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计划

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计划

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计划

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计划范文第1篇

一、发展现状

2011年以来,我区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宗旨,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4所,比2011年增加13所。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园3所。全区在园幼儿1073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1年的76%增长到9448%,“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实施公办园集团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区及边远农村地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不高,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任务艰巨,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加强,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小学化”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城乡、园际间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成农村公办主体、城区公办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一)扩大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新增的居民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2015-2017年,全区新建公办幼儿园9所(见附件1),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7%、98%和99%以上。

(二)调整结构。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到2017年,全区乡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区域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乡镇及以下入园幼儿享受普惠。

(三)提高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人员素质,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消除无证办园和“小学化”现象。全区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炊管人员等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任教师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比例达75%以上。

(四)健全机制。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制定公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政策等。按照省定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和人员补充机制。到2017年秋季开学时,全区公办园编制内园长和专任教师的数量占本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资源总量,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1、完善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区统筹,以乡镇(街道)为规划单元,制定布局规划,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要求,明确定点幼儿园,确定办园规模。

2、继续实施一批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加大政府投入,抓住国家学前教育项目建设机遇,新建公办园9所,实现公办园乡镇全覆盖,扩大城区、城郊学前教育资源。

3、认真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2〕7号),确保符合配建条件的小区幼儿园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无偿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用于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国土、住建、房管、财政、地税、教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责,采取事前控制、跟踪督查整改等措施,加大对新建配套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到位。小区配套园不用于举办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的,教育部门不得为其颁发办园许可证。对于宜教发〔2012〕7号文件出台前竣工的小区,建有配套幼儿园的由区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与开发商协商回购办法。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修订完善《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管理办法(施行)》,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划拨土地使用权、安排贴息贷款、减免租金、补贴运行经费、派驻公办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引导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提升办园水平,提供普惠。区财政将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纳入预算。

5、大力推进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发展。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各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幼儿随班就读。

(二)落实财政投入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完善以区为主、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投入政策要求,区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逐年提高。

2、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2016年3月底以前,区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测算核定全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和家庭经济贫困幼儿资助标准等,建立和完善财政、社会、家长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3、规范学前教育资金管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对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资金支持。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学前教育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管和效益评估。

(三)推进办园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完善集团化办园机制。继续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办园优势,优化公办园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对集团管理的考核评估以及保障机制,确保集团运作规范、管理高效。鼓励全区民办园通过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实行集团化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四)加强科学保教指导,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1、提升科学保教水平。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制定教玩具达标计划,到2017年秋季开学前,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玩教具配备达到省定标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教育部门要根据各园实际逐园核定办园规模,对幼儿园实行总量控制下的招生管理,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严格控制幼儿入园年龄,小班不能招收3岁以下幼儿。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小学招生时,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类考试。严禁给幼儿统一配备人手一册的教材(资源包)。

2、加快提档升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标准,定期组织办园水平评估工作,实行办园水平动态认定机制。推进“家园共建”,严格执行“家长代表入园制度”,形成“家园共建、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加快升等晋级步伐,提高办园质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17年,省级、市级示范园比例达到15%。

3、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全区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建立专兼职专家团队,为开展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经费。根据地域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包片到园、指导到人等方式开展教科研工作。

(五)强化管理,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

1、严格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炊事员和安保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从2016年起,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区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备案管理,凡不符合相关从业规定要求的,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工作。

2、探索建立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及人员补充机制。按照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教职工,严禁挤占、挪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3、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培养体系。与高校开展合作,采取定向委培等方式,为农村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支持幼儿教师在职参加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所需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共同承担,力争到2017年,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以上。实施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培训计划,培养学前教育领军人物,用3年时间培训35名骨干园长、70名优秀教师。建立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工作室制度,推动园际教研、园本研修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建立区级培训网络,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不断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对公办园在编教职工,实行工资全额预算,其工资待遇水平应与区内小学教职工基本一致,逐步实现公办园编内编外教职工同工同酬。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园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民办园教职工,要引导和监督举办者依法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保障其工资待遇,足项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深入开展集团公办园教师交流工作,合理确定区域内公办幼儿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园在编教职工享有同等地位。

(六)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保证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积极争创省“学前教育示范区”。建立健全学前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办园体制、投入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制订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全区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考核。

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计划范文第2篇

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学前教育工作已经成为我乡基础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幼教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进步,现就这三年来的工作,作一回顾和总结:

为了加强对各幼儿园的常规管理,每学期我乡都坚持开展常规检查,以稳步推进幼儿园的整体工作。我乡从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常规、卫生保健、饮食安全四个方面对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通过听汇报、压滤机滤布查资料、实地查看、听课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并对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及教育教学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反馈,并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在检查工作中,乡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比较扎实,长远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能够因园制宜,符合实际,计划切实可行,学期有较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能为幼儿园实现整体目标服务,大多数幼儿园计划落实到位,实施情况良好,能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各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整体管理工作职责明确,管理比较到位,均能根据当前实际逐步完善、修订岗位制度。在教育教学方面,各幼儿园教学计划制定符合实际,教育目标清晰,教学管理工作比较扎实,幼儿园教学常规规范有序,教学内容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教师教案能按照新的要求认真书写,本文来自活动设计科学合理,贴近幼儿生活,游戏性强,教研计划制定科学合理,有利于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活动区设置能结合教育目标并符合幼儿需要。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常规管理比较到位,园本教研工作初见成效,各项教研资料健全,幼儿园能结合本园所实际制定教学研究计划,便于操作,有利执行。教研实施方案内容丰富、详实,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扎实、细致。有些幼儿园还建立了教师电子档案,内容丰富,符合教育现代化管理的理念,有利于教师成长;在检查中我们还发现,幼儿园在区域活动与教育目标结合上更加紧密,教研任务更加明确,教研思路更加清晰有利于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在教研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更加及时、完整,教研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初见实效。

在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及饮食安全工作中,各幼儿园能认真制订保健工作计划,保健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园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幼儿餐用具消毒情况执行良好,在膳食管理方面,幼儿园食谱制定比较科学合理,能做到伙食款专款专用,食堂能按食谱定量下料,按时做到膳食调查,且资料齐全。各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得扎实、细致,滤布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预案比较完善,资料齐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记录真实,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情况良好,能按照《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评估标准》执行操作。为幼儿创造了安全、健康的良好环境。

三年来,我乡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需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不断督促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提高入园率,加大乡学前教育的投入,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学习和活动环境,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计划范文第3篇

一、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1.总体目标:经过4年努力,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基本形成0—5周岁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以社区为依托,以幼托园所为中心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机制灵活、运作规范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使我市的学前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类教育发展相协调。

2.具体目标:

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实施“托幼一体化”教育,建立0—2周岁早教基地不少于15个,100%的0—5周岁儿童家长或看护人能够得到平均每年不少于2次的优质科学育儿指导。

提高幼儿园建设达标率。至2012年全市100%幼儿园达到省级办园标准;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占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10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80%的中心村幼儿园进入省等级幼儿园行列;全市省一级幼儿园达到6-8所。

提高幼教师资水平。至2012年,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其中70%以上专任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5%,具有教师职称比例达到80%;100%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名园长、名优骨干教师,每年增加一定数量的公办教师充实幼教队伍。

3.规划要求:市教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全市幼儿园的布局和建设。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要制定辖区内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当地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切实增强托幼园所布局与建设的科学性,加快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含外来人员子女)均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二、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4.落实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在同级教育事业经费中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将其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长。

5.新设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去年市财政新设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100万元,今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元。该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公办幼儿园、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和扶持优秀民办幼儿园发展,奖励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和当年度上等级、创示范的幼儿园,补助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资助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入园等。此专项经费实行滚存使用,不得挪作它用。专项经费使用由市教体局提出方案,提交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研究后由市财政核拨。

三、积极探索创新,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

6.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增加学前教育发展合力。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统筹制定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出台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协调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作为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发展辖区内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积极筹措办园经费,努力改善办园条件,乡镇中心幼儿园实行独立设置、独立法人、独立建帐设户的“三独立”;配好学前教育管理干部,推广依托中心幼儿园对村办托幼园所实施统筹管理的模式;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托幼园所的有序管理,按辖区内园(所)点布局规划,建好标准化幼儿园,撤并小而差的园所,并在相关部门配合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彻底取缔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

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市教体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各类托幼机构的审批,核发办园许可证;负责制订、完善幼儿园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实行统一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制度;负责幼儿园教学业务的指导;配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和业务辅导员。公安、交通、文广、城管执法、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国土、建设、消防等部门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倾斜措施,保证幼儿园建设的顺利进行,幼儿园建设中的应缴规费及日常水、电、气等费用按中小学的标准收缴。发改、财政、民政、人事、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也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营造有助于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的社会氛围。

7.深化办园机制改革,满足多样化发展需求。坚持政府履职、多元办园、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发展和运行机制。市、镇两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搞好统筹规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管。坚持多元办园,探索“政府主导、民办公助、自主发展”的城市学前教育发展模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上档次、上规模的民办幼儿园。努力建立以公办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骨干、集体(村)办的中心村幼儿园为主体、个人办的幼儿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机制。坚持并完善学前教育成本由办园主体、幼儿家长、政府合理分担的机制。

四、完善建园机制,加快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8.建好住宅小区配套托幼园所。凡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实施农居工程时,要根据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修订版)》的要求,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并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出让商品房土地和安排经济适用房及农居房土地时,应根据学前教育设施布点规划,以教育用地划拨或作为土地公开出让的前置条件安排好幼儿园的用地(如小区开发规模没有达到需独立设置托幼园所的,须在周边新开发小区时通盘考虑,按规定规划建设配套托幼园所)。规划部门在组织托幼园所设计方案审查时,须邀请教育行政部门参加。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规模,按照《浙江省幼儿园设计规范》要求建好配套托幼园所,并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公建配套幼儿园属公共教育资源,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幼儿园产权登记手续,幼儿园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以前小区开发中已建设好的配套托幼园所不得改变使用功能。

9.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加强公办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积极推广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办幼儿园(班)实施统筹管理的模式。根据新农村建设实际,统筹制定农村幼儿园网点规划。村幼儿园(班)原则上以村集体举办为主。各行政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联合举办规范幼儿园(班),所建幼儿园(班)可作为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分园或教学点。在人口居住分散的山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安排教师,采取巡回辅导站、幼儿活动站、游戏小组、家庭辅导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幼儿接受一定程度的学前教育。中小学网点调整中产生的空置校舍,其功能仍为教育用房,其中适合开办幼儿园的应优先改建成幼儿园。幼儿园的新建和改建必须严格执行《*省幼儿园设计规范》。从去年起全面启动幼儿园标准化创建工程。

五、重视队伍建设,提升学前教育师资素质

10.稳定幼儿教师队伍。要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和定编标准,合理确定教师编制,每年有计划地增加事业性质的幼师人员编制。要落实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业务辅导员的公办教师编制,并逐步实现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向各中心村幼儿园选派1名公办编制的骨干幼儿教师,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能力。加大幼儿教师招聘力度,招聘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优化幼儿教师队伍。各级各类幼托园所在招聘非公办教师时应严格实施《教师资格证书条例》和教师准入制度,新进专任教师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市教体局对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在编幼儿教师,要建立健全注册、登记的管理制度。要健全幼儿教师基本待遇保障制度,各类幼儿园应逐步提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幼儿园自聘教职工人均年收入原则上应不低于上年度本市社会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水平(以社保部门公布为准)。幼儿园应按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11.提升幼儿教师素质。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幼儿园公办与在职非公办教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工程、骨干教师研修班等载体,大力选拔和扶植业务骨干,培养一批省市级名园长和骨干教师。

六、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2.规范社会办学。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严格执行省定办园标准,把好审批和注册登记关,规范其办园行为和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年度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各相关部门也要加大管理力度,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13.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幼儿园园舍的安全检查和教学活动中师生安全的预防。根据幼儿特点和确保安全需要,幼儿园招生坚持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尽可能不安排幼儿在园寄宿,原则上不提倡车辆接送幼儿。幼儿园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幼儿园要根据在园幼儿数,按规定配置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建立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登记与追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

14.深化素质教育。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以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根本,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切实重视教育科研,扎实推进园本教研。充分利用多方资源,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指导,不断深化早教工作,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学前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 政府责任 财政支持 培养培训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家大力推进发展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部署,是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解决适龄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入园难”问题的重要措施。甘肃省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有效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三年来,甘肃省学前教育累计投入资金28.69亿元,新建、改(扩)建城乡幼儿园1300所。截止2013年,在园幼儿54.98万名,幼儿园专任教师2062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6.15%。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均编制了本区域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强化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学前教育发展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的主导性得以充分体现。各级政府都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专门成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组,确保计划顺利有效实施。全省进一步实行政府统筹协调、地方分级办园、部门分工负责、教育归口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建设《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多地成立学前教育指导中心,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全面、专业的指导与服务。通过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13年,甘肃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出台《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实施方案》,主要从政府职责、经费投入、园所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等6个方面进行评估。对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扩大教育资源,初步缓解“入园难”问题

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总目标是:到2013年全省新建、改(扩)建1000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入园园位27万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45%。为实现这一目标,从2011年起,甘肃省开始启动学前教育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集中建设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幼儿教育服务体系。截至2013年,全省在园幼儿为54.98万名,比2010年增加16.25万名,增幅达29.5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66.15%,比2010年提高26.4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入园难”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得到初步缓解。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甘肃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量呈明显增长趋势,三年累计投入28.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6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54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0.15亿元;农村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比例,从2010年的37.83%增长到2013年的65.27%;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计5.5亿元。三年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迅速增加,专项经费逐年增长,实现财政投入以地方为主、省级为辅、中央支持的结构转变,并逐步达到向发展缓慢的农村地区倾斜的目标。

全省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子女入园收费减免、补助工作,已拟定出台《关于开展甘肃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的实施意见》,资助对象为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

四、加强规范力度,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2013年甘肃省教育厅颁布《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应统筹规划学前教育,把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园或捐资助园,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的方向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五、拓宽补充渠道,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2012年,甘肃省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标准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优先补充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的同时,确保教师队伍的有效补充、师生比的合理配置,是推动我省学前教育协调发展主要力量。

六、加强培养培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甘肃省拥有许多学前教育专业的相关院校,如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等,均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增加了学前教育的招生计划,扩大了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规模。在办好现有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上,全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增设学前教育专业,从源头上促进全省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的逐步完善。

甘肃省教育厅出台《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甘教师[2013]49号),将幼儿园教师参加培训和完成学分的情况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晋级、职务评聘、骨干教师培养、特级教师申报和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2011~2012年,在省级财政的支持下全面推行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全省范围内共培训幼儿园教师19341人,其中:国培计划2787人,省级培训300人。全省在组织好国培计划的同时,建立了甘肃省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平台,定期开展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和全员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并举办了省、市两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会,对各地幼教专干、幼儿教研员、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进行专题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通过教师培训开拓思路、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提升能力,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推动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

甘肃省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使学前教育受到空前重视,助推全省学前教育迅猛发展。但由于甘肃学前教育底子薄、欠账多,在教育体系中属薄弱环节,与教育发达省份相比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省教育厅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地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甘肃学前教育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 虞永平.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J].人民教育,2012,(11).

[2]全面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J].幼儿教育,2012,(9).

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计划范文第5篇

为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5月份,区政协组织文化委相关委员对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委员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在了解掌握全区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教体局坚持把学前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克服种种困难和不利因素,统筹管理,深化改革,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区学前教育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目前,全区共有登记注册幼儿园96所,其中政府办园1所,占1%;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31所,占32%;个人办园64所,占67%。从达标情况看,省级实验幼儿园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十佳幼儿园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9所。全区0-6岁学龄前幼儿10440人,在园幼儿9568人。其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3838人,入园率100%;学前二年在园幼儿6953人,入园率97%;学前三年入园率96%,发展规模基本满足了社会需求。

(一)科学规划,建章立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文件精神,出台《博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等,对全区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统筹推进,提高质量。有针对性地发挥各类幼儿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抓引导、抓规范、抓品牌,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交流和创先达标活动,有效发挥公办园的龙头带领作用;加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管理,严格实施对各幼儿园达标活动;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做到在各项评优树先、业务指导、工作考核中一视同仁。

(三)强化职责,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列为重大民生工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大学前教育资金争取力度。20__年以来,共争取中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786万元,用于农村学校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和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工程建设;二是大力推进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目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扎实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其中白塔镇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的中心幼儿园工程主体部分已完工,预计9月份投入使用;三是建立并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设立学前教育资助专项经费,根据区域实际科学确定资助标准,按在园孩子总数的10%进行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20__年,共资助988名困难幼儿,总资助金额达118.56万元。

(四)抓好队伍,提升形象。为提高全区幼教质量,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在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实行园长岗位资格证制度。目前,全区所有幼儿园园长均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二是对在职幼儿教师有计划地进行培训。通过继续教育、个人进修、优秀幼儿教师事迹报告会、优质课评选等活动形式,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目前,全区在岗专任教师686人,其中公办幼儿教师28名,从学历层次看,本科以上37人,专科300人,中专271人;学历达标教师601人,占87%;学前教育专业教师550人,占80%。

(五)加强监管,优化环境。高度重视对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实行分类治理,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26所,分流安置幼儿605名、教职工48名。对13所已经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审批,并发放《办园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园条件的13所无证幼儿园依法取缔关停。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办与民办幼儿园比例严重失调。一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少、规模小。全区公办幼儿园只有实验幼儿园1处,且规模偏小,原定规模为4个班,招生120人,但目前办园规模已达到11个班,在园幼儿420人,形成了幼儿园人多地少的局面,不符合省市关于幼儿园建设的要求。特别在近几年的招生中更出现了报名人数严重超过招生计划的问题,如2013年该园计划招生60人,但目前已经报名400余人,现有办园规模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社会意见较大。二是小学附设幼儿园不规范。我区小学利用学校资源附设幼儿园,多项工作不符合上级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定,违背了儿童正常的身心发展规律,影响了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20__年9月,区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及附设幼儿园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区小学附设幼儿园进行了整顿,在目前公办性质幼儿园数量较少的情况下,为规范发展秩序,仍关停了实验小学幼儿园、五岭路小学幼儿园 、石炭坞小学幼儿园3处不符合标准的学校附设幼儿园,并对其它小学附设幼儿园提出了整改意见。小学附设幼儿园的整顿工作,降低了全区公办性质幼儿园比重,增加了幼儿入公办幼儿园的困难,也加大了实验幼儿园的招生压力。同时,个别民办幼儿园乘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了群众负担。根据上级要求,既要扩大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也要规范办园行为,所以做好公办性质幼儿园的规范与发展,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三是镇中心幼儿园发展滞后。市教育局要求20__年60%以上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2013年所有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认定标准及相关任务指标,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对区县政府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这是一项刻不容缓、非常艰巨的任务,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和其它各方面的原因,工程进度缓慢,差距很大。

(二)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办幼儿园经费不足。实验幼儿园因公办教师不足,聘用了33名幼儿教师,需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教学楼有近300平方米产权不属幼儿园,需要每年缴纳2.5万元的租赁费用,这种状况导致管理协调难、安全隐患大。目前,全区各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所收费用均需上缴财政,但区财政难以及时拨付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的伙食费上缴财政后也不能及时拨付,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二是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较低。按照市财政局、物价局和市教育局要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实行按类别收费,其中类别最高的实验幼儿园每月仅收取管理费220.5元,其他公办性质幼儿园均低于该标准;而民办幼儿园实行收费申报政策,有较大的灵活性。三是我区与其他区县在学前教育投入方面差距越来越大。据了解,张店区2013年投资1200余万元新建三所公办幼儿园,每年公开招考10余名公办幼儿教师。临淄区实行了生均拨款制度,每个学生每年补贴300——500元不等。周村区将镇中心幼儿园调整为全额事业单位,每年投资200余万元用于幼儿园建设。桓台县每年拨付150万元作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沂源县投资20__万元建成档次规模一流的公办幼儿园。高新区共投入1130万元实行了生均拨款制度。我区目前未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未实行生均拨款制度,更没有学前教育资金的专项投入,这些困难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全区学前教育发展,2013年前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十分艰巨。

(三)教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区学前教育师资素质不高、数量不足、待遇偏低、队伍不稳的问题较为突出,公办园教师老化现象十分严重。一些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教师没有受过正规培训,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不高,他们对幼儿的身心发展不了解,对幼儿教育规律把握不准,教育方法单调,教育内容单一,不利于幼儿综合素质的培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区幼教质量的整体提高。另外,民办园教师待遇差,流动性大,直接影响师资水平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高重视程度。一是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把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民办形式为辅、多种形式并存的办园格局。二是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如教育、规划、土地、建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例如,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政府要有硬性规定,要为学前教育预留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招拍挂要附加条件,引导开发商真正负起相应社会责任。三是认真落实教育普惠性均衡发展政策,努力实现国家基础教育均衡、同步、协调发展,积极调整相关政策,使学前教育向义务教育靠近、衔接。四是在经费上加大投入,政府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和相关具体实施细则,整合社会资源,激活民间资本,努力改善幼教办园条件。

(二)加大科学管理力度,规范办园行为。要认真履行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快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有序发展。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当前要着力把《博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坚持政府统筹、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促进各类幼儿园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力度。继续实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