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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wei123456”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上级有关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通知的方案,为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开展清理。

在接到专项治理通知以后,我镇召开了治理整顿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并学习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关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指示。

在全面排查中,对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集中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杜绝“死人吃低保”现象,向群众索要收受好处、摊派费用,降低保障标准,违规进入低保。通过专项治理我镇清退不符合低保对象9户,20人。

(二)在专项治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情况

1、政策宣传不够全面,一些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2、家庭收入难以精准核定,申请对象普遍存在只说困难不报真实收入,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申请低保的家庭民政工作人员无法对该家庭家庭存款、务工收入等进行精准核查,核查时存在偏差。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釆取措施。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五查”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低保标准制定科学、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为构建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这次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慈金兵,副组长:柯昉、时昀,成员:吴福利、查宏、韩家虎、王清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福利同志兼任。同时要求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村村长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本次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

(一)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查看各村是否组织家庭收合调查核算小组,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标施保,补差水平达到我县“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二)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街道)评审、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审议、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是否邀请部分农民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评议。

(三)查看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完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是否到位。

(四)查看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查看低保资金是否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虚报冒领低保金行为。

四、工作安排与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年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月日)。召开全镇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县关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低保金发放专项治理作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年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各村按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结合本村实际,责任到人,分片包户。同时要加大宣传,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以社区居(村)委会为单位,紧紧围绕检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要狠抓民主评议小组的责任,将所有低保对象重新进行评议,各村的评议情况必须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妥善保管,随时接受监督检查。评议结束后要将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和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关系保要坚决清退,不讲情面;对操作不规范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各村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10日前报镇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月日—7月15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深入各村,将对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核实,并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

(四)检查评估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各村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1日前上报镇专项治理办公室。活动结束后,我镇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集中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既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村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统一思想,深科认识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县“十二五”及2011年全县环保工作的目标是: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及2011年减排目标任务,到2015年底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8.0%、氨氮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12.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2.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2.0%、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10.0%、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年不低于280天,逐年有所提高,2015年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年不低于292天,空气质量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水质指标达标率达到98%以上;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城区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功能区噪声平均值在2010年基础上有所降低,达到城考、创模要求;县城、重点镇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以上,排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医废中心集中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全部按规定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达到96%以上;严格落实中省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强重金属企业治理和监管力度,实现规划要求;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稳定运行;乡镇2011年在2-3个乡镇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以后逐年增加乡镇范围,到2015年底,70%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就地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2011年完成2个污染治理项目,以后逐年增加,到2015年底,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保护,受保护的国土面积较2010年有所增加,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部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2011年启动“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到2015年底,建成1个部级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2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城乡环境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

“十二五”我县环保工作思路是: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突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全力保障环境安全,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实现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渭河流域、黄河流域、秦岭生态功能区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城市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总体稳定,环境监管能力持续增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县城2011年底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并随即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重点是:围绕全县大局,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支撑项目,努力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加强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全力确保环境安全;加大建设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增强全县环保工作合力。

(一)政府办:负责建立环保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解决环境保护和创模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

(二)环保局:一是把创模当作全年大事来抓,积极协助“三城联创办”开展工作,带头完成全年创模任务;二是负责协同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察室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落实《环保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协调,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做好全县污染减排工作,负责减排重点工作的督办、检查、考核等,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三是全力办好环保十件大事;四是严格执法,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深化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五是继续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六是努力提高环境监测水平;七是稳步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八是扎实抓好环境安全应急工作;九是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创模工作;十是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依法做好环保法制工作。

(三)水务局: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水质指标达标率达到98%以上;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二是组织实施完成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使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

(四)国土局:一是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或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必须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方可办理有关土地手续。三是受保护的国土面积较2010年有所增加,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部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十五小”、“新五小”、“三小”企业非法用地和继续做好矿区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活动,严禁私矿下山或将废渣、石料卖给非法生产进行小浮选提金,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四是实施农村环保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工程,加强污染土壤治理和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建设。重点做好代字营镇、太要镇、桐峪镇农村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作。五是积极配合完成好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

(五)林业局:一是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特别是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部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力整治秦岭沿山采石和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沿山环境质量。二是负责对非法毁林和破坏植被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三是完成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林木、植被的恢复工作。四是要积极向上争取林木、植被的恢复保护资金,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五是完成造林2万亩,其中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完成50%以上任务。

(六)中小企业局:一是认真督办污染减排工作。认真督办企业6个减排指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对依法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家涉铅企业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烧结锅29台加强督察,防止死灰复燃;加强非黄金企业和石渣厂管理,规范排污,重点取缔无证石渣厂。二是督办非黄金企业守法经营;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督促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达到96%以上;严格落实中省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强重金属企业治理和监管力度;督促实现完成辖区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四是督促企业做好生态保护工作,规范在秦岭北麓矿山企业投资、开发、经营行为,加强环境整治,遏制破坏趋势,逐步实现生态恢复;继续实施矿山企业“下山拉矿、上山拉土”,进一步治理被破坏的植被面积,恢复生态环境。五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六是督促企业对寺底河、潼洛河污染进行彻底治理。重点督促沿河企业搞好污染源源头治理。

(七)农牧局:一是督导前进肉牛养殖公司粪便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2011年建成,通过环保验收,建立健全减排台账、减排档案,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二是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生活废水、废气治理,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新技术,完成农村沼气池1000口工程建设。重点督促省重点镇秦东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工程建设。三是做好农业生态保护工作,大力整治恢复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重点做好代字营镇、太要镇、桐峪镇农村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四是2011年完成2个污染治理项目,以后逐年增加,到2015年底,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2011年启动“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到2015年底,建成1个部级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2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六是抓好完成寺底河、潼洛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八)城建局:一是加快县城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完善和督办县城、重点镇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以上,排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同时,积极督促县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稳定运行,乡镇2011年在2-3个乡镇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以后逐年增加乡镇范围,到2015年底,70%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就地处理。二是督促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数据传输稳定准确,满足国家环保部减排核查要求,建立健全减排档案台帐,并实行持证排污。三是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强化建筑施工管理,严禁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同时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扬尘管理,努力改善城区环境质量达到城考、创模要求。四是全部封堵城区通往河流的生活污水排污口,确保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五是协助在进入县城区的主要路口、中心广场、商业集中区的适当位置设置6块大型创模宣传广告牌。

(九)环卫局:一是加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垃圾填埋运营台帐,实行月报制。二是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特别是大气联防联控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止道路、建筑等二次扬尘污染和城区噪声环境,达到城考、创模要求。三是认真开展创模工作,加强植树造林,增加公共绿地,达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5平方米。四是协助在进入县城区的主要路口、中心广场、商业集中区的适当位置设置6块大型创模宣传广告牌。

(十)黄金局:一是认真督办完成黄金企业污染减排工作。二是督促完成辖区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三是加大力度彻底治理寺底河、潼洛河河流污染,杜绝企业尾矿废水偷排、漏排、直排,污染河道和污染黄、渭河,重点督促企业对污染进行彻底治理。四是督促黄金企业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在黄金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重点推行金矿尾矿渣、采掘废石的综合利用,工业危险废物全部按规定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达到96%以上,达到城考、创模要求。五是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督促企业大力整治秦岭沿山采石和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沿山环境质量。六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清理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和“三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七是督促指导黄金企业做到守法经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完善污染处理设施,规范企业排污口,并督促中金冶炼公司完成脱硫处理设施的技改工程。

(十一)卫生局: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环境的监督和规范化管理,一是督促医疗机构对含菌废水进行全部处理,达标排放;实行持证排污。二是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市医废中心集中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部按规定安全处置,处置率达100%。三是督促所有医疗机构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监管,落实辐射监管责任。四是督促全县医疗机构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

(十二)整顿办:一是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SO2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加强秦岭北麓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把私矿下山,大力整治秦岭沿山采石和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沿山环境质量。三是规范在秦岭北麓矿山企业投资、开发、经营行为,加强环境整治,遏制破坏趋势,逐步实现生态恢复;继续实施矿山企业“下山拉矿、上山拉土”,进一步治理被破坏的植被面积,恢复生态环境。四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活动,从源头上杜绝河道污染,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十三)经发局:一是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方可办理有关立项手续。二是认真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6个减排指标的任务分解贯彻落实工作。重点对依法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家涉铅企业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烧结锅29台加强督察,防止死灰复燃。加强非黄金企业和石渣厂管理,规范排污,重点取缔无证石渣厂。三是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四是继续配合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十四)电力局:一是对金陡宾馆已安装的油烟治理设施,要经常监督检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积极配合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的企业、“十五小”、“新五小”、“三小”和取缔关闭企业,严格按照政府指令一律停止供电。三是积极配合完成好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

(十五)司法局:做好污染减排、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中的司法宣传教育,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十六)财政局:一是积极组织筹措资金,加大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两河流域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秦岭北麓生态治理等)、环保能力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保能力等)和创模工程项目(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机动车尾气监测站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等)资金的投入,并加强资金的监管。二是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或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

(十七)公安局:一是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或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积极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搞好城区社会噪声的监管整治,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三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保驾护航。

(十八)县监察局:一是做好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按照规定对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依法追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环保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十九)工商局:一是严格把关,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方可办理有关工商手续。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三是对违法企业下达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证照。

(二十)安监局:一是负责监督、监管、指导、协调各行业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制定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环境安全事故的能力。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三是水源安全,加强辖区各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确保饮水安全,防止境内含铅、汞、氰化物等重金属污染对饮水健康和农业生产带来危害;加强地表水水环境管理,确保地表水安全;加强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管理,防止或减少农村、农田、土壤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十一)交警大队:一是燃煤锅炉治理。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或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完成机动车监测站建设工程任务。三是积极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搞好城区交通干线噪声污染的监管整治,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四是环保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二十三)各乡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完成各自辖区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县域环境质量;对生活污水要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到2015年底,70%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就地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到2015年底,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保护,受保护的国土面积较2010年有所增加,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部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2011年启动“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到2015年底,全县建成1个部级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2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加强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流域污染治理,完成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现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认真开展创模工作,积极圆满完成创模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创模宣传活动。实现环保、创模工作双赢。

三、方法步骤

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从2011年3月到12月31日,为期9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2月—4月)。各自成立环保领导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和职责,制定《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5月1日—10月31日)。按照《县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所定的项目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上报当月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进度情况。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逐单位逐项目进行资料和现场考核,并排名通报全县。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要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单位主要领导是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一把手,要增强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克服等候观望、消极厌战情绪,扭住大事不放松,扎实做好实施层面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要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半年、年终考核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范文第4篇

一、*县城乡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

我县县城区共有2个饮用水源地,其中潘家东山水库水源地日取水量约3500吨,占水源地总取水量的50%,牛波水库水源地日取水量约3500吨,占水源地总取水量的50%,受益人口在19600人左右。

二、*县城乡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1、科学制定规划,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依据。2009年,我县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县县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划报告》,对县城区两个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水环境功能界定区分。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从而为开展水行政执法、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县政府制定了《*县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有力地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2、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去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县政府专门成立由环境保护有关职能部门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以及污染源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现状进行认真排查,县城区两个饮用水源地四周无影响水源水质的工业污染源,无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

3、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县政府组织环保、建设、水利、卫生、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是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上强化污染控制。加大项目开发管理力度,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开发新建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和防范了环境污染。二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多方位监控。制定城县饮用水源管理办法,对潘家东山水库和牛波水库两个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建立了水库管理站。

虽然我县在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许多问题和不足有待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目前县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主要是由水利、林业、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实施的,由于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不够明确,没有形成比较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普遍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现象,导致组织不力、推进不快。二是饮用水水质化验不够规范。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但由于存在水质监测、化验设备和手段落后,化验分析的因子少、频次低,运行管理也不够规范。

三、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作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通过明确水源地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推动这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建立完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将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各部门进行考核的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继续加大县城区供水工程的推进力度。实施县城区供水是解决县城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及建筑物组织清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范文第5篇

一、强化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整治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状况,创造城乡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提高广大人们群众的卫生意识。我街道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1年9月7日召开了关于做好迎“两节三会”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专项会议,各社区驻村干部、各社区主任和城管中队全体人员参加,会上街道主要领导对整治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求各社区做到专人专管,每个环节都要落到实处,哪一环节出了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社区居委会根据街道精神要求相应地成立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形成了领导负责抓,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抓,各部门协助抓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向居民输送卫生知识是提高广大居民健康意识的好形式,也是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是调整了街道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市民文明健康教育方案;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转发了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在各社区、工作场所张贴了醒目的环境卫生标语。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让广大居民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卫生基本常识,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能力,从而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三、全力推行社区居民自治。为了更好做好工作,落实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我街认真抓好这项工作,一是利用辖区内的低保户对象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路段保洁,组织低保对象学习低保的相关政策,使低保对象组织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安排了低保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分批分次上路段进行保洁,为环境卫生整治增强了力量;二是在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推行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新桥社区、刘家社区自筹资金请保洁人员全天候的对所辖区的住宅小区保洁。三是组织各社区干部党员、村小组长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对各社区的所有辖区进行全面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