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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区别

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区别

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中国大陆澳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

中国大陆的经济改革把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市场失效”和周期性波动产生了宏观调控的必要性。随着市场经济实行的时间越长,人们发现市场经济中产生的问题越多。特别是改革开放30周年前后举办的一系列关于市场经济的反思,许多人发现中国的经济高增长伴随着经济结构不合理化,经济财富的增多伴随着社会矛盾的大量积累,收入的增长伴随着收入分配和资源环境生态的恶化,如此等等。面对这些问题,许多疑问相应而生。对于种种疑问的思考,自然离不开我们手边既有的经济学理论,但是我们更需要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寻找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性,丰富和发展我们的经济理论。

中国大陆历史:通过改革干预而非市场发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大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历史,与绝大多数其它市场经济体情况不同,不是沿着“自给自足―以物易物―小农经济―简单商品经济―三次产业分工―劳动力商品化(资本主义经济)―市场经济”的“自然”脉络或“斯密―扬格”定理的逻辑发展形成的,而是沿着“自给自足―以物易物―小农经济―简单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三次产业分工―改革开放政策―劳动力商品化(中国特色资本化经济)―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道路发展起来的。所以,与其它市场经济体不同,中国的市场经济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没有体制改革就没有中国的市场经济。

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不仅扭转了计划经济时期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困局,而且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成为发展中国家克服贫困的典范。然而正如古人所云: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通过人为的行政手段创建,而不是通过市场自身的演化发育成熟而形成的,当改革从体制外转向体制内,从“浅水区”转向“深水区”,从行政命令接受对象的改革转向行政命令系统本身改革的时候,中国以建立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为取向的改革就遇到了空前的困难。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是,在市场经济不完善中遇到的问题不是通过完善市场体系,而是试图由政府的宏观调控来解决,使得宏观调控的范围太广和边界太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市场经济取向改革的深化,宏观调控自身也难以得到正确的定位及恰当的功能发挥。

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重要前提:微观规制

目前仍然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误解,即认为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就是“宏观调控”,或者说,“宏观调控”等于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作用。其实,正如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绝不仅仅是行政执法意义上的狭义政府而是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在内的广义政府那样,政府介入市场经济的作用,也绝不仅仅是宏观调控,而且还包括微观规制。

微观规制在本质上,它是对于市场经济规则及其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是对市场上的微观主体行为确立一种制度性的规范和制约。

首先,微观规制为宏观调控提供基础。如果没有微观规制为市场经济确立规则和秩序,宏观调控就无法确立自身的定位,进而宏观调控的功能就不能正确发挥。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离开了一定的微观规制所确立的制度环境和微观主体的行为规范及其主要行为反应方式,这些宏观政策的效果就会成为零或者为负。

其次,微观规制的实施主体是广义政府,而不仅仅是行政当局。广义政府中的立法部门通过立法来建立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行政当局通过行政法规和执法规定来具体实施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司法部门通过检察和判案来监督和维护市场经济规则的有效运行,从而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广义政府的微观规制把干预涉及到每一个微观个体,微观个体只有在政府规制的范围内才能享有自由竞争、自由选择和自主决策的权利,而同时广义政府的微观规制本身是不能朝令夕改的和随意的,微观规制活动必须严格遵循立法、执法、司法的规定程序来完成。

再次,微观规制的实施方向是不变的,而不像宏观调控那样方向常变。这是因为,宏观调控的目标是应对市场经济中的景气波动,而微观规制的目标是为了建立竞争、高效、公平、自由、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在这个方面,那种把政府微观规制定义为政府仅仅通过行政权力来随机干预个人和企业的正常活动的观点,就产生了把“微观规制”模拟于“宏观调控”的想法,即微观规制也存在所谓的“收紧规制”、“放松规制”、“不规制”、“再实行规制”等等周期性规制波动的糊涂观念。

最后,在微观规制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方式上,其属于公众和公众代表参与性较强的“民主决策”,而不是公众参与性很弱的“精英决策”。

澳门的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

如果对于中国大陆经济与澳门行政特区经济进行比较,首先需要厘清二者之间的可比性所在。由于发展历史、文化背景、制度模式、经济规模、区域特征、产业结构等等方面的不同,大陆经济目前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包括经济改革、对外开放、二元经济结构、三农困境、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区分等等,在澳门也许并不存在、并不重要,或者仅有很间接的影响。但是,中国澳门与中国大陆作为两个经济体,依然存在一些相同的性质,其中包括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面对世界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冲击、华人文化的因素影响、彼此的经济关联度提高等等。

基于这些共同的性质,中国大陆与澳门行政特区之间,在经济上仍然存在许多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之处。尽管澳门没有大陆的改革开放的重大转折,但是澳门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依然需要遵循公平竞争、自由选择、分散决策的原则,依然需要深入认识特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合理定位,需要特区政府正确行使合理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需要在建设“法治特区”的基础上完善特区广义政府的体系及功能。

最近几十年来,对于澳门的市场经济和政府功能影响最大的历史事件,莫过于1999年的澳门回归祖国和建立特别行政区。

在市场经济发展方面,按照“一国两制,澳人制澳,资本主义制度保持50年不变”的回归原则,澳门经济在回归11年来,获得了稳定高速的增长。GDP年增长率,在回归前的1993~1999年,为负增长至5%左右,而回归后的2000~2008年,每年增长率达到3%~28%。人均GDP水平已经位于亚洲第二。澳门经济结构在波动中也得到了优化。如以业为主的公共及个人服务业,回归前占GDP的比例为46%,2004年上升到最高比例的55%,而最近两年又下降到回归前的46%左右。相反,建筑业从回归前的4%左右,下降到2%,最近上升到14%左右。由于澳门没有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的比重在回归前为90%左右,最近两年下降到85%左右,而第二产业相应上升至15%(见《中国统计年鉴》各年度)。

在特区政府建设方面,改变过去澳葡当局倾向于将立法权、行政权主要集中于总督一身,而司法权完全听从于葡萄牙法律的做法,逐步建立起适应特区民情、区情和政情,并且在中国宪法下“高度自治”的立法、行政、司法权力相互分工和相互制约的新法治体系。总体上看,澳门的广义政府结构如下图所示。

从上面分析可以得知,政府的宏观调控需要以微观规制作为基础。微观规制其实是由广义政府构成的经济活动的整体规范和制约。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广义政府与狭义政府的明确区别。对于关键性的立法权和行政权,澳门特区进行了明确地分工。

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干预;微观干预;通货膨胀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02-0022-03

近几年,大家对宏观调控这个词可能是再熟悉不过了,特别是从去年到现在,我们经常听到政府官员或是学者提出要加强宏观调控,比如加强宏观调控,抑制流动性过剩;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通货膨胀;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等等。然而对宏观调控的正确理解、对其真正内涵恐怕很少有人能说清。本文拟就宏观调控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谈点粗浅的看法,并对宏观调控与微观干预的本质区别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宏观调控与政府干预

宏观调控完全是中国化的经济理论术语,西方经济理论中没有宏观调控这一词语,而是使用政府干预(government interference),其基本含义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凯恩斯主义,意指当市场出现需求不足、就业率下降等失灵时,政府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刺激市场或弥补市场不足,使经济总量恢复均衡。而现代宏观经济学产生的标志,正是由于1936年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使得亚当・斯密自由经济理论从此走向幕后,国家干预经济理论走到历史前台,看不见的手也被看得见的手所取代。

我国的宏观调控这一概念源自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①而最早在党的文件中正式提出宏观调控则是在1988年9月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报告》指出:“这次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间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至今已有20年。虽然在这20年里关于宏观调控的定义或者说内涵的界定在理论界还没有统一,但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是对经济总量与经济结构的调节与控制。许小年认为,宏观调控指的是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1];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辑的《现代经济辞典》中,宏观调控的解释是“为了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失效和保证国民经济总体的稳定运行,政府在市场发挥配置经济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来调节国民经济,以最终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的一整套运作过程。”

我个人理解的宏观调控是当国家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市场自身不能自动修复时,政府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及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和控制,以熨平经济波动,实现其目标,使其平稳持续发展。为把这一概念讲清楚,笔者从以下三个层面来做进一步阐述。

一是宏观调控的主体。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主体一定是政府,而且是中央政府,不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只有中央政府才能调控整个宏观经济,才能对经济总量指标负责,地方政府只能无条件执行或是监督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而同时地方政府也可能是中央政府的调控对象,甚至有些时候地方政府为自身的地方利益而对国家的宏观政策进行抵制或消极执行。所以宏观调控的主体只能而且必须是中央一级政府。

二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其次还有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具体有:税收、预算、国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付等[2];货币政策主要包括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存款准备金政策、信贷政策及公开市场业务等。

三是宏观调控的客体。从客体看,宏观调控主要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总体和总量,这主要是通过一些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体现出来,比如经济增长的速度,商品的总供求平衡,劳动力的总供求平衡,货币的稳定等。具体指标有:GDP增长速度、CPI、失业率、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国际收支平衡程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以上关于宏观调控的表述可以看出,政府干预还不能等同于宏观调控。有的学者认为政府干预主要是指以行政手段代替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行为,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也不够科学,这只是说出了政府干预的一个方面;而西方意义上的政府干预也似乎不能涵盖政府干预的实质,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是与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相对应的,而这里面的政府也是指中央政府,所以可以看出,这里的政府干预与我国的宏观调控其实质是一样的。但笔者认为政府干预应该是个宽泛的概念,可以包括中央政府的干预,也可以包括地方政府的干

预;可以包括政府(中央政府)对宏观层面的干预,也可以包括对微观层面的干预。这样一来,

政府干预就可以概括成宏观干预与微观干预的统称。

二、宏观干预与微观干预

上面提到,政府干预包括宏观干预和微观干预,而宏观干预其实就是指宏观调控,这一概念前面已进行了详细表述。所谓微观干预,是针对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而缺乏效率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某个领域上用政府的干预或管制来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商品的价格本来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的变动,以至引起了被认为是不合意的或不能接受的收入分配结果,这时,作为一种特殊安排,政府限制价格在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或者说就是政府为了短期经济运行的平稳,直接干预企业的产出和价格,直接管制市场的准入和退出。而更通俗地说微观干预则是指对某一行业(如金融行业、汽车行业、房地产行业),某一产品(如猪肉、鸡蛋),或是某个市场(如钢材、电力、煤炭)出台一些政策,进行干预,或限制,或鼓励。比如某一地方政府对鸡蛋价格的限价,或者前一段时间兰州政府对当地牛肉面价格的限价这都是微观干预。再比如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的有关土地、贷款等方面的政策也是微观干预,不能看作宏观调控,所以诸如 “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加强对煤炭行业的宏观调控”的这种说法就很不准确。这使我想起几年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卢卡斯来访中国时,正值政府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出台,他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对此作了一句话的评论:中国出台了这么多措施,没有一项是宏观(调控)政策,全都是微观(干预)政策。

我对卢卡斯这句话的理解是,作为中央政府应该出台更多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就是要进行宏观干预,而不是微观干预。在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相对成熟的国家,中央政府进行宏观干预就足以使经济总量恢复均衡,足以解决市场中的一切问题,就不需要或是极少用到微观干预,正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所言:“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中不能广泛使用微观干预手段,因为它的副作用很大。”而具体到我国,一个市场经济欠发达、由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才几十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控经济,想让其恢复正常,实在有些勉为其难,完全按照发达国家的作法或是照搬经济学理论也常常以失败告终。如2008年上半年我国政府有意让人民币加速升值,以此来抑制通货膨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了10%,但通货膨胀不但没有下来反而高达7.9%。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大量使用微观干预,大到提高电价、打压煤价,小到限制蛋价、规定牛肉面价格?笔者看来都不可行。作为新型加转轨的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诸多领域不起作用,或是作用不明显,甚至与政府的初衷相背离,宏观调控不能医治百病,更不能药到病除,一定要有微观干预;而微观干预不能处处干预,要恰到好处,点到为止,永远处于辅助的地位。比如2008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2008年6月15日和25日分别按0.5个百分点上调,但同时又宣布,对于此次准备金率的调整,地震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这就是宏观调控中有微观干预,可谓合法合理,恰到好处。

微观干预和宏观调控是政府干预的两种形式,微观干预多一些还是宏观调控多一些主要取决于不同类型的政府,当然也取决于这个国家所处的阶段。一般认为发达国家的政府主要以宏观调控为主,发展中国家则到处是微观干预。而在某一特定阶段无论是什么样的政府或国家都是更重视微观干预,如最近出现的金融危机,特别是影响较大的美国,无论是对“两房”的国有化还是对投行的并购及对汽车业的保护(注资)都是明显的微观干预,这无疑是必须的,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笔者认为,宏观调控与微观干预虽然有本质的区别,虽然我们更多时候更青睐于宏观调控,但在非常时期,或是某个领域进行微观干预也许效果更显著、更直接。当然,在正常时期,特别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应该更多地使用宏观调控手段,微观干预只能是辅的有益的补充,尽量少用、慎用。

既然说到宏观调控,就不能不说一下当前的宏观调控。

三、我国当前的宏观调控

改革开放以来到现在,我国政府共进行了6次宏观调控[3][4],其中5 次是反通货膨胀(包括这次),一次是反通货紧缩(1998年~2003年)。而每次出现经济波动、总量失衡时,开始都不在意,政府也不太重视,每次问题严重了进行宏观调控时,宏观调控政策也似乎不很奏效,政府心里也没有底数。从时间上看,每次进行的宏观调控的周期也逐渐拉长,当然这也因为一次比一次情况复杂,每次经济波动的原因也不尽相同。那么从2003年10月份到持续至今的经济波动,特别是从去年到现在的明显的通货膨胀,其造成的原因是什么?宏观调控的目标如何调整呢?

本轮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最开始时是2003年10月份的粮食价格上涨(其实这是对粮食价格长期扭曲的合理回归),后来进行宏观调控有所缓和,再后来2006年开始又出现粮油等农产品价格普涨,以及2007年开始肉禽蛋价格飞涨,直到现在由于国内国外的原因而出现通货膨胀。当然对本轮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见仁见智,笔者认为主要是成本推动型,以及资本泡沫的膨胀加上国外通货膨胀的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后者是本次通货膨胀所独有之原因,因为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已经成为其中一员,全球经济一体化必然使一国经济更多的受到其他国家影响,同时也影响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在2006年后我国的银行等金融领域对外全面放开,就更受其他国家的影响。

宏观调控的目的就是减少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平稳协调发展。经济过热时我们采取措施使其降温,经济过冷时我们采取措施使其回暖。对于从2003年到2008年上半年的宏观调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刘树成教授给了很高的评价,认为五年来的宏观调控无论从增长速度、波幅,还是与国际比较上看都成效显著[5]。对于这点笔者也很认同,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结构性矛盾、增长方式粗放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如得不到根本的解决,我国的宏观调控就会失灵或没有成效,当然这又是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深化改革,毫不动摇。

我国本轮宏观调控的具体目标或者说首要任务,从2007年的“一防”,即“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到2008年年初的“两防”,即“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通货膨胀”,再到2008年中提出的“一保一控”,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最后再到2008年底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出台了扩大内需的十条措施,并确定总额高达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进而提出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从宏观调控的目标或任务的变化上,特别是2008年一年中的前后变化,让我们看到了经济形式的“突变”,也显示出了我国宏观调控的“灵活”,因时而变、相机决择固然是好的,但要“审慎”。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2009年的宏观调控任务要转到“保增长,促调整,防通缩”上来,而这一任务可能要持续一段时间,而笔者认为,从长期来看,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还是防通货膨胀,这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这万万不能掉以轻心。

[注 释]

①1985年9月,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世界银行联合举办的“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研讨会”,在从重庆到武汉的长江“巴山号”轮船上进行。来自国外的一批著名学者和专家,就宏观经济管理问题和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碰到的许多重要问题,如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问题、经济体制模式转换的方式是“一揽子”还是“渐进式”问题等,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使与会的中国经济学家大开眼界,从此展开对中国宏观经济管理问题的系统研究和讨论。

[参考文献]

[1]许小年.为宏观调控正名[J].现代商业银行,2008,(3):51-52.

[2]王 建.新全球化时代宏观调控工具的选择[N].中国证券报,2008-1-28(14).

[3]李宏伟.我国宏观调控与国家干预理论[J].西南金融,2008, (2):25-26.

[4]欧阳觅剑. 改革三十年中的5次宏观调控[N].21世纪经济报道.2008-1-7(24).

[5]刘树成.五年来宏观调控的历程和经验[N].人民日报,2008-4-2(7).

Macroeconomic Control and Microeconomic Intervention

Sun Qingyan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alian 116025, China)

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宏观税负; 微观税负; 上市公司; 经营绩效

一、引言

传统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环境至少包括产权保护、政府治理、市场竞争、法治水平、信用体系、契约文化等方面,这些要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税收与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密切相关,是上市公司政府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设立的初衷是为国有企业改制和解困服务,因此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主要由政府控制,政府的动机和行为必然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税收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合理的税收负担,可以适时、适度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降低税负可以提高企业对利润率的预期,从而增强其投资的积极性,最终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刺激整个经济的增长;而增加税收则会加重上市公司的税收负担,加大经济利益流出,最终可能导致整个经济的萎缩。结合以上分析,本文通过面板数据将进行以下实证检验:首先,是否宏观税负越高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呈现负相关关系;其次,检验是否由于宏观政策滞后效应的作用,前期宏观税负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大于当期宏观税负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否上市公司自身的微观税负与上市公司业绩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最后,检验微观税负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否更加显著,微观税负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回归系数是否大于宏观税负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回归系数。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一)样本的选取

本文的研究选取面板数据,选择2000至2009年十年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且挂牌交易的所有A股为研究数据总体。在计算各自变量过程中,本文剔除了部分数据:由于某些样本公司公开公布的财务报表不完整,无法通过公开途径获取这些公司的全部财务数据,从而导致部分重要自变量无法计算,剔除原始数据缺失的公司;剔除每股盈余为负数的样本,利润为负的公司往往不涉及所得税的缴纳,计算这些样本的实际税负水平没有理论意义;剔除分母为零的异常值;剔除了经过计算之后实际税负大于1或者水平小于0的极端值;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剔除金融股A股上市公司。经过筛选,本文共得到深沪两市所有A股2000-2009年间总数为8 654条有效样本。

(二)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中涉及的上市公司相关背景信息和财务数据来自CSMAR国泰君安数据库和巨灵数据库中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批露的年度报告;宏观经济相关数据全部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和中国统计年鉴。本文用SPSS11.0完成宏观经济税负、微观公司税负、企业规模、财务杠杆、存货密集度和资本密集度的计算,并对样本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

三、变量设定与模型构建

(一)变量设定

1.因变量。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公司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是评价企业自有资本及其积累获取报酬的最具综合性与代表性的指标,反应企业资本运营的综合效益。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其中,净利润可以直接从上市公司公开的利润表中获得;平均净资产是该会计年度年初净资产和年末净资产的算术平均数。

2.自变量。本文将影响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税收因素划分为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两个层面。其中,宏观税负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的描述,微观税负是指公司作为微观个体所承担的不同于其他公司的实际税收水平,反应了公司内部基本面信息。

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用来反应除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之外的因素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根据现有文献,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包括GDP年度增长率、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所在地区、企业规模、财务杠杆、资本密集度、存货密集度、行业变量和地区变量。本文对各变量的具体定义如附表1所示。

(二)模型构建

为检验文中提出的研究假设,结合上文设计的若干变量,本文分别构造了线性方程一至方程五:

方程一,研究当期宏观税收负担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宏观税负变量取当年数据:

ROEt=a+a1MACROt+a2GDPRATEt+a3SIZEt+a4LEVt+a5CAPINTt+a6INVINTt+a7INDUSTRYt+a8AREAt (1)

方程二,研究上期宏观税收负担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宏观税负变量取上年数据:

ROEt=a+a1MACROt-1+a2GDPRATEt+a3SIZEt+a4LEVt+a5CAPINTt+a6INVINTt+a7INDUSTRYt+a8AREAt (2)

方程三,研究微观税负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ROEt=a+a1ETRt+a2GDPRATEt+a3SIZEt+a4LEVt+

a5CAPINTt+a6INVINTt+a7INDUSTRYt+a8AREAt (3)

方程四,研究当期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的共同影响,宏观税负变量取当年数据:

ROEt=a+a1MACROt+a2ETRt+a3GDPRATEt+a4SIZEt+a5LEVt+a6CAPINTt+a7INVINTt+a8INDUSTRYt+a9AREAt(4)

方程五,研究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的共同影响,宏观税负变量滞后一期,取上一年数据:

ROEt=a+a1MACROt-1+a2ETRt+a3GDPRATEt+a4SIZEt+a5LEVt+a6CAPINTt+a7INVINTt+a8INDUSTRYt+a9AREAt(5)

在建立了实证方程之后,本文进行如下实证分析。

四、实证检验结果

(一)方程一与方程二的实证分析

结合上文的理论分析,国家的宏观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滞后效应,为观察和验证这一滞后效应,现将方程一和方程二放在同一表格中做对比分析,方程一和方程二的线性回归结果如附表2所示。

根据方程一的多元回归结果,宏观税负的回归系数为负值,表明当年的宏观税负水平与各个公司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回归系数通过了1%置信水平的检验,说明宏观税负与A股上市公司业绩之间的这种负相关关系是高度显著的。GDP增长率的回归结果为正值,说明宏观经济的增长会带动上市公司业绩向好,并且这种促进作用也是高度显著的,这一结果用数据支持了近年来我国政府坚持发展经济,保持GDP长期高速增长这一策略的正确性。企业规模的回归系数为正值,这一结果与Siegfried的实证分析结论相吻合,说明规模效应对上市公司业绩的促进作用。财务杠杆的回归系数为正值,说明在保持公司正常盈利的情况下,合理地利用财务杠杆,将提高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增加股东回报,这一结果与现有的财务理论相吻合。固定资产密集度的回归系数为负值,并且这种负相关关系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这一结果与Gupta and Newberry和Derashid and Zhang等人的研究结论相一致。存货密集度的回归系数为负值,且通过了1%置信水平的相关性检验。

根据方程二的多元回归结果,滞后一期的宏观税负变量回归系数为负值,说明前期的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将会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回归系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说明前期税收负担对当期业绩的负面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这一研究结论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是很多上市公司的业绩支撑点。

对比表1中方程一和方程二的实证检验结果,可以发现:第一,滞后一期的宏观税负变量的回归系数为-0.176,远大于当期宏观税负变量的回归系数-0.105(绝对值比较,符号反映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数值反映相关关系的程度);第二,方程二的调整的R2大于方程一调整的R2,宏观税负变量换用滞后一期的数据滞后,对A股上市公司业绩的解释力度超过了当期的宏观税收负担。方程一和方程二的对比可以说明宏观税收政策的滞后效应,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当期的宏观税收水平而言,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前期宏观税收政策的影响更加显著。

(二)方程三的实证分析

根据附表3所反映的方程三的多元回归结果,微观税负变量的回归系数为负值,说明上市公司自身的微观税收负担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负相关的关系;回归系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说明微观税负与上市公司业绩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是高度显著的。

对比方程三和方程一、二的回归结果,不难发现,方程三、方程一、方程二的Adj_R2分别为0.843,0.537,0.638包含变量微观税负的回归方程三,其Adj_R2明显大于包含宏观税负变量的方程一和方程二。Adj_R2的增加代表方程中解释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总体解释力度的提高,因此,微观税负能够比宏观税负更准确地反应上市公司本身的税收负担水平,更加显著地影响着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比宏观税收环境而言,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多地受到自身特有条件的影响。

(三)方程四和方程五的实证检验结果

根据附表4中所反映的方程四和方程五的实证检验结果,宏观税负变量、宏观之后一期的宏观税负变量和微观税负变量的回归系数都为负值,进一步验证了税收负担水平与上市公司业绩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三个变量的T值分别在5%、1%,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这一结果与方程一至方程三的检验结果相一致,证明我国税收负担水平和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之间的这种负相关关系是非常显著的。

对比方程四和方程五的实证检验结果,两个方程的Adj_R2分别为0.648和0.785。在方程五中,将宏观税负变量滞后一期之后,回归方程的整体解释力度与方程四相比有所提高,说明前期的宏观税收水平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比当期宏观税收负担水平更加重大,税收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方式,具有明显的滞后效应。

对比方程四和方程一、方程三的实证检验结果,一方面不论是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对A股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单独影响(方程一和方程三),还是二者的共同作用(方程四),税收负担水平对公司绩效的负面作用都是高度显著的;另一方面,方程一、三、四的回归方程的拟合优度上升,说明随着主要自变量的改变,回归方程的整体解释力度逐步逐渐加强。

五、结论

综上分析,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与税收负担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税收负担越轻,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越好,净资产收益率越高,对股东的回报能力就越强;加重税收负担会降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上市公司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一方,在市场上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企业所承受的税收负担越重,对企业经营绩效水平的影响也越大,沉重的税收负担削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限制了上市公司规模的扩大,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受到整体经济的宏观税负和公司自身的微观税负的双重影响。其中,公司微观税负对自身业绩的影响比宏观税负更加显著。分行业和分地区的税收分析表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上市公司的实际税收负担率存在很大差别。国家扶持发展的信息和高科技产业,享有的税收优惠较多,实际税收负担率较轻;第三产业中的部分产业,如食品和医药,税收负担过重;经济特区和西部地区的企业,受惠于我国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收负担较轻,经营绩效在全国排名靠前。税收优惠的力度在不同行业和地区之间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受此影响,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的实际税收负担率存在很大差别。沿海经济特区和西部地区的高净资产收益率一定程度上受益于这些地区宽松的税收环境。由于宏观税收政策的滞后效应,上一期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力度远远超过了当期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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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增长前沿课题组.财政政策的供给效应与经济发展[J].经济研究,2004(9).

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第4篇

避免宏观救助产生的负面影响

市场经济中,以个人、家庭和企业为单位进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活动,便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微观经济。现代市场经济虽然仍以单个微观经济主体为基本单位,但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商品交换日益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经济活动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体行为,而日益呈现出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特征。

个人财富、家庭福利和企业利润的增加,已经不再单纯地取决于自身的努力,还必然要依赖于整体经济状况,整个经济运行越来越表现出明显的总量、综合和全局性特征。所以,积极采取微观救助,才能确保宏观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没有有效的微观救助,便无法避免经济的宏观救助而产生的全局性负面影响和代价。如几年前实施4万亿的宏观救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产能过剩,其代价之大,无法估量。假如通过货币政策调控方式来实施宏观经济救助,也容易导致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

所谓的微观救助,就是采取相应措施,对处于困境之中的一个个企业或某一地区或行业,区别情况予以必要的救助。而微观救助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金融企业,一类是非金融企业。

救助金融企业,

避免风险积累爆发金融危机

金融企业的救助,主要是经常性的不良金融资产剥离与处置,以降低不良率,使金融企业保持健康的状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整个国家经济的运行状况如何。

在上个世纪末,中央政府采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好银行与坏银行的模式,大规模收购和处置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资产,使其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并成功上市,从而也避免了经济危机的爆发。

目前,中国经济面临着增长放缓的压力,这种压力首先将反映在金融企业信贷状态恶化,不良率上升。根据银监会的监管指标,截至2013年12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921亿元,比年初增加99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比年初上升0.05个百分点。

虽然不同银行不良率上升有不同的原因,但主要的大背景是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会带动银行业不良率整体上升。不良贷款2014年仍存在小幅上行,再加上银监会将调整对拨备覆盖率的要求,未来银行拨备压力不减。

在这种情况下,不良金融资产的剥离与处置就显得十分必要。目前,有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承担起收购与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特殊使命,银行随时可以将不良金融资产投放市场进行交易,尽快化解金融风险,避免金融风险积累而爆发金融危机,从而促进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

但目前这种救助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研究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相信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新条例的出台,能够确保金融微观救助的常态化,避免因金融危机的积累爆发而引发宏观经济的大起大落。

救助非金融企业:

政府出手弥补市场失灵

非金融企业的救助,最根本的是要靠市场机制,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就没有责任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美国的通用公司陷入困境之后,美国联邦政府出手相助,使通用公司避免了倒闭关门的命运。这就是所谓的政府救助,主要是对整个国家经济有重要影响的企业进行救助。

当然,这也不是要政府直接插手市场和企业经营,而是要通过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处于良性的竞争环境之中,真正实现优胜劣汰。但由于市场的不完全性、不完善性、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外部效应的存在等“市场失灵”问题,单靠市场自身则无法克服。

为了避免市场经济运行陷入无调节的状态,需要政府采取公共供给、公共引导和公共管理的方式调节微观经济,以弥补“市场失灵”。例如政府通过采取增加购买公共服务产品的方式救助就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除政府的救助之外,还有最为重要的途径和方式,便是金融救助。金融救助不是发放贷款,因为企业一旦陷入困境,便已经丧失了获得信贷资金的能力。

这里所说的金融救助,是指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收购和处置企业应收账款的方式来救助陷入困境的企业。目前,中国的企业并不知道有这回事儿。原因是有关监管部门刚刚批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这类业务。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了解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这一业务,必要时可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合作,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

当然,经济的微观救助还有其他方式。据了解,商务部已于2012年6月下发通知,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探索商业保理发展途径。截至2013年1月底,我国已注册的保理公司达85家,其中内资64家,外资21家。这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微观救助力量。

微观救助需要金融资管公司

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第5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微观规制;结构调整;政府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规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经济机制,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与控制,是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除此之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调整经济结构和调节社会分配,还需要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项微观规制的基础工作。

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影响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针对性;而微观规制在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的作用都具有约束被规制者的针对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铺天盖地,而是针对具体的局部解决具体的规制问题。如,结构调整要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就要有针对性地对钢铁产业进行有效规制,做出具体的减少产能的安排并落到实处,直至达到调整目的。

(三)绩效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具有时效性,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宏观总量调控必须极为迅速地随之变化,而在此之前的调控即失去时效,不再有延续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微观规制是长期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内容,因此,微观规制具有政府实际工作成果的绩效性,是长期的工作积累,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时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微观规制,是长年不断的工作内容,而控制好土地资源,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绩效。

(四)法制性

宏观总量调控是对国民经济运行做出的价值调控,虽然是依法实施的经济调控,但这种调控并不体现具体的法律规制,而更多的是经济政策层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准确地讲,宏观总量调控表现出很强的政策性,是国家主要宏观经济政策走势的集中体现。但对微观规制来说,不论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办事,不可能脱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微观经济实体进行规制,因此,就这一点而言,与宏观总量调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现不同,微观规制具有鲜明的法制性,表现为任何规制都要严格地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于是,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具体承办的政府部门就要依法接受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严格制止未经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五)基础性

宏观总量调控治标不治本,因此,具有时效性和热点性,而不能在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中直接触及和解决运行基础的建设问题。凡进行宏观总量调控,都必定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热点问题。但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治标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担的各方面的微观规制任务,都是既治标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严格的说,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实施微观规制是为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各方面的基础问题,具有基础性特征。如,政府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就是一种基础性的规制电力行业经营与发展的宏观管理手段,可以通过这一手段的运用达到有效约束电力行业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进步、网点分布等直接的规制目的。

三、微观规制的多层面表现

政府微观规制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多层面进行调整。其职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赋予,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落实。

(一)调整经济结构

保持经济结构平衡是保持国民经济运行良好态势的基本面。微观规制的长期任务之一就是保持经济结构平衡,因此,政府微观规制的工作重点就是要不断地根据经济运行的情况变化调整经济结构,基本实现国民经济运行中经济结构的动态平衡。通过具体的协调工作,运用适当的产业政策,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微观规制的成效表现为:一方面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保持市场供求结构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除土地资源外,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还有:石油、煤炭、矿山、河流、风力、海洋、森林、野生动物,等等。耕地是最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是全国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宪法的规定,农村耕地是农民集体的生产资料,归农民集体支配。但各级政府对农村耕地的保护是义不容辞的,必须落实到实处。无论何时何地,保护耕地都是政府微观规制的重要任务,是政府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农民集体所属土地由各级政府负责支配。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观规制权力,是政府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干预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关,就是做好宏观经济管理中最基础的微观规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在实体经济领域不发生大问题。至于其他自然资源的宏观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专职部门负责。肩负重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认真履行微观规制职责,按国家规划妥善配置各类自然资源,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创办政府企业

政府企业亦称公营企业、公共企业、公企业,是政府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欧洲共同体在1980年的法规指南中明确地对各个国家都存在的公营企业,即政府企业,界定为:政府当局可以凭借它对企业的所有权、控股权或管理条例,对其施加直接或间接支配性影响的企业,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创办政府企业可直接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稳定和维护市场秩序,满足居民对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业属于规制经济范畴,是政府实施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在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业构成的规制经济,只是各国之间的规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有些差别。目前,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是,中央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减少,而地方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增多。只要直接为民众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设立企业以满足社会需求。有关国家安全的生产部门,自然垄断行业及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应是政府设立企业的主要领域。

(四)实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服务还表现在需要实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 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体现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实体进入市场经营的基础服务,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必须办理的手续。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是微观规制,也是对企业资格的确认。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要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各方面服务做到周全而细致。

2 就业资质管理。在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必定要突出表现政府的微观规制作用。这就是政府要对劳动力进行社会保障性质的就业培训,还要对各种就业的资质给予确认。政府的这方面工作亦属于微观规制的内容。这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对劳动力市场给予的规制,是政府引导劳动力市场走向规范的重要举措。

3 行政许可证管理。建立行政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微观规制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的行政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内容。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各专门机构实施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管理对规范市场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4 反垄断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建立的政府反垄断组织机构,负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反垄断管理。政府的此项工作属于微观规制,是市场走向成熟时产生的微观经济对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 文化市场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是一种特殊的市场管理。因此,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微观规制。在这一领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复杂的规制内容。做好文化市场的规制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6 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要市场化,但还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政府对这方面管制价格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工作。

(五)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必须体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工作中。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认真履行环境国际公约。

(六)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政府微观规制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级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微观规制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到: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

四、微观规制的放松与改善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是重要的基础,也是政府工作职责的表现。根据国民经济运行不断变化的情况,政府的微观规制运作也要适应变化的情况及时做出放松规制或改善规制的相应安排。

(一)微观规制的放松

实施微观规制是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对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不同程度的强化干预的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较为顺畅的时期,政府微观规制的干预范围可以有所收缩,干预强度可以有所减弱,这就是所谓的微观规制的放松。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为战争的需要,美国政府投资设立2000多家政府企业,专门生产军火和其他军用物资,待战争结束后,这些企业全部被政府卖掉,这就是微观规制放松的典型实例。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根据发展的需要,如果将一项原先政府严格规制的项目降低控制强度,那就是单一项目的微观规制的放松。如,在我国改革后,起初是政府管制全部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而现在只是对少数著名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进行管制,这就是比较明显的政府微观规制的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