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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调控

宏观经济调控

宏观经济调控范文第1篇

一、宏观经济调控法形成的客观条件

任何一种新的法律或法律部门的出现,都有其一定的客观条件或产生的一般原因。为了阐明宏观经济调控法的概念和本质,具体考察一下它产生的一般原因或条件是十分必要的。

(一)宏观经济调控法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

人类社会物质资料生产的历史表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以此为基础而产生的社会分工的发展;社会生产逐渐由一般的简单协作发展到与社会分工相联系的较高级的复杂协作,继而发展到系统的、社会化大生产。在这种大生产条件下,要保证社会经济正常运行,保持社会再生产的合理比例和基本平衡,避免或者减少大的波动,客观上就需要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1]在这里马克思将经济的职能管理,比做乐队指挥。其实这种指挥就包括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因此,为了使社会化大生产的管理和调控能规范有序地进行,一方面需要公司法、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等调整微观经济活动的经济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还需要体现国家对生产过程、宏观经济行为进行引导、规制和监督的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以协调和管理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中的经济活动,使之服务于宏观经济效益的统一目标。

(二)宏观经济调控法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共同要求

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首先,市场机制本身不能够解决社会目标问题,有时还会造成对社会公正的严重损害,激发社会矛盾;其次,市场经济无法承担公共职能;再次,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事后性和惯性;最后,市场还会造成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的市场失灵现象。上述种种弊端,如果不采取一些宏观调控的措施加以防止和纠正,则非但市场自身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而且会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严重的后果。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运行施加宏观经济调控措施,把“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有效结合起来,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所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其中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许多现代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都制订了称之为“市场经济宪章”的反垄断法、反竞争限制法和预算法、税法、银行法等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以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宏观经济调控法是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集中反映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关系的复杂化,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越来越重要。20世纪以来,不同国家都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不介入经济生活的作法,更多的注意发挥“有形之手”(即国家干预)的调节作用。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最主要的经济职能,这种经济职能作用需要一定的法律保障,如税收杠杆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税法强制力。由于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需要借助法律形式,宏观经济调控法便应运而生。无论哪个国家制订的宏观经济调控法都集中地体现了国家经济职能的要求。

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特征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涉及国民经济运行的全过程,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财政关系

财政作为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在全社会范围内的集中性分配活动,同社会再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已从只是单纯地组织收入以满足政府活动的需要,发展为对国民经济运行实行调控的有力手段。政府运用财政调控手段,其中包括预算支出结构的安排、税率的提高和降低、国家信用、财政补贴等,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所谓财政关系是一种以国家权力为依托的对社会产品祖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所产生的特殊分配关系。它是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二)金融关系

由金融活动产生的金融关系是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贷相联系的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一类经济关系。货币调控和信贷资金的调控是国家调整经济的极为重要的手段。因此,调整货币发行和流通关系;银行信贷关系和外汇管理关系是宏观调控法的重要任务。

(三)产业关系

国家通过对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形式和产业区域布局的规划和安排,达到对经济建设的总体的合理的布局,是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之一。因此,应当将产业关系纳入宏观调控法的调整范围。

(四)固定资产投资关系

固定资产投资膨胀,是造成国民收入超分配的重要原因。要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同时不影响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因此调整投资关系也是宏观经济调控法的任务。

(五)计划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经济运行要以市场为主体,但这并不排斥计划的作用,而是要实行市场调节手段和计划调节手段相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近期要在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体制的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三者相互配合和制约的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因此,计划的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宏观经济调控法应

当调整好计划关系。

(六)价格关系

价格作为市场参数,是调节市场最有效的手段。市场价格的变化,既关系到生产者的利益,又关系着消费者的利益。《决定》指出:“在保持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平抑市场价格。”要保持物价总水平的相对稳定,理顺政府定价,平抑市场价格。这就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也有必要在特殊条件下对价格进行干预。

(七)个人收入分配关系

正确的个人收入分配政策,不仅是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战胜工资(成本)推动通货膨胀的有力武器,是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决定》指出:“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微观分配过程中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在宏观收入调节过程中,要贯彻公平原则,把少数人收入畸高降下来,国家应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把过低的收入补上去,使收入分配差距保持在适当的范围内,避免形成两极分化。因此,个人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也是宏观经济调整法的任务。

(八)对外宏观经济关系

《决定》指出:“国家主要运用汇率、税收和信贷等经济手段调节对外经济活动。”同时,“对少数实行数量限制的进出口商品的管理,按照效益、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行配额招标、拍卖或规则化分配。”为保持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健康发展,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国家需要对涉外经济贸易活动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因此,由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作用产生的对外宏观经济关系,应当由宏观调控法调整。

(九)市场竞争关系

《决定》指出:“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市场竞争能够保证经济活动的最大效率,但是,伴随而来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国家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出面保护公平竞争,反对和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制定被称为“市场经济宪章”的竞争保护法。从维护国民经济整体利益角度看,市场竞争关系应当纳入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范围。

上述九大类经济关系涉及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体现国家宏观调控的意志,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

其一,这些宏观经济调控关系,都具有经济活动内容,属于经济关系的范畴。因为经济管理本身就是一种经济活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2]按照马克思的这一观点,资本主义经济管理虽然具有两重性(即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但经济管理依然是生产过程的组成部分;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直接受客观经济规律的支配,也就是说在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规律,而不是行政首长们的主观意志;在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中,作为主体一方的国家与对方当事人,虽然地位不平等,但是双方存在的经济利益是主要纽带,组织上的联系是为经济目的服务的。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主体之间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利益,而主要不是政治利益。因此,就其本质而言,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

其二,这些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体现着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特征。国家干预既有直接的干预,也有间接的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采取经济办法间接调控经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因此,间接调控关系是宏观经济调控法的主要对象。

其三,在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中,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机关始终是这几类经济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即调控主体),调控主体与被调控主体之间的关系,既存在着命令与服从的性质,也存在着协调合作的性质。

其四,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在实践中已经被纳入了市场经济立法的轨道。例如,计划法、预算法、税法、投资法、信贷法、中央银行法、外贸法、物资储备法、反垄断法等都已列入国家宏观调控立法规划。上述情况表明,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已经形成为一类独立的社会关系体系,应当由宏观经济调控法统一调整。同时我们认为,根据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经济性、国家干预性的基本特征,宏观经济调控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原则

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原则,是在宏观经济法的制定、执行以及主体参加宏观经济调控下的具体经济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各项宏观经济法律制度和全部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集中反映,是宏观经济调控法的本质特征和基本精神的体现,同时也是宏观经济调控法区别于经济组织法、微观经济运行法等其他经济法制度的显著的标志。笔者认为,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原则有以下几项:

(一)平衡优化原则

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就是要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所谓经济总量的平衡,就是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价值总量的平衡,是社会经济运行保持协调状态的前提条件。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活动总成果可以用一定的总量指标来反映。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反映国民经济活动总量的指标主要有:社会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结构是指国民经济诸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内在形式和方式。经济结构的内容非常广泛,如产业结构、投资结构、市场结构、消费结构、劳动力结构等都是经济结构的内容。经济总量的平衡是经济结构赖以实现的基础,经济结构优化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质内容。

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是宏观调控的目标和重要原则。宏观经济调控法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形式。形式必须反映内容。宏观经济调控法必须确认平衡与优化则就治理不下来。“[3]但是,国民经济运行存在不同的环节和层次,而且国家大情况复杂,要处理好重大经济问题,必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必须实行分级管理,赋予地方和部门必要的调控权限,促进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的发展。统分结合的原则反映了宏观调控体系内部结构的客观实际,具有科学性。宏观经济调控法确认这一原则,从法律上保障合理分权,既能使整个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经济结构优化和全国市场的统一得到切实的保证,又能充分调动地方、部门的积极性。

四、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方法

我们认为,按照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的要求,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方法上要包括引导、规制和监督三种。

(一)引导的方法

所谓引导的方法包括两层意思:一是采用经济利益诱导的方法。具体说就是国家通过制订经济法规确定价格、利率、税率、汇率和工资标准等经济参数调节经济活动。因为经济参数是一系列变量,这些变量的上下变化,不断改变着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从而调节各种生产要素,以实现宏观经济目标要求的合理配置和组合。本来多数经济参数完全可以自发地发挥调节作用,即无形之手,但也可以由政府根据价值规律和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自觉地运用这些经济参数发挥调节作用。这就是说政府通过法律中介将经济参数转换为国家参数或政府参数来使用。之所以将经济诱导方法称之为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调整方法,是因为经济参数在一定时期的确定与变化,须通过经济立法程序确认和公开,全体经济主体都必须执行,而且必须由享有宏观经济调控权的国家机关掌管和运用。例如,税率、汇率、利率的确定都是法律规定的,称之为法定参数,分别由税务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和中央银行掌管和运用,任何个人和其他机关不得擅自变动。二是采取计划指导的方法。前面我们引用了邓小平同志的论述:“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不同于一般的经济诱导方法,计划指导方法是通过直接作用于经济活动的经济计划指标来引导经济行为的,其影响力要比经济参数作用直接得多。但这种计划指导又不是计划部门的行政指令,而是通过计划法确定的原则和程序来制订经济计划、修改经济计划,一切计划执行主体必须依法实施计划,完不成计划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这种计划指导不是一种行政手段,而是一种由法律规范着的经济手段。计划指导方法应是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特有的方法之一。经济诱导和计划指导都属于经济手段的范围,我们将二者归为一类,称之为引导的方法。应当注意的是引导不是一般意义的引导,而是通过法律中介转换的引导,它是属于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特有的调整方法,而不是民事方法,因为具有行政干预的因素;它们不是行政手段,因为在这里不是偶然的、一次性适用的、临时的行政指令,而是通过法律形式固定的经济利益关系。在市场经济件下,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引导或调整方法是以诱导为主,结合计划指导的方法。

(二)规制的方法

“规制”一词来源于英文“Regulation”或“Regulatory constraint”,其含义是有规定的管理,或有法规条例的制约。[4]它与“管制”、“控制”、“制约”等概念有紧密联系,但又有一定的区别。在日本学术界一般将“Regulation”译为“规制”,以区别于“管制”、“控制”等概念。在我国,“规制”一词是八十年代从日本引进的名词。

规制作为法律用语,其含义是丰富的。据日本著名的经济法学家金泽良雄先生的解释:一般所谓“规制”,“在最狭义上,可以理解为是由于对一定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的作用,”[5]广义上“可将‘国家的干预’换言为‘规制’。”[6]我们将规制诈为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方法,其内在涵义是:政府依照一定的规则对经济主体的行为所进行的某种限制。这里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施行这种方法的只限于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关;二是必须依照事先制定的规则,这种规则可以是法律、法规,也可以是政府的规章,但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章程和制度不能作为政府规制的依据;三是规制的目的是限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相背离的行为和损害宏观经济整体效益的行为。从上述分析可知,我们使用规制的概念是取其狭义的理解,因为广义的规制是国家干预的同义语。而国家干预一般涉及积极行为(促进保护等)和消极行为(权利限制)两个方面。积极的干预我们是采用引导的方法(“引导法”),消极的干预我们就采用规制的方法(“规制法”)。国家干预是宏观经济调控法的最重要的特征。引导和规制两个手段,保证着干预目的的实现。

规制的方法在宏观经济调控法中适用性较广,既可规制影响公正分配、经济稳定增长、经济总量和结构保持平衡等行为,也可规制可能造成地区封锁、部门集团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行为。

(三)监督的方法

所谓经济监督是对经济行为的监察和督导。监察宏观经济活动,就是检查、考察宏观经济行为是否符合既定的宏观调控目标,调查一系列体现目标要求的标准、指标与定额是否出现偏差及偏差的程度,指示行为者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督导宏观经济活动,就是通过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经济主体从事符合既定目标的经济活动,从而预防偏离目标的行为发生。

宏观经济调控法所采用的监督方法具有如下四点特征:第一,监督所参照的标准、指标和定额等是由经济法规如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标准化法、质量法等事先规定的,也就是说这种监督是以法律为依据的;第二,这种监督是由政府机关或政府机关授权的单位进行的,而不是任何个人或企事业单位或群众团体可以实施的;第三,监督者有权责令被监督者纠正偏差行为,这种监督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监督;第四,具有法定的监督程序,任何监督活动均按程序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监督办法一般通过计划监督、财政监督、税收监督和国家银行监督等具体方式作用于监督对象。

上述三种调整方法各有特点和长处,同时也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所以要综合适用,发挥整体功能。

通过对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将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法的概念理解为: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国家管理经济职能需要而产生的,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经济主体之间因实施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形成的具体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它是我国经济法体系中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国家要加强经济立法,就必须建立和健全宏观经济调控法,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真正走上法治的轨道。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8页。

[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7页。

[4]参见(日)植草益著,朱绍文等译《微观规制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第304页。

宏观经济调控范文第2篇

我国的市场经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是以国家宏观调控为前提的。由于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弱点和消极,特别是目前经济体制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入,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市场发育不成熟,竞争规则不健全,财经法规不完备,人们对市场经济还缺乏全面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不仅利用市场经济“无形的手”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同时利用“有形的手”加强宏观调控,以保证供求总量的平衡、经济结构的合理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两大部分:调节和监督。执行调节职能的主要是计划、金融、税务和财政。他们通过国家计划、信贷、货币投放、税收政策以及财政支持等手段进行调节,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地发展。上述部门在调节的同时,还通过其业务履行监督的职能。

目前,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工商、财税、物价、统计以及各专业管理部门,以上多数是属于专业性监督。通过各自的专业对经济活动的某一方面或某一行业依法进行监督,所监督的仅限于分管的专业活动,还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审计进行再监督。审计在监督范围和关系上不同于其他经济监督,是具有独立性的综合监督。审计监督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宏观调控体系中居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在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审计不但同其他专业经济监督部门一样负有对企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的责任,而且还要对各专业经济监督部门实行经济再监督,并为宏观调控提供审计信息,提出审计意见,供宏观决策参考。因此,审计监督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宏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加强审计监督维护经济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是法制经济,绝不是完全自由经济,也不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它需要完备的法律来规范和保障。首先是立法,制定或修订适合市场经济的法规制度,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这些法律制度。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一项法规制度的贯彻,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是不可能得到切实贯彻的,法律也成了纸上谈兵流于形式。因此,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关进行监督,对执行好的予以肯定,对执行不好或违反的予以处罚和纠正,保证法规制度的正确贯彻。依法审计是审计部门的神圣职责,审计又是综合性的经济监督,对保证法规的贯彻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审计,可以检查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法规的落实;可以把贯彻的情况和问题反馈给立法机关和管理部门,以改进立法工作和改善宏观调控。

审计是综合性经济监督,与其他专业监督比较,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范围宽。监督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他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等,覆盖的面很宽。二是层次高。不仅对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而且对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和决算,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国有资产及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三是内容实。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全面反映了它的经济活动和成果。这些特点充分说明了审计在各类监督中的重要性,是其他监督无法替代的。

审计的任务是监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审计的任务也将不断扩大,服务、咨询、公证的任务也将不断增加,审计对推进廉政勤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将发挥重要作用。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强化国家审计,并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

我国的审计组织是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部分组成。各审计组织在市场经济中担负着不同的职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对经济活动要从直接管理转到宏观调控上来。国家审计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宏观经济监督上来。

国家审计监督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就是要将审计重点转向审计执法部门,对使用国家资金较多的综合管理部门和单位,通过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和经济秩序,促使合理的使用资金,讲求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并反映执行中的问题。监督政府部门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

国家审计监督在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培育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审计。一是在促进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方面,应着重抓好财政、税务和金融机构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审计,这些部门是执行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部门,通过预算、税收、信贷、利率等经济手段调节经济和市场。审计监督的任务就是规范他们的业务行为,使其按照国家的经济政策、经济法规、市场规则组织财务收支,以维护国家利益,保证政令畅通和国家资金的有效运用。对掌握国家资金较多的政府部门,以及有权收费、罚款和预算外收入较多的企事业组织作为必审单位,检查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和效益情况,监督其遵守财经纪律,节约支出,加强廉政建设;对重点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投资进行审计,检查资金流向的合理性,防止资金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对国际援款、贷款项目的审计,重点是监督各方面履行合同,督促资金及时到位和配套资金的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在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要深化企业审计,转向对企业的真实性审计。审计的重点放在对国民经济全局影响较大的国家财政给予补贴、上缴较多的以及在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所占控股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其他企业实行委托社会审计组织查证或内部审计机构审签的方法。对政府综合经济部门责任人、厂长(经理)要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导企业监事会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在促进建立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要积极协助纪检、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对侵吞公有财产和采取偷税、抗税、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非法手段牟取收入者进行审计监督;要积极开展养老、待业保险基金审计,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

4大力发展社会审计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社会审计是随着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护所有者的经济权益不受损失,市场经济秩序稳定、正常运转,客观地要求处于这种经济关系之外的客观公正的而又具有权威的独立组织,对其参与市场经济的各种经济活动予以证明,这个组织即是社会审计组织。它们的产生和发展,市场经济是必备的条件。市场经济的建立为社会审计发展提供了营养及其丰富的土壤,而社会审计为市场经济主动的积极服务关系,又起到了推动和促进其不断正常发育,维护其良好秩序的作用。社会审计业务活动范围十分广泛,不受地域、单位、所有制形式的局限,可接受政府、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各种经济组织的委托,承办财务收支审计查证、经济案件鉴证、注册资本的验证和年检,提供会计、财务、税务与经济管理等各项咨询服务。

建立完整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商品市场、要素市场,而且还包括社会审计在内的咨询服务市场。只有社会审计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经济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才能将微观经济管理权限分离出去,实现职能的转变,企业才能在市场中得到必要的服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审计通过转变职能,弱化微观管理,工作重点转向宏观调控,过去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的大部分管理业务将逐步由社会审计组织代替。比如,对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查,将由社会审计来查证和鉴证,逐步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一项法定程序。

建立并大力发展社会审计,标志着市场建设走向正规化。社会审计在市场经济中将起不可低估的作用:一是促进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健康成长。在市场经济活动趋于频繁,市场事务急剧增多,社会审计能分担很大一部分市场中介、执行市场法规和市场监督工作,活跃和规范市场,从而成为市场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二是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媒介。社会审计组织能够把触角伸及市场的方方面面,灵敏而准确地反映市场变化和趋势,把市场信号反馈给政府部门,有助于实现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三是增强各种经济实体的市场经济意识。社会审计立足于市场之中,各种经济实体易于接受他们的影响,从而逐渐增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等现代市场经济意识。四是为经济组织之间相互信任提供保证。我国经济组织成千上万个,如何使他们在市场经济中顺利运行,信用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信用经济。对涉及信用的一些问题,如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收支是否真实,是否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是否信守合同、契约等等,需要有社会审计等中介机构为之服务,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咨询服务,社会审计可以大显身手。

5内部审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监督服务

内部审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审计监督制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对本部门、本企业、本单位的财务活动和经济管理制度进行审查、考核和评价,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资料、统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合规、合法并提出建议,帮助建立和完善各项财经制度,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实行最有效的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建设更加完善的经济,离不开国家宏观调控的指导,否则,市场经济将会出现一种无序状态,也不可能正确健康地发展。内审工作是国家对企业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离开了内审工作,国家宏观调控的措施就难以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政府转换职能、简政放权,赋予企业更多的活力,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要达到这一目的,从企业本身来讲,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内部环境。这一内部环境除了资金、技术、设备、劳动力资源等要素外,关键就在于要有一套科学的以自我控制为中心的内部管理。而内审工作正是实现自我约束的一个重要手段。没有内部审计,就无法实现自我约束。因此,市场经济越发展,内审工作就越重要。

宏观经济调控范文第3篇

(一)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措施是理性的

18号令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因地制宜,分别决策,使房地产业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产业相协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这一宏观调控的总目标,反映了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建设的理性思维,“三个基本”,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健康有序,是认识和驾驭中国房地产市场理性思维的精髓。

2004年,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出台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宏观调控措施,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1.紧缩“地根”。2004年3月1日,国土资源部了《关于建设用地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3月16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发出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2004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经营性土地全部通过“招拍挂”出让。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深化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明令“三个暂停”,即暂停农用地转用、暂停土地规划修改、暂停县改市。6月6日发出了《关于控制房地产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10月28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10月29日,国土部修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11月1日公布《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关于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试行),11月9日《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检查验收方案》。紧缩地根的一系列措施,是针对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来的。土地市场清理情况表明:2004年7月,全国情理出各类开发区6866个,规划面积3.15万平方公里[2],是1993年房地产过热时的开发面积1.5倍。2000~2002年,山东完成了10年的用地计划的80%,浙江完成了99%;上海、江苏5年用完了10年的用地指标,深圳进行宝安、龙岗的全部转地工作。征地、拆迁引发了各类矛盾,失地农民约4000万[2].即使在如此强劲的宏观调控下,2004年土地购置面仍创造了历史的新高,达到了39984.66万平方米。

2.紧缩银根。2004年4月25日,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4月27日,国务院下发通知,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由20%提高到35%。6月,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规范商业银行办理房地产贷款的业务流程,确定控制房地产贷款比例不超过80%,月还款收支比控制在50%以内,月债务支出的比例控制在55%以内,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资本比例不低于35%。10月,银监会出台《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房地产信托经营规则监督管理、风险控制、处罚规则等作了规范。10月29日,央行上调存款利率0.27%,年期存款利率由1.98%提到2.2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58%,2005年3月16日,再调银行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到6.12%,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由5.31%调为5.51%。对房地产的金融政策其直接效应是:从供给方面影响开发市场,将房地产的资本金比例由20%提高35%,对小规模、以项目为主体的房地商及“皮包公司”运作模式有一定的控制作用;从需求方面影响,提高贷款利率,明确收支还款比例,控制了还贷风险。

(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理性选择

我国的房地产业,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的标志是1998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以停止单位建房,停止福利分房,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等措施,把住宅推向市场。1998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为3614亿元,投资增长率为13.7%,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2.72%,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2185.3万平方米,销售额为2513.3亿元,个人购房比重占79.85%,住宅平均售价1854元/平方米,土地开发面7730.1万平方米。经过5年的运行,到2003年,房地产投资首次突破万元,达到10154亿,投资增长率为30.3%,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8.27%,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为33717.6万平方米,销售额达到7670.9亿元,个人购房比重为92.46%,住宅平均价为2197元/平方米。土地开发面积22166.3万平方米[2].在房地产连续5年高速发展的背景下,2003年8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8号令)。18号令是新一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起点。

(三)“两个八条”反映了民意和宏观调控的理性

2005年3月26日,明电([2005]8号)《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提出8条意见,称“老八条”。4月30日,建设部等7部门发出了《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称“新八条”。“新八条”从规划、土地管理、税收、信贷、优惠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市场秩序、信息等8个方面,提出了稳定住房价格的系统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些地区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理论界就房地产价格泡沫,房地产投机、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以摩根利士丹为代表的机构掀起了“中国房地产业存在泡沫”论浪潮,甚至为中国(主要是上海)房地产泡沫破裂给出了时间表[3].2004年国家出台了以紧缩地根为标志的一系列调控措施,房地产实际运行的主要指标仍然创造了历史的新高。房地产投资达到13158亿元,新开面积达60413.86万平方米,住宅平均售价2549元/平方米,较上年上涨约16%,开发贷款余额6657.35亿元,个人贷款余额(10月末)14977亿元。与1998年相比,投资是2.6倍,新开工面积是3倍,住房均价上涨了50%,开发贷款余额是3.2倍,个人贷款余额增长了34倍。5年房地产市场的高速成长,具有市场的动力。由福利分房向个人购房的转变,由单位投资建房向商品化开发的转变,由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向招标拍卖转变,从1993年第一轮房地产热到2000年近8年的低速调整,所有这些为市场启动积累了能量。房地产业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如何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市场秩序?新八条的出台,社会反映强烈,甚至称之为房地产新政,反映了民意和市场的理性。

二、房地产市场理性:三个阶段和三个循环

(一)房地产市场的历史演进:三阶段发展规律

房屋与土地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资料。土地关系和土地利用一直是各社会形态关注的中心问题。住宅从“构木为巢”到高楼大厦,土地从“予取予求”到证券化经营,其历史演进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变迁,随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而变化。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市场,始于产业革命之后的商品经济时代,其发展具有三个阶段性的特征。

1.工业化时期。住宅短缺成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在18世纪60年代始英国的产业革命,法、德、美在19世纪相继完成。在工业化进程中,19世纪中叶,欧洲出现了普遍的住宅缺乏现象。小资产阶级的代言人普鲁东毫不犹豫地断言,在大城市中,90%以至更多的居民都没有可以称自己所有物的住所。道德生活和家庭生活的真正集中点,即自己的家园,正在被社会旋风(指工业革命引者注)卷走……我们在这一方面比野蛮人还要低下,原始人有自己的洞穴,澳洲人有自己的土屋,印第安人有他自己的住处,现代无产阶级实际上却悬在空中[4].普鲁东反对工业革命的立场是错误的,但他的描述对欧洲工业革命进程中的住宅问题提供了历史佐证。我国自20世纪50~80年代的工业化时期,也出现了严重的住宅短缺,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1949年的4.5平方米,下降到1977年的3.6平方米,从而引发了20世纪80年代初住宅商品化的大讨论,这样的背景下,住宅建设是房地产市场的主轴。

2.城市化时期。城市的土地利用及房地产权关系成为重点。这个时期的主要特征是:农业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人口的流动性膨胀,带来了房地产交易的空前活跃,明晰产权,健全法制,是规范市场秩序的主题。欧美在此阶段,建立了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房地产权体系。我国正处在城市化过程中,中心是建立住房个人所有制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有期使用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房地产权体系,是适应房地产市场交易主轴的基础。

3.现代化信息经济时代。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引领的现代化信息经济,房地产作为资本融入社会资本体系的运营,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结合,房地产成为重要的投资和融资工具。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夏普和米勒预言,21世纪金融创新的主题是房地产证券化。房地产抵押,产权保险与交易,房地经营的虚拟化和国际化等成为普遍的现象,房地产经济活动的目的,不仅仅是满足人们对房地使用价值的需要,而且是一种重要的投资行为,房地产证券化是房地产市场的主轴。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城市化时期,这一背景,决定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建设的主轴:完善产权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实现和谐发展。

(二)房地产市场运行:三个循环交织运动

房地产市场运行有自身的规律,具体地表现为三个循环。

1.物质循环。这是以房地产开发为标志的,以产品更新换代为特征的,以满足人们对住房需要为主导的生产活动。对产业革命始到19世纪中叶欧洲出现的住宅缺乏现象,恩格斯说:是工业化过程中比较小的、次要的祸害[4].我国自20世纪50~80年代中的工业化,也出现了住宅短缺。这样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以住宅建设为主轴,以扩大住宅供给,满足住宅需要的物质循环为主要特征。这种物质循环的主要特征是:住宅实物形态的更新换代,大规模的住宅建设成为市场的标志。旧住宅大量拆除,马路扩宽,旧城改造和人口向城市的集中,加剧了住宅供求失衡。恩格斯曾描绘过巴黎欧斯曼大街的情况,中国目前的拆迁和旧城改造,正在重演这一历史的现象。拆房子、建房子、卖房子、买房子,住房子是这种物质循环的典型特征。这个循环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密切关联,住房条件的改善,农业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潜在的趋势性庞大的住房需求与经济的成长相配合,拉动房地产市场,利润目标影响投资的流向,廉价的劳动力(农业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作为房地产开发抵成本的支撑,使房地产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

2.投资循环。这是以资金运动为主要特征的以利润为目标的价值循环运动。满足住房需要退居次要的地位,建房、卖房、买房成为投资手段,通过房地产交易,获取投资利润是目的。房地产投资活动成为社会各群体的活动,房地交易成为市场的标志。这种现象,在20世纪80年代,“购买美国”是典型的例证,日本、欧洲投资大量涌于美国房地产市场,房地产投资信托,房地产贷款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加剧了房地产的投资功能。香港房地产市场亦具有投机活动的特性。投资环循的市场表现为房地产价格的大幅波动,是对物质活动的异化。

3.景气循环。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循环特征。萧条——复苏——高涨——危机的循环,是市场运行的调整和平衡功能。房地产景气循环,服从于供求决定规律。我国自改革以来,第一轮的房地产热发端于沿海的改革开放,开发区热,房地产由计划经济运作模式向市场运作模式转换,形成了1993年的房地产过热,不得不进行宏观调控,随后房地产进入了近5年的调整期。1998年确定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是这一轮房地热的助动器,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把住宅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单位建房的末班车效应,扩大开放的开发区热,大学调整合并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扩张,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近4年股市投资行情的低迷,共同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高涨。如果说,1993年的房地产与改革开放相关,表现为城市地域扩张和写字楼的大规模建设的冲动,那么这一轮的房地产市场高涨,则与住房制度改革相连,表现为住宅市场的迅速扩大和住宅价格的高幅上涨。但终极原因,恐怕还是市场力量积累的暴发。第一轮源于计划经济长期的压抑,这一轮源于近8年的市场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是认识市场规律的结果。

景气循环是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周期规律,物质循环是房地产更新换代的规律,投资循环是房地产价值运动的规律。在一定时期,三个循环交织在一起,但不同的时期总有起主导力量的因素。物质循环的主导力量,是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投资循环的主导力量是利润和竞争,景气循环的主导力量是供求关系。认识市场规律是我们把握宏观调控的基点。

三、理性逻辑:中国房地产发展定位

对房地产市场的理性思考,就是要认识市场运行的规律,作出科学的判断,确立符合客观规律的发展思路。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定位:小康阶段和城市化

中国目前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城市化加速的发展阶段,这是我们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定位的基本前提。

1.住宅建设是小康阶段房地产市场的主轴。恩格尔系数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增加,人们用于吃的消费支出呈下降趋势。这一趋势为衣、食、住、行、用消费结构的调整提供了物质基础。舒瓦贝法则的结论是,随着收入的增加,住房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呈上升趋。1995年,我国的恩格尔系数为49.92%。“九五时期”是我国从温饱型经济向小康型经济的转型时期。“十五时期”住宅市场的快速发展,验证了居住消费成为主导消费之一。从财富的角度看,房地产在很大程度影响世界经济活动。据Lbbotson协会财富评估,1991年世界财富为438450亿美元,房地产价值占48.8%;美国财富为154360亿元,房地产占38.9%,住宅价值占29.7%[5].从需求的角度看,住宅在理论上具有资本品和消费品的双重属性。但在小康阶段,住宅主要用于单个家庭的实际占有和使用,其主导属性是消费品,这种消费品需求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主导性需求。虽然二手房交易在目前呈快速上升趋势,两套住房现在已经在一定群体中逐渐形成,但其主导方面仍然是消费观念的升级。二手房交易基于漏斗理论,原房主以旧换新,以小换大。市中心和市郊两套房子,不能说明住宅市场的投资主导,恰好说明住宅消费梯度的构造和消费观念的升华,为住宅需求结构判断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从供给角度看,涉及三个特殊的要素:一是时间。住宅建设期长,从置地到开发建设,从销售、装修到实际进住,需要较长时间,从而造成供给滞后于需求。在经济繁荣期,供给滞后,需求得不到满足,房价上涨;经济衰退期,因投资的不可逆,导致供给过度,住宅供给与宏观经济运行存在着时滞。二是地点。住宅位址的固定性,居住地与工作的关连性,决定着住宅市场的局部特征。三是转换。这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房地产供给调整的一种必然现象。住宅、商业用房、办公场所,因发展而进行用途转换,如政府搬家,工厂迁移等。完成这转换,意味着用地结构的调整和复杂的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从财富观、需求观和供给观可以得出结论,在小康阶段,住宅开发建设是房地产市场的主轴。

2.城市化决定着房地产开发的空间,发展是房地产市场的主题。这一主题在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逆转。人口向城市的集中,决定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空间。中国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科学发展观,这时期是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城市化年递增1%左右。据此来推断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空间,以城市化率40%为基础,人口16亿为顶点,小康住房以35平方米/人为标准,城市化率达到50%,仅住宅

增量总需求约需要160亿平方米。若按城市化增长率1%考虑,未来10年,年均需供给住宅16亿平方米,若再考虑旧城改造拆迁及住宅自然淘汰,这一需求更大。2004年我国市场商品住宅竣工面积为3.47亿平方米。因而。要么城市化率年递增1%,不可能在10年内连续,要么,不可能在城市化递增1%的条件下,实现城镇人口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目标。但无论如何,在城市化达到50%,人均小康住房面积35平方米目标下,能表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空间。

我们没有理由对房地产市场作出悲观的判断,更没有理由对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作出政府干预市场的错误理解。科学发展观是宏观调控政策的精髓,公共政策是市场供求因素之外的重要因素,这是世界各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共识。定位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城市化,这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建设的基本依据,也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立足点。

(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定位:实现市场的和谐发展

世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情况表明,公共政策是市场供给和需求因素之外的第三因素。具体地表现为:政府管制对新开工项目、旧城改造、环境保护、土地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对低收入阶层提供住房保障的政策性支持;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关键性的作用等。这些表明,政府的宏观调控不仅必要,而且有现实的着力点。

当前,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应立足于:中国城市化进程,老百姓的住房需求,房地产支柱产业的地位,遵循房地产的运行规律。确立6个重点:一是管理与控制国家的土地资源,根据市场动态,调节土地投放量,加强用途管制;二是以质量为中心,以环境为重点,加强房地产开发过程管理;三是区分使用(居住)需求和投资需求,加强房地产的流通管理;四是以产权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房地产的持有管理;五是强化信息披露制度,推行房地产行业透明化;六是根据房地产业发展的趋势,重视房地产金融创新,稳步探索房地产证券化。

参考文献:

[1]建设部,等。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Z].2005.

[2]牛凤瑞。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建筑房地产业参要[z].2004—10—20.

[4]恩格斯。论住宅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美]查尔斯。H.温茨巴奇等。现代不动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摘要:我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是建立在房地产市场运行客观基础之上的理性选择。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三个阶段的演进规律和三个循环交织运动的特征,房地产市场发展应定位于小康阶段和城市化;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应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实现市场的和谐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范文第4篇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从宏观经济角度,运用各种调控手段,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对市场经济进行总量和结构进行调节和引导。一个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要包含许多要素:国家是宏观调控的主体;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结果是宏观调控的对象和客体;经济增长、价格稳定、外汇等是宏观调控的手段或工具。

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在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有两种基本的形态,一种是当总需求不足、失业率上升时,宏观调控通过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扩大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另一种是,当总需求过于扩张引起通货膨胀率上升时,宏观调控通过加息、紧缩财政开支等措施来抑制通胀。因此,宏观调控一般都把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四个主要目标。宏观调控的艺术就在于找到稳定和增长的平衡点,也可以说是找到四个主要目标的最佳结合点。

在西方国家也曾经出现过经济停滞、失业率上升和高通胀率并存的所谓“滞胀”。这更是宏观调控所要努力避免的。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宏观调控都是政府重要的职能。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不存在何时结束的问题。

二、海关在我国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从中国经济发展方面来看,在国家机关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都是履行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国家机关。

除此之外,海关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在国家宏观调控中占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

1.从海关职能与职责来看海关的宏观调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规定我国海关管理制度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海关的执法依据,是我国海关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石。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

2.海关能更地提高宏观经济政策的前瞻性,确保政策的科学性

一般来说,任何经济政策都存在着一定的时滞性。时滞是指从发生问题、认识到需要采取政策行动到政策产生效果为止所需要的时间。政策时滞越短,政策当局越能够对有关情况做出及时反应,越能及时发挥作用。而海关在减少政策时滞性,提高宏观经济政策的前瞻性,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方面发挥得天独厚、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海关位于宏观调控过程的前哨,能及时掌握真实客观的进出口贸易方面的数据资料,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制定的正确与否提供依据,为宏观调控政策制定的正确与否提供判断指标,这样能更好地为宏观调控发挥预警作用。同时海关因其综合监管进出境的特殊性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真实可靠的经济运行信息资料,为提高决策者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依据。

如实例一可见:据海关统计,2008年前11个月我国共出口粮食(包括谷物及谷物粉、豆类、淀粉块茎及薯类)349.3万吨,价值19.5亿美元,分别比前年同期下降67.5%和29.2%。共出口稻谷和大米93.1万吨,下降18.9%。出口135.2万吨,增长19.6%。2008年前11个月我国共进口大豆3414万吨,同比增长22.4%。海关总署统计司2009年1月4日发出预警报告: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粮食领域的控制力在加强。由于大豆在进出口中占了很高的比重,此次的预警主要指大豆领域的外资控制。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就认为“海关的预警对于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有很重要的意义。”

3.海关能够全面、科学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

要保证调控政策具有较好的实际效果,除宏观调控政策正确性极为重要外,政策执行机关的执行力也显得极为重要,它是决定经济政策有效性的关键。而目前我国这个宏观调控的部门主要有发展民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常见的宏观调控手段有: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如调整税率、金融、财政补贴等;计划手段,如国家投资规划、配额制度;行政手段,如利用工商、商检、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产与流通。显然,多部门多种手段联合调控是最有效途径。而海关由于其调控的综合性和敏感性很强,在这方面的作用无可替化。

近年来,海关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完善通关便利化与贸易安全并重的监管大格局,对完善我国宏观调控体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一,海关是具体和综合执行国家调控政策的机关。海关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着国家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第二,海关是集中对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以及人员进行监管的部门。有条件在第一时间获取第一手真实的数据,不仅能够快速反映进出口方面政策落实的情况,还能为下一步政策的完善和调整提供最可靠最新的决策依据,从而提高经济政策的有效性。此外,关税筹集财政收入以及再分配的职能直接构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杠杆。

例如,为抑制化肥出口过快增长,保证国内化肥供应,确保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2008年来国家多次调整出口调控政策抑制化肥出口。2008年1月1日和2月15日两次调整关税政策,控制尿素、磷酸二氢铵及其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部分含磷复合肥等化肥品种的出口;4月1日起对过磷酸钙和钾肥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4月20日至9月30日对所有出口化肥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并延长至12月31日,且将氮肥关税上调至于150%,有效遏制了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保障了对内化肥供应。据海关统计,2008年前3季度,我国累计出口化肥898.7万吨,价值40.4亿美元,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分别增长11.4%和93.7%,出口平均价格上涨73.9%。自5月份起出口规模呈现连续环比下降,9月份跌至30万吨以下,是2007年以来的最低点。可见,海关等部门执行政策到位,国家关于化肥出口政策取得显著效果。同时,我们还可以注意到一个现象,目前国内市场化肥价格大幅下滑,原料价格上涨,以及限制出口关锐政策的持续实施,极可能导致国内化肥企业产能下降、停产或者倒闭,进而造成国内化肥供给紧张和影响农业生产。所以,国家应该适时适度调整化肥出口政策,国家应该适时适度调整化肥出口政策,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金融危机后国家贸易经济面临的形势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去年这个时候,国际金融危机还在扩散蔓延,世界经济深度衰退,我国经济受到严重冲击,出口大幅下降,不少企业经营困难,有的甚至停产倒闭,失业人员大量增加,农民工大批返乡,经济增速陡然下滑。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只有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实际国务院早在2008年12月1日起就宣布,再次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税率,取消部分钢材、化工以及粮食等102项产品的出口关税,降低部分化肥、铝材以及粮食等共计23项产品的出口关锐,并降低氮肥、磷肥等共计31项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提高磷灰石和硅等5项产品的出口关税,这是继2008年国家大幅度提高部分产品出口关税、加强对“两高一资”以及粮食、化肥等敏感商品的出口控制以来又一次较大规模的出口关税调整,出口关税政策已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控、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手段。海关作为国家出口关税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和重要参与者,应积极参与和有效落实出口关税政策。

四、如何发挥海关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作用

近年来,海关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做为宏观调控的手段,完善出口关税政策,已被我国越来越多和越来越广泛地运用,因为完善出口关税不但在抑制国内通货膨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优化出口贸易结构、实现节能减排、减少贸易摩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在当前金融危机严峻形势下对于刺激出口、刺激国内经济复苏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下面我们就完善出口关税的意义、如何完善出口关税以及我国海关在出口关税政策调控的实际操作方法与途径予以具体阐述。

(一)完善出口关税政策的巨大意义

出口关税的直接作用就是通过调整税负增加或者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从而达到抑制或者促进征税商品出品的结果,从征收或者增加出口关税水平来说,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抑制通货膨胀确保经济稳定、减少贸易顺差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优化出口贸易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抑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实现节能减排、以及减少贸易摩擦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具体来说:

首先,对基础性原材料征收出口关税、调整出口退税是抑制通货膨胀确保经济稳定的有效措施。由于从2007年6月开始,国家连续7次大规模对基础原材料如粮食、化肥、钢材、矿产品等原材料采取征收或者提高出口关税的调控措施,控制这些基础原材料的出口,通过增加这些基础原料的国内市场供给,从而达到抑制通货膨胀的目的。而且这一宏观调控的效果从2008年3月开始已经较为明显,如下图(CPI变化趋势图,单位%)所示可见,2008年通货膨胀率逐月持续下降。

其次,在国际贸易大额顺差带给我们一系列新的问题和压力时,我国实施了加大出口征税力度、降低出口退税和调整加工贸易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后,效果开始显现,贸易顺差在增速和总量上都出现了下降,如2008年前三季度贸易顺差为1809.9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1855.4亿美元下降了2.7%,这样能有效地减少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减少出口企业遭遇国际贸易壁垒的风险,缓解我国外汇管理面临的国际压力,减少国内经济面临通货膨胀的潜在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再次,完善出口关税能优化我国出口贸易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长期以来,中国外贸出口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出口自主品牌的比重偏低,缺乏核心技术,品牌附加值较低。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结构一方面给国内资源造成较大的压力,不利于节能减排,另一方面,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出口结构雷同,不也不利于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也不利于我国走向“贸易强国、品牌大国”的道路,所以必须通过完善出口关税来优化我国的出口贸易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另外,节能减排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自2005年以来,国家通过实行加征出口关税、取消出口退税等措施,陆续取消了1115个“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对300多个商品开征出口关税。这些出口政策的调整对抑制我国“两高一资”商品出口的过快增长速度起到了良好作用。2007年,我国“两高一资”商品出口量普遍出现下降或增速回落。据海关统计,其中煤炭出口量为5317万吨,同比下降16%;原油出口389万吨,下降38.7%;钢坯及粗锻件出口643万吨,下降28.9%。

(二)出口最优关税的研究与思考

影响出口关税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完税价格(从价计征法)或数量(从量计征法),一个是关税税率。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或数量由商品成本等市场因素确定,政府很难干预,只能通过调整关税税率来影响出口关税征收水平。因此,对出口最优关税的研究就转化为对出口最优关税税率的研究[7]。

而对出口最优关税的研究,国内经济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不应片面追求出口贸易量的发展,而应该对出口量、出口进度和出口市场进行适当调控,以避免贸易条件恶化,改善出口贸易效益;另一种观点认为,贸易条件恶化问题可以实行个案处理,如中国这样的贸易大国政府应该继续大力发展国际贸易,充分利用国际分工、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来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8]。两种不同的观点,均有最优关税税率的确定方法,各有优势。

这两种观点虽然从不同角度给出了最优出口关税的计算方式,但共同点均认为应该实施出口关税等政策对出口进行适当的控制,以消除“大国贫困化增长”,避免贸易条件恶化。随着我国出口量的连年大幅度增长以及外贸依存度的提高,研究并确定出最优出口关税的计算公式,对于中国未来外贸的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海关参与出口关税政策调控的实际操作办法与方式

1、完善出口税收征管机制,提高出口税收征管水平。

一直以来,海关税收围绕进口税收的征管,通过几十年的实践,目前已建立了一套比较严密和完善的税收征管机制。但对于出口税收,海关在征管机制上仍较为薄弱。具体体现在以下这几方面:一是出口征税在立法上才刚刚起步。今年10月,总署针对目前出口审价的实际情况,下发了《海关出口货物审价工作规程(试行)》,有效的规范了出口审价作业程序,但相对于复杂的出口征税操作,显然这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二是在作业程序上,目前海关H2000系统的出口征税程序直到2005年我国对出口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时才开始启用,系统较为简单且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三是在岗位配置上,现有的海关岗位设置在出口征税基本由原有进口征税岗位人员附带完成,岗位规范、设施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与征管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不能适应海关严密出口操作加强出口监管的新要求。四是在计征方式上,目前出口关税基本上沿用进口关税从价计征的方式,手续较为复杂且需要建立在完善的出口审价资料和制度的基础上,这在目前出口征管制度体系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显然较为困难。

为此,面对出口关税政策越来越为重要手段并日益运用广泛的新形势下,海关可以通过加快完善出口税收征管机制,组织力量制定和完善出口征管法律制度,完善H2000系统征税程序,加强对出口征税管理资源的配置,建立与出口新形势相对应的、与进口通关对等的工作机制,再造出口货物的通关流程。与此同时,根据出口关税服务于宏观调控而不是增加财政收入的特点,实行从量计征关税方式,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效果[9]。

2、增强出口监管,完善出口税收绩效评估机制。

加强出口监管是今年以来海关积极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出口税收绩效评估机制、确保出口税收应收尽收是海关加强出口监管工作整体方案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出口关税政策直到近几年才作为重要工具加以运用,海关目前的税收绩效评估机制在出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进口轻出口。以目前的税收考核指标体系为例,2006年总署下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税收任务和质量考核的方案》,改革了税收任务考核办法,将转出货物税收也纳入转出海关税收任务完成数内,完善了税收征管质量指标,将指标增加为11项,对税收的考核重点从“量”上转变为了“量质并举、以质为主”上。虽然后来经过了几次完善,但绝大部分指标均建立在进口的基础上的状况一直没有改变,与目前出口税收数量日益增长以及作用日益重要的形势越来越不相符合。二是重结果轻过程。一直以来,海关税收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更是保持在三成左右,完成税收任务也一直是海关的头等任务之一。因此不可避免海关税收绩效评估体系更加注重于结果。即使是总署对考核体系进行了完善,比如由向直属海关下达税收指令性任务,变为由各关自行预测后上报计划,再由总署进行考核,以及改革质量考核办法,由强调“量”变为强调“质”,其落脚点还是税收征收的结果,没有体现海关税收征收过程中对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实际上,与进口税收强调征收不同,出口税收应体现在管理上。如果说,进口税收是以“管”来实现“征”,而出口税收则是以“征”来实现管。也就是说,出口征税的重点不存于征收了多少关税,而是在于通过征税实现了怎么样的效果。因此,为与当前海关加强出口监管工作的要求相适应,各级海关部门应当尽快建立出口税收绩效评估机制。在具体设计上,除了借鉴进口税收绩效评估体系的有关指标,重点应放在出口监管水平、通关效率、以及与对外贸易和宏观经济指标的吻合度上。同时,海关总署建立相应的出口关税监控机制,通过及时分析出口统计数据和收集出口征税过程中的行业性问题,研究出口税收调控效果、形势和动态,为国家宏观调控及时提供政策意见和建议。

宏观经济调控范文第5篇

“非典”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有四方面:一是“非典”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二是“非典”对就业的影响;三是“非典”对物价水平的影响;四是“非典”对国际收支的影响。

1.“非典”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非典”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是对产业增长的影响;二是对社会总供求的影响。

(1)“非典”对产业的影响

受到“非典”影响,发展缓慢或受到损失的产业是:旅游、航空和铁路客运、餐饮、部分商业、文化娱乐、会议展览和金融等产业及其与之相关的产业。

受“非典”影响快速发展的产业。自从抗“非典”以来,与抗“非典”相关的产业快速增长,它们是:药品、食品、医疗用品、保健品、纺织、物流、电信、部分家电和零售等产业。

(2)“非典”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

“非典”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包括两个方面:社会消费需求和社会投资需求。

“非典”对社会消费需求中的个人消费需求和政府消费需求有不同的影响。第一,个人消费需求有升有降,为了应对“非典”,许多居民取消了旅行计划、减少了购物、参观会展、文化娱乐和聚会活动,因而,个人对家居的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增加,对大宗耐用消费品的需求下降,对高档消费品需求减少,总体而言,个人消费减少。第二,政府消费需求有增有减,政府不仅增加了对抗“非典”的药品和抗“非典”物资的需求,而且对与抗“非典”相关产品的需求也增加,从这一方面来说,政府消费需求增加。另一方面,政府精简了许多其他,由这些产生的政府消费需求以及由此而派生的许多相关需求都减少了。政府消费需求减少的幅度大于政府消费增加的幅度,因而,政府的消费需求还是下降了。由于个人消费和政府消费都减少,因而社会消费需求收缩。

“非典”对社会投资需求的影响,包括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第一,政府投资需求增幅平稳,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和新开工的重点项目基本上如期进行,有的项目工期还缩短或提前竣工,同时,政府还增加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及与之相关的投资。第二,社会投资增幅下降,包括国内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一是国内投资增长速度放缓。为了防范“非典”,国内投资者取消了许多商务活动和商务旅行,在市场经济中,资金和物资是随着投资者走的,国内投资者之间的相互交流减少了,有些国内投资项目就被拖延、搁置或取消。二是外商投资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一些总部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的跨国公司已禁止其员工到中国旅行,在华雇员要到总部或总公司在其他国家的分支机构办事,也已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再加上有百余个国家对中国等“非典”国家入境人员要严格检查或采取隔离措施,周边国家还暂时关闭了边境口岸,更减少了外商与我国企业的经济交往和进出口贸易;“非典”还影响了国际投资者在华扩大直接投资的信心,有的跨国公司已经考虑减少中国的定单,分散采购或将有的产品转移到南美洲生产,这必然减少在中国的直接投资增长速度。在中国政府的努力下,许多跨国公司在华机构能够正常运营,然而,要使这些跨国公司大幅度地增加投资就比较困难了。所以,社会投资中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三是由于政府投资多年来在社会总投资已经不占主导地位,因此,社会投资下降必然导致社会投资需求增长速度放缓。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投资减少有时间滞后期,投资增长速度放缓不会立即表现出来,而是过一阶段时间后逐渐明显化。广东已经出现“各类企业承接订单大幅减少,招商引资活动遇到较大的困难”的问题,说明非典对内商和外商的投资的滞后影响已经显现。非典对投资的滞后影响在今年下半年会比较明显。

(3)“非典”对总供求的影响

受“非典”影响发展缓慢或受到损失的产业的供给大于需求,出现固定资产和人员闲置。受“非典”影响快速发展的产业的供给能力会在需求的刺激下迅速增加。

就总供求而言,由于社会消费需求和社会投资需求都有所下降,总供给不可能在短期内迅速调整,因而,社会总供给会大于总需求。

2.“非典”对就业的影响

“非典”导致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就业增幅下降,自愿失业、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缺口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等类型的失业都会增加。

自愿失业增加。自愿失业是工人有就业机会、但不愿意接受现行的工资水平而造成的失业。一些“非典”流行地区的职工出于对“非典”的不理解而存在恐慌心理,不愿意接受现行的工资以及加班工资,自愿离开工作岗位而形成的失业。据报道,有的大城市已经将医院护工的工资提高到每月4千元,但是,护工们仍然纷纷辞职回家。

摩擦性失业增加。摩擦性失业是正常劳动力流动、季节性工作等出现的暂时失业。有的“非典”流行地区的民工本来就会因为农忙或家中有事需要返乡,加之对“非典”的恐惧,想方设法离开城市现有工作岗位的人员增多,因而摩擦性失业较平常年份增多。

结构性失业增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技术进步,工人不能适应经济结构变化而产生的失业。受到“非典”影响,有的产业发展加速 ,有的产业发展缓慢或受到损失。在加速发展的产业中,有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如食品业、零售业等),有的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如药品业的抗“非典”药品的研究和开发),有的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家电业、高级医疗用品业等),还有的是专业性很强的产业(中医药业等),这些产业需要大量熟练程度不同和技术水平差异很大的劳动力。因而,快速发展的产业不仅整合了大量在职人员,让一部分隐形失业者重新就业,而且吸收一部社会失业人员,让失业人员再就业。受到“非典”影响发展减速的产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旅游、航空和铁路客运、餐饮、部分商业、文化娱乐、会议展览等产业,从这些产业中游离出来的人员,有的在快速发展产业中重新就业了,但是大部分失业了。这些失业人员主要是非熟练工人,他们不能适应快速发展产业的高技术的岗位要求。同时,在抗“非典”期间,各地都严格控制和检查外来人员,这些失业人员也难以跨地区就业,因而,结构性失业会增加。

缺口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也会比较明显。缺口性失业是劳动力的增长超过经济增长,劳动者多,就业机会少形成的失业。周期性失业是经济波动的每个衰退时期出现的失业。我国人口众多,经济欠发达,劳动力增长超过经济增长的矛盾本来就存在,在“非典”流行期间,由于就业岗位的减少,缺口性失业增加得比较多。由于“非典”对全国经济的影响,“非典”时期出现的经济增长型波动而引起的周期性失业也显著地增多。

3.“非典”对物价的影响

在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下,物价水平基本稳定。“非典”流行初期,零售物价水平有过短暂的波动,在消费者曾经大量购物的情况下,有的商家乘机哄抬物价,有的制造假冒防“非典产品”,想发“非典”财。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多管齐下:一是集中力量调运物资,增加市场供应量,平抑物价;二是政府进行价格干预,确定商品的购销差价、市场最高限价,严厉查处商家利用“非典”流行,违反物价当局规定的涨价行为;三是政府还加强了市场监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打击了利用“非典”发不义之财的厂商,保障了消费者利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在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下,使得物价水平很快回落,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创造了万众齐心抗“非典”的良好环境。但是,食品、工业原材料等产品价格仍然有所上升。

4.“非典”对国际收支的影响

国际收支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非典”对这两方面有不同的影响。

“非典”可能使得经常项目出现逆差。经常项目是指一国的产品(含劳务)进口和出口,它包括货物贸易、无形贸易和无偿转让。“非典”对这三个方面有不同的影响:一是货物贸易,由于国际商务交往的减少,货物贸易成交量有所下降,但是,货物贸易的减少不是立即显现出来,有时间滞后性;二是无形贸易收入减少,由于国际运输、旅游、劳务输出的减少,原定在华举办的文化、体育和商业展览会等活动的取消或易地,无形贸易收入大幅度减少;三是无偿转让增加,在抗“非典”战役开始后,世界上许多同中国友好的国家的政府和组织纷纷提供无偿援助,海外华人捐赠和侨汇源源进入国内,无偿转让增幅显著。然而,无偿转让的增加与无形贸易收入的减少相比,无形贸易收入减少的幅度要大得多,再加上货物贸易的减少,经常项目可能出现逆差。

“非典”可能缩减资本项目顺差。资本项目是指一国资本的流入和流出。资本项目分为两项:长期资本和短期资本。一是长期资本流入速度放缓,“非典”流行后,部分地影响了国际投资者在华扩大投资的信心,许多跨国公司对华商务活动大幅度减少,因而,新的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被拖迟或搁置,虽然国际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仍然正常流入,然而,长期资本流入总量增幅已经下降;二是短期资本影响较小,在“非典”流行期间,已经签约的合同通过网络和电传等手段可以继续履约,相应地履行这些合同所需要的即期付款、短期银行借款和延期收付款等都正常地进行,因而,“非典”对短期资本市场影响不明显。虽然短期资本市场资本流动比较平稳,然而,由于长期资本流入减少幅度较大,因而,资本项目的顺差可能减少,甚至出现逆差。

“非典”对国际收支平衡的影响是:经常项目有逆差后,资本项目顺差可能减小,与加入WTO对国际收支影响的滞后效应相结合,导致国际收支顺差减少或出现逆差。

二、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化“非典”的消极影响为发展契机

中国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遇到非典这样的突发事件,在开放经济中,仅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足以消除非典对经济造成的消极影响,应对复杂经济形势需要适时、果断、配套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协调,化“非典”对经济不利影响为经济增长的动力。

协调宏观调控政策应该考虑对政府宏观政策的总体思路进行调整,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逐步转向适度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及稳中微降的汇率政策。这样,不仅可以化解“非典”对经济的消极影响、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增加就业和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而且可以实现从半封闭经济宏观调控向开放经济宏观调控的转变。

1.适度扩张性财政政策直接增加社会总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

应对非典复杂经济形势,适度扩张性财政政策有利于增加政府消费需求和政府投资需求,引导社会投资流向,提供更多的社会投资机会,增加社会投资。适度扩张性财政政策措施为:

第一,增加今年预算支出总量。为了抗击非典,财政支出结构发生了变化。政府增加了抗非典的支出(如财政提供的非典的医疗费和防疫费等费用)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支出。假如与抗击非典支出相关的产业,如药品、食品、医疗用品、保健品等,将在抗非典胜利后继续高速发展,那么,在预算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压缩其他的预算支出,仍然能够刺激经济增长。然而,这些产业在抗击非典胜利后会重新进入平稳发展期,不再是新的增长点。因而,需要考虑非典对财政支出结构变化的影响,增加今年财政支出总量,以保证其他预算支出不变或增加,通过预算支出总量增加,达到刺激总需求和增加就业的目的。增加预算支出总量可以保证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的投资,扩大政府采购,既保持了适当的支出规模,又可以在国内和国际树立政府的形象,增强国内外企业对政府的信心,有利于推动经济进入较快增长期。至于增加预算支出的来源,既可发行短期国债,也可以将明年预算中一部分用于今年,在经济较快增长后,新增的税收可以弥补预算支出总量增大而形成的财政收支缺口。

第二,扩大减税范围,刺激社会总需求,增加就业。目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对民航、旅游、餐饮、商贸、出租车等受‘非典’影响较大的行业,采取减免行政性收费和适当财税优惠政策等措施。”受非典影响较大的产业减税,可以支持这些产业中的企业摆脱困境,恢复部分就业,然而,难以消除非典对失业造成的影响。抗非典胜利后,由恐惧非典而引起的自愿性失业会减少,社会劳动力流动取消,结构性失业、摩擦性失业和非自愿失业会增加。政府将减税的范围扩大,扶持更多产业的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可以吸收大量的劳动力就业,有效地减少非典过后的结构性失业、摩擦 性失业和非自愿失业。

第三,适时推进税费改革,减轻企业实际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就业。“非典”正是政府费改税的契机。“非典”过后,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现行的少数几个产业的短期收费优惠政策和减少收费措施扩大到多个产业,并将其制度化,可以在财政预算内税收不减少的情况下,以税费改革减轻企业交费的负担,收到实际减轻负担之功效,有利于增加供给,增加就业,刺激消费和投资,培养更多的税源,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持续地增加就业。

第四,增加转移支付支出。此处的转移支出是指公共财政学含义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在抗“非典”期间适时地增加转移性支付,增强了家庭的购买力和个人消费能力。在抗“非典”胜利后,政府继续增加转移支付,维持或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有助于稳定社会和增加消费。由于低收入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比较高,这部分人增加收入后,转移支付的乘数作用比较大,有利于经济增长。

第五,增发公债,提高公债的流动性。政府增发公债,调低公债的发行利率,既增加了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又可以带动金融市场利率水平下降,以刺激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增加就业。公债结构要合理,期限要长短结合,以短期公债为主,以提高公债的流动性。短期公债很快就可以还本付息,不会给财政增加长期负担。同时,增加银行系统持有公债的份额,配合扩张性货币政策扩大货币供给量。

第六,通过财政担保或贴息、贷款支持出口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以增加供给,缓解结构性失业的矛盾。

第七,加强出口退税和关税征管,为了支持出口,财政可以足额退税。由于进口贸易增幅放缓,关税可能减少,需要加强征管。

2.适度扩张性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给量,配合扩张财政政策刺激社会总需求,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和增加就业

适度扩张性货币政策刺激社会消费和社会投资,激励抗非典期间被抑制的个人消费需求在非典得到有效控制后重新暴发出来,增加社会总需求,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适度扩张性货币政策措施为:

第一,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在银行利率较低的情况下,调低利率的空间已经很小。为了抵消非典的复杂影响,刺激经济增长,可以启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一货币政策工具。自1999年中央银行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降到6%以后,至今鲜有变化,可以考虑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降低一到二个百分点,这样,既可以增加银行的贷款资金,又可以使得货币乘数再增加20%到50%,引起货币供应量较大增加,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

第二,在公开市场业务方面,中央银行买进公债,扩大货币供给量,配合财政公债政策。一方面,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进有价证券,增加货币供给量,能够刺激社会需求;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多买进政府债券,可以防止大量短期公债发行所产生的挤出效应,增加社会需求,充分发挥公债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

第三,在开放金融市场中激活金融市场。根据加入WTO的承诺,今年,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上开放金融市场。为了通过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可以考虑提前开放部分金融市场,将原定2004年开放的金融市场提前到2003年内开放。这样,适度扩张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与更为开放的金融市场相结合,有利于激活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和信托市场,以金融市场开放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银行贷款向出口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倾斜,鼓励出口,扩大出口企业生产,增加就业机会。

第五,增加消费信贷,促进有增长潜力的产业迅速地将潜在的需求变为现实的需求。如增加小汽车信贷和住房信贷。在非典流行期间,私家车就成为最为安全的交通工具,因而,抗非典胜利后,私车需求会增加,增加汽车信贷,不仅刺激个人消费需求,也有利于汽车产业发展。房地产业也有些相似的情况,非典使得人们重新审视现有的住房模式,现有的许多楼房,尤其是塔楼,单元面积大、宽敞,但居住小区的人口密度大、通风不良,有的甚至依赖中央空调通风,不利于防止非典,非典过后,人们不仅要住房宽敞而且要通风良好,这种住房新模式,给房地产带来了新的商机,也需要消费信贷的支持。

3.稳中微降的汇率政策刺激出口和吸引外资,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增加就业机会

在抗非典胜利后,为防止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滞后影响,未雨绸缪地采用稳中微降的汇率政策,有利于增加出口,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增长,争取经常项目盈余。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资重新进入中国,保持资本项目有较大的顺差,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稳中微降的汇率政策措施为:

第一,加大汇率下浮幅度,以促进我国产品出口,减少或消除经常项目逆差。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政策,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一直很小。在东南亚金融风暴期间,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尽快复苏作出了贡献。从那时起,人民币在较长时间内都是高估的。为了应对非典对经济造成的复杂影响,特别是对出口增幅下降、外资流向改变对国际收支产生的不利影响,应该加大汇率下浮的幅度。这需要顶住国外声称我国人民币低估、要求我国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加大人民币汇率下浮的幅度,让人民币小幅度地贬值,有利于刺激出口,扩大国内需求和刺激外需,通过内需和外需的共同增加,拉动经济增长,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缩小或消除经常项目逆差,改善国际收支。

第二,减少外汇储备。我国目前的外汇储备已经突破3000亿美元,如此庞大的外汇储备足以应付经常项目支付和部分资本项目支付的需要还有余。这部分余额所对应的外汇储备,会因为外币贬值(如美元的贬值)而受到损失,损失部分实际上最终会由中央财政来负担。为了减低外汇储备损失引起的财政负担,应该适度减少外汇储备。将外汇储备减少到支付三个月到半年的国际收支略有节余,就能够既满足国际支付需要,又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还能减少外汇储备的损失。

4.建立常设的危机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政策协调效应

建立常设的危机管理综合协调部门,不仅可以增强政府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平息、社会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经济稳定,而且可以有效地解除外商恐慌心理、保持招商引资政策稳定性,还可以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降低社会经济发展成本,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协调的效应。

政府不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卫生体系,处理类似“非典”问题,而且要建立常设的危机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建立危机预警体系,这样,政府对可预料的危机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政府遇到防不胜防的危机时,可以临危不惧,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