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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执行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执行局副局长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我自2007年元月到执行局工作以来,在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相关庭室队的大力配合下,团结全局新老同志,振作精神,埋头苦干,努力开创全县执行工作新局面。根据要求,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思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立足本职,务实不务虚。

审判工作解决的是当事人的诉求争议,执行工作解决的是当事人的权益实现。权益实现不了,裁判文书只能是一纸空文。所以,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被执行人的情况则是千差万别,故而要做好执行工作,不仅需要全面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不仅需要执行法官内心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而且还需要执行法官丰富的工作经验,灵活的协调能力,甚至有时候还需要有向弱者伸出援助之手的朴实情感。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扪心自问:我做到了吗?我做到了多少?

2007年——2009年的三年里,我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02件(包括清理执行积案12件),其中2007年18件,2008年29件,2009年43件。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借款及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权、合同买卖及加工承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劳动争议纠纷等方面,涉案标的金额200多万元,综合结案率达80%以上。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坚持依法、公正、文明的执行原则自不必说,重要的是我注意区分案件的不同类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对那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手段,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李群和被执行人Xx人身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000元。被执行人家庭条件尚好,并购置有挖掘机,但却对几千元赔偿款无动于衷。经多次劝说无效后,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给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当然,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对那些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更是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为他们追回欠款,以守住基层农民生活生存的底线。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XxXx镇人民政府和被执行人Xx县Xx建筑安装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余万元。这20多万元是被执行人拖欠当地农民工修路的工程款,因此在当地产生了不良影响。鉴于被执行人人去楼空,我们在Xx县法院执行局同志的鼎力协助下,几乎查遍了Xx县城区的每个金融机构,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终于在一家银行查到被执行人挂在教育经费名下的一笔临时11万元转账资金。我们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动情晓理,终使这笔钱款成功打进本院账户,该案受到Xx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对那些涉及医患纠纷的敏感案件,我不是简单地一执了之,既要考虑到患者拿回赔偿款的焦急心理和迫切愿望,也要考虑到医疗机构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转。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Xx与被执行人Xx市Xx医疗集团Xx医院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0万余元。在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账户时,被执行人得到消息,主动和我们取得联系,说明账户内资金系医院购买设备专用,请求不要扣划,表示愿意自动履行。后经协调,被执行人于次日来我局一次性将赔偿款全额缴清,医患双方消除了对立情绪,握手言和。对那些被执行人财产在外地的案件,我一直提示自己要设身处地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思考解决问题,坚持正确的群众观念,那就是把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尽量用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利益。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Xx与被执行人Xx合伙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万元。本案申请执行人是Xx人,被执行人是Xx人,经查被执行人在Xx空空如也,其所有的可供执行财产却远在Xx。为节约执行成本,我们和Xx市Xx县法院执行庭多方联系,详细说明情况,希望能接受委托。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Xx法院同意接收此案。目前此案已进入财产评估、拍卖程序,申请执行人为此写来感谢信。限于篇幅,其他案件的执行情况在此不再一一赘述。三年来,我配合局里其他同志办理执行案件约有200多件。我始终坚持执行一盘棋思想,心结一条,劲使一处,依靠执行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攻克了一个有一个硬骨头案件,平息了若干社会矛盾,在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二、加强学习,温故而知新。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不断颁布和更新的法律法规,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准确把握时代跳动的脉搏;也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新的挑战。首先,政治理论学习不容忽视。一个法官,尤其是执行法官,不能仅仅着眼于案件本身的法律效果。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漫漫征途中,案件的社会效果往往很重要,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更加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大趋势有清醒的认识。如果认为政治理论空洞无物而放松学习,则有可能迷失方向,导致盲目蛮干。2007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我初步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而这对以后办案将无疑会起到导航和指南作用。2008年开展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又使我对人民法院的可持续发展有了更深的理解。科学发展观必将而且已经指导人民法院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调整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重心,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由被动办案到能动服务的转变。科学发展观确立的“以人为本”思想又要求作为法官的我们全面理解和领会人权的司法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次,法律学习一以贯之。2007年10月通过的《物权法》和修改后的《民诉法》,以及后来众多的司法解释,都是执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必须学习掌握。我自己在2007年也幸运地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工作又反过来检验学习成果是否落到实处。在实际执行中,执行异议、执行听证等许多方面的处理现阶段还处在摸索阶段,更少不了积极学习和大胆借鉴。再次,学习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可以从书本学习,可以向典型学习,可以和同事讨论,可以翻阅报纸杂志,可以浏览网络电视等等,只要是有心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目标是争取做一名学习型法官。

三、服务大局,谱写新篇章。

人民法院的职能决定了审判和执行工作必须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第一,自2008年10月份,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集中清理积案”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共清理出118件案件,其中许多案件都是多年前遗留下来的。我们把所有案件分类造册,逐案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到人,周六周日加班加点,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有执行线索的及时出警,有财产的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无财产的穷尽执行措施后给当事人一个明白交代。清积期间我们成功执行了一批尘封已久的案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上级要求的清积任务,使我院的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第二,Xx这几年加速城市建设,而新城区建设更是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委县政府举全县之力,致力于发展地方经济。在Xx外Xx石灰窑拆除行动中,在Xx外Xx广场拆迁行动中,在Xx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等等拆迁行动中,我局都是充当了重要的角色。每每这时,我们执行干警责无旁贷,永远冲在第一线。我和我的同事们在现场沉着应对,临机处置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依法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总结继往,交好接力棒。

1、廉洁自律方面。尽管法官这个称呼听起来很神圣,但我们国家的现状决定了法官仍是一个比较清贫的职业,而且比一般职业会受到更严格的职业道德约束。它要求你坐的直,站的稳,走的正;它要求你慎于交往,自觉抵制社会上各种歪风邪气;它要求你谨于言行,切莫在权力的漩涡中眩晕;它要求你恪尽职守,自觉推行奉献精神;它要求你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必须按上面的要求去做,并且尽力做好。2、不足之处。成绩有限,经不起罗列。问题倒是不少,诸如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远远不够,导致理论水平不高,业务知识不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待某些缠诉的当事人存在耐心和细心不够现象。部分案件办理的粗枝大叶,跟不上先进兄弟人民法院司法革新的步伐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执行局副局长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为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使国土资源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国土资源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履行职能,保证政令畅通;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推进电子政务,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监督,成为高效、务实、负责的政府工作部门。

三、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勤于实践,大胆创新;用心做事,讲求实效;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提高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协调办事的能力、自我约束的能力。

四、各科室所要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科室所之间要密切配合,协商办事,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职责分工

五、国土资源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面工作。

六、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

七、局长外出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或由局长指定的一位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主持工作。副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其他副局长代行其职责。

八、办公室主任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各科室所负责本科室所的工作,在本科室所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三章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职能

九、根据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工作;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促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加强对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的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整顿规范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体系。

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依法管理和规范国土资源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一、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优质便民服务。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服务的监管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第四章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十二、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本局代区政府起草的法规草案和由本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年度计划、五年计划、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立项;参与宏观调控的建议和准备采取的工作措施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会审决定。

提请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上述重大事项,有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其中涉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的,应事先充分协商;涉及乡镇(街办)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涉及基础性、战略性研究的,应经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

十四、各科室所应根据全局工作安排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调研工作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为局党组决策或解决突出问题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十五、各科室所要及时、准确向局办报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进展、成果、经验、工作措施、建议以及社会反应等政务信息,为局党组了解情况和决策服务。

十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专项规划审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审查、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土地资产处置、采矿权审批等重大事项实行会审制度。上述事项未经会审通过,不得上报上级国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十七、各科室所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章依法行政要求

十八、推进依法行政。各科室所要严格按照合法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九、制定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省、市的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规定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应当制定部门规章。制定部门规章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国土资源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起草、审查、审议和公布。

为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省、市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需要制定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出台,在出台前由局法规监察科进行法律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后,局办公室应当自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规范性文件一式三份报法制部门备案。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法规监察科会同有关科室所提出建议,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以国土资源局的名义提请区政府审议或者由法规监察科会同有关科室所与有关部门协调后,联合制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二十、法规监察科在承办部门规章解释工作中,应充分听取有关科室所的意见,取得一致并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定后生效。在协商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法规监察科列出各方理由,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局领导协调或裁定。

二十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本局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科室所要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人参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提出行政复议答复或者行政诉讼答辩及其有关证据材料。原具体行政行为被变更、撤销、确认违法并引起行政赔偿的,要依法追究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十二、坚持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科学配置国土资源局的执法职责,将行政执法的责任落实到岗位,明确责任人,制定并实施考核、监督、奖惩办法。

第六章加强行政监督

二十三、自觉接受区政府的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廉政建设。

二十四、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的建议、提案和意见,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及时反馈给代表、委员和监督员。虚心接受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五、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二十六、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主动征询并认真听取区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七、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渠道的畅通;局领导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有关科室所要积极配合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二十八、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对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加强政府网站和国土系统网站建设,及时和更新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工作安排和落实

二十九、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提请区政府讨论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和需区政府制发的公文等事项,要形成年度工作安排,及时报送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并在年中和年末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执行情况。

三十、各科室所要坚决执行区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局领导报告;落实和完成情况要按局领导要求限时报告,各科室所要认真落实局年度工作安排,并在年中和年末书面向局领导、分管领导报告执行情况。局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适时通报。

三十一、局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重大紧急情况要按时限要求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值班室报告。

第八章会议制度

三十二、局实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办公会议制度。坚持每周一早上召开局领导工作碰头会制度。

三十三、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参加。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科室所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局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二)审议通过局代区政府起草的法规草案和由局制定、颁布的部门规章;(三)审议通过局年度计划、五年计划、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立项等重大事项;(四)审议参与宏观调控拟采取的重大措施;(五)讨论决定、部署全局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工作;(六)研究机构、人事、财务等重要事宜。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次。

三十四、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参加。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科室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的决定、决议;(二)讨论修改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讨论参与宏观调控的意见和建议;(三)讨论研究并决定局重要工作,研究局重点调研工作、会议安排、培训等计划方案。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十五、局办公会议由副局长、局纪检组长按照分工召集和主持,或者由局长委托副局长、纪检组长召集和主持。研究、协调和处理局日常工作中一些专门问题。提交议题的科室所要提出出席会议的建议名单,报会议召集人确定并由主办科室所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交主持人审核后签发。局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十六、提交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局党组成员提出。经党组书记确定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分管副局长提出,经局长审定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提交局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主办科室所提出议题,经分管副局长确定后交局办公会议决定执行。

参加会议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向党组书记、局长请假,不能出席局办公会议,向分管副局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三十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局办公会议由局领导指定人员或由主办科室所负责记录,会后按照会议要求及时编写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主办科室所负责人审核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

会议记录和资料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对于会议研究、讨论的各项内容,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传达和扩散。传达、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

三十八、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缩短会期,精减会议人员。

第九章公文审批制度

三十九、局公文处理要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区国土资源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四十、局收到的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和省厅、市局领导批示的文件,由局办公室报送局长阅批。

局收到的区委、区政府、区级各部门以及省、市文件,由局办公室按职责分送分管领导阅批。

四十一、以局名义报送区委、区政府和省厅、市局的请示、报告,国土资源局颁布的决定、部门规章,人事任免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文件,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四十二、以局名义发文,经分管副局长、党组成员审核后,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各科室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四十三、局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主办科室所要认真协商,主动配合,积极合作。

四十四、各科室所办理公文要主动协商。涉及其他科室所职责和业务范围的,必须会签。出现分歧,经主办科室所和协办科室所的主要负责人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科室应列出各方理由,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定。

四十五、进一步精简公文,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第十章作风纪律

四十六、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八条禁令》、《廉政准则》、《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等规定,严守纪律,勤政廉洁。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带领工作人员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坚持原则不予办理;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执行局副局长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按照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开展工作,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工作监督抓重点,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监督,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4年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经济运行“提速”“提质”的文章,围绕县十三届人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检查落实,努力完成。常委会重视和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通过专题调查,提出审议意见,建议政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科学生财;坚持应收尽收,严格依法聚财;立足于公共需要,公平合理用财;坚决稳定基层,缓解乡镇困难。为此,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两办下发的14、15、16号三个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用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0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促进“两院”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0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并批准了##县2005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安排。

常委会准确把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高中教育方面,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高中学校的债务偿还问题,大力整顿招生秩序;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方面,要求要重点打牢基层基础,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及司法队伍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发出整改意见交办函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高中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为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准确,还从监察、审计、财政、建设、重点办等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调查。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我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表彰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根据县政府提请审议的##县2005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审议决定了冯应龙等20名同志为##县2005年劳动模范。

二、法律监督求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组织执法检查。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对《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6月份,常委会组织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整理出书面的执法检查报告,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进一步实施。此外,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开展调查视察。为切实提高常委会监督和审议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社会治安、教育、旅游、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计生、环保、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针对调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行了交办,并督促认真整改落实。

加强个案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个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别突出的个案,依法提请主任会议进行个案监督。在注重对司法机关的个案进行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个案的监督。全年共计对13起案件进行了个案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工作。常委会始终把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窗口”,坚持了领导批办件和督办落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把办理来信来访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共接待来访785人次,受理来信355件,同时,还受理上级转来信件79件,依法督促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组织“环保世纪行”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常委会围绕“保护水环境,促进创建文明县城”的主题,组织了2005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组织开展了以查禁“瘦肉精”等违禁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资打假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人事任免抓规范,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组成局局长3人,决定免去组成局局长职务3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共10人,免去庭长职务7人、副庭长职务5人、审判员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1人。任命县人民法院陪审员8人,决定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2人,免去委室主任、副主任5人,同时决定恢复执行代表职务1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人事任免程序,对所有拟任人员,严格按照任前调查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任职前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投票表决的程序操作,确保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的高度统一。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

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今年,常委会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政府1名副县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的会议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严格按照《##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邀请全县三分之一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民主推荐,主任会议按得票多少确定述职评议对象,并将述职评议对象名单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成立3个调查组,历时一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了5位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评议发言以事实为依据,经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了述职人员的成绩,又对某些不足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常委会对会议述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另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阅了“一府两院”未列入会议述职评议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对于会议述职对象的评议意见,常委会进行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函,要求述职人员按期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增强了述职人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促进了述职人员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增强,有力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委建设,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代表工作抓服务,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重视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71件,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以来,还先后收到代表建议17件,同时收到市转县办代表建议3件,都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健全了交办、办理、督办等工作制度。5月份会同县政府对全县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组织代表现场调查视察,会同承办单位召开见面会,实地督促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帮助市、县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约见领导现场办公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先后参与代表小组活动7次,指导响水、花石等乡镇开展了市、县、乡、镇四级代表的法律培训,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建立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针对性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全年共有40人次列席了常委会,为代表们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继续开展代表工作“争优创先”活动,经民主推荐,县人大常委会审定,2005年共评选出优秀县人大代表46人,优秀县代表小组5个。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年初,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分管主任带队在会前深入各乡镇分别进行指导,规范会议程序,指导补选乡镇人大主席5人、人大副主席1人、乡镇长5人,副乡镇长27人。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一期乡镇人大秘书培训班,对全县乡镇人大秘书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3次,召开了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组织集中检查1次,评选出先进人大主席团5个,优秀人大工作者22人,并进行了通报表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五、自身建设抓经常,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扎实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和先进性教育的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步骤操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扎实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使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顺利通过了县委督导组的验收。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常委会领导带头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明确每周的第一个星期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次由一个委室负责组织。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了以民为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制度、人事任免办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车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促进了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并产生了很好的实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在“双走”“双联”和办乡镇联系点等工作中,着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常委会注重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重点,围绕强化监督实效、构建和谐社会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讨,有5篇论文被市人大制度第十次理论研讨会采用。两次参加全国二十县(市)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活动,加强了与外地人大的联系与交流。

执行局副局长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强化“一岗双责”

定期组织局党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确保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行局长(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股站室负责人,局属种子公司经理(书记)与各副经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坚持“主体责任”报告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局长(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每年分两次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上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成员要随时掌握分管股站室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业务工作情况。局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一次局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责任。

三、开展述责述廉报告

执行述责述廉报告制度。局长(党组书记)每年向局党组会议集中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局党组成员向局党组会议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负责听取分管股站室负责人的廉洁自律及业务工作情况;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进行廉政谈话

局长(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各部门负责同志,局属种子公司经理(书记)与各副经理,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三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形式可以分散与集中并用,谈话次数、时间、内容也可根据工作性质或其他因素随机择定。

五、实行“签字背书”

局长(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完成情况进行“签字背书”,搞好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属各股站室。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得力、有明确时限要求、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把具体责任落实到股站室,落实到人,使各项任务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确化。将此项制度作为责任考核和追究问责的依据。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定期公开机关财务、党务、政务工作,强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涉农资金项目的招标工作。确保程序合法,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现象。

七、深化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十个严禁”、加强作风建设“十二个一律”等规定,执行好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等内部管理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反弹。

执行局副局长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述职述廉的指导思想

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总局提出的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和市委市府提出的“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为民、服务经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水平。

二、述职述廉的基本原则

(一)以述促廉的原则。开展述职述廉工作,要注重与已有的效能考核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的衔接,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活动、红盾人文精神建设、“强基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工商队伍建设。

(二)实事求是原则。述职述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使其既能加强群众对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又能切实保护工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内外互动原则。认真听取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广泛宣传工商职能,使监管服务对象更加关心工商、理解工商、支持工商。

(四)注重整改原则。高度重视述职述廉中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主动整改。整改情况、整改结果要及时向当地党政、评议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通报;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落实期限。

三、述职述廉的对象

工商所所长(主持工作的副所长)为述职述廉人,被测评对象为工商所全体干部、职工。

四、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

(一)依法履职,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

(二)推行政务公开、深化“阳光收费”工作情况;

(三)发挥工商职能,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

(四)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情况;

(五)廉洁执法和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守则》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五、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产生

参加述职述廉活动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应从工商所辖区内的监管服务对象(市场主体、消费者)中产生,采取由工商所上级主管部门或商请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等有关部门以随机抽取、书面邀请等方式确定。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村(居)委会和社区代表及工商特邀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农村所还应有农民代表参加。各类代表的参加人数,农村工商所不低于__人,城镇工商所不低于__人,其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__。

监管服务对象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广泛性、客观性和自愿性,以保证述职述廉评议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公正。

六、述职述廉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阶段。

确定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人员名单和述职述廉日期,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评议准备。述职述廉人员按照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撰写前可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监管服务对象意见,以增强述职述廉报告的针对性。

(二)实施阶段。

1、由分局的班子成员按要求主持召开述职述廉会议,所长(主持工作的副所长)代表工商所进行述职述廉。

2、民主测评。向每位参会代表发放《××市基层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和《××市基层工商执法人员民主测评表》,讲明填写方法后,每位参加评议的人员以不记名的方式如实、准确地填写。填好后,由组织者及时收回。

3、民主座谈。述职述廉过程和民主测评中如有需要进一步弄清的问题,组织者可视情况选取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座谈、接受代表问询等形式对述职述廉人员进行评议。

(三)整改阶段。

分局将书面测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和个人反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督促被评单位和个人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整改相关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监管服务对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