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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审计工作计划

税务审计工作计划

税务审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税收审计的范围

税收审计是由税务管理机构的专设审计部门负责的,其职责是审核纳税人的纳税事项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由于纳税人数量众多,其审计范围选择由机来进行。当纳税申报表数据输入计算机后,立即转交税收审计小组。审计小组根据报表和申报资料进行翔实的检查,审查各种间接税、直接税的税基,如审查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是否正确,资料是否真实,有无错漏情况,发现立即查询处理。并通过对帐目的审计,检查企业的财务活动是否符合有关财政法规,检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税收审计的

法国的税收审计方法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大类。内部审计,即税务机关内部对纳税人的控制,主要由基层税务所税基处人员完成。他们通过查阅计算机中纳税人档案来审查纳税人的申报是否正确。内部控制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挑选那些纳税情况不清楚,有疑点的纳税户,有重点地进行税收检查和管理一是对所有纳税申报进行评估,检查纳税户是否守法,有无违章。外部审计,主要是对纳税人帐册的控制管理,由各省的稽查大队完成。

三、税收审计的机构

法国的税收审计机构比较完整,自成体系,并分为三级:中央级、大区级和地区级。中央级,在税务总局下设税收审计局,直接归税务总局管理;大区级,20个行政大区设立20个税收审计局;大区下设有162个地区级税收审计局。各级税收审计局的局长由税务总局任命,大区税收审计局与地区税收审计局不是领导关系,只是协作关系,在中央和大区的税收审计机构中,审计员是专职的,地区级审计局的审计员是兼职的。

四、税收审计的分工

法国税收审计工作的分工,是按其业务性质来划分。内部审计以各级税务局的管辖范围为界,各自负责。外部审计按企业的大小分别划归各级税收审计局负责。大型企业划归中央,中型企业划归大区,小型企业划归基层税务审计局负责审计。

在对外部的税收审计中,法国逐步从全面审计的转向性审计的方法,把审计工作分作两步。第一步,对纳税人帐册、报表进行重点抽查,分析存在,作出是否需要继续全面深入审计的判断,分析判断不超过半天。分析判断后由审计人员填报一个审计情况登记衡表,根据表上列明的项目,决定继续审计还是终止审计。第二步,对需要继续审计的,实行全面审计。在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审计的公司企业中,有40%的公司企业在第一步审计后就终止了审计。

五、税收审计的效果

法国的税收审计工作,对外部审计每年完成工作量约5万件,其中4.6万件是对公司帐册的审计。经过审计,每年调整应交税款180亿法郎,内部审计每年完成工作量300余万件,调整应交税款300亿法郎,两项合计,相当于法国税收收入的3%,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审计检查出来的税款不能全部收回,平均入库率为70%,其中外部审计收回的约占60%,内部审计收回的约占85%.未入库的部分,都有一定特殊情况,确实无力交纳的,报经当地税务局核准,予以豁免。

六、违反税法的审计处理

税务审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风险防范;决策应用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2

一、上市公司税务风险概述

上市公司税务风险是指上市公司的涉税行为没有经过正确有效的方法途径,或者是没有按照有关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要求纳税,而致使企业的利益未来可能会遭到损失的风险,包括企业财务损失、企业声誉损害和法律惩处等。它是上市公司生产运营以及实施税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内部制度和外部环境等因素所引致的企业各种损失的可能性。在当前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背景下,上市公司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上市公司税务风险不仅与税收政策的变化有关,也与其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有关,税务风险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决策。上市公司税务风险问题,日益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议题,也是国内外上市公司普遍面临的问题。所以,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构建科学合理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处理税务风险。

近年来,税务风险管理已成为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和研究的热点,国内大部分学者主要建立在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税务风险管理,采用理论研究或者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研究税务风险的成因等探讨税务风险的管理控制等问题。如陈鹏(2010)通过对企业加强税务管理的必要性、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及引发潜在税务风险的因素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防范税务风险的建议,比如通过多沟通交流来处理好税务机关与企业的关系、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等。张德志(2013)认为,税务风险主要源自税务系统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从外部看,主要是指在税务机关的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不当或错误而引起不利后果和不利影响的可能性;从内部看,主要是企业纳税人未能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的义务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二、当前上市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现状

(一) 缺乏对税务风险的全面认识。近年来,上市公司日益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对税务风险认识也有了提高,但就普遍情况而言,大多数上市公司对税务风险认识不全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税务风险基本内涵和管理要点不了解,简单认为防范税务风险是财务核算部门的事,与生产、经营等无关,只要不造假,不偷税,按时纳税就不存在税务风险,未把税务风险控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二是不注重税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未设置专门的岗位和人员,税务人员身兼多职现象明显;三是合理避税意识不强,企业管理层往往重视财务管理忽视税务管理,认为税务风险管理往往认为是税务机关的事,与企业自身无关,对自身权利未充分了解,不能合理避税,未能积极争取本该获得的税收利益;四是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企业管理层往往认为税务管理就是少缴税,甚至通过非法手段,企图以不合法行为以及人情关系来达到减少企业税务责任的目的。随着我国税收体系的健全,企业管理层的这种税收意识极易造成税务事实上的违规,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二) 税务风险控制环节不完善。一是上市公司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不健全,税务风险控制散落在财务风险管理中,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识别、预测、控制和防范的一系列制度和规程,缺乏整体税务规划,未将税务规划贯穿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未建立相应的沟通和会商机制。或者部分上市公司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建立起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但机制往往停留在设计层面,实际操作时缺乏合理的控制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未达到应有的防控税务风险的作用。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上市公司虽安排了税务人员,但多如未设置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或专门的税务岗位,税务人员多由会计人员兼任。会计人员在自身繁杂的核算职责的基础上,难以有充分的时间精力来关注税务风险管控问题,也难以及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特别是在当前国家税务改革的大背景下,兼职税务人员不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来应对日益复杂的税务实务工作。机构和岗位设置上的不健全导致税务管理话语轻,力量弱,推动难,税务风险管控难以落实。

(三) 缺乏有效的税务审计制度。当前,上市公司的审计主要针对财务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较少涉及税务风险防控。如未建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日常税务管理工作缺乏应有的监督和检查;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对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审计频率、审计结果跟踪等重要工作缺乏完善的制度规定,监督检查无据可依,缺乏系统规划和管理;日常审计和管理职责多交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但受限于外聘审计机构不能全面、完整掌握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全部信息,审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受到较大影响。再加上审计机构受聘于上市公司,部分审计机构受利益驱动,在未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情况下就主观出具审计结论和报告,仅仅满足税务管理机关的基本要求,没有对公司的税务风险进行全面体检并提出有效的防控建议。

(四) 内外部信息沟通不畅。一是上市公司内部,部门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往往存在冲突。如在未建立企业共同遵照的税务风险管理原则之前,不同部门站在自身角度出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可能满足了其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但却增加了企业整体税负,降低了企业整体效益。二是上市公司与税务机关之间,由于征纳双发利益出发点不同,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现象。如企业纳税意识不强,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工作,税务机关只提供被动咨询服务,不主动提供指导等,往往因多种原因导致纳税申报漏洞,引起税务风险。

(五) 未建立符合自身实际需要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不能提前识别和发现税务风险,税务风险防范滞后。

三、对提高上市公司税务风险防范的一些建议

(一)提高对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

上市公司应正确认识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并将税务风险防控意识贯穿到企业管理全过程,全面梳理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税务风险风险点,并根据企业组织分工,明确对应的责任部门。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整体规划税务风险防范工作,定期分析税务风险程度。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吸纳专业的税务人员参与,充分考虑税务风险因素。

(二)营造良好的税务风险内控环境

一是完善企业内部税务控制制度。包括合理设立专门的税务部门,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配备专业人员,明确职责权限,充分授权,并采取措施提高税务人员专业素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税务风险防控相关制度,如纳税申报流程、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等,同时,做好对税务风险进行梳理,形成相应的风险提示,明确规范的操作手册等基础工作。二是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要形成有效的监督与制衡关系,防范管理层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不合规的方式来降低税负,导致税务风险。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制定战略计划和经营决策时,综合考核税务风险。同时,上市公司内部机构之间也要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分,包括税务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明确职责,形成统一的税务风险管理原则。三是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传递合规操作、税务创造价值的理念,从根源上防范税务风险。

(三)建立和完善税务审计制度

一方面是合理行使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权限,在审计委员会内设税务审计专门人员,定期研究和部署税务风险防范相关工作,保持机构的独立性,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另一方面是规范企业内部税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频率。内部审计应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遵循、企业内部税务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效果,税务会计核算、外聘审计机构、税务申报等方面工作的审计。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审计频率和覆盖范围,确保内部审计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构建全面、有效的信息和沟通体系

一是上市公司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和更新税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以及税务处理合乎法律要求,减少税务信息的产生、处理、传递以及保存过程中税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二是要提高涉税部门内部、涉税部门与高管之间、涉税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以及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效率。涉税部门应保持对税务风险的高度敏感性,对企业的战略计划、重大的经营决策以及其他重要事项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时的进行识别、评估,并积极向上级汇报,提醒企业高管对其给予重视,及早作出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部门之间也应加强沟通,特别是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三是加强与外部监管机构的沟通。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同样有助于降低税务风险,特别是由于认定差异导致的税务风险,通过与涉税部门的积极沟通,了解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合法性,从而降低税务处罚风险。

(五)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在对税务风险以及企业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提早发现、识别和评估风险,并提前采取应对方式,防范、规避、降低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陶丽萍.基于内部控制的税务风险研究[D].浙江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3.

[2]李磊,李艳芝.基于内部控制视觉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5(41).

税务审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根据湖北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我们对下属某市2000年度税收政策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该地税部门共有干部职工287人,全系统按区划设置征收单位10个,局机关内设科室6个。全市共有纳税户4407个,其中股份制对个,国营企业146个,集团企业149个,私营企业 84个,中外合资企业1个,个体经营户3980户。机关信息化建设已初规模,该局拥有机24台,基本实现联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已深入到纳税征管业务工作中,数据传输、税款开票做帐已经信息化,实际操作中我们以其NOVELL网作为计算机审计的重点。

计算机审计中发现的

(一)“平面扫描”,暴露表面问题该机关内部有两个网络,一个是机关信息传递使用的NT网络操作系统,一个是安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NOVELL网络操作系统。其中“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是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计算中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据,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指导思想而开发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涵盖了税务征管的各个环节。在熟悉了解被审计单位硬件、软件后,从该单位的某台计算机上直接取得其对上级地税部门2000年各类报表及工作的原始电子文档。从原始电子文档中发现审计线索,核实超范围比例多提229万元手续费的问题。

(二)找准漏洞,接入网络,采集数据,揭露问题;

该被审计单位的税收征管系统是运行在UCDOS环境下由FOXPRO数据库支持的小型网络系统,全局纳税资料均存储于该NOVELL,网络服务器内,整个网络由多台工作站(开税票的计算机)联接构成,多数工作站为无盘工作站,并且网络访问权限低下,只发现一台既有硬盘又装有WINDOWS95操作系统的开票工作站。如能够将服务器上的“YSJ”及“DMF”(原始数据文件)全面采集到我们自身所带的电脑笔记本,则完成对原始电子数据台帐的采集,我们采取以下步骤完成计算机辅助审计揭露问题的过程:

第一步,将自带的电脑笔记本(内装WIN98系统可与WIN95系统数据互传),以直接电缆联接方式与那台带硬盘、装有WIN95的工作站相联,为进一步获取审计数据打基础。

第二步,用超级用户名登入到网络服务器,下载有用审计数据文件,将YSJ及DMF的所有下载到本地硬盘,将该工作站重新转换到WINDOWS操作方式,传数据到电脑笔记本。原始电子记帐数据即全部取得,其中包含原始税票库,原始申报数据库,原始定税库,作废税票数据库,投调税登记数据库,纳税人税种认定存档数据库和税务登记数据库等,记录总数多达1万3千多条。

第三步,运用数据采集软件及EXCEL软件,进行筛选、分类、汇总得到以下数据:

该被审计单位数据汇总得到2000年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3804.56万元,占本级收入计划3859万元的98.8%,比上年同期增收455.7万元,增长13.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69万元,占年度计划3716万元的12.9%,比上年增收437.5万元,增长98.7%。按收入级次划分,完成省级收入226.08万元,为年度计划306万元的73.9%,市级收入完成3443.16万元,占计划的11.9%。

机关财务收支状况,资金来源862万元,上年结转151万元,本年收入711万元(不含提退末达52万元),其中:省局拨入199万元、本级财政157万元。支出合计775万元,其中:工资、津贴359万元,购置费47万元,其他191万元,基建支出132万元,年末结存87万元。

在条件筛选中发现各种审计线索,深入核对揭露出以下问题:

(1)收入真实性方面

稽查局1999年征收的税款53.7万元入库不及时,于2000年5月才入库完毕。

计财科调征税种85万,将城建税调为所得税65万元,屠宰税调为营业税20万元。

征收局将两大型企业交纳的地方费调作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18.8万元。

(2)税收政策及征管方面

税款征收不平衡,存在多征、少征、漏征的。以某有限公司为例,征收局2000年征堤防费66939.01元,少征企业所得税84.9万元,漏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计16.1万元。

税源库数据不真实。体现在征收数据与应征收数据完全一致。查出某公司和某集团公司,纳税申报不规范,以缴代报,纳税检查结果不落实。实际应征收数应该按照申报数加上稽查数和查补数以及审计结论数据作为应征收税款的做帐依据。

综观现在机发展中的最大威胁即是来自于人本身,计算机安全主要是防范人为破坏、修改。从破坏范围又分为对单机(即孤立的计算机)和的。地税系统中主要存在:

(1)数据的安全性薄弱,重点体现在:1、电子数据是以标准的FOXPRO数据文件存放,无有效加密手段;2、在其内部数据传递时,采用“互联网”上的免费电子邮局进行数据交换。以上两点突出显示数据存放及传递存在不安全性和人为可修改性。初级“黑客”以“字典”猜测用户名及口令攻击数据存在的免费POPS邮局,只需半天工夫,即可将该免费邮件服务器上的所有资料和数据据为己有,后果将不可想而知。为了数据安全和合法,其解决的办法应该是建立独立的远程通讯网。

(2)网络设置应趋于安全合法

税务审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地税

效益审计

内容指标

探讨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内部审计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上指出:内部审计要以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为主,从效益审计出发,最后落实到管理审计。这一重要论断为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内部审计重心的转移,深化内部审计实施经济效益审计摆上了各级内审部门的重要议程。地税部门作为行政管理单位,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效益审计。因此,开展地税系统经济效益审计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反复探索,不断,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地税特色、符合地税特点的经济效益审计路子。

一、地税系统经济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

在审计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将地税部门经济活动效益性目标统筹列为经济效益审计内容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推动地税部门树立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一)执行财税政策、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地税部门的效益性必须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必须与系统规章制度相吻合。只有在此前提下,其效益性才是合法的、合规的。因此,判定地税部门经济效益性,必须以此为标准。具体到某个部门或单位,表现为该部门或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包括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各项资金和财物的分配、管理及使用,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决策、组织、实施和运作,以及所有涉及到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经济行为,是否在遵守上述原则和前提的条件下体现了效益,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无重大违法违纪事项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二)规范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情况。一是将管理和决策纳入效益审计范畴。管理和决策是各级地税部门及领导者的重要职能和职责。衡量一个领导者的能力标准也正在由是否具有“科学决策”能力取代“敢于决策”能力,人为“集权化”管理、“家长式”管理和“全能型领导式”管理正在为规范化的“法治”管理、“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所取代。加强重大项目决策和全程管理审计,促使各级地税部门在充分论证、广纳民智基础上,实现科学的、符合国家政策和长远发展目标的决策,杜绝“短期行为”、“形象工程”和“无效益工程”,以及因管理不善等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将人力资源管理和工作效率管理纳入效益审计范畴。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审查各级地税部门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地税队伍;是否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手段的化,多层面审查各级地税部门在人力资源配置使用、发挥效能和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工作实效。三是将管理政策和管理责任纳入效益审计范畴。管理政策的审计,将产生两个方面的效能:一是可以促进和监督各项管理政策在各地的贯彻和落实,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可以通过审计过程对政策执行中具体效益的比较、和评估,对政策运行中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提出科学、合理、有力的分析和建议,供决策部门。对管理责任的审计,则会进一步加强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强化管理部门的效益责任和管理成本意识,从根本上促进管理部门总体管理水平和领导个体素质能力的不断提高。从制度上规避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无为行政”,制造表面政绩工程的“表象行政”和不惜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行的“短期低效行政”,使地税事业不断朝着科学、高效、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四是将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纳入效益审计范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运行质量。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是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作出一项决策,上马一个工程,实施一个项目,仅审查其决策程序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是远远不够的。效益审计从项目投资概预算,到具体支出各环节;从项目预期建设总目标,到具体实施各阶段;从项目论证效益预测,到实际完成取得成效所进行的资金、质量和效益全方位审核评价,将有效督促各级地税部门,在项目立项决策时,必须科学充分地考查论证项目经济效益;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认真审查资金使用成本和产出效益;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从而规范各级地税部门逐步把决策成本和管理效益纳入各项考核评价标准依据之中,避免因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给单位财产造成损失。

(三)推进依法治税,提高征管质量情况。地税部门作为依法组织地方财政收入的征收机关,讲求经济效益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它体现在依法治税方面就是要确保国家税收不会流失,着力提高征管质量。在税收执法方面,随机抽审案件卷宗,主要看文书使用是否规范、引用条文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到位、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恰当;随机抽查减免缓税企业,有无违反国家规定超越权限,擅自减税、免税、缓税或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在征管质量方面,到户实地检查和调取电脑资料,按照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与征管质量考核报表指标数字进行比对。在税收政策执行方面,主要是优惠政策的兑现,减免缓税、财产核销、亏损弥补的审批,个体税收的评定,新出台政策的落实是否到位。

(四)降低税收成本,优化支出结构情况。地税部门预算包括年度收入与支出的预算。如何能使预算编制的内容不仅能全面反映本部门的年度经费需求,而且能全面反映本部门的全部收入状况,这就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并且需要一个保证该方法顺利实施到位并能产生预期效果的督查机制。通过各年度财务收支结果的对比分析性审计,并综合考虑征管范围、业务量和工作职能等因素,为核定人员经费、正常公用经费和确定定额标准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使预算编制更为科学、合理,杜绝在预算编制方面的不真实性。通过对公用经费支出中办公费、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支出项目进行论证及可行性分析性审计,确定项目支出的必要性,测定支出概算的合理性,考核项目支出的效益性。

(五)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从经济效益审计的角度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廉政、二是勤政、三是善政。廉政体现了经济性,勤政反映了效率性,善政则表现为效果性。只有通过对这三方面的监督和考核,并达到了有机的统一,经济效益审计的目标才能得到实现。在廉政建设方面,重点审查被审单位是否存在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国家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用公款购买通信工具、报销通讯费用、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用公款游山玩水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在勤政建设方面,是否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一切按科学办事,一切按勤俭节约办事。在善政方面,是否存在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是否存在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文山会海”的形式主义,使各级地税部门和地税人员自觉把手中的权力看成是责任和义务,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把更多的财力和物力用在地税事业发展上。

二、地税系统经济效益审计的指标体系

经济效益审计指标体系确定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审计结果的科学、准确、合理、公正,直接反映在审计结论和审计成果的质量上,所以经济效益审计依据必须充分、站位必须高远、权重顺序必须清晰、对比程度必须准确。除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外,还要建立符合地税部门特点的指标体系。与此同时,充分考虑客观因素对指标体系的影响,力争做到客观、全面、可靠、权威,使依此为衡量标准所形成的审计结论,除可准确揭露问题外,还可合理分析问题的成因及科学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达到促进效益提高的目的。

(一)主要经济目标完成情况

审计内容:各年度地方税、各项基金(费)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分析评价组织收入的措施及能力。

审计指标:

1、地方税收入计划完成率。年度地方税收入计划完成率=地方税实绩/计划数×100%。其中,完成系统计划百分比;完成政府计划百分比。

2、基金费收入计划完成率。年度基金费收入计划完成率=各项基金费实际完成数/下达的计划数×100%。

3、地方税(基金费)收入增减率。年度地方税(基金费)收入增减率=年度地方税(基金费)收入实际/上年地方税(基金费)收入实际×100%。

4、地方税(基金费)收入平均增减率。地方税(基金费)收入平均增减率=(期末年收入实绩-期初收入实绩)/期初收入实绩×100%。其中:地方税收入平均增减率;基金费收入平均增减率。

(二)税收征管质量情况

审计内容:征管和稽查等量化考核指标达到的水平,分析评价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质量情况;税收执法文书使用、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等,分析评价税收执法情况。

审计指标:

1、税(费)成本率。税(费)成本率=本期经费支出总额/(本期地方税收入+本期基金费收入)×100%。其中,税收成本率=(本期经费支出总额-本期基金费手续费支出总额)/本期地方税收收入×100%。此项指标应同时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如增长比例过高,应异常原因,找出管理上存在的。

2、税务登记率。税务登记率=(抽查户数中实际办理税务登记户数/抽查户数中按规定应办理税务登记户数)×100%。

3、征期申报率。征期申报率=[征期实际申报户数/(登记的应申报户数-非正常户)×100%。其中,登记的应申报户数=实际办理税务登记户数-(注销税务登记户数+批准延期申报户数+批准停业户数+破产清算户数+审定的不达起征点户数)。

4、征期入库率。征期入库率=[征期实际缴纳入库的税款/(征期申报应当缴纳的税款+批准延期申报核定预缴的税款+缓缴到期应入库税款)] ×100%。

5、欠税增减率。欠税增减率=[(期末陈欠-期初陈欠)/期初陈欠] ×100%。

6、滞纳金加收率。滞纳金加收率=(逾期未缴纳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数/逾期未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的户数)×100%。

7、逾期申报处罚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征期内对逾期申报、不申报、申报不实的实际处罚户数/应处罚户数)×100%。

8、稽查处罚率。稽查处罚率=(征期稽查罚款数额/征期查补税款数额)×100%。

9、稽查查补入库率。稽查查补入库率=(征期入库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数额/征期查补应入库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数额)×100%。

(三)财政、财务收支预算(计划)执行及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

审计:财政财务收支预算(计划)执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专项资金(基金)和资产管理与使用,负债和重大投资决策,内控制度建立及其执行等,分析评价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管理能力,以及对单位后续产生的。

审计指标: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当年支出预算实际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100%。其中,应缴预算款上缴率=当年实际上缴预算款/应缴预算款×100%。

2、争取政府经费率。争取政府经费率=争取地方政府经费总额/经费总额×100%

3、经费自给率=(征管业务费+基金手续费+政府奖励+其他收入)/(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建支出)×100%

以上两项指标主要衡量被审单位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力度、扩大经费收入规模、组织其他收入的能力情况和满足本单位各项支出的程度,是综合反映财务收入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也衡量应从地方政府取得的各项税务经费是否已全部到位,有无缺口或超范围取得的违规资金。

4、人均收入。人均收入=人员年收入总额/全年平均人数。用来衡量税务干部职工的年平均收入水平。

5、支出增长率。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衡量被审单位支出增长情况。

6、人均支出。人均支出=本期支出总额/本期工资目平均人数。衡量被审单位单位人均消耗经费的水平。其中,人员经费率=人员经费/经费支出×100%。衡量被审单位经费支出中人均支出水平。

7、人员支出比重。人员支出比重=干部职工本期收入总额(含工资、奖金、福利费、社保费等)/本期支出总额×100%。

8、专项支出比重。专项支出比重=本期专项支出数/本期支出总额×100%。以上两项指标衡量被审单位支出结构。

9、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比重。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比重=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总额/本期支出总额×100%。衡量被审单位任固定资产的投资水平及支出结构。

10、单位车辆平均耗费水平。单位车辆平均耗费水平=车辆本期耗费总额/车辆总数。衡量被审单位一定时期每辆车的平均费用支出(含汽油费、修理费等)。

11、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费支出率。三项费用率=招待费或会议费或办公费/本期总支出×100%。衡量被审单位三项费用的支出水平。

12、总资产增减率。总资产增减率=(离任时资产总额—任职初资产总额)/任职初资产总额×100%。衡量被审单位总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13、固定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离任时固定资产总额—任职初固定资产总额)/任职初期资产总额×100%。衡量被审单位固定资产总规模的增长情况。考虑到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不平衡,单位无偿调入、基本建设交付使用、上级投入等增加的资产应予说明。

14、国有资产完好率。国有资产完好率=离任时完好国有资产总额/任职初国有资产总额×100%。衡量被审单位资产安全、有效使用情况。

15、负债增减率。负债增减率=(期末负债总额-期初负债总额)/期初负债总额×100%。其中,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初负债总额×100%。衡量被审单位资产与负债比例是否合理、家底及资产安全保障程度。

16、帐务处理差错率。帐务处理差错率=帐务处理差错总额/审计资金总额×100%。

(四)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情况

审计内容:国家财经法规制度执行,内部各项制度规定的合法合规性,重大违规违纪事项及造成的损失,个人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规定,分析评价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情况。

审计指标:

违规金额比率。违规金额比率=违规行为金额/审计资金总额×100%。

该指标是指查出的任期内各项违纪违规金额占该项目审定金额的比率,评价被审对象在任期内遵守财经法规纪律情况。

三、地税系统经济效益审计指标分析

审计人员在出真实、准确的审计指标之后,要通过对经济指标的分析对比,客观评价经济效益。分析对比的有:

l、实际指标与预算指标、计划指标相比较,可以认定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此衡量被审单位的政绩或业绩的大小。

2、本期实际指标与上期(或最高水平)实际指标相比较,可以了解被审单位工作努力程度,了解被审单位的发展趋势,衡量被审单位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3、实际指标与本地区同行业一般水平或先进水平指标相比较,可以更全面、更具体、更直接地评价被审单位的工作业绩,更便于认定其经济效益。

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指标正确选用和分析对比,同时要注意指标的可比性,使指标的计算口径、计算基础、时间、单位保持一致。使用的数据必须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核实后的数据。如果选择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应标明所使用数据的来源,以达到客观公正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的目的。

四、做好地税系统经济效益审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宣传实施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和意义,提高对经济效益审计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一是通过和宣传,使全系统了解实施效益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促进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益。在查处支出违规、决策失误和国有资产流失等违规违纪案件以及资金管理不善、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的同时,更主要的应是通过实施效益审计,教育干部、引导干部和鞭策干部如何“与时俱进”,以“效能革命地税先行”的精神状态,改进工作、明辨是非,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工作效益。二是通过教育和宣传,吸引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于效益审计中来,使他们真正关心单位,关心决策,关心效益。三是通过教育和宣传,使系统上下内审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将来在进行效益审计中所要承担的职责,以及良好地完成和履行这些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自身素质,为进一步加强和实施效益审计奠定坚实的、高素质的人才基础。

(二)转变观念,大胆探索。长期以来,对地税部门的内部审计是以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主,以发现和揭露违规违纪线索为重点展开审计,大多数审计人员习惯于从财务收支资料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缺乏从经济效益角度发现、分析问题的意识,没有从效益角度全面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因此,从事地税系统内部审计的人员必须提高对效益审计的认识,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大胆探索。以发展观为指导,探索具有地税特色的经济效益审计路子,开拓进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探索效益审计的方式方法,为促进地税部门完善管理,强化内控制度,防范经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审计支持。

(三)明确目标,有的放矢。经济效益审计是从效果、效率和效益出发,就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出改进建议,达到服务大局、完善制度的目的。对地税部门的经济效益审计,其目标就是要促进加强管理,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效益和效果。具体来讲,就是以促进改善管理、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出发点,通过对地税系统各级的微观审计,揭露影响其经济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并在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对地税系统经济效益审计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展开,根据具体情况,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有的放矢。

(四)有效利用,促进转化。加强对经济效益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成果利用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经济效益审计能否进一步深化和实施。只有坚决地、不折不扣地把经济效益审计成果于对部门和干部使用考核评价政绩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处罚的重要依据,才能使“经济监督卫士”起到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作用,起到对不廉行为的震慑作用,起到规范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主要:

1、地税系统标准化分局考核验收评分办法;

2、关于建立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思考;

3、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参考指标;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5、安徽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

税务审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全文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划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版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版式、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并将专用发票票样及时下发各地。

(二)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制定

1.专用发票的印制,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统一计划管理。

2.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应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每半年安排一次,印制计划上报后一般不再调整。

(1)县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8月20日以前将下一年度上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次年3月20日以前将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局。

(2)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9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机关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国税局;应于次年4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级国税局。

(3)省级国税局于每年的9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应于次年4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4)国家税务总局将各省级国税局上报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进行审定汇总,送交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安排印制,并下发各省级国税局。

二、专用发票的仓储管理

(一)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1.省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以造币总公司提供的专用发票发运单进行验收。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对运抵的专用发票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对。

(3)检查专用发票的包装质量。

(4)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附件一)。

2.地市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依据造币总公司提供的专用发票装箱明细表进行验收。

(2)核对专用发票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核准的计划相符。

(3)抽查专用发票的印制质量。

(4)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

3.县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采取随机检验的方式,抽检数量一般在所运专用发票总量的5%-10%左右,如发现有严重问题,可扩大抽查面。

(2)核对专用发票的各种版式和数量是否与核准的计划相符。

(3)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

4.各级国税局在专用发票验收时,必须由两人以上负责,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5.在专用发票的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将有质量问题的发票统一集中收缴、封存,由省级国税局报国家税务总局,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6.各级国税局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时,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7.各级国税局要建立专用发票收、发、存台帐。

(二)专用发票的调拨

1.上级国税局向下级国税局调拨专用发票时,应及时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拨单》(附件二),同时收取专用发票款。

2.各级国税局在专用发票调拨后,登记专用发票收、发、存台帐。

(三)专用发票的盘存

1.各级国税局对所属库存的专用发票必须建立定期盘存制度。

2.上级国税局应对下级国税局的专用发票盘存情况组织不定期的检查。

3.省级和地市级国税局每季度末应进行一次盘存,同时每次盘存都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盘库报告表》(附件三)。县级国税局每个月应进行一次盘存,同时每次盘存必须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盘库报告表》。

4.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国税局应不定期进行盘存。

(四)专用发票的销毁1.专用发票销毁的范围

(1)属于有印制质量问题专用发票的销毁

①专用发票印制质量问题的确认。省以下各级国税局发现专用发票有印制质量问题后,应将有质量问题的专用发票封存,并逐级上报到省级国税局。

②省级国税局与所承印专用发票的企业联系,由印制企业负责进一步认证。

③经双方共同认证确有印制质量问题的专用发票,应在双方共同监督下,由省级国税机关指定的企业负责销毁,并由印制企业报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备案。

④如双方有不同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共同协商后,另行处理。

(2)属于国税机关换版、改版以及超过国税机关法规的使用期限,应予作废的专用发票的销毁。

①对换版后,尚未使用已作废的旧版专用发票进行销毁。

②对不符合使用大面额版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已领购的,尚未使用或整本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进行销毁。

③对改版后,凡不符合改版要求的专用发票进行销毁。

④对超过国税局法规的使用期限,尚未使用或整本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进行销毁。

2.专用发票销毁的方法

(1)对上述专用发票销毁范围中,凡属于未使用的整本专用发票,由省级国税局统一组织进行销毁。

(2)对整本发票中未使用的部分,可采取剪角方法核销。即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处,按V形剪角。

3.专用发票销毁的要求:

(1)各级国税局要建立健全销毁专用发票的制度,要有专人负责,严防在发票销毁过程中,发生被盗或丢失的事件。

(2)在专用发票销毁过程中,必须对销毁的专用发票实行双人管理制、经手责任制,做到数字准确无误、责任清楚。在待销毁的专用发票运输过程中,要有专人押运,确保安全。

(3)专用发票销毁工作结束后,省级国税局要及时将销毁的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五)专用发票的存储安全管理1.必须建立专门存储专用发票的库房,库房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库房设在国税局或发售网点的建筑群体内,不得与其他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相连。库房底部不得有管道、暗沟等公用设施或不能控制的地下室;无法避开的,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库房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安装金属防护装置。

(3)库房内配备防潮、灭火装置,安装防爆灯,配备应急照明灯。

(4)库房安装防盗自动报警装置。守库室设置接受报警并与外界联络的通讯设备。

2.专用发票发售网点营业室的安全保管措施,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营业室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安装金属防护装置。

(2)发售工作区与其他工作区隔离。

(3)营业操作室与领购者之间设置必要的坚固隔离防护设施。

(4)营业室安装紧急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可与所在地公安机关实行报警联网。

(5)设置存储专用发票的保险柜。

(6)配置专用发票防伪鉴别器。

3.各级国税局应根据专用发票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设立保卫机构,配置专职保卫人员,将安全保管工作纳入职工的岗位责任制。专用发票仓库的管理及保安工作,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配备专职的守库人员,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

(2)严格控制非库管人员进入库房,非库管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库房,如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库房的,应经领导审批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3)遇节、假日,仓库管理人员应对仓库存储情况进行清点检查。

三、专用发票的运输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运输

1.国家税务总局委托造币总公司每年向各省按季运送专用发票。

2.各省级国税局接到专用发票后,可根据基层国税局的需要,自行组织专用发票的运送工作。

(二)专用发票的运输安全管理各级国税局运输专用发票必须配置运送专用发票的专用车辆;配备安全保卫人员及必要的通讯工具。远途运送大宗专用发票,应与当地公安、武警部门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保卫措施,以确保专用发票的运输安全。

四、专用发票的发售管理

(一)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帐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见附件四)。

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

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附件五)。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次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购票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

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

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法规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二)专用发票的发售专用发票的发售工作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发售,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税务机关不得将发售工作委托给企、事业单位,更不得雇用临时人员承办发售管理业务。

发售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法规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购票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帐》(附件六)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附件七)。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法规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3、监督纳税人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国税局发售专用发票时(电脑版专用发票除外),必须监督纳税人在专用发票一至四联(即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的有关栏目中加盖刻有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的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经检验无误后方可将专用发票交付纳税人使用。

4、根据专用发票发售情况逐笔登记《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帐》、《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日记帐》(附件八)和纳税人领购簿,按日汇总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分类帐》(附件九)。

(三)专用发票的注销注销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发售部门应登记《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帐》和领购簿。

1.在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前,国税局应按法规检查纳税人已使用的专用发票,经检查无误后予以注销。

2.专用发票发售部门应对按照法规收缴纳税人库存未用的专用发票予以注销。

3.对于纳税人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在按照法规给予纳税人处罚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予以注销。

(四)专用发票收发存情况统计

1.专用发票发售部门应建立健全专用发票管理帐簿,做好专用发票收发存情况的核算工作。按期编制收发存情况统计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附件十)应逐级报送到国家税务总局。

(1)县级国税局应于季度和年度终了后10日内将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报送地市级国税局。

(2)地市级国税局应于季度和年度终了后20日内将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报送省级国税局。

(3)省级国税局应于季度和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3.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的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

五、专用发票的票款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结算价格专用发票的结算价格由国家计委统一确定。各级国税局按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中央管理的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11号)的法规,加收一定比例的专用发票管理费,经同级物价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专用发票的票款结算管理

1.专用发票票款结算的方法和时间专用发票的票款结算采用签订结算协议的方法,即:每年各省级国税局与造币总公司签订一次专用发票票款结算协议。

专用发票的票款按季度进行结算,即于每季度开始15日内按季度计划票款总价30%的价款预付给造币总公司,待每季度票到后10日内通过银行将其余70%票款划给造币总公司。

省级以下国税局专用发票票款结算的方法和时间,由省级国税机关确定。

2.专用发票的票款管理专用发票的票款由省级国税局统一管理,省、地、县级国税局实行分级核算的原则。

各级国税局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法规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专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帐簿要完整,会计核算手续要齐全,专用发票票款要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专用发票管理费的使用管理各级国税局收取的专用发票管理费可用于以下几方面开支:

(1)专用发票库房建设、维修及仓储设施条件的改善;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所需必要的交通及通讯工具的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