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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论文

执行力论文

执行力论文范文第1篇

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只有把提升执行力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关键来抓,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愿望,维护人民的利益,赢得人民的信任。乡镇一级政府,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最基层政权组织,提升执行力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凝聚力、激发干群的创造力、提升地方的竞争力。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要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执行力,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

1、心态是提升执行力的前提。武汉大学“珞珈学者”丁煌博士在《关于政府执行力的若干问题》讲座时谈到,当前基层政府执行存在问题的根源之一,就是执行主题的不利心态。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激情缺乏、态度偏差、信念不强都直接影响着执行的效果。在建国初期的三十年,高度集权下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存在着诸多弊端,但政府的执行状态却是雷厉风行,哪怕面对失误性决策,也会执行得十分到位;而改革开放之后,在分权放权的大背景下,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却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执行阻滞。究其原因,核心在于执行心态的变化。前者是在高度集权下基层政府别无选择的执行,后者是在分权放权状态下基层政府围绕利益有选择性的执行。特别是在当前思想多元化的政府执行中,利益成为影响执行心态很重要的因素。不健康、不端正的执行心态,势必会造成执行内容的变味、甚至变向,阻碍了政令畅通,减缓了改革和发展步伐。作为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执行心态首当其冲。要以对党的事业和广大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确保落到实处不变味;要克服个人主义和局部利益观念,排除杂念,执行有力,一抓到底不变样。

2、环境是提升执行力的保障。随着我国行政体制的不断变化,“权利有限、责任无限”,“有责无权、有职无钱”的乡镇执政困局进一步扩散,加之“熟人社会”对执行环境的强烈冲击,导致基层政府执行的热情和创造力很受压抑,甚至影响了基层政权的稳固。如不少部门无条件将权力上收(市直延伸机构和部分镇直职能部门全面垂管),却又将责任逐级下放,使基层政府在执行时,难以整合力量和资源,缺乏职能调度的有效手段,造成执行力大打折扣;再如,部分既得利益团体和个人利用丰富的“人脉资源”,为一己之利制造“小环境”,搞有对策攻略,千方百计动用核心领导关系和社会力量来干扰执行的推进。同时,并不纯洁的“法治环境”成为基层政府执行中最纠结的一道屏障。最为典型的是群体性违法上访事件的频发,牵扯了地方政府的大量精力。在倡导“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一些群众对有关法律和政策一知半解,断章取义只求得自己的利益依据,却忽视了相对应的责任以及依法表达诉求的方式,而是抱持着“法不责众”、“法不治女、法不治老”的潜规则,一味地通过群访、越级访、非法闹事来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自己的利益掠夺目的,造成乡镇政府执行出现被动局面。为此,建立纯洁干净的执行环境,营造规范法治的社会氛围,是提升基层政府执行力的重要保障,不容忽视。

3、到位是提升执行力的关键。执行不到位,等于没执行;执行不到位,不如不执行。会议多、文件多、各种活动和迎来送往多,是提升执行力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靠大场面会议造氛围、靠大领导讲话作强调、靠大篇幅汇报展成效是现行体制下执行落实上级重要决策精神的“三步曲”,而这些光鲜而气势的“秀行”,恰恰难以实现执行的到位。大会解决小问题、小会解决大问题、不开会解决具体问题,已成为被人们广泛接受的“落实怪圈”。虎头蛇尾式的执行定势,对执行力的提升百害而无一利。“行百里者半九十”,执行的关键往往在最后的10%。坚持到位是有效执行的核心,基层政府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培养潜心静气、一步到位的工作态度。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是克服急功近利、心烦气躁不良思想的根本途经,是确保执行到位的关键所在。基层政府天天面对的是“千根线”的缠绕,要善于在纷扰的事务中清醒头脑,区分轻重缓急,对每一个执行的客体慎之再慎,只有先把思想、人员、措施、制度调整到位,才能有执行到位。就如弹钢琴一样,要全身心的投入按谱弹好每一个键,一定会奏出一曲优美和谐的乐章。

4、效果是提升执行力的根本。执行重在效果。要根据实情简化执行程序,强化执行措施,突出抓好执行的督办,确保执行的质量。一是处理好效率与效果的关系。效率是进度概念,效果是质量概念,要在确保执行力度和执行效果到位的前提下,尽快推进执行的速度和进程,实现又好又快的执行目标;二是处理好功劳与苦劳的关系。基层政府的执行,面对的是广大最基层的党员群众,执行的过程必然充满着艰辛,要破除“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思想,树立“以效果论功劳”的理念,摒弃功劳与苦劳的关联式,因为没有效果的苦劳就是徒劳;三是处理好场面和局面的关系。执行的场面是静态的,是一时执行状态的表象,而执行的局面是动态的,足以客观展现执行力阶段性效果。所以,要全面、科学地评价执行的效果,把执行效果作为检验执行力提升的核心标准。

执行力论文范文第2篇

医院管理者对医院组织文化体系的合理运用可激发员工的执行力、创造力,可平行地实现医院对医疗质量监控的良性循环。相对于其他行业,医院人员整体素质高,现代化管理水平高,但是许多领导和医护人员还只能从“博弈”规则的技术层去实践,看不到“博弈”规则的深层——文化层面,因而导致许多技术、制度、设备等先进的东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医院的发展,必须依靠其凝聚力与创新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一个相互理解、上下协力、共同奋斗的群体,有效提升医院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内涵

执行力即一种执行的力量。它不仅是对政策、制度、规定、指令等的执行能力,还有对思想、理念、文化等意识的执行能力。执行力是医院管理制胜的有力支撑。执行力的构成主要包括战略流程、人员流程和业务流程三个方面。办好一所医院,除了要有良好的运营机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外,还要有坚强有效的执行力。医院文化决定了人的思维模式和思维空间,文化也由此决定了医院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医院能否赢得百姓信任的根本。如果没有文化意义上的改变,就不会有一个医院整体的执行框架。医院的执行力文化就是把“执行”作为所有行为的最高准则和终极目标的文化。医院的执行力文化凝聚了全体人员的执行精神,它对指导医疗实践,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院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医院执行力文化的构建

2.1医院执行力文化的核心理念

2.1.1责任意识提倡以人为本、以技术为辅的理念是管理发展的客观要求。医院最主要的任务是医疗服务,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所以责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类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要有认真的态度与责任意识,要有能力面对繁琐和复杂,严格遵循医疗和护理工作的有关规程,一丝不苟地把事情做好。对工作保持敬业精神和责任心,自动自发地去完成任务。

2.1.2服务意识医院以治病为中心还是以患者为中心,不仅仅是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的转变,更是管理理念的转变。以治病为中心强调的是技术的应用,而以患者为中心则强调的是全面的服务。患者不仅需要医疗技术服务,还需要心理的疏导和健康教育服务。患者走进医院,医院就应该为他们提供所有相关的健康服务,使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以患者为中心是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的高度概括,它要求医院处处为患者着想,服务优良、价格合理,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

2.1.3求实作风无论对医院领导者还是一线的医务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医院领导者首先要清楚医院的实际情况,明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并使一线医务人员对医院的发展前景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积极参与医院发展战略的制定。而一线的医务工作人员也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平时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一旦出了问题,要有一个端正的态度,认真查找发生差错的原因,及时纠正。

2.1.4创新意识医院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而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关键是人才,要打造良好的学术团队。医院必须建立良好的知识管理机制和竞争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利用多种渠道加快优秀人才的培养,提升医院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2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制度保障

2.2.1医院发展战略的制定与运行机制医院的执行力文化也应该体现在制度上,使抽象的文化得以具体体现。在医院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正确提出医院的发展战略并正确地限定和分解战略目标,必须在认真分析医院发展的内外环境的同时,广泛征求一线医务人员的意见,确保全院上下齐心协力,确保执行信息传达到临床第一线。

2.2.2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按照“职位明确化、薪酬社会化、奖金绩效化”的原则,逐步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职务升降机制;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内具活力、外具竞争力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等环节,根据优秀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有利于其发展的条件,做好人才储备,为提高医院的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医院执行力文化的推进

3.1领导的作用在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培育过程中领导者的作用非常重要。医院领导者不仅仅制定战略决策、下达命令、监督医院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更重要的是其自身必须具备执行力。领导者必须深入临床一线,了解一线医生的工作程序和治疗方案,重视医疗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做好现场执行的表率。

3.2有效的沟通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形成是一个从强制走向自觉的过程,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形成必须循序渐进,必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让全体人员形成共同的理念,建立共同的执行价值观,从而使执行从一定程度上的强制形式变为自觉自愿的行为。必须建立柔性的组织机制以及一套合理有效的沟通机制,实现开放、真诚的沟通。增加医院领导与一线工作人员的有效沟通,使领导者掌握更多的一线工作情况,了解执行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医疗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3.3注重细节,优化服务流程医院作为以保全人的生命为目的的医疗集约化组织,医疗行为实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每一个细小的偏差都可能给患者带来很大的痛苦。因此,必须注重医疗活动中的每一个细节,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技术细节的不断完善也可以提高疗效。在服务细节方面做到个性化服务,了解患者的痛苦,作为主管医生和经管护士必须掌握患者思想上的变化,要用心去关心患者,疏导患者的情绪,使患者树立与疾病做斗争的信心。服务流程的优化应考虑到:减少患者的等待时间,做好患者就医过程中的引导工作,合理安排患者检查、交费的程序,避免高峰时间的拥塞,缩短患者住院时间,提高床位的使用率。

总之,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医院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在医院执行力价值观的逐步形成过程中,其核心理念将逐渐深入人心,医院整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将得到不断加强。

【参考文献】

1拉里·博西迪,拉姆·查兰.执行——如何完成任务的学问.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19.

执行力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执行力是指执行并实现企业既定战略目标的能力。执行力的强弱程度直接制约着企业经营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中层领导在中小民营企业中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他们需要将高层的意愿、基层的工作动能和市场现实这三股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动力有机地连接在一起,他们是中小民营企业愿景、战略决策、组织方案的执行者和实践者。尽管中小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会面临许多问题,可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是中层领导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由此可见,中层管理者的执行力在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进程中是何等的举足轻重。本文就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了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相关方法。

[关键词]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

中小民营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据统计资料表明,全国工商注册企业中,中小民营企业占了99%,其产值和利润分别约占60%和40%;而且,中小民营企业还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在去年1500亿美元的出口总额中中小民营企业占有约60%的份额;此外,中小民营企业在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培养企业家、进行技术创新、参与专业协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中小民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中小企业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中小企业如何抓住这个良好的机遇,获得长期生存与持续发展的动力和能力,是中小企业在竞争中面临的严峻课题。中小企业的成功除了依赖于高层管理者正确的战略决策,还依赖于中层领导强大的执行能力。中层领导担负着执行和管理的双重角色。决策层制定的战略方案,需要得到中层的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笔者认为,中层管理者的核心价值就是其执行能力。提升中层领导的执行力,是中小民营企业达成计划和目标的关键。为此,笔者在分析其现状的基础上,就如何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这一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现状

根据《中外管理》杂志05年12月针对2400余家企业做的调查显示,34.6%的高层管理者与49%的中层管理者认为企业执行力弱。中国企事业单位中只有3%具有较好的执行力,有97%左右的企事业单位处于执行不力和执行不到位的状态,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执行力水平在50%左右,而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执行力水平仅仅在10%左右。对于作为企业战略的执行者、企业战术决策制定者的中层领导,有70%以上的中小民营企业家对于其执行力的重要性认识并不足。正是由于中层领导缺乏执行力,为中小民营企业的成功发展埋下了障碍。以下,笔者将从两个层面,综合分析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现状。

1.从中小民营企业外部环境来看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从宏观环境来看,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培养,会受到国家若干政策和举措的影响。从1998年起,政府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投资融资政策、外贸政策以及相关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措施相继出台。1999年4月,《中小企业促进法》调研起草工作开始进行。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中小民营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越来越多的专业培训机构加大了对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其中层领导执行力培养的关注度,这为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提升,带来了更多科学有效的培训机会和培训方法。但是,提供满足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机构参差不齐,使得中小民营企业在选择与外部培训机构的合作将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中小民营企业如何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利用培训机构现有的资源和优势提升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呢?这就需要企业在和培训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2.从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管理看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国际着名企业管理大师石滋宜曾说:“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不是市场,不是金钱,也不是人才,而是企业经营者的观念。”的确,在中国,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是由老板个人白手起家,其个人的经营理念和战略思想对整个中小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来说,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据统计资料表明,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领导人的思想局限,缺乏长期的战略观念,而更多的是一种短期的经营思想。领导者的思想对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以下,笔者将从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来分析,主要存在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着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首先,缺乏科学、规范、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中小民营企业一般是由创业者个人或家庭白手起家的。据研究表明,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有80%以上是家族企业,其管理的方式主要还是人治,缺少成文的制度规范。

其次,缺乏长期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小民营企业不仅需要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而且更需要建立一个有章可循的的考核监督机制。法律执行需要监督,制度执行同样需要监督,任何一方面的监督缺失,都会导致不执行。

二、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对策

根据对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现状的分析,笔者从两个层面综合提出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对策。首先,借助政策支持与现有培训机构,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其次,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从制度保障角度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1.借助政策支持与现有培训机构,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由于中小民营企业本身规模小、部门机构设置不齐全、分工不明确,以致缺乏专门的部门执行培训职能,致使企业没有专业、系统的人才培训。因此,中小民营企业对中层领导执行力培训的高需求使得企业将与外部专业的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培训的外包。

据调查,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选择与培训机构合作,目的是通过培训,达到使其各个业务模块的中层领导,能够知道如何将执行力渗透到日常工作中;通过细节帮助中层领导知道自身执行的弱项在哪里?如何调整?最终提升整体的执行能力。由于培训机构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中小民营企业在选择外部培训机构的时候,需要根据中层领导执行力培训的需求,寻求到合适的培训机构合作。鉴于提出的上述执行力的培训需求,中小民营企业选择合作的培训机构是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需求的满足程度。培训机构“所授”与中小民营企业“所需”是否是相结合的,是否是满足了中小民营企业中层执行力培训的需求的,这是中小民营企业选择培训机构的底线。(2)对课程设计的要求。课程内容的设计应该与中小民营企业的培训目的、培训需求相匹配,具有针对性与实操性。(3)对培训师的要求。对于中层领导执行力的培训,需要培训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4)培训机构后期的服务。培训机构后期的服务也应该是中小民营企业考虑的重要因素。培训是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培训的效果往往是需要在一段时间的工作后才能看得出。那么,在培训之后,培训机构对企业的跟踪、回访等服务便是十分重要的了。

2.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保障和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领导人缺乏长期的战略观念。短期的经营思想导致了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中出现了缺乏科学、规范、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缺乏长期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两个方面的缺陷。以下,笔者将从上述两个方面的内部管理机制缺陷出发,提出解决的方法,以保障和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

(1)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

由于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是由老板个人白手起家,其个人的经营理念和战略思想对整个中小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来说,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所以,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必须依赖于最高领导在战略上的支持,即建立执行目标与责任明确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科学、规范、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贯穿于整个中小民营企业内部,是将管理层所拥有的责、权、利与战略执行的速度、质量、细节和纪律进行有机协调。明确流程、细化责任、严格考核,并将其有系统的,有层次的逐级分解,以便促使运行中每一项战略的实施都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措施、有相应预算、有时间进度、有责任部门、有考核结果。同管理层的责、权、利明确了,其执行力才有了明确的方向,而不再是盲人骑瞎马,走到哪算哪;也只有明确了企业管理层的责、权、利,企业不同的职能部门、不同的员工才能舍身处地的从各自的责、权、利出发切实维护在战略运营过程中的执行力,从而避免在工作中各自为政、推委扯皮的现象产生,更好地发挥组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个人,以及战略与执行、目标与现实、知识与技能的聚合作用,促使企业执行力全面落实。

(2)建立长效的考核监督机制

建立长期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中小民营企业需要按照考核服从于发展战略;细则明确,为人理解,便于操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提高和发挥员工的主动性与创造性的原则,把考核范围、内容、标准、办法、考核结果与部门、岗位、职称、任职、奖惩有机的结合起来,对总目标进行分解,实时节点考核的方法。在机制灵活的中小民营企业中,可以建立质询会的制度。质询会制度是,在特定的时间,对规定时间段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目标管理,可以激发员工的潜能、团队的合作意识,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日常管理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目标计划,期初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结合目标计划、制定详细的明确奖惩的每周工作计划,每日工作目标。合理的目标与及时的考核,是提升执行力的可靠保障。

考核、监督,是为了做好事前的控制,它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考核监督机制是对关键的工作流程进行简洁、实效、操作性强的控制,而不是对所有的程序进行控制;其次,考核监督机制应采用公平、公正、合理的考核控制标准和办法;再次检查机制应该采用不定期、有记录、可依据的方式。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能避免执行人员为应付定期检查而采取的投机行为,能确保执行的稳定性。最后,考核监督机制,应该倡导“不作为就是不合格”的理念。

三、结束语

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从建立中小民营企业执行文化环境、完善执行机制,提升执行动力等方面着手,既要充分调动中层领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要严格管理制度和高效的执行流程作为保障。提升中小民营企业中层领导的执行力还是一场持续改进的革命,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高层的理念、中层的技巧、基层的习惯都在不同程度地左右着中层领导执行力的提升。在这个过程中,有效的方法是根据内外环境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提升执行力的策略,并在实际中不断改进、完善。

参考文献:

[1]叶国标:中小企业乘风破浪正有时.今日上海,1999.8

[2](日)小川英次:中小企业现代经营术.改革出版社,1992

[3]周永亮:组织执行力.国发展出版社

[4]张效诚:股权激励要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5]刘斌:如何提高中层管理者的执行力,增强企业管理水平.中国设计师网

执行力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由于我国电力立法滞后于电力体制改革,电力行政执法主体事实上的缺位现象直接导致了电力行政执法难。其根本原因在于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的电力管理部门不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及经验。本文通过对电力行政执法几种模式的分析,认为现行体制下通过地方立法授权地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或该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并将该办公室设置在地方电网经营企业,有望达到电力行政执法效能的最大化。 [关键词]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授权,模式 0、引言 不断深化的电力体制改革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电力行政执法模式。政企分开后,电力企业不再具有行政执法权,电力设施与电能保护的行政执法权根据政府文件的规定交由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行使,而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限于人力、物力、经验,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电力行政执法中的相关问题,无法形成一支与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安全保护相对应的行政执法队伍。 而现阶段,我国电力行业行政执法所依赖的电力立法尚难有较大突破,电力行政执法因而成为当前行业内引人关注的难题。本文通过对电力行政执法模式的理论探讨,结合地方的电力行政执法模式实践进行分析,试图找到解决难题的办法。 1、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条件 电力行政执法是电力行政执法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行为,具体包括电力行政处理、电力行政处罚、电力行政检查、电力行政处置等行政执法种类,其中电力行政处理分为电力行政许可、电力行政确认和电力行政奖励等。电力行政处罚是电力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是最主要的电力行政执法权,而现阶段电力行政执法的难题也就在于电力行政处罚权的行使,电力行政处罚权是电力行政执法权的集中表现,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讲,电力行政主体行使电力行政处罚权模式决定了行使执法权的模式。 在目前电力行政执法主体存在事实上缺位的情况下,电力行政执法需要授权。其必要条件如下: (1)授权形式特定。即必须是由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国家机关,以制定法律、法规形式进行授权。由国务院部、委员会以及地方政府所制定的行政规章并不能进行授权。 (2)授权范围特定。被授出的行政执法权应是共有权力,而非专有权力。共有权力是并不专属于某一特定机关所享受的权力,而专有权力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某一特定机关行使。如行政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就是公安机关的专有权力,不能通过授权方式由其他组织实施。鉴于授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把某些行政权力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使该组织取得了行政管理授权的主体资格,即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这些权力,也同时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因行使这些权力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被授权的组织从其组织特性和设立初衷而言是不具备行政执法功能的,被授权组织在经过法律、法规授权之后,成为具有法定和固有职权的组织,其权限已由法律、法规固化,因此,被授权的组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 (3)必须授权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作为被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应当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还应具有相应的检查、鉴定等实施行政执法的技术条件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法律并未限制作为行政授权对象的组织类型,《行政处罚法》仅规定了一个组织要能够成为被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关键要素是该组织须具备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从实践来看,具备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包括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企业在内,均可成为被授权对象。 2、非常设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模式 2.1、模式的依据 公安部、国家经贸委1999年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包括电网经营企业、发电企业在内的电力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号)中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 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电力监管、公安、工商、林业、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保障措施,加强信息通报交流,及时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2、模式分析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后,各地基本上都成立了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但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不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而只能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分别由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中的公安、工商、土地等部门以各自名义分别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此过程中,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主要发挥协调、信息沟通的作用。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和下设的办公室属临时机构,不会受行政编制等问题的困扰,将其作为一个以电力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工商、电力监管、林业、土地、电力企业等部门共同执法的行政执法主体,相对于下文其他几种模式,这种模式是具有较为突出优势的。因此,通过立法授权,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或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又因为实践中该小组及下设办公室通常设立在电网经营企业,便可充分利用电网经营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例如仅就人力资源的利用来说,原来的电力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都有行政执法证,具备丰富的行业执法经验,熟悉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的有关情况。如陕西省电力企业中具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达1328人,该部分人员绝大多数具有一定执法经验,然而在电力工业政企分开改革后,这部分人员大多被分流或承担其他职责,如能采用授权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或下设的办公室进行行政执法模式,则可在不改变编制之前将部分人员由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地方政府设立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或下设的办公室能否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取得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呢? 需要先分析一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和下设的办公室是否是组织。组织通常被认为是从事旨在达到某种目的而活动的团体或集团,组织往往是与制度是相联系的。诺斯曾形象地把制度与组织的关系比喻为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和这个社会游戏的参与者即角色之间的关系。或者说,组织是制度或规则的集合。法学意义上的组织更多是指人的集合体,这个集合体具有一定的规则。无论经济学或法学,通常将组织区分为企业组织、政府组织、社团组织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公室都属于组织,电力设施和电能的行政执法保护工作则无疑属于公共事务。 基于此,可以认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符合被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并给相对人以行政处罚的条件。在取得授权后就具备了以自己的名义在法定的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并对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因实施行政执法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则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和诉讼。 3、电力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电网经营企业联合执法模式 3.1、模式的依据 电力管理部门拥有行政执法权,在解决电力行政执法难题中应当处于主导地位。按照《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其不仅拥有对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权,而且应当履行因行使管理权须承担的义务,如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等。电力管理部门还拥有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理权、行政处罚权。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的治安案件有治安管理处罚权,有权对因破坏电力设施、窃电而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个人执行行政拘留。无论电力行政执法采取哪一种模式,这些权力专属于公安机关。 按照《电力法》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网经营企业不仅享有用电检查权,而且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行为有制止权。上述有关法律规定构成三方联合执法的法律依据,也明确了三方在联合执法时的各自法律地位,即由电网经营企业进行用电检查并制止有关违法行为,同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与类属,分别报告电力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由电力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3.2、三方联合执法实践 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电力管理部门、电网经营企业及公安机关三方联合执法的尝试。例如湖北省巴东县近几年来按照“预防为主、整治为辅、打防结合、安全第一”的思路,建立独特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实施、群 防群治的电力设施保护综合性模式。黑龙江省则在省公安厅下设直属分局,依托电网经营企业共同开展电力行政执法。 3.3、对三方联合执法模式的分析 在当前阶段,尤其是在尚无地方立法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联合执法模式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电力行政执法事实上的“真空”问题,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执法程序、执法范围、联合工作机制等问题都需一一理顺。这些问题如果能予以解决,则在当前情况下这种模式可作为一种解决电力行政执法难题的可行的办法。 4、成立专门机构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模式 4.1、模式的可行性与难点 各级人民政府如果能够成立专门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或类似行政机构,在取得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工作,是较为理想的方案。但实施该模式有两大难点:(1)机构和编制审批难。考虑目前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机关缩编、机构精简的大趋势,设立类似的行政机构难度较大。(2)资金、技术方面的困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量大,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资金和技术投入,但政府部门在人员、技术和资金投入都存在困难。而成立一个事业机构以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委托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也存在着上述类似问题。 4.2、相关实践探索和存在的问题 为解决电力行政执法主体事实上的缺位问题,湖北省荆州市于2006年5月19日成立了事业编制的荆州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其行政事业编制为5名,人员全部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但如果按照实际需求配比,仅荆州11个县市的专业执法人员就应配置到117人左右。按照1998年8月荆州电力局法制办公室会同荆州市经委相关人员对执法成本作过的一次估算:当地政府在重新组建电力行政执法主体的过程中,对其场所、设施、技术装备等一次性投入需1200万元左右,日常执法成本每年需支付800到1000万元左右,这一结果要比电力部门直接行使执法职能时的成本高出69.7%。由此可见,成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不仅设立难,而且运行难,因此在实践中是不太可行的。 5、授权电网经营企业或电力行业协会行使行政执法权模式 5.1、该模式的依据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是行使电力行政执法的主体,但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以成为行政执法的主体。单就行政处罚权而言,《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即除了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拥有行政处罚权外,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非电力行政管理机构的其他组织也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公共事务是相对私人事务的一个概念,是指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的社会事务,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是指某一组织可以提供涉及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一职能为个人无法或不愿完成,该职能的行使将使全体社会成员受益。从这一点而言,电力行业协会和电网经营企业均具备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电网经营管理的是公共物品,更牵涉供区内全体公众的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因此完全具备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授权条件。 5.2、对该模式的分析 5.2.1、不宜授权行业协会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 行业协会是由行业的竞争者构成的非盈利组织,其目的是在促进提高行业中的产品销售和提供多边性援助服务。行业协会具有非盈利性、民间性和自治性和公益性或互益性等特征。电力行业协会作为以电力企业为成员组成的非盈利组织,其职责和功能在于为区域内电力企业提供“多边性服务”。如授权其行使针对于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的行政执法权,其功能范围将得以扩大,与电力行业协会的组织特性相违背,因而不宜将电力行业协会作为被授权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5.2.2、电网经营企业可以作为被授权的电力行政执法主体 地方以立法形式授权电网经营企业行使行政执法权在研究和实践有不同意见。持反对意见者认为,电力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原有的行政职能已经分出,不宜再走回头 路。其次,如果作为市场主体的电网企业拥有对窃电等行为的行政执法权,将集民事赔偿请求权和行政执法权于一身,有悖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 我们认为,这些看法具有片面性,原因如下: (1)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心是政企分开,通过立法授权将电力行政执法要交由电网经营企业行使并未改变其企业性质,不存在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大方向相冲突的问题。 (2)电网经营企业具有较充分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且具有一定技术和经验,如能由电力企业来行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行政执法权,能够弥补当前电力管理部门电力行政执法能力之不足。 (3)电网经营企业即使在体制改革后仍属于具有国家垄断和社会公用性质的企业,符合作为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主体条件。如果以地方立法形式授权地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电网经营企业行使该区域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行政执法权,则会使电网经营企业获得依法授权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的法律依据。 (4)通过法律法规授权获得的行使针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行政执法权有着严格的执法范围限定,作为被授权的执法主体,不得将行政执法权用于处理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法律关系。 实践中,是否履行供用电合同而发生的合同法律关系与违反行政法规导致的行政处罚关系往往界限分明,电网经营企业按照固化的授权范围很难将行政执法权用于处理因供用电合同而形成的民事关系。综上所述,电网经营企业经授权可以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 5、结语 电力体制改革在客观上造成了资源的重新配置,但未能实现优化,从而使得电力行政执法效能低下。改变电力行政执法难的局面需要考虑其合法性、经济性和操作性。综述以上4种模式,通过地方立法授权电力设施保护小组或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行使行政执法权不仅在实施方面具备一定的操作性,而且这种模式更能将有关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并进而达到电力行政执法效能的最大化。

执行力论文范文第5篇

丁教授将执行力准确地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执行主体有效执行政策、法规的内在能力,二是由此产生的效力,这是非常全面的。我认为执行力的核心问题是执行主体的领悟力和落实力。领悟力是我们抓工作落实的基础,如果对上级决策部署的意图都不能准确把握、全面领会,那很容易造成执行偏差、执行不到会。提高领悟力要注意做到“一上一下”,“一上”就是全面掌握“上情”,充分领悟上级决策的目的意义和精神实质;“一下”就是深入了解“下情”,结合工作实际,充分了解本单位和基层的优势和不足。只有充分领会上级政策的精神实质,才会自觉、持之以恒地去执行;只有结合实际,才能准确地去执行。落实力是执行的落脚点,提高执行力,就是重落实、善落实、能落实。对抓落实的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有的放矢,要忙而不乱,一步一个脚印,一环紧扣一环,保质保量地完成每一项任务。

我国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我认为,加强人大执行力建设应围绕人大依法充分履行职能来进行,将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

首先,在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中提高执行力。做好人大工作,党的领导是根本。人大行使好职权,简单地说,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发挥职能作用。因此,必须始终坚持,主动争取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使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委意图和重大决策的落实。

其次,在构建良性互动工作格局中提高执行力。一方面,要与“一府两院”良性互动。从法律上讲,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决定与执行的关系,但无论是权力机关,还是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都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开展工作,只是职责分工有所不同。因此,人大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注重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与其他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把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上来。另一方面,要与下级人大上下联动。从理论上来讲,市人大与各镇人大具有法律上的监督关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从实际工作来看,全市人大工作光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难以收到成效的。所以,必须树立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市、镇两级人大的联系和互动,这样,才能在监督工作方面形成合力,有效督促解决各地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代表工作方面取长补短,促进全市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在督促落实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中提高执行力。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是经过人大集体讨论后形成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也最能反映出人大执行力的强弱。因此,人大要把督促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作为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切身利益的强大动力和具体举措。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青年干部要提高执行力,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一要树立志存高远的思想。志向的高度决定人生的宽度,高远的志向是催人奋进的“助推器”,释放压力的“减压阀”,面对挫折的“强心剂”。青年干部如果没有高远的志向,始终将自己困在狭小的空间里,就很容易将工作看作是负担,陷入昏昏噩噩,无所事事的泥沼,更谈不上提高执行力了。

二要树立脚踏实地的思想。我认为脚踏实地包含以下三种境界:一是全心投入,无论对待什么样的工作和任务,都要以同样认真的态度和严格的要求去完成,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考虑得更周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才能保证落实政策不走样,完成任务不打折。二是以苦为乐,理想与现实往往有很大的差距,工作条件的艰苦,工作环境的恶劣,工作任务的繁重,要求我们青年干部必须发扬吃苦耍劳、以苦为乐的精神。三是宁静致远,宁静是一种典雅的气质,质朴的情怀。只有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保持心灵的和谐,建设健康向上的精神家园,才能真正享受到工作和生活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始终保持对工作和生活的激情。

三要树立厚积薄发的思想。作为青年干部,要有水的精神,象水一样不断积蓄自己的力量,在时机不够成熟的时候,把自己的厚度累积起来,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就能奔腾入海。如何做到厚积薄发?我认为有两个方面需重视。首先是勤于学习,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觉悟,一种习惯,用学习来不断充实自己,提升自己,超越自己。其次是锤炼作风,一个人的综合素质除了办事能力以外,还包括工作作风,青年干部要在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的同时,不断锤炼作风,养成雷厉风行、严谨细致的良好习惯,远离拖沓懒惰、马虎草率的不良恶习。

正确的思想观念确立之后,还要注重讲求好的工作方式方法,也就是在实际工作层面,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方向和速度的关系。俗话说,方法不对,力气白费。同样,方向不对,力气也是白费。因此,提高执行力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把方向搞明确,把目标搞清楚,不能脚踩西瓜皮。方向一旦明确,就要全力以赴地去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要保持对方向偏差的敏锐性,如果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执行出现偏差,就要立即把速度降下来,必要时,甚至要“急刹车”,及时调整方向后,再沿着正确的方向继续前进。

二是要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对待任何一项工作,我们都要有一种大局观,对工作的整体安排、进展情况和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在心中都要有一本明白帐,按时间安排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完成。同时,也要注重细节,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构筑完美,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低级错误,我们绝不能犯。要养成对所做工作进行反思和总结的习惯,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弥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