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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体企业;资产清理;对策
伴随着2011年废除了1998年财政部出台的《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集体企业资产清理问题逐渐再次引起企业和理论研究的关注。集体资产清理问题研究发展至今,并没有在政策和理论框架方面形成专业化的体系。厘清集体企业资产清理问题及提出相应对策益于统计我国企业的资产状况、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企业资产管理、维护企业管理秩序。纵观目前集体企业资产清理情况,仍然呈现出诸多问题,例如清产核资的范围问题。但是鲜有理论研究聚焦于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研究方面。鉴于此,本文试图在阐释集体企业及其资产清理的相关知识的基础上,着重提出集体企业资产清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具有实践指导性的建议。
一、集体企业及其资产清理概述
集体企业是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组织,主要实行的是共同劳动、按劳分配,企业财产归属于企业全体员工。就举办主体而言,集体企业可以分为乡村集体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目前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其中包括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集体企业的经济制度就是集体所有制,即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所有。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它具有自身独特特征,具体可以归纳为四方面:一是集体企业是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体;二是企业的财产归企业的全体员工所有;三是企业管理完全自主,不受国家层面影响;四是企业收入一部分上缴国家税收,其余的完全由企业自身自由支配。
集体企业资产清理的任务主要体现于四方面:一是国家对集体企业的人员数量、规模、发展状况等进行数据衡量;二是对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进行梳理;三是对集体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进行核查,清查企业资产的损失、投资情况;四是根据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准则修正与制度完善。集体企业资产清理的内容主要体现于八个方面,分别是基本信息库的建立、产权关系梳理、人员核实、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权属界定、损益认定及准则转换。
二、集体企业资产清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集体企业资产清理的“四难”问题
根据以往文献,将集体企业资产清理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四难”,分别是家底难清、资产归属难分、责任难划与资产损失难以处置。首先,集体企业资产清理面临家底难清的问题,集体企业通常行业界限不是很清楚,且存在多头注册的现象,虽然2011年出台了禁止集体企业“挂靠”的相关规定,但是仍然有个别集体企业在变向“挂靠”,而且集体企业还具有分散性大的特点,因此要全面完成集体企业资产清理具有一定的难度。其次,集体企业资产清理面临着资产归属难分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巩固,集体企业的经济实力也愈加坚实,企业的资产形式也呈现多样化,而且资产的形成方式也呈现多样化,这为集体企业的资产清理增加了难度。再次,集体企业资产清理面临着责任难划的问题,集体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资产处置没有固定的手续、财务没有专用账户、固定资产管理没有专门的制度,这也导致了集体企业的资产流失严重,企业管理层缺乏责任划分的依据。最后,集体企业资产管理面临着资产损失难以处置的难题,目前集体企业的递延资产账面数额、待摊费用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金额较大,且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足等,资产清理后的“损失”只能以待处理财产损失在账面上挂着,导致账面不平衡,待摊费用越来越大。
(二)产权、账务及人员核实难题
首先,关于集体企业的产权问题,与上述相似,企业资产的来源渠道众多,甚至有些资产都不清楚是投资关系还是债权关系,这些必须结合企业的账面、相关登记等进行查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集体资产与国有资产的边界,难以防范资产流失。其次,集体企业在账面处理上也应注意一些问题,由于会计制度的不完善,时常会出现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政策变革的随意性、资产的费用化与资本化界限不明晰等现象,因而也出现了资产高估或者低估的问题,进而影响企业的损益鉴定与资产清理。最后,集体企业在人员核实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人员核实通常会聚焦于企业人员的档案管理,但是企业人员有些是无档案人员,例如刚招聘的新员工,档案还没有及时的转交人力部门,或者是企业的无档案人士。因此要采用更加合理全面的核查方法对企业人员数量核查。
(三)资产清理与审计关系不清晰
首先,集体企业资产清理与一般的年度审计存在很大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年度审计是进行抽样筛选的,但是资产清理主要是对资产的挂账、损益等情况进行核查,因此二者在核查方式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同。其次年度审计主要依据是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但是资产清理主要依据除了以上两项准则外,更多的是依据国家最新的政策规定以及专业判断。因此二者的核查依据有一定程度的不同。但是目前集体企业并没有根据以上二者的差异进行区分,往往本年度要进行资产清查,便不再进行年度审计,或者一些集体企业年度审计直接代替资产清理核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资产核查方式不正确、目的不明确。
三、应对集体企业资产清理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领导管理
强化领导管理是应对集体企业资产清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主要措施之一。要强化领导管理,一是要成立专门资产清查小组,分别分为人力资源小组、资产清查小组、审计小组及综合协调小组,其中人力资源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集体企业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并结合前期的材料汇总等;资产清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产权关系梳理、人员核实、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权属界定、损益认定及准则转换等;审计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集体企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并对资产审查结果进行监督指导,出具《审计报告》;综合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资产核查方案,汇总核查材料,不断调整与修正方案,最终交由领导小组核实。二是对各小组实行经济审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的小组要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进行降职甚至解职。
(二)明确资产核查各阶段责任
要明确资产核查各阶段责任,一是培训动员阶段,主要责任有成立清查小组和草拟清查方案、部署清查表格和公式、组织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和开展宣传等;二是组织实施阶段,其主要责任有依据相关方案开展清查工作、编制清查工作报告、收集企业账务材料、出具审计报告等;三是上报审核备案阶段,其主要责任有将资产核查工作结果上报主办单位审核和经过委员会审批、将审批结果上报上级企业等,并且要向清查办公室递交审计报告、清查报告等材料;四是总结完善阶段,集体企业根据清查结果、按照委员会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制度等方面的不足,并进行账务处理。根据资产核查的要求,如果核查出现挂账等现象,要查出相应的原因,对其应摊未摊费用、存货高留低转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如果有资产损失,集体企业要提供合法证据。
(三)完善审计监督,建立平台机制
在网络化环境下审计监督与平台搭建是任何行业的企业需要采取的措施。首先,在互联网环境下,审计机制要适应当下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的网络化时代,采用“审计+数据”方式,利用大数据动态反映集体企业的资产清查情况,通过审计数据监测达到完善资产核查的目的。此外,可以采用审计联动机制,即集体企业、资产核查部门及其委员会间的联动审查、全员监督。其次,要建立平台机制,利用平台进行信息分享,一方面可以通过财务信息分享获得部门的监督合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动态化的信息进行不定期资产评估与资产核查,以增加资产核查的准确性与有效性。此外,相关的法律问题应该进一步跟上企业的发展进度,但是目前国家层面的保障制度并没有与外部企业环境达到协调与平衡。
参考文献:
[1]陈杨.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存在的财会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5(16):134-135.
[2]史利.浅谈国企改制清产核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学习,2009(3):31-33.
摘要:2015年6月28日,审计署了14家央企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其中13家均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本文通过分析审计署公布的2013年央企审计结果公告,发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导致的问题金额比例是最大的。央企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因此健全与完善央企内部控制制度非常必要。
关键词:央企 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结果公告
一、有关概念的界定
(一)央企。中央企业包含以下三类:第一类是由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第二类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主要是金融行业企业;第三类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管理的企业,包括铁路、黄金等行业企业。本文所说的央企是指第一、三类的112家企业。
(二)内部控制。根据美国COSO的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旨在为经营的效率和有效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我国财政部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审计署5部委2008年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重新定义了我国的内部控制,认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二、2011―2013 年审计署审计公告中被审计央企的基本情况
央企涉及国家重要领域,关系着国计民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其独特性可能在于各种行为实际上是传递政府的某种信号,这使得央企追求的目标不单是利润最大化,还承担着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2011―2013年审计署央企审计公告共计35 家(其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进行了审计公告),其中,2011年10 家、2012 年11 家,2013年14家,均为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后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被审计央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主要问题类型。
1.违规决策。例如,2012年三峡集团下属三峡新能源逆决策程序操作,出资2亿元收购1家拥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发权的公司股权,较评估值超出1.21亿元。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该风电项目因接入电网系统外送线路河北段未获核准而处于停工状态。2010年至2014年,中电投集团下属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集体决策和中电投集团审批的情况下,向参股公司发放委托贷款8.51亿元,贷款收回面临风险。
2.少缴税金。2005年至2013年,国网公司及下属江苏电力等12家单位将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帮扶”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将本应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等,造成收入多计108.05亿元、少计91.91亿元,成本费用多计113.48亿元、少计4.24亿元,加上合并报表抵销不充分多计利润3.39亿元,由此导致9年间共计少计利润89.71亿元,少缴税金22.43亿元。
3.违规招标。2009年至2013年,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下属二重重装未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比价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对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11 593个合同进行招标,涉及金额129.49亿元(占比98.31%),其中从非合格供方采购78.68亿元。此外,二重重装在外部协作中也存在未按规定招标采购的问题。
4.违规用地。审计发现,国家电网公司违规将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用于商业开发。此外,国网公司还存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2013年9月,在国家要求停止以“学院”“中心”等名义新建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后,国网公司仍批准三期工程立项,投资估算6.94亿元,主要建设综合性多功能厅、学员公寓等,截至2014年6月,已支付设计、征地拆迁等费用2 755.83万元。
5.廉洁从业。(1)超标配车。至2013年底,国电集团本部及9家下属单位,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33辆,涉及购置金额1 557.15万元。(2)违规发福利。2013年,三峡集团总部9名高管人员在国资委核定的年度薪酬方案之外,违规领取购物卡32.04万元,其中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27.54万元。2013年,三峡集团总部及5家下属企业组织职工旅游支出426.48万元。2013年,中国二重集团部分下属单位违规购买礼品或列支旅游、美容会所消费等支出50.20万元。(3)违规购礼品。2013年至2014年5月,中电投集团下属金元集团和成套公司购买单价500元以上的高档酒,金额合计1 753.66万元。(4)违规建设装修。三峡集团总部在人均办公面积超标的情况下,还于2011年至2012年规划建设办公区总建筑面积32.21万平方米的昆明基地,截至2013年底已投资3.77亿元。
(二)个例分析。本文首先选取《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2015年第7号,总第204号)进行详细分析。公告分成四部分:一是介绍国网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财务数据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类型;二是详细列示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三是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四是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经营业绩、发展潜力及廉洁从业三个方面。经营业绩方面又细分为财务收支、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及内部管理三方面。按这个标准,国网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中4条财务收支问题涉及金额90.99 亿元(涉及利润计算时,以影响利润数额为准);6条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问题涉及金额72.2 亿元;17 条内部管理涉及金额566.83亿元;7条发展潜力问题涉及金额285.2亿元;3条廉洁从业问题涉及金额1.7亿元。共计37 条问题,涉及金额1 016.92亿元。
(三)整体分析。审计公告共列287条问题、涉及金额5 378.08亿元,其中:财务收支问题41条、占比4.74%,涉及金额254.67 亿元;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问题31条、占比7.76%,涉及金额417.43 亿元;内部管理问题128 条、占比56.02%,涉及金额3 012.57 亿元;发展潜力问题59条,占比29.53%,涉及金额1 587.93亿元;廉洁从业问题28条,涉及金额105.48亿元,占比1.95%。进一步分析发现,每年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有增加的趋势,可见,内部控制中管理控制是制约央企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三、完善央企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中央企业内部。2010年4月,五部委联合了18项内部控制指引,分别为《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在2011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应随年度报告一同披露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四年来的实施情况来看,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质量,更好提升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但也不难发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重形式”而“轻实质”,“重形式”是上市公司为了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得不披露本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轻实质”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内部控制认定标准不够科学;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比例较低;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不充分;上年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在本年没有披露具体的应对措施。
(二)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独立性要求,对于违背独立性原则以及“不能同时为一家企业提供内控咨询和审计服务”监管要求的内控审计业务,应主动坚决拒绝承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也应客观真实地提供合理保证,不能因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整合审计而不去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监管部门。对央企建设项目招标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很多建设工程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只能走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形式。而同时,这中间又有很多建设项目是找不到主管部门的,这就意味着只能由央企自己对这些工程招标进行非公开招标的审批。但按照审计规定,这就构成了违规。而对非建设项目招标,如采购招标等,问题可能更严重一些。
(四)国家审计署。在公布的35份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中,最后一项为“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其大致内容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某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本次审计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这样的报告形式不利于被审计企业对所存在问题的重视。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采取切实的措施,是真正实现审计目标、改善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和整改部分,都是审计署单方面的陈述,报告使用者无法直接知悉被审计单位的接受程度和改进决心。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和整改措施的陈述以及其他说明,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以附录形式置于审计报告之中,一方面可以给被审计单位一个表达意见的平台,从被审计单位的视角给出更多的信息,体现审计报告的客观和公正;另一方面被审计单位的陈述代表着一种正式的书面承诺,通过审计报告的公开将此显现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可以促进审计建议的执行和取得整改成果。
参考文献:
[1]罗乾宜.大型央企集团财务治理模式及其制度创新[J].会计研究,2012,(4).
笔者认为,深化体制改革可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要在国家局层面进行改革,首先可考虑成立审计委员会和设立总审计师,由国家局领导及主要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审计委员会;其次审计机构要单设,内审机构的报告关系应是审计委员会或局长(总经理),内审机构直接对审计委员会或局长(总经理)负责;二是要在各省级局层面进一步深化审计体制改革。一种方案是参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一些大型国企的内审机制,实行省级公司以下(含省级公司)的审计派驻体制;另一种方案是仍然只对市、县级公司审计机构实行派驻,但必须对现有派驻体制进行深化,即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将审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员晋升调岗、工作管理考核上收至省级公司,将现有“以驻地市局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局面改变为“以上级审计部门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局面,或“以上级审计部门领导的单重领导”局面,这样才能大大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大幅提升监督力度,提升审计质量控制水平;当然,实行片区制派驻(机构高套),也可大大加强审计独立性,不失为另一种选择。
二、完善制度是基础
首先烟草行业内审工作要遵循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其次,在现有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国家局结合行业实际建立一整套的审计质量管控制度,既要制订审计质量管控方面的文件,规范内部审计质量目标要求;又要制订审计项目开展流程的程序性文件,规范项目开展的流程措施。通过这些制度明确审计质量目标和操作程序,使得行业内审工作有章可循。还要制订统一的文书格式,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通知、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日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等内审文书的规范;第三,各省级局在国家局制度基础上制订本省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将内部自我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列入审计工作手册,同时抓好国家局、省局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
三、提升人员素、量是关键
审计岗位是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审计人员只有自身素质高出一筹,才能在审计工作中透过业务流程现象看其本质,有效发挥监督和评价职能。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有财审专业知识,还要有经营管理知识、沟通协调能力,需要较为全面的复合型人才。对于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要严把入门关,建立职业准入机制。对新入人员要严格把关,领导要舍得将精兵强将充实到内审队伍。在知识层面上不能局限于财务专业人员,要充实一些懂经营、会管理、熟工程、精电脑的复合型人才;二是要抓好现有内审人员的提质工作。要系统地组织现有内审人员进行多层次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培训,既学审计、财务知识,又学法律、工程、计算机运用知识,还要学习有关业务流程、经营管理知识,同时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职称教育、执业资格教育,真正使审计人员增长知识、开拓视野,掌握先进的审计手段,提高业务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借以不断提高内审工作质量;三是要抓好以审代训。在审计项目开展过程中要抓好教育培训,通过实践操作、业务考核等方法提高内审人员的审计查证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分析归纳能力,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项目管控是核心
在审计环境、审计人员等因素已确定的情况下,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主要集中体现在对具体项目审计作业过程的管控上,期望形成内部审计质量的闭环控制,即:制定审计计划成立项目组制定审计方案按程序进行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后续审计保证落实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1.在委派审计人员时,要通盘考虑审计的范围和复杂性、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等因素指派具有专门技能、有相当业务水平的人员参审。
2.在实施审计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程序,制订合规、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方案应尽可能详细地包括对每项具体业务所需进行的审计内容、方法及其时间安排,以便具体实施者遵照执行。
3.在现场审计开始后,应抓好各种审计记录的质量控制。
(1)抓好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为确保审计工作的总体公正性,审计工作底稿应得到层层审核,助理审计人员编制的工作底稿应由项目主审复核;某一审计项目的全部工作底稿应由负责该项目的主管审计人员(审计组长)复核。工作底稿层层复核的最终目的是要保证整个审计组织的审计工作质量。
(2)抓好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取证要符合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即审计数据的数量是已证实的审计事项;审计数据必须是与事实相关联,且能够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确保审计证据的质量。发现审计证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成审计人员进一步取证。
(3)抓好审计日记的质量控制。所谓审计日记是指审计人员以人为单位按时间顺序反映其每日实施审计全过程的书面记录。它记载着审计人员每天做什么、怎么做,反映出审计项目的运行轨迹,其内容应包括:审计事项的名称,实施审计的步骤、方法、过程,审计查阅的资料名称和数量,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和查证结果,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审计人员应当真实、完整地记录审计日记,不得遗漏、虚构、隐匿、毁弃和随意删改,审计期间交审计组长保管,审计结束交相应质量控制人员保管。通过检查审计日记,审计质量考核人员能及时了解到每个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并为其界定审计责任,评价个人业绩提供依据。
4.在现场审计结束后,要加强对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活动的最终结果,审计报告质量控制是整个审计质量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在现场审计结束阶段,应对实施过程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综合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然后根据整理得来的证据,写出真实、合理、恰当的审计报告。在报告出台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部门应对审计报告的结论和事实依据进行复核,确保审计报告结论的真实、完整、准确。
5.要建立全项目的多级复核制度。随着内部审计范围、内容的不断拓宽,审计对象日趋复杂,审计质量控制难度加大,建立建全项目复核制度就更显重要。要建立多级复核机制,在确保审计组长、部门负责人的必要复核外,有条件的还应设置专人或专门的复核机构,对整个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复核。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部门或人员要对审计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事实是否清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结论是否恰当等进行复核。在开展复核工作时,复核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要善于综合、归纳和分析,不断加大复核工作力度。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6.加强后续审计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后续审计是审计机构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建议是否已经采取了适当的纠正行动,并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实施的跟踪审计。内审人员要对被审单位关于审计发现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使审计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只有加强后续审计管理才能保证内部审计总体审计目标的最终实现。
五、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是补充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已经比较成熟,社会上审计软件已经很多,最典型的就是国家审计机关的AO系统,这类软件能较好地满足审计工作中对数据的采集、计算、查询、排序、筛选、判断、分析等要求,审计方法能由传统的检查报表、账册、凭证的技术,向灵活多样的数字加工技术方法发展,大大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为适应业务系统的变革,烟草行业内审工作也要尽早借力现代信息技术,需要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的研发推进速度,既要加速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子系统,更要抓紧研发其他子系统,建立、健全软件中的法规库建设,逐步实现审计工作管理和审计项目实施的电子化运用水平。
六、实行考核奖惩机制是保障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是促进审计机构、审计人员提升审计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对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年末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可以有效提升审计机构的全面质量控制水平;对每个审计项目和参审审计人员进行考核,可以有效提升单个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水平;年度还可开展审计项目评优和审计人员的评优评先工作,对于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对于优秀人员给予提薪、晋级等激励措施,以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进而提升审计质量水平。
关键词:境外中企审计;审计实施方案;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内部控制
宾那有限公司是中国境内一家企业在印度尼西亚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自身的独资子公司恰多矿业有限公司的铁矿,同时有部分自营项目,即自行购入镍矿、铁矿等物品后卖给购买方。J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其进行审计时,通盘考虑境外审计的特殊性以及该公司实际情况,高水平高质量完成了审计任务,其中比较有借鉴意义的做法有以下五点:
(1)境外中企审计需了解被审计单位实施的会计准则与国内准则差异,境外报表先进行准则转换,将执行的所在地会计准则转换为国内会计准则;还要熟悉被审计单位所在地域的税收、金融、资本、行业环境特征,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因此J会计师事务所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在整体把控的大方针下,增强了业务针对性和人员协调调动机制:所谓业务针对性,就是设立了专业信息技术小组、专业法律支撑小组和专业的质量控制评价小组,他们在对宾那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时各司其职,给审计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人员协调调动机制,即忽略原本的公司内部审计专组划分,人员按需分配,将所需重点人员重新组合,打破部门主义,根据审计项目事项需要,秉承“拿来主义”原则,建立最优审计联合小组赴印度尼西亚审计。
(2)宾那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应用和办公自动化水平较高,自身及其与客户往来业务中,财务会计数据众多,存在许多信息勾稽关系,因此J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来达到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的目的。其中的突破口和关键就是深入推进审计信息化,充分利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通过AO数据库关联筛选功能的应用,将宾那有限公司的财务信息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同时导入系统,对多渠道数据信息进行检索、关联、比对、分析,提高审计综合分析和评价判断能力,使在手工条件下无法操作或者操作流程复杂的事项变得简便易行。此次审计中,根据印尼政府矿产出口新规,对印尼的矿业企业从2012年5月6日起执行出口配额管理,J会计师事务所运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将印尼贸易部、财政部、能源矿产资源部、税务部门、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备份还原,转换为EXCEL文件输出,比对宾那有限公司当年申请配额及当年实际出口情况,分析与印尼其他矿业企业的差异,并合理预测下一年度配额申请获准额度。
(3)J会计师事务所重视心理研究在审计中的作用,审计人员能够很好的把握被审计单位人员心态变化,进行有效沟通以实现审计目标。比如,开始阶段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会比较配合,进展中又会出现厌烦、隐瞒、推脱等情绪,结束阶段更多的是急切和松懈。把握住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心态,区别运用沟通技巧,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J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有两名员工拥有国际注册心理咨询师资格,在境外审计中,他们发挥了意想不到的重大作用。在宾那有限公司审计项目中,其中一名注册会计师便发挥心理导向方面的优势,成功探析出一条制约审计进展的因素:宾那有限公司2012年勘探了两个项目-新西兰项目、北领地项目,前期勘探费用已入账,其中新西兰项目前景很好,据悉新西兰项目铁矿质量好且易开采,预计成本与售价可知,收益相当可观,2013年可能有进一步的开发投入和开采投入,次项发现成功推进了审计进程和审计效果的实现。
(4)对于境外企业,审计有其特殊性,其中一方面便是除J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外,宾那有限公司还会聘请当地事务所出具当地的审计报告。这样的话有些工作就可以进行联合,共享成果。J会计师事务所会首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对重大错报识别、评估,对于非重大错报领域的审计程序取证就会与当地聘请的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尽可能利用德勤已做过的工作,避免了重复审计,也降低了被审计单位重复工作产生厌烦情绪的可能性。鉴于德勤已执行过银行存款函证程序,考虑当地严格的监管环境以及此项程序不易作假,J事务所决定不再询证一次,可以充分利用德勤的工作,项目组在现场收到了企业提供的银行回函原件(银行同时寄给德勤和宾那有限公司,故该公司有原件)。这样,借鉴利用已有成果满足了境外审计必须短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审计事项的要求,保证审计质量的基础上,提高了审计效率。
(5)J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境外业务时,极力通过拓展服务层面、完善服务质量,从而赢得好评,来树立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形象,进而达到开拓国际市场的终极目标。一方面,分析宾那有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虽然该公司2012年度超额完成经济考核指标,但还有改进提升空间,J会计师事务所有针对性的提出几点建设性意见供宾那有限公司参考。另一方面,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及需要提请该公司关注的重大事项而提交了管理建议书。宾那有限公司2012年末刚刚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13年初指定了专门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人员,但是尚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J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改进,并建议尽快实施。J会计师事务所精益求精地提供增值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是为了改变国内事务所境外业务总体上数量较少并且以审计鉴证为主的低层次业务的现状,以期开拓境外新的业务增长点,成功向开展诸如战略管理咨询、业务技术支持、内部控制设计等高层业务过渡。(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证券市场建立十多年来,为配合国有的改革和,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1998年以前证券监管部门允许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就可以申请股票发行上市,并且其前三年的业绩可连续。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大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不是整体改制上市,而是在改制为股份公司时,要对不相关联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否则,公司往往难以达到发行股票的条件。
为达到上市条件,这些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就需要作为股份公司发行上市三年又一期(以下简称“报告期”)报表的组成部分,在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作为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由于股份公司在三年前是不存在的,在会计主体不存在而又要为其编报财务信息,如何编制就成为证券市场中公司能否发行上市的关键问题之一。遗憾的是,直到现在,监管部门未制定出相关的编报指南和审计准则,导致证券市场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财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方面缺乏规范,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这几年证券市场存在的“虚假上市”等问题或多或少与此有关。
为配合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扭亏为盈,1997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允许上市公司二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增发”)。问题是,在试点的六家纺织企业中,有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是亏损的,但公司也成功增发了,这似乎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规定不合。但是,这些公司在二次发行前,大多进行了规模较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实际上是默许上市公司按重组后的架构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并以模拟后的会计报表为考核基准。上市公司进行大比例的资产重组后如何编报财务信息,监管部门未制定相关的指南,结果是首批六家公司增发时所公布的会计报表的编报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缺乏编报标准,监管部门个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意见相当不一致。这就导致,对于进行过大比例资产重组的公司,二次发行时的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较不规范,投资者也就无法从过去的历史信息来判断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
另外,上市公司发生大规模的购并时,如何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也未有相关的规定。有些公司发生吸收合并时,并未编制模拟会计报表,吸收合并发生在不同的年度、不同的公司其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不一样的。这就说明,上市公司发生购并时,如何通过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来反映事项的程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监管部门尚缺乏编报的指南。
但是,在缺乏首次发行财务信息编报指南和相应的审计准则的情况下,有1000多家公司通过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发行股票,并大多模拟编报了报告期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对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或购并的公司,也编报了模拟财务信息,并作为二次发行的材料。可见,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改组上市和增发是离不开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的。本文拟结合与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有关的问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同时对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一些意见。
二、模拟财务信息的含义
何为模拟财务信息,有关文件并未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按照美国证监会(以下简称“SEC”)的说法,模拟财务信息是相对于历史财务信息而言的。美国SEC在其Regulation S-X Article 11 中提到模拟财务信息(pro forma financial information),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SEC为模拟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报告制定了详细的指南。
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可以这样来定义:假定公司现在的架构在报告期初已存在且无转变,按报告期各年实际存在的公司各构成实体,按公司现在执行的会计政策来编制和报告报告期各年度的财务信息。这个定义可解释为:
1.模拟财务信息不是主要财务报表,仅仅是对财务报表的一种补充;既可以是申报财务信息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历史财务信息的注释。
2.在编报时,实际包含了这种假定:各种资产或业务产生的业绩在重组入(或置换入)公司前是实际存在的,不是人为虚构的。编报时,仅仅为其移动了一下位置,放在公司的名下。若原来的业务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则原来的数据直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是内部结转的,则根据生产数量或劳务数量,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模拟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的资产未能产生活动,则没有可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的业务。若在改组为股份公司前发生了资产剥离、资产重组,可以按剥离和重组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报表;若上市公司发生了兼并、收购、大比例的资产置换(或买卖),可按兼并或置换后(买卖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
3.架构的假定应该包括公司的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执行的会计政策等;假定纳入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或子公司从报告期期初就执行《会计制度》,若实际不是,应按该会计制度进行归口调整。
4.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各国规定的不一样,我国一般指二年。首次发行要提供三年又一期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大比例资产重组也是三年又一期。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目的在于利用历史信息,通过一定的进行加工,使拟上市公司三年又一期财务信息在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表述,为投资者状况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数据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我们知道,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除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外,信息的相关性也很重要。只有通过比较过去可比期间的财务信息,才可预测将来的可能情况。所以,在制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指南时,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信息的相关性这一质量特征,而不是可靠性。
三、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情况
财务信息的编报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编报财务信息预期收益大于编报成本的情况下,财务信息的编报才有意义。根据这一约束条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要编制模拟的财务信息。
在我国,编报模拟财务信息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归结证券市场发生的各种案例,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条件应包括:1.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现在上市公司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公布合并方案,但如何编制和何时编制未见到相关规定。2.在首次发行时,对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允许其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业绩模拟计算,独立运行一年后可申请股票发行,包括:①对原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或非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损益剥离后,以一部分经营性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则这部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对应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②几个发起人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包括股权),则这些投入的个别资产和对应业务的经营业绩也可以相加,作为股份公司前两年的业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则有限公司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3.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且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70%以上,其重组前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由于企业上市改组中或上市公司的资本重组方式不同,公司是否需要模拟编报财务信息,应视情况而定:
1.考虑到编报财务信息的成本和对信息的程度,规定重要性的定量指标就很重要。美国SEC规定的相对重要程度是50%。我国对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是指对总资产、净资产或净利润而言,也可以对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价款而言。在购买或出售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还可以模拟计算业绩,其余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对重要性指标不要硬性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由公司判断决定,并以50%作为重要性指标。
2.上市公司在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时,以及发生大比例资产剥离、出售或置换时,应编报模拟的财务信息,并作为临时报告予以公告,而不仅仅在有增发的需求时编报。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对其前两年报表按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并作为申报会计报表的一部分。
4.非国有首次发行时,只要规范改制我们认为也可按照改制方案模拟其前两年的业绩。
5.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角度应是投资者,而不是监管部门的需要。模拟财务信息是为投资者的需要而编制的,因而应强调信息的可比性,监管部门应根据投资者的需要制定编报。现在,往往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比较强调可靠性,信息的横向可比性较差,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
四、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及何时编制
由于模拟财务信息是假定资产重组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从而对财务信息所产生的,因而必须确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交易发生前的期间,覆盖的期间取决于信息的有效性。美国SEC规定:在编制模拟利润表时,可采用财务预测,所覆盖的日期至少应该包括从交易预计完成日期开始的12个月。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所以三年应该是规定的限制条件。证监会规定公司必须改制为规范的股份公司,并运行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发行,所以,我们认为可以以公司购并后或资产剥离或资产置换后的公司架构为基础,模拟编报前两年的财务信息,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布。因为仅模拟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基本看出合并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但看不出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趋势。以三年为窗口,观察一个公司的,历史信息就会有预测价值。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监管部门并未要求编制模拟财务信息,仅是公司可以在重组完成一年以后提出配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请,其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所以,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可以模拟编报二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
信息是有时效性的。信息公布晚了,信息的作用也就弱。对于何时编报模拟财务信息也是应该考虑和解决的。对于公司的改制,应根据改组的方案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并在申请为股份公司时编制。对于公司的合并,应模拟编报生效当日的合并财务信息,并随合并公告书一起公布。合并完成后,应该对合并发生年度以前三年的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告。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应在签订计划时而非完成交易时,编制模拟前三年的财务信息,并公告。
五、编制模拟财务信息所采用的方式
以美国SEC规定的条例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由引言、简化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注释等组成。引言应该对交易和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的目的加以说明,注释应该详细说明编制模拟信息所涉及的假设与相关的数据。模拟财务信息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补充。允许在模拟利润表中进行财务预测,并要求计算模拟的每股收益。
我国以IPO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是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与格式第9号中规定的(一直未公开过,被最近的指导意见所代替),内容可归纳为:
1.模拟会计报表作为报告期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但本身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重组,需要再模拟的情况除外)。
2.模拟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注释。只需要编制设立日的资产负债表,要编制设立日前两年的利润表。
3.在注释中披露所涉及的交易主体、交易的资产和方式,模拟会计报表编制的基准、依据等;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以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收入和成本配比为主要的编制基础。
4.不可采用预测信息。
5.要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假定在报告期的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追溯调整原会计报表。
6.对原来会计报表存在的会计差错作出恰当的会计调整。
7.编制设立前各会计期间财务报表时,应以改制方案为依据,对设立前原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成本与费用进行划分。同一账项在报告期内各会计期间或时点采用的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若是多个经营实体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则各经营实体对同一账项所采用会计政策和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各经营实体之间的交易或事项必须予以抵销。
8.以模拟财务信息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六、模拟财务信息编制的具体原理与
对于如何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美国SEC规定,要以计划或完成的资产重组交易为基础,对交易发生前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或合并后编制。在编制时,具体的规定较为弹性,以使模拟信息能适应于各种个别事实和情形。在编报模拟利润表时,要求对交易的一次性持续性影响要加以明显区分,并将一次性影响项目(中止经营、非常项目和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等)排除在模拟利润表外,但要在注释中加以说明这种排除。
证监会了IPO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吸收合并的情况尚未有具体规定,但公司会比照指导意见执行。针对该指导意见,我们认为,IPO时,模拟财务信息编报需要讨论的几点是:
1.对于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我们必须强调信息的相关性,而不是信息的可靠性。该指导意见非常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会导致信息的相关性减弱,甚至不可比。比如,由内部产品或劳务转移所形成的部分,原会计核算中采用内部价格计量的,应以报告期实际内部价格为基础。这种规定导致的结果是,为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三年利润表的编制采用了不同的计量标准,改制后的公司收入的计量以市价为基础,而改制前基本上以成本为计量基础,这样,编报的各年度的财务信息就不可比。实际工作中,企业制定的内部价格,往往未考虑管理费用,有的企业的内部价格甚至弥补不 了费用,也不是真实的内部价格。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是在假定一定基础上编制出来的,改制前二年的收入应比照同期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来模拟。在无法寻求同类价格的时候,应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毛利。再如,按指导意见,设立股份公司时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或债转股的,划分财务费用时,不应追溯调整股份公司设立以前年度已入账的相关财务费用。按这种规定来编制三年的会计报表,对财务费用这一信息来说就没有可比性。
2.股份公司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资产置换,股份公司应以置换后的架构重编会计报表,而不是仅仅编制和披露备考财务信息。指导意见的做法是,在发生重大资产置换时,还是按原来的方案编报财务信息。对于首次发行IPO来说,若在报告期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则三年的财务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编报的,披露的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产生的,因而反映不了实质。所以,根据重组后的架构编制的财务信息不能作为备考的财务信息,而应该作为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3.在报告期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时,要区分支付方式,选择合并基准日前各会计期间应按合并后或合并前公司架构编制。在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并以现金方式购受企业的情况下,上市改组企业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自合并日起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在以换股方式购受企业,上市改组企业整个报告期内应包括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但是,对被购企业于合并日之前的资产负债表则不应作模拟性调整,因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已为投资者提供了最为有用的财务状况信息。
4.对于我国企业存在特殊性的地方,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要有所考虑。如,原企业免费使用的土地、商标、专利权等,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应假定在报告期初就有偿使用,并考虑使用费用计入模拟利润表。
七、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
模拟财务信息在对投资者公布前是否需要审计,各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美国为例,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了题为“模拟财务信息的报告”的鉴证准则(Reporting on Pro Forma Financial Information)。鉴证准则的无疑为模拟财务信息的审查、评价和报告提供了指南,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类似业务时必须遵循的标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鉴证准则并不适用于按会计准则在会计报表或在会计报表注释中编报的模拟财务信息。显然,注册会计师要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其遵循的标准仍是审计准则。
在我国,模拟财务信息被当作财务信息来看待,需要按历史财务信息的要求进行审计,这就引发了一系列:
1.我国尚无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准则。与美国不同,我国的审计准则覆盖了所有的业务范围。但实际上,注册师是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来审计模拟会计报表,都出具了类似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IPO、吸收合并、增发时),在审计报告中表述的是“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但实际上,的审计准则并未规范模拟财务信息审计的特殊之处。按照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程序,是不足以使注册会计师获取模拟会计报表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的满意证据,从而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