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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范文第1篇

2、信用生活。现在很多企业都推出了个人信用服务,诸如免押金使用产品、分期购物等等。这些企业绝大多数都是要查看你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如果出现负面信息,信用服务可能无法使用。而且,信用越好的人,享受的服务也更好。

3、出行受影响。个人失信信息,都会出现在征信报告中。现在国家相关部门有规定,对于失信欠债的老赖,限制其乘坐高铁和飞机。

4、买房子。银行对于分期付款购房,查的是非常严格的。银行会查看你的征信报告,如果你是失信人员,你的分期买房计划可能就无法实现。全款买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十分困难的。

5、难以申请信用卡。信用卡可以极大地便利化我们的生活,也可以解决个人的用钱之急。以前,信用卡相对来说办理并不是十分困难,可是现在十分严格。而征信报告则是银行参考的重要因素。

6、购物平台的“上月买下月还”功能无法使用。现在各个购物支付平台都已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征信报告也将成为各个平台评估你个人信用水平的重要方式。

信用报告范文第2篇

一、会计业务

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帐、复核与出纳。这里所讲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信用社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手工折角验印;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从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转帐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帐员审核记帐,会计复核员复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入帐时间的问题。现金支票以及付款行为本行的转帐支票(如与储蓄所的内部往来,收付双方都是本行开户单位的)都是要直接入帐的。而对于收款人、出票人不在同一家行开户的情况下,如一些委托收款等的转帐支票,经过票据交换后才能入帐,由于县级支行未在当地人民银行开户,在会计账上就反映在“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而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中比较了解的是后者。还有一些科目如“内部往来”,指会计部与储蓄部的资金划拨,如代企业发工资;“存放系统内款项”,指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行存放于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调拨资金、存款准备金等。而我们熟知的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则是与中央银行直接往来的省级分行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一些数额比较大的款项的支取(一般是大于或等于5万元)要登记大额款项登记表,并且该笔款项的支票也要由会计主管签字后,方可支取。

“一天之际在于晨”,会计部门也是如此。日常业务主要有支票,电汇等。在中午之前,有票据交换提入,根据交换轧差单编制特种转帐借、贷方凭证等,检查是否有退票。下午,将其他工作人员上门收款提入的支票进行审核,加盖“收妥抵用”章,交予复核员录入计算机交换系统。在本日业务结束后,进行日终处理,打印本日发生业务的所有相关凭证,对帐;打印“流水账”,检查今日的帐务的借贷方是否平衡。最后,轧帐。这些打印的凭证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装订起来,再次审查,看科目章是否盖反、有无漏盖经办人员名章等,然后装订凭证交予上级行进行稽核。这样一天的会计工作也就告一段落了。

二、储蓄业务

储蓄部门目前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以办理所有的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凭证不在象对公业务部门那样在会计之间传递,而是每个柜员单独进行帐务处理,记帐。其流程是分支款及存款两种:存款是先收款后,进行点清后,打印存款人签定的存款凭条及存折,然后递送存折给储户;取款是先打印取款人的取款凭条及存折,然后点清取款金额,交付取款人存折及现金款项。相对于会计业务来说,储蓄业务比较简单明了,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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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报告范文第3篇

征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2、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其他信用信息;

信用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信用;FCRA;启示

一、信用及其特点

(一)信用

对于信用(credit)概念的基本含义存在着不同的界说。《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并不立即而是允诺在将来付给报酬的做法。”我国《辞海》的解释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李纪建则指出,信用是基于交易理性体现契约精神的一种关于各种财产跨期交易活动的制度规则。喻儆明等认为信用是二元主体或多元主体之间,以某种经济生活需要为目的,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心理承诺与约期实践相结合的意志和能力。我国儒家文化提出了许多强调信用的行为规范,如:“言必信,行必果”,“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等。

信用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类型。根据授信对象性质的不同把信用划分为三大类型: 公共/政府信用(public credit)、企业/商业信用(business credit)、消费者/个人信用(consumer credit/personal credit)。因而,信用这一概念大致包含了两个不同层面的含义: 一个是社会道德层面,一个是经济法律层面。社会道德层面上的信用,是指人们诚实守信的品质与人格特征,是一种价值观念以及建立在这一价值观念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即一种基于伦理的信任关系。在经济效用层面上的信用,是指有条件地让渡商品或货币,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信用是债权人( 授信人) 和债务人( 受信人) 对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让渡。在这个层面上,信用是以协议或契约为保障的不同时间间隔下的经济交易关系,因而是一个经济法律范畴。

(二)信用的特点

1.信用的文化性和历史性

个人信用的起源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社会的文化、历史、道德和经济发展水平,而社会习俗和规范,尤其是意识形态一旦被人们内化,也会成为个人信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譬如生存、发展意识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信用虽然也具有一种文化引导机制,但所育化的不是商业社会中的理性精神,而是关系社会中的个体为获得血缘群体的接纳,获得生存的安全感而必须具备的一种伦理智慧。忠就要是真的忠,孝就要是真的孝,言语发自内心,言行一致,这就是信用。中国传统信用特征必然是一种以德性、自律为特征的内在信用。同时,它也制约着中国传统信用观无法在广泛意义上超越血缘、地缘等关系限制的人文圈。美国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人的信用是处在亲戚、朋友的较低层次上的信用。在美国社会,工商业的发达、较成熟的公民社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民主、平等观念,使人切实地感受到信用自律能为自身带来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的利益,“信用”成为持久的物质和精神动力,从而激励人们化为自觉的行动。

2.信用的社会性

学者殷孟波认为,消费信贷在西方国家发展较早并已经成熟,是与它们超前的消费观念有着重要联系的。西方文化的传统是尊重人权、特别是个人隐私权,对于征信服务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将涉及个人隐私和公司商业机密的数据和合理的征信数据区分开来,既要保护个人隐私和公司商业机密不受侵犯,同时又要使征信从业人员的业务工作有法可依。学者孙杰指出: 公民享有隐私权,并不等于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公开其姓名、使用其肖像和与其个人相关信息。一些有关不法行为和不当行为的信息,特别是有关失信行为的信息,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向社会披露的。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的各种权利,又出现了知情权、选择权、公开化等新的要求。在美国,无论是立法、司法、行政机构及金融机构的银行和普通公民,都要把自己的有关信息,包括部分相对秘密的信息向某些机构公开,做一定限度的披露,以供出于合理目的的查询。美国有《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市场主体在取得授权以后能公平合理地取得和使用相关的信用信息。

3.信用的外部性

当绝大多数人都保持并提供信任(trust)时,少数人的无信用行为就会招致严厉的惩罚。如拖欠贷款后就根本找不到交易伙伴,从而使其拖欠贷款的成本变得极高;如拖欠银行贷款,就没有哪一家银行再愿意贷款给他,这样的话,就会形成个人信用的正外部性效应。在美国,个人信用的外部性对个人行为的影响非常巨大。如果某个征信机构了解到某人有不诚信行为,如拖欠水电费等,普遍存在的风险规避心理就会驱使银行认定,即便这个人获得了贷款,也不会及时归还,这样的话,此人就会因此失去得到贷款的机会。

4.信用的资源性

个人和组织诚实的品质,具体地说,即以往能够证明其操守的记录和一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都是一种可利用的资源。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西方国家的负债由国家和政府的财政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共同承担,呈现出比较合理的状态,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风险由社会成员共同均衡、合理地分担。从银行角度讲,西方商业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家庭、个人,即消费信贷,他们利用信用这种资源进行消费。因此,有些学者认为,信用搭建了健康的金融体系,信用和信任造就了繁荣的经济和社会。

二、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

美国信用制度的建立对形成诚信的社会道德规范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美国信用制度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信用体系发展得非常完善。美国信用状况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数据、证据和事实来说明的,个人可以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在美国,公民都有属于自己的社会保障号,每个公民的信用状况都可以通过资信机构做出的信用报告而得到评估。这种报告为国家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借贷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信用依据,同时也将能够终生地制约一个人的行为。如果一个人有过失信记录,那么他在社会生活中将会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在美国,信用制度建设方面,不仅有完善的信用档案登记机制、规范的个人信用评估机制、灵敏的信用风险预警、管理机制,而且还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用方面的法律体系。这一切都使得信用意识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个人信用成为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而社会信用成为了市场经济的基石,从而形成了整个社会诚信的道德规范。信用制度已成为美国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信用档案被美国人看作第二身份证。因此,信用制度的建立对于美国形成诚信的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建立信用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公平信用报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简称FCRA)是美国规范个人信用的一系列相关法律的核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于1971年制定《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以后于1996年、2002年和2003年分别作了重大修改。法律直接规制的目标主要集中在征信业务链和授信业务链这两条主线上。在征信业务链,着重体现和贯穿了信用信息公开、负面信息修复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合理界定原则;在授信业务链,则突出体现了平等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一)《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

1. FCRA的内容

根据FCRA,信用报告一般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组成:

个人识别信息:包括本人姓名、新旧住址、社会保障号码、电话、出生日期、过去和目前的雇主名称,甚至可能还会包括配偶的姓名等。

信用历史: 即交易信息。包括一个人对于银行、商店、金融机构、房屋贷款商和其他曾向他提供过贷款的机构的偿债记录。对每笔贷款的开户日期、账户类型、款项额度、月还款额等,均清楚记录。已清偿完毕或关闭的账户也一一载明。如果有欠债未付或未按期支付的情况,就会在这里显示出来。

公共记录:一些向公众公开的信息也能反映一个人的可信程度。例如欠税而尚未清偿、法院不利判决尚未执行完以及曾经或正在宣告破产等对评价个人信用有价值的公共记录。

信用查询:本部分列明所有曾收到某人信用报告的所有授信人和潜在授信人,包括所有其他经授权查看该人信用报告的人。另外,还包括所有其他得到该人姓名、地址以便主动向他提供信用的公司。这些公司并未真的查看他的信用报告,但用其他途径把他列入合格的信用、保险或其他服务对象,这也就是人们有时会接到那些无需申请已获“自动批准”的信用卡的原因。

争议记录:大多数信用机构都允许消费者和信贷机构对信用报告中有争议的地方进行声明,这些有争议的问题和声明都会记录在信用报告中。

为了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规定,信用报告一般不包括银行账户余额、种族和、健康状况、性取向、刑事犯罪纪录、收入情况和驾车记录等信息。

按照法律要求,信用报告机构通常向不同的索取人提供不同版本的信用报告。消费者版本包括上述各项信息,以及所有查询纪录。而商户版本除包括上述各项信息外,仅列出为“允许的目的”而查询的公司的名单。这里“允许的目的”一般指消费者一方已申请某项服务,而不是商家自己主动向消费者“拉”生意。

2.关于信用报告的使用

谁有权获得信用报告?《公平信用报告法》(FRCA)中规定了谁可以访问信用报告,以及在什么情况或原因下能够访问信用报告。这里用美国三大信用管理局之一的Experian公司的信用报告为例进行说明。

硬查询:消费者的信用报告可以由与他有业务往来的机构和人员查看,例如信贷机构、房东、信用卡公司、雇主等单位或个人。但他们必须经过消费者的允许才能获得信用报告,他们的查询会记录到信用报告中。

软查询:一般的公司也能从信用管理局得到消费者的姓名和地址,目的旨在给消费者邮寄预先批准的信用卡申请,或打电话向消费者推销产品。但这些公司只是得到消费者的姓名和地址,并不会看到消费者的信用报告,而且这些询问不会记录到信用报告中。

自查:当前消费者自己也能够从信用管理局得到信用报告的副本。通过这种查看,消费者可以发现并改正信用报告中一些不准确的地方。

另外,如果消费者满足一定的条件,便可以每12个月免费获得一份信用报告副本,这些条件是:诈骗行为的受害者,信用申请因为某种原因被拒绝、正在失业并计划在60天内找工作、正在接受社会福利救济。

3.关于信用报告的使用方式

合法信用报告获得者得到信用报告之后,根据信用报告所给出的个人信用等级高低,在决定是否批准消费者申请时,都有自己不同的标准和方法,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信用评分:信用评分与信用报告是完全不同的,信用评分是利用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将这些信息通过一些计算,得到一个简单数字,它并不是信用报告的一部分,简单讲信用评分是将信用报告中所有的信息浓缩成一个3位数的数字。通过这个简单的3位数,信贷机构就能够方便地决定是否批准消费者的申请。这个数字的范围是在300到850或950之间,数字越高表示授予消费者信用的风险越小。

个别栏目信息:信用报告本身记录了消费者与贷方的往来历史,其中某些信息也许对消费者来说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但对于授信于你的信贷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含义,甚至可能因此而不予授信。不同的贷方的标准不同,但比较敏感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查询次数:过多的查询次数可能暗示着一个人现在的经济状况需要很多信用,也有可能暗示一个人正在累积债务。专家认为,6个月之间如果有6次信用查询就有危险了。

开设信用账户:如果申请了许多信用账户而不经常使用,这也会影响信贷机构对消费者信用的判断,因为这会增加信用总数。

欠款:付款记录对个人的信用有很大的影响,如果出现拖欠,即使最后偿还清欠款,拖欠的历史也会在信用报告中保留7年之久。

债务与收入比例:如果某个消费者的债务已经超过年收入的20%,信贷机构很可能不予贷款;即使可以再贷款,利率也会很高。

超过信用限额:如果个人的信用报告中有一条或两条超过信用额度的记录,便会警示信贷机构。这预示消费者由于某些原因在财政上有困难。

4.关于信用报告错误信息的修改

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上有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赋予消费者改正的权利,信用管理局也有责任改正错误。在修改信用报告的过程中,消费者所要做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是保留一切处理事务的记录,并且保留送交的所有文本的副本。

(二)FCRA下的美国信用制度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信用管理国家,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FCRA给予美国信用体系强有力的保障。美国信用体系不仅渗透到了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而且对美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1.FCRA下的信用消费推动了美国经济增长

FCRA下的美国经济发展为一种典型的信用经济,信用已成为美国生产力增长的助推器。据统计,美国居民消费信用余额保持了长达50年、 以年均12%的速度快速增长,总额已达到17万亿美元。居民信用消费的持续放大,成为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在美国的投资、消费和净出口三大需求中,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在80%以上,而美国居民的各种各样的信用消费方式占美国国内产品总消费的2/3以上。与之相比,欧洲的消费者在数量上超过了美国,但他们所获得的信用贷款总量要比美国消费者少1/3。因此,美国经济学家Walter Kichenman将美国的信用体系称为“美国经济活力的秘密成分”。

2.信用法律制度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

与FCRA信用法律制度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是金融业,因而FCRA的最大受益者也是金融业。FCRA不仅为金融机构识别金融欺骗与风险提供了甄别机制,同时也为金融业务的拓展与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信用消费方式及其产品,就是在FCRA体系内的消费者信用报告制度规范下迅速发展起来的。目前信用消费已经成为美国金融业中盈利空间最大、利润来源最稳定的业务之一,它不仅为金融机构带来了利差收入,同时也带来了信用卡业务收费等非利差收入。数据显示,美国的银行贷款利润50%以上来自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信用消费以其流动性高、分散性强和客户面广的特点,一方面加速了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周转与增值; 另一方面通过“杠杆销售”,带动了其他金融业务的发展。由此形成的金融组合模式,有效地降低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目前美国银行信贷违约率一般控制在1.5%左右,杠杆贷款和风险债券违约率低于2% ,信用卡逾期率5%左右。资本运营的低风险和高收益率,吸引了国际资本不断涌入。美国的金融市场已经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如美国 45%左右的商业、产业贷款是由外资银行提供的,国外资本几乎撑起了美国信贷市场的“半边天”。

3.FCRA下的信用交易方式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

法律保障下的美国市场交易方式已经实现了由传统的现金交易向现代信用交易方式的转变,信贷投放速度加快,成本降低。目前,美国75%以上的居民个人使用信用卡消费,80%以上的企业间经营活动采用信用交易与信用支付方式; 金融机构做出为上大学,购买住房、汽车和房产保险等提供贷款的重大决定所需的时间是以小时或分钟计算。2005年的数据表明,美国86% 的汽车贷款申请者在一个小时内就得到了贷款,25%的汽车贷款申请者不到10分钟就得到了贷款,许多零售商在两分钟内就可以为顾客开设新的付款账户。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前任主席Timothy J. Muris 说“因为有了信用报告体系,才能够有这样快速信用服务的奇迹”。在信用服务效率提高的同时,信用交易成本也不断降低。

交易方式的转变也直接导致了以信用交易方式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1997―2007年美国电子商务销售额以年均34.9% 的速度增长,10年时间放大10 倍,2007年美国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球总额的71% 。美联储主席Alan. Greenspan 坦言: 电子商务发展极大地加快了市场信息流通速度,削减了企业成本开销,提高了生产效率与利润率。

4.FCRA下的平等授信扩大了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空间

信用已经成为一种财富和准货币。 只要信用好,无论眼前的现金存量与收入状况如何,都可以信用贷款和信用消费,甚至是身无分文时也可以凭借自己的信用维持生计与发展。平等授信给那些不富裕的人群、年轻人和居住在边远地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实质性的变化。平等授信条件下的信用支付方式,为20%的美国学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使 66%的美国家庭通过按揭方式拥有了自己的住房,1/3的美国家庭通过贷款购买了汽车。信用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社会救济方式。据美联储的金融调查表明,在过去的30年里,最低收入家庭获得消费贷款的比例飙升到接近70%。

三、FCRA对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启示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以及带来的问题日益凸现。2000年,商务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对全国上万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调研,中国企业因信用问题导致损失约6 000亿元,无效成本至少为 GDP 的10%―20%,中国 GDP 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信用缺失对银行资产造成的风险,对公共资源造成的浪费,对市场环境造成的损害,对社会风气造成的影响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成为社会的共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已经纳入中国政府的议事日程,已成为中国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中国的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正处在起步阶段。1999 年 7月,国内首家地方性征信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 2000 年2月,国内首部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颁布。上海的试点拉开了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序幕。2008年5月,在陆家嘴论坛期间,成立了长三角征信中心。至此,全国一些省市相继开始了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国信用体系建设开始由点及面推进。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台湾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颁布了相关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规。台湾于1995年公布了“电脑个人资料保护法”用来规范电脑处理个人信息、保障个人权利。香港个人信用始于上世纪60年代,1966年底个人信用仅为3.8亿港元,占香港本地使用贷款的比重仅为6.9%,至1978年,贷款总额已达88.65亿港元,所占比重上升至15.7%。1978―1998年,受经济和居民货币收入大幅增长、贷款结构的变化和银行业务不断创新的影响,致使住宅按揭贷款需求增长较快,个人信用总额年平均递增达24%,其中住宅按揭贷款年平均递增26.1%,信用款贷款递增36.7%,其他私人贷款递增9.9%。香港于1996年颁布《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将电脑处理个人信息和非电脑处理个人信息一并纳入保护范围。现在总的状况是: 制定了一批地方性信用法规,但全国性信用法律尚未出台; 建立了一批地方性和行业性信用信息数据库,但规模普遍小、覆盖面窄,且彼此封闭,全国性、综合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 各地成立了一批征信评信机构,但普遍处于探索和市场拓展阶段,适应全社会的征信评信制度尚未形成。

根据中国的实际,借鉴FCRA的经验,笔者认为,中国信用法律体系建设,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去把握、推进。

(一)发展模式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政府推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动力。美国现代意义上的信用经济是与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相伴而行的。初期的信用制度实质上就是银行信贷制度和资本市场融资制度。美国政府从20世纪 30年代开始通过对信贷制度和融资制度创新,推动了美国征信评信制度的确立; 在 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通过加强信用立法和执法监管,弥补了法律和管理缺位的问题。政府持续有力的推动,使美国的信用体系得以不断发展、完善和形成。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国的国情与北美不同。人们在消费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着不少的差异,中国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与法律体系健全程度还正在深化和提高之中,信用产品的生产受到诸多限制并相对匮乏。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覆盖千家万户的庞大系统工程,考虑其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时效性,权衡信用扩张与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联动关系,因此,中国可以吸取以北美尤其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结合政府主导模式的优点,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初期,一方面,加大政府推动的力度,使政府成为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发起者、推动者; 另一方面,采取特许经营、股份制等市场化运作形式,稳健地放开征信市场,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征信评信业,聘请和咨询国际评信机构、资信专家给予帮助。如美国的全联公司已经在世界上30多个国家开展了业务,其中在6个国家建立了征信机构,他们对中国市场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对于一个信用体系后发国家,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高效率地推动信用资源的整合,在较短时间内构筑起信用体系的框架,避免盲目建设、一哄而上; 可以减轻政府巨额投资的压力,防止政府垄断投资、垄断信用市场,造成政企不分。一旦信用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基本确立,政府的作用应回归到监管、服务上来。

为了加强政府的推动作用,国务院于2004年成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笔者认为当前的主要工作,一是研究与借鉴国内外尤其北美的信用法律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研制信用法律体系总体规划,确立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思路、原则、方法和步骤,稳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盘活存量,引进增量,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的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电子政务系统和信息数据库,引进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与专业的战略投资伙伴,整合全国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统一的、标准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三是加强立法与监管,依法规范推动,抓紧国家信用法律法规的制定,探讨行业监管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等问题。

(二)完善信用法律监管体系,重视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

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金融有关立法,非金融有关立法,失信惩罚机制)是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世界各征信国家和政府对之都高度重视,作为信用最发达的美国尤其突出。信用法律环境的确立能够使政府和信用管理专业公司的征信数据的收集做到快速、真实、完整、连续、合法、公开取得;能够限制消费者个人数据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数据自由传播,从而合法地传播和经营经过处理的数据;同时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使与消费者个人进行信用交易的金融机构和赊销商取得授信的依据。

重视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能够为建立信用体系提供丰富的政务信息资源。信息公开 ,其主要含义是,政府有义务公开政府在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信息,或者说公民个人或团体有权知悉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文件、档案资料和其它信息,又称行政公开。譬如美国建立了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最重要的法律是《信息自由法》(1966年)、《联邦咨询委员会法》(1972年)和《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1976年)。这三部法律是美国政治、法律领域的一次革命性变革。其核心思想是,原则上所有政府信息都要公开,不公开即保密是例外;政府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一切人获得信息的权利是平等的;政府对拒绝提供的信息负有举证责任,必须提供拒绝的理由;政府机关拒绝提供信息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美国法律还要求行政机关的会议必须向公众公开,允许公众观察,每次举行会议时,合议制机关应在一星期前发出举行会议的通告,而举行不公开的会议要经过相当复杂的程序。

当然,在信息公开的同时,美国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出发,对信息保密也相当重视。美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保护国家秘密。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美国实行了定密官制度和定密制度。在所有的政府秘密中,中央情报局占52%,国防部占44%,国务院占2%,司法部占1%,其它政府部门占1%。大量公开的政务信息,为信用服务公司收集与信用有关的政务信息提供了重要来源。

完善信用法律监管体系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我国法律监管体系建设可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相结合。信用法律体系是我国最迫切的问题之一。目前,中国的信用法律法规几乎是空白。中国现行的 《民法通则》、《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以及银行、证券等金融法律法规中,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但这些原则规定不是直接约束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的。同时,由于信用活动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信用立法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信用法律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时不我待。因此,中国信用立法工作的当务之急是,确定立法原则,制定立法计划,在此基础上重点推进,逐步完善。在这一推进过程中,一是可以通过地方立法,先行一步,为加快全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创造条件,积累经验。中国的一些省市,如上海、北京、江苏、广东、浙江等,已经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信用法规。二是从信用体系的关键问题入手,抓紧研究制定国家的信用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代国务院拟定的《征信管理条例》,也 包括征信体系建设整体方案 ,对征信行业的市场准入、行为规则、征信数据库的建立与开放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应抓紧审定颁布; 立法机构要开始启动主要信用法律的立法程序。此外,在执法监管体系构建上,应该确立的原则是,谁立法谁监管,地方立法,地方政府监管,行政立法,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三)加强信用法律体系教育和研究,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要使信用社会概念深入人心,信用制度有效实施,教育普及、研究和培训(大学常规教育、员工在职培训、信用管理研发)必不可少。信用发达的美国高度重视信用管理的教育。教育先行非常重要。信用管理专业教育是信用管理人力资源的基础,信用管理行业的工作岗位分布于各个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资信调查、信用评级、市场调查、统计模型、数据库、信息检索、信用管理咨询、信用管理教学、信用管理法律咨询、信用保险服务、保理服务、专业软件开发、财产评估等技术或技术服务岗位,以及信息产品生产、销售、客户服务、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市场开发、风险控制、商账追收、现场调查的制造和服务性岗位。发展信用管理专业正规教育的主要目标既要适应就业市场需要、培养和造就信用管理专业人才,还要为各级别信用管理经理人员的从业执照考试提供专业基础培训,以规范商业市场上的信用管理人力资源的受培训水平,推动信用管理专业有关的研究和发展。

美国等西方信用发达国家,都大力投入信用管理的研究。信用管理的科研主要分理论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信用管理的理论研究主要包括信用管理有关法律、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方法论、信用管理对于企业和社会伦理的影响等。信用管理的应用研究包括资信评级的数学模型及新技术手段、新服务方法、行业标准等。各种专业基金支持的研究项目、高等院校、专业协会、信用管理专业公司、专业评级公司、银行和金融机构、国家实验室和大企业的研发部门,共同构成了信用管理研究的主体。

现阶段我国要大力培养信用法律制度及征信行业的专业人才,加强信用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的教育与科研,培养,提高征信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执业水平,这是提高我国信用体系必不可少的条件。如我国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人才的培养,也要积极引进相关人才,使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安全认证、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法律范畴。

【参考文献】

[1] 美国国会1970年颁布.公平信用报告法[S].

[2] 美国国会1968年颁布.消费者信用保护法[S].

[3] 陈文玲.中美信用制度建设比较[N].经济参考报,2002-9-20.

[4] 徐宪平.关于美国信用体系的研究与思考[J].管理世界,2006(5).

[5] 陈波.西方个人信用制度的启示与借鉴[J].投资研究,1999(5).

[6] 陈文玲.美国信用体系的总体架构[N].中国经济时报,2002-9-9.

[7] 王艺.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对策[J].管理现代化,2001(6).

信用报告范文第5篇

范文1

尊敬的信用社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市区信用社领导给予我在农信社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两年里对我的帮助和关怀!由于我的个人原因,今天我怀着万分忐忑的心情在这里提出正式的辞职申请。

来到农信社工作两年多,在信用社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难以忘怀。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在联社领导、主任和各位同事的指导和帮助下,使我这个刚从学校出来不久的毛头小子逐渐成熟成长起来,不仅是在工作技能、业务水平,还是人际交往都有比较大的提升。更重要的是教诲了我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为我以后的人生路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一切,让我深刻感受能来到农信社这个大家庭的幸运与幸福。

今天,由于我的一些个人原因,向领导提出请辞。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觉得目前的工作安排和我自己之前做的职业规划并不完全一致。鉴于我个人的兴趣偏好和能力等原因的考虑,要在单位提升自我,处于现有的环境下可能很难。我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个性倾于内向,这不管是对于单位培育人才或是我自身完善都是突破的难点。我也一直在努力改变,不断的去适应。但是我始终觉得自己一直没什么突破,考虑了很久,确定了需要变换环境来磨砺自己。

我也深知,农信社正值机遇与挑战并重的重要时期,我的辞职,多少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我保证在我辞职这段时间里,会尽我所能将负责的工作做好,将工作交接好,站好最后一班岗,尽量将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

在农信社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农信社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农信社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我很遗憾不能继续为农信社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此我衷心祝愿市区农信社的事业发展蒸蒸日上,联社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家庭幸福。再次对我的离职给行里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行领导能够体恤我个人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2

尊敬的合行各位领导:

您好!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书。自19xx年参加农村信用合作系统工作以来,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一直都很享受这份工作。转眼快10余年过去了,我要重新确定我未来的方向。诚然,论工作环境、团队、压力,甚至个人喜好,我都很满意。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非常感激合行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对于由此为单位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请合行领导谅解我做出的决定,也原谅我采取的暂别方式,我希望我们能再有合作的机会。回首入社之初,合行现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合行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只有衷心祝愿合行的业绩一路飙升!合行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