、荷兰、瑞典等国的政府或会计职业团体也就此做出了一些规定。

从国外信息披露情况看出,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在内容及形式上侧重点有一定差异:法国侧重职工利益,德国侧重环境保护,美国披露内容广泛等。虽然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不过二十多年,但已从理想走向现实,信息披露主要依靠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愿性,从规范化角度来看,制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将是必然的选择。

2.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受西方国家的影响,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1985年,财政部公布的评价国有企业效益指标中仅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个指标从经济角度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而没有涉及企业人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绩效评价指标。2005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颁布了《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并正采取措施在全国行业范围内推广实施。深圳市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深圳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讨论稿),广泛征求意见,准备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国家电网公司2006年3月正式对外我国中央企业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国家电网公司2005年社会责任报告》,尽管我国企业逐步披露了一些相关责任会计信息,但还十分不规范和不完整。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研究还需进一步发展。因此,强调树立科学发展观的今天,笔者结合自身的理解,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作一番探讨,以期与同仁商榷。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方式

1.目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尚无统一意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笔者认为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并披露其信息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获利是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财务目标,同时也是企业实现其他社会目标的物质基础。企业获得收益的大小不仅反映了其经济实力,也决定了向国家缴纳税金、支付给职工的薪水以及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情况。只有获得更多的利润,才能拿出更多的财力去进行环境保护、公益捐赠等社会活动,因此,收益指标仍然是衡量企业对社会贡献的基础性指标。

(2)环境保护方面的贡献。环境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我国企业有责任加大对环境保护设备的投入,处理废水、废气、废渣,降低能源消耗,消除工业噪音,减少使用稀有资源,对社会性环境治理提供服务。

(3)人力资源开发方面。企业在开发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包括:招募录用人才,进行技术培训,职务轮换,提高工薪水平,改进职工福利,改善劳动保护条件以及增进劳资双方的相互信任等。这些工作对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的贡献是其履行社会责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参与社区活动情况。社会福利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企业参与社会活动,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更好地协调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内容包括:为发展公共交通、市政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支持;对文化、体育、教育及公益事业的资助与捐赠;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并对失业者、少数民族、妇女、残疾人等就业方面提供咨询服务;按时定额向税收机关缴纳税款。

(5)提品和维修服务。产品的安全性能与质量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企业应向公众报告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年限、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产品售后服务及维修、广告真实程度等。

(6)商业道德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企业应诚实守信,开展公平竞争,不欺诈,不能通过不正当行为去损害其他企业的利益。

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目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专设相应的会计科目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反映;在会计报表附注部分进行相应的说明;专门编制相应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来披露,如环境损益表、增值表等。笔者认为,鉴于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惯例,可在传统三大报表的基础上增加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来反映。对于定量的财务信息一般采用会计基础型,即用会计特有的术语、方法、程序等来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对于确实无法进行定量反映的,就以文字表述的方法进行披露。

四、结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