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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范文第1篇

这里本文作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进行项目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管理的经验,着重谈谈如何开展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

项目设计阶段作为建设单位考虑应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要做好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这三个阶段哪一个都不能少。从方案设计开始到施工图设计完成,是一个由浅入深、前后呼应的系统设计过程。

项目方案设计成果的简与繁,装修标准的高与低等都直接影响着项目投资。项目设计完成了,项目投资也就基本确定了。在进入项目招投标及其之后各施工环节,再如何加强投资控制管理也只是杯水车薪。项目投资运用是否科学合理,设计标准与使用需求是否一致,项目建成后是否实用,这些都取决于对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

项目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管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项目方案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管理

1.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

依据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限额,建设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一家有建设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代为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

项目设计任务书式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设计提出的具体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功能需求、建设标准、建筑造型、建筑室内外装修要求以及投资限额等。项目设计任务书在项目整个设计阶段极为重要,因为它是整个设计过程的依据和指导原则。

项目设计任务书是方案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工作的指令性文件,也是编制方案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

但现在有一些工程建设单位往往没有认识到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的重要性,在没有项目设计任务书的情况下,为赶进度,急于进行方案设计,自己都不知道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建筑,就开始盲目按照地方政府规划的要求,标新立异的要做标志性建筑(我这里的意思不是说不按照地方规划的要求设计,当然方案不符合地方规划也批复不了,但最起码是要满足项目的基本要求,如果实在不能满足,就应及早放弃,另行选择土地,否则将会有无限的问题)。有了方案后再根据外形来设计内部分区和使用功能划分,对于功能是否好用,设计是否经济,投资是否合理全然不管,为“三超”(即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埋下隐患。

2.采用邀(招)标方式,开展方案设计竞赛。

有了项目设计任务书后,建设单位可自行或委托招标机构采用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方案设计竞赛。

方案设计竞赛是建设单位通过招标、对比、评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工程设计单位的做法。由于设计单位所提供的项目方案设计多数无法进行量化考核,因此我们一般通过两步招标的办法来选择设计单位。第一步,先进行资格预审,可通过建筑市场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招标公告形式,公开进行较大范围的竞赛征询,然后对报名的设计单位的资质、技术力量及是否完成过类似的工程设计进行资格审查,最终挑选3家以上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并到建筑市场登记备案。第二步,方案设计阶段,要求所设计的方案符合现代社会与时代的观念、具有前赡性与原创性、未来几年内具技术可行性、创造新商机的有效性与可行性等要求,同时特别注意的是设计方案必须符合项目的投资金额。

3.评选设计方案,确定中标设计方案的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方案评选工作。具体可分为:内部评选和外部评选二种形式。

内部评选主要是由建设单位领导和职工相结合,一般采用记名或不记名的投票方式,对不同的设计方案(效果图)进行投票,最后整理方案的得票多少结果,排出设计方案名次顺序。

外部评选主要是由建设单位出面邀请知名专家、同行业或系统内兄弟单位负责人,组成设计方案专家评选小组,针对各个设计方案(效果图)及其有关文件,听取方案设计单位逐一介绍,并解答专家质疑。尔后,专家评选小组分别对各个设计方案进行“打分”(该环节中的一项重要分数是要考虑方案设计是否符合项目投资要求),并提自己对打分最高的方案的修改性建议。最后整理“打分”结果和建议汇总,排设计方案名次顺序。

将内部评选和外部评选结果汇总整理,向建设单位领导汇报,最后排出设计方案最终排序。随后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洽谈合同(在这里本文编者建议关于设计费用应按相关规定计取,可做适当优惠,不建议建设单位一味压低设计费用,否则设计单位的各阶段作品不细致、不交圈等都会给今后的施工阶段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对项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建设单位确保设计费用的同时在合同中除了约定工期、范围等常规条款外,要约定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洽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5%(按照项目的投资情况决定),如超过将按比例抵扣设计费用,用此约定来控制设计变更。

对于参加工程方案设计竞赛的所有设计单位来说,一般建设单位都会给未中标的设计单位支付一定的方案设计费用,中标单位就不再支付方案设计费了。

4.中标方案设计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设计方案排序第一为中标设计方案(最后需以经规划审批部门审批同意为准)。中标方案设计单位应按建设单位和专家评选组对方案的建议进行完善修改。修改完善后,方案设计单位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到上级主管单位汇报中标方案并做相应调整、修改;还要配合建设单位向政府有关规划审批部门申报并办理规划审批相关手续。

这里需特别说明:报送到规划审批部门办理规划审批一般要求报送三个方案。审批实践告诉我们:审批很难一次通过。有时往往要反复修改多次,修改一次报批一次,时间跨度拉得很长。建设单位报送的三个方案尽管有先后排序,但一定要都是可实施的方案。因为排序第一的方案建设单位认可,规划审批部门从全局考虑,他们认为排序第二或第三的方案更为合适。在此,建设单位和最后确定中标的方案设计单位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建设单位只能在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工作。

二、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管理

1.重申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限额。

在初步设计阶段开始时,建设单位要向设计单位再次明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限额,明确交待国家的投资该如何花,做到精细化管理。以前的项目经常是先立项,到初步设计时再重新考虑项目投资,批复也是以初步设计批复投资为准。但随着现在发改委对项目管理的不断深入,各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非常之严格,凡是初步设计时建筑面积和投资限额超过立项(估算)批复5%的项目都不予以批准,均要求重新进行初步设计。所以这一阶段必须严格依照立项的批复再次向设计单位重申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限额。

2.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初步设计原则。认真研讨“限额设计”指标分解。

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向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各专业设计原则、设计说明和“限额设计”指标分解。提供两个(至少)及以上的设计方案和对应报价。

建设单位聘请有关专家对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初步设计原则和“限额设计”指标分解值,进行充分论证,并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

在这个阶段,各个专业为了达到“限额设计”分解指标的要求,同时能满足规范,提出不同的设计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对于项目投资的差别和影响是相当大的。例如,结构专业,针对同等地耐力,地上地下楼层数也同等的条件下,基础底板选用厚板还是选用梁板型式,两者结构型式的造价差别是很大的。但这些建设单位是无法把控的。所以经常是设计单位为了赶进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多采取设计较简化、较保守的习惯做法,结果让建设单位不明不白地花了很多“冤枉钱”。

3.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项目概算)。

设计单位一般需要2-3个月的设计周期,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此时,建设单位一定要保证时间并配合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不要“老催”和干扰他们的工作(所谓干扰就是指不停的修改方案等做法)。

建设单位取得初步设计文件后,不要急于向主管部门上报。要精心组织并完成好以下两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是组织一个技术论证会,聘请有设计经验的专家认真审查: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原则是否相对应、审查初步设计概算和限额设计的目标分解值是否超过。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请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进行答疑或修改。

第一项工作如果都对应完成了,第二项工作才能开始,即进入规划、市政、园林、交通、人防等各部门的申报程序。

依据国标对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结合建筑业深化改革需要,本文作者建议:建筑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能达到可以满足施工招标的要求;结构专业所有梁、柱、板有断面尺寸,有配筋;水、暖、电气专业均要有系统布置图。我们目前的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较多数只能足报批要求,还达不到招标图的深度要求,有的相差甚至更大。作为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业对外开放,同国际接轨的做法---用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招标,施工图设计由中标的施工单位负责深化完成。施工图纸是否符合招标用的初步设计文件,由承担项目初步设计的设计单位负责监督审查。建设单位只负责投资控制和协调有关部门间的关系,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4.必须符合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限额。

作为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占控股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出来后,建设单位必须重点审查经过初步设计完成的“项目”是否符合发改委当初立项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投资限额,如有不符合批复的建设规模或投资限额的部分,建设单位有责任提请设计单位解答或修改。建设单位若同意设计单位意见,建设单位则应及时上报项目审批部门申请修改建设规模或追加建设投资。绝对不能再做“先斩后奏”的“钓鱼工程”。

三、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管理

1.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原则。

设计单位在项目施工图设计之前,一定要认真细化并完善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原则,编写出项目施工图设计原则。(此项工作应在签订设计合同时,作为专用条款明确下来)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原则。审点:各专业所述的设计原则与经建设单位论证通过的初步设计原则是否对应。如有不符,应请设计单位做解答或说明。目前,经常发生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并经审批通过后,设计单位开始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人员往往“随心所欲”地进行工作,把初步设计文件丢弃一边,常出现:各层建筑平面对不上、轴线对不上、标高对不上等等怪事,各专业原确定的初步设计原则,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得不到贯彻。

提醒这一阶段注意的问题是:如果施工图与当初规划、消防等单位批复的不一致时,切记一定要申请变更备案,否则竣工验收时不予验收,还要重新申报。

2.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项目预算)。

设计单位依照施工图设计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的设计周期依据项目的规模、性质、结构复杂程度等不同因素,设计周期一般为2-4个月。建设单位一定要给足设计单位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时间,绝不要求设计单位突击赶图。因为一旦施工图设计周期不足,务必会造成设计深度不够,设计不交圈等弊端,将会给今后的施工带来不可估计的施工困难、投资浪费或工期推延。

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即组织有关专家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项目预算)。审点: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图设计原则是否得以贯彻,项目预算结果与限额设计投资指标分解是否得以实现等。如发现有不符合的地方,应请设计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改。

3.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规范强条符合性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进行规范强条符合性审查是2001年9月起开始实施的,系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单位,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属于第三方审查,只负责强制规范的审查,不涉及对项目投资的控制与审查。

4.“限额设计”成果验收。必须符合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限额。

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范文第2篇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投资立项 勘察设计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是财务审计与管理审计的融合,应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益的审查和评价贯穿于建设项目各个环节,并与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相结合。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质量目标是指工程实体质量和工作质量达到要求;速度目标是指工程进度和工作效率达到要求;效益目标是指工程成本及项目效益达到要求。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

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所需的证据和项目审计各环节的审计目标选择不同的方法,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资源的有效配置。

1、投资立项审计

(1)投资立项审计是指对已立项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的审查与评价。

(2)投资立项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计。即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 可行性研究报告真实性审计。即检查市场调查及市场预测中数据获取方式的适当性及合理性;检查财务估算中成本项目是否完整,对历史价格、实际价格、内部价格及成本水平的真实性进行测试。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完整性审计。该项审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具备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规定的内容; 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报告中是否说明建设项目的目的;是否说明建设项目在工艺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及决定项目规模、原材料供应、市场销售条件、技术装备水平、成本收益等方面的经济目标;是否说明建设地点及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环保约束条件,并进行选址比较;是否说明投资项目何时开始投资、何时建成投产、何时收回投资;是否说明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方式等。

(4)可行性研究报告科学性审计。该项审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检查参与可行性研究机构资质及论证的专家的专业结构和资格;检查投资方案、投资规模、生产规模、布局选址、技术、设备、环保等方面的资料来源;检查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交通及公用配套设施是否满足项目要求;检查是否在多方案比较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决策;检查拟建项目与类似已建成项目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和投资预算的对比情况;检查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需要配套的环境治理项目是否编制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等。

(5)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审计。即检查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的安排是否合理;检查投资估算是否准确,并按现值法或终值法对估算进行测试。

(6)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评价审计。即检查项目投资、投产后的成本和利润、借款的偿还能力、投资回收期等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适当;检查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所用指标是否合理。

(7)决策程序的审计。该项审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检查决策程序的相关会议记录,评价决策方案是否经过分析、选择、实施、控制等过程;检查决策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及企业的发展战略、是否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宗旨;检查对推荐方案是否进行了总体描述和优缺点描述;检查有无主要争论与分歧意见的说明;重点检查内容有无违反决策程序及决策失误的情况等。

2、设计(勘察)管理审计

设计(勘察)管理审计是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环节各项管理工作质量及绩效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设计(勘察)管理审计的目标主要是:审查和评价设计(勘察)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勘察、设计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委托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设计(勘察)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设计(勘察)管理的审计

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委托设计(勘察)的内部控制,检查其执行是否有效; 检查委托设计(勘察)的范围是否符合已报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检查是否采用招投标方式来选择设计(勘察)商及其有关单位的资质是否合法合规;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公开,其结果是否真实、公正,有无因选择设计(勘察)商失误而导致的委托风险;

检查企业管理部门是否及时组织技术交流,其所提供的基础资料是否准确、及时;检查设计(勘察)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其中是否明确规定双方权力和义务以及针对设计商的激励条款;检查设计(勘察)合同的履行情况,索赔和反索赔是否符合合同的有关规定。

(2)初步设计管理的审计

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初步设计审查和批准的内部控制,检查其执行是否有效;检查是否及时对国内外初步设计进行协调; 检查初步设计完成的时间及其对建设进度的影响; 检查是否及时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检查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检查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修改情况;检查初步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因设计深度不足而造成投资失控的风险;检查概算及修正概算的编制依据是否有效、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准确;检查修正概算审批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检查是否采取限额设计、方案优化等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限额设计是否与类似工程进行比较和优化论证,是否采用价值工程等分析方法;检查初步设计文件是否规范、完整。

(3)施工图设计管理的审计

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施工图设计的内部控制,检查其执行是否有效;检查施工图设计完成的时间及其对建设进度的影响,有无因设计图纸拖延交付而导致的进度风险;检查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因设计深度不足而造成投资失控的风险;检查施工图交底、施工图会审的情况以及施工图会审后的修改情况;检查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及施工图预算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概算及标准; 检查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是否有效、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准确; 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规范、完整;检查设计商提供的现场服务是否全面、及时,是否存在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风险。

(4)设计变更管理的审计

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的内部控制,有无针对因过失而造成设计变更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该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检查是否采取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设计接口部位的管理与协调措施;检查是否及时签发与审批设计变更通知单,是否存在影响建设进度的风险;检查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检查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和建设进度的影响,是否存在工程量只增不减从而提高工程造价的风险;检查设计变更的文件是否规范、完整。

结语

建设项目工程投资立项及勘察设计内部审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经济管理工作,而且具有前瞻性,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和管理,来发现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从而促使造价管理不断完善, 达到造价控制的目的。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

参考文献:

[1] 陈欣.谈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动态控制与管理[J].中外建筑,2004.

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方式;分阶段

自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全国共有54万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因开发建设可能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22万km2[1-2],水土保持方案对防治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是验证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重要途径[3-4],在监测验收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项目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较好,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则与工程实际存在差异,这有悖于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治理水土流失的初衷[5]。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在编制衔接上的脱节,是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不能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建议调整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分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开展相应工作,以保证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在建设工程中能够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1现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流程

根据现行技术标准明确的编制思路,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开展工作,根据主体工程建设区域、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开展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等各项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主体工程投资估算情况完成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水土保持分区、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章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工程开工前,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批复,工程完工后,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除水利基建项目初设文件审批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外,其他类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均不再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1。

2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2.1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未能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年来,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生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方案由原先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调整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以审批制项目为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阶段后移,可能会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和投资,不能计入投资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导致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实施。同时,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的顺序也成了业主经常提及的问题[6-7]。根据主体工程项目审查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时间节点不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2.1.1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批复时间早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在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前完成批复时,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章节可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样,经过行业专家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措施可以被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后,水土保持措施可以得到批复的资金支持,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具有相应保障。然而,当主体工程审查过程中对项目调整、核减时,就会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主体工程内容,与审查报批的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内容不一致,导致方案中的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失去针对性。如果主体工程调整较大,则可能发生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另外,如果投资主管部门核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投资,将影响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2.1.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描述与可研批复后的主体工程一致,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依据主体工程情况进行设计,措施针对性较强。然而,进行主体工程技术审查时,水土保持措施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是水土保持章节中的措施及相应投资。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沟通不及时,或者同时进行报告编制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可能会与主体工程报告中水土保持相关设计不一致。以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为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在总则中要求初步设计报告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而水土保持设计部分要求简述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和结论性意见,复核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内容并说明调整原因,即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批复内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有关。如果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内容与水土保持方案关联性不强,则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章节将很难编写。2.2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存在不足。水土保持方案是在对主体工程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的,编制过程中,当编制人员对主体工程设计有否定意见时,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后续章节如何编写,现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任务,只能与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调整完成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当方案编制单位否定主体工程设计,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如何进行下一步工作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中规定:“对主体工程有否定性意见的,应由主体设计单位重新论证”。新的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实施后,删除了这一内容。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上述情况时,由于技术标准中缺少处置方法,方案编制单位为了按时完成报告编制任务,可能会规避一些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工程建设埋下水土流失防治不利的隐患。2.3审批时间差影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章节中,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是后续章节编写的基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要求,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并完成投资估算后,本章节才具备完成条件,进而完成后续的水土保持设计及投资估算章节,而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时已基本具备了上报条件。以国家发改委限额以上政府投资地方水利项目审批为例,项目自受理至取得审批文件,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对主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补充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完成送审稿编制并上报,普通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周期为2~3个月。水利部审批流程表明,水土保持方案自编制完成到取得行政许可,需14~24个工作日。因此,项目取得审批文件的时间有可能早于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许可,致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补充到可研报告中,最终导致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关联性不强。实际项目的投资变化见表1。2.4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影响水土保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规定:建设类项目监测时段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建设生产类项目监测时段可分为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两个阶段。要求掌握施工准备期前一年期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在施工准备期之前应进行现场查勘和调查,并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因此,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准备期前开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当建设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选定监测单位并签订合同时,项目可能已经开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滞后于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准备期间的水土流失情况、规范中要求的地表组成物质监测记录表、植被(扰动前)监测记录表等数据只能通过调查获得,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

3调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的建议

3.1分阶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3.1.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从专业角度对项目选址选线、平面布置、主体工程设计及土石方平衡等进行水土保持可行性分析,重点研究项目建设是否满足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法律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并给出明确结论。建议包括以下六部分内容:①项目及项目区概况;②工程建设是否存在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③分析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④划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及水土流失危害;⑤水土保持监测;⑥依据同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及相关数据资料,初步确定工程建设需要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并估算投资。本阶段工作内容以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定以及水土流失预测为主。由于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变化及调整的可能性较大,本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不宜作详细深入设计。报告可根据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情况,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规模及措施的类型,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以及不同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匡算水土保持投资。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通过后应取得行政许可文件。调整后的优势体现在: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及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后,可研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内容具备了完成条件,报告开展工作的时间可早于现行报告。同时,由于简化了现行方案的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部分的内容,可研阶段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周期可大幅缩短,报告具备了早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条件。3.1.2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完成水土保持设计方案。由于主体工程各项设计已具备相应深度,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水土保持设计,可减少因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而引起的水土保持设计调整甚至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工作量,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与主体工程结合更加紧密。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本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方式。①普通型项目,水土保持新增措施内容一般以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施工临时占地区的植被恢复以及临时措施为主,本类项目可依据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完成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生产建设单位无须再编制专门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时,也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内容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②复杂型项目,如规模较大的河道、管线、煤矿、输变电等项目,可根据可研阶段批复的措施类型及投资编制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内容及章节设置参照现行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将设计结果纳入初步设计报告中。工程竣工后,将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作为最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2。3.2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编制中止机制。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当方案编制单位对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持否定意见,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说服主体工程设计人员做出相应调整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只需完成项目概况、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分析以及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三部分内容,给出结论后上报,不再需要完成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估算等相关内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的结论进行审查,做出相应批复,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做出设计调整或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修改评价结论,再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当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合理,措施体系完整,防治效果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可不作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中止机制后详细工作流程见图3。报告编制的中止机制,可以使工程水土保持分析更客观,从而更好地预防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3.3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将相关措施的具体设计按可行性研究深度补充到相关水土保持章节中再进行上报审批,投资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时需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设计内容以及投资进行审查。与现行的工作方式相比优势体现在:投资审批部门面对的项目可研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是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审后的成熟方案,而不是单纯水土保持章节编写人员的设计成果。可研报告上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时附水土保持专家评审意见,可以帮助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确保项目必需的水土保持投资能够投资到位,投资审核的结果会更符合工程实际。

4结语

实施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是明确了项目建设各个阶段水土保持专业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解决了“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先批复还是水土保持方案先批复的问题”,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内容能更好地落实到项目建设中。二是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参与项目决策。在工程前期,以管理者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利用管理和技术优势,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的合理建议能及时补充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实现水土保持专业人员尽早介入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指导作用,满足《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中“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解决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关要求。三是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及主体工程设计内容相应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可以使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更加合理,做到投资有来源,验收有依据,使水土保持专业的工作能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四是有利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尽早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招标工作,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能够按照规范要求顺利实施。五是完善评价结论,增加编制中止机制,方便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开展工作,提高行业话语权,防止为设计而设计以及掩盖水土流失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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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水土保持,2014(3):50-53.

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个主要环节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贯穿于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后续设计管理。项目法人在委托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并将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

(2)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提交的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应当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工程量、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3)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的内容之中。

(4)验收。验收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关键环节。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负责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

(5)运行管理。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应随主体工程一并移交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不得拆除、毁坏。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发建设单位把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手续看作例行公事的程序性审批,自始至终基本上没有实施。

如某水电站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该省水利厅办理了审批手续,但未落实后续设计,也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招投标,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水土保持设施基本没有建设,据了解也没有相应的建设计划,取料场、施工道路等土地没有恢复整治,输水管线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随意倾倒,施工支洞的弃渣没有采取任何拦挡防护措施,明管段的弃渣虽在下部设置了挡墙,但远远达不到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和标准。

(2)对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作重大变更后,水土保持方案不作修正变更,从而无法实施。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批以后,主体工程变更设计,未考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后果。由于该路段是路堑与桥梁交错连接带所增加的开挖土石方都不能利用,因而废弃土石方量也大大增加,开挖土石基本上随挖随弃,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多达50余处,除水土保持方案中进行防护设计的以外,全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3)虽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治理,但采取的防治措施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脱节。某电站上游隧道口施工场地、备用石料和废弃土石均堆置在河道范围内,既不利于施工安全和河道行洪,也极易发生严重水土流失,从而导致下游河道淤积。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大都没有起用,取料场的位置也没有遵从水土保持方案,随意变更。

(4)后续设计没有相应跟上。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般都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或初步设计深度,需要进一步做好后续设计,但大部分都未做该项工作。在工程初步设计中没有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的专门章节,仅有少量的文字图表,有关内容及设计深度甚至不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尤其是取土场地和废弃土石存放场地的防护措施设计往往都是缺项。

(5)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虽基本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但普遍存在滞后的问题。如废弃土石存放场地应当先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再堆置废弃土石,在实施过程中正好相反,往往先堆置废弃土石,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甚至一直拖到主体工程完工或接近完工时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即便通过专项验收的工程中也常常存在类似问题。

(6)一些项目临时用地的水土保持措施得不到实施。临时用地往往都是开发建设单位向当地乡村借用,办理借用手续时,将水土流失防治费用和其他政策处理费用一起支付给土地所有者,而土地所有者则挪作他用,最终导致无法实施。

3、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点思考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日常监督检查、专项验收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管理工作。

3.1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等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完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开发建设单位应将其提交给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并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初步设计,作为初步设计报告的一个专门章节,并将所需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水土保持设施的初步设计应与项目初步设计一并办理审批手续,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时应有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在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设计等其他技术文件应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分送至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便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

(3)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工程量、施工计划、进度安排和有关技术要求。

(4)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对于大型项目,也可单独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5)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有关的监测成果将作为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依据。

3.2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开始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应做到以下几点:

3.2.1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宜分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3个阶段进行

(1)开工建设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设计内容是否全面,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②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规定进行变更或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③水土保持投资是否列入工程总投资;④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进度要求和有关技术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⑥是否按规定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⑦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内容。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每年至少1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水土保持设施的规模、位置作调整后,是否重新进行设计并备案;②取料场、弃渣场等位置是否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或设计一致,如有变更,是否办理有关变更备案手续;③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实行有效控制;④是否有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实施计划、进度安排,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⑥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资料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需要;⑦水土保持监测情况;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

(3)竣工验收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②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是否全部完成,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③资料整理、立卷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④水土保持监测是否按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否依法缴纳;⑥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时如有遗留问题,是否制定了有关计划并予以落实。

3.2.2监督检查宜实行属地管辖为主的原则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该行政区域内市级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国家和省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3.2.3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在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监督主导地位的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单独组织检查,也可以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2.4做好检查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作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存在问题的,要将整改要求书面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并抄送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3.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开发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