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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范文第1篇

发展城镇社区卫生,是完善城镇公共卫生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新党发〔20**〕1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州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现就开展州直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性质和职能

(一)明确发展目标。在州直伊宁市、奎屯市市区及八县县城所在镇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

(二)坚持公益性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履行公共卫生、医疗救助等社会职能,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由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确定服务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辖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及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指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二是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三是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公平、效率和可及性的;四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和民族医并重,防治结合的;五是社区卫生服务以县市为主进行管理和建设的。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举办程序和方式

(一)做好设置规划。各县市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统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考虑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根据需要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政府举办为主;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可多元化模式,可由政府举办,也可依靠社会力量举办。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优化城镇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利用,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各县市可将政府举办的部分医院和地处城镇内的卫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按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进行转型或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严格准入程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设置规划,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登记等手续。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符合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意见,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审批,报州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居委会提出意见,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审批(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招标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居委会、街办或镇政府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意见)。

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县市应高度重视,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确保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和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加快社区卫生机构的建设步伐。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和设置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配强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

1.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伊宁市要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完善已成立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奎屯市要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完善已建立的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他八县要在县城所在镇尽快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对于一级医院转型改造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进行规范;对二级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独立设置的要独立设置,中心的收费价格要和原医院区别开来,不能高于一级医院的收费标准。

2.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除了承担公关卫生和健康教育等职责外,还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康复工作,须保证必要的医疗设备。各县市要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240号)规定的设备目录,配齐中心和服务站的医疗设备。

3.配齐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要按照自治区编织机构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机编办〔2007〕270号)精神予以配备。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3000名服务人口配备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各1名。要整合社区公共卫生人力资源,将在街办(居委会)从事社区防疫、妇幼工作的专干统一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街办(居委会)的计划生育专干也要逐步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二)发挥好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大力督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围绕以下重点工作,明确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扎实、有效的开展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真正发挥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职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区卫生便捷价廉的服务。

1.普及社区健康教育和建立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对辖区居民进行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和防病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帮助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对辖区居民进行身体普查,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运用档案资料为居民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服务。

2.抓好社区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承担辖区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计划免疫和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预防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开展重大传染病和疾病的宣传教育,普及居民防病知识。

3.落实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指导老年人进行自我保健。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发放免费避孕药具。

4.开展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为辖区居民进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慢性病维持治疗;开展家庭出诊、家庭护理等医疗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方便群众就医。

5.开展社区家庭访视和康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提供疾病恢复期康复、残疾康复指导及服务。

(三)支持社区卫生机构的发展

1.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新机编办〔2007〕270号文件要求,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保证全额工资及时到位。

2.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由所在县市政府负责保障。今后在城镇新建和改建的居民区中,按标准(不少于150平方米)预留小区医疗卫生用房,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3.加强社区卫生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员进修、培养。卫技人员晋升中级以上职称的必须到社区卫生机构服务半年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启动社区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护士的岗位培训工作,确保在2010年前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

4.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县级以上医院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规范转诊流程。对社区卫生机构转来的患者及时接诊,同时将康复期患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机构继续治疗。

5.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基金支付范围,在支付比例上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

6.加强药品管理降低药品价格。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管理,逐步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证药品质量,提高基本用药目录内的药占比,降低价格。

(四)强化社区卫生机构管理。社区卫生承担着“六位一体”的职能,加强对社区卫生机构管理,协调和处理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对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关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模式,实行以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为主,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的管理模式。县市卫生局要全面负责社区卫生的业务工作、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考核等。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负有重要责任,应积极协调辖区内各方力量,支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2.明确相关部门对社区卫生的业务指导。县市计划生育、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等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着业务指导的职能。各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定期安排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评估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接受业务部门的指导,努力完成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工作任务。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各县市要参照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模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服务站的管理和指导职能。中心要在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下,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考核、收费价格、药品配送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医保结算、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等都要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把关。

五、加强城镇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把发展社区卫生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民生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措施到位,确保州直社区卫生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成立领导机构。州人民政府成立城镇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检查督导日常工作,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保证社区卫生的经费投入。从今年起,州直各县市财政要按城镇社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安排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逐步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财政补助标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将采取购买的方式给予补偿。

(三)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

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自治区核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的落实。牵头研究并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的意见。

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医疗救助制度与社区卫生工作的衔接。

财政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的落实及财务收支的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范文第2篇

为加快发展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城市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体系,解决城市居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号)和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府〔20*〕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进和谐*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与社区建设同步。

(三)工作目标:到20*年底,*城区、*区和大亚湾开发区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体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功能完善,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应遵循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社区诊所、医务室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合理规划设置,同时要防止盲目设置新的医疗卫生机构,避免重复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划设置,原则上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按照3—*万人的居民人数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依托现有一级医院整体转型建立,也可由二级医院举办。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方便覆盖的区域,可设置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从政府举办的医院门诊(诊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改造改制设立。对今后镇改制为街道办事处的,其所属卫生院相应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改制为居委会的,也要立足于卫生资源调整和依法准入规定,将所在村的卫生站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居委会不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应分别不少于*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并布局合理,科室、房屋、人员、设备等均应按要求配置。

(五)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质,承担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社区公共卫生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何单位不得违法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取费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积极开展健康管理(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检查、健康档案和健康促进等项目),疾病预防和控制,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医疗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管理,伤残康复指导,计划生育宣教和技术指导等,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根据居民卫生需求,探索与家庭及个人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

(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主要由全科医师、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及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性质核定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则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万居民配备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暂按1∶1的标准配置。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此标准落实人员编制。

(七)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的建设。按照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计划、材、统一考试和统一发证等“五个统一”要求,做好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年,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率要达到*0%,并持证上岗,从整体上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应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医学继续教育,保证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短期培训,原有从业人员经培训仍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二、三级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中级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要有计划地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八)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逐步承担一般门诊、康复治疗和护理等服务,实施社区首诊制度,并积极引导和加强与辖区内二、三级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联系,本着“自愿、就近、便捷”的原则,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流程和处理规范,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实现中医药进社区,推广和应用适宜的中医药技术。

(九)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与其他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要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运行机制上按事业编制的性质,应逐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供应质优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和医药分开试点。要逐步弱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的加价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廉价药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唯一名称进行执业登记;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履行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定额补助的发放挂钩。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档案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情况记入执业档案,定期向社会和群众公布;建立监督处罚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三、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十一)制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市将制订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区一级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年度实施计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点。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新建或改建万人以上居民小区,应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围,与新建或改建的小区一起规划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十二)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良性运行,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城市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助包括:按规定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按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等方面的投入和支出。

市、区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主要责任。要根据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按照社区服务的人均标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按规定安排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经费。自20*年起,市、区财政按比例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具体按照社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元的标准安排(市、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按目前社区服务的户籍人口数,市财政每年安排309万元,同时每年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万元,共计319万元。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逐步增加社区卫生经费。

(十三)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解决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今后一段时期内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应低于在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就诊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医疗服务。探索在我市建立城市中未参保群体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我市城市中低保人员、无固定单位人员、学生等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要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网,参保人员健康信息共享,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十四)落实有关部门职责,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管理规范并协调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科医学培训和继续教育。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按标准给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定事业编制。

发改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物价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体系,合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教育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制订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和安排优秀卫生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订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作为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目标任务。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目标:到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不低于60%,到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不低于70%,到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不低于80%,到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比例达60%以上,60岁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比例达到90%,建成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入、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目标:到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不低于85%,到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到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比例达50%以上,60岁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比例达到95%,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促进卫生资源向社区倾斜,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上按照每3至10万人口或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按每个建制乡镇政府办好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3000—5000人口或行政村(联村)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保证农村居民步行15—20分钟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与此同时,进一步规划好农村区域性医疗中心的建设,每3—5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好一个区域性医疗中心(原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区级医院、街道(乡镇)卫生院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实施重组、改造或功能转换,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应加以补充和完善。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多元化发展。

(四)明确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职能。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为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并受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所辖范围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根据居民健康需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康复床位,但不向医院模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开展一般常见病治疗,提供家庭病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分工,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到社区,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中医医师,提供中药治疗、针灸、推拿、养生保健咨询等特色服务。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五)改善社区卫生机构设施条件。严格按照《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标准》和《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标准(试行)》进行建设。各地要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在新建或改建居民住宅区和中心村建设时,按标准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并无偿提供给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150平方米。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2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80平方米。未按规划标准预留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努力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达到基础设施配套、常规设备齐全、就医环境良好、服务质量一流。

(六)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总数,可按6—8/万的比例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有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每1万农村居民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达到30%,每个中心至少有3—5名公共卫生医师和1名中医师,根据需要配备适量护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法定的执业资格,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并逐步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应有1名女乡村医师或女执业助理医师。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目前按1:1的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培养步伐。要利用现有卫生教育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继续教育,加强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市和各县(市、区)要确定一所综合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作为社区医护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进修基地。

(七)积极开展医院支持基层社区工作,提高医疗能力及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卫医发〔〕244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及《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城市医师晋升主治和副主任医师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制度,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续性的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四、创新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效率

(八)改革管理体制,依法实行准入制度。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符合设置规划,由县(市、区)卫生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注册登记,报市卫生局备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独立法人机构,中心、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经济运行独立核算。严禁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在社区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

(九)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健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充实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将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

(十)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聘期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依据。完善辞聘解聘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调整其岗位;不服从岗位调整或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十一)改革财务核算办法。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管理机制,规范收支管理,有条件的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纳入单位预算,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会计核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十二)改革药品采供方式。以市为单位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供,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治疗常见病和慢性病,以配供价格销售药品,取消药品加成率,直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建立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按照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要求,引导和组织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双向转诊工作有序开展。大中型医院要指定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流程和处理规范,对转来的患者及时提供选择科室、预约检查、组织会诊及安排住院等服务,同时将康复期患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住院患者转回社区,并提供跟踪服务。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社区首诊制度,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方便群众就近看病。

五、落实社区卫生经济政策

(十四)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经费筹措机制,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辖区政府不再投入举办医院,着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要安排经费支持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人员培训,切实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市、区和县(市)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按城镇常住人口每人不低于4元的标准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到年达到10元/人的标准。市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市、亭湖区、区、市开发区按45:3:15:1的比例分担。各县(市、区)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年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的标准补助(含省财政补助),并逐年有所提高。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同等标准补偿。政府办二、三级医院药品收支结余的10%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的人员费用,根据离退休人数和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金、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核定补助。

(十五)制定相关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大重病患者康复治疗、慢性病患者日常治疗到社区就诊,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自付比例应分别比二、三级医院低15%、20%以上。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慢性病人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的医疗费用,符合当地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部分纳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支付比例比二、三级医院低5%、10%以上。积极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与社区卫生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把住院关。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基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十六)实行积极的社区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符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服务项目价格,其标准不高于《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现行有关规定。对个性化服务,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按服务时间、次数或服务人数等收取费用;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原则自主定价,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其价格可根据运行成本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多发病、常见病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定和完善价格管理办法,落实价格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价格行为。

(十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政府规定收费价格取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对非医疗卫生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和土地等不动产,在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向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六、努力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发展环境。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道(乡镇)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落实专人联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管理;困境;措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将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指导作为重要工作的组织机构,是国家医疗卫生部门的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基础的疾病治疗、康复及保健等相关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就要进行相关的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概述

社区卫生服务是指在一定的社区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所在区域范围内的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以及健康促进为内容的卫生保健活动的总称。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系统性和专业性的保障系统,社区服务中心涵盖了卫生保健的供应者以及相关卫生服务的接受者,并在2017年,由原先的(communityhealthyservice)改成了(communityhealthycarecenter),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服务范围的广泛性以及服务种类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主张院内与院外服务相结合,致力打造一个卫生部门和家庭社区相结合的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有一定公益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社区群众提供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等医疗服务,特别是对于妇女、儿童和一些慢性病人、残障人士以及贫困居民更是提供了特别的照顾。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管理中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绩效管理办法不完善、管理体系不成熟

当前,我国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绩效管理都缺少明确的认识,相应的管理制度也有所欠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绩效考核形同虚设,认为通过绩效管理工作,也难以改变当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管理的现状,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虽然已经实施了绩效管理办法,但是已经难以顺应当今时展的趋势。特别是一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的相关管理者对工作产生一定的懈怠心理,没有充分的意识到完善的绩效管理方式对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致使绩效管理流于形式,员工工作表现以及功过都很少会在绩效管理的方面上展示出现,更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管理的发展。

(二)绩效管理考核流程不规范,考核指标不统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绩效管理方法,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和价值,但当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管理流程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绩效管理的最大价值,主要体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时,没有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绩效考核指标,也没有将其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展开绩效管理工作的重点,从而不能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持。与此同时,当前一些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状况不佳,绩效考核管理指标缺少内在的统一性,特别是考核指标的不统一,造成了一些员工的质疑甚至是抵触,认为绩效考核缺乏公平性,无法更好的激发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别造成考核结果缺少一定的说服力,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无法整体有效的进行开展。

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管理的措施

(一)制定绩效管理方法,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居民对医疗服务及健康情况的要求有了更高的标准,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管理,能够更好的履行基本医疗职责,并改善社区居民医疗卫生状况。我国社会卫生服务中心与国外相比,正处于初级建设阶段,在很多方面都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应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社区卫生机构的绩效管理体系,运用指标评定与问卷调查的方式制定出相应的评价指标,进而明确指标体系;在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指标进行评价筛选,从而明确权重,对其进行类别区分。制定一、二、三级别的指标内容,实现社区卫服务中心绩效指标管理体系的建立。例如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设计多个方面的关联性的制定方案,如全科诊疗、传染病及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等,另外对各团队设定相应的评分等级,使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不断的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体制,特别是要将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的绩效和日常的工作行为和工作表现相挂钩,制定和完善具有一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标准,特别是对于一些有歧义的内容进行重点处理。

(二)规范绩效管理考核流程,统一考核指标

针对当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管理所存在的问题,统一绩效考核流程,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个区域之内,应该合理的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使其具有统一性,进而才能比较出本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整体绩效状况。针对绩效管理考核流程的统一规范,本区域内应该开展绩效管理考核的摸底工作,深入了解各社区的绩效管理工作状况,在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还要对相关的考核文件进行协调和完善。另外,应该合理的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整体流程,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能了解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规范绩效管理工作,能够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进行的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工作,其中包含绩效规划、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公示、绩效评价等环节,为了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中心的绩效管理工作,更要保证考核流程以及相关的考核指标具备一定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特别是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发展状况来有针对性的构建一套完善的绩效管理理论,形成贯穿整个绩效工作始终的绩效管理模式,采用积极的反馈的方法与手段,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三)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者对绩效考核的重视程度

只有从根本上加强相关管理者对绩效考核的重视程度,并带动其他工作人员的重视和意识,才能有效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水平,并充分发挥其最大的公益性质。因此,在这过程中,管理者需要重视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所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和一些疑难问题等进行重点关注,特别要对相关医疗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重新的审视,并且不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及培训,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后,对其进行专业能力方面的考核,以此来检验相关工作人员现阶段的工作状况,并将实际的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相挂钩,以此来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

四、总结

总而言之,社会以及医疗科学发展水平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疾病有了全新的认识。预防和治疗成为当今人们的普遍需求,社区服务中心就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疾病防治的需要。当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该重视绩效管理的工作,制定出完善的绩效管理办法、统一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规范绩效考核流程等工作,激发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特别是要重新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和服务宗旨,还要对相关的社区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从而系统且全面地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绩效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管理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7(3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

[中图分类号]R1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4208(2009)19-0007-03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开展中医药服务是我国认真贯彻党的“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的具体体现,是一种由当地政府投入资金、当地卫生局负责管理、社区全科医师团队负责实施,以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运用为抓手,针对社区全体居民的福利型卫生保健服务。《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中指出,要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加强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进入社区,是由中医药具有的显著疗效和特色优势决定的,是开展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必然选择。笔者对广州市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2007年4月~2008年10月由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局向本区内的32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发放书面调查问卷和电子调查表格,统一回收。在数据整理期间,遇到数据填写不正确的问卷,由书面调查结果与电子调查问卷进行核对,发现错误或疑问,利用电话进行询问纠正。数据整理完毕后,选择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并检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采用描述性研究与分析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和现有资料为基础,运用比率分析法和SWOT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广州市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

2 结果

2.1 发展概况 广州市白云区共设置3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已有28个机构开展了中医药服务(其中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停业装修,未能参与此次调查),有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未纳入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是由政府医院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由个人、社会团体举办。见表1。

2.2 中医药人力资源现状 参与此次调查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940人,其中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70.21%,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占29.79%。医师与护士的比例为1.02:1,其中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与护士的比例为1.03:1,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与护士的比例为1:1.04。中医执业医师共有85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9.04%,占执业医师总数的22.67%;其中13个社区服务中心有中医执业医师50人,占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7.58%,占服务中心执业医师总数的17.99%,占社区机构中医执业医师总数的58.82%;18个社区服务站共有中医执业医师有35人,占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2.50%,占服务站执业医师总数的37.23%,占社区机构中医执业医师总数的41.18%。参与此次调查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85名中医执业医师,其人员素质构成呈以下特点:性别以男性为主;年龄主要以中青年为主,30-和40-年龄段人数占较大比例;学历层次主要集中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和大专学历,人数随着学历层次的降低而减少;职称主要集中在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见表2。

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执业医师参加过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人数仅占中医医师总数的35.29%,培训的合格率相对较高,取得省统考证书人数占参加过培训人数的76.67%,见表3。

2.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现状 参与调查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有17个机构开展了慢性病中医保健服务,有20个机构已经开展了慢性病中医康复服务;在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方面,目前主要是以中医理疗、针灸、推拿和火罐等基本项目为主,其他服务项目只有小部分服务机构已经开展。参与调查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门诊人数仅占总门诊诊疗人数的11.60%,其中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门诊人数占社区服务中心总门诊诊疗人数的9.35%,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门诊人数占社区服务站总门诊诊疗人数的17.11%。

3 讨论

3.1 分析 根据此次调查结果,对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情况进行SWOT分析如下。

3.1.1 优势(strength)主要表现为:(1)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贴近社区居民,有较强的可及性;(2)中医药资源丰富,具有的简、验、便、廉的特色并能够很好地契合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3)政府对中医药服务投入逐渐加大,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4)白云区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较强烈;(5)中医药服务方式开始向多元化发展;(6)中医药对老年病、慢性病具有良好的疗效,且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小;(7)中医药服务提供连续、协调、综合性辩证施治的服务,较有特色。以上所提及的这些优势,部分优势在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中医药服务方式开始向多元化发展,但白云区社区服务机构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方式还比较单一,主要提供理疗、针灸、推拿和火罐等较为常用的中医药服务。

3.1.2 劣势(Weakness) 主要有:(1)政府投入力度还较小,资金缺乏;(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低;(3)中医药管理工作相对薄弱;(4)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5)中医药服务项目尚不能满足白云区社区居民需求。从白云区社区机构中医药人员素质情况的调查结果来看,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中医药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低方面的劣势较为突出。

3.1.3 机会(Opportunity)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外部环境机会主要有:(1)社区医疗服务体系的转变;(2)疾病模式的转变;(3)人口老龄化,老年病、慢性病成为危害人们健康的主要因素;(4)社区居民对健康的重视。目前,医疗服务体系逐渐从传统的三层服务体系向“城市一社区”二层医疗服务体系转变,这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开展中医药服务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3.1.4 威胁(Threat) 目前,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面临的威胁主要有:(1)西医诊疗的强大优势;(2)中医药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3)经济利益的

影响;(4)中医药适宜技术问题突出,特色疗法逐渐减少;(5)中医药天然药物数量减少。从此次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白云区社区服务机构的中医门诊人数仅为总门诊诊疗人数的11.60%,西医诊疗的强大优势是进一步发展中医药服务最大的威胁之一。

3.2 建议

3.2.1 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托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不断加强中医药服务的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和健全中医科或中医诊疗室,设立中药房,配置中医药设施设备,配备中医药人员,积极创办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2.2 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快落实培养与培训的专项经费,并形成制度。从此次调查结果来看,目前广州市白云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执业医师严重缺乏。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9.04%。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应把培养合格的中医全科医师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解决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补充来源问题,鼓励中医药大学生毕业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业。另外,目前广州市白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中医执业医师的培训力度还远远不够,参加过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人数仅占中医医师总数的35.29%。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中医执业医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的素质。

3.2.3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政策制度政府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有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应配合专(兼)职中医药工作人员,行使政府职能,对中医药事业和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

3.2.4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工作政府应采取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相结合的策略,设立中医药服务的专项基金,落实政府对社区卫生的中医药服务的财政投入,明确中医药服务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建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服务,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逐步建立制度化的奖励机制,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中医药服务工作和单位、个人的积极性。

3.2.5 重视中医药社区科普宣传。加强群众健康教育工作

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新形式的情况下,如何开展适合社区居民中医药健康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社区中医药文化氛围,加大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3.2.6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有效运作机制

3.2.6.1 SO策略 利用外部机会,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在社区中的自身优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充分认识到医疗服务体系和疾病模式的转变、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居民对健康的重视而导致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的变化,充分利用贴近社区、了解社区的优势,提供便捷、质优、价廉、综合、连续、整体辨证施治的中医药服务,开发社区居民潜在的中医药卫生服务需求,增加居民对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利用程度。

3.2.6.2 ST策略 发挥优势。克服威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该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丰富,具有的简、验、便、廉的特色并能够很好地契合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对老年病、慢性病具有很好疗效,且不良反应小等优势,与西医进行竞争,共同发展,增强自身的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