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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方案

新高考改革方案

新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由于高中新课程各科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所以各省份新高考的统一考试内容也都包括必修模块与部分选修模块,且以必修模块为主。尽管各地选修课程开设情况不完全一致,但目前被纳入高考范围的选修模块都属于选修Ⅰ课程系列。除了*省2009年高考暂时对选修课程指定必考外,其他省份基本上都采取了选修、选考的命题方式。

共同点之二:统一考试科目的设置都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体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是近年来我国各省份高考统考科目设置的主流模式。由于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本着积极、稳妥的改革方针,20*年*、*,2009年*、*、*、*与*的高考改革方案都保持了原有高考模式的延续性,即将统考基本科目都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省的文史类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也是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基础,只不过把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所含的学科分开考试而已。*省20*年~2009年高考方案中的文科基础(政治、历史、地理占70%,物理、化学、生物占30%)与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占70%,政治、历史、地理占30%)则是对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的拓展,但2010年*省又将回归到“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

共同点之三: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标准,逐步构建高校招生录取的多元综合评价体系

为了体现多元评价的特点,*、*、*、*、*、*与*等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方案都无一例外地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了高校招生录取综合评价体系,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如*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及其实证材料进入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不同点

不同点之一:*省、*省、*省的考试科目有自己的特点

*省自20*年高考开始,增加了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分必做和选做两部分,必做题考查必修内容,选做题考查选修内容。

*省20*年高考采用“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与其他省份相比较为复杂。其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每科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包括语文、数学各设附加题40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选修测试科目两科与必修测试科目5科。

*省2009年高考则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第一层次招生院校、专业为全国重点本科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等),统考科目在“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基础上,加试自选模块;第二层次为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统考科目维持了传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第三层次为高职高专院校,统考科目只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不同点之二:各地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对其成绩的运用方式不同

*、*、*等省市实施全部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覆盖了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11个科目,基本上都采用A、B、C、D等级制的方式来呈现考生的成绩;其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其中,*省2009年高考还明确要求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C等级或补测合格,方能被二本及以上院校录取。大多数省份都鼓励高校在高考分数相同的考生中,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等级多的考生,而*、*等省的学业水平考试则实施部分科目测试。

*省的学业水平考试称之为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实行文理科“反向考试”。文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理工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其成绩折算为10%的分数(满分40分)计入高考总分。

*省20*年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科,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科(文科必测历史、理科必测物理,再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一科),剩余的5科为必修测试科目。不同类别的高校在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设置不同的等级要求,且7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6A且技术合格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

不同点之三:各地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各有特色

除了*省20*年高考针对不同类别的院校设置不同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门槛、*省2009年高考实行分类测试与分批选拔之外,*省2009年高考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在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的同时,还积极开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经批准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选拔办法;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选拔模式的改革。

*市2009年高考方案规定:“本市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被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参加高考。”

教育部指导意见为高考改革明确方向

20*年1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各省份制定与调整高考改革方案的基本依据。该指导意见将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任务界定为:“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具体地说,该指导意见将本轮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明确为以下三项:

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其次是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考试内容要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再其次是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

新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黄冈新中考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

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2.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目的选择性,采取现场测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标准化考试,采取统一机考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依据学科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和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5.学科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口语4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历史4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10分。

6.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1—22日;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

7.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2黄冈新中考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1.健全评价制度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2.把握评价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3.改进评价方法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

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4.注重结果运用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五个维度各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个维度比例以学校为单位,A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50%,B等以上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80%,D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3黄冈新中考改革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完善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招生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推行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指标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等多种形式的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统一招生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以等级呈现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成绩,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成绩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评定等级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

2.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

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依据各地初中毕业生数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注册新生学籍。

3.完善优质高中分配生政策

坚持和完善优质高中学校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制度,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并逐年提高。名额分配以初三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给予特色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特色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资格和计划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后研究确定。

自主招生的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合理确定自主招生规模,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市总计划的5%以内。自主招生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

5.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

积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中职学校实行“知分填志愿”,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

进一步推进“3+2”、“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职业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

新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一、高考成绩实行等级评定的理念探讨  

分数制和等级制作为两种不同的评分方式,体现了不同的评价思想,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  

(一)分数制和等级制在考试成绩评定中的优、劣势分析  

分数制具有分值划分精细、区分度高、可比性强等特点,其优势在于精确、易于区分排名、便于统计分析;局限性在于分数只能反映学生的普通知识水平和基本认知能力,而难以反映学生的个性、特长、创造性才能以及态度、品性等非认知因素。由于分数的高区分度便于按分数排队,容易导致师生围绕分数、成绩和应试展开教学活动而忽视学生能力、思想品德、个性、情感等潜质的全面发展。  

等级制用数个等级替代几十、上百个分数级差,其相对于分数制最大的特点是“模糊性”。等级制评定方式不便于进行排名对比和定量分析。另一方面,等级制由于有效降低了区分度,模糊了学生考试成绩排序的精确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淡化学生对分数的过分追求,有利于缓解和降低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从而在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中实现自主发展与个性化发展。  

(二)分等级的相对评定方式切合高考的鉴别属性和选拔功能要求  

根据评价标准选取的差异,考试成绩评价又可分为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在绝对评价中,若采用百分制,学生的成绩处于0-100分之间,每个学生的分数独立于任何其他学生的分数之外;也可以将测量得到的分数按照事先规定的分数段标准转换成相应等级。相对评价则是根据学生成绩在群体中所处的相对位置来确定其相应的等级或分数。具体的评定方法是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既定的人数比例来划定等级,通常根据学生能力和考试成绩应服从或接近服从正态分布的规律,将各个等级人数所占的比例按照正态分布面积比例法来确定,形成“中间多、两端少”的等级分布。  

无论分数制还是等级制,抑或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选择何种评价形式和方式取决于教育评价的性质与功能。现代教育评价理论认为,教育评价具有鉴别、选拔、形成、促进等多种功能。正确地鉴别是教育评价的基本功能,是教育评价促进与发展功能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高考作为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考试,除了具有诊断教学效果、改进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水平的功能外,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对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认知能力做出鉴别,为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提供依据。因此,高考的性质本身决定了其具有相对评价的属性,高考成绩具有决定作用的是学生分数在群体中的相对位置。因此,高考成绩评定采用分等级的相对评价方式符合高考的选拔属性和要求,既能对考生成绩进行区分,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学生分数竞争的压力。  

二、大学入学成绩等级制评定的国际考察  

从国际视野来考察,发达国家的高校招生主要基于学生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如日本、韩国、芬兰)或资格证书成绩(如英国、法国、德国),此外通常还参考学生的高中学习成绩、面试成绩、教师推荐信等(如美国)。各国对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进行评定的方式可分为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类型,等级制是使用更广、更普遍的方式。各国对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证书成绩实行等级制评定的方式通常有三种:(1)建立在标准参照基础上(例如英国的A-level);(2)建立在分数等级基础上(例如爱尔兰的高中离校证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高中毕业证书);(3)建立在考生所处的相对位置基础上(例如芬兰的大学入学考试和韩国的CSAT)。各国成绩评定的等级数不尽相同,从英国A-level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中毕业证书的6级到爱尔兰高中毕业证书的13级等,参见表1。  

 

(一)标准参照评定方式  

标准参照评定是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客观的课程命题等级标准进行比照从而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做出等级评定。英国没有全国统一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是以等级制。  

表1中部分国家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的等级结构的评分是以资格证书为基础。证书成绩指普通教育证书(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GCE)考试成绩,包括普通水平考试(O-level)和高级水平考试(A-level)成绩,或其他同等证书的成绩(如职业资格证书)。其中,A-level课程成绩是决定学生能否进入大学的主要依据。A-level证书考试形式为“单科结业,授予单科证书”,证书采用分级的等第评定方式,通过的等级为A*、A、B、C、D到E。不同学科的评分要求不同,但都采用外部(校外考试)与内部(校内相关课程的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明确界定各门课程的核心内容及相应的成绩等级标准,对学生的课程成绩做出等级评定。  

(二)分数等级评定方式  

这种方式是将学生的考试分数按照事先规定的分数段标准转换成相应等级。在爱尔兰,高中毕业证书是学生申请进入高校学习的重要凭证,毕业证书考试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按考试分数的百分比进行描述,从A1到E2共13个等级(E2以下没有等级),其中,90%及以上为A1等级,85%-90%为A2等级,80%-85%为B1等级,75%-80%为B2等级,70%-75%为B3等级,65%-70%为C1等级,60%-65%为C2等级,55%-60%为C3等级,50%-55%为D1等级,45%-50%为D2等级,40%-45%为D3等级,25%-40%为E1等级,10%-25%为E2等级,10%以下没有等级。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中文凭”(HSC)的考试分数和评估分数均根据原始分数转化为0-100的标准分数,学生每门课程的HSC分数分成六个等级,最高成绩是6级(HSC分数为90-100分),学生要求达到的最低标准是2级(HSC分数为50-60分),1级代表HSC分数低于50。  

(三)相对位置评定方式  

相对位置评定法是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在同类考生中所处的相对位置来确定成绩等级,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划分若干等级,规定各等级的学生人数百分比(通常为正态分布),根据学生成绩所处的区间确定其成绩等级。芬兰的大学入学资格考试是所有高中学生学习结业时均须参加的全国性统一考试,考生通过各门课程考试后,可获得大学入学资格证书,该证书记录考生通过的必考和选考科目的得分等级。得分等级为7级,从L(杰出)到I(不及格)。各等级的学生比例如下:成绩最好的5%为L级(7分),成绩次好的15%为E级(6分),依次类推,接下来20%为M级(5分)、24%为C级(4分)、20%为B级(3分)、11%为A级(2分),成绩最低的5%为I级(0分)。如果学生在某一学科考试中得到了I,则整个考试为不通过。韩国的大学修学能力考试(CSAT)是大学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设必考科目和任选考试科目。2004年10月,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了《2008方案》,取消了以往大学能力考试的分数制,改用九等级制来替代,基于正态分布划分成绩等级,各等级有固定的人数比例。成绩报告采用九分制,成绩最好的4%学生被评为1分,成绩次优的7%被评为2分,接下来的12%被评为3分,再往下的17%被评为4分,20%被评为5分,17%被评为6分,12%被评为7分,7%被评为8分,成绩最低的4%被评为9分。  

发达国家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的等级制评定方式虽然不尽相同,但从教育测量与评价的角度来看,本质上可分为绝对评定和相对评定两种类型。其中,标准参照评定方式和分数等级评定方式属于绝对评定范畴,相对位置评定方式则属于相对评定范畴。在相对评定方式下,各等级学生所占的比例是固定的,其理论依据主要基于认为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是呈正态分布的,因而正常的考试成绩也应服从正态分布。在实际中由于试题难度的偏离和学习者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差异,用严格的正态分布规律来评定学生的成绩等级并非十分准确。因此,各等级学生所占比例的设定一方面根据某种实际需要(如国家希望达到各等级的学生百分比),另一方面要考虑学生水平、试题难度等主客观因素的综合影响。  

三、关于新高考改革方案中部分科目成绩等级呈现的探讨  

作为高考招生录取重要依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设置和比例分配由各地根据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需要各地按照改革总体精神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  

(一)对新高考改革方案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的审视  

在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由于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分别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不同的评定方式,为高考总成绩的计算带来一定的困难。那么是否需要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某种方式将等级转换成分数,再计入高考总分呢?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穿新鞋走老路”之嫌,值得商榷。  

首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按等级评定后再次转化成分数,有悖国家总体方案设计的初衷。本次高考改革的重点是破解“唯分数论”,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减轻学生的应试压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校科学选才。其中,统一高考成绩采用分数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书面评语的定性评价方式。等级制评定方式的采用意在模糊同一等级之间的分数差异,消解学生分分计较、分分必争的心理,将学生引导到全面、健康、主动发展的素质教育轨道上来,这是改革设计的初衷。若将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由等级再转换成分数,并与语文、数学、外语3科分数一起计入高考总分,则又全面回归分数制,再次陷入以分数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标准的窠臼。  

其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实行等级评定后,再次转换成分数将对部分学生造成不公平。当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相同时,他们的原始分数可能不同,再次转换成分数后,同一等级的学生分数变为相同,因而会产生部分学生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这种由于等级转化产生的分值变化计入总成绩后有可能改变考生成绩的排名,从而影响考生的录取结果。  

再次,本次高考改革方案中增加了学生对考试科目的选择性,允许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上海、浙江的试点方案中均规定,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即符合报考条件。由于可以自主选择,考生所选的3个科目将不尽相同。即使报考同一院校(专业)的考生,其选考科目也可能并非一样,不同科目组合的成绩之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学生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选择性决定了这些科目的成绩不能简单量化对比,保持等级制所蕴含的相对模糊性是改革设计的应有之意。  

(二)关于新高考改革方案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呈现的建议  

从教育评价的功能来考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的呈现方式不同,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是有区别的。基于高考的选拔性质,统一高考成绩实行分数评定,区分度高,便于排名和比较,可以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评定,有一定的区分度,应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思想品德、个性禀赋、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采取档案记录的定性评价方式,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三者分别采取定量、半定量、定性的评价方式,各自发挥在高考招生录取中的不同功能。高校招生应在对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对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水平,然后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从而对考生的知识、能力、个性、特长、品性等作出全面评价,达到科学选拔人才的目标。  

新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高中新课程启动后,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新课程的一大亮点一直备受关注。新方案规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将计入考生电子档案,在统招录取、自主招生中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是学生高中三年成长过程全面、真实的记录。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互评,老师、家长参与评价等形式,是一种写实性评价,而不是鉴定性评价。由于明年是第一年实行,将主要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发挥作用,同时,针对没有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的复读生、外地借读的京籍考生将有3年的过渡期。考试院将搜集信息,针对这部分考生出台相应的报考政策。

2高职招生增设“高会统招”

新高考方案中,高职招生变化较大,招生形式将由自主招生、单考单招和高会统招三种。其中,高会统招为首次施行的招生形式,将“高考统考科目成绩加会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

按照规定,高会统招统考科目为语、数(文、理)、外三科,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高职校可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并提出成绩等级要求,提前向考生公布。录取时,考生会考成绩满足学校要求后,按语、数、外三科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这意味着,明年起,报考高职的考生无须再参加高考文(理)综考试,仅凭高考语、数、外三科成绩和部分会考科目的成绩就可参加高职录取。

3会考成绩纳入高校录取

与现行的高招政策相比,新方案还首次纳入了高中会考成绩。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将分别以等级和统一表格的形式计入考生电子档案,在统招录取、自主招生中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高中会考科目包括: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技术(含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高中会考纳入高考改革方案,可以使高等学校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选拔录取制度的建立。

4重点改革考试内容

*的新高考方案在本科招生上变化并不明显,在稳定本科统一招生科目设置上,考试内容将进行重点改革。新方案要求,2010年高考本科层次继续实行“3+文科、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卷面总分值仍为75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考试院负责人表示,本科考试科目变化不明显,重点在考试内容改革,具体考试内容、要求、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等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的《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卷考试说明》中做出规定。

该负责人强调在做这些改革前,前期均进行了大量的调研,部分学科进行了3至2次测试,5万人次参与,包括测试中哪些题目能考出学生基本素质,哪些题目能考出学生不同能力和水平等,确保考试内容变化的科学、可行。

专家观点

有进步性但仍然保守

与以前的高考方案相比,此次*新高考方案有一定进步,但与其他已经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相比,则基本没亮点。

*新高考方案主要变化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高中素质评价成高校录取重要参考,另一个是高职采取高考成绩+会考成绩模式。这两个方面,不少省份已经施行,比如在*等省份。在江苏,已经没有高中会考的说法,取而代之的是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且已经进入高考录取的参考标准。

高考到底应该怎么考,其实,从高考的全称上就应该看出端倪。高考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这就表明,高考的实施主体应该是高校。因此,在我们的高考改革中,应该更多地体现高校的因素。比如高考的模式、题目的命制等方面,高校理应成为主体,但现在却不是这样。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民间高考方案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高考新方案稳中求新

在我看来,新方案最大的特点就是平稳过渡,稳中求新。

在本次的高考方案改革中,原来的高考方案主体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留。原因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第一,方案改动太大,容易引起各方面太大的变动。比如高校录取如何参考,高中老师教学如何安排,考生如何适应等。第二,激进的变革容易引起反弹。改革幅度太大引起反弹在某些省份已经出现过,有的省份改革进两步退一步,有的则是多次改动之后又退回到了老方案,这种做法不可取。

新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改革方案异同并存

高考统考科目设置仍然没有变化——“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是近年来我国各省份采用的主流模式。

由于高中新课程各科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所以各省份新高考的统一考试内容也都包括必修模块与部分选修模块,且以必修模块为主。

目前,各个高校越来越看重考生的综合素质,体现在高考改革方案上,很多省份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了高校招生录取综合评价体系,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

纵观各省的方案,各省在考试科目上都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江苏采用的是“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山东则增加了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在各地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高校招生录取方式上,各省也不尽相同。

各省方案大pk

2010年北京高考在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各科考试时间长度和各科总分四方面继续保持稳定。“3+X”的科目设置保持不变;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3科分值仍各为100分,理科综合中,化学和生物分值微调。

全国首批高中新课程改革四个省份之一的山东开展高中新课改已两年,考试科目设置方面采取“3+X+1”的模式,其中“1”代表基本能力考试。基本能力考试的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该省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真正实现了高考不再“唯分是举”。

广东省先前实行“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的方案一直饱受争议,从2010年高考起,取消选考X科目,考试科目调整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这与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高考科目类似。广东在高考改革上则走了一条从“冒进”到“回归”的路。

浙江省出台的高考方案以“个性化”的特点备受关注。浙江省新高考方案,依据高中新课程理念设计新高考方案的思路,在考生个性化和自主选择性上有了比较大的突破,考试科目由过去的统一科目变成三种不同类型。

浙江省新高考方案给予不同类型的学生更多的选择权。

安徽高考的选修部分确定放在统考“3+X”内容中,而且是指定选考,约占整个高考内容的10%,折合分值约为75分。2010年该省已初步确定,把这75分的“选考”内容放到学业水平测试中去。选修内容考查采取指定考试范围及限定分值比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