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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习惯论文

写作习惯论文

写作习惯论文范文第1篇

提纲犹如工程的蓝图、作战的计划,要力求写得符合要求。有些同学常写“1.事情的开始;2.事情的经过;3事情的结果”一类的“提纲“.这太空洞,对作文没有什么用处,不成其为“提纲”。也有同学把提纲写成文章的内容提要,这又太繁琐,也不好。还有的同学把提纲写得呆板、生硬,缺少变化,缺少特色,这样的提纲当然也不算好提纲,也会严重影响作文的质量。

应该如何写提纲才合要求呢?

一、提纲要切题。例如,有同学写《说“功夫不负有心人”》的提纲是这样写的:1.“有心”就是有明确的目的;2.“有心”就是有正确的方法;3“有心”就是有认真的态度和创造精神。认真审一下题便可知道,这一种提纲就比较切题。

二、提纲要体现体裁特点。假如要以《门》为题分别写议论文、说明文、记叙文,则其提纲,应该分别体现出不同的体裁特点。

议论文提纲:

总说“门”启迪我们要入好、把好人生的扇扇大门。

知识、生活、社会的大门,门门入好:①入好知识门,才能获得知识;②入好、生括门,才会懂得生活;③人好社会门,才可能成为社会的好成员。

家庭、国家、思想的大门,门门把牢:①把好家门防风雨盗贼;②把好国门防敌人侵犯;③把好思想门防腐蚀变质。4 努力入好、把好扇扇人生的大门,让生命的航船扬帆远航。

说明文提纲:

l.门有古老的历史——与人类向时出现。

2.门有独特的构造——由门面、门框、门袖等构成。

门的种类多种多样——按质地分,有金属门、非金属门;按作用分,有多用途门和专用门;按位置的所属物分,有建筑物的门、交通工具的门、其它器具的门。

门正向轻巧、牢固、美观、自动化的方向发展。

记叙文提纲:

首先,舅舅家是一扇寒伧的小门;

后来,有了一扇红漆大门;

现在,新楼前是一扇威武的大铁门。

三、提纲要简洁。写提纲要根据需要或详或略。但详不是繁琐哆嗦, 略也不是空洞无物,要

做到不管详略,都力求简洁、精炼。

例如有同学写《十年以后返校来》时,其提纲是:

1、宣传窗内,有声有色地放映看历届校友和在校三好生的动人事迹。

2、展览厅里,小爱迪生们的小发明干奇百怪,琳琅满目;

3、图书馆名著荟萃,座无虚席......

写作习惯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写作习惯;积累素材;摘记

启迪学生的智慧,挖掘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已成为当前语文课改的主要研究课题之一。在语文教育大讨论中,作文教学中的问题更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随着新课程的深入实施,写作教学越来越处于显要的地位。可是,在实际教学中仍然有好多问题困扰着广大一线教师,如何指导学生写好作文,这里就涉及到了关于良好写作习惯培养的问题。

作文习惯指学生在写作文的实践中逐渐培养成的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性,习惯是客观存在的,它随时都在学生的作文活动中起着作用。实践证明,培养学生良好的写作习惯,是提高学生作文能力的有效途径,语文教师对学生的良好写作习惯的培养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也是提高学生写作能力的当务之急。

古人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良好的写作习惯对写作来说尤为重要。我们往往发现,学生作文程度差异明显,在一部分稚嫩之作中,总有那么一些学生的作文让教师称赞不已。稍做了解,我们便会发现,这些学生之所以“会写”,完全缘于他们已经养成了良好的写作习惯,平时注意多看、多思。看多了,就可以胸有成竹,信手拈来;多思了,才能下笔如有神,洋洋洒洒,一挥而就。但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写作时都会面临无话可说、无事可写的情况。因此,只有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注意平时的积累,才能在写作的时候文思泉涌。

那么,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养成哪些习惯呢?

一、养成观察感知、体验积累的习惯

有一些学生害怕作文,说是无话可说,无事可写,其原因大多是对生活缺乏观察,或是不习惯思考。“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观察就是汲取生活源泉,这是获得作文素材的重要手段之一。“生活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写作者必须热爱生活,对生活有敏锐的感悟力;热爱生活,笔下才会流出清泉,妙笔才会生花。观察生活,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假恶丑,积累生活,思考生活,才能拥有自己的思想,对周围的点点滴滴形成自己的看法或独到的见解。对生活观察得越细致,描写的事物就越生动。因此,必须培养学生观察感知的习惯。

二、设立摘抄本,养成摘记的习惯

“不动笔墨不读书”。鲁迅先生就说读书要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脑到。做文摘是积累写作语言的一个有效手段。做文摘好比采星摘玉,沙里淘金,积少成多,长期坚持,必然会大有收获。生活中的点滴都可能成为我们做文摘的来源,所以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拿起笔来,做一个生活中的有心人。

三、经常动笔,养成写日记的习惯

丰富多彩的生活本身就是学生作文的源泉。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留心观察周围的人和事、花鸟虫鱼、风雨雷电等,鼓励学生把他们在各种活动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写在日记里。在日常生活中,教师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学生就会有目的、有意识地去观察实物的某一方面或某一点。此时让学生来写作,自然兴趣盎然。

四、反复推敲,养成写后修改的习惯

写作习惯论文范文第3篇

一、写字习惯的培养

写字的良好习惯,需从小抓起。它应该包含两层:(一)执笔姿势、书写姿势正确。(二)书写符合要求。对低年级小朋友而言,应做到横平竖直、正确、整洁;中年级开始使用钢笔,应要求行款规范,纸面干净,并有所入体;高年级的写字除做到字迹工整、行款整齐外,还应有每分钟不少于20个字的速度。教师应该根据各阶段的具体要求,做有针对性的训练。另外,教师的影响也是举足轻重的。教师的板书工整、清楚,对学生无疑也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二、预习习惯的培养

自觉、主动的预习习惯,是学习的“原动力”,只有使学生主动开发“潜力”,才会使他们将学习变成自觉行为。

新课标从中年级开始提出“逐步养成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课外阅读的习惯”。预习应该重在让学生养成一种观念与习惯。如使学生明白理解词语应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要联系上下文,你读了课文后知道了什么,可以用笔在书上写下来,有什么疑问,也可以在书上圈圈划划。强调培养良好的预习习惯,主要目的在于充分活跃学生的思维,调动他们主动求知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

三、使用工具书习惯的培养

使用工具书是读书、写作和寻求新知的需要。叶圣陶老先生认为,一个人应该把字典、词典等工具书看作是“终身伴侣”。但现有的学生往往怕麻烦,从不主动使用工具书。在教学中,我经常要求学生有不会写的字、不懂的词等等不许问同学答案,要自己动手查字典解决。有时上课碰到吃不准的读音,我就带头和同学一起查字典,并且比一比谁快。我认为学生通过查阅工具书,自己解决阅读中的疑难,这不是最典型的主动求知吗?

四、动笔习惯的培养

“不动笔墨不读书”、“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就是告诉我们无论课内课外,无论看书,听课都要勤于动笔。教师还要善于引导学生留心观察学校生活、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的习惯,组织学生有目的地开展一些课外活动,耳闻目睹,让学生从中获得知识和写作素材,让他们只要是自己觉得有必要诉诸笔端的就可以把它记下来,这样,学生天天动笔学写,训练写的次数就多了起来。而在读书笔记中,我要求学生一定要做到不动笔墨不读书。学生积累大量的词汇、语言素材,写作文时就可以选择使用,“活期储蓄”,随用随取,“存”、“取”两便。在训练过程中,教师要尽量放手让学生自己不限体裁,不规则字数、时间地写,学生爱写什么就写什么,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任学生思路尽情驰骋,自由地倾诉,让学生的习作个性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让学生插上想象的翅膀,少一点条条框框,多一点稚气,从而训练了学生动笔的习惯,也能磨练他们的语言,达到提高语文能力的目的。

五、积累习惯的培养

新课标指出“语文教学要注重语言的感悟、积累和运用,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从整体上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学生养成良好的积累习惯。为什么现在的学生见作文就头痛,冥思苦想也写不出好的文章,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学生的头脑中空空如也。积累可以从语言积累和文字积累两方面入手。文字积累可以要求学生在平常的学习过程中,遇到精彩的词语,优美的句子则马上摘录在固定的一本笔记本上。或者教学生采取剪贴的办法积累有关材料,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学生交流积累的情况,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培养学生良好的积累习惯,有利于丰富学生的语文知识,加深他们的文化底蕴。

六、勤于思考习惯的培养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发现、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只有勤思善问,“打打破砂锅问到底”,才会碰撞出创造的火花。作为教师要教给学生质疑的方法,运用各种手段激励学生发问,质疑。

写作习惯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小学语文教学 播种语文习惯 语文学习习惯

我们都知道,良好习惯的养成对人生的重要,我们相信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肯定会让学生在语文学习方面受益匪浅,乃至会影响学生的一生。那么,在小学阶段要让学生养成哪些良好的语文学习的习惯呢?

一、养成爱写字的好习惯

现在很多人都不习惯写字,写得好不好无谓,脑海里全是“以后不用手写,用电脑打”。其实不然,写字不仅是一项重要的语文基本功,而且是一个人文化素养的体现。俗话说:字如其人,字是当门锤。而今很多大企业或部门在招聘人才时,看到是简历是手书写的,招聘官都会多看一眼,希望能字中来审视一个人内在的品质。所以要从小让学生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要教育学生从小就形成这样一种习惯:只要提起笔来,就要端端正正地一笔一画地写,力求做到姿势端正,笔划清晰,字面整齐,美观大方。在识字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引导学生发现识字方法、识字规律以及适合自己的识字方法,把点点滴滴的发现积累起来,逐步养成独立识字的能力,进而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只要见到汉字,就有识字的欲望,自觉地识记。

二、养成勤查字典的好习惯

学生在阅读和写作时常常会遇到一些自己不认识或难以理解的字、词,会影响学生对文章的正确理解,成为阅读障碍,或写作上的拦路虎。许多学生遇到困难时,要么跳过去不理睬,结果是囫囵吞枣;要么向别人求助,养成一种依赖心理,不利于学生独立人格的发展。因此读书要养成勤查字典的习惯,让字典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学会倾听、交流的习惯

“倾听”是一种艺术。有的学生听老师讲课心不在焉,听了之后不知所言,这都是不好的习惯。我们无论在课堂中,还是在与学生的交谈中都要有意识地训练学生的听力,使他们会听。 虽然“满堂灌”教学不可取,但培养学生们静静听讲的习惯却是必要的。学生们要想参与课堂讨论或交流,更得需要他们静心听取别人的发言,才可能达到充分理解,进而综合思维,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最终达到互动协作,互相提高的目的。

四、质疑问难的习惯

凡事均由质疑才能找到问题的关键,因而,爱因斯坦曾说:“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说的就是质疑问难的重要性。创造的过程更是从发现疑点问题开始,没有疑点问题就谈不上创造。古人把学习称之为做“学问”,强调了学习必须一边学,一边问,要学好语文,就必须养成质疑问难的习惯,做到孔子说的“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凡是不懂的,有疑惑的、把握不准的,都应当勇于向别人请教,问老师,问同学,问家长,问身边的人。

五、读书看报的习惯

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刘彝又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此,让学生变聪明的办法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量,而是阅读,再阅读。要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必须重视课外阅读 ,必须大量地阅读课外书籍,从书中获取丰富的精神养料。《语文课程标准》也明确规定: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我们要不断推选、推荐各种适合学生阅读的书刊,引导学生认真阅读,养成广泛的阅读兴趣,激励每个学生都养成课外阅读的习惯;同时要加强阅读方法的指导,教给学生精读、略读、浏览等方法。

六、勤于动笔的习惯

平时阅读自己的课外书时,可以在书上写写画画,把自己感兴趣的地方画下来,把自己的感受写下来;阅读别人的书籍时,遇到精彩的部分可以积累下来;外出时,及时把所见所闻和感想写下来,哪怕是只言片语,要像茅盾先生说的那样,“身边应当时时刻刻有一支铅笔和一本草稿簿,无论到哪里,都要竖起耳朵,睁开眼睛,像哨兵似的警觉,把你所见所闻随时记录下来。”同时要教育学生从小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写日记不仅是小学生练笔的好形式,而且也是加强品德修养、锻炼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大凡作家、名人都有写日记的习惯。日记不但形式十分灵活,可长可短,可叙可议,可描写,可抒情,可说明,而且内容也非常广泛,可以海阔天空,无所不谈。但要注意从这些琐事中表达出自己的思想感受,反映出自己的观点、看法,而且要坚持写真事,说真话,抒真情,真正做到“我手写我心”。

七、培养细心观察的习惯

观察是启迪学生思维的最基本的途径。自然、社会、生活都是语文学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课程资源,要教给学生观察自然、社会、了解现实生活的方法,使学生留心自己的生活,仔细观察周围的人、事和景物,把看到的、听到的随时记下来,这对语文素养的形成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正像老舍先生说过的,“你要仔细观察身旁的老王或老李是什么性格,有哪些特点,随时注意,随时记下来。这样的记录很重要,它能锻炼你的文字表达能力……刮一阵风,你记下来,下一阵雨,你也记下来,因为不知道哪一天,你的作品里需要描写一阵风或一阵雨,你没有这些积累,就写不丰富。这样日积月累肚子里的货就多起来。”

八、广泛搜集、吸收信息的习惯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培养学生的四种能力,其中第一就是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因此我们要提倡培养学生广泛搜集、吸收信息的习惯,教育学生除了在课堂上吸收知识信息外,还要能利用报刊、杂志、书籍、电视、广播、电脑网络等手段来搜集信息,为学生终身学习做好充分的准备。

总之,儿童的心田是块神奇的土地,你播种了一种思想,便会有行为的收获;播种了行为,便会有习惯的收获;播种了习惯,便会有品德的收获;播种了品德,便会有命运的收获。可见良好习惯的养成对人生的重要,我们相信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肯定会让学生在语文学习方面受益匪浅,乃至会影响学生的一生。

参考文献:

[1]《语文学习教学争鸣录》(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0年10版)

写作习惯论文范文第5篇

这一案例涉及到书写痕迹的同一认定问题,此类鉴定争议案件媒体曾作过不少报道。一些专家也从改革我国鉴定体制角度,对如何防止和处理这类争议作过一些探讨。但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似乎不完全是鉴定水平和鉴定机制问题,而是“字是谁写的”问题能否作为专门性问题交由笔迹鉴定专家解决。这个问题既涉及到笔迹鉴定原理,也涉及到诉讼的科学性,更重要的是如何防止因错误结论误导错案而给诉讼机关案件、当事人带来的麻烦。

一、书写习惯同一认定的原理

任何司法鉴定结论都是科学推断的结果,因而任何司法鉴定都有其特定的科学依据。书写习惯同一认定,是以书写习惯特征为基础一种技术鉴定原理。书写习惯同一认定原理中有以下两个基本假定:

一是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人通过长期的书写活动会形成一定的书写习惯,这种书写习惯在字迹中所能够现出的一些较为固定的特征,被称谓书写习惯特征。如:起笔特征、运笔特征、止笔特征、整体字形特征等等。由于不同的书写习惯所形成的字迹具有不同的特征,因而笔迹鉴定专家可以根据这些特征来确认特定的书写习惯。笔迹鉴定专家能够进行书写痕迹鉴定的客观基础就在于书写习惯的特定性。

二是书写习惯具有相对稳定性。人的书写习惯一旦形成后便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这是由人的习惯性思维和习惯性动作而所致。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鉴定专家能够进行书写痕迹鉴定的客观条件。

书写痕迹的同一认定就是根据上述书写习惯特征及假定,分别检验出检材(送交鉴定的字迹材料)和样本(被怀疑人书写字迹的材料)中的笔迹特征,通过特征的比对,在两者反映的书写痕迹特征相同的情况下,认定为符合同一的书写习惯,在两者反映的书写痕迹特征不同的情况下,确认不符合同一书写习惯。这就是书写习惯同一认定的原理及操作过程。

书写习惯同一认定的原理的科学性,还在于利用这一原理进行鉴定时,笔迹鉴定专家不需要借助于检材以外的证据,即可作出鉴定结论。因为笔迹鉴定专家确认书写特征,可以直接根据对检材的检验结果获取,必要时也可以借助于文检设备对检材中的特征进行进一步的验证。这使得笔迹鉴定专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完全是科学推断的结果,符合证据学中对鉴定结论的特殊要求。众所周知,鉴定结论不同与证人证言之处就在于它不是鉴定人五官直接感受的结果,不是对案情的复述,而是对特定的专门性问题提出的具有科学性的结论性意见。

二、“字是谁写的”判定原理

在诉讼中向笔迹鉴定专家提出“字是谁写的”问题,就是要求笔迹鉴定专家确认某人书写了或没有书写某一字迹或是否系一人所写的问题,即证明案件所涉及的书写事实。

从证据学角度讲,认定书写事实需要有认定书写习惯同一的笔迹鉴定结论、证明书写人具有书写时间的证据(证言、口供、书证)、证明书写人具有书写工具的证据(物证、证言)、证明书写人具有写能力的证据(证言、书证)等。也就是说,证明“字是谁写的”这一事实所需要的证据不仅仅是笔迹鉴定所需要的检材和样本,还包括其他证据材料。其中,较为直观的证据,只能是在书写现场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或视听资料证据。因为书写事实是一个过程,没有亲眼看到的人是不能作证的。因此,如果由笔迹鉴定专家回答这一问题的话,那他只能是根据书写习惯相同这一鉴定结论,对书写事实的一种推测,而根据司法鉴定的一般原理,推测的结果是不能出具鉴定结论的。因此,从证据学角度讲,笔迹鉴定专家不能回答“字是谁写的”问题。

再从笔迹鉴定原理看,确定“字是谁书写的”,显然仅有前述的书写痕迹同一认定原理还不够,还需要增加假定:即不同人的书写习惯肯定不同,即不同人不会写出相同的字。根据这一假定,只要字迹所表现出的书写痕迹相同,便肯定是同一人所为,笔迹鉴定专家也就可以判定“字是谁写的”。这个假定是否能成立呢?回答是否定的。首先,书写习惯的形成并非是一个非常自然的过程,是人们对他人的书写痕迹进行模仿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带有个性的习惯,因此,人们如果初期模仿的笔迹相同,且有比较接近的书写环境和条件,其书写习惯也会十分接近,例如:如果多人都在长时间临摹练巍体且又不是作为书法家对巍体进行个性改进的话,那么这些人的(巍体)书写习惯就会十分接近;其次,长期刻意的模仿他人的笔迹,久而久之会形成相同的书写习惯。举出上述两种情形,笔者认为已经足以否定“不同人不会写出相同字”的假定。而这一假定不能成立,从司法鉴定原理上讲,也就意味着笔迹鉴定专家不能回答“字是谁书写的”这一事实问题。

也许有人不同意上述对鉴定原理分析,认为前述书写习惯同一认定原理中的两个假定在实践中也有不成立的例子。既然“字是谁写的”假定可以举例否定,那么,书写习惯同一认定中的两个假定也可以举例推翻。这里有一点需要明确,任何司法鉴定的假定在实践中都有不具备的情形。比如,所谓“字不成型”时(较稳定的书写习惯尚未形成时),其字迹特征也就缺乏特定性;人们在长期的书写中也会改变一些书写习惯。但是,在鉴定实践中,对“字不成型”的情形笔迹鉴定专家可以从样本检材的字迹中分析得出,从而以不具备鉴定(假定)条件为由拒绝鉴定;为了避免因书写习惯的改变而可能造成的鉴定失误,笔迹鉴定专家也会要求送检人提供相同时期的比对样本,没有同时样本的,笔迹鉴定专家也会拒绝鉴定。这说明虽然实际工作中会出现违反假定的情形,但这种情形是可以被笔迹鉴定专家所认识,并对不具备假定条件的情形不予鉴定,所以,这些情形的存在并不影响书写习惯假定的设定和笔迹鉴定的科学性。但是,“字谁写的”问题鉴定原理中所追加的“不同人不会写出相同字”的假定就不同了,笔迹鉴定专家在实际工作中是无法利用检验技术来普遍排除书写人无长期临摹的情形,因而这一假定不具有普遍性的前提,所以不能成立。

三、“字是谁写的”问题的判定归属

根据前述笔迹鉴定技术及证据学原理,笔迹鉴定专家可以解决案件所涉及的“笔迹是否符合同一人的书写习惯”问题,但不能回答“字是谁写的”或“是否是同一人所写”的问题。司法实际工作中,诉讼机关大都不是将“笔迹是否符合同一人的书写习惯”这一专门性问题交由笔迹鉴定专家来解决,而是要求笔迹鉴定专家解决“字是谁写的”或“是否是同一人书写的”问题。实践中,从笔迹鉴定权威,到一般笔迹鉴定专家对“字是谁写的”或“是否是同一人书写”的鉴定要求来着一概不拒,统统给予解决。为什么?这里有两个原因:

一则,从科研情况看,笔迹鉴定问题实务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但基本理论的研究成果却不多见。可见,笔迹专业的学者们对基本理论的研究投入不多,因而对实践中常见的一些作法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缺乏研究,很容易承认实践中的一些尚未进行理论推敲的做法。

二则,受传统诉讼观念和做法的影响,把“字是谁写的”这一本应由案件承办人(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下同)研究的法律事实问题作为专门性问题看待,似乎不解决“字是谁写的”问题,案件承办人员就无法断案。

从证明书写事实的证据来源看,笔迹鉴定专家可以提供认定书写习惯同一(或不同一)的笔迹鉴定结论,其他证明书写事实的证据(非结论性证据)则应当由证人、书证资料和视听资料的保管人提供,只有当笔迹鉴定结论及非结论性证据均被提供后,才能证实“字是谁书写的”这一书写事实;从证据获取途径看,笔迹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一样都是必须由案件承办人员获取,且均由案件承办人员对各类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后,才可以根据这些证据确认书写事实。因此,书写事实的认定需要一系列诉讼权力的行使才能得出结论,而笔迹鉴定专家作为诉讼参与人依法只能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只有案件承办人员才能依法行使诉讼权力。所以,无论是从证据的形成还是法定诉讼程序看,“字谁写的”问题都应当由案件承办人员确认,笔迹鉴定专家无权确认。换句话说,从诉讼权力角度讲,书写事实的判定是行使诉讼权力的范畴,笔迹鉴定专家作为诉讼参与人是不能行使这一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