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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统计工作总结

旅游统计工作总结

旅游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旅游卫星账户旅游业

旅游卫星账户(又称为旅游附属账户或旅游分账户)是由世界旅游组织(WTO)、欧盟统计委员会(EUROSTAT)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合作开发的一种新的国际旅游统计标准、统计工具,于2000年3月得到了联合国(UN)的正式批准。据世界旅游组织的统计,迄今为止,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发和正在开发旅游卫星账户。旅游卫星账户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编写成本很大,它甚至要求对整个旅游统计体系进行调整。建立旅游卫星账户对发展旅游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有利于发展和完善旅游统计体系

在旅游卫星账户创建之前,世界各国的旅游统计工作都面临几乎相同的问题。例如,有关旅游业的信息是分散的、不完整的和不协调的;各类旅游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统计时遵循的定义和原则都有所不同;收集旅游信息的过程各国也差异很大。因此各国形成的旅游统计结果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精确程度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别。

而建立旅游卫星账户将指导各国完善自己的旅游统计体系(SystemofTourismStatistics,简称为STS)。2000年3月,联合国等四方组织共同了正式文件《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这份文件成为各国编织旅游卫星账户共同遵循的纲领性文件。这份文件的导言明确提出“旅游卫星账户作为一个建立过程,将指导各国发展他们自己的旅游业统计体系,其主要目的是完成旅游卫星账户的编制,可以将此视为这种体系的综合体。”因此,按照这个框架建成的旅游统计体系将遵循统一的概念、定义、分类和记账原则,将包括统一的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标准体系。因为这个框架规范旅游业信息的产生、描述和数据生成的方法,并针对现场操作的技术性问题的解决、统计基础设施的创建、结果的设计以及数据导入信息体系设定了统一的原则,所以各国的旅游统计体系就遵从了一致的标准。作为附属账户,旅游卫星账户与基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吻合,因此这个旅游统计体系就可以将旅游业和国民经济中其他经济活动对经济的影响进行比较。

正因为旅游卫星账户使各国的旅游统计体系遵从了一致的标准,因此旅游卫星账户就成为了进行国际间对比旅游业经济贡献的一种工具。因为各国旅游卫星账户的表格填制遵从的是旅游业特征产品和旅游业特征活动清单的有关规定,所以它可以提供有关旅游的国际间可比的宏观经济总量,从而在揭示各国旅游业的规模及其经济重要性的基础上,很容易进行相互对比。目前,国际间旅游对经济影响的对比,已在实施旅游卫星账户的国家间进行。表1所列为一些国家旅游卫星账户的主要结果。

创建一个用途广泛的数据库

建立旅游卫星账户重要统计意义之一在于它将创建一个用途广泛的数据库。建立旅游卫星账户的主要目的在于把关于旅游的分散信息集中到一个整合的框架中来,它可以把国民统计体系中来自需求方调查的数据和不同的供给方企业调查数据结合起来,而来自这两方面的数据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数据库。总体而言,旅游卫星账户提供了旅游者消费的详细数据,并显示这些消费是如何由国内供给和进口得以满足的;它还包括关于就业、与其他生产性经济活动的联系和资本形成的数据;还提供旅游业分析需要的基本信息,包括经济数据与非货币信息之间的联系。具体而言,旅游卫星账户展示着旅游业各个方面的信息,比如:旅游消费和收入及其产品细分,按旅游者类型统计的旅游消费和收入,旅游消费和收入按地区的细分情况,总体固定资产构成以及旅游设施的占用情况,旅游的间接影响,旅游对GDP的贡献,旅游就业情况,旅游获得的税收,旅游对国际收支的影响以及诸如住宿、交通、旅行社这些重要的旅游企业对旅游总体影响的贡献。因为这个数据库收集了大量旅游业的微观经济数据,所以它对于旅游业的分析、规划以及旅游卫星账户本身的发展,例如地区性旅游卫星账户及时性国家旅游指数的,都起到基础性的作用。

旅游卫星账户的众多用途之一就是用于客源营销工作。旅游卫星帐户使用现有数据、家庭调查、旅游者调查(包括日记法和在住宿地点、出入境地点、交通工具和主要旅游地进行的调查)、旅游企业调查、中央银行调查和支出模型等方法来收集关于旅游者的消费信息。这些关于各类旅游者的数据对旅游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营销工作作用明显。以波兰1995年公布的实验性旅游卫星账户为例,账户中计得的旅游总需求为143.28亿兹罗提。将旅游消费按产品类别进行划分的结果表明,比例最大的是交通服务(占总额的24.5%),其次是住宿服务(16.1%)和餐饮服务(13%)。卫星账户还显示了不同购买群体的重要性。就交通而言,商务旅游者占了绝大部分(占总额的59.2%),其次是外国旅游者(23.2%)、国内旅游者(14.2%)、外国日游者(4%)。把所购买的产品和细分市场结合起来,得到的数据又不一样,这就能够说明不同旅游者群体不同的市场行为。外国旅游者花费的最大部分是交通服务,占其总花费的28.8%,而国内旅游者仅为10.6%。另外,外国旅游者和国内旅游者用于餐饮方面的花费占其总花费的比例相当接近。但住宿服务就大不相同,国内旅游者在住宿方面的花费比外国旅游者低得多,这说明探亲访友仍然是最重要的国内旅游形式。对于外国日游者而言,餐饮和汽油是其花费中比例最高的二项,二者加起来占到花费总额的89.3%。这样,就可以得到两个重要的结论,国内旅游者对于旅游服务部门是一个相对较小的群体,特别是住宿服务;对于入境旅游者,日游者使用旅游服务的程度非常低,其主要目的就是购物。

另外,将旅游卫星帐户中的数据和来自其他资料来源的数据进行对比,就可以引发对一些问题的深入分析,从而帮助制定正确的战略决策。

提供有关旅游的宏观经济总量指标

《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指出:旅游卫星账户可以提供“被视为一组衡量一个经济体旅游业规模的相对指标:现金境内旅游消费、境内旅游消费(现金和实物)、旅游产业的增加值、旅游业增加值、旅游业国内总产值。”这些经济总量的指标将全面地揭示旅游业的规模及其经济重要性。

分析旅游业对经济的重要性,离不开确定旅游业的宏观经济总量。而旅游卫星帐户的创建涉及到填制十张表。在创建之初,为了测算旅游业的宏观经济效益,就必须至少完成一部分表格的填制。其中表1、表2、表3和表4分别统计了入境旅游消费、国内旅游消费、出境旅游消费和境内旅游消费;表5是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的生产账户;表6是按产品分列的国内供给和境内旅游消费。表6是旅游卫星账户的核心,在其他表格的基础上,通过表6可计算出旅游业增加值、旅游业国内生产构成部分等指标。有了这些经济总量指标,即用基本的货币量表示的概念,宏观的经济分析就有了基础和技术性的关键支持。

以加拿大为例,1994年7月加拿大统计局了针对加拿大旅游卫星账户的研究成果(它采用了1988年的数据),它首次显示了旅游业这个综合产业的内部结构,以及构成旅游经济活动的旅游商品和服务;首次揭示了哪些产业是由旅游支持的,哪些对旅游者的依赖性较弱。具体而言:1988年旅游消费总值为303亿加元,大约相当于当年GDP的4%;旅游给各级政府上交37亿加元的商品税;按对经济的贡献,旅游业排在所有行业的第12位;所有的旅游GDP当中,只有75%来自于加拿大旅游部门的企业,另外25%来自旅游者购买的非旅游产品(这就启示,要发展旅游业,旅游部门必须和其他经济部门中的企业展开合作);旅游是一个劳动密集型部门,其劳动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所有产业每份工作平均取得的总增加值为49000加元,而旅游卫星账户显示旅游全职工作取得的增加值为29000加元。旅游卫星账户的研究成果促使当时的新联邦政府将旅游业确定为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关键行业,并将发展旅游的联邦基金增加了5倍;还促成了政府用加拿大旅游委员会(CanadianTourismCommission,简称为CTC)取代加拿大旅游局(之前,加拿大旅游局是隶属于工业部的一个分支部门)。加拿大旅游委员会成为旅游企业与行业协会、省级政府、中央政府之间重要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它为促进加拿大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许多国家,人们对旅游业的看法实际上是发生了很大变化的。在中国,旅游业在改革开放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被认为是社会服务的一个方面。例如,当时的旅行社这种典型的旅游企业被看作是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接待,而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它对于单个企业、地区,甚至整个国家,都成为了重要的收入来源及就业来源,这就要求运用不同的计量方法来考察它对经济的影响和贡献。而旅游卫星账户就提供了这样一个新的统计工具,因此建立旅游卫星账户,揭示旅游业的经济规模和重要性是很有意义的。

深入分析旅游经济各种方法的基础

旅游卫星账户为旅游业统计核算制定了一些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即所谓的“概念性框架”。这个框架“以一个经济体内旅游所产生的产品需求与其供给之间存在的基本平衡为基础。”它还包括旅游业特征产品清单和旅游业特征活动清单等等。旅游卫星帐户可以成为深入分析旅游经济各种方法的基础。

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旅游卫星帐户的缺点之一就是时滞性。其研究结果往往是关于许多年以前的。因此,有些国家就研究能够及时反映旅游业发展的方法。加拿大的国家旅游指数(NationalTourismIndicators,简称NTI)就是这种方法。加拿大就是在旅游卫星账户基础上,开发出了一个全国性和地区性的旅游指数系列。国家旅游指数最早是开发用来更加及时地提供加拿大旅游卫星账户一些主要估算数据,其关键概念都是从旅游卫星账户当中来的,目前已做到每年四次。旅游卫星账户促进了国家旅游指数的发展,使国家对旅游业进行完全彻底的统计分析和及时监测成为可能。

旅游卫星帐户也为开发地区性旅游卫星帐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旅游卫星账户提供的是关于全国旅游业的数据和信息,对各地区旅游经济政策分析的作用不是十分明显。因此,除全国性的旅游卫星账户之外,政策制定者更感兴趣的将会是各省、地区性旅游卫星账户。事实证明地理特征突出的旅游卫星账户有着明显的价值。省级、地区级旅游卫星账户在旅游卫星帐户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省、地区的旅游花费、GDP和就业,来测算各省地区旅游经济的重要性,其分析结果对和旅游相关的企业、地区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旅游战略和政策更有意义。以1996年加拿大地区性旅游卫星账户对安大略省的旅游经济分析为例,安大略省的旅游业的旅游需求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际旅游者,国际旅游者占到旅游需求的38%,这是加拿大各省中最高的比例;旅游增加值占安大略省总国内生产总值的2.1%,就业占4.5%。这两个指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性旅游卫星账户就在全国性账户的基础上,实现了在各地区之间比较旅游经济贡献的可能性,对地区旅游经济决策和发展都能够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旅游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旅游人才 开发环境 建设现状 面临问题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4-247-03

本课题的研究是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江苏省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全省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摸清全省各地、各类旅游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状况,总结和分析全省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特点和规律;通过试点,为全国旅游人才调查统计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同时,在调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为旅游主管部门决策服务。

一、江苏省“十一五”期间旅游人才发展现状

统计分析基于国家旅游局总课题江苏子课题《江苏省旅游人才资源统计调查》,课题组在2009—2010年对江苏省13市旅游行业各部门人才现状进行的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全面调查基础数据资料来源于省内13个市106个县(市、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院校、旅游饭店(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公司等2695个单位,其中旅游饭店847家、旅行社1204家、A级景区389家、旅游局102家以及其他旅游管理机构153家从业人员状况的有效样本统计。抽样调查,由各级统计部门在全省106个县(市、区)抽取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1398个。调查依据的资料:《2008年国家旅游局国内旅游总收入构成》,《江苏旅游卫星账户研究资料》,《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江苏省“十一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旅办发【2010】84号《王志发在全国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江苏旅游人才总量发展较快,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饭店,行业结构基本不变

调查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江苏省旅游人力资源总量{1}35.70万人(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其中饭店从业人员超3/4。人才资源{2}总量计9.48万人,全省旅游人才比为26.6%。人力资源总量比2005年增长了138%,实现了旅游就业人数总量的大发展。人才比例高于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江苏省各行业总平均三个百分点。

1.总量增速快,饭店从业人员超3/4。

(1)全省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江苏省纳入全面调查统计口径的各级旅游单位共有2695家,全面调查统计旅游人力资源总量为16.90万人,其中人才资源总量为5.61万人,人才比例为33.21%。

(2)各行业人力资源规模。

有关数据显示,各旅游行业的人力资源规模情况中,旅游饭店对就业的贡献最大,吸纳就业人数最多,就业总人数为28.10万人,占旅游行业就业人数的3/4以上;旅游景区排名第二,计3.24万人;旅游管理咨询单位排名第三,计1.71万人;旅行社排名第四,计1.59万人;其他行业就业人数较少,在1万人以下。

从旅游单位数和人力资源数量综合来看,旅游行业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为主的三大支柱行业,单位数量多、从业人数众,其中,旅游饭店的人力资源数量比重最大,超过3/4。此外,旅游管理咨询单位、旅游教育单位、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免税公司、文化娱乐单位、旅游工艺品商场、旅游纪念品商店等单位,也占一定份额。

2.人才资源比例高于全省行业平均。(1)全省旅游人才比例。根据全面统计调查数据,直接从事旅游行业的旅游人才数,但不包括旅游饭店、旅游餐饮企业人才数,计3.55万人。根据抽样调查数据,限额以上、限额以下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人才数为5.93万人,推算出全省旅游人才资源总量,计9.48万人。全省旅游人才比为26.6%。高于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江苏省各行业总平均23.6%{3}三个百分点。(2)各行业旅游人才比例。从人才资源占就业人数的比例来看,旅游教育单位人才比例最高,为93.49%,其次为旅游局83.00%,再次为旅行社73.83%。其余单位人才比例均小于50%。人才比例最低的两类旅游单位是旅游饭店(餐饮)22.21%和旅游景区18.24%。可见,虽然旅游饭店(餐饮)和旅游景区的就业人数较多,但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人才比例在全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旅行社的人才比例是旅游饭店的3.3倍和旅游景区的4倍左右,是全省平均的2.2倍,反映出旅行社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显著高于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

(二)江苏省旅游人才资源结构特征

1.岗位类型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人才的岗位结构反映出人才资源的岗位配置状况,对深入开发旅游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有重要意义。本调查共设国家公务员、旅游教学师资、经营管理人员、导游员、前厅服务员等34类岗位类别。具体包括:一是行政管理人才如国家公务员;二是经营管理人才,如办事员;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如旅游教学师资、旅游策划规划设计人员、领队、导游员等;四是服务技能人才,如厨师、驾驶员、计调人员、票务人员等;五是服务员,如行李服务员、餐饮服务员等。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比重最大,占38.89%;服务技能人才占19.05%,排名第二;服务员占18.69%,排名第三,经营管理人才占18.26%,排名第四;行政管理人才最少,占5.12%。

2.青壮年年龄段占绝对优势,性别比例女性多于男性。全省旅游人才资源年龄分析。旅游人才资源以35岁以下青年人为主。全省旅游人才资源主要集中在26~35岁(包括35岁)年龄段,占43.7%,其次为25岁以下年龄段,占27.3%,36~45岁占17.5%,46~55岁占10.03%,56岁以上占1.2%。全省旅游人才平均年龄为32.02岁,最小年龄为18岁,最大年龄为65岁,其标准差是8.862。

3.旅游人才队伍学历提升较快。经调查可得出全省旅游人才资源的学历分布状况。大专学历层次占总人才数的比例高达72.24%,本科学历层次占25.79%,硕士研究生占1.85%,博士研究生占0.11%。与2005年数据相比,本科学历层次人才比例增幅最大,增加8.44个百分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比例增加了1.39%,大专学历人才数量增加,但在总人才中的比重下降9.85个百分点。全省旅游人才学历在四年间实现了大幅度提升。

4.专业技术水平未评级者超过半数。专业技术水平主要反映在职称上。本调查共设初级技术职称人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未评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9类职称。

相关数据显示,未评级的人才数最多,超过半数,占62.56%。除未评级外,初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比重最大,占16.68%。高级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高级技师仅占1.71%、0.98%和0.17%。

5.外语构成主要以英语为主,囊括世界主要语种。凡是学历学习中学习过某种外语,或参加专门外语学习或培训过,或获得过某种外语证书的都在统计之列。在外语构成方面,绝大多数旅游人才都学习过至少一门外语,这是学历教育的成果,现有的中学、大学教育已经普及了外语课程。学习过英语的比例高达98.11%,其余语种人数较少,但囊括了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等世界主要语种。离我国较近的发达国家韩国、日本的相应语种,人才比例稍高。

6.人才资源区域差异明显,苏南地区占绝对优势。本调查根据江苏省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区域定义,将江苏省分为苏南、苏中和苏北三大区域,这是基于经济地理的分类,有助于了解江苏省省内的区域差异,为制定相应的旅游人才战略提供参考。长江以南的南京、镇江、苏州、无锡、常州是苏南,原来长江以北统称苏北,现在把扬州、泰州、南通这三个发展较快的城市称为苏中地区,淮安、盐城、宿迁、徐州、连云港是苏北地区{4}。

从旅游单位数量看,三大区域中苏南的旅游单位最多,有1467家;苏北的旅游单位数居中,有821家;苏中的旅游单位数最少,只有407家。从旅游人力资源数量来看,苏南的旅游人力资源最多,达11.93万人,占全省总人力资源的37.44%;苏中和苏北分别占19.44%和25.13%。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三大区域的旅游人力资源质量和旅游业的综合服务水平。苏南无论是在人力资源的数量还是人才资源的比重上,都优于苏北和苏中。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旅游业是一种面向游客提供一段特殊经历和体验而进行的面对面的行业,人情化是旅游服务的特点,员工素质最终决定其服务质量。因此,拥有足够的优秀人才是旅游优质服务的关键。江苏旅游业发展的成败取决于人才的素质,在建设旅游强省的大背景下,要打造江苏旅游品牌,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旅游人才,只有分析人才资源的现有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才能实现旅游强省、人才强省的长远目标。

(一)总量供给不足,人才缺口较大

江苏是旅游大省,旅游从业人员规模庞大,截至2009年年底,江苏省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达35.70万人。随着旅游行业的迅猛发展,到2015年,旅游人才需求量是26.84万人。由相关数据可知,随着时代的发展,旅游中等职业院校数量大幅度下降,从1999年的164所,调整至如今的30所,与此同时,旅游高等院校的数量逐年增加,1999年开设旅游专业的高等院校仅有16所,2008年发展至85所。院校总量比20世纪末有所下降,每年输出的人才数量维持在2~3万人左右,与今后五年间年均人才需求相比,培养规模明显不够,人才缺口较大。

(二)人才行业结构不合理,新兴业态人才奇缺

江苏省旅游业发展较快,在很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目前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旅游人才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旅游规划、市场产品开发、服务质量水平等各方面的实力,影响到旅游成为全省的支柱性产业。就目前的人才整体素质来说,与旅游强省仍有差距,造成差距的重要原因是旅游业人才结构不合理,旅游规划、旅游策划、旅游市场营销、会展、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人才紧缺。

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中,仅有酒店业、餐饮业的人才培养趋于规模化和规范化,其他旅游类人才,特别是行业需求量大的旅行社、旅游景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还尚未形成良好的培养模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对相关领域和岗位的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研究还不够,难以制定出适合岗位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双师型教师大量缺乏,教师对行业了解不够透彻,课堂教学不能与行业实际结合。三是教育资金短缺,造成实训基地、模拟操作等教学条件无法完善。四是校企合作不够深化,没有实现供需的良好沟通。四是教学培养的滞后性,新兴业态需求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而相关的专业设置还不能很好地跟上步伐。

(三)人才区域失衡,苏中、苏北落后于苏南

由于经济发展速度快,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时间早,苏南地区成为江苏旅游人才的高地,人才流动向这一地区集中。而苏中、苏北地区则形成旅游人才洼地,造成旅游人才的流失。这不是旅游行业单方面的问题,也是整个区域人才发展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经济发展不平衡。苏南地区的经济基础要好于苏中、苏北地区,相对应的薪资水平、工作环境、晋升空间也优于苏中、苏北地区。这对优质人才是一个强大的吸引力。而苏中、苏北地区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发展速度赶不上苏南地区,薪资水平低,工作环境差、晋升空间不大。(2)旅游资源不平衡。苏南地区的旅游资源开发时间较早,旅游资源丰富而集中,有较浓郁的旅游氛围,苏中、苏北地区的旅游资源开发时间较晚,有不少资源尚待开发,旅游资源较为分散,旅游气氛淡薄。

(四)整体素质不高,文化程度差异大

江苏旅游人才队伍的素质虽然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整体来说还不够理想。特别是既懂经营又懂管理;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知识;既熟悉国内旅游经营管理,又熟悉国际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还十分紧缺。并且人员的素质结构方面也存在着严重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文化程度差异性较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偏少。现有的26.6%的人才比不能满足江苏旅游发展的需要。二是专业学习参差不齐,一些急需专业知识未充分讲授。调查显示,40.08%的旅游人才来自其他专业,半路出家的情况非常普遍。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人才流动性大;(2)不少岗位对人才的素质要求不高;(3)旅游行业的吸引力不够,很多专业人才改行到其他领域;(4)旅游人才的培养存在大量缺口;(5)旅游院校专业设置大都集中在常规课程,而旅游规划、旅游资源开发、景区设计、旅游娱乐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设置较少,也缺乏相应的师资培训人员,造成旅游专业人才毕业生进入旅游行业的优势不明显。

(五)高级职称人才缺乏,分布不合理

江苏旅游业的技术职称普遍较低且结构不合理,全省旅游行业机关事业的管理人员获高级职称者仅占9.84%。企业管理人员获高级职称者仅占6.14%,专业技术人才获高级职称占1.97%,服务技能人才获高级职称者占1.19%。高级职称人才大量缺乏。从行业来看,旅行社的高级职称人才仅占1.41%,旅游饭店的高级职称人才仅占2.86%,旅游景区高级职称人才仅占7.54%,旅游管理咨询单位的高级职称人才仅占0.08%。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1)旅游职业资格体系尚未完全确立,高级职称存在缺失的状况;(2)高级职称对于薪酬待遇和晋升机会的影响力有限,存在高职低聘的现象;(3)旅游行业多数岗位缺少职业晋升空间,高端人才被其他行业吸引;(4)政策引导不力。

(六)小语种人才偏少

旅游行业是对外交流的窗口,承担着文化交流的重任。除英语外,日语、韩语、法语等我国重要的客源国语言,相应的导游人才大量缺乏,成为旅游对外交流的瓶颈。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包括:(1)小语种人才主要是本科专业,相应地针对旅游行业的小语种专业有限;(2)小语种导服人员未受到足够重视,缺乏良好的小语种人才成长环境;(3)旅游行业的吸引力不够,不能吸引更多小语种人才进入旅游领域。

三、对策

(一)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科学兴旅、人才强旅”,高素质旅游人才是全省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旅游强省的重要保障。其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方式就是要提高旅游资源开发质量和效益,提升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树立生态低碳的旅游消费理念。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支持旅游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三是满足市场需求。适应旅游市场日益扩大和旅游消费需求日益大众化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增加旅游产品供给,完善旅游产品结构,提高旅游消费满意度。四是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人才发展对策

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力资源是旅游业的高级生产要素。旅游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江苏旅游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区域平衡、规模适当的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是迎接这一挑战的关键,也是实现全省旅游业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重要保证。

1.以发展旅游职业教育为重点,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旅游专业人才。对旅游业而言,旅游人才的生力军主要依靠职业教育。针对江苏省现有旅游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对策:一是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培养双师型教师。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关系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目前,江苏省旅游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远不能满足江苏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优化旅游专业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三是大力发展应用型本科,提高旅游专业的学历层级。四是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情商教育。旅游业属于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除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服务意识以及团结协作和敬业精神等基本品质。五是增加旅游教育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和中外合作办学。

2.以改善行业环境为核心,营造优良的人才成长环境。一是树立科学的旅游人才发展观。表现在:首先,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把旅游人才开发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其次,牢固树立综合素质为根本的人才评价观念,不盲目追求人才的高学历化;最后牢固树立人才重在培养的观念。二是实行“人才绿色通道”,协调人才区域平衡。实行“一流人才、一流待遇”,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旅游行业就业。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要建立省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三是开展紧缺人才培训班,培养紧缺行业骨干人才。例如,可以从从业人员中挑选优秀人才,利用高校、专家库等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3.完善旅游职业资格体系,形成从低级到高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调查分析显示,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比重较大,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中,初级证书的比重较大。这反映出旅游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及职业发展空间的提升比较有限。要提高江苏省旅游业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比例,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完善资格证书制度。严格就业准入控制,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企业用工制度。二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业务建设和组织建设。三是拓展资格证书范围。对于新兴行业如旅游电子商务、旅游市场营销、会展和大型活动策划等,应尽快建立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四是鼓励中高级资格证书的获取。将中高级资格证书的获取与薪酬待遇、岗位聘任结合起来,这是提升现有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

4.加强旅游人才中介机构建设。要积极培育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旅游协会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旅游认证中心、旅游会展服务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旅游业协会的发展必须以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旅游业协会的运行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协会工作得到政府、行业的认可和社会的公认。

旅游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社团组织特有的优势,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认同,取得全社会支持,实现全市旅游发展的社会联动,逐步化解“瓶颈”制约,实现企业利益、行业利益、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协会要充分发挥常务理事、理事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业内人士的意见和呼声,并及时反馈给政府和主管部门,为企业排忧解难,不断改善旅游经营环境,为旅游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提升管理水平与管理机制。要提升管理水平与管理机制,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加快旅游各岗位人才标准的制定和修订速度,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科学适用、重点突出的旅游人才评价体系。二是提高旅游人才规范管理水平。推行始端管理,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拓展管理范围,逐步形成全面的旅游人才管理体系。三是提升旅游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对旅游人才的监管。提高全行业的法治观念,重点加强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形成权威的旅游执法体系。四是提高旅游系统的执行能力。弱化上下级旅游部门之间单一的行业指导关系,增强全行业的凝聚力,建立一个高效、规范的旅游行业执行系统。

注释:

{1}指旅游直接从业人员总数。

{2}本次调研指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大专)的旅游从业人员。

{3}江苏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统计局. 江苏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提要[M].内部资料,2010,p.7,在此数据上计算得出。

{4}江苏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提要[M].内部资料,2010,p.123.

{5}江苏省旅游局不属于苏南、苏中、苏北中的任一区域,统计时单列。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

2.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业人力资源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7

3.江苏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提要[M].内部资料,2010

4.江苏省旅游局.江苏旅游统计年鉴[z],2004—2009

5.旅办发【2010】84号,王志发在全国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中国旅游业“十一五”人才规划[z]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中国旅游统计年鉴[z],2004—2009

8.江苏省“十一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

旅游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今年“十一”黄金周适逢建国六十周年,又和传统的中秋佳节重叠。为了圆满完成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县建立健全假日旅游协调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使国庆旅游黄金周成绩斐然。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十一” 旅游黄金周主要经济指标

今年黄金周为8天。假日期间天气晴好,气温宜人,为游客旅游度假提供良好条件。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人气旺盛,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全面刷新。

一是游客接待增长超过两成。全县累计接待游客10.6万人次,同比增长28.36%。其中,白鹭岛生态旅游区日最大接待游客量为1.1万人次,皖东烈士陵园日均接待游客300人次。

二是旅游收入增幅超过三成。全县旅游总收入586.6万元,同比增长39.81%。

三是星级宾馆客房入住率增幅近两成。全县旅游宾馆黄金周期间客房入住率达90%,同比增长18.65。其中,白鹭山庄和碧云山庄客房入住率120%(加床),白云宾馆客房入住率平均为90.2%。

四是星级宾馆餐饮收入增幅超过三成。全县旅游宾馆黄金周期间餐饮收入116.42万元,同比增长35.23。其中,白云宾馆餐饮收入为58.64万元。

五是星级农家乐营业收入增长超过两成。全县农家乐黄金周期间营业收入16.84万元,同比增长21.76%。其中,柏露山庄黄金周期间营业收入7.51万元。

二、“十一” 旅游黄金周游客特点

一是今年黄金周游客主体是散客,占游客总数82%,其中全家外出度假又是主力军;二是自驾游越来越多,白鹭岛生态旅游区日均收停车费1.5万元;三是江苏等外地游客人数超过省内游客;四是游客停留时间增多,过夜游客比例增加;五是游客消费大增,今年白鹭岛养生温泉公园、白鹭岛水由游乐公司和舜耕农业园相继开业,皖东烈士陵园纪念馆改建后重新开放,为游客提供更多的消费选择。

三、“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旅游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县局领导多次深入景区景点调研,协调解决问题。黄金周期间无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和游客投诉。

二是旅游企业一手抓旅游促销,一手抓员工培训管理。黄金周期间虽然游客众多,接待服务井然有序。

三是市县旅游和统计部门主要领导黄金周期间深入景区调研接待统计工作,加强对旅游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旅游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总体情况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市旅游局按照《绿色旅游计划》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把实施绿色旅游计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招大引强、项目攻坚、线路统筹和节能减排,加快推进旅游品牌打造,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销和行业管理,旅游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得到有力提升。

同时,多项工作得到省政府、省旅游局充分肯定,市政府作为先进代表先后在年初全省旅游工作会和月份全省旅游线路统筹工作现场会上交流经验,市旅游局作为先进代表先后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景区工作会、全省旅游宣传营销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先进经验在全省交流、学习。经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推荐,我市将作为全省唯一的市州代表参加在北京召开的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

(二)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1.旅游经济实现快速发展。通过实施绿色旅游计划,年全市实现旅游收入75.7亿元,名列全省第六位,同比增长33.98%,增速位列全省第七位。实现接待游客1011万人次,游客接待量首次突破千万大关,位列全省第十位,同比增长11%。

2.绿色旅游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年全市新创(增)国省绿色旅游品牌56个。新增A级旅游景区3个、星级饭店4家,其中,中华侏罗纪公园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蓬溪万和大酒店创建为四星级饭店,全市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总数分别达到9家和20家。新增绿色旅游商品企业4家,总数达44家,新增旅游商品品种100余种,产品参加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第六届旅游商品博览会等国省级旅游商品大赛,获得银奖2个、铜奖2个、特别奖2个。新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示范镇4个、示范村8个,省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25家。

3.旅游行业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年市旅游局建立了旅游企业用能统计监测体系,编制了《星级饭店合理用能指南》,各旅游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节能降耗措施,在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减少废弃物等方面,严格标准,科学管控。全市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清洁能源普及率达91%,全市旅游企业节能减排量在2009年基础上减少3%,实现节约用水1.37万吨、用电22.1万千瓦时、用气5.91万立方米。其中,星级饭店能耗比为12%,比年下降1.7%,比全省节能目标任务多下降0.7个百分点。

4.城市旅游功能更加完善。年全市以九大旅游度假区、五大特色旅游镇、5个五星级酒店为核心,实施项目攻坚,创新督查机制,强化督促指导,加速推进全市旅游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年30个文化旅游特别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1.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12.1%,完成投资额是去年旅游项目投资总额的2.2倍。其中,蓬溪万里阳光乡村旅游区、中华侏罗纪公园4D影院、射洪欢乐谷、东方贵族商务会所等9个项目已竣工营业。景区化城市建设一期22处景点已基本完成,二期28处景点正由发展投资公司编制规划,将在“巴蜀1660”项目中集中体现。开发区五星级酒店、东旭锦江国际分别于年8月2日、12月30日动工建设;莲花会展中心五星级酒店已完成酒店内部功能设计和二装方案设计,正在进行土建施工;太阳城酒店改建五星级酒店,已于今年4月底竣工营业。

旅游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摘要:旅游业中小企业是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但是至今,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因此,只能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作为现有旅游业中小企业划分的参照。以饭店和旅行社为例分析了现行中小型旅游企业划分标准的适用性,提出可行的划分标准应该在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旅游业的特点来制定,旅游业中的各类企业的划分标准也要结合各自的特点进一步细化。

关键词:中小旅游企业;划分标准;适用性

一、引言

中小型旅游企业是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市场竞争、推进旅游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合理化,满足多层次的旅游市场需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截止到2006年,全国共有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区(点)等类旅游企事业单位38147家,其中绝大部分为中小旅游企业,这与我国总体企业规模分布相一致。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2007年6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说,中国中小企业已达4200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1]。但是,无论从国家行业统计还是从学术界的研究上,中小旅游企业的划分标准一直没有明确,官方或学术界笼统地使用中小旅游企业概念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与中小旅游企业的事实存在和其在旅游业发展中重要地位不相符,如果忽视中小旅游企业的划分标准,那么针对不同规模类型旅游企业的政策的有效性就会受到影响。因此,笔者在对中外中小旅游企业划分研究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阐释我国目前中小旅游企业划分的标准只是参照标准,并以饭店和旅行社为例分析了该标准的适用性,以此来探讨我国中小旅游企业划分的原则和依据。

二、中外中小旅游企业划分标准的研究现状

国外对中小旅游企业的划分标准可以从研究者对中小旅游企业的定义中考察。Morrison(1996,p.401)认为传统上旅游业是由小企业所主导的,20世纪90年代至今情况依然如此。Curran(1996)的研究表明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旅游业中中小企业部门占据着明显重要的地位。例如英国小企业部门已由1980年的1.9万家增加到1990年的2.8万家,这些企业中90%的企业雇用人数少于20人。其他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和德国也有类似特点。但是现存的旅游研究文献对中小旅游企业缺乏概念上的明晰,这是由于多数研究没有定义小企业的性质(S.J.Page,P.Forer,G.R.Lawton,1998)[2]。Morrison(1996,P.400)认为小旅游企业是由个人或小团体投资并由其业主直接经营,以个人的方式而不是通过正式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在有形设施、生产和服务能力、市场份额和雇员方面被认为是小的。Cressy和Cowling的定义范围更大一些,他们认为小企业没有能力去控制买卖的产品以及给与和接受的信贷的价格……企业由其业主管理。典型的小企业员工认识少于20人,但是也可能是少到只有一个人(业主——管理)或多达500人。

然而目前可能最准确的定义是由Thomasetal.(1997,p.9)界定的,小企业被定义为雇员人数少于50人。这个定义是欧洲委员会的极小(或微型)企业(员工人数少于10人)和小企业(员工人数在10到49人之间)的合并后的定义。中型企业的雇用人数在50人到250人间。Thomasetal.的定义在旅游研究中大量使用是因为它不仅使用了比较研究方法,而且它有足够的弹性去具体表现旅游企业的范围而不是仅限定于少于10人。

国外对中小企业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去界定的,但是绝大多数国家在政策实施上使用的是定量化的定义。主要以雇员人数作为划分标准。对中小企业旅游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经营行为,但是却忽于考虑旅游业内不同部门的特点。例如,Page,Forer和Lawton对小旅游企业的分析研究中包括汽车旅馆、酒店、餐厅、旅行社和风险旅游经营商,却没有考虑到这些次级部门间在经营上的差异。[3]Burrows和Curran(1989)指出采用这种极其单一的尺度标准(雇佣人数)划分中小企业意味着太多的同质性被归于小企业部门。为了使研究更有意义,他们倡议依据每一行业的定性研究结果归纳出专门的定义。也同时也意味着对中小旅游企业的定义不应笼统的界定,要考虑到旅游业内不同企业类型的特点。

我国目前对中小旅游企业的研究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少量文章集中在中小旅游企业融资、应用电子商务和渠道策略等方面,对中小旅游企业的划分标准的研究极其缺乏。

三、我国目前中小旅游企业划分的参照标准

(一)中小旅游企业划分的前提

根据联合国《国际产业划分标准》,结合旅游业的实际情况和旅游活动的内容,旅游业主要包括旅行社,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游览娱乐业,旅游用品和纪念品销售行业。这些行业是与旅游者直接发生联系并为之服务,是旅游企业的总体集合,即直接旅游企业。[4]除此之外,旅游企业还包括间接旅游企业和旅游配套企业。

旅游产业具有很强的依托性和产业关联度,它的发展涉及到许多部门和产业。而构成一个“产业”的一组企业群,必须满足3个标准:生产相对同质性的产品、使用基本相同的技术、企业数量和他们产出的财物价值必须在数量上达到足以值得从统计上作为一个单独的部门。可是,从供给的角度,旅游企业并不生产同一种产品或同一种服务。饭店总体上提供以住宿为核心的服务,旅行社提供的是一种综合服务,因此,旅游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相同。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旅游业并不符合现行的统计意义上的产业定义,大多数旅游企业实际上都隶属于某一传统的标准产业,并且存在与现行产业分类标准中的许多产业交叉、重叠的现象。李天元教授在《旅游学》中指出:“旅游业不像其他产业那样界限分明的情况只是说明这是旅游业的特点。旅游业的产品和产出的构成涉及多种有关产业的情况同样也是其特点的反映。”因此,从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角度来讲,旅游企业涉及众多的行业门类。如美国产业标准分类系统(SIC)的一项调查认为,为游客服务的部门有30多个。澳大利亚工业经济局1979年编写的《旅游业的经济意义》分析认为,直接和间接为游客服务的部门有29个,涉及108个产业门类。[5]但出于旅游企业划分标准的研究需要,笔者从直接满足旅游需求的角度把旅游企业界定为专指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的各类企业,即直接旅游企业。

(二)中小旅游企业划分标准

为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2月19日,由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新的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正式出台。中小企业标准的划分是依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同年,相继出台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以及《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这两个标准的相继出台使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大部分行业门类,但因为目前旅游业没有在行业门类中或行业小类中专门列出,在1992年改革后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依然没有“旅游业”项(虽然旅游统计制度是国家统计制度的组成部分)[6],因此,中小旅游企业中除了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外,旅游业中的其余企业都没有明确列出划分标准。

在适用于计划、统计、财政、税收、工商管理等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旅游业的大量主要经济活动被划归到了F、I、L、N、R等几个门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其中“旅行社”作为一个小类存在于“L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门类的“74商业服务业”大类下,铁路、道路、水上运输业及航空运输业存在于“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类下,各类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及游览景区存在于“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类下,与人文旅游景区、景点相关的文物、博物馆、纪念馆和游乐园等存在于“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大类下。

按照以上标准,旅游业四大支柱性企业的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如下:旅行社行业应当执行“商务及科技服务企业”行业的标准,小型企业指标为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指标为从业人数在100-400人,营业收入在1000-15000万元。小型饭店指标为从业人数在40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中型饭店指标为从业人数在400-800人,营业收入在3000-15000万元。各类景区景点的小型企业的指标为从业人数60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的指标为从业人数600-2000人,营业收入为2000-20000万元。小型旅游车船公司指标为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中型旅游车船公司指标为从业人数在500-3000人,营业收入为3000-30000万元。

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有利于促进中小旅游企业的发展。根据标准,中小旅游企业会根据这个规则来执行有关的政策,对于企业融资、信用担保等方面会有一个依据,使各类型企业自行“归位”。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可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更好地促进中小旅游企业的发展。中小型旅游企业划分标准中除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旅行社业外,其他企业因为没有明确指出为旅游企业,因此其规模的划分标准只是参照标准,因此其合理性及适用性都有待进一步分析。

四、现行中小型旅游企业划分标准的适用性分析

彼得•F•德鲁克(Drucker•peter)提出了现代意义的划分大中小企业的标准。他认为企业的规模是一个整体概念而不是指企业的某一个方面。决定企业的大小必须考察多方面的因素:雇佣人数、销售额、附加价值(在适用的情况内)、产品种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介入市场的数量、工艺技术的复杂性等。同时还要考察企业所属行业的结构,它所占市场的份额以及其它因素。[7]旅游业的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在对旅游企业规模进行分类时必须考虑到各类旅游企业特点、性质、内涵和外延,而不能直接借用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目前还没有一个单一的、可为大家所共同认可的中小旅游企业的定义。如果人们的研究焦点是中小旅游企业但是却没有甚至无法解释中小旅游企业的具体分类的时候,那么这是不符合科学研究的态度的。下面笔者分别以饭店、旅行社例,来进一步分析现行划分标准的适用性。

(一)我国中小型饭店的划分标准适用性分析

截止到2006年,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2751家(客房145.98万间),星级饭店从业人员158.04万人,全国星级饭店共实现营业收入1482.86亿元;全国共有旅行社17957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654家,国内旅行社16303家),从业人员28.59万人,2006年,全国17957家旅行社共实现营业收入1411.03亿元。[8]根据以上统计数据,不难算出上述两类旅游企业的平均年营业收入和平均从业人员数。

按照以上的行业分类标准,依据《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资料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5170字)

来源:根据《2006年旅游行业经营统计报告》整理

全国饭店每家平均年营业收入为1160万元,旅行社每家平均年营业收入为790万元;全国饭店每家平均从业人员为123人,全国旅行社每家平均从业人员为16人。可以看出,两类企业的年平均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数都远远低于国家统计上划分大中小型企业的标准。目前,我国饭店实际上并没有按照我国住宿业的划分标准统计数据,而是参照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统计标准——根据饭店客房间数来划分大中小型饭店,有300间以上客房的属大型饭店,299间以下客房的为中小型饭店,以此标准我国中小型星级饭店的比例在95.3%左右。[9]如果加上事实存在的大量社会旅馆,中小饭店所占的比例还会大幅度增加。以饭店的客房间数来确定企业规模在国外也是较常见的做法,比如希腊的饭店业划分中,大型饭店客房数为大于100间,中型饭店客房数为51-100间,小型饭店客房数为21-50间,家庭旅馆客房数为1-20间。[10]但是更多的国家选择的是员工人数、营业额和客房间数相结合的做法。比如西班牙中小饭店(SMHs)应满足三个条件:员工人数不超过250人;营业额低于4000万欧元;自主经营。[11]欧洲委员会1996年采用了共同的一个中小企业(SME)的定义,使用了雇员人数的标准,定义如下:微型或极小企业雇用人数少于10人,小企业雇用人数在10-49人间,中型企业雇用人数在50-250人之间(CEC,1996),这个定义在欧洲国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各国研究者和管理机构根据本国的国情制定了自己的中小旅游企业的划分标准。比如Sungaaedetal.(1998)在其研究中把小型饭店定义为员工数少于25人,Thomasetal.(1997)认为旅行社、景点和饭店的小型企业的员工数应少于50人。Halcroetal.(1998)认为小型饭店的员工数应该少于15人。[12]结合饭店的行业特点和国外对中小型饭店的划分标准,目前我国中小型饭店划分的适用性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我国饭店规模以客房间数划分标准,片面地强调了饭店客房数量的外延规模,但是却忽视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源利用水平、人力资本能力等质的方面。同时,因为客房间数与《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直接相关,这可能会导致有些饭店为了追求数量,而忽视了内涵式发展。企业“大小”的真正含义应该是竞争力的强弱,而不应该仅仅是规模的大小,要综合考虑企业的产品、服务、知识、信息等的内在价值量和企业盈利能力的高低。

2.我国饭店大、中小型规模的界定以299间客房为限,与国外一些国家的划分标准相比明显偏高。此外,我国对中小型饭店的界定比较笼统,到底中型和小型之间如何划分没有明确。我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社会旅馆和单体饭店,这些饭店是不包括在我国星级饭店的统计中的,他们是被忽视的群体,但是这类微型企业在我国大量存在,据统计,上海市有3000多家社会旅馆,北京地区有社会旅馆近4000家,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这些社会旅馆在解决旺季星级酒店接待能力不足,促进饭店行业均衡发展以及促进饭店特色化经营方面都有重要意义。因此,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我国在中小型饭店的划分方面应该进一步细分,特别应该兼顾微型企业。

3.饭店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与其它行业相比,用人较多,用从业人员数和资本额等规模量来衡量和把握企业竞争力的大小进而作为划分企业的标准是合理的。因此,许多欧美许多国家单独采用员工人数作为规模划分的标准。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这种情况也在发生变化。饭店管理借助计算机以后,前台和客房管理用上了计算机,就连员工系统、后勤物资库房管理系统、工程设备系统也都用计算机管理。这样普及计算机管理,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节约了人力资源,成本大大降低。所以,国外和香港地区的饭店用人比例很低,但工作效率却很高。我国国家统计上有关住宿和餐饮业把小型企业的人数定为400人以下,随着技术在饭店中的普及应用,必将不适合今后的发展趋势,更加不利于国际横向比较,当然,这可能与我国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有关。

(二)我国中小旅行社划分标准的适用性分析

根据上述的我国行业划分标准,旅行社行业应当执行“商务及科技服务企业”行业的标准,小型旅行社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中型旅行社从业人数在100-400人,营业收入在1000-15000万元。学者赵劬在对福州中小型旅行社进行分析时,根据相同的标准对福州地区84家旅行社进行了调查,通过对其调查结果的进一步测算,显示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旅行社共81家,占总数的96%,员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有69家,占总数的82%,福州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的只有四家,大多数旅行社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13]而且这在全国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旅行社的平均从业人员数仅为16人,依据上面两方面的数据,我国中小旅行社的员工人数远远低于100人以下的划分标准,旅行社以员工人数作为划分标准不符合旅行社的企业特点。

首先,旅行社是旅游行业中的中介机构,在国际上,旅行社就单体规模来说,很少有大规模的,但往往是网络化经营,批发商和商层级结构清晰,分工明确。[14]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形成垂直分工体系,但是绝大多数中小旅行社经营中的“搭便车”现象十分普遍,虽然,名义上旅行社的经营项目“大而全”,实际上除了少数实行专业化经营的旅行社,大多数中小旅行社没有产品开发、设计上的能力或意愿,导致中小旅行社多数为大社的地接社,在经营内容和手段方面单一,加之利润的微薄,员工人数较之其他旅游企业少很多,自雇佣甚至夫妻店都很普遍。

其次,旅行社的经营中存在着明显的淡旺季,旅行社经营中全日制的专职员工人数与其他行业相比明显减少,兼职员工比较多,尤其是旺季的兼职导游人数更多。其他国家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比如美国的旅行社行业中平均每一个旅行社的全职员工数只有5.7人,89.8%的旅行社雇佣一名或更多的兼职员工[15],即使是美国运通集团公司的总部也只有40多人。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网络给企业带来了新的产品销售渠道,中小旅行社可以在网上推销线路,寻求国内外,酒店、车船公司开展网上订房、订票业务。未来旅行社的大、中、小并不取决于它的单体规模,而是取决于它的网络,即经营网点。因而,旅行社业不宜以从业人数作为划分标准,而应以营业收入作为划分标准。杜江在《近年美国旅行社业发展态势研究》中,将美国旅行社中年营业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界定为大型旅行社,100万美元以下的界定为小型旅行社。根据当年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的规定,服务业中小企业标准为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

我国旅行社规模划分的参照标准除员工人数外,同时也考量了营业收入。但是我国旅行社的产业集中度较低。2006年我国百强国际旅行社中的前3位的旅行社(即中国国旅总社、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收入仅占整个行业营业收入的10%左右。产业集中度是用于衡量产业竞争性和垄断性的最常用指标,较高的集中度表明更多的销售额或其他经济活动被很少一部分企业所控制,这一小部分企业拥有相当的市场支配力,特别是价格支配力,从而使市场的竞争性较低。通常,产业集中度较低的行业,企业的规模越小,企业的数量就越多,市场竞争就越充分,所形成的企业规模就越合理。但一直以来,我国旅行社的“小、弱、散、差”为人所诟病,中国旅行社业一年的营业收入还不及美国的一家旅游集团,2006年,全国17957家旅行社共实现营业收入1411.03亿元,2005年单单一个“美国运通”,营业额就高达291亿美元。我国绝大多数小型旅行社在市场上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使得我国旅行社单体的营业收入较低。如果以营业收入作为标准,必须考虑到我国绝大多数中小旅行社的实际营业收入,笼统地以每年1000万元营业收入作为划分小旅行社的标适用性不佳,应该在全面调查旅行社营业收入的基础上细分旅行社企业自己的划分标准。

五、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