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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力度
要把加快旅游业发展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计划。从20*年起,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性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扶持旅游业的发展,主要用于旅游形象宣传、旅游业投资补贴、旅游公益设施建设、重大旅游促进活动的组织和有关奖励等。各镇(街道)应安排相应的旅游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推进旅游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
对符合*区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纳入*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重点旅游项目涉及的土地,进行适当提前储备。对实际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注册的旅游项目,其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依据《*区土地储备、开发、出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金府[20*]26号)的规定,属区*级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给项目所在镇(街道),用于旅游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在符合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旅游景区(点)的道路、河道、环卫设施、供水供电、绿化、停车场及文化资源保护等公益性设施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政府财政性资金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次性1%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为100万元。
四、促进实地型旅游产业规模经营
凡新注册的旅游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补贴,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金府[20*]26号)第8条执行;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补贴,按第9条执行;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补贴,按第4条执行;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补贴,按第5条执行。上述补贴,自项目建成开业起,5年内享受。对重大旅游项目,采用“一事一议”办法享受优惠。
五、支持*区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
对文化、农业、工业旅游新产品的开发,依据其项目的实际投入规模,由区政府财政性资金给予一次性5~20万元的补贴。
六、奖励在*区旅游业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一、休闲旅游农业的发展现状
自上世纪90年代末,我市城镇郊区和旅游景点周边就出现了一些依托农村和农业自然资源为基础,以吃家菜、住农家房、观农家景、干农家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和休闲农庄,并且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以旅强农的重要渠道,成为我市旅游业的一个新亮点。
据初步摸底调查,全市休闲旅游农业园区12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500万元)园区或企业24家,从业人员1.7万人,其中农民工1.65万人以上,2011年全市各类休闲农庄接待总人数超过200万人次,营业收入过1亿元。
我市各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条件,基本形成富有特色的各功能类型的休闲农业格局。
观光观赏型:农业特色明显,浮梁的茶叶、乐平的蔬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还有瑶里的油菜花、三龙的绿化苗木、西湖和瑶里的山珍、德宇生态园的继树、根雕等,为开发观光观赏型休闲农业项目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是观光园艺、观光特种农业、观光林业等旅游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建设中的德宇龙头山庄、生态路休闲农业观光长廊、乐平镇桥特种蔬菜基地、浮梁优质茶基地,都是观光观赏型休闲农业的典型。
参与体验型:我市参与体验型休闲农业的发展始于城郊周边,主要以吃农家菜、住农家房、观农家景、干农家活的“农家乐”为主体,“茶乡农家乐”、“菜乡农家乐”、“水乡农家乐”、“瓷文化农家乐”等一系列产品现已初具规模。据调查,参与型采摘项目普遍受到旅游休闲者的欢迎,如湘湖、三龙的草莓,王港、历居山的杨梅、早熟梨、葡萄,镇桥的大棚蔬菜,浮梁的有机茶叶,乐平的特色蔬菜等名优特果蔬生产基地,以及遍布各地的水上垂钓基地等均已经或准备开发这类旅游项目。
休闲度假型:我市森林资源和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如汪湖原始森林、高岭古矿遗址、金竹山寨、冷水尖风景区、洪源仙境、历居山等地环境幽静,气候宜人,是天然“氧吧”。不少地方已经或正在利用其优质的生态环境建立各式各样的度假村。市郊则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建立配套的休闲娱乐设施,给人提供以生态旅游为特色的田园风光、乡村休闲度假、农业公园等场所。
民俗节庆型:我市地域风俗、节庆活动特色浓、类型多,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民间传统节庆活动呈现出浓郁的地方色彩,让人陶醉享受其中。一年一度的中国国际陶瓷节、浮梁茶文化节、浮梁农民艺术节、瑶里原始森林音乐节、乐平农民趣味体育运动会、元宵龙灯会、瑞午龙舟赛等节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让人流连忘返。
二、休闲旅游农业的发展成效
1、省、市各项政策的出台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基础
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着力打造绿色家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业产业大省建设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省乡村旅游十万人创(就)业行动方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市旅游业总体规划(十一五)》和市委、市政府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一系列规划、决策、意见的相继出台,2011年3月我省还启动了“省居民旅游休闲三年行动计划”,标志着省、市各级政府对发展旅游产业的高度认识及信心和决心,力求打造“生态瓷都、绿色家园”品牌,明确了全市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2、以农促旅,以旅强农,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全市涌现出以浮梁瑶里、金竹山寒、王港、湘湖,乐平的历居山、洪源仙境、文山,昌江区的荷塘等为代表的依托旅游景区和特色农业产业等条件而建设的休闲观光农庄、观光示范园、果蔬采摘园、科普教育基地和具有乡村特色的农(渔)家乐休闲旅(餐)馆。开发了以瓷文化游、浮梁茶文化游、乡村风光山水游、特色产品采摘游、古村落游、油菜花游等为主题的精品休闲农业旅游线路,带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农民素质,促进了村风文明和先进文化的传播,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了休闲旅游带来的实惠。
3、休闲旅游农业的示范效应有效促进了全市现代农业和旅游食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休闲旅游农业作为我市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带动了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休闲旅游农业不仅带动了餐饮、旅馆等服务业,也带动了当地农村的种养和加工业,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加速了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的转型。例如,浮梁瑶里的瑶园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与旅游景点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当地的竹笋、香菇、苦槠果、农家土猪肉和粮食等农业自然资源,相继开发出了笋尖、花菇、苦槠豆腐、农家腊猪手、碱水粑等有机休闲观光食品供应游客。还有乐平高家庄食品有限公司、盘圣食品有限公司、浮梁景瑶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赣森食品有限公司、市西湖珍芝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老曹土特产、市桃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无不是立足本地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出系列旅游食品供应游客和全国各地。
4、农业休闲观光已经成为主要节庆活动的主角,有效推动了我市农业经济的发展。
中国国际陶瓷博览会、瓷文化旅游节、浮梁茶文化节、浮梁农民艺术节、瑶里原始森林音乐节、历居山杨梅节等一系列旅游节庆活动,大力打造文化山水游、度假休闲游、绿色生态游、陶瓷艺术游、乡风民俗游、科普修学游、果蔬采摘游等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充分展现出我市旅游市场和休闲旅游农业的喜人局面,推动了我市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5、发展休闲旅游农业促进了农民工创(就)业,实现农民的就业增收。
省委、省政府去年7月下发了《关于印发省乡村旅游十万人创(就)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旨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旅游开发,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工作作为一项富民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于吸纳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返乡农业工纷纷当起了导游、厨师、农家乐老板或服务员、民俗演员等,有的到景区做起了小生意甚至做成了老板。例如浮梁瑶里镇的瑶园食品加工厂老板张顺标、西湖珍芝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的老总丁来保、乐平高家庄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焕春等就是返乡农民工回景区创业的典型代表。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就业后,有了较稳定的收入,对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休闲旅游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能交叉,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休闲旅游农业涉及农业、旅游业、服务业等多行业,管理部门多,职能交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至关重要。从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注册登记、农业生产、总体规划、旅游管理、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和治安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迫切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引导和培育规范的消费市场。
2、产业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规范。目前我市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发展仍处于自由发展状态,缺乏统一规划,一些休闲旅游农业项目未经过规划和论证,存在建设随意、项目雷同、低水平重复开发、特色不突出、效益低下等问题。
3、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导致企业融资困难。由于休闲农业企业大多是租赁农村集体或从农民手中通过流转方式使用的土地,存在土地使用权证手续不够完备、地面建筑物产权证办理困难、种植的果林没有果(林)权证、养殖的水域办理不了养殖证等问题,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企业不敢扩大投资规模。当企业需要扩大发展规模需要融资时,其土地、房产、林产、养殖等资产不能进行资产抵押登记,给企业造成融资困难,制约了企业发展。
4、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政策相对滞后。目前我市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投资主体相对单一,大都是由民间或工商私人资本投入,政府在财政上缺乏专项支持。当前我市各级政府尚未制定专项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政策措施,规划审批、登记管理、市场监管、标准体系、行业管理等重要的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建立,政府部门也没有落实专项管理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改善。
5、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我市休闲旅游农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多是原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的农民,存在知识层缺失、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管理和服务难以满足消费者对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的需求,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6、休闲旅游农业普遍层次不高,品味较低。我市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迅速,但大多数局限于吃农家饭、住农家屋、采摘体验、垂钓、打麻将等休闲观光项目,对功能性、高品味的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开发不足,特别是休闲旅游食品加工、销售产业链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市场未得到有效开发,其附加值没有得到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四、进一步推进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建议
休闲旅游农业无疑是一项朝阳产业,要推进休闲旅游农业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就必须要强化对休闲旅游农业的政策引导,积极推进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具有鲜明瓷都特色的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休闲旅游农业纳入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进行推进。市政府应成立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休闲旅游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涉农涉旅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优化服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扶持、业主为主、社会参与”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机制。把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市级(包括市级)以上的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主要用于休闲旅游农业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助、休闲旅游农业示范企业的认定与奖励、休闲旅游农业行业协会建设、休闲旅游农业整体宣传推介等。各县(市、区)政府都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休闲旅游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3、着力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休闲旅游农业发展。鼓励各经营主体通过对废弃园地、林地、荒地、荒山等进行开发整理,盘活集体存量土地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妥善解决休闲农业发展的用地问题,对其涉及的非农建设用地,在其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要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精心包装、策划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的休闲观光农业项目,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旅游企业投资开发休闲旅游农业,通过资本嫁接和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发展一批主题突出、科技含量高、设施配套的品牌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和产业,进而带动全市休闲旅游农业向集约型、规模化方向发展。
4、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结合本地实际,着手制定休闲旅游农业相关行业标准和运行规则,重点要在经营规模、从业资格、经营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经营项目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标准和要求,适当放宽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休闲旅游农业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休闲旅游行业协会、休闲旅游农业专业合作社及中介服务组织,促进行业间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开展市场拓展、人员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促进休闲旅游农业有序健康发展。
5、组织实施示范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出台认定办法和验收标准,开展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园和示范点的创建活动。每年评出若干个示范园区(或企业),对被确定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的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单位的园区和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扶持。近期工作重点:一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将市生态路打造成为一条集市民休闲观光、现代农业展示、生态高效农业示范等功能为一体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路;二是依托现有资源,利用政策引导,将“景瑶线”培育成一条集度假休闲、采摘体验、科普教育、餐饮娱乐为一体的“瓷源茶乡休闲游”精品旅游线路。
6、开发旅游食品新品种,开拓旅游食品新市场。建立休闲旅游农业及旅游食品销售产业链,以旅游市场人气带动旅游食品销售。以茶叶、蔬菜(山野菜)、食用菌、绿色水果、油茶等名牌农产品观光、采摘等形式,吸引旅客,促进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扩大旅游食品宣传,塑造休闲旅游农业及旅游食品的整体形象,推动分散的旅游食品走向集约化的旅游市场。开发一批市场潜力大、绿色健康的旅游食品新品种,打造名牌,培育精品,以满足国内外不同层次的休闲度假游客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销售和网络促销活动,如茶文化节、杨梅节、草莓节、菜博会,品果观花,不断促进休闲观光旅游,拓宽旅游食品销售渠道。
7、培养专业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制订休闲旅游农业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保障培训所需经费开支,培养一批守法纪、懂技术、会经营、讲诚信的高级管理人才,保证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促进一批经营水平高、经济实力强、市场信誉好、发展后劲足的休闲旅游农业及旅游食品龙头企业的良性发展。
8、建立农村农业金融支持和融资担保机制。我市休闲旅游农业正处在发展上升期,需要大批的建设资金,由于抵押贷款金额有限,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融资。建立融资和担保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简化审批手续,适当扩大担保物范围,满足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组织开展休闲观光农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
关键词:古民居;旅游产业;协调发展;保护
1 引 言
旅游业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旅游已经悄然融入了人们的生活,成为人们放松身心的首选方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旅游业蓬勃发展,古民居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越来越受到推崇,因而极大的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也坚定了政府和社会对古民居保护和开发的信心。因此,怎样开发和利用好这些旅游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值得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2 发展旅游对古民居保护的必要性
古民居的保护所需的资金量较大,如果没有一些实力很强的企业参与开发,没有一定量的社会资金投资注入,仅靠政府财力是很难做到的。所以通过古民居的旅游开发可以为地方财政带来一定的收入,而这些资金又可以反过来应用到古民居保护上。当然古民居的旅游开发丰富了旅游者的视野,让更多的人了解古民居的历史文化,使得中国历史文化更加形象的展现在游客眼前,因而能够激发人们爱国与文物保护的热情,增强人们自觉保护古民居的意识。此外,古民居旅游业的大力开发,促使政府不得不对一些古民居进行大规模修缮,因此改善了生活在古民居里的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提醒他们要更加珍惜这些古民居建筑。
3 古民居旅游开发的现状与问题
古民居的保护与开发是一个矛盾的过程,诸多专家学者呼吁减少对古民居的开发,尽量维持它的历史原貌,但是在当前形势下,旅游产业蒸蒸日上,古民居大多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古民居的开发,可以给当地居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因此古民居作为旅游价值较高的资源,难以摆脱被开发的命运。因此古民居的保护问题日益严峻,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古民居由于年代久远,维护不利,相当一部分古民居倒塌消亡,还有一些因火灾损毁。现存的古民居也因老百姓无力维修或不愿修缮而岌岌可危,令人堪忧。
(2)改革开放,拆旧建新。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人们为改善居住和生活条件,拆旧屋盖新楼,追求现代化生活,结果造成了相当一部分古民居的消亡,而且破坏了一些古村落的风貌。
(3)文物倒买,人为破坏。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受利益的驱动,一些不法分子大肆收购、倒买,甚至偷盗古民居精美的砖雕、石雕、木雕构件,有的甚至整体倒买古民居,造成了一部分古民居被破坏和流失。
(4)保护开发,难以结合。多数农村古民居比较分散,很难在小范围形成古民居群,在原地难以实施开发利用。而古民居维护成本较高,居住生活不便,群众得不到实际利益,也会造成群众对古民居保护的不重视。
4 古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原则
(1)真实性原则。古民居的保护要注重保持历史古建筑原貌,不能因为古民居的破损,而在修复时改变原有的设计风格,要尊重历史;长期居住在古民居中的人们,在修缮完成后可以自愿回到古民居中生活,以传承原有的历史文化与风俗习惯,更体现古民居的原汁原味。
(2)政府主导原则。古民居是民族文化的历史传承,是发展旅游业的资源与载体,政府作为管理部门,对古民居的保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古民居保护的中流砥柱,政府必须加大保护力度,动员全社会自觉投入到古民居保护的行动中去。
(3)可持续性原则。古民居的旅游开发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永远放在第一位,从长远角度考虑,杜绝一次性开发,甚至透支旅游资源,要从积极的角度出发,以保护来发展旅游,以旅游来促进保护,从而实现资源的互补。
(4)市场导向原则。旅游业的兴起源自游客的需求,正因为游客的旅游兴致逐渐向历史古建筑转变,才带动了政府对古民居的开发与保护,因此我们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游客为中心,遵循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规律。
(5)利益共享原则。古民居的开发与保护涉及面广,虽然政府作为主导,但是游客、投资商、古民居的居民等多方利益主体也参与其中,做到利益共享是保障各方利益的关键,才能得以使古民居的开发与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5 协调古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建议
(1)整合资源,形成古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整体力量。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古民居保护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涉及到文物保护、旅游、住建、环保等多部门,因此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形成古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协调发展的局面。政府各职能部门组织部门负责人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与交流,增强各群体的古民居保护意识。
(2)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古民居保护的投融资机制。第一,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古民居保护工作需要政府牵头,设立专项保护资金,解决古民居保护长期以来的资金匮乏问题。第二,政府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注入,协调好社会投资方、古民居居民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利益共享机制,实行政府部门管理为主的市场化运作。
(3)整合旅游文化资源,充分发掘古民居价值。整合古民居所在地的文化资源,形成文化产业,构建文化服务体系,在旅游业的带动下,必能充分发掘古民居文化价值,同时也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及深远的社会影响。此外,对散落分布的古民居进行修缮与恢复,形成一个规模更大、特色明显的古建筑群,进一步提高旅游品位,增加旅游景点,吸引更多游客。利用古民居的异地集中保护来打造新的旅游景点,形成相关的文化旅游产业。
(4)加大宣传,打造文化旅游新亮点。借助平面、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对古民居文化旅游进行大力宣传,可以通过与各地旅行社、旅游商合作,达到宣传古民居旅游的目的;也可以通过拍摄媒体宣传片、影视剧或者旅游采风节目,扩大古民居旅游产业的知名度;还可以通过举办一些美食文化节、历史文化节等节庆活动推广旅游产业。
(5)创新机制,坚持政策保障,完善保护机制。建议地方政府制定出台古民居产权置换、古村落整村搬迁、古民居租赁、承包、拍卖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设立专项旅游发展基金或者古民居保护利用专项基金,对积极参与古民居保护利用开发和打造旅游产业的企业、个人进行投资和税收奖励,吸引有能力推动旅游发展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6 结束语
古民居见证了我国悠久历史文化,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它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资源,对旅游产业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古民居的巨大价值,自觉提高古民居保护的积极性,同时动员全社会高度重视古民居村落的保护、开发、规划和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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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扩大内需;旅游业;旅游消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从结构上看,经济增长过多的依赖出口和外需。近年来,我国外贸依存度增速较快,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偏高。据测算,200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高达71.7%这种发展模式势必给我国的经济运行带来巨大风险。如何破解我国内需不旺、尤其是消费乏力的顽症,有效启动内需是当前特殊时期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发展旅游业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
2008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正在向深度和广度上发展,并逐渐从虚拟经济蔓延至实体经济。受此影响,美国、欧盟及日本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均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滑趋势,全球经济增速减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近期的报告中也指出,世界经济正进入一个显著低迷时期,全球增长预期将从2007年的5.0%减缓至2009年的3.0%,为2002年以来的最慢增长步伐。中国作为世界经济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难以在危机中独善其身。在“美欧消费——中国制造”的产业链条中,受美欧消费需求下降的拖累,中国的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有所弱化。同时,近年来,“防过热”的宏观调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的过快增长。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中国经济增长率也连续下滑,2008年第四季度降至6.8%,经济“硬着陆”的风险增加。可见,调整投资和消费、外需和内需的关系是现阶段中国实现“保增长”目标的迫切要求。在投资放缓、出口受阻的情况下,积极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是防止经济“硬着陆”的重要举措。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的消费率仍不到50%,而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目前全球的平均消费率已达77%左右。这说明中国进一步扩大消费的潜力巨大。因此,未来如何进一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用内需来弥补外需所受影响是当前“保增长”要积极思考的问题。扩大内需必须找准突破口,寻求有力的支撑点。我们认为,发展旅游业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
(一)旅游业是一个消费需求潜力很大的朝阳产业,旅游消费的性质决定了旅游业在扩大内需中具有独特优势
首先,旅游消费包括“游、行、住、吃、购、娱”等一系列活动,涵盖高、中、低三个不同的档次,涉及交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商业、房地产业、保险业等诸多行业,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是一个综合性的消费,具有较强的消费关联性。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势必带动多个相关行业的发展,起到“一业带百业”的作用,从而推动内需成倍扩大。据世界旅行和旅游理事会的统计,2007年世界旅游业的直接增加值为18510亿美元,而带动的全部增加值(包括直接和间接)则达53910亿美元。其次,旅游消费是最终消费并具有多次重复性的特点,旅游消费的增长将带动中间消费的扩大,提高消费的总体水平。一方面,旅游产品属于服务业中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最终产品”,不仅具有生产和消费同一性,对经济作用更为直接,而且作为最终产品消费,旅游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为明显。另一方面,旅游消费不像工业耐用消费品一次购买长期使用,而是具有服务消费特有的多次重复性,对扩大内需有事半功倍的作用。再次,旅游业还是“无烟工业”,健康有序的旅游消费可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扩大内需的质量。
(二)我国消费结构的升级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明显提高。2007年人均GDP比1978年增长近10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8.6%,已超过2000美元。同时,居民消费支出大幅增长,2007年全国居民消费水平比1978年增长37.5倍,年均增长13.4%。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显著下降,2007年我国城镇和农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到36.3%和43.1%。消费结构中发展性和享受性消费比重逐步提高,在住、行条件的改善及工作之余的休闲旅游等方面的支出也在大幅增加。可见,我国居民消费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消费结构的升级将开始显现。美国《幸福》杂志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曾提出,消费者集中追求的5个目标是时间、质量、健康、环境与家庭,能同时满足这5个目标的最佳消费领域就是旅游活动。可以预见,我国消费结构的转型将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空间,也使旅游业逐渐成为扩大内需的支撑点。
(三)我国旅游业发展相对落后,发展潜力巨大
旅游业是当今发展最快、前景最广阔、规模最大的新型产业之一。虽然我国已进入世界10个旅游大国的行列,但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还不够高,在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从旅游业发展规模看,2007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虽然达1.09万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GDP的4.5%左右。而根据国家旅游产业规划,到2020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超过3.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要超过8%。从旅游业发展能力看,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2008年中国旅游竞争力在130个国家中位居中游,排名第62位(见表1)。其中,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人力资源等排名居于前列,具有旅游业发展的良好基础。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我国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数将占世界市场份额高达8.6%,将成为世界第一位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可见,我国旅游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未来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发挥旅游业对扩大内需作用的对策
基于旅游业在刺激消费方面自身特有的属性、我国消费结构升级给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广阔空间及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巨大潜力,旅游业能成为扩大内需和稳定增长的有力支撑。在当前的特殊时期,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不仅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且要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旅游消费能力,还要发展与规范并重,使旅游业有效满足消费者需求。具体讲,需要采取以下六方面举措:
(一)制定旅游业促进法,完善并落实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使旅游业成为扩大内需的支柱产业
从表1可看出,尽管2008年我国旅游竞争力排名第62位,位居中游,但在“旅游业发展监管体系”、“经营环境和基础设施”、“旅游业资源”三个一级指标中,“旅游业发展监管体系”排名较为靠后。其中,“优先考虑旅游发展”一项排名靠前至36位,而“政策法规和条例”一项排名却落后至89位。这说明我国已充分认识到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但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政策相对滞后。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许多地区提出“旅游立县”、“旅游立市”的口号,但缺乏具体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针对这种状况,当前可借鉴韩国、英国及美国的立法经验,适时制定我国的旅游业促进法。最近,国家六部委联合《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并提出了促进旅游就业的相关举措。该《指导意见》对发展旅游业意义重大。旅游业促进法就是要从旅游业自身的行业发展到鼓励消费者进行旅游消费、从旅游交通的改善到旅游设施的建设、从旅游业的投资机制到旅游产品的开发、从旅游用地的审批到旅游企业税费的优惠等等方面,建立相对完善的促进旅游业的政策扶持体系,使旅游业的促进政策更加系统、完备,从法律上对旅游业的发展给予支持。同时,要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职责,保证旅游业政策的有效执行,防止将发展旅游业停留在口号上、纸面上。
(二)强力推行带薪休假制度,保证职工的休假时间,拓展旅游业的市场空间
带薪休假制度在国外是一种常见的制度。实践证明,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可有效解决旅游消费需要与闲暇时间不足的矛盾。我国“十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合理调整居民工作和闲暇时间,扩大服务供给,鼓励居民服务性消费”。2008年也开始执行2007年新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但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较差,除一些实力雄厚、经营规范的企业外,很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几乎没有很好落实这一制度,职工的休假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为此,需要强制执行公务员带薪休假制度,做好监督管理,保障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的有效性与稳定性;要转变休假旅游的观念,使企业认识到休息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给职工安排合理、适度的休假是互利双赢的;要降低带薪休假的门槛,适当增加带薪休假的天数,扩大带薪休假的范围,增强职工带薪休假的灵活性,并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劳动者自身带薪休假的维权意识。
(三)改进税收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发展个人旅游消费信贷,有效增加旅游消费需求
首先,要改革税收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放宽税前扣除范围,降低边际税率并减少级距,取消红利税。其次,要建立收入增长机制,增加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社会保障措施,刺激消费需求。再次,要发展个人旅游消费信贷,引导旅游消费者转变观念,倡导适度负债和超前消费的新观念;更新银行的经营理念,简化银行信贷手续,探索适合旅游消费的个人信贷模式;建立个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并发挥旅行社在旅游消费信贷市场中的作用。
(四)加大旅游业的投入,对旅游资源开发进行合理规划,提高旅游产品开发的层次,有效满足旅游消费需求
首先,要创新投资方式,积极吸引多方投资。在政府加大对旅游业投入的同时,要鼓励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引导社会民间资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并进一步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引进外资。通过积极引导、多方筹措等措施加大对旅游景区配套的道路、污水处理设施、供水供电设施、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设施等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景区公共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其次,要整合区域范围内的旅游资源。按照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进行合理规划,处理好开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竭力避免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项目。再次,要提高旅游产品层次。要改变以往旅游产品单一、档次不高、精品较少的状况。一方面要对已开发的旅游产品进行整合优化,提升其文化含量、科技含量和娱乐含量,使之由粗放开发、粗放经营向精品集约化发展。另一方面要创新开发旅游产品,通过新项目的策划和建设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引导新的旅游消费理念,开拓新的客源市场,以创新带动需求,引导旅游消费,从而丰富旅游产品类型,提高传统产品的档次,满足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
(五)健全旅游业管理体制,完善旅游业自律机制,加强旅游业诚信建设
针对旅游业管理部门分割、多头管理问题,要理顺旅游业的管理体制,加强旅游业管理部门的协调能力,形成合力,提高行政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各旅游专业协会、学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制定适合行业自身特点的自律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能力建设,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要以旅游行业诚信建设为主线,逐步建立旅游业诚信管理、评价、公示、信息披露等管理体系,努力营造“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和行业风气,并通过相关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导游、景区商家等的市场行为。
一、非公有制造林的发展历程
*市非公有制造林的第一阶段是七十年代后期到八十年代中期。党的以后,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制的落实,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针对*风沙、雹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状况,为保护农田,*市在农村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林网营建工程,林网建设成为林业发展的重点。由于土地的,渠、路树木的栽植管护也逐渐责任到户、到人。此阶段的承包形式大部分为统一栽植,树随地走,分包到户管护,收益按比例分成,个人占小头。第二阶段是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初。随着党的农村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群众发展林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一阶段果树面积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于发展果树收益较高,个体承包果园十分踊跃,承包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与此同时,防护林也向联户、大户承包方向转变,这一时期利益分配由以国家集体为主逐步向以个人为主转化。第三阶段是九十年代后期至今,非公有制造林得到蓬勃发展。这一阶段的土地开发主体是沙荒地和次耕地,以个人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进行了大规模的速丰林基地建设和名特优新果品基地建设,通过拍卖、承包、租赁、反租倒包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来实现“国家要绿,群众得利”的发展目标。由于速丰林营造投入少(相对果树来说),管理简便,收益高而稳定(7年左右一个轮伐期,年平均亩收入857元,远远高于种植农作物的收益),大部分个体造林户纷纷转向片林的营造。
二、非公有制造林的主要形式
(一)承包制。这种形式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交纳承包费,由个人负责造林绿化,收益全部归己,或国家集体统一栽植,个人承包管护,收益按比例分成。个人与国家(集体)签订承包合同,一定几十年不变,可以继承和转让。如:文安县大柳河乡马石槽村马福民,承包了村里所有的秃渠秃路及公墓的绿化任务,分年度每年向村里交1000元承包费,并与村里定下协议,造林收益全部归个人。到2000年底已累计投资12万元,植树31000株,绿化了8条渠路,全部按工程绿化设计、施工,成活率及保存率均在95%以上。文安县经营粮食的个体老板邓绍表承包了董村乡七个村街的农田林网建设,计划连续5年植树50万株,今春一季度植树10万株;霸州市煎茶铺花桑木村马建旺,自筹资金60万元,承包土地1000亩,其中育苗200亩,发展速丰林和经济林。目前,全市对现有树木或新植幼树采取承包到户管护的达60%以上,收益按3:7或2:8分成,个人得大头。由于责权利明确,充分调动了群众造管积极性,造林效率大大提高。
(二)拍卖制。一是拍卖宜林地使用权,将“三荒”地按长度或亩数进行公开拍卖,个人进行公开投标竞买,一定几十年不变,允许继承和转让,林木收益全部归个人。二是拍卖树木所有权,对已植幼树作价拍卖给个人管护,收益后国家或集体收回造林成本,其余全部归己。文安县德归司吉城村将“三荒”向全村公开拍卖,村民张志良经过竟争中标,同村委会签订了30年的绿化合同,按照造林计划,现已绿化渠路2000米,植树11400棵。大厂县祁各庄乡亮甲台村,1999年春将群英渠三分干渠3500米长的渠段进行拍卖,有6户村民以每百米20元的价格把土地使用权买走,栽树5000余株,成活率达98%以上。
(三)股份合作制。这种经营方式可以是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其它有形或无形资产入股,利润按股分成。永清县曹家务乡,地处永定河泛区,土壤为冲击沙土,有机质含量少,粮食产量很低,农民靠种地很难脱贫致富。去年由村委会代表出面,联合三家单位实行股份合作制发展林业,集中连片营造速丰林4000亩。三家股份分别是:村里(代表农户)出让土地使用权并负责树木管理,占股55%;市农科院出苗木,占股30%;永清县林业局出技术(按照速丰林营造规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占股15%,收益按股分成。这种形式,使农民能够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优势参与造林,既解决了农民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充分利用了剩余劳动力,解决了造林后期的管理问题。
(四)反租倒包。这种形式多见于各级重点生态防护林建设,即由国家或集体将已承包到农民手中的土地按标准统一租下来,再将土地反包给农民。今年我市*塘、京沈、津保三条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都是先由当地政府按每侧30米将土地征用过来,然后反包给所在地的农民进行绿化,造林成活率均在90%以上。大城县南赵扶镇的麻洼干渠台田造林5万株,村集体先将林地收回,再发包给了张庄、东白洋、凡庄、小流漂四个村18个户,承包户在成林更新后按收入的30%交村集体。
(五)村投户管。即由国家或集体提供苗木,统一规划,统一栽植,树随地走,分户经营管理,或由村集体提供土地、苗木,农民自栽自管,收益村户按1:9或2:8分成,个人占大头。安次区仇庄乡景村,今春栽树(杨树)260亩,全部由集体提供苗木,并新打两眼机井,供浇水使用,统一规划,统一造林标准,农民负责栽植和管护,采伐时收益按2:8分成,个人占大头,并签订了合同。*安平镇采取镇统一规划、统一购苗,承包户一次性买断堤埝,由农户栽植、管护,镇政府与农户签订合同,收益按比例分成。这种造林方式既解决了农民资金短缺问题,又充分利用了闲散劳动力。
三、非公有制造林的主要特点
(一)投资方向准,投资力度大。随着国家林业政策的调整,林果产品行情一路走俏,开发土地资源,大力兴办绿色产业已成为当今林业发展的主流。广大私营业主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及时调整投资方向,将发展林果业做为增收致富的一条有效渠道,踊跃承包、租赁土地或参与林权、林地拍卖的投标竞标。由于政策导向和利益驱动,广大林农、果农舍得投入资金进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的平整、改良等综合开发,从而大幅度增加了林业建设的投资力度。
(二)增加了科技含量,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非公有制林地经营因直接与个人利益挂钩,相比而言更注重科技成果的引进和运用。非公有制造林生产上除普遍使用了一般工程造林配套技术外,还推广使用了ABT生根粉造林育苗技术、地膜覆盖技术、保水剂造林技术以及开沟造林技术,使用面积在90%以上,造林成活率提高了25%以上。在造林树种的选择上,选用了*杨、中林46、三倍体毛白杨、欧美107杨等良种壮苗,良种使用率达100%。在修枝、除草、浇水、涂白等幼林抚育方面更加精心细致,林木质量和林木出材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商品化程度提高,增加了经济效益。过去由于责、权、利不统一,实行粗放经营,林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都很低,形不成规模和市场,效益低下。非公有制造林出现以后,极大调动了群众造管积极性,在私营业主的精心培育下,低产园成为高产园、一般用材林成为速生丰产林,粗放经营改为集约化经营,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市场占有率以及经济效益都得到显著提高。
(四)打破了行政界限,实现了多层次参与。随着非公有制造林工作的深入,出现了跨县、跨乡、跨村承包。无论谁承包造林,均签订承包合同,进行司法公证。尤其在发展大田育苗建立非公有制苗圃方面,突破行政界限,跨区域承包比较多见。与此同时,在承包主体上,不仅有下岗职工、农民,还有工人、干部及个体业主等各行各业人士,实现了多层次参与。
四、非公有制造林的投资渠道
(一)利用个人储存资金。投资者主要是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私营业主。投资方向主要是速丰林和育苗。
(二)联户集资。两户或两户以上采用资金入股的形式共同经营,收益按股分成,风险共担。投资方向主要是大面积育苗。
(三)农村小额贷款。按照国家政策,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的农户,可以向国家申请小额贷款进行造林,投资方向主要是高效设施林业。特点是周期短,见效快。
(四)世行贷款。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层层担保,有世行贷款额度的县,造林户可以申请使用世行贷款造林(育苗)。特点是还款期长,标准严。
五、非公有制造林的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非公制造林的发展壮大,以防护林为骨架、以经济林为主体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更加完善,全市生态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粮食产量稳步提高,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综合防护林体系建立和完善,为*市吸引各行各业投资、增加知名度以及经济的快速腾飞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经济效益。截止到目前,全市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已达18万亩,其中速丰林11万亩,果树及其它经济林7万亩。速丰林按7年一个轮伐期计算,7年后,木材单株材积为0.4立方米,亩产材12立方米,年均总产值0.94亿元;五年以后,果品单产500—1500公斤,年均亩产值2100元,年均总产值1.47亿元。以上两项合计,年均总产值2.41亿元,每亩年均产值达1340亿元。
六、非公有制造林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除发展高效设施林业外,大部分非公有制造林开发的是次耕地和沙荒盐碱地,土壤贫瘠,水源短缺,通讯交通不便,造林难度大,平整土地、改良土壤、水电配套以及购置交通、通讯设备的费用大。由于造林投资回收周期长,直接影响了土地开发的进程。
(二)商品林采伐受到制约。由于非公有制造林大部分为商品林,经营的主要目的是生产木材,获取利益,按照滚动开发,分期采伐的原则,不同培育目的林分到期就应及时采伐,但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商品林更新采伐的相关政策,大面积商品林受到采伐限额限制,不能如期采伐。
(三)承包、拍卖后治理缓慢,林权落实不彻底。有的地方虽采取了承包或拍卖,但治理上不及时,影响了绿化的进程。有的地方林权落实不彻底,群众一怕政策变,二怕见效后一部分人得“红眼病”,发生哄抢和毁林案件及群众起哄不承认其合法性,影响了造林者的积极性。
(四)非公有制造林生产盲目性大。在当前一家一户粗放性经营的生产体制下,非公有制造林涉及户多,种植分散,容易出现生产上的盲目性,给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树种、统一栽植带来了难度。有的造林户贪图便宜,到外地远途调购低质劣苗,不仅影响造林成活率,而且在纯度上还容易上当受骗,造成品种混杂,影响造林质量和效益。
(五)非公有制苗圃的整体优势不明显。由于私有苗圃的经营业主大部分为行外人士,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和造林育苗的发展趋势认识不清,人云亦云,乱引滥繁现象普遍。特别是由于单枪匹马作战,真正形成规模,连成基地的苗圃并不多见。大路苗木所占比例高,苗木品种少,发展定位低,给市场销售带来难度。
(六)重造轻管现象严重。大部分私营业主投资造林,主要是以为林业比农业生产省工、省力,一次造林只等收获,以为造上林就等于见到了效益。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导致其忽视了林木的管护工作,从而影响了林木的保存和生长。
七、几点建议
(一)加速结构调整,推动非公有制造林进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制订科学的林业发展规划,把林业发展做为经济发展的一个突破口来抓。通过正确引导,典型示范,整体推动非公有制造林进程。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国内小额贷款额度,大胆使用世行、亚行贷款造林,解决部分农民前期造林的资金短缺问题,使他们坚定造林的信心和决心,实现国家要绿、群众得利的造林目的。
(三)进一步深化林业内部体制改革,激发农民造林积极性。制订和完善在新形式下有利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要从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进一步激发农民造林积极性。特别是在商品林采伐上要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消除造林户的后顾之忧。
(四)加大造林机制的改革和创新。要因地制宜,宜公则公,宜私则私。一是要考虑不同树种的营林目的,确立不同的机制。二要考虑宜林地的条件,在造林形式方面要灵活多样;三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如村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群众的造林营林习惯、集体和群众经济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