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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副院长履职报告

高校副院长履职报告

高校副院长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一、高职院校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学校教职工利益的代表,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即教代会的工作机构。高职院校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高职院校工会作为基层工会,直接面对教职工,可以全面了解教职工的需求、传达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教职工解决遇到的困难和痛苦,疏导和教育教职工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把体现党的意图的学校中心工作落到实处。在高职院校党政工团工作中,学校工会工作就是党在学校的群众工作,通过工会及教代会这个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的聪明才智,对学校发展、完成学校的中心工作献计献策、集思广益,营造和谐氛围,让全体教职工心情舒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校的各种中心工作中去,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体现出学校工会在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技术服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性。

二、高职院校工会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随着高职院校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的大幅增加,教职工对学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实际上,目前学校工会主要是通过教代会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和学校重大事项通报,以及组织教职工进行文体活动交流等,实践证明高职院校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社会职责履行还不充分,对满足教职工拥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做的工作还很不够。高职院校工会干部多数是兼职干部,部分干部对高校工运理论还不熟悉,对工会担负的社会职责还不了解,造成履行职责意识不强,对教职工民利保障不到位,对服务教职工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这就削弱了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影响了与教职工的紧密联系,从而影响了学校工会职责的正常发挥。这也充分说明加强高职院校工会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三、加强高职院校工会工作的实施途径和方法

(一)学校党政领导带头学习和遵守学校工会工作的相关规定

学校党政领导带头学习和遵守学校工会工作、教代会工作的相关规定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前提条件。学校工会要自觉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学校行政领导要增强意识,自觉接受学校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监督,自觉按照相关规定向教职工做工作报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特大事项要及时通过教代会向教职工通报,接受教代会审议,让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学校党政领导要认识到学校工会工作、教代会工作既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又是具体协助和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布置的中心任务的帮手。学校党政领导要自觉学习工会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和执行相关规定,带头保障工会工作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对学校工作的帮手作用。

  (二)加强学校工会、教代会工作制度建设

学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工会工作、教代会工作的相关程序和制度,让学校工会工作有法可依、按章执行。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如教职工生老病死费用规定,应与时俱进地做出调整:对需要通过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学校中长期规划、校区建设、职工住宅建设、福利待遇、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变动等重特大事项应有明确界定和规定:对教职工代表提出的有关学校发展的意见、建议、提案应制定处理程序等。

(三)加强学校工会骨干队伍、教代会代表队伍建设

高职院校工会骨干队伍、教代会代表队伍建设是工会履行工作职责的关键。把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热心工会工作、能够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愿意为教职工服务的人推选为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有意识地培养热心工会工作,有一定特长的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照工会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明确学校工会、分工会、教代会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学校工会主席一般由学校党委副

书记兼任,副主席可以由一名专职副主席和1—2名兼职副主席担任;根据学校工会工作需要设置专委会,如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专委会、民主法制专委会、职工福利专委会、教育教学专委会、财务基建专委会、文体宣传专委会等;学校二级院系及职能部门以党总支为单位设置分工会,分工会主席可以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分工会委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文体委员、青年委员、女工委员、宣传委员等。学校工会应该根据需要对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和教育,让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明确职责、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教职工的意识,提高服务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在工会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四)切实维护和落实教职工正当权益

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是学校工会职责的突出职能,是学校工会对教职工吸引力、凝聚力的核心所在。学校工会、分工会、教代会代表要自觉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工运理论及相关政策,认真听取和审议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和相关决策意见:听取学校相关领导通报学校相关重特大事项;深入教职工中去,了解教职工的需求和想法,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及时把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提案按程序转给学校党政领导;教职工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学校工会要尽全力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提供合适的支持和帮助,协助学校党政解决问题;关心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开展送温暖行动;关心学校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学校工会、分工会要为离退休职工学习生活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五)组织教职工全心投入学校中心工作

学校工会要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具体情况,采用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吸引、凝聚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去。如学校工会可以和学校教务处联合举办专业带头人说专业、青年教师说课、青年教师专业技能比赛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帮助学校促进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技能水平,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能力。

(六)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愉悦教职工的身心

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是学校工会的重要工作内容。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教职工不同的兴趣爱好成立各种兴趣活动协会,如钓鱼协会、乒乓球协会、篮球协会、象棋协会、围棋协会、桥牌协会、舞蹈协会等,活动经费主要由学校工会补助、协会自筹、企业赞助,如学校范围教职工参与的活动,如田径运动比赛、拔河比赛、广播体操比赛、球类比赛、棋类比赛、卡拉OK歌唱比赛、青年男女联谊会等;学校各分工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举办各种形式新颖、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举办各种有益活动,增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发展友谊,锻炼身体,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展示教职工积极上进的精神风貌,增强学校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高校副院长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我院__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__同志,参加工作和任正科级干部时间较长,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根据该同志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拟提任该同志为副处级干部。

12月21日我部召开了__同志原工作单位保卫处和现工作单位__校区管委会主要工作人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测评。具体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如下:学院保卫处、__校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共计10人参加民主推荐和测评,同意__提任副处级干部的有10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任现职总体评价,优秀4票,称职6票,不称职0票。

12月21日我部还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了谈话推荐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参加谈话的10位同志分别谈了__同志的主要优缺点,并全部表示了同意__同志提任为副处级干部的意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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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民法院拟任职干部的人事考察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前考察组近期对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干部任职人选依法进行了考察。我受考察组委托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王小波、周林光两位同志,是经过区人民法院严格的选拔、考核程序选的,整个程序合法、民主、公正。考察中,法院班子和机关干部对两位同志给予了客观的评价。考察组综合大家的评价和三位同志历来的表现,认为王小波、周林光同志,政治坚定,宗旨明确,思想觉悟较高,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注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得到了院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的信任和好评;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难,以身作则、亲历亲为,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王小波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积极主动,思路清晰,责任心强,为人热情、关心同志,其分管的工作多次被上级法院嘉奖。

高校副院长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法医学教育回顾

【中图分类号】G40-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8-0442-02

温州医学院原名浙江第二医学院,于1958年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后以校址所在地更名为温州医学院。追本溯源,学校的前身可上溯至1912年在杭州建立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百年文脉,薪火相传。在这一百年里,在浙江法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方面也取得举国瞩目的成就,造就了一批浙江籍法医学大师。下面列举十人事,回顾百年历史,以人明史,以志纪念。

一、 1. 徐诵明(1890~1991),字轼游,号清来,浙江新昌人。1914年,徐诵明考入日本九州帝国大学医学院,1918年毕业留在日本从事病理学研究一年,1919年学成归国,任中国第一所西医学校-北京医学专门学校教授。这期间,徐诵明教授创建了中国第一个病理学教研室并担任主任,他是中国病理学科的开山鼻祖。他大力推进尸体解剖,积累尸体标本,以供教学之用。1924年徐诵明教授派留校病理助教林几到德国学习法医学,1928年获博士学位回国,徐诵明教授大力支持林几创办中国第一个法医学教室-北平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室。1952年出任人民卫生出版社首任社长,1954年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56年任中华医学会编辑部主任,兼中华医学杂志总编辑,1978年徐诵明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89年10月,卫生部和中华医学会共同隆重为老校长举办了百岁庆祝活动。卫生部部长陈敏章赞扬徐老:“一生爱国,治学严谨、知人善任、宽厚待人、作风正派、兢兢业业办教育,受到了教育界、医学界的尊重和拥戴。在医学教育上,徐老可谓是用中文讲授西学的先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胡厥文,赞扬徐老并挥毫题词“全心办教育,桃李满天下。”1992年,北京医科大学(前身是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在她建校80周年时,缅怀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先驱、中国现代高等医学教育及中国病理学科的奠基人――老校长徐诵明教授,在医学教育上的功绩,塑半身铜像于校内,供师生敬仰。

2.陈履告(1911~1996),又名陈履乔,浙江义乌人。1937年毕业于南京司法行政部上海法医研究所。1949年8月,陈履告受聘任浙江大学病学教授。1952年院系调整后,继任浙江医学院病理学教授兼病理教研究室主任。曾任浙江省血吸虫病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病理学会浙江省分会主任委员,《中华病理学》杂志编委。陈履告教授长期从事病理学教学与研究,新中国成立后,浙大医学院病理科初创时,白手起家,努力收集和充实病理教材以利教学,提高教学质量。陈履告当时选址杭州田家园筹办病理外检组,创建我省惟一的病理诊断科室,我省第一张病理诊断书(食道癌)由陈履告教授和陈星若讲师签发。陈履告教授著有《法医病理解剖学》等专著;主要论文有《日本血吸虫虫卵在小白鼠肝组织内发育过程形态的初步观察》、《日本血吸虫虫卵在动物肝内变性形态初步观察》、《实验性荷兰猪钩端螺旋体病的病理学改变及黄疸发生原因》等。

二、1.徐英含,1926年出生于浙江省萧山市。1952年他毕业于浙江医学院,1953年在林几教授主持开办第一届全国法医师资进修班结业后,分配回母校工作。徐英含教授历任浙江医科大学病理学教授,浙江医科大学病理学教研室主任,兼任国家教委法医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法医顾问、司法部司法鉴定技术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曾任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会、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他于1953年回母校工作以后,立即投入法医工作,开设法医学课程,摸索法医学实验内容和教具的改革等教学活动,为学校做了许多开创性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尔后的法医学教学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徐英含教授在法医病理学有很深的造诣,曾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0多篇,他编著的《法医毒物学》和《法医病理解剖学》早在50年代就已由上海卫生出版社出版。1984年他主编的《实用法医病理学》近70万字,由北京群众出版社出版,国内许多法医师资班、培训班都采用它作为教材。

2.石秋念,1928年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1954年他毕业于浙江医学院,1955年10月至1956年12月在中国医科大学由卫生部举办的全国第二届高级法医学师资班进修,结业后回母校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及检案工作。历任浙江医科大学法医学教授,浙江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主任,主编《法医学颅脑损伤》、参编《法医毒理学》(第一版)等教材,并指导硕士研究生从事有关法医学科研工作。《法医颅脑损伤学》对颅脑损伤的力学原理、颅脑损伤的分类、弥漫性脑肿胀和脑水肿、基底部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死性脑震荡、弥漫性轴索损伤及其和脑震荡、脑干挫伤的关系等领域的新进展作了较详细的介绍,可供法医学教学科研人员、法医工作者参考,也可作为法医专业继续教育教材。

三、 黄光照,1932年出生于浙江省余姚市。1955年毕业于武汉医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学系并留校任教。1955年10月至1956年12月在中国医科大学由卫生部举办的全国第二届高级法医学师资班进修,结业后回母校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及检案工作。历任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及第一、二届中国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1985-1997)、《中国法医学杂志》编委、国家教委法医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法医学杂志顾问、全国高等法医学教育研究会顾问、《法医学杂志》编委、《同济医科大学学报》及《内科急危重症杂志》编委、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法医学专业第二、三轮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医学专家鉴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科研获奖项目《粗制棉籽油中毒研究》课题于198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主编国家教委规划教材《法医毒理学》第一、二、三版;主编《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大全法医病理学分卷》;参编《法医学》、《病理学》、《环境病理学》、《职业病学》、《中国法医实践》、及《中国中西医结合实用风湿病学》等教材或参考书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医学百科全书法医学分卷》、《实用急性中毒全书》等共20余种。此外,受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约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刑事标准中《猝死尸体的检验》和《中毒尸体检验规范》二项标准的起草工作,已由公安部于1997年5月15日。

四、 1.吴梅筠,1926年生于浙江省台州市。1952年上海医学院医学系毕业,1953年7月在林几教授主持开办第一届全国法医师资进修班结业后,分配至原四川医学院。吴梅筠教授与吴家教授一起正式开创了法医学教学、科研和检验工作。吴梅筠教授历任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系教授,硕士、博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教委“法医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医学会理事、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法医学常务理事及法医物证检验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法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医学杂志》副主编及英文编审、《华西医科大学学报》及《中国输血杂志》编委。主编国家教委规划教材《法医物证学》第一、二版,主编《法医生物学》,参编《法医学》、《中国医学百科全书法医学分卷》等。1991年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吴梅筠教授长期从事病理学和法医学的教学、科研及检案工作,为中国法医学事业、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了巨大贡献。自50年代初,即受公安部门委托,多次举办全国性法医物证检验进修班。吴梅筠教授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科学研究, 80至90年代,她率领中青年教师和研究生致力于遗传标记多态性研究,包括人类血清型、人体组织ABH物质的分布和定位及DNA多态性等研究,对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30)亦进行了系列研究。90年代中期,又涉足于颅脑损伤分子机制的研究。这些研究大部分居国内领先地位,达到国际水平。

2.祝家镇,1928年生于浙江省杭州市。1952年7月毕业于上海医学院,1951年参加林几教授主持开办的第一届全国法医师资进修班,1953年毕业后分配到中山医学院病理教研室法医教学小组从事法医学工作,曾任中山医科大学副校长(1984~1990),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系主任(1984~1992)等职。历任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任全国法医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医学会副理事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医学杂志副主编,1993年起任国际法庭科学杂志编委。作为硕士生导师,已培养硕士研究生20名,1986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已培养博士生10名。他善于把握当今法医学研究的学术动态和研究焦点,近年来在他指导下进行研究的《心传导系统的检查法、年龄变化及其与猝死的关系》获l995年卫生部二等奖,在国内处领先地位,受到国外专家的重视,建立了国际合作项目。

3.郑瞻培, 1933年9月出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58年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1958年~1960年在上海第二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神经科工作,1960年因工作需要调入上海市精神病防治院(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作至今。1984年~1994年曾任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历任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司法精神病学组组长、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担任《上海精神医学》、《法医学杂志》编委、《四川精神卫生》特约编委、《精神卫生通讯》副主编。主编、参编专著多部,70余篇。享受国务院特殊技术津贴。郑瞻培教授是我国著名的临床精神病学家和司法精神病学家,在国内外精神医学,特别是司法精神病学界一直享有较高声望。

五、 陈世贤,1936年8月出生于浙江省瑞安市。1955年毕业于上海司法部法医研究所法医班。先后在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从事法医工作至今。历任公安部第二研究所法医室主任、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主任法医师、教授,兼任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损伤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法医检验分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医学杂志副主编等职,1991年他获得国家突出贡献专家特殊政府津贴。陈世贤教授撰写的《法医骨学》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骨骼机械性损伤及法医人类学方面的专著,是中国“人体损伤机制及损伤生物力学”研究的创始人和实践者。他先后在国内外学术会议、刊物上40余篇,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11项,其中中国汉族男性成人长骨推断身高的研究课题获公安部科学进步一等奖。公安部第二研究所法医室的主要工作之一是承办中央交办的各种案件以及全国各地送检的复杂、疑难、重大的案件。陈世贤教授通过将自己的多年工作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并汲取国内外法医学方面的最新进展,编写成讲义,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数千名。

六、 朱金昌,又名朱竞,1924年12月出生于浙江省临海市。1946年考取浙江医学院医专科。1950年进浙江医学院任病理学助教。1959年随浙江医学院分迁温州医学院执教。在温州医学院历任副院长、教授、病理教研室及研究室主任、《温州医学院学报》常务编辑等职。他是亚太地区病理联合会成员,中华医学会病理学会委员、浙江省分会副主任委员等职。由于他对法医病理比较熟悉,长期以来,他帮助温州公检法系统解决大量尸检诊断问题并且协助他们科研工作。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1984年6月向各高等医药院校和有关部门发出《关于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类各专业增开法医学课程的通知》,温州医学院于1985年开始法医学教学,属病理学教研室负责管理,对医学院本科生开设法医学必修课和选修课,共有17年。温州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是在我国高等法医学教育形成的前提下,在中国特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著名法医学家陈世贤教授访问温州医学院,学校领导对国内法医学教育情况进行了咨询调查,2011年基础医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法医学)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10年建设,我院的法医学本科专业已经建成,到2011年已有5届法医学专业225名本科生毕业,就业率100%,是立足温州、遍布浙江、面向全国的浙江省唯一培养法医学专业人才的本科专业。

八、 2002年10月,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并正式挂牌成立,依法独立进行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精神病等鉴定活动,是浙江省最早建立的法医类司法鉴定中心。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通过部级CNAS认证认可,成为我省率先通过部级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这不仅表明中心质量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也是我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里程碑。今后,中心出具的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临床、法医毒物分析鉴定/检测报告将得到51个国家的认可。

九、 温州医学院云集全国法医学教育界知名专家教授,来指导我校法医学专业建设,推动我校的法医学专业建设更快发展。会议决定为纪念中国现代高等法医学专业教育创建暨“晋祠会议”25周年,于2008年10月在山西太原晋祠召开纪念大会,决心再创现代法医学专业教育新局面。

致谢:本文承蒙黄光照教授审阅和修订,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考文献

[1]黄瑞亭.我国早期现代法医学人物志.《中国法医学杂志》,2011

[2]黄瑞亭.我国现代法医学人物志.《中国法医学杂志》,2011

高校副院长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7大和“八荣八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高校副院长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监督要有人民性,找准矛盾点,多打“近身球”

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人民呼声是人大工作的“第一信号”。

“人大监督的议题从哪里来,就是要从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入手。”苍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庆明表示,人大工作一定要有人民性,要“接地气”,这是人大制度的根基。

“观美高速口和其他高速口都是法定的高速互通,为什么观美高速口往北方向封道,并且一封就是两年多,你们如何给群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在浙闽高速界收费站迁建未完工的情况下,临时开通观美高速往北方向是否有可行的方案?”

2013年10月21日下午,苍南县行政中心7楼2号会议室,人大代表一个个问题直击要害,会场里充满了火药味。

据悉,自2011年9月2日起,沈海高速观美互通口温州方向被封道,仅对福建方向发卡放行,给苍南县桥墩、矾山、马站、赤溪、观美等地的40多万群众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

“人被毒蛇咬了,必须赶紧送到永嘉抢救,可工作人员就是不让上高速。”苍南县人大代表刘妙龙一谈起此事,依然气愤不已。

据他介绍,2013年8月9日,国有苍南县林场一名员工在山上被五步蛇咬伤,必须迅速送到永嘉县蛇类研究所急救。但是,当运送的车辆进入高速观美互通口时,刘妙龙费尽口舌,可收费站职工坚决不放行,无奈之下车辆只好沿着104国道走了10余公里才从苍南互通上高速。

“这样一绕,时间耽搁了,幸好性命是保住了,可小腿肌肉都被割掉。”刘妙龙叹息。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封道,还要多久才能开通?”在苍南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下,温州市人大代表苏中解带着群众的呼声,领衔提出了约见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的要求。

约见中,业主单位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人反复强调,在观美互通温州方向暂时封闭期间,从技术、设施及管理上无法采取临时性解决办法。

这种说法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强烈不满与质疑:“卫星都能发射上天,这些事情怎么会解决不了?”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最后表态,争取一个月内临时开通观美互通温州方向。

这是温州市2013年8月出台《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以来的“第1号约见”。

“不到一个月就解决了,效果特别好。”2014年7月10日,顶着烈日,从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驱车赶来接受记者采访的刘妙龙代表抑制不住兴奋的心情。他告诉记者,“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问题解决效率最高的一次。没有那次约见,真不知道这条路什么时候才能通。”

观美路段的通车究竟带来了什么变化?记者随车亲身体验了一把。从苍南高速一路过来,下观美口后沿104国道返回,一来一去的时间相差10多分钟。而对桥墩片区的居民而言,通车带来的变化显然不仅仅是时间的节省。

“现在我们这里旅游业和运输业发展势头很好。”当地社区的一位负责人欣喜地和记者谈及通车后的景象,“要感谢人大促成了这件事,高速观美段的通车,给民众出行带来了便利。”

近年来,苍南县人大常委会把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农村危旧房改造等事项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找准矛盾点,打出了一个个漂亮的“近身球”,使人大工作真正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监督要有时效性,提升敏锐度,发声要及时

长期以来,在许多人心目中,人大工作往往不在人前而在幕后,不像“一府两院”,工作成效立竿见影。特别是在一些百姓关注的突发性社会热点事件中,人大的“沉默寡言”和“集体失语”常常遭人诟病。而在矛盾集中的“一线”领域,也鲜有人大的身影。对此,有人戏称:人大只会跟在党委、政府后面“唱赞歌”,监督也是“意思意思走过场”。

可在苍南,记者感受到的则是另一番景象。

2014年初,有关苍南企业资金担保链危机的话题令人不寒而栗。县人代会上,许多代表就尽快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纷纷建言献策。3月,全县8个商会和行业协会联合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建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尽快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问题。

“我们把报告交给人大后,人大立马成立了‘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实体经济担保链危机专题调研组’,第二天就召集苍南企业家代表和当地10多家银行行长开会,分析原因、商量对策。”苍南县人大代表项友树对“人大的迅速反应”有些意外。他告诉记者,2013年以来,企业资金担保链危机呈蔓延之势,犹如“多米诺骨牌”,一旦爆发,后果将不堪设想。

“政府要全方位化解,舍得‘用力’;银行要意识到唇亡齿寒,舍得‘让利’;企业要尽快回归主体实业,舍得‘瘦身’。”“严厉打击恶意欠债不还、诚信道德沦丧的‘老赖’业主,以儆效尤。”人大专题调研组深入调研,及时提出建议,为化解危机把脉开方。

紧接着,县人大还及时听取县政府关于担保链化解问题、打击逃废债工作情况等报告,督促政府“打起十二分”精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大化解处置力度。

一项项有针对性的监督破题,一项项“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果敢、敏锐,让政府部门感到压力,让广大群众感到满意,也让记者切身感受到,人大“一线”定位、“一线”状态和“一线”作为的理念已经深入苍南人大工作的实际。

监督要有针对性,牵住“牛鼻子”,看紧“钱袋子”

人大监督内容广泛,具有全局性,实际操作中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只有抓住重点,牵住“牛鼻子”,才能做到集中力量,有的放矢,富有成效。“对政府工作开展监督,要找准着力点,以政府迫切需要推进的工作作为监督的抓手,这样监督才有针对性。”苏庆明说。

公共预算改革是我国民主政治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当下迫切需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扎紧公共预算这个笼子,人大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预算看不懂,审议时间不够,专业人士不足。预算监督面临的这三只“拦路虎”,常令人大对财政预算束手无策。

“总的预算确实很难监督,容易流于形式。因此,预算层级必须往下走。”苍南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陈国子告诉记者,为了让预算看得懂、审查充分,苍南县人大提早介入,要求部门在预算编制时,细化到“目”。

“打个比方,植树项目需要100万,这是‘项’,一般很难监督。而只有细化到这100万要怎么花,打算购买多少棵树苗,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对其进行审查和监督。”陈国子解释说。

在2014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中,苍南县人大首次组建35名专家组成的预算审查委员会,对35个单位的预算草案启动分部门分项的实质性审查,并在2014年1月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对6个试点部门的预算草案逐个进行表决。

当时,预算审查委员会和人大各工委对35个部门预算草案提出了143条审查意见,得到采纳的有100余条,涉及财政资金安排调整近6000万元。

事实上,苍南人大深化预算监督已有一段时间。2008年,苍南县人大建立财政预算在线监督系统,对全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实时动态监督。此外,连续7年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工作,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

“我们计划到2015年,将所有政府部门预算提请人代会审查,并将部门分项审查扩大到所有部门。”据陈国子介绍,县人大常委会要对追加超过10%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以此强化部门的预算观念。

监督要有实效性,打好“组合拳”,监督有力度

如何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是当前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近年来,苍南县人大始终坚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创新工作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政府采购往往在供应商中标之后,重接收、轻验收,尤其是电子类产品,与市场价格相比‘价高质次’。”县人大代表项友树询问,“在验收方面,县财政局是否有建立统一验收平台?政府采购如何严把货物验收关?”

虽然已过去近两年,可项友树谈起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那场专题询问会,依然情绪激动。

“利用专家资源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诚信供应商库和‘黑名单’工作机制,对采购当事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加大对履约验收行为的监督。”对于县财政局应询人的回答,项友树表示满意。

“把问题摆在了桌面上,一起协商解决办法。”金邦荣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专题询问“不仅仅是问题的提出,而且是在寻求问题解决之道”。在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询问会”上,金邦荣是第一个发问者。被点名答题的应询部门“一把手”实事求是,毫不回避和推诿,坚持有问必答,并当场明确整治措施。

“确实有震撼力,有成效。”金邦荣代表希望,如此有效的专题询问会能多运用,以“刚性”的监督方式来促进问题的解决。

在金邦荣和项友树眼里,除了专题询问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外,还有一件苍南人大的“得意之作”,令他们交口称赞。

“我于2012年1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电、人口计生和食药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一年多来,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勇于实践,踏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3年6月5日,苍南县副县长林小同面临“会考”――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一年多来的工作,和他一起汇报的还有其他6位副县长。会上,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等组成的62位测评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据悉,为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依法履职的有效监督,苍南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就开始探索在届中和届末两次专题听取和审议副县长工作报告制度,第二年再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对局长和“两院”副职,在一届内听取一次工作报告。截至目前,共听取22位副县长、33位局长和7位“两院”副职的工作报告,下一步,还将听取法官和检察官的履职报告。

除此之外,成立代表监督团、召开建议办理面商会、建议办理情况评议等,苍南县人大常委会都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