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措施

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措施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措施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措施

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措施范文第1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措施范文第2篇

20xx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1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原则,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签定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班组、部门、班组、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1、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动火行许可制度及备案,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产

生。

2、督促所属部门依法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防火检查责任(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部门及仓储客户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督促各部门立即整改消除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情况,限时消除。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部门及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级报告。

4、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着力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 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

5、公司由保安队员建立 保消合一 的消防队,各咳嗽弊槌梢逦消防队。

6、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重点部位的部门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部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灭火救援预案应适时修改,确保有效、适用。

7、督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依法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8、加强疏散逃生演练,着力提高公司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到 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

9、督促各部门加强对员工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10、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二、开展全员消防大教育大培训,着力提高公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 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

1、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 三提示 要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 提示 和 禁止 类消防标语。

2、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 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的要求;要加强对特殊工种员工、新入单位员工;关键防火环节和重点防火区域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组织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三、编制、落实消防工作计划。

1、制定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落实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50%)名单;

2、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义务消防队员培训计划;

4、制定员工消防救护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5、制定各岗位消防救护应急演练计划;

6、制定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四、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1、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动火、厂区车辆、用电防护等产生火花的严格监控检查。电工要加强对公司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2、完善规范单位、部门、仓储客户的消防档案。认真、无误的填写单位、部门消防档案内容;对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做好记录;对整改后的情况(包括:购置、更换灭火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做好记录。

五、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

1、3月份开展春季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2、5月份聘请消防人员为员工进行专题讲座;

3、8月份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开展 消防月 活动、冬季灭火演练;

六、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

1、1月份开展春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 五、一 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6月份开展夏季用电前安全专项检查;

4、 十、一 节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5、12月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0xx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2为确保生产的安全、持续、稳定,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公司财产安全,努力提高分厂所辖区域内变配电、供电设施、机泵、安全设施、仪表、测量和监测设备、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具、视屏监视、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装置运行、维护、检修服务质量,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持续、稳定运行,有效遏制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拟定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公司财产安全,督促分厂所属各单位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分厂员工队伍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1、火灾事故为零。

2、全年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3、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概况、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火险危险性分析及防火措施、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消防救护器材一览表、消防救护器材汇总表评价,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110KV变电站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4、建立群防群治的义务消防队伍安全管理网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群防群治的义务消防队伍安全管理网络。

5、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考试率≥100%;入厂二、三级教育、转岗、复工、火灾事故发生后教育率100%。

6、全年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用具完好率达100%、员工会使用率100%。

7、可燃气体自动器、火灾报警器、视屏监视设备完好率≥100%。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电仪分厂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8、变配电、供电设施、机泵、仪表关键装置每年举行1~2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9、消防安全台帐、档案建档率100%。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逐级签定20XX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2、优化电仪分厂义务消防员队伍力量。

3、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1、月查:由厂长带领分厂安全员、技术组长、工段长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由分厂安全环保员汇总并作出当月安全环保工作总结和下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报云维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

2、周查:由副厂长带领分厂安全员、技术组长和工段长进行重点检查。

3、日查:由工段长班前和班后对各班组所辖区域内变配电、供电设施及机泵、仪表、安全设施、监视和测量设备装置、消防、防护器材进行检查,班组长进行班前检查,组员按规定时间、路线、频次进行班中检查。

4、巡回检查:由各岗位员工按规定时间、路线、地点、项目进行检查。

5、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加强“三违”、“习惯性违章”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现场反违章力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值班、确保节日安全,根据季节性变化开展各项专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如夏季做好防汛、防雷、防暑工作,冬季施工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小动物,发现安全隐患后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

6、分厂级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安全环保员在分厂安全业务工作会上通报,各工段对于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需持续改进的项目务必及时进行整改,因技术、备品配件等原因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反馈上报分厂协调解决。

(三)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努力提高义务消防员队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1、根据云维集团防火办公室和云维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会办公室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进行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用具、视屏监视、有毒可燃气体检测、联锁报警、火灾报警系统装置检查,做好检查、维护、校验和检定工作。

3、健全和完善电仪分厂义务消防员队伍组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队伍防火应急自救能力。

4、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重点部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适时得到评审修订,确保有效、适用。

(四)树立教育为本,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义务消防队伍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督促检查各部门、工段、班组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重点部位、重点作业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2、督促检查各部门、工段、班组完善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要加强对特殊工种员工 、新入电仪分厂员工和转岗、复工员工,关键防火环节和重点防火区域人员参加公司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组织各部门、工段、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电气、仪表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公司举办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四、实施计划:

一月份:

1、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

2、召开20XX年四季度安全业务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兑现20XX年度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考核,布置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讨论研究电仪分厂2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标、指标、工作计划、岗位绩效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与各部门、工段签订“安全环保工作责任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3、按照云维股份公司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完成电仪分厂20XX年度消防安全基本概况、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火险危险性分析及防火措施、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消防救护器材一览表、消防救护器材汇总表;根据员工队伍敢为变化调整情况,调整20XX年防火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员,并上报云维集团公司防火组、消防二中队、安全环保部20XX年消防安全资料。

4、完成其它临时性消防安全工作。

二月份:

1、组织完成电仪分厂“三标一体”管理工作环境因素、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电仪分厂并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采取有正对性的监控措施,落实责任人

2、组织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完成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的检测、检验工作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20xx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筑实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单位组织人员逃生疏散能力、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有效遏制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稳定的总要求,督促单位所属各单位深入贯彻《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目标

1、消防安全做到“一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总要求。“一明确”即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三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消防档案;“五规范”即规范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2、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一般员工达到“懂灭火设备使用,会扑救初起火灾;懂自救逃生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两懂”要求。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达到“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知识,会组织员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要求。

三、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1、消防安全 “遵守国家法律、标准”的原则。

2、“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3、“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实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原则。

6、实行“动态隐患排查”,“持续改进”的原则。

7、实行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原则。

8、实行“风险控制”的原则。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义务的原则。

四、消防安全指标

1、火灾事故为0。

2、新建项目消防设施预评价审查率、消防设施设计审核率、法定设施检测率、竣工验收率100%。

3、全年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4、进行火灾危险评价,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煤气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充装站、油品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5、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社区群众人身、财产和公共的安全;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6、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考试率≥98%;入厂三级教育、转岗、外协施工、民工、火灾事故发生后教育率100%。

7、消防设施及器材完好率达100%、员工会使用率100%、全年消防设施法检率100%。。

8、可燃气体自动检测仪、火灾报警器完好率100%。

9、消防设施操作规程编制率100%,员工掌握率100%。

10、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每年1~2次火灾事故灭火和疏散演练。

11、消防安全台帐、档案建档率100%。

五、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

1、3月份开展春季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2、5月份聘请消防人员为员工进行专题讲座;

3、8月份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开展“消防月”活动、冬季灭火演练;

六、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

1、3月份开展春季及春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五、一”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消防法》,高校,消防安全

【Abstract】 To strengthen security against fire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o that to take precautions against fire and then reduce the possibility of it, the authors claim their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level of security against fire, to boost safeness on campus by carding working thoughts at the 3rd anniversary of the issuing of Fire Contro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Key Words】Fire Control Law,colleges & universities,Security against fire

依据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立法宗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公布施行,这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强化应急救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与减少火灾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火灾对人类的危害是人所共知的。随着社会经济与文明的发展,在人类活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多,火灾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据权威统计,2000年至2004年,我国年平均发生火灾23.4万起,死亡2559人,受伤3531人,财产损失15.5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此后上升的趋势得到遏制,总体上处于平稳,但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仍处于各类灾害的前列,状况不容乐观。就高校而言,尽管高校的火灾危险性不是很大,发生火灾的频率不会很高,但高校人员高度集中,是消防安全管理和预防火灾发生的重点单位。近年来,高校的预防火灾的能力不断提高,但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也时常凸显,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如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学生宿舍发生火灾,4名被火灾围困的女生从6楼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浙江省教育厅2011年通报,该省四所高校11月份相继发生火灾,幸发现扑救及时,未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不同程度的损失。由此可见,火灾对社会还是高校所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

一、高校消防安全的现状评估

为了正确把握高校消防安全的脉搏,提高消防安全的保障水平,分析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火灾风险因素,我们通过走访与问卷的形式,对处于城市区域内比较有代表意义的5所本科院校和5所专科院校进行了调研,并以这10所高校为蓝本,对高校的消防安全做一个全面的分析评估,认清消防安全形势,指出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为了叙述方便,对调研对象进行了随机编号。

(一)社会防灾功能不断提升

被调研的10所高校均处于城市区域内,社会环境、综合配套、政府服务等方面客观的安全比较因素相对有利。国家不断强化应急防控方面的法制建设,健全《消防法》等法律,为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提供法律支撑。各级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健全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网络和专业施救队伍,强化消防安全的保障水平。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对人民生活、经济活动、社会交流等各个环节节点的消防安全的监管职能。社会各基层团体单位为了保障安全与发展,消防安全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社会公民得益于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安全需要日益强烈,风险防灾理念不断强化。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全社会的防灾功能日益提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强化,惠及包括高校在内的社会各基层和全体公民。

(二)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日益加强

被调研的10所高校受惠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都进行了校区的改扩建工程,建设了新校区,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道路、供电、供水等得到了有效改善。我们通过环境消防安全,建筑耐火条件,建筑消防配置三个方面进行问卷(见表1)。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十一项消防安全指标分析:一是消防安全环境极大改善,10所高校距城市消防站距离不大于5公里,基本处于保护半径以内;周边无影响学校消防安全的危化企业;以城市网、独立网为主,河塘水道为补充的消防供水充分保障;校区道路状况良好,安全出口数量确保2个以上,符合要求。高校消防安全环境条件是十分有利的。二是建筑耐火良好,供教学实验、生活服务、行政管理的校区建筑基本是耐火条件很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只有个别建筑为钢结构,彻底消除了耐火条件较差的砖木结构与木结构,建筑耐火条件很理想。三是建筑消防配置达标,所有建筑均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配置了消防设施。高层建筑、供电中心、计算机机房等要害部位强化了消防配置,增加设置了自动报警灭火措施。建筑消防配置通过相关专业部门检查验收,建筑消防设施比较可靠。无论从环境消防安全还是建筑消防安全看,高校抗拒火灾侵害的基础条件较好。

(三)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

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安全保障条件的一个环节,普遍的到了充分的重视,列入日常的管理日程,凸显了有重点的常态化管理态势。我们设计了消防组织机制,消防管理措施,消防基本手段,消防应急举措等4个课目进行问卷调查(见表2)。

反映了以下特点:一是领导比较重视:建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健全了责任制,为消防安全提供了人员、经费等各方面的保障。二是在部门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使消防安全始终处于有人抓有人管状态。三是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呈现出涵盖面广,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等特点。四是动态管理扎实:安全教育,节点检查,隐患整治经常化,效果较好。五是凸显应急举措:结合应急防控工作,健全了应急组织,制订了灭火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应急演练。基本形成了以领导重视为关键,以部门管理为保障,以消防制度为支撑,以教育、检查、整治为基本手段,以应急举措为重点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格局。

(四)用电不安全为主要的致灾原因

根据2006年至2011年的统计,5年来10所高校共发生火灾事件14起,无人员伤亡报告,造成42.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报告次数最多的为5号对象,3次火灾;损失最大为10号对象,损失25万元;其中6号、9号火灾事故零报告。(具体见表3)。

经对14起火灾事件的综合分析,有以下特点。类别为A类火灾:属普通的可燃固体燃烧,无可燃液体、气体燃烧事故;属性为一般火灾,无重特大火灾事故。部位相对集中:主要为学生寝室,占总次数50%以上。致灾原因非常明显: 14起火灾事故其中13起的致灾原因为用电不当引起。自救能力较强:14起失火事件7起向“119”报警,其中一起由公安消防机关出勤施救,13起由校卫队、义务消防队自救扑灭。给我们的启示:在社会综合防灾能力不断增强的前提下,高校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极大改善,消防安全实行有效的常态化管理,自身的防灾自救能力日益增强,扑救初期火灾的成功率比较高,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概率大为降低,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更要重点凸显。

(五)火灾风险因素分析

尽管高校的消防综合安全环境有很大改善,但发生火灾的风险依然存在一是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责任不强。主要表现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责任职责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防火制度执行不力,火险隐患整治不及时等造成不应发生的火灾发生。二是应对火灾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客观上高校自身不具备应对重特大火灾的能力,以及应对火灾综合素质欠缺等因素,火灾时可能造成报警施救失误,师生员工避险不当,导致火灾扩大蔓延,造成较大损失。三是对偶发因素的预见不足。来自自然、人为、物质不可预见的偶发火灾风险因素是存在的,如自然界地震、雷击起火,人为的纵火,无行为能力人的放火,小孩的玩火,物质的自燃等造成无法预见的突发火灾,可能令管理者措手不及,应对不当,事故扩大。四是消防安全设施的乱象。建筑的消防设施是抗拒火灾的第一道防线,十分重要的,但各高校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灭火器的质量不好;自动报警、灭火装置维护养护难;安全通道不畅;缺乏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器材装备成摆设等等,险象乱象不少,使消防安全设施的作用大打折扣,造成火灾来临时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丧失扑灭初期火灾的的有利时机。五是用电不安全是主要的致灾风险。当今社会没有电可能就出现生存危机,人类的生产、生活与交流对电已现高度依赖,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电在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的同时,如使用不当对人类造成伤害与侵害也十分惊人。10所高校的失火事件也表明,用电不安全将是高校当前乃至今后主要的的火灾致灾因素。

二、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思路

《消防法》是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法》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与基础。为了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促进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包括高校在内的任何社会单位都应在《消防法》的总体框架下,依据法定的消防工作方针与原则,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完善各项防火、灭火措施,积极有效的应对火灾事故,保障消防安全。

(一)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是高校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导下,在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上,要把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预防火灾上,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严密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强化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在预防火灾上把文章做好做足。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也千万不能忽视灭火准备,要结合高校的实际,完善消防设施,健全灭火应急预案,强化师生的防灾风险意识,落实与社会救援力量的对接措施,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积极有效应对,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危害。只有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将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结合,才能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高校的消防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消防法》确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是消防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客观规律的反映。“政府”、“部门”、“单位”、“全民”四者都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四者共同构筑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格局。通过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者,科学合理配置职责与义务,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

(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高校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场所,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单位,或者是消防安全工作潜在重点单位,要按照《消防法》的相关要求,把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到依法履行职责的高度,逐条逐项对照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相关条款职责是法定职责,必须履行,任何责任制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就是违法行为的反映,就应追究与检讨,构成犯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四)科学积极的应对火灾。科学有效的应对火灾。高校发生火灾怎么办?如何做到科学有效的应对;遵循《消防法》明确的灭火救援应对模式,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充分准备。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健全应急组织,制订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在物质、人员、装备上做好应急灭火准备。二是必须报警。发生火灾无论大小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向“119”报警,要采取各项措施普及报警常识,畅通报警通道,杜绝迟报误报情况发生。三是积极扑救。要发挥自身的力量和消防设施的作用,努力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力争将火灾扑灭于初始阶段。四是服从指挥,火场组织指挥必须由公安消防机关承担,火灾所在单位要在公安消防机关的组织指挥下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全面保障。“充分准备,必须报警,积极施救,服从指挥”是社会基层单位应对火灾科学有效的基本举措。毫不例外,高校也必须遵循这一基本举措,才能实现科学有效应对之目的。

通过学习研究《消防法》,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思路就是: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科学有效的应对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高校消防安全的对策措施

在明确高校消防安全工作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高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状况,依据新《消防法》的相关要求,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为了充分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预防与控制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提出以下对策与措施,供大家讨论。

(一)增强依法管理理念。《消防法》是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法规,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预防控制火灾的有力武器,要在充分学习研究《消防法》的基础上,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在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政府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要在《消防法》基础上制订相关《条例》、《规章》、《办法》,规范社会各方面消防安全管理。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作用,健全社会各环节节点消防安全的《规范》与《标准》。社会团体与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严密各项措施,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社会公众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的义务。使消防安全工作走上全面的法制轨道。

(二)共同维护高校消防安全。俗话说“高校无小事”,维护高校的安全稳定对社会安全稳定有着特殊的意义,社会各阶层要把高校的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实。政府要不断构建社会消防安全网络,提升预防控制火灾能力。政府相应部门要对高校环境规划、工程建设、设施设备、后勤服务等各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综合领导作用,加强对高校的消防安全指导。公安消防机构要对高校实施重点的消防监督管理,全力施救高校火灾。共同构筑高校的消防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三)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的科技水平。要充分把握高等教育迅猛发展的有利时机,研究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在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应用,提高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积极应用高效、环保、科技含量高的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火灾报警和灭火的自动化水平。积极采用智能化、电子化、数字化等新举措,强化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的监控水平。改善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理念、防火和灭火设置举措,提高高校的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四)构建常态化管理格局。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常抓常管,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及时,确保消防安全长治久安,要积极探索消防安全长效运转管理机制,努力构建以组织领导重视为根本,以消防安全制度为支撑,以部门人员管理为保障,以教育、检查、整治为基本手段,消防应急举措并重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格局。真真做到常抓不懈。值得借签的是,浙江省部分高校针对消防重点单位客观管理要求,建设了“消巡通”消防管理系统,对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数字化处理,实行即时监控,并以此为基础推进整个消防管理区域联动,综合平台建设。在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上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五)要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致灾条件的产生。所谓“重特大火灾“就是造成人员较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具体有国家界定标准。高校产生“重特大火灾“的致灾条件大致有瞬间的爆炸与燃烧,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人员大量集聚,无安全制约的物资设备高度集中,火灾状况下措施严重失当等几方面。高校要根据实际分析可能产生的”重特大火灾“的致灾条件,严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与控制,强化学生公寓、集会、晚会的消防安全,加强物资设备的消防安全保护,强化火灾的应对措施,严密控制“重特大火灾”致灾条件的产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加强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当前高校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依法管理观念不强,落实管理举措有差距,应急防控能力不强,个别单位消防设施运作不正常,安全用电问题突出,部分师生风险意识、安全素质不强等等方面。要根据薄弱环节采取针对的措施,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动态管理与检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师生的防风险培训等,采取专项整治、专题教育等手段,重点凸显对薄弱环节的整治管理,彻底消除不利因素,促进消防安全的健康均衡发展。

结束语:维护高校的消防安全是高校安全稳定,持续发展,秩序正常的客观要求,只有在《消防法》的指导下,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与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与义务,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强化薄弱环节的消防管理,才能有效的预防火灾和控制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有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制出版社2008

人大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人民出版社2009

徐燕,《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使用手册》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

References: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Fire Contro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egislation Press, 2008

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措施范文第4篇

一、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与组织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1.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1.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组织制订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单位保卫部门为单位的消防管理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并由予以落实:

3.1组织落实每日防火巡查;

3.2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

3.3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4实施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和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工段与班组 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1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4.2保障消防供电、消防给水设施的完好有效;

4.3及时整改涉及本部门的火灾隐患;

4.4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训练;

4.5熟悉本单位的建筑平面布置和消防设施、器材分布等情况;

4.6熟练操作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4.7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普通员工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5.1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5.2熟悉本岗位附近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施的种类、放置地点;

5.3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

5.4掌握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现场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二、体系运行

1.火灾预防

1.1动火部门和人员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时,现场配置灭火器等灭火器材。

动火结束后,应当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关闭有关气源、油源的阀门。

1.2安装、敷设电气线路,由设动管理部门实施。

1.3燃油、燃气设备及其管道、储存设备的安装、使用应当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为燃油、燃气设备及其储存设备添加燃料,应当采取防火、灭火措施,并落实现场监护人。

1.4工厂禁止吸烟。

1.5未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禁止带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的物品。

2.防火检查

2.1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2.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1.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2.1.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2.1.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保卫部门应当查验每日巡查情况,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2全厂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保卫、工程等部门实施,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2.2.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2.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2.2.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2.2.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2.5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2.2.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2.2.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2.2.8防火巡查情况;

2.2.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2.3设动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保卫部门,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并进行功能测试,与每月防火检查一并进行。

2.4全厂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由单位工程管理(物业)部门应当会同保卫部门负责实施。

3.火灾隐患整改

3.1在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3.2对下列行为,负责检查的部门应当场改正;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2.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3.2.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2.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2.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3.2.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3.2.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3.2.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上述改正的情况应当予以记录。

3.3对不能立即纠正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由检查人员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报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整改,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跟踪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1单位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2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4.2.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4.2.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全厂员工定期培训;

5.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5.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由单位保卫部门负责实施。

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措施范文第5篇

在会议中,为确保环境卫生标准化管理落到实处,打造车间优质生产环境,全面提升公司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实际,经过研究制定《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绩效考核的施行,将成为我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将对打造优质生产环境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按照卫生绩效考核原则,由各部门车间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根据明确的责任区域,按照“定人员、定岗位、定时段、定内容、定标准、定奖惩”的要求,杜绝车间脏、乱、差、无序的现象,确定具体责任人,保证车间地板干净整洁,物料摆放整齐,广泛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环境卫生绩效考核原则得到贯彻执行。

二、加大考核力度,积极推进公司环境卫生建设

在会议中,为确保检查考核取得实效,绩效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公司对各车间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情况实施分级考核,通过日常检查考核、专项例行检查、社会监督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每天对各车间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将车间地板是否整洁、物料摆放是否有序作为检点,不留卫生死角,做好记录。充分利用检查这一有效措施,进行定期监督,做到卫生工作经常化。将发现问题反馈有关部门,督促及时整改;每周进行一次整改情况汇总;每月对各车间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排名,并将情况通报各车间,同时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将成绩适时向全体职员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每年进行年终总评,与各车间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对管理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三、落实消防安全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实现持续消防安全

在会议中,建立消防安全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利于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利于公司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并自觉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按照消防安全绩效考核原则,加强公司各车间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识,以“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奖励优秀”的原则,定期分析、排摸和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告知制度,告诫新上岗员工遵章守纪,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要“在管理上抓环节、在措施上抓落实、在机制上抓长效”,重点抓好事故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公司应对各车间以及消防重点部位,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并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各车间出口通道处,按规定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安全标志,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封闭和堵塞安全出口通道,如遇有紧急情况时,应确保员工安全疏散和撤离。公司全体职员要加强安全消防意识,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消防演练和演习,并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