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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销售述职报告

饲料销售述职报告

饲料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企业从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之前,由可行性研究主体(一般是专业咨询机构)对市场、收益、技术、法规等项目影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分析项目必要性、项目是否可行,评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项目投资主体提供决策支持意见或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

《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的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影响进行科学预测,为项目决策提供公正、可靠、科学的投资咨询意见。具体而言,本报告体现如下几方面用途:

—— 用于报送发改委立项、核准或备案

—— 用于申请土地

—— 用于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 用于申请政府补贴

—— 用于融资、银行贷款

—— 用于对外招商合作

—— 用于上市募投

—— 用于园区评价定级

—— 用于企业工程建设指导

—— 用于企业节能审查

—— 用于环保部门对项目进行环境评价

—— 用于安监部门对项目进行安全审查

【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饲料加工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政策保障、技术方案、资金总额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主要包括:

(一)项目产品市场前景

(二)项目原料供应问题

(三)项目政策保障问题

(四)项目资金保障问题

(五)项目组织保障问题

(六)项目技术保障问题

(七)项目人力保障问题

(八)项目风险控制问题

(九)项目财务效益结论

(十)项目社会效益结论

(十一)项目可行性综合评价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在总论部分中,可将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目作全貌了解。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对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项目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第二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可行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饲料加工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三)……

二、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

(二)……

(三)……

(四)……

三、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于,任何一个项目,其生产规模的确定、技术的选择、投资估算甚至厂址的选择,都必须在对市场需求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以后才能决定。而且市场分析的结果,还可以决定产品的价格、销售收入,最终影响到项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详细研究当前市场现状,以此作为后期决策的依据。

一、饲料加工项目产品市场调查

(一)饲料加工项目产品国际市场调查

(二)饲料加工项目产品国内市场调查

(三)饲料加工项目产品价格调查

(四)饲料加工项目产品上游原料市场调查

(五)饲料加工项目产品下游消费市场调查

(六)饲料加工项目产品市场竞争调查

二、饲料加工项目产品市场预测

市场预测是市场调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延续,利用市场调查所得到的信息资料,对本项目产品未来市场需求量及相关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的判断与分析,从而得出市场预测。在可行性研究工作报告中,市场预测的结论是制订产品方案,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参考的重要根据。

(一)饲料加工项目产品国际市场预测

(二)饲料加工项目产品国内市场预测

(三)饲料加工项目产品价格预测

(四)饲料加工项目产品上游原料市场预测

(五)饲料加工项目产品下游消费市场预测

(六)饲料加工项目发展前景综述

第四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产品规划方案

一、饲料加工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饲料加工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饲料加工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在商品经济环境中,企业要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格的销售模式,争取扩大市场份额,稳定

销售价格,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因此,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对市场营销模式进行详细研究。

1、投资者分成

2、企业自销

3、国家部分收购

4、经销人代销及代销人情况分析

(三)促销策略

……

第五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与土建总规

一、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

(一)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饲料加工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1、厂址

2、厂房建设内容

3、厂房建设造价

(二)土建总图布置

1、平面布置。列出项目主要单项工程的名称、生产能力、占地面积、外形尺寸、流程顺序

和布置方案。

2、竖向布置

(1)场址地形条件

(2)竖向布置方案

(3)场地标高及土石方工程量

3、技术改造项目原有建、构筑物利用情况

4、总平面布置图(技术改造项目应标明新建和原有以及拆除的建、构筑物的位置)

5、总平面布置主要指标表

(三)场内外运输

1、场外运输量及运输方式

2、场内运输量及运输方式

3、场内运输设施及设备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1、项目占地

2、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内容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1、供水工程

2、供电工程

3、供暖工程

4、通信工程

5、其他

第六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环保、节能与劳动安全方案

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职业安全方面的法规、法律,对项目可能造成周边环境影响或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论证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并对其进行评价,推荐技术可行、经济,且布局合理,对环境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同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要有专门论述。

一、饲料加工项目环境保护

(一)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环境保护评价

二、饲料加工项目资源利用及能耗分析

(一)项目资源利用及能耗标准

(二)项目资源利用及能耗分析

三、饲料加工项目节能方案

(一)项目节能设计依据

(二)项目节能分析

四、饲料加工项目消防方案

(一)项目消防设计依据

(二)项目消防措施

(三)火灾报警系统

(四)灭火系统

(五)消防知识教育

五、饲料加工项目劳动安全卫生方案

(一)项目劳动安全设计依据

(二)项目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第七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组织和劳动定员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根据项目规模、项目组成和工艺流程,研究提出相应的企业组织机构,劳动定员总数及劳动力来源及相应的人员培训计划。

一、饲料加工项目组织

(一)组织形式

(二)工作制度

二、饲料加工项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一)劳动定员

(二)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三)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第八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期的进度安排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实施时期亦称投资时间,是指从正式确定建设项目到项目达到正常生产这段时期,这一时期包括项目实施准备,资金筹集安排,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施工准备,施工和生产准备,试运转直到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各个工作阶段。这些阶段的各项投资活动和各个工作环节,有些是相互影响的,前后紧密衔接的,也有同时开展,相互交叉进行的。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将项目实施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环节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作出合理又切实可行的安排。

一、饲料加工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三)技术获得与转让

(四)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五)施工准备

(六)施工和生产准备

(七)竣工验收

二、饲料加工项目实施进度表

三、饲料加工剂项目实施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生产筹备费

(三)生产职工培训费

(四)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五)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第九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饲料加工项目总投资估算

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估算

图:项目总投资估算体系

二、饲料加工项目资金筹措

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资金,可以从多个来源渠道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工作是根据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的结果,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从中选择条件优惠的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对每一种来源渠道的资金及其筹措方式逐一论述。并附有必要的计算表格和附件。可行性研究中,应对下列内容加以说明:

(一)资金来源

(二)项目筹资方案

三、饲料加工项目投资使用计划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四、项目财务评价说明&财务测算假定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二)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五、饲料加工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九、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十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在建设项目的技术路线确定以后,必须对不同的方案进行财务、经济效益评价,判断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并比选出优秀方案。本部分的评价结论是建议方案取舍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本部分就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的主要内容做一概要说明

一、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是考察项目建成后的获利能力、债务偿还能力及外汇平衡能力的财务状况,以判断建设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财务评价多用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为主的办法进行。并用财务评价指标分别和相应的基准参数——财务基准收益率、行业平均投资回收期、平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相比较,以判断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

(一)财务净现值

财务净现值是指把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财务净现金流量,按照一个设定的标准折现率(基准收益率)折算到建设期初(项目计算期第一年年初)的现值之和。财务净现值是考察项目在其计算期内盈利能力的主要动态评价指标。如果项目财务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表明项目的盈利能力达到或超过了所要求的盈利水平,项目财务上可行。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净现值

(二)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财务内部收益率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财务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等于零时的折现率,也就是使项目的财务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反映项目实际收益率的一个动态指标,该指标越大越好。一般情况下,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等于基准收益率时,项目可行。

(三)投资回收期Pt

投资回收期按照是否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可以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以动态回收期为例:

(l)计算公式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项目的现金流量表,用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Pt=(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2)评价准则

1)Pt≤Pc(基准投资回收期)时,说明项目(或方案)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收回投资,是可行的;

2)Pt>Pc时,则项目(或方案)不可行,应予拒绝。

(四)项目投资收益率ROI

项目投资收益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营运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EBIT)与项目总投资(TI)的比率。总投资收益率高于同行业的收益率参考值,表明用总投资收益率表示的盈利能力满足要求。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收益率ROIROI≥部门(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或基准投资利润率)时,项目在财务上可考虑接受。

(五)项目投资利税率

项目投资利税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润总额或平均年利润总额与销售税金及附加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或年平均利税总额/总投资×100%

投资利税率≥部门(行业)平均投资利税率(或基准投资利税率)时,项目在财务上可考虑接受。

(六)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年净利润或运营期内平均净利润(NP)与项目资本金(EC)的比率。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本金净利润率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高于同行业的净利润率参考值,表明用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表示的盈利能力满足要求。

(七)项目测算核心指标汇总表

二、国民经济评价

国民经济评价是项目经济评价的核心部分,是决策部门考虑项目取舍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采用费用与效益分析的方法,运用影子价格、影子汇率、影子工资和社会折现率等参数,计算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评价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国民经济评价采用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分析和外汇效果分析,以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也可计算经济净现值(ENPV)指标,涉及产品出口创汇或替代进口节汇的项目,要计算经济外汇净现值(ENPV),经济换汇成本或经济节汇成本。

三、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

在可行性研究中,除对以上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以外,还应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进行分析,也就是对不能定量的效益影响进行定性描述。

第十一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一、建设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二、法律政策风险及防控措施

三、市场风险及防控措施

四、筹资风险及防控措施

五、其他相关粉线及防控措施

第十二部分 饲料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与建议

根据前面各节的研究分析结果,对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进行全面的评价,对建设方案进行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有:

1、对推荐的拟建方案建设条件、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的结论性意见

2、对主要的对比方案进行说明

3、对可行性研究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4、对应修改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提出修改意见

5、对不可行的项目,提出不可行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6、可行性研究中主要争议问题的结论

二、附件

凡属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范围,但在研究报告以外单独成册的文件,均需列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所列附件应注明名称、日期、编号。

1、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报告)

2、项目立项批文

3、 厂址选择报告书

4、 资源勘探报告

5、 贷款意向书

6、环境影响报告

7、 需单独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单项或配套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需要的市场预测报告

9、引进技术项目的考察报告

10、 引进外资的名类协议文件

11、其他主要对比方案说明

12、其他

三、附图

1、 厂址地形或位置图(设有等高线)

2、 总平面布置方案图(设有标高)

3、 工艺流程图

饲料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卫生、工商、技监、经贸、农业以及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同志担任。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组建专门队伍,制定工作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确保工作目标如期按质完成。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氛围,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逐一进行了细化。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餐饮业为重点环节,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3个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卫生局: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县内宾馆、旅店、饭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同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大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仪器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技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经贸局: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加强监管,清理整顿定点屠宰厂,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放心肉”供应。

(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统一行动,协调联动

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组织了大规模的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卫生局:确定我县餐饮单位为检点,重点检查内容:食品原料采购,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餐饮业消毒等卫生项目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宾馆、饭店户次,学校食堂户,检查中情况较好的单位在原料索证、卫生管理制度、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餐饮业消毒等方面都较好,特别是城的餐饮单位,在服务和卫生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问题单位主要是面积较小单位,存在有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餐饮业消毒不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齐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家,警告家,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做到边监督边整改。

工商局:采取“三包”责任制即:包人、包片、包店和有无营业执照、食品质量是否过关、进货渠道有没有问题等方式落实责任,出现问题直接问责。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构建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证照发放、质量检测、行政处罚和吊证注销等监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实现市场秩序动态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各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农村的小卖部等确定为重点区域,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面粉、肉及肉制品、茶叶、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调味品等为重点商品,严查商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单位户次,检查个体经营户户次,检查市场个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取缔零散食品加工点2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扣过期食品15公斤。

技监局:组成三个执法队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添加剂、产品质量,日常巡查要有记录,查处要上报监督科和主管局长。监督科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申报、验收、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管理。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的产品、规模、法人、地点、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添加剂及日常监督检验,监督抽查的结果要如实登记备案。质检所负责对列入及未列入监督检验计划的食品加工企业的抽检工作,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信息,并将检验报告提交综合科备案。计量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确保量植传递的准确性。共检查了34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熟肉制品3家、糕点11家。面粉20家;对这3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产品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检查,未发现问题。

经贸局:在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并对全县各集贸市场的肉品市场坚持每天检查,对个别屠宰户的私滥宰和猪肉注水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余辆次,执法人员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31件,在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全县“放心肉”工程的实施。

农业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大对蔬菜生产、销售整治力度。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检测人员,专门负责蔬菜检测工作,坚持每天从蔬菜批发市场等地抽取样品。日前,已组织检测人员30余人次,对韭菜、油菜、菠菜、芹菜等蔬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未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有效地杜绝了质量不达标蔬菜进入市场。并从蔬菜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入手,加大了对农药销售、使用的执法力度。印制和发放了明白纸200余份,并与各经营户签订了责任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温室大棚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在蔬菜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经营和使用农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农资销售网点的清理整治力度,规范了他们的购销台帐,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畜牧局:针对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四个环节按职责分工,于4月26日—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有关饲料、兽药、动检为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车辆20余车次,人员100余人次,对县城内及各乡镇饲养场、肉类市场、超市、冷库、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首先,县动检站对屠宰场、屠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抄并销毁病害动物2头、病害动物产品80余公斤,确保了上市动物、动物产品质量。

其次,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共计检查猪尿样品、饮用水样品30个,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没收不合格标签6000余张,不合格饲料添加剂80袋。同时抽检35个饲料样品送市局兽药饲料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抽样监测,净化了我县饲料、兽药和畜产品市场。兽医科主要检查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情况。未发现销售、使用假劣及违禁兽药情况。

四、常抓不懈,确保经常

1、构筑长效体系。要求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活动,立足本职,本照突击行动与经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充分调动执法队伍积极性,体现痕迹化管理,强调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我县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分头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长效工作方案,卫生部门出台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2、加强宣传工作。在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一方面宣传到生产经营单位,以全面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卫生管理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另一方面,宣传到消费大众,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饲料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全市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强化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和提高监管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农资专项整治基础建设。结合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和新的肥料管理法律法规的施行,积极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管理年”活动,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推动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规范化,加强农资使用环节监管,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和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市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效应逐步发挥,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并逐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上升。通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管理年”活动,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种等主要农资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放心优质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农业部门农资监管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市场准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要严格依据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把好农资市场准入关,强化农资产品的源头监管。一是进一步依法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理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群众多次投诉、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注销、撤销许可;对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坚决予以取缔。8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将清理整顿情况报市农委。二是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对需要经过审定、审批或许可的农资产品,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或越权审定、审批、许可。坚持“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许可机关的责任,加强许可后的监督。对进入本行政区域的农资产品的相关许可信息要进行认真审查,防止未取得行政许可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市场。同时,要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台账,实现农资产品可追溯管理。

(二)突出重点品种,强化市场整治。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在春耕、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种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以杂交水稻、抗虫棉、杂交玉米、杂交油菜、大豆和小麦等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在春耕和秋种前,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质量抽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乱引种、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品种权假冒和侵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种子,要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标识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农药监管重点:严格按照2007年底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继续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冲施肥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兽药监管重点: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违法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等违禁品和其他禁用兽药的行为;组织开展全市饲料产品安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

水产苗种监管重点:加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力度,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硝基呋喃、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三)突出案件查处,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针对当前违法分子“当地制假,外地销售”的特点,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扩大调查范围,挖掘违法事实,固定违法证据,彻底查清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涉及跨行政区域案件要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以利于彻查源头,端掉窝点。要认真落实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一是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各级农业部门在认真组织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完善案件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农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12316”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要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深入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水平。

二是坚持案件上报制度。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资违法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严格坚持春耕秋种期间周报制度,3月中旬至5月中旬、9月初至10月底每周上报一次统计报表,其余时间每月上报一次,大要案随时上报。市农委已经把案件查处和上报工作列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突出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职责。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切实履行有关法律义务,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台账。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基地、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养殖小区、规模饲养场及水产养殖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是否按法律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有无使用禁用农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以及超限用范围使用农兽药行为,是否存在不遵守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违法的包装物、保鲜剂、添加剂等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五)突出产品质量抽检,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筹措经费,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执法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抽检覆盖率。同时要保证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做到抽检与取证同步,抽检时由执法机构对样本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事实进行证据固定,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进入执法程序。市农委将在春耕秋种期间分别组织一次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的质量抽检活动。

(六)突出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有效的农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县(区)为主,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资日常监管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二是推行责任书制度。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并报上一级农业部门备案。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要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逐步实现电子化报送,网络化管理。

(七)突出信用评价,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性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分等级评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并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给予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入“黑名单”予以重点监控;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依法取消其资格。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等级评价数据库,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及所生产、经营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情况、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资料公布于众,发挥农资诚信体系的作用。

(八)突出示范带动,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活动,大力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农资信用监管、农资防伪等成功经验和模式。在总结前几年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发挥示范效应,逐步扩大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

(九)突出鼠药市场监管,巩固毒鼠强整治成果。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采取市场监管、重点排查等措施,加强鼠药市场监管,坚决清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规范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杀鼠剂行为;加强统一灭鼠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灭鼠器械、药剂和技术,提高鼠害综合防治水平。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跟踪、排查和捣毁制售毒鼠强窝点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

三、重点活动

(一)召开全市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3月中旬,召开全市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总结2007年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2008年全市农资整治工作。

(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根据省农委部署,3月21日-27日在全市组织开展200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21日市农委在怀远县举行启动仪式和现场咨询活动。

(三)组织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市农委政策法规科牵头、委属有关单位配合,春、秋两季分别开展一次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产品质量抽检活动。

(四)组织春、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互查、督查。3月下旬和9月下旬,市农委组织互查组、督查组,赴县(区)开展春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

(五)组织开展农资选购、使用广播讲座。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合作,组织农资专家在春、秋两季分别开展1次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产品选购和科学使用广播讲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农资监管能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积极争取将农资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农资执法监管、抽检和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计算机、照相机等执法设备,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发改委、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或机关的协作,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饲料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中国奶业的龙头企业,奶粉销量连续11年排名全国第一的石家庄三鹿集团,因“肾结石婴儿”事件,骤然间陷入风雨飘摇境地。

9月15日下午,三鹿副总裁张振岭在河北会堂的新闻会上宣读了三鹿集团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并三次鞠躬道歉。

9月12日记者赶到三鹿集团所在地石家庄市新华区。三鹿集团公司的主楼上,竖立着大幅标语,上书“生产名优乳品,奉献社会民众”。然而,铁灰色的大门前,愤怒的人群在陆续聚集。这些人都是三鹿奶粉的消费者,其中许多是年轻的父母。他们的孩子,因为没有足够的母乳,选择了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作为主要食粮,却没料到未曾离开父母怀抱即罹患肾结石。

当天,乳品上市公司全线下跌,其中蒙牛跌去4.05%,光明跌去2.86%。另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奶粉生产企业圣元乳业亦下跌0.11%,显示出市场对此行业的担忧。

9月11日晚间,三鹿集团最终证实,这些奶粉均被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物质所“污染”。三鹿集团自陈: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为对消费者负责,决定立即对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

700吨奶粉,以每包400克计算,相当于175万包!通过三鹿集团密布全国的销售链条,这些被“污染”的奶粉,销往甘肃、山西、宁夏、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等省(区)。而“污染”的后果,是大量婴儿罹患罕见的肾结石,无法正常排泄。

迟到的真相

舆论大规模的关注仅始于9月8日。当媒体曝光甘肃14名婴儿疑似因食用“某品牌奶粉”患肾结石后,人们惊觉,全国各地医院其实早已陆续发现多个相似病例,事态呈扩大趋势。

医学专家介绍,儿科肾结石的发病率非常低,在这么短时间内出现如此集中的病例,非常蹊跷。这些婴儿的结石属尿酸胺结石,非常罕见,通常因营养不良造成。医生推测,婴儿是由于摄入的脂肪和蛋白质含量比例失调,引起体内嘌呤碱代谢异常,继而产生尿酸和尿酸盐结晶,在上尿路梗阻后形成肾结石,最终导致肾衰竭。

早在6月初,江苏便有媒体报道称,短短两个月间,南京一医院收治上述症状患儿15人之多。7月,在长沙医治的患儿家属、来自株洲的瞿先生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后,获得了三鹿奶粉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竟然均为合格。据《武汉晚报》8月28日消息,由于年内先后收治六例肾结石引起无尿的婴儿,武汉同济医院小儿外科袁继炎、张文教授通过临床调查,高度怀疑“某品牌奶粉”与此密切相关,却不知这样的事到何处去报告。

所有患儿家长都反映,孩子出生后一直食用三鹿牌奶粉。虽然起初仅仅是怀疑和猜测,但至少目前所有公开资料均显示,有关政府部门完全有机会了解此事,却并没有及时向公众提供应有的信息。

直到9月11日晚间,真相才姗姗来迟。这一天,卫生部公开证实,对于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经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由此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

卫生部表示,已组织联合调查组开展该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在全国范围内对可能由此造成的婴幼儿患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同时紧急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诊疗方案。其他相关部门也已采取相应措施。卫生部提醒公众,立即停止使用该品种奶粉,已食用该奶粉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就诊。

至此,一直设法撇清自身干系的三鹿集团,终于在同日发出声明,宣布立即对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然而,对于食用三鹿奶粉受害的婴儿及其家长们而言,这一切已经太迟。

祸起三聚氰胺

在卫生部和企业相继发表声明后,三聚氰胺,“肾结石婴儿”所食用奶粉的疑似污染物,终于暴露于公众眼前。

三聚氰胺原本与奶粉毫无关联。它只是一种工业原料,分子式为C3N3(NH2)3,又名氰尿酰胺,俗称蜜胺,是一种有机化工中间体,日常主要用途是与醛缩合,生成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用于涂料、层压板、模塑料、粘合剂、纺织和造纸等。此外还可用于皮革鞣制、阻燃化学品以及脱漆剂等。

这样一个化工产品,为何会进入牛奶之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在现实中,蛋白质含量高低是判断奶制品营养性最重要指标之一。国际上检测蛋白质含量通行的方法是测量氮含量,再乘以一定系数得出蛋白质含量。蛋白质主要成分是氨基酸,含氮量通常不到30%。但三聚氰胺的分子式显示其含氮量高达66%。因此,在食品中添加这种化学物质,其含氮量会立即大幅上升,从而蛋白质含量“虚高”。三聚氰胺价格不高,由于其在化工、装饰市场广为使用,也不难获得。使用此法成本低,但可造成产品营养价值高假象。

由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和欧洲联盟委员会合编的《国际化学品安全手册》(第三卷),对三聚氰胺有如下描述:“长期或反复接触作用:该物质可能对肾发生作用。”显然,此描述也被此次中国众多患儿罹患肾结石病所证实。

早于2007年3月以来,中国江苏和山东两企业输往美国的宠物食品诱发大量猫狗死亡。之后调查显示,这两个企业部分出口的小麦蛋白粉和大米蛋白粉违规添加了三聚氰胺。

为此,农业部专门发文,将三聚氰胺、羟甲基羧基氮等非蛋白氮添加剂定性为非法添加剂,“禁止在任何饲料生产中使用”。由此,在饲料中使用三聚氰胺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属于农业部严厉查处的对象。与此同时,农业部颁布了对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标准,这意味着饲料一旦被检测出超标准三聚氰胺,即为不合格。

人们没有想到:一年前曾作为饲料诱发美国宠物死亡的三聚氰胺,如今摇身一变为婴儿的口粮,毒害了无辜的中国孩童。

“污染”何来

9月12日上午,三鹿集团品牌管理部部长苏长生对记者说,三鹿奶粉中之所以存在三聚氰胺,是由于不法奶农向鲜牛奶中掺入了三聚氰胺。集团断然否认添加三聚氰胺是在生产环节发生。然而,化学专家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此说法存在较多疑点。

业内人士认为,从常理判断,奶粉中出现三聚氰胺,无非存在三种可能性:一是奶牛吃了含三聚氰胺的饲料,传导至所产的鲜牛奶中;二是由原料中加入,即三聚氰胺掺入鲜牛奶或奶粉的其他辅料中;三是在生产环节中加入。

南京大学高分子化学教授谌东中认为,奶牛吃了此类饲料,要么不消化而在体内累积,进而伤害其自身;要么消化后排泄,不可能以原封不动的化学形式进入鲜牛奶。

事实上,“宠物毒粮”事件发生后不久的2007年5月7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与美国农业部(USDA)联合发表新闻称,喂食了含三聚氰胺宠物食品残食的生猪与鸡,屠宰后食用对人体健康风险极低。

其次,包括三鹿集团厂方说法的第二可能性也存在不少疑点。

疑点一:三聚氰胺是一种“白色单斜晶体”,“无味”,但谌东中查证却发现,三聚氰胺一个物理性能为“微溶于水”,即鲜牛奶能溶解的三聚氰胺十分有限,它何以能溶入鲜奶中?疑点之二:假使该物质确实有办法掺入鲜牛奶,但其营养比显然会发生较大变化,三鹿集团如何就未发现?

业内人士认为,不同于固态饲料(可以有不同营养配比),鲜牛奶是奶牛乳汁,其中蛋白质、水、脂肪的比例应当是一定的,一般只会因气候、饲料的变化发生季节性波动。前述原理显示,一旦加入三聚氰胺其蛋白质含量就会大增,进而与水、脂肪的比例就会异常,这很容易发现。

目前在中国,即使生产饲料,正规厂家一般都会对每批原料进行蛋白质含量、水含量和灰份(烧干后测试残留物)检测,必要时加脂肪检测。一旦发现比例不正常,就需追加检测。以目前技术手段,假如加入三聚氰胺引起鲜奶营养比不正常,并不难检测出来。

据分析,要想让加入三聚氰胺后的鲜牛奶营养比协调,一般还需再向鲜奶中加水和脂肪。但一般的脂肪产品很难加入,必须加专业匀质脂肪。此类手法非一般奶农所能掌握。

不过,对于在生产环节加入三聚氰胺的可能性,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尚不掌握充分证据。

9月12日,石家庄市政府调查组初步认定,三鹿集团所产的婴幼儿问题奶粉是在原奶收购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至于三鹿集团是否在生产环节也添加了三聚氰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目前由卫生部牵头的联合调查组仍在调查之中。

为何堵不胜堵

回溯去年宠物毒粮事件之后,农业部随即制定三聚氰胺的饲料标准,并将其列入出口法检范畴,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姿态。然而这种亡羊补牢式的监管模式,仍无法真正填补食品添加物制度漏洞,“下一个三聚氰胺总会出现”。只是没有人想到,这“下一个”来得如此之快,并且受害者不再是动物,而是刚出生的婴儿。

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事实上,无论在目前饲料或是食物的检测,内容均十分有限。实际上,企业从利益角度出发,任意添加各种添加物的行为十分普遍,添加物的选择也五花八门,门类繁多,时时更新换代。相比之下,目前无论是在标准制定和产品检测监管上,无论事后如何弥补,都必然漏洞重重。

根据国家现有标准,奶制品的检验十分严格。婴幼儿配方奶粉有严格的国家标准,检测项目有50多个,是食品行业中检测内容最多的食品之一。众多标准当中,并不包含三聚氰胺。

农业部畜产品质检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要检测出三聚氰胺,技术上并没有困难,只设置需要专门性的检验手段。由于这并未列入奶制品标准,并且目前产品的生产过程主要以企业自检为主,因此某种意义上,企业并没有责任对此进行检验。

即便常规检测项目,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保证执行。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指出,在企业自行进行的奶源检测当中,一些项目如细菌总数检测只有少数大企业才会进行。

更重要的是,在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食品安全的管理职能散布在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若干个部委。但齐抓共管之下,监管力量其实格外分散。例如,卫生部门制定卫生标准,质检部门负责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所有标准的审批,各行业主管部门也有权制定本行业的标准。故此,根据农业部颁布标准,动物饲料添加三聚氰胺为非法,但婴幼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却无可奈何。

即使农业部出台了三聚氰胺检测标准,但因饲料生产企业数量多,分布不均,农业检测部门力量有限,鞭长莫及,加之检测也并不具备强制性,实际上,国内动物饲料当中添加三聚氰胺仍十分普遍。

各地“肾结石婴儿”病例曝光后,矛头很快指向问题奶粉。事实上,调查肾结石婴儿与奶粉之间关联在技术上并无难度,部分地方和中央卫生部门接获病例报告后,虽然对流行病学调查做出安排,但其调查结果却未及时向其他部门反馈。

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反应迟缓,很大程度上也与此有关。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监督管理处获悉,国家质监局仅在9月9日媒体曝光之后,才意识到此事,并介入调查。漫长的三个月时间,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近乎失灵,该处工作人员表示,包括河北省质监局,没有任何地方质监局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此事。

(《财经》2008年第19期,作者为该刊记者)

谁为“肾结石婴儿”事件负责?

无论是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奶粉中混入三聚氰胺,三鹿集团均难逃刑事责任追究

三鹿毒奶粉事件越来越严重,目前已经发现结石患儿共6244例 其中有158人肾衰竭。同时,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检查,公布了检出三聚氰胺的22家乳制品企业名单,伊利、蒙牛名列其中。国家质检总局9月17日发步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

9月21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来到北京市医院、社区和商场,看望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患病的儿童,了解救治情况和奶制品市场。面色凝重地望着大家说:“作为政府,我们感到很内疚。这暴露出我们前一阶段在奶源的收购检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奶制品市场管理等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

23日,三鹿奶粉事件责任人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被免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

三鹿集团罪责难逃

本次事件,责任方首先是奶粉生产商河北三鹿集团。

由于目前案件调查尚在进行中,真相未完全披露,还不能准确获知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为何混入三聚氰胺。但无论结果是什么,三鹿集团生产了含有害婴儿健康的奶粉这一事实是肯定的。

如果是故意而为之,即三鹿集团为了提高自己生产的奶粉的氮含量,在奶粉生产中添加三聚氰胺或者添加含三聚氰胺成分的原料,那么,这就触犯了《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

按照《刑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罚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企业“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然,按照目前三鹿集团自称,其奶粉中出现三聚氰胺,并不是在生产环节发生,而是“不法奶农向鲜牛奶中掺入了三聚氰胺。即便这个说法成立,三鹿集团仍不能免责。

其一,作为生产商,三鹿集团有义务对奶粉原料进行检测,避免有害物质流向社会,且三聚氰胺本身并非难以检测出的物质。如此,三鹿集团将触犯《刑法》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规定,对于“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刑法》明确规定,“后果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企业“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其二,根据目前已知确切信息,三鹿集团最迟也早在今年6月接到了婴幼儿患肾结石等病状去医院治疗的信息。三鹿集团承认:“经过多层次、多批次的检验,在8月初查出了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物质”。但三鹿集团对外一直不承认奶粉有问题,直到9月11日晚才宣布召回产品,这显然是刻意隐瞒。

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触犯刑法144条,“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目前确知的信息显示,今年六七月间,已有病患家属和医生向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以及卫生部的相关部门反映过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依照规定信息;各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此外,如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的行为,将触及《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罪”,须承担刑事责任。

受害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因产品质量小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者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饲料销售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2005年4月 致全镇生猪养殖户的一封信 全镇生猪养殖户朋友们: 你们好! 首先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县--镇生猪产销合作社于2005年4月16日正式成立了!这是由镇兽医站和部分村委、养殖户为保护全镇生猪养殖户的利益自发联合形成的,是与我们生猪养殖户密切相关的一件大事。合作社的成立标志着大家自我保护意识的进一步觉醒,对市场经济适应能力的进一步增强。 近几年来,我们--镇按照农村产业化结构调整思路,大力发展畜牧业,使广大生猪养殖户的经济收入逐年提高,生活越来越有奔头。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体制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在生猪生产过程中,表现在经营上的分散性、生产上的盲目性、技术的贫乏性以及效益比较低等方面,广大养殖户深受其苦,对这些问题大家一定感触很深。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自发组织成立了-县--镇生猪产销合作社。宗旨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最大限度的为社员服务。主要任务是:1、为社员及时供应饲料、药品等生产资料,负责优良种猪的引进和繁育;2、开展高新技术培训与推广,指导社员科学管理,负责生猪疫病防治;3、为社员搜集、提供有关市场信息和产品销售信息。 我们这个合作社的产生,是在镇党委、政府和县畜牧局的关怀、支持下产生的。农民朋友们,也许您正筹划建猪场,也许您已经建成了,正为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发愁,现在,--县--镇生猪产销合作社热情欢迎你,相信他会为您排忧解难,帮助您迅速脱贫致富。 联合起来,大家共同抵御市场风险! 联合起来,更好的保护我们自身利益! 联合起来,为我们--镇经济腾飞做出贡献!

此致 敬礼 --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成立大会议程 会议共有十二项议程: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镇政府副镇长--同志代表合作社筹备小组向大会作筹备工作报告。 第三项:镇兽医站站长--同志宣读合作社章程。 第四项:选举理事长、监事长。 第五项:公布当选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 第六项:由理事长进行就职演讲。 第七项:由监事长进行就职演讲。 第八项:社员代表发言。 第九项:请镇政府镇长--同志讲话。 第十项:请县畜牧局长--同志致贺词。 第十一项:请县政府副县长--同志讲话。 第十二项:请

为--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揭牌。 --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成立大会主持词 各位领导、各位社员: 根据--镇广大生猪养殖场户的共同意愿,经充分酝酿、协商,决定成立--镇生猪产销合作社。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镇生猪产销合作成立大会,出席今天大会的有: 下面我宣布--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成立大会现在开始! 大会进行第一项:奏国歌(全体起立) 大会进行第二项:请镇政府--镇长代表合作社筹备小组向大会作筹备工作报告。 大会进行第三项:请镇兽医站站长--同志宣读合作社章程,(读毕)请大家就地酝酿,(稍顿)下面进行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意见一致通过。 大会进行第四项:选举理事会、监事会,下面我先宣读一下选举办法。 (1)本次选举依据合作社章程规定,选举合作社理事长1人,副理事2人,理事4人;监事长1人,副监事长1人,监事3人。 (2)本次选举实行等额选举,由全体社员代表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超过半数票的当选。 (3)由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宣读完毕,请大家就地酝酿一下,有意见请发表,没意见一致通过。 通过召开预备会议,经筹备小组反复酝酿协商,决定由以下7位同志作为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决定由以下5位同志为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现提交大会选举通过。请大家就地酝酿一下,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没意见进行举手表决。同意以上同志为合作社理事、监事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我宣布经大会选举通过的上述12位同志担任--镇生猪产销合作社理事、监事,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祝贺以上同志当选。下面请理事、监事们到小会议室召开生猪产销合作社第一次会议,其它社员代表请稍等。 (在小会议里)根据合作社章程,经过反复酝酿协商决定,由--同志为理事长候选人,----为副理事长候选人;--同志为监事长候选人,--为副监事长候选人,请就地酝酿一下(稍顿),同意以上同志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大会进行第五项:宣读选举结果。 现在我宣布--同志为合作社理事长,--、--为副理事长,---为成员;--为监事长,--为副监事长,---为成员。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祝贺以上同志当选。 大会进行第六项:请新当选的理事长--同志发表就职演讲。 大会进行第七项:请新当选的监事长--同志发表就职演讲。 大会进行第八项:请社员代表--同志发言。 大会进行第九项:请镇政府--镇长讲话。 大会进行第十项:请县畜牧局--局长致贺词。 大会进行第十一项:请县政府--县长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请

同志为合作社揭牌。 现在我宣布大会圆满结束! 关于--镇生猪产销合作社 筹备情况的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们--镇畜牧业生产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卓有成效的发展,特别是生猪饲养方面,年存栏生猪2.2万头,出栏生猪5万余头,从目前情况看,我镇生猪存栏量得到迅速发展,但是养殖户的生产管理技术落后,产销经常出现脱节现象,正常的生产秩序还没有形成,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盲目购猪、品种杂乱、价高质劣、劳民伤财,养殖场效益低、时常存在疫病药残问题,科学管理水平差,疫病识别水平低,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镇决定成立生猪产销合作社。本合作社是以--镇兽医站为依托联合各养殖大户共同发起,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在广大养殖户的迫切希望下成立的,它将在更大范围内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为养殖户架起一座相互沟通的桥梁,使一些单靠养殖场和专业户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合作社得到有效的解决,从而为饲养生猪户解除后顾之忧,维护生产秩序,强化科学管理,更好地促进我镇生猪饲养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我镇生猪合作社的成立,县畜牧局领导多次前来指导,具体帮助起草文件材料,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经过反复的酝酿协商,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商定,生猪产销合作社拟设理事7人,监事5人,对于这些同志的人选,按照个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标准,由筹备小组反复酝酿、协商确定的,现提交大会选举产生。 合作社章程,经过不断修改和充实,也将提交大会审议通过,一旦通过,这个章程将做为我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所有社员的共同准则。 同志们,生猪产销合作社的成立,以后将定期举办养猪技术培训班,定期公布有关信息指导生产,定期对社员的生猪饲养场巡回指导、疫病防治等技术服务,对需要购猪的社员提供信息或派员协助外购,以指导生猪的品种和质量,特别是对生猪的收购与销售,将逐步实行规范化运作,确保生猪饲养户的利益。我们相信,通过成立生猪产销合作社,定会充分发挥作用,想社员之所想,急社员之所急,使我镇生猪饲养业再上一个新台阶,真正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现在筹备工作全部就绪,祝--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成立大会圆满成功。

2005年4月 --生猪产销合作社章程 (2005年4月16日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和昌乐县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经验制定。 第二条 合作社名称:--镇生猪产销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 本社社址:-----镇兽医站。 第三条 本社宗旨:在互助、互利、民主、公平的基础上,加快生猪基地建设,促进畜牧业发展。积极进行养、购、销一体化生产,努力为从事生猪养殖的农民增加收入。 第四条 本社由从事生猪饲养、收购人员以及镇兽医站等个人和部门发起组成。 第五条 本社性质:是社员之间通过资本和劳动联合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是以生猪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性合作组织。 第二章 职 能 第六条 本社基本职能:以广大农民为服务对象,为从事生猪养殖的农民提供服务,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七条 组织协调。不断发展农民和有关单位入社,壮大合作社规模;组织社员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有计划地发展合作社业务。协调社员之间购、销、调、存以及资金、价格等方面的关系;协调本社与其他合作社、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维护合作社利益。 第八条 指导培训。指导社员按照合作原则和合作社章程运作;指导社员制定各自的发展计划,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指导社员进行标准化生产。为社员提供技术培训、市场信息、试验示范和产品监督。 第九条 规划监督。制定合作社整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协助政府部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提出符合农民利益的发展策略。监督社员按照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和合作社的章程运作;监督社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行业自律规定和社会道德规范。 第十条 经营服务。一是供销服务。有组织地为社员供应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发挥合作社的整体销售优势,销售社员生产的产品;二是共同经营。通过股份投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兴办经营项目,共同参与市场竞争;三是联合经营。组织社员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加工企业之间联合从事购销、运输等业务。 第三章 社 员 第十一条 凡从事生猪养殖的农民,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按规定交纳股金,经自愿申请,理事会批准,均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十二条 本社社员分为单位社员和个人社员。 (一)单位社员包括为生猪饲养、科技、信息、资金等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社员包括从事生猪养殖的农户及销售的个人。 第十三条 社员的条件: (一)拥护并遵守本社的章程;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通情达理,善于合作,科学饲养,勤劳致富。 第十四条 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享有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及产品销售的权利。 (三)对本社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五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履行与合作社签定的其它经营合同。 (二)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积极参加本社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于本社利益和信誉的行为。 (三)按规定缴纳股金。 第十六条 社员退社。社员可以申请退社,社员退社必须在一个经营年度终止前2个月,以书面方式向理事会提出退社申请,在履行有关合同和任务后,经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后可以退社,退回《社员证》,注销社籍。 第十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对社员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不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侵害本社利益及本社社员利益,损害合作社形象; (三)两次不参加本社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社员代表的产生。本社个人社员可以按行政区域或经济活动区域民主或协商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 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理事会决定通过,但延长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条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出席方能开会,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本社社员,一个社员只能一个社员。 第二十一条 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二)监事会的要求; (三)半数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请求。 第二十二条 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五)审议通过合作社财务报告;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员负责。理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组成成员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深刻领会本社的办社方针和意图,忠实地遵守章程和履行职责; (二)熟悉本行业业务知识,在本行业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信誉;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为社员服务的热情,处事公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社员服务。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组织筹备社员代表大会;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 (五)接纳社员或取消社员资格; (六)制定生猪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业管理; (七)拟定下属机构的设立和撤销,提交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八)讨论并通过各办事机构专职人员的聘任和劳动报酬; (九)为本社聘请顾问、名誉理事长; (十)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生产季节例外)召开一次,由理事长主持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所作决定必须取得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 召集理事会议应视具体情况,可邀请监事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均无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人。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律规定的有关职权。理事长不能出任法定代表人时,由理事会另作决定,但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理事会成员中产生。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监事会经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5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 监事会职权: (一)支持理事会的工作,贯彻本社章程,对全体社员和理事会负责; (二)检查本社的年度财务收支状况; (三)督促理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五)派代表列席理事全会议。 第三十一条 本社理事会家属及财务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监事会议召开应由监事长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 本社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设立精干高效的下属办事机构。 第五章 财务管理及股金 第三十四条 本社依照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格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合作社会计年度实行公历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六条 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和支出审批制度,做到帐款分离,程序严格,高效运行。严肃财务纪律,加强民主理财,做到定期检查,帐目公开,不得以本社资产为本社社员及其它单位或个人担保。 第三十七条 理事会成员不得利用本社的职权为各自企业或个人谋取私利。 第三十八条 更换法人代表或换届之前必须接受主管部门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社资金主要来源: (一)社员股金; (二)经营收入; (三)政府扶持; (四)社会捐助。 第四十条 本社股金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两种。 (一)身份股,是确认社员身份的基本股,单位社员和个人社员均要购买。 (二)投资股,是合作社根据经营需要设置的,实行社员自愿购买或配购。 身份股不得退还,投资股在履行有关合同和责任后,可以退还,但不再有公有资产和积累的分配权。 第四十一条 本社社员身份股标准为:个人社员50元/人,单位社员100—1000元/个。身份股经社员大会批准,可以一次或几次缴纳。投资股自愿认购,或按身份股配购。 第四十二条 合作社经营。合作社对社员提供有偿服务。合作社主要靠联购分销、直接购进,联合销售、产销直挂增加合作社经济效益。合作社要实行低成本运营,最大限度地增加社员收入。 第四十三条 合作社分配 (一)合作社对社员的分配以盈利返还为主要形式,股金分红为辅助形式。 (二)合作社要留有积累。 (三)本合作社的分配大体按以下比率:税后利润,15%公积金,15%公益金,40%按交易量返还,30%股金分红。每个年度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 政府对本社扶持和社会捐助资金,用于产业的发展,单列帐号,不得纳入分配。资产处置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章 终止及清算 第四十五条 本社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社员代表大会决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后,予以解散。 (一)本产业消失; (二)三之二以上社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三)与其他合作社合并; (四)股金亏损三分之二以上,不能继续运作。 第四十六条 本社决定解散时,应由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清查小组成员,对本社的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社员代表大会批准。清算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聘用人员工资,税务,外部债务,剩余部分按股金返还社员,若资不抵债,由股金承担亏损。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有关条款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在执行中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由社员代表大会予以修改补充。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镇生猪产销合作社理事会。 ---同志 在---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成立 大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社员: 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畜牧局的帮助指导下,在生猪饲养户的倡仪下,--镇生猪产销合作社今天成立了,这是我们--镇生猪养殖户的大喜事。今天我荣幸地当选为理事会理事长,诚恳地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在职期间,决心与全体社员同舟共济,奋力拼搏。 为更好地搞好合作社工作,使合作社真正成为生猪养殖户的服务之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合作社通过各种服务手段,提高我镇生猪饲养业的生产水平,到下届合作社召开时,全镇生猪饲养量将提高20%,使生猪的生产性能和经济效益得到较大提高。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全镇从事生猪饲养业生产的同仁,通过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交流、产品营销等活动,促进我镇生猪生产上档次、上水平,逐步实现我镇生猪饲养业的科学化、规范化、产业化和现代化。 三、加强“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合作社的主体是场户,今后合作社的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协助”为场户服务,纵向做生猪场户和政府之间的纽带,横向做场户间联系的桥梁,广泛联系社会组织,掌握行业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反应情况,传递和反馈信息,发挥合作社人才资源雄厚的优势,由合作社牵头,场户搭台,专家唱戏,搞活流通,为群众排忧解难,传经送宝。开展行标行规、职业道德、评优荐优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不断提高行业水平。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搞好行业管理,维护社员利益。 四、加强信息和咨询服务,促进畜牧业发展。强化信息工作,做好专家咨询服务,组织专家对行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推动行业技术改造,让场户及时掌握新技术、新信息,提高生猪饲养业的生产水平。 五、不断加强合作社建设。固定工作人员的办公地点,改善工作条件,保证工作有效开展。不断发展新社员,调整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朱刘镇生猪产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全镇生猪养殖户的服务之家,促进全镇生猪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005年4月 监事长--同志 在--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成立 大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成立了,这是我们全镇广大生猪养殖户的一件大事,体现了我们全镇生猪生产正在由无序生产走向有序,为了促进生猪生产的健康发展,我们监事会在工作中一定行使我们监事会的权利,监督检查理事和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确保合作社越办越好,越办越红火,真正行使合作社各方面职能。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定期召开监事会议,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有关法规和各项业务知识,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认真学习本社章程和各种工作条例、制度,监督生猪合作社的各项业务活动。 (三)监督检查理事、社长等管理人员有无违犯法律、法规、本社章程及理事会的决议,代表合作社与理事会进行交涉。 (四)及时审查合作社的帐目、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等,检查合作社的实物盘点及各种资产的真实性。 (五)如发现问题和不当的业务,及时建议理事长召开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并对其提出改正建议。 (六)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各种检查情况,汇报上级部门对监事会的指示。 (七)在做好各种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各理事、社长搞好生猪产销合作社的各项活动,使其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祝我们的生猪产销合作社兴旺发达。

2005年4月 社员代表--同志 在--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成立 大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今天,我们--镇生猪产销合作社成立了,这是一件大喜事。我非常高兴成为了--镇生猪产销合作社的一名社员。合作社的成立,既可以为我们提供饲养管理技术服务,又可以为我们提供治疗、购销、防疫、咨询等系列化服务,对我们在生猪饲养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合作社都可以帮助解决。合作社这种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的宗旨,使我对--镇生猪产销合作社充满了信心,这个合作社办得好,办得及时,我们决心在合作社的统一领导下,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履行社员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声誉,积极参与本社活动,搞好各项业务,使我们的合作社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