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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学论文

财产保险学论文

财产保险学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保险受益权是否适用于财产保险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分肯定说和否定说。否定说虽是主流观点但却存在漏洞。无论从法理还是实务、从立法例还是有关司法解释分析,都有证明财产保险中引入受益人制度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且新修订的《保险法》在此问题上已有所松动,已有肯定保险受益权也适用于财产保险的立法倾向。保险受益权制度引入财产保险中已成为大势所趋。

一、对有关学说的评述

依据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8条、39条的规定,保险受益人仅仅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受益权是否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一直以来存在较多争议,分否定说和肯定说,且前者居于主导地位。

支持否定说的学者很多,其理由如江朝国先生认为:人身保险包括人寿死亡保险、健康保险及伤害保险,一般都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事故发生的要件,因此除要保人、被保险人之外,仍然需要有受益人存在,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合同的利益即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这是受益人制度产生的由来。[1]另一学者杨仁寿之解释:财产保险合同的性质是“禁止得利”,即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因保险事故而受损害的人不得因为保险人的理赔而获得额外的利益,除被保险人外,就没有所谓的受益人。被保险人即受益人,受益人即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除被保险人自己之外,并没有所谓的受益人。[2]

但是细细分析可以看出前述列举的否定说观点存在漏洞:

对于江朝国的观点,其解释并不能必然得出财产保险中没有受益人的结论。他的论述只是得出人身保险中受益人制度的由来,并没有阐述财产保险中无受益人的原因。他的观点说明了人身保险尤其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中,必须要有受益人的存在才能解决保险金由谁受领的问题,并没有就此排除生存保险以及财产保险中可以有受益人制度。只是在生存保险以及财产保险中对受益人制度需求的紧迫性没有在死亡保险保险中那样强烈。前者可以选择指定受益人也可以选择不指定受益人而自己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后者就必须指定受益人,才能解决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的受领问题。

杨仁寿的理由也存在漏洞:第一,“禁止得利”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适用并不必然得出财产保险中不能存在除被保险之外的第三人受益人。所谓“禁止得利”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以后因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范围以弥补其所受损失为限,不能使被保险人因保险理赔而获利。在财产保险中引入受益人制度,并不构成对这一原则的违反。第二,杨先生对保险受益人的概念理解有所偏差。他认为,“被保险人即受益人,受益人即被保险人”,而被保险人一般是因发生保险事故而受损的人,依杨先生的理解,受益人即被保险人,那受益人也是因为发生保险事故而受损的人。很显然,他混淆了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概念。

因此否定说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应当肯定财产保险中保险受益权的存在。有关学者如台湾学者郑玉波也支持肯定说,他认为:财产保险中也可以有受益人,例如甲以自己的货物订立水险保险,但指定丙为受益人,有什么不可以的呢?[3]

二、财产保险中引入受益人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一)从法理和实务上分析

首先,财产保险中引入受益人制度具有法理依据即意思自治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的自愿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应当然适用于下位概念的财产保险合同。因为财产保险合同也是一种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受益人,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自由处分,只要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未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就不应该干涉。尽管我国《保险法》是公法与私法的统一,但保险合同属于私法范畴,据私法原理“法律未禁止的即为许可”,我国《保险法》并未明文规定不得在财产保险中指定受益人,即为允许。其次,从实务上看,存在许多以自己的财产投保而指定其债权人为受益人的实例。在“车贷险”“房贷险”中,保险备注中常有“某某银行为受益人”的情况,此时若否定财产保险中存在受益人,保险金仍将保险金给付给他人,就违背了被保险人的初衷。另外,若被保险人没有继承人,就会产生两种情况:一是,保险人因没有给付保险金的对象而不给付,会有保险人不当得利之嫌;一是,将保险金作为无主物而收归国有,仍有悖被保险人的意愿。因此在财产保险中吸收保险受益人制度有其必要性。  (二)从立法例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来分析

首先,2002年我国最高人法院的《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2条规定:“保证保险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保险人,权利人(债权人或受益人)、投保人(合同的债务人、被保证保险人)。”该规定将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作为了保证保险的受益人来对待。[4]其次,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5条对受益人的定义的规定“本法所称受益人指被保险人或要保人约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均得为受益人。”中并没有“人身保险”这样的限制。而且从法律逻辑上来看,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也是采纳了财产保险中可以引入受益人制度的立法倾向。因为前述第5条的规定放在总则部分,总则的规定应该贯穿始终,也就是说该第5条的规定可以适用于后面的分则,因此在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中也可以使用受益人的概念。再如台湾《动产担保法》第16、26、33条等的规定,也可以确知财产保险中也可有受益人。国外也有类似的立法例如《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其第930条至932条中也规定了财产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制度,如第930条第1款规定:“为依据法律、其他法律文件或者合同对投保财产享有利益的人(投保人或受益人)之利益按照保险合同可对该财产投保。”

三、财产保险中引入受益人制度的立法展望

虽新修订的《保险法》仍将受益人局限于人身保险中,但该法对财产保险中引入受益权制度已有所松动,已有肯定财产保险中的受益权制度的立法倾向。如该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责任保险的第三人可以直接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也就承认了责任保险中可以有直接获益的第三人即受益人。责任保险为财产保险的一种,承认责任保险中的受益人,也就承认了财产保险中可以有受益人。该条文隐含的立法精神已经完全体现了受益人制度的设置目的。另外,该法第65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第三人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人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此条文肯定了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肯定了第三人为受益人时的保险金请求权即保险合同受益权。

因此,从立法趋势上来看,肯定财产保险中的受益权制度将是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1] 江朝国:《保险法基础理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13)

[2] 杨仁寿:《从财产保险契约之本质论为他人利益合同》[J],载《法学月刊》,16(9)

财产保险学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安徽财产保险;需求因素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产保险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从宏观角度而言,财产保险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利于社会的安定;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从微观角度而言,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有利于安定人们生活;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自1980年恢复保险经营以来,安徽省财产保险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从1990年的3.08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51.67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6.96%,高于同时期安徽省GDP增长速度;2007年安徽省财产保险密度为77.47元,财产保险深度为0.70%。但是,和东部沿海各省比较,安徽省财产保险的发展水平明显落后。面对如此现状,我们不得不思考:安徽省财产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多大的相关性?如何加快发展安徽财产保险业?因而,对安徽省财产保险需求进行实证研究,寻找和分析影响财产需求的重要因素,对于安徽省财产保险的后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与变量选择

(一)收入(财富)水平。一方面保险产品常常被认为是奢侈品,这意味着在一定的收入约束条件下,保险需求处于较低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用于基本消费后的剩余得以增加,从而提高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现实购买力;另一方面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增加了人们的财富积累,而风险规避程度一般被假定为财富的递减函数,这意味着随着财富的增加,对于同一保险计划,投保人愿意支出的最高保费和最优的保险金额是递减的,而最优的免赔额是递增的。更一般地说,随着财富的增加,投保人将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综上所述,收入在一定的水平下,财产保险的保费支出与收入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上,财产保险的保费支出可能将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而减少。由于财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标的,与社会总收入的关系较为密切。本文选择安徽省生产总值表示该地区收入水平,并假设财产保险的保费支出随着该地区GDP的增加而增加。

(二)固定资产投资。财产保险承保的标的是物质财产及其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因此,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企业财产保险、建筑安装工程等险种提供了投保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加使得全社会的物质财产也增加,亦使可能遭受风险损害的标的增加,从而增加了对财产保险的需求。考虑到如果直接采用固定资产投资额作为变量,有可能会和地区生产总值产生多重共线性,因此本文拟用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同比增长速度替代之,并假设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速与财产保险的需求呈正相关。

(三)财产保险产品的价格。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产品的价格和产品的需求量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保险产品作为一种商品,其需求量和价格也密切相关。其他条件不变,保险价格即费率越高,保险需求者的需求量越少。但是,在财产保险需求因素的研究中,因为缺失合适的价格数据,保险价格很少作为自变量出现。赵桂芹(2006)采用全部产险保费与赔付款额之比,来定义财产保险价格,并假定财产保险价格与需求呈反向关系,但是被证明,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如此定义的“保险价格”并非实际保险价格的一个好的变量。另外,考虑财产保险价格在区域范围内采用一价制,本文在模型中未采用产险价格作为解释变量。

(四)保险意识。需求是有意愿并有能力购买商品的数量。消费者是否有保险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其保险意识和保险观念。但是,保险意识作为一种主观产物,很难用数量来衡量。一些文献用受教育程度作为保险意识的替代变量,认为受教育程度越高,一般更能感知风险,表现得更为风险厌恶,从而更愿意通过保险转嫁风险。Hammond,Houstonand Melander(1967),Ferber and Lee(1980),Browne and Kim(1993),Gandolfi and Miners(1996)等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保险需求与受教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本文参考赵桂芹(2006)选取教育经费支出为变量代替保险意识,并假设其与保险需求呈正相关关系。

(五)经济补偿功能。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当前,即便保险产品衍生出许多其他功能,但是人们仍然认为经济补偿是财产保险的最重要功能。经济补偿功能的实现有助于财产保险需求的扩大。本文拟用前期赔款额为变量来衡量经济补偿功能与当期财产保险需求的关系,并假定前期赔款额与财产保险需求呈正相关关

系。

二、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和研究方法。本文所选取数据均来自相应各期的《安徽省统计年鉴》。样本区间为1990~2007年,共18组样本,符合实证分析的要求。

根据上述理论分析,本文选取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速、教育经费支出和前期赔款额为解释变量,选取安徽省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被解释量来衡量财产保险需求。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影响安徽省财产保险的因素进行定量研究。所有数据处理使用的计量软件为Eviews5.0。

具体模型如下:

lnPREt=?茁0+?茁1lnGDPt+?茁2lnINVt+?茁3lnEDUt+?茁4CLAt-1+ut

其中,PREt表示t年省内产险的保费收入,GDPt表示t年省内生产总值,INVt表示t年省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同比增速,EDUt表示t年教育经费支出,CLAt-1表示t年前一年的赔付额。

(二)实证结果。本文运用最小二乘法估计财产保险需求回归模型的各个参数。详细的回归结果见表1、表2。(表1、表2)

从回归结果看,模型拟合的效果很好,修正的拟合优度达到0.985168,F统计量为283.2877,给定1%显著水平,F0.01(4,13)=5.21,这说明模型总体有显著意义。?茁1、?茁2的t统计量分别为6.483331、3.713747,而给定显著水平0.01,t临界值为3.01,因此解释变量对保费收入的影响显著。?茁3、?茁4的t统计量分别为1.954617、1.790017,而给定显著水平0.1,t临界值为1.77,所以解释变量对保费收入的影响显著。综上所述,本文所选择的四个变量都能通过统计检验。D.W.统计量为1.098014,给定显著水平0.05,D.W.的上下限为0.82、1.87,显然模型中不存在自相关。Obs*R-squared为17.72094,小于x0.052(14)=23.685,所以该模型中也不存在异方差。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安徽省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与省内生产总值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并且收入弹性为1.1112,即省内生产总值增长1%,财险保费收入增长1.11%。该实证结果表明:安徽省不仅还处于收入(财富)水平促进财险需求阶段,而且经济发展是安徽省财险需求增长的重要源泉。因此,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徽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切实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是安徽省财产保险发展的重要前提。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长率与安徽省财险保费收入呈正相关关系,其弹性为0.44,这与前文假设相符。实证研究说明,增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对于安徽省财产保险需求有促进作用,固定资产投资越多,财产保险承保的标的就越多,所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是安徽省财产保险需求增长的重要动力。

(三)财险保费收入与教育经费支出呈显著正相关,弹性为0.34,这与我们假设相符。教育经费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安徽人民总体受教育水平。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人一般对风险的感知更为敏感,他们更愿意且更懂得通过投保来转嫁风险,进而他们的保险消费行为会更加理性和主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保费规模,扩大了保险需求。此外,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人一般收入水平较高,从这方面看,教育经费支出增加也会增加财产保险需求。

(四)前期赔付与当期保险需求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与我们的预期完全一致。实证结果表明:其弹性为0.44,即前期赔付增加1个百分点,保费收入即增加0.44个百分点。保险赔付是保险补偿功能的重要体现,其实现的程度会促进保险需求的增加。可以说,经济补偿功能的实现是安徽财产保险实现飞跃发展的重要保证。经济补偿是现代保险的三大重要功能之一,人们之所以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转嫁风险,希望在出险后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如果投保人投保的财产保险能够很好地履行经济补偿功能,便能推动财产保险需求进一步增加,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认为要推动安徽省财产保险快速发展,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集中精力把安徽省经济发展好,因为归根结底经济发展是财产保险发展的重要前提;第二,牢牢抓住这一轮基础建设投资的大好机遇,积极开展工程保险、责任保险等相关险种,既保障安徽省基础建设的顺利进行,也推动自身发展。应该说,这是安徽省财产保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次良机;第三,要认识到保险意识对财产保险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宣传保险理念,开展保险知识教育,将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现实的需求,推动财产保险发展;第四,保险公司要诚实守信,改善和维护保险的声誉,杜绝“拒赔”、“惜赔”现象,提高理赔工作质量,履行财产保险经济补偿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是推动安徽省财产保险发展的关键,在实践中重视以理赔工作为代表的服务质量,从而推动安徽省财产保险的发展。

(作者单位:1.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绪瑾主编.保险学(第三版)[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2]赵桂芹.非寿险需求、经济发展与损失可能性:来自1997-2003年31个省(市)的实证分析[J].预测,2006.3.

财产保险学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财产保险 教学改革 实施 评价

《财产保险》是高职金融保险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此课程主要学习财产保险公司运营知识及各类财险险种知识,是保险企业员工专业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对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进行就业追踪调查,发现企业在毕业生入职前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再培训,培训内容与在校部分专业课程重合,但不是完全重复。主要原因是现有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企业岗位标准脱节,毕业生难以直接上岗工作,需要进行专业技能的再培养。其中调查各类财产保险公司时发现,与财产保险企业直接相连的《财产保险》课程在授课内容、教学方式、掌握目标等方面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必须对现有教学模式进行改革。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因此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应与企业对接、与岗位对接、与职业标准对接,改变现有的《财产保险》教学模式,实行对接职业标准、岗位能力的教学新模式。

一、对接企业岗位标准构建课程内容改革

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课程教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对接企业、衔接岗位。职业标准在企业中的体现就是岗位标准,《财产保险》课程与财产保险企业的岗位要求具有紧密联系,因此必须针对财产保险企业的岗位标准重新构建《财产保险》课程内容。

1.巧妙增加保险营销的内容

根据高职金融保险类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地方保险企业近两年的招聘中,涉及高职高专层次人才的营销岗位逐年增加,且非营销类的岗位对营销能力也提出了一定要求。综合市场需求,金融保险专业应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增加营销类课程,同时在专业课程中引入营销知识,提高毕业生的专业营销能力。

在我国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实行分业经营的方式,二者在险种类别、营销手段和经营特征上都有所不同。《财产保险》课程可以根据财产类险种损失补偿的特点,在授课过程中引入保险营销案例,分析财产保险险种营运特征,讲解财产保险营销的具体手段,从而将学生的专业知识与营销理念有效融合。

2.加大机动车辆保险的授课比重

随着中国人均车辆的增加,与车相关的保险业务在逐年壮大。据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机动车辆商业险及交强险的保险费收入已经占到财产保险公司总收入的90%。也就是说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来源主要是依靠与机动车辆相关的商业险和强制险的收费。财产保险公司的各类岗位中,服务机动车辆保险的岗位最多,财产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与机动车辆保险相关程度最高,因此丰富学生机动车辆保险专业知识,进一步深入讲解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课程内容改革又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机动车辆保险在《财产保险》课本中只占一个章节,内容只涉及简单的理论知识,各版本的教材都没有用篇幅讲解机动车辆保险在承保与理赔部分的要求,这一部分恰好是财产保险企业各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掌握的内容,深入讲解机动车保险、加大该险种内容在《财产保险》课程中的授课比重是可行的。

3.针对部门设置增加业务操作流程

高职层次的学生就业一般以中小城市为主,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就业一般以高校所在地及临近地区为主,因此,针对高职层次的《财产保险》进行课程改革,必须对省级以下的保险公司运营机制进行研究,区别分支保险公司和总公司的在运行机制、运营部门及运营岗位的不同设计课程内容改革。因此,《财产保险》课程如果要和财产保险保险公司的运营对接,那么必须在授课内容上进行调整,有针对性地讲解基层财产保险公司业务,将营销、承保、理赔、客服等保险业务流程有效融进各类险种知识,将具体的业务操作标准准确融进基础理论讲解。

二、对接校企实训基地构建课程实施改革

对教学内容进行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地实施教学,传统的学科体系教学方式已经不适用于现代职业教育,为了培养适应市场需求、企业需求的人才,职业院校必须将课堂对接岗位、学校对接企业。学校采用与企业合作建立校内实训基地的方式达到对接目的,学校透过实训基地了解企业职业标准,企业通过实训基地传达工作要求。

1.项目教学确定教学目标

目前,高职院校的毕业生由于缺乏实践技能,进入企业后往往需要进行衔接岗位的再培训,浪费时间及各项资源。各类职业院校都在研究如何将企业的上岗培训与校内课程进行有效对接,其中大家广为推荐的一个方法就是实行项目化教学。项目化教学要想实现预期目标,必须结合课程特点、培养目标及企业标准制定。

高职院校的《财产保险》课程对接的是地方财产保险公司基层岗位,如果要实行项目化教学,该课程就可以结合课程教学标准及校内实训基地的规模分为两类项目:一是根据财产保险公司运营流程设置展业、核保、理赔、客户服务等项目单元;二是根据业务险种设置企业财产保险、家财产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工程保险等项目模块。两类项目充分考虑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综合运用,符合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2.实践教学提升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的完成必须依靠强而有效的实施,培养技能型人才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教学,必须加强学生动脑、动嘴、动手能力的综合运用。如何有效利用校内实训基地,还原企业工作流程,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效融合是教学中的要点。学校可以根据《财产保险》教学特点,与财产保险公司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按照保险公司业务流程设置场所,安装企业标准软件,使学生实际参与财产保险公司展业、承保、理赔等实际工作内容。让学生在教与学、听与做中有效将所吸收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动手能力,通过仿真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内容。

3.顶岗实训强化教学效果

目前部分学校金融保险专业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办校内保险服务网点,利用网点优势对外可以服务师生等保险人群,对内可以提供兼职就业岗位参与保险公司真实运营,实现校内顶岗实训。这类服务网点可以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为主,意外伤害保险为辅,利用学校资源,真实开展保险业务。保险公司通过网点提高知名度,扩大业务量,学校通过网点提供实训机会、强化教学效果,是一种共赢的教学新模式。

三、对接职业能力要求构建课程评价改革

对内容进行调整,对实施进行改革,最终需要恰当的评价手段才能体现效果。现有的评价体系手段过于单一、标准过于统一,不能有效体现学生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的培养。《财产保险》学课程改革必须重新制定评价方式,课程改革的目的是对接职业标准,那么评价改革的目标就可以是对接职业能力要求。

1.加大平时成绩

传统的专业考核以理论教学为主,容易忽略学生的平时表现,学生的平时表现将直接影响学生进入企业后的工作素养。对接职业能力的评价必须将考核内容与平时表现相结合,加大学生平时成绩的比重,《财产保险》课程可以利用实训模拟、顶岗实习等环节,通过日常表现、技能展示、软件操作等方面,确认学生能力、水平及素质,考核中平时成绩可以占到总成绩的50%以上。

2.增加自评互评

企业员工不是独立的,工作既是竞争又是合作,毕业生的职业能力不仅包括掌握专业技能,而且包括掌握分工合作。分组实施项目化教学,同一项目组学生可以充分观摩其他人的操作过程,有效吸收各类经验、反省自身。教学完成时,教师可以要求学生采用自评、互评的方式给出成绩,提高学生的参与感。自评、互评的成绩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可以纳入平时成绩,使平时成绩考核的点更多、面更全。

3.插入竞赛成绩

目前高职院校技能比赛已经进入常规化,各院校每年甚至每个学期都举行技能比赛。技能比赛的目的是提高学生掌握技能的水平,因此可以将技能比赛与课程学习相结合,完善课程考核制度。在《财产保险》课程所在学期,技能比赛引入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理赔部门所需的技能项目,以财产保险公司的技能要求为标准,核定学生技能掌握水平,将技能比赛的成绩最终反馈到课程成绩、综合成绩。实现以竞赛带动学习,以技能学习促进竞赛成绩。

4.适当引入企业导师评价

为提高毕业生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职业院校各专业都积极与相关企业开展各项合作。学校通过合作了解企业需要,培养针对性人才,企业可以利用合作在提高知名度的同时为企业储备人才。《财产保险》课程可以聘请财产保险企业员工作为企业导师对校内教学项目给予指导,企业导师在期末结束时从企业的角度、从用人的角度,按照企业用人标准评价学生,使校内的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有效对接职业能力及岗位需要。

四、结语

本文针对高职金融保险专业《财产保险》课程,在课程内容、实施方式、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改革建议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推进金融保险专业的整体教学改革,实现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教学模式,最终培养出符合市场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参考文献:

[1]王静.高职财产保险业务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J].新课程(教育技术),2011(11):47-48.

[2]谢朝.高职院校项目课程改革的实践与思考――以《财产保险实务》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0(23):341-342.

[3]张怡,温炜坚.高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改革与实践[J].教育教学论坛,2013(29):211-213.

财产保险学论文范文第4篇

家庭财产保险虽是我国开发较早的财产保险之一,但其发展状况却始终不容乐观,长期以来存在从业人才匮乏、产品结构单一及营销渠道不畅等问题。文章在剖析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现状的前提下,以长尾理论为基础指出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创新的理念出发为家庭财产保险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

家庭财产保险;长尾理论;发展

1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现状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财产保险市场获得了持续快速的发展,我国的财产保险的发展趋势呈直线上升,保费逐年增加。截至2016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总额高达8724.50亿元。但作为“老三险”之一的家庭财产保险发展却相对停滞,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收入经历了上升与下降两个阶段,2002年,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保费为24亿元,之后四年连续下降至2006年的11亿元;2008年以来,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保费虽获得持续增长,由2008年的13亿元上升至2014年的33.70亿元。然而,从家庭财产保险保费在财产保险保费中的占比可以看出,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市场规模大幅下降,投保率显著降低,2002年,我国家庭财产保险规模最大,其保费占财产保险费用的3.08%,2003年开始持续下降,截至2014年,家庭财产保险保费占财产保险费用的0.42%。由此可知,我国的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2长尾理论概述

长尾理论由美国的克里斯•安德森提出,“长尾”可具体化为统计学中幂律和帕累托分布的特征。长尾理论认为,受成本和效率的影响人们只关注重要的人或事,如果用正态分布曲线来描绘这些人或事,人们只能关注曲线的“头部”,而将处于曲线“尾部”的部分需要更多的精力和成本才能受到关注。[1]延长销售曲线的“尾部”可以通过生产工具的普及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依靠廉价的生产实现更多种类产品的生产;而销售曲线“尾部”的加厚要借助某些为大众所熟悉的传播工具降低企业的营销成本,增加客户获得尾部产品的途径。同时,利用强大的搜索引擎连接企业的供给和消费者的需求,提升客户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的效率。

3基于长尾理论分析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的问题

通过长尾理论可知,家庭财产保险是属于“尾部”的非热门险种,投保率很低,既不受投保人的重视也不受保险公司的重视,而使家庭财产陷入该困境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3.1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专业人才匮乏

家庭财产保险作为一款“鸡肋”型的财产保险业务,企业为了规避风险,提高承保利润,不愿承保风险较大的保险标的,这导致保险机构不加重视对该保险的业务人才的培养。同时,从事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人员的报酬较低,其保费为保额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人完成一笔业务的佣金是保费的千分之几。激励机制的缺乏,导致家庭财产保险业内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热情与效率低下,从而严重制约着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3.2承保范围狭窄,产品结构单一

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限于自有居住的房屋,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和室内财产等,这在居民生活水平不高时的确能满足投保需求。[2]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财产结构变化巨大,更需要迫切保护是的类似于珠宝、古玩、文件、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而这些又恰恰不在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内。目前,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产品结构单一,在保险责任方面存在较大局限性,对于单保家庭装修、盗窃以及短期临时投保等需求均不被满足。[3]根据“尾部理论”可知,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产品种类较少,造成其销售曲线的尾部不够长,这将导致家庭财产保险发展停滞。

3.3宣传力度较小,营销渠道不畅

与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相比,家庭财产保险被人们所知度极低,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其宣传不到位,缺少国家政策的倾斜和广大媒体的宣传,不能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正是因为人们缺少对家庭财产保险的认知,导致家庭财产保险不受重视而投保率不足。家庭财产保险的销售渠道主要有直销渠道、个人和兼业三种,缺乏新时代的营销渠道,与这个高速发达的网络时代并不匹配。营销渠道的不畅直接导致人们获得家庭财产保险的信息渠道堵塞,销售曲线的“尾部”得不到加厚,这也是家庭财产保险得不到快速发展的又一大原因。

4基于长尾理论的具体建议

4.1注重保险从业人员的培养,提高服务质量

保险机构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不仅加大了吸引广大高校的专业人才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吸引国外保险机构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我国的保险队伍。重视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养,通过培训与交流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在服务质量方面,应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了解人们的家庭财产保险的真正需要,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

4.2积极进行保险产品的创新,改变单一结构

在保险产品创新方面,要注重保险型产品的完善,以客户为中心,实现客户自主选择保险标的物的形式。随着金融投资业的发展,家庭财产保险机构应开发投资型产品,这不仅能迎合新时期人民的投保需要,也能为保险机构聚集社会闲置的资金。除此之外,保险机构应当将产品结构扩展到衍生型家庭财产保险新领域去发掘新盈利热点。最后,保险机构应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科学的区分各类保险标的,改变单一的产品结构,通过研发人才与研发资金的投入,制定出性能齐全的产品组合。

4.3加大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力度,进行渠道创新

加大对家庭财产保险宣传工作的资金支持,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同时深入广大群众,可通过问卷、走访、大型的宣讲会形式,扩大家庭财产保险宣传的社会效应,让全社会对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障家庭财产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有认识,从而增加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率。由长尾理论可知,长尾效应在互联网领域较为显著。因此,在创新营销渠道时应充分利用网络营销的低成本高效率等优势建立网络销售平台。同时,也可创新家庭财产保险的业务,通过银行、社区服务中心、电视、广播等收费系统,加强人们对家庭财产报销的了解。

5结论

由长尾理论的内容可知,对于家庭财产保险来说,庞大的家庭数量给它带来了巨大的潜在需求,由此可见,家庭财产保险销售曲线的“尾部”将足够长。通过注重保险人员的培养,产品结构和营销渠道的创新三方面的建议,目的在于提高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投保率。而在提高业务服务质量的初始阶段,虽然家庭财产保险可能仍在销售曲线的“尾部”,但随着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投保率的提高,将会使其业务的销量逐渐提升至曲线的“头部”。同时,产品结构的创新将进一步刺激人们的潜在需求,销售曲线的“尾部”便逐渐加厚,保险机构所获保费将增加。最后,营销渠道的创新和丰富多样化,会是财产保险的销售曲线变得更加平坦,由于选择的多样性和便利性,车险、企业财产保险等热门产品的流行度会相对降低,家庭财产保险等“尾部”产品将会受到更多客户的喜爱,从而使得尾部的家庭财产保险销售量变得厚且长,最终将会使家庭财产保险这一业务得到全面迅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克里斯•安德森.长尾理论[M].乔江涛,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12-14.

[2]孙素英.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J].管理观察,2014(1):66-68.

财产保险学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财务风险,资金结构,控制防范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的经营存在各种风险,很多企业由于承受风险的能力较低,纷纷面临倒闭,究其原因大多数企业由于资金链的断裂而导致经营失败。企业出现资金流的断裂导致企业失败,只是直接问题的反映,实质上是企业缺乏财务风险防范和现金流的管理能力。在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控制防范,所以无论企业处于任何阶段,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始终贯穿于整个过程,这就要求企业管理层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采取各种措施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如何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化解财务风险,以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也是现代企业实现其经营管理目标的有力保证。

一、企业财务风险的类型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财务风险通常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量风险、经营风险、存货管理风险等。其中,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在筹资活动中由于借入资金而增加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投资风险是指在投资活动中由于受到各种难以预计因素的影响,致使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从而影响企业投资收益率而产生的风险;现金流量风险就是指企业某一时点的存量现金不能够满足企业当时的支出需求而产生的阻碍企业正常运行甚至破产倒闭的风险;经营风险又称营业风险,是指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不确定性而使企业收益产生变化的可能性。经营风险主要包括采供应方面的风险、生产方面的风险、销售方面的风险等。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存货对于其进行正常生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如何确定最优库存量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存货太多会导致产品积压,占用企业资金,风险较高;存货太少又可能导致原料供应不及时,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严重时可能造成对客户的违约,影响企业的信誉。

二、企业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企业外部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而且不同的财务风险形成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一般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资本结构不合理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本的价值构成及其比例,反映的是企业债务与股权的比例关系,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偿债和再融资能力,决定着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控制防范,是企业财务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但是目前我国企业资本结构的不合理现象比较普遍, 一种是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过高。很多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80%以上,一旦不能按时偿债,企业将面临巨大风险。另一种是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过高。过度偏好股权融资,债务融资明显偏低的现象在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特别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股权分置改革之前,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和几乎不能流通的“法人股”占到整个股权结构的70%左右会计毕业论文范文。为减少这部分股权所占的比重,获得更多流动性更强的投资,企业必然倾向于增发新股,从而导致了更高的权益资本结构。

(二)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内部财务关系不明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财务活动,就必然存在着财务风险。然而在现实工作中,许多企业建立的财务管理系统,由于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缺乏对内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产生并加大财务风险。内部财务关系不明是产生财务风险的又一重要原因,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企业与上级企业之间,在资金管理及使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权责不明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使用中没有有效的监督与控制,导致资金流失严重。

(三)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

企业投资是决策者的一项重大事情,需要科学、合理的财务分析,然而投资决策者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足, 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统地分析和研究, 加之决策所依据的经济信息不够全面、真实, 很多企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存在经验决策及主观判断,盲目投资,使得投资决策失误频繁发生,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收益,投资无法按期收回,这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另外,不少企业试图通过多元化经营减轻企业的经营风险,但现实中采用多元化经营策略却使一些行业的龙头企业发生了财务危机甚至濒临破产。

(四)资金回收策略不当

资金回收一般包括两个阶段,一是从成品资金转化为结算资金(应收账款);一是从结算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在这两个阶段中,结算资金长期无法回笼或不能全额回笼的不确定性就是资金回收风险。一些企业为了增加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大量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但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了解不够,盲目赊销,造成大量应收账款,大大增加了坏账风险。另外企业在债务融资后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现金以偿还到期的债务和利息,如果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较差、变现能力不强而无法保证足够的现金,会导致企业财务风险由潜在变成现实,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最终导致企业经营的失败。

三、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策略

企业的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为了将财务风险的影响降到最低,企业必须有一定财务风险管理意识,对潜在风险和危机应有清醒的认识和警惕,采用科学的识别、分析和控制方法,化解财务风险,实现财务管理目标,使企业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具体策略如下:

(一)优化财务结构

1. 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

企业应在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之间保持合适的比例结构。一定比例负债可以给企业带来避税效应,以及约束、激励经营者等正面效应。但由于企业存在财务杠杆系数的作用,当负债规模增大时,企业的财务风险也会增大。企业选择某一项目的基本前提是保证盈利或至少持平,这就要求借入资本的预期资金利润率大于或等于借款利息率。比如在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面临复杂多变的市场,经营的风险加大,往往难以保证稳定的资金利润率,很可能出现资金利润率低于负债利息率的情况,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所以,企业应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在对财务风险的可控情况不明时,宜采用权益资本来融资,以保证资本结构的合理化,将财务风险降到尽可能低。

2. 优化长、短期负债结构。

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将负债的利息率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方可有效的降低财务风险。控制负债利息率的有效方法是将长、短期负债合理搭配,负债到期结构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边际,对长、短期负债的盈利能力与风险进行权衡,确定使风险最小、企业盈利能力最大化的长、短期负债比例。

(二)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所谓投资决策科学化,就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采用科学方法和程序,由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者紧密配合,经过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选出最优方案,提高投资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企业要建立严格的项目决策责任制。一旦决策出现问题,要依法追究决策者的经济、法律责任。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价工作, 通过分析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决策质量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投资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一般来讲企业应该选择短期投资,如果进行证券投资,应采取分散投资的策略,选择若干种股票组成投资组合,通过组合中风险的相互抵消来降低风险。

(三)提高企业的营运能力

企业的营运能力主要指企业营运资产的效率。营运资产的效率一般指资产的周转速度控制防范,经营资金周转速度越快,表明企业资金利用的效果越好,效率越高会计毕业论文范文。资产的周转速度主要通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流动资金周转率来表示。提高企业资产的周转速度有两条途径:一是在资产中需要保持一定量的易变现资产,企业一旦需要资金可将其随时变现,防止企业因资产结构不合理而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企业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是现金,现金持有量过少,资金流动性差,持有量越多,流动性越好。但是现金占用量过多,会影响企业其他获利机会,因此,企业应该确定一个最优的现金持有量,从而提高企业的营运能力。二是调整资产结构,搞活营运资金。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出现过多坏账,对于结构不合理的流动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理,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库存占用量,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四)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财务风险不是由某一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也不是在很短时间内就产生的,它有一个渐进和积累的过程。财务风险的发生是可预测的。企业应该建立灵活高效的信息系统,形成信息收集、传递的快捷渠道控制防范,这个信息系统应能提供及时完整的经营资料和数据。同时,还应配备专门的人员对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和反馈,并向预警系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有关部门也应定期对资产管理比率进行考核。这样,可以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方法将风险转化,降低损失出现的概率,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务风险是不可避免。其形成原因的复杂性、效用的双重性要求企业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在挑战和机遇并存、效益和风险同在的市场竞争大环境下,客观地分析和认识财务风险,采取各种措施来规避财务风险的发生,并不断完善财务风险的管理工作。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是一个企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企业经营者只有经常进行财务分析,建立和完善各种财务危机预警体系,加强企业经营过程各环节的风险管理,才能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黄鹏,新世纪财务专论[M] 苏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

[2]王芳云,吴广山,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成因及预警[J] 山东轻工业学院学报,2006 年

[3]陈增寿,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防范对策[J]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