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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壤污染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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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壤污染防治方案

乡镇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净土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坚决完成国家、省及市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以及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政府、平安街道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2020年10月底前,监测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根据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按程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基础信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划分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7.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完成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报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县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8.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底前,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等)

10.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汇总;已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1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编制修复方案。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将达到治理与修复目标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3.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4.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20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6.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减量替换。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7.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8.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9.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20.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20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国家确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庄上——连泉一带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试点成效、经验,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经济适用、可参考、可复制的实用技术模式,持续巩固庄上-连泉一带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评估。在市统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体系制度创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根据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乡镇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第2篇

【生态环境局】9月份工作总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一、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及形势分析

    截至9月24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较20xx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优良天数比例为x%,全省排名并列第二,较去年同期(x%)上升x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

  下一步,继续开展污染源巡查,精准溯源,做好问题督办、整改和跟踪督查工作,推进城区面源污染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组织开展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积极谋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9月18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xx率省督导组来我市,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

8月25日-27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员办来我市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导工作;9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下文同意我市20xx年国家警示xx县开发区废水直排问题通过验收;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总工xx来我市调研,现场核查了双桥污水处理厂整改情况、xx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9月8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调度会,争取于10月底前除部分工程性措施外,全部完成整改。9月11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就双桥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问题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下一步,按照“突出重点、强化调度、保证质量、提前完成”工作思路,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除扬子鳄问题外)、省专题片反映问题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包括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确保年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市生态环境局重要工作进展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南漪湖水环境治理。推进南漪湖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和南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督查相关县市区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通报1至8月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督促各地加快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三是完成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四是持续做好如何排污口管控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水断面生态补偿测算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截至9月25日,全市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生态环境部未通报我市火点。二是按月调度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进展,20xx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215个,截至8月底,已完成207个,完成率96%。三是严格落实《xx市20xx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在全市4个重点园区进行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开展涉VOCs企业帮扶指导,宣贯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相关政策和要求,按周调度各县市区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四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修订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处理情况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向省厅报送第三季度宣城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二是深入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金属减排和核算工作。截止目前,省厅初步反馈我市“十三五”重金属排放绝对减排量331.75kg,超额完成国家10%减排控制要求,协调解决了郎溪县得奇电镀园内6家企业重金属总量调剂问题。三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抽查工作,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482人次。四是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

持续推进垂管改革工作,出台了《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五)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完成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制发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向省厅报送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结果和处理工作情况。督促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更新xx省自然保护地整改工作调度系统信息。二是做好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现场核查点位督查。三是组织召开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xx20xx年)评审会。四是陪同做好xx市政协生态修复工程调研和xx市人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考察活动。

(六)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1月至8月,全市共检查企业99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992人次。二是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截至20xx年8月,我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81家(含广德),已完成整改1075家(整顿规范类171家,已完成170家;取缔关闭类910家,已完成905家)。

(七)生态环境监测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二是重点做好土壤和空气质量监测。三是稳步推进各类专项监测工作。适时启动宣城市鳌峰区域夏季挥发性有机物加密监测;完成宣城市3家省级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专项执法监测;完成宣城市7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督促全市272家排污许可重点单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和手工监测数据,目前我市联网率和方案上传率均列全省前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以及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等“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2.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准备工作,待生态环境部正式下发复核通知后按要求补充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组织验收销号工作,开展2020年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

4.持续推进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南漪湖整治方案,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 

5.完成“千吨万人”乡镇以下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

6.完成xx县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上报省厅待审。

7.向省厅上报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启动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8.重点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压实禁烧工作责任。

9.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加强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10.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垂管改革工作。

11.做好全市大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

乡镇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

(一)不断完善生态市建设工作体系

3月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暨生态市建设大会,对生态市建设第一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部署了第二阶段建设任务,原市长张秋波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07年度生态市建设县(市、区)长目标责任书》,新一轮责任书在总局制定的生态县指标体系上增加了辐射环境安全、环境应急系统的建立健全、河流水质出境断面考核、燃煤电厂脱硫等内容,使责任书内容更加的完善和具有可操作性。市政府在*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加快生态市建设列入要着力抓好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制定下发了《生态市建设县(市、区)长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生态市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认真实施《聊城生态市建设规划》

《聊城生态市建设规划》于2005年6月通过了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论证。该规划主要分为启动和推进阶段、发展和提高阶段、全面发展阶段,安排了工业结构调整,生态工业工程,生态农业工程等9大类、152个、总投资为315.65亿元的生态市重点建设工程。确保在2018年前,把聊城基本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生态市和集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商贸流通、交通枢纽为一体的现代化中国江北水城。围绕这一规划目标,我们对各项重点工程的进展开展了督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也都采取有力措施,制订工程实施计划,倒排工期,加班加点,力争按期竣工。

(三)狠抓污染防治,完善环境污染应急反应机制

为改善环境质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点源治理为重点,组织编制实施了《四河一湖碧水行动计划》,努力抓好水污染防治。二是组织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治污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必须经消毒和生化处理达标后排放。三是对各电厂完成脱硫任务作了计划安排,督促各火力发(热)电厂加快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进度慢的电厂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四是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修改完善了《聊城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反应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污染反弹

通过采取110环保联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在重点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等多种形式的执法活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和“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认真论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深入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对擅自停运环保设施、超标排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地遏制了污染反弹,保障了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五)“创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来,我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从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城市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全面完成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创模的基本条件和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等28项指标已达到了国家考核标准,10月31日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创模”技术核查,12月12日,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创模”技术核查,目前我们正按照国家技术核查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迎接国家环保总局的最终验收。

(六)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全市深入开展了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有力的促进了生态市建设。一是建成了莘县、东昌府区、东阿县等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冠县、临清、高唐、茌平、阳谷等5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的创建工作进展顺利。二是高唐县被列为全省第一批生态县建设试点,阳谷县和东阿县也积极开展了全省生态县建设示范县的创建工作。三是建成了东昌湖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了6处森林公园、2处风景名胜区,受保护国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率达8.42%。四是聊城凤凰新城、中通时代豪园、高唐怡园小区、大田小区等4个住宅小区开展了省级生态居住小区创建工作。五是冠县梨园、马颊河度假村、东昌府区姜堤乐园、阳谷县景阳冈等4个风景区开展了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七)生态林业建设成绩显著

围绕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聊城的决定》,全市上下不断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平原绿化工程,构建以农田林网为主体,网、带、片相结合的高标准平原绿化体系,不断完善提高绿色通道工程,努力优化树种结构,着重抓好黄河故道、引黄沉沙池等重点区域的防沙治沙工程,通过各项工程的实施,使林业生态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日益显著。截至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已达到260万亩,森林覆盖率超过了26.13%。

(八)生态农业建设全面推进

全市不断加大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重点抓了10个农村生态家园示范村建设,启动了畜牧场中、小型沼气示范工程建设。全市新建沼气池7500余户,是去年的3.5倍,累计建池可达23000户,全年我市共争取财政资金支持1225万元,目前已到位765万元,专款专用补贴给农民,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沼气生态家园新建2000户,是去年的3.3倍,累计可达8000户。新建“四位一体”能源生态温室200余处,累计达2700处,建成了东昌府区大屯生态家园新村、东阿县大成“四位一体”生态示范园、东庙沼气示范村。

(九)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突破

目前,全市共有9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在工作中,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始终将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工作当作生态市建设的基础工程和细胞工程来抓,通过努力,今年全市共有27个乡镇提出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申请,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取得了较大突破。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市级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4年来,全市共批准三批90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村建设试点,其中有37个通过了生态示范乡镇、村的验收。有力的促进了我市生态建设工作在农村的深入开展。

(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全面铺开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9月初,各县(市、区)通过大量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完成了土壤调点区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和省环保局的有关要求,对75个重点调查区域进行了认真审核。10月份,我们又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点区域选择原则和布点要求》对75个重点调查区域进行了认真核查,确定了66个重点调查区域和约17000个监测点位,从而为做好下一步调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生态市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生态环境仍然十分脆弱,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还一定程度的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消耗型产业占较大比重;个别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偷排偷放超标污水现象时有发生;生态居住小区、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基地规模太小。今后,我们继续突出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循环经济三大重点,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为生态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资源意识和保护生态的法治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和公众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和消费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和现代文明生活方式,逐步建立起符合生态文明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构建现代生态文化体系。

(二)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持资源的减量利用、循环使用和合理开发。搞好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彻底摒弃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益的粗放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系统推进企业、行业、社会三个层面上的循环经济试点。

(三)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按照各项指标要求,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加强对水污染、大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船舶污染、生态及面源污染的治理等工作,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力争春节前通过国家“创模”验收。

(四)以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围绕实施“四河一湖”碧水行动计划、南水北调工程和饮用水源地建设,加强污染治理和防控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重点抓好燃煤电厂脱硫工作,运用高新技术加快造纸、化工、电解铝、水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提升改造,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把好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继续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活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超标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超总量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努力做到增产增效不增污。

乡镇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环境;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1农村环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和抓手,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不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环境安全保障。

1.1生态示范创建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示范创建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工程。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原则,通过大力开展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和绿色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环保工作的整体推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生态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治理“三乱”(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清理“三堆”(柴草堆、粪便堆、垃圾堆)、推广“三改”(改水、改厕、改厨)、美化“三口”(村口、路口、门口)活动,优化了农村环境,推动了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1.2农村饮用水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予以高度重视。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和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1.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积极开展

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不断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引导畜禽业生产在农业生态系统内的良性循环。

1.4土壤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过量使用化肥、农药,使得土壤养分比例失调,土壤有机质、钾和微量元素严重失调,土壤理性化性质恶化,稳定性差,肥力下降。过度使用农药,不但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而且污染环境。非降解 农膜碎片进入土壤后,会严重改变土壤物理性质,影响土壤透气性,阻碍农作物吸收和根系生长,导致减产。加强对农业用地的环境监测和评估,通过技术、工程等多种手段,积极防治土壤污染。

1.5农村大气污染和工业企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加大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力度,取缔非法加工企业,捣毁一些非法加工点,建立了联合整治扬尘污染的工作机制及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强化了对城镇工地及渣土拉运车辆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加大农村工业企业治理监管力度,使农村老百姓呼吸的空气更清新,居住的环境更舒适。

2农村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1农村生态创建工作有待深化

要实现“村在林中,院在绿中,路在树中,人在景中”的农村生态格局,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生态建设。而目前大部分农村的生态建设工作尚处于示范阶段,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突出,“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

2.2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不高

目前,农村饮用水源主要采用地下浅层水源及地表水,农村生活污水长期污染浅层地下水。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既污染环境,又污染水源。

2.3化肥、农药和农膜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不容忽视

化肥的应用对农业的增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使用技术落后,导致大部分化学元素进入环境和土壤,对生物多样性破坏的严重后果已经显露。同时,随着农膜使用量的逐年上升,非降解农膜破碎部分残留在地表和土壤中,不易分解,污染了环境。

2.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保投入不足

多数农村没有垃圾填埋场或是垃圾填埋场比较简陋,一些村子没有污水排放设施,垃圾清运车辆数量不多,保洁人员以及垃圾桶的配备并未覆盖全部村庄,仅限于重点村镇,有待大面积推广,以及农村环保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等。

3对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3.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要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相关内容编成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通过举办文艺汇演、“下乡”等活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生态环保教育活动,通过青少年文明素质的提高,带动家长,影响社会。要加强对农民等生产者的科技文化教育,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系列标准和生产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知识作为农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农民逐步从传统的耕作方式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变。

3.2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体系

农村环保是一项跨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到环保、发改、财政、农业、建设、卫生、水利、国土、林业、科技等部门。因此,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环保机构要向乡镇、街办延伸,形成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办以及村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根据受益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开发者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公平合理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考核办法,把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落实好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任务。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保自我管理的村庄保洁机制,鼓励、支持村民建立村规民约,增强村民的自主保护环境能力。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与诉求,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3.3发展生态农业,重视科技支持

要从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积极发展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农药、化肥控制,坚决禁用超标农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扶持生产企业开发生产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品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大力研究、开发、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将清洁生产和废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大力扶持并建设一批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化废为利的生物科技企业,通过“压小上大、扶优汰劣”提升产业层次,延伸产业链条。推广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重视对塑料农膜的污染防治。采取适时揭膜技术,增加塑料地膜的回收率;要提倡使用可降解地膜,鼓励开发农膜再生加工技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3.4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

要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逐步增加农村环保的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环境中的突出问题。要在财政安排、城建和预算内资金补助、各专项资金等向农村倾斜,围绕重点小城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民培训、产业引导等制定明确的支持政策,形成长效有力的支持新农村建设机制。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保工作,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及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支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到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上。

3.5加强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

要把农村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规划和方案。一要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力求短期内见成效。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二要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处理系统,努力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三要加强畜禽养殖集中整治。科学布局畜禽养殖场(点),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坚决落实养殖业禁建区、禁养区的要求;加强对畜禽养殖散养户的引导和扶持;把养殖与改善燃料结构结合起来,把农村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实施改厨、改厕、改圈,实现“一池三改”,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秸秆利用、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四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示范村、生态村、文明村创建活动,出台支持创建活动的奖励办法,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对一些有条件的村镇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及废弃的晒场等闲置地进行全面绿化或硬化,营造优美整洁的村居环境。

乡镇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我市农村环境现状与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乡镇规划得到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能源建设、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步伐加快,测土施肥、秸秆还田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农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环境监管能力极为薄弱,农村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垃圾任意排放,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地区饮用水水质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农药、化肥的不合理施用,使食品安全令人担忧。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成为影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制约因素。

(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意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广大农村地区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通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让农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农村的具体行动;是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缩小城乡差别的具体措施。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创建环境优美村、镇为载体,引导农民树立清洁生产理念,逐步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作为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大力宣传、认真落实。要在充分尊重农村意愿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技术、物资和资金支持,发动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2、统筹规划,形成合力。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在原有规划、计划的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统筹安排农村环境建设资金和项目,重点保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需要。

3、综合整治,和谐发展。坚持发展科学发展观,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同时,创新适合农村特点的环境保护工作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县域经济发展,在发展中改善环境质量。

4、重点突破,总体推进。在环境优美镇、村创建上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引导和推进一批具有较好基础的镇、村首先达到环境优美镇、村的标准。

5、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点内容,重点抓好村容、村貌、卫生、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镇规划和环保能力建设。项目的安排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先解决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趋势得到一定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到2015年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近期治理目标,到2010年重点完成以下六项任务。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首先,要改善农村饮用水质量,划定水源保护区,严格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相对密集居住区的集中饮用水源。其次,要防治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第三,要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第四,要杜绝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化肥农药对水质造成污染。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土地退化和矿山植被破坏的生态修复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严格控制因不合理开发导致新的土地退化和生态破坏,加强封山禁牧、封山育林。

2、强化乡村污染治理

(1)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根据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

(2)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环境监管,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重点保护的区域、流域和生态敏感区;要规范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企业进行限期治理;要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堆肥等工艺处理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

(3)治理乡村工业污染。制定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给予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乡村工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乡镇工业小区,对污染实行集中防治。

3、开展村镇创优活动

要积极开展村镇环境创优活动。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村镇率先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环境优美村的标准。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的提高自然环境调节能力,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经济。

(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2)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积极开发绿色、环保、高附加值产品,推进乡村工业生态化,提高乡村工业档次和效益。新建乡村工业要实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等再生资源转化及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水平。

4、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农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市直部门包扶,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等综合措施,在全市广泛开展清垃圾、清柴垛、清路障、清宅侧、清违建和改水、改路、改灶、改厕、改圈及村屯绿化等“五清、五改、一绿”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5、提高农村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1)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通过秸秆气化为村民提供燃气。

(2)推行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作。开展太阳能、民用炉灶、炕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6、推进农村环境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采用适用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加强农村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环境监管,适当加强乡镇一级环保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

四、重点工程

(一)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

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已纳入我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和较强经济实力的乡镇、村,率先开展环境创优工作。全市建设20个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环境优美村。

(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示范工程

建设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示范工程。在县(市)进行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各建设1个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工程。同时,开展水源地周边截污、工业污染治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等工程。

(三)再生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建设5个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各县(市)要组织资源再生与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选择经济适用技术,开展农村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各建设1个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

(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5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各县(市)要根据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因地制宜的选择生产有机肥、沼气、堆肥、粪尿处理、各类环境技术模式,各建设1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五)乡村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5个乡村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各县(市)推行清洁生产,建设和完善乡村工业污染治理设施,各建设1个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六)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建设5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示范工程。各县(市)要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各完成1个(有机杂粮、野生茹、干鲜果品等)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七)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1、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灶、改厕、改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2、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3、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做到达标排放。4、村庄道路要硬化平整,道路两侧栽树种花,要清除柴草堆、物料堆、垃圾、残土堆、粪肥堆,无散放的畜禽。

(八)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完善8个县(市)区的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1、加大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监管力度,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基础设施、装备和队伍建设,初步建立农村环境应急预警系统。2、加强农村环保科研能力建设。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达标排放与资源化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科技人员培养与引进力度。3、深入开展科普与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农村环保技术知识讲座,组织当地农民观看科普挂图、展板、宣传资料等,向农民传授农业环保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自觉保护农村环境,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要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卫生、民政、交通、建委、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调度、协调和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政策措施与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政府补贴、部门支持、农民自筹、市场运作等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各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工作资金,形成合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要作为环境优美村镇的配套工程进行安排,根据国家规定,从排污费中解决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工程建设,确保农村环境保护有稳定的投入,并随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调整。

(三)科技支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解决实施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加强农村科技人员培养与引进,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保科普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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