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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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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1篇

(3月日)

,我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监、消防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筑牢“责任网、监管网、保障网”为内容的安全生产“三张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专项整治,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机制体制建设,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通过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全员责任制,严格“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办事处与机关各科室、各社区、企业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通过执法检查、企业法人定期约谈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上下贯通、配套联动的运行机制。二是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监管网。通过推行“三分六定”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处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坚持常规检查和重点监控并举,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隐患治理突出“快、准、狠”,即隐患查处快,隐患治理准,隐患落实措施狠,切实做到安全监管不漏死角、不留盲区。建立安全大检查隐患登记档案,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全年共检查检查单位余家/次,查整隐患处。三是突出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安全生产保障网。近年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我处在机构、队伍、资金等方面全力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明确“1+2”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监管机构、编制、职责、装备、经费、办公场所等“六落实”。通过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工作模式,实施社区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制度,深化规范化社区和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督促企业落实风险抵押、责任保险制度、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本质安全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六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区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为今年全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以创建为突破,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以“三个着力”为抓手,夯实基础、开拓创新,确保我处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是着力加强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安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办事处、社区、重点企业三级安全生产和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台帐,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源头监管,涉及到的相关社区成立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小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工程安全运行。

二是着力加强专项整治,不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职业危害、校园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

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2篇

1.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大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并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应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迫切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据统计,90%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都与“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直接关系。城市社区经营单位集中,商贸服务活跃,人财物集聚度大、流动性强、成分复杂,事故灾害发生频率高、蔓延快、危害大。农村生产、生活和涉及农民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矿山等行业中,农民工已经占从业人员的近90%、事故伤亡人员的90%以上。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4.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者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报告、登记、监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配备、使用制度,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各环节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实施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全方位预防事故。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使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保证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有效投入。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做到安全生产资金专储、专管、专用。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的标准足额存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同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还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投保符合要求的雇主责任保险。另外,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保险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8.加强生产安全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监督员队伍。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指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监督、检查。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实行聘任安全监督员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班组、区队、工段、车间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监督员,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的现场安全管理。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给予安全监督员每月90—150元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从企业安全费用中列支。

9.生产经营单位聘任的安全监督员必须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班组和车间(区队、工段)的生产过程、工作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监督工作。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员的聘任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由职工民主推荐产生。生产经营单位要为安全监督员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为发挥监督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11.加强安全生产基层领导机构建设。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要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本辖区安全工作,与本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2.加强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社区、行政村要根据安全管理任务明确1名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给予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人员每月2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费用由市财政补贴100元、乡镇、办事处补贴100元。

13.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员应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熟悉本社区(行政村)的基本情况,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管理工作。对不胜任工作的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员予以辞退。

14.社区和行政村要建立安全标准,出台社区和行政村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社区(行政村)安全公约、公共安全规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基层安全工作。

15.社区、行政村要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将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分布情况制作成精确的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网络图。

16.要组织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在搞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做好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村庄、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楼院、安全进家庭的“六进”活动。社区、行政村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地,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

17.要组织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检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初训和复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8.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纳入基层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19.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安全状况的不同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有效监控。贯彻落实《郑州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辖区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0.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布局,列入政府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21.加大政府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支出、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安全奖励工作。

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3篇

一、大力加强板房安置点安全工作

为了提高过渡期间灾民集中安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和遏制广大灾民再次遭受各类安全事故袭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万科小区灾民集中安置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万科小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万科小区置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科小区安置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练,对板房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加强了安置点用水、用电、用气、用火、防雷等安全,保障入住居民的安全过渡。

二、继续加大对城区安全生产的督查,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办事处安委会组织社区并牵头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城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抽查,针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民营企业对安全工作也相当重视,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不断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协调市上相关部门及各社区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培训会议、并结合重大节日和全民安全月活动,加大对城区以防火、交通安全、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并利用电视、报刊、社区墙报、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办事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了由社区、辖区民营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社区和各生产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了行动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部门、项目,并认真进行自查和处置,切实排查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组织、安排、督查本单位对照所属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罐装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及烟花爆竹经销点,进行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救援体系等的“五查”活动,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对所查出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危化品出入库房及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对烟花爆竹经销点要查制度、查消防隐患,督促其安全达标,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和不规范储存;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经销点要查制度、查职责、查消防隐患,严格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不定期对学校、商场等人员集中聚集的公众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其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其负责人对其楼梯、过道、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并敦促其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4篇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电[]59号)精神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村)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城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部署

按照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2011年4月底安排部署,2011年4月底至11月上旬全面实施,。2011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督促检查,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中旬进行总结提高。各社区、村要在5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并在每季度结束前2日报送季度工作总结,2012年1月6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和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各社区、村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大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发展、同步规划。接到安委会按照规定召开安委会会议和例会,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严格执行安生生产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并由此引起重大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街道农业生产、水利、农机、建设、交通、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监督作用,把2011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跟踪督促,抓好落实。

(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完善2011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的工作督查力度,将安全生产任务量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进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对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考核。

(五)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依法依规积极完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制度、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现场紧急疏散避险制度、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等,逐步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和企业行业联席会议制度;继续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力度,限期反馈办事荐整改情况。要逐步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大力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

三、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非治违”

(一)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

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加强把关,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加强监督检查

安办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重点把好高危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立项、设计、建设等行政许可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向社会曝光。

(三)加大执法力度

街道要加强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联合执法,增加打击实效。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从事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等生产经营,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决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继续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深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加快城市地下易燃易爆品客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继续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违法销售无安全认证产品、仓储设施不达标、规章制度不落实等专项整治。

(三)扎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按要求督促企业设立安全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大力推进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五项措施”,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快道路安全动态系统建设,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

(五)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必须落实“三同时要求”,特别是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必须依法依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村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社区、村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委托社区、村执法领域和范围,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充实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二)夯实社区(村)安全基础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重投入、强监管”的要求,在总结“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市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社区(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积极探索安全社区(村)创建模式,将创建安全社区(村)与灾后重建相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创安社区、和谐社区相结合,采取相关部门定点联系帮扶,培养和树立整理典型等措施,大力推进安全社区(村)的创建工作。

(三)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班组建设

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并充分落实到车间或班组的生产过程中,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继续推进安全班组建设,推广宣传“班组管理法”,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生产相互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企业一线从业人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建立健全各社区、村、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充分履行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的职能职责。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辖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互联共通,做到信息传递及时、指挥协商有力。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大救援装备投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鼓励、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或重点行业单独或合建专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5篇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12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提出的要求,2011年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抓好“三深化”、“三推进”。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间及阶段

成员: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村委主任及社区主任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元月13日至元月31日,具体分三阶段:

1、元月13日—22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安全生产自查;

2、元月23日—28日,分条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3、元月29日左右,镇政府组织对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督查。

二、检点内容

1、查2011年度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分解与落实情况;

2、查春节期间加班加点单位员工防范措施情况;

3、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措施情况;

4、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尤其是消防制度执行情况;

5、查冬季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老化电器线路整改情况;

6、查春节期间各种突发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制订情况等;

7、查春节会期间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方法

1、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条线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并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检查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

3、镇政府对重点企业、重点岗位、重点防火单位进行抽查。

4、检查中凡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在制订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严加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四、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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