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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当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总体概况

(一)组织建设情况。为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非常重视。近几年来,各地都建立了以党委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专门负责预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二一年五月,市委成立了“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主任担任组长,市纪委、市政法委、市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区县院也相续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领导机构,我县于二二年五月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挂帅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适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检察机关也建立了开展预防工作的专门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在机构改革中专门设置了预防厅、处。各区县院也相继设立了专门的预防业务部门,我院于二三年八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科,确定了负责预防业务的专职人员,以更好有效的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预防工作制度,以有章可循,有条可依。最高人民检察院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和决定,市人民检察院也制定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制度。我县县委于二二年五月向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转发了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同年八月二十八日县人大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二三年十月十三日,县委以委发()号批转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的报告》,为规范预防工作,强化预防实效指明方向。

我院自二一年以来,先后与国税、地税、财政、审计、林业、水利、技监、交通、电信、农行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并同有关部门建立了开展法制宣传联系点,建立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工作制度。

(三)预防网络建设情况。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形成社会化的大预防格局。目前,从全市的情况看,各区县检察院采用多种形式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格局。与重点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或联席会议;对重点工程开展系统预防工作,签订“廉政责任书”;聘请一批正直廉洁的人员作为预防工作联络员。我院也积极开展了预防网络建设,一是与部分单位建立联系会制度,及时交流信息,加强协调。二是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开展了系统预防工作,要求工程建设的各方签订“廉政责任书”,对工程发包、施工和竣工实行全程监督,防止腐败事情发生。三是在部分单位聘请一批预防联络员,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意见

近几年来,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人大、县委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认识上足、统一规范不足、考核不足、预防力量不足等方面,为此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总书记有关反腐败问题一系列重要讲话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实践表明: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主要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和权力的考验,法制观念淡漠;一些单位监督不力,制度不严,管理松驰,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以及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某些方面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因而产生腐败现象,发生职务犯罪案件。因此,在注重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牢固树立标本兼治的思想,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和廉政环境的指导思想。认真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职务犯罪的新情况,积极探索预防对策,健全预防机制,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服好务,为树立国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服好务。

(三)要把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党委和政府反腐败斗争和综合治理的总体格局之中。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靠有关部门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等手段综合治理,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和管理监督上系统防范,形成坚强有力地防范网络。惩治于既然,防范于未然,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健康发展。

(四)突出重点,注重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效。要根据职务犯罪的规律和特点,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正确确定和及时调整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我县的实际看,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主要是:全县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对外开放、加快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金融部门等重点行业中的职务犯罪;在重大工程建设、移民工作、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中的职务犯罪;基层组织有关人员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危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职务犯罪。

(五)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中,要注重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大要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处,努力提高侦查和公诉职务犯罪的水平,依法严厉惩治职务犯罪。通过查办、揭露和惩处职务犯罪,形成声势,形成威慑,惩罚以身试法者,警示蠢蠢欲动者,教育其他公民,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防止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六)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中,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解决重点部门的问题带动预防职务犯罪的全面深入开展。要坚持有计划、有组织的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开展专项预防,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预防,从工程发包、施工过程到竣工验收,要全面加强预防,严格依法监督,防止“豆腐渣”工程的出现,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

(七)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

⒈要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广播影视、报纸物等传媒,以及通过召开新闻会、举办讲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惩治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果,揭露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对典型案件进行专门剖析,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版权所有强免疫力,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动起来同职务犯罪作斗争,形成强有力的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舆论环境。

⒉要大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调查研究,抓好信息反馈。一是抓好专题调研,主要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问题,提出预防对策;二是抓好个案调研,结合办案,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和危害。三是抓好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揭示产生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和条件,提高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治职务犯罪的预警能力;四是抓好开展预防工作的信息交流,互通情报,掌握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动态。

(八)加强领导,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⒈为保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必须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预防网络建设。为此,建议县政法委在年终综合治理考核中对各部门及乡镇是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以及年初实施意见和年终总结、平时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并将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名单和年初实施意见报送县综治办和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院预防科),主要负责对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考核。同时,建议县属各部门和乡镇建立的预防机构,实行“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制,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当前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面临的难题,一是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行业、领域、单位、岗位和环节分布不均,范围相对广泛,发案绝对数相对较大;二是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和潜在犯罪因素情况复杂,类型相对较多,新手段、新花招呈增多趋势;三是基层职务人员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发生犯罪后负面影响较大;四是基层中心任务较重,预防资源相对紧缺。五是预防机构人员不到位,干警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预防工作开展。六是社会公众对预防工作接纳和认可需要过程,预防宣传亟待加强。形势决定,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必须加以改革与创新。本文试就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如何改革与创新作一些粗浅探讨。

一是要在实现“三个转变”上下功夫

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指出:在探索建立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过程中,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的转变;初级形式的预防到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从检察机关的部门预防向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首先要努力实现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的转变,高检院已经成立职务犯罪预防专门机构,由它统一组织、管理、协调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样既有利于业务部门的集中力量办案,也有利于对预防犯罪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加强管理指导,切实加强工作,使建立预防机制有坚实的组织保障,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基层检察院,可以设立预防犯罪机构,如不设专门机构,应当指定具体部门或者专人负责预防工作。其次要实现从初级形式的预防到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对此,要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加强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检察建议等方式,健全和强化相关单位、企业内部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有关行业和部门逐步建立起坚强防线。再次要实现从检察机关的部门向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纳入党和国家的反腐败总体格局中,基层检察院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汇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熟悉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的优势,积极谋划预防职务犯罪的思路和对策,并使之上升为党委的预防决策,为党委开展反腐败的斗争当好参谋、助手。

二是要坚持服务大局,找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切入点

基层检察院要始终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基本方针,自觉围绕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把履行预防职能,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廉政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区划调整后,我们在新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效果。新区建设始于拆迁,区房地产局承担着全市最大的拆迁任务,面广量大任务紧,我们加强了区房地产局的联系,一方面注意对动迁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另一方面针对该单位近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主动汇同区纪委、案发单位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通过预防调研,分析研究改进管理的措施和方法,提供给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为在今后河西建设工作中如何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针对区划调整后的实际,我们主动联系,将新划入的沙洲、江心洲、双闸等街道纳入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中,做到了预防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为做好新区预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我们还与市河西新区建设指挥部建立了工作联系,明确了工作计划和目标,全面介入全市河西建设的重点工程中,拓宽了我区重点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域的空间。

三是要营造预防职务犯罪有利环境,建立社会化大预防格局

任何事物都离不开客观发展的环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必须营造出适合预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环境。2003年根据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我们在全区积极开展了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年初召开大会,对开展争创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定了争创考评活动办法。年终汇同区纪委、政法委组织了考核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最终评出了10家先进预防职务犯罪单位。由于准备充分、组织到位,争创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通过开展争创活动,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影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职务犯罪是由社会发展过程中诸多因素造成的综合现象,因而预防职务犯罪是涉及社会各个行业和领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根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需要,检察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职责,在立案侦查、逮捕、和刑罚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职能、结合案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检察职能资源的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在社会化大预防中发挥着其他单位无法比拟的职能作用。但是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部分,检察机关不可能也不能一人包打天下,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方方面面,又涉及社会经济管理和各方面的业务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形成社会化大预防的格局。同时,检察机关作为牵头部门还要督促、协助各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协助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和重点预防,检查、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积极指导和推动各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专门化建设,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结构严密、制约有效的防范运行机制。各单位也要依靠自身力量,积极主动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四是要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规律的专题研究

基层检察院几年来,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部署,依法行使检察权,一方面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另一方面逐步加强了预防犯罪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犯罪分子思想演变、堕落的轨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比较深切的感受;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比较准确地把握。例如我们对河西新城区建设中近三年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的分析上报给市检察院后,市委罗志军书记在《南京检察信息》上专门作了批示。基层检察院要充分利用好、发挥好这些优势,加强对新形式下职务犯罪发案特点、规律和预防对策的研究,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发挥更有力的作用,为领导机关完善决策服务。同时也要积极发挥辖区内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活动,提高单位对职务犯罪发展变化的规律性的认识和及时发现预防职务犯罪的预警能力,对如何作好本单位的预防工作进行思考,为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思想基础。

五是要积极运用检察建议这一载体

深入预防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时效性、权威性,结合办案,积极提出有内容、有分析、有措施的检察建议,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适时回访和落实情况的了解。对检察建议没有及时落实的,应当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根据近期河西征地拆迁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我们通过案发原因及存在问题分析,提出规范拆迁市场主体、务求实效作好思想教育、进一步完善拆迁工作制度、加强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全方位监督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对策建议,向区房地产局提出了《检察建议书》。区委李强书记专门作了批示:以建议书的形式对案发单位教育及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这个很好,对预防职务犯罪、机关廉政建设都有积极的作用。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工作方法,加强预防犯罪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举措、成效,揭露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促进公众关注和参与职务犯罪预防,我们与南京晨报社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法律新闻监督网”,向社会开通监督热线电话和日常咨询热线电话,牵头组织区检察院控申和预防部门检察官并邀请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在南京晨报社公开接听监督热线,就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敏感问题直接与读者沟通、向社会宣传。此举首创了法律监督和新闻监督合作的新方式,拓宽了杜绝腐败的渠道,对稳定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有关系统、单位建立内部预防机制,促进系统、行业、单位预防,实现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

六是要转变工作理念,预防工作向非公有经济延伸版权所有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制度建设 财务监督职能 预防 职务犯罪

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098-02

经济犯罪中贪污、挪用公款、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是最严重的腐败现象之一,它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危害国家的利益,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践踏社会主义法制,影响社会的稳定,已经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医院财务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加强经济管理,运用有效手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用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全面履行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

一、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落实到财务管理的工作日程

预防职务犯罪,是医院经济管理部门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职责。贯彻标本兼治的方针,在防止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发挥财务、会计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_工作,是新世纪财务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败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把打击和预防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这一系列指示既是新时期财务管理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同时也为加强卫生经济管理,拓展财务管理职能指明了方向。

预防职务犯罪,是全面履行财务监督职能逼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保证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为职务犯罪不仅破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先进文化的传播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而且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人民的愿望背道而驰。因此,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经济管理工作责无旁贷妁重要职责,加大职务犯罪预防的力度,积极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这就说明,财务监督的目的从根本上讲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核算、监督”是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内容。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财务管理职能的统一体。削弱或者放弃会计核算职能,就会在实践中造成履行会计职能的不全面、不圆满,甚至会影响其它职能的有效发挥。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注意克服在个别会计人员中存在的预防职务犯罪于法无据的“无法论”、对治理腐败无效的“无用论”、与职责相悖的“无关论”等错误认识。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经济管理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是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使命,是世纪之初经济管理的重要任务。

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我们党历来重视反腐败斗争,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惩处了一大批包括、在内的党内严重腐败分子但是,从现实情况看,腐败现象没有因此而得到更加有效的遏制,边打边犯、顶风作案仍然十分突出,甚至在有的地方或部门呈发展蔓延之势。人民群众对此极为不满,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现象充分说明,反腐败单靠打击是难以奏效的:反腐败斗争的手段是由“打击”和“预防“两个基本方面构成的,“惩治于既然”、“防忠于未然”。只打不防,则打不胜打;只防不打,则防不胜防,必须做到两者有机结合,厚此薄彼就会影响斗争的效果。因此,要克服“重打轻防”的片面认识,充分重视预防犯罪的防范作用和社会效益,树立“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增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预防职务犯罪,是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符合世界反腐败潮流。防腐败是反腐败课题中的应有之义。从国际社会反腐败的实践看,目前,已经从“重惩罚轻防范”的旧模式,转向了“预防和惩罚井举,标本兼治”的新模式上来。特别是在21世纪以来,出现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的结构性、系统性的腐败现象,使国际社会领悟到:单靠法律的惩治已经不能治本;仅对腐败案件的事后处置,已经远不能遏制腐败现象的发展势头,不采用治本预防的对策,无法遏制腐败行为的蔓延。第四届国际反贪污大会指出,消除贪污要以预防为主。纵观世界各国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能不能在反腐败中切实有效地实行“预防犯罪”的战略,关系到反腐败的效果与成败。凡是不能把预防摆到重要位置的国家,只能处于崇尚严惩,对腐败共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一因此,财务管理部门要顺应世界反腐败潮流,借鉴世界各国适合我国经济管理的有益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实践,扎实有效地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准确定位财务管理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在反腐败总体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应把预防职务犯罪置于国家反腐败总体格局中。职务犯罪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和历史原因,涉及到体制、机制、教育、管理等方方面面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运用多种手段和措施,实行有效的综合治理。财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全社会预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遵循党中央确立的反腐败要坚持“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领导工作机制。自觉地把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纳入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和综合治理总体格局中去,财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围绕大局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是国家预防职务犯罪总体格局中的组成部分,绝不能脱离法定的职责或者超越法律的权限搞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要同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监督职能和行使审核的程序,把预防工作落实到经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实施以会计业务为核心,以其它预防形式为辅助的工作运行方式。这既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权威和效果的关键所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围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保持社会稳定、防止权力滥用;围绕财务管理中相关的热门话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明确财务管理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人员的基础性工作的预防

作用。预防职务犯罪是面向社会的一项职能工作,基层财务人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其自身预防机制的形成和完善,进而推动建整体防范工作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预防网络作用。实际工作中,既要避免片面或者过分强调财务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造成孤军作战的不利局面:又要避免忽视、弱化财务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造成消极等待、无所作为的被动局面;同时还要纠正不注意发挥财务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整体作用。

三、遵循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基本规律,积极探索和实践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

科学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是保证职务犯罪预防取得实效的根本性因素。预防职务犯罪的中心环节就是要建立富有效率、完备有序、操作性强的运作机制一预防机制是预防形式、预防方法、预防原则、预防内容的统一。要采用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部门预防和社会预防、重点预防和普遍预防、行业预防和单位预防等方法。从总体上讲,探索和实践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就是要实现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的转变,从部门形式的预防向全面预防的转变,从部门预防向与社会预防相结合转变。现阶段,综合考虑各种预防方式、方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使预防工作具有时代感,应重点实践以下措施,并不断探索依法办案与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最佳结合形式和有效途径,

1 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强化特殊预防。职务犯罪发案率的高低,取决于社会上某一时期滋生犯罪同抑制犯罪两类因素的较量。增强发现犯罪的能力,将会改变犯罪的心理结构,抑制他人继续犯罪的心理。从反腐败斗争实践看,正是由于执法不严,打击不力,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冒险心理和嚣张气焰。打击兼有惩处、警戒、教育的功能,是预防犯罪的最有力措施,其最终目的是遏制、减少犯罪的发生,要树立“以打促防”的思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使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受到法律的制裁,震慑心存侥幸的人不敢犯罪,发挥特殊预防的独特作用。

2 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法律宣传和咨询,促进社会预防的形成。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新闻会、举办大要案成果展览、开辟专栏、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展示预防犯罪的成果;结合医院实际、举报宣传、接待来信来访等形式,及时揭露职务犯罪,堵塞易于发生犯罪的漏洞;通过普法教育、上法制课、以案释法等形式,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积极支持和参与预防犯罪活动,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舆论氛围,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社会基础性预防网络发挥积极的作用。

3 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积极有效地开展个案预防。个案预防是形成社会预防的基础和起点。结合日常财务检查,选择有影响、有代袁性的典型事件,针对其犯法的目的、动机和实施犯法的手段以厦单位管理上的漏洞,认真分析犯法产生的原因,总结单位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暴露出的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和廉政措施,并采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巩固预防效果,从而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4 深入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的规律,推动系统预防。针对同一系统职务犯罪的作案手段、作案方法、犯法心理、发案规律大体相同的状况,通过对已出现的职务犯罪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具体论证,分析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特点、规律、机制,指出在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一定时期一些系统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职务犯罪规律进行整改方案,创建新的管理制度,避免同类犯罪在系统内再度发生。

5增强防范和控制能力。实施重点专项预防。当前,根据职务犯罪发案的情况和特点,重点加强与物资采购、医疗设备、基本建设、药品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力求取得积极的效果。要以开展“抓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活动为载体,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课题研究、交流研讨、聘请联络监督员、签订廉政协议等形式,增强职务犯罪预防的效果,逐步解决影响预防职务犯罪开展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要注意研究和解决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预测性、前瞻性研究,注意分析职务犯罪的心理成因,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经验的探索和总结。

四、密切注意新时期职务犯罪特点并重点加以防范

1 趁单位改革、改制之机,侵占国有资产。如单位兼并、承包、出售、转让的过程中,故意隐瞒债权,压低、漏报国有资产,以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以低价承包和租赁给亲朋好友盈利合伙私分,一旦亏损则一推了之。拖欠承包、租赁费,损公肥私。

2 监督乏力,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一是外部监督弱化。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主管部门存在疏于监督管理的倾向,在例行审计、检查时,往往流于形式,即使发现问题和漏洞,盛情款待后,也统统不了了之,使有的人作案的胆子越来越大。二是内部监督不力。有些单位的监督管理机构形同虚设,纪检、监察、职代会等无法真正发挥监督制约作用,“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比较普遍。

3 打击力度不够,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一是地方和部门存在保护主义。认为查办案件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单位声誉,因而瞒案不报,做内部处理。二是有的单位领导怕查办案件影响自己的前途,甚至“拔出萝卜带出泥”,对办案不支持、不配合。三是有的犯罪嫌疑人订立了攻守同盟,翻供、串供以及证人不愿作证,增加了办案的难度。四是立法不完善,司法解释滞后。

五、预防对策

1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其“不愿为”。一是在职工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使党员干部正确树立牢固的人生观、世界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要加强职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使工作人员敬业爱岗,廉洁勤政,增强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三是要以正反两面典型为教材,对建筑工程、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部门,广泛开展法制、警示教育,使工作人员分清遵纪守法与违章、违纪、违法、犯罪的界限,算好违法犯罪行为的政治账、经济账、人身账和家庭账,提高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消除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一、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存在的问题

1、机构设置上的问题。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原贪污贿赂检察厅内部设立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处。1995年更名为反贪污贿赂总局贪污贿赂犯罪预防中心。随后各地检察机关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局内部设立预防机构。200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独立的职务犯罪预防专门机构——职务犯罪预防厅。2002年,江西各地基层检察院开始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并在反贪局设立预防科,由反贪污贿赂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一并承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即与重要行业、领域有关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对重点工程进行预防,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五个一"工作,以及检察建议、预防宣传、预防咨询工作等。2004年,有的基层院经编委核准正式成立预防科作为县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成为一个职能部门。目前为止,全市18个县、市、区检察院仍有8个未单独设立的预防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未分离,导致重办案、轻预防、顾此失彼,甚至大多数民众都不知道有预防科的存在。

2、预防人员配备不齐。有的基层检察院虽设立了单独的预防部门,但存在人员编制不足或人员兼职的情况。笔者所在县院2004年经县编委核准成立职务犯罪预防科作为县院的一个内设科室(原设置在反贪局),编制2人,股级(科长享受副科级待遇),但因县院人员紧张,目前只有科长1人,缺编1人,办理业务时还要由反贪部门派员协助。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内部预防机制和各部门协调机制的不健全,上下机构设置的不一致性和人员素质的差异严重影响着工作的发展。

3、预防工作基础业务发展不平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方法经过多年的探索已逐渐完善且多样化,如预防调查、预防咨询、检察建议、警示教育、档案查询、年度报告,案件分析(个案预防)等。但是由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问题,各个基层院的预防方式方法发展并不平衡。

4、预防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绝大部分预防人员都兼职自侦部门,而各基层检察院自侦案件压力都比较大,预防人员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加强预防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深入研究本地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影响了预防业务素质的提升,不利于预防业务的推进和发展。

5、预防社会化发展不够。一是有些部门对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缺乏主动预防的意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当作软任务。预防工作仅停留在宣传动员的层面,且宣传的广度不够,力度不深。二是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与有关机关、金融、企事业单位缺乏信息沟通和经常性的联系,主动出击不够。三是没有认真分析研究这些单位在预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展对策

1、设立独立预防部门。今年,吉林省检察院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设立独立预防部门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附属化、边缘化走向了专业化。

2、配好配足预防人员。各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从大局出发,合理调配,配齐配好专职预防工作人员,预防人员得到保障,预防工作发展才有了前提。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发展,首要条件是人员,再其次才是业务素质能力、政治素质的建设,没有一定的预防人员力量,谈预防专业化队伍建设就是空想。

3、加强预防基础业务工作。要在预防基础业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项预防业务工作,如全南县检察院针对该县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趋势和规律,以及典型案件等开展预防调查,结合执法办案,客观分析职务犯罪发生发展变化形势,深入剖析引发职务犯罪的成因,提出具体有效的防治对策建议,及时报送党委和有关部门,得到该县县委书记的充分肯定。推动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力,促进本地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为动力,以提高预防能力为重心,以控制和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为目标,在全系统范围内全方位、系统化地开展“省思建制”活动。强化预防措施,规范预防活动,创新预防机制,注重预防实效,全面提升预防工作水平,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任务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职务犯罪是最典型、最严重的腐败现象,不坚决惩治腐败和职务犯罪,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

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应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站在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维护党的形象、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度,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要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3、进一步构建局党委领导下预防职务犯罪的大格局。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真正成为系统工程。要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规章制度,发现并研究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干部任用等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失控的薄弱环节,排查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危险点,找准部门和行业的腐败源头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入点,加强管理和监督,有效地控制本单位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时,应当同步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4、进一步发扬成绩、大胆创新,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引向深入,务求实效。要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继续做好“五个一”个案预防工作,边打边防、打防结合;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对一个时期内群众反映突出或举报线索较多的部门实施重点系统预防。同时要积极探索,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原因、规律和特点;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法、途径、程序和评价体系,在深入、实效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5、进一步宣传贯彻《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依法开展预防工作。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预防职责,做好自身的预防工作,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和配合;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与《条例》相配套的各项具体制度,使《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切实有效地领导本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因工作需要而发生人员变动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2、实行以属地管理为主,系统行业管理为辅的原则,消灭预防工作的死角。

3、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条例》的实施和预防工作的成果,组织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和讲座,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大力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舆论氛围。

4、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激励和预警机制。根据行业、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和成效,制定相应标准,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考核;根据行业、部门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红、黄、蓝警示分类,实行预防监控;对易发生转移公款、携款潜逃等职务犯罪的部门或岗位制定预防方案。

5、全方位开展教育培训。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示范基地等各类基地,对行业、部门的领导,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信息员、联络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培训和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其依法行政、守法经营的观念和能力。

6、深入调查研究,树立正反典型。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培养、树立预防工作典型和廉洁自律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弘扬正气。要结合办案,剖祈典型案例,利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震慑犯罪、挽救干部。

7、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通过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等技术建立廉政档案、行贿记录档案等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信息数据,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科技支持。

四、组织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