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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培训方案

财务部培训方案

财务部培训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服务民生、扩大内需、发展经济、吸纳就业为宗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的原则,实现“财政政策引导,商务组织资源,工会打造平台,家政拓展就业,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

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2009年计划全省扶持5000名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建立20个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家政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医疗保健知识、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及专项技能等。培训时数和教学内容详见《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承担培训任务机构。全省家政服务工程的培训工作主要依托工会培训机构和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承担。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在8月10日以前向所在市级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部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推荐。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在推荐单位中确定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1、承担培训任务的工会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法定的办学资质,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培训经验;(2)有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4)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能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2、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招收员工;(2)有实施培训师资、场地、设备设施,有不少于1000人次的培训经验;(3)能够为所培训人员安排就业,有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的能力;(4)能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建立专门档案。

(二)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9月1日开始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一是由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可将用工需求报当地商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下同)并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地方工会组织进行人员招募,由确定的工会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组织培训。二是由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当地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

(三)组织验收和就业。工会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文,下同)后,由提供用工需求的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的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五、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

助。按照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二)培训经费标准。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每人800元。

六、补贴资金的申报及下达程序

(一)补贴资金的申报。培训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市级商务、财政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记录、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和培训记录的培训档案、验收合格凭证、家政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请者银行账户等。

(二)补贴资金的划拨。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省经

济发展水平、家政服务市场发展情况等,测算年度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补贴资金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需求

进度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级财政。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兑付。市级商务部门对企业的

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初审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及兑付工作。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6个工作日内与商务部门或申请者沟通答复。实际补贴资金超出中央财政预拨资金的,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

(四)补贴资金清算。2010年3月底前,省级财政

部门核实汇总本地区2009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实施家政服务工程重要性。家政服务工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实施家政服务工程,运用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供需对接、从业保障等工作,扶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当前就业困难,而且对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将这项工程作为一项紧迫而又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任务。商务、财政和工会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和协调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财政部门负责家政服务工程补贴资金的管理、监督和审核发放工作。工会部门负责招募家政服务人员并组织工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培训。

财务部培训方案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和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最大的效益,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为更好地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立*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第三条职业技能培训是指由*市直劳动、教育、农牧、妇联、团委、残联、扶贫办等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时间在140学时)以上的,以促进劳动者掌握专业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就业能力培训或创业培训。

第四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学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助,或对培训机构因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而给予的补助。

第五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自治区专项支付资金、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及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社会捐助等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以培训对象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培训代金券等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训对象,或者直接对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培训机构给予补助。

第七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只对*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特定培训对象给予补助,不包括其他人员培训。

第八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由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任务和项目的特点提出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确定及要求

第九条每年年初,根据*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培训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培训项目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中进行政府采购。对中标的培训机构确定为*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培训机构。

第十条以后年度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主管部门对上一年度*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机构进行考核,合格达标的培训机构可继续保留资格;或根据当年培训计划等情况按照公开招标程序重新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由于残疾人培训具有特殊性,对其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残联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等开设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专业(工种)培训机构中公开招标确定。

第十二条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就业需求,提高培训对象的专业操作技能,科学设置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选用劳动部门规定的教材或开发适合培训对象专业技能要求和就业特点的教材,注重操作技能,严格培训管理,加强就业衔接,提高培训就业率。

第十三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向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教学管理资料:专业设置、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教学计划;学校章程、学籍和学校以及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学校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推荐就业等资料实行备案制。

第十四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在每期培训班开学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及教学计划安排报培训主管部门备案,做为培训主管部门审查、监督培训计划执行,考核培训机构及其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学时在140学时)以上,或经*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特殊性短期培训,由培训机构根据不同培训专业(工种)所需培训时间要求,提出培训时间建议,报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训对象充分就业为目标。培训对象的培训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要达到82%以上、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指定培训机构,按照实际完成的比例支付培训资金。

第三章培训代金券的发放

第十七条“*市职业技能培训代金券”(以下简称代金券)由*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培训内容确定发放。

第十八条代金券的发放对象为经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确定的特定人员。

第十九条代金券由*市财政局负责监制(样式和资金额度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代金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使用,代金券必须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本人签名。

第二十一条培训对象每人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培训代金券。

第二十二条代金券填写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种必须要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培训或鉴定工种资质相一致。

第二十三条培训等级以初级工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兼顾中级工的培训,具体培训等级、内容由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对象确定。

第二十四条代金券的发放程序:代金券由培训主管部门注明培训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项目名称等内容,加盖*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公章后,由培训主管部门直接发放到培训对象手中。培训对象据此根据培训专业(工种)到政府采购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凭身份证和户口办理培训手续后接受培训,培训对象在代金券上签字后将代金券交与培训机构。

第四章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凡属于本办法(试行)列入的培训主管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其资金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培训、资金计划,统一汇总全市下一年度的培训、资金计划,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培训计划及资金总量。市财政局根据培训资金计划将培训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培训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市财政局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培训项目进度,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将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指定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采取培训代金券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代金券、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八条采取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项目合同书、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九条从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对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的审核意见,由市财政局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培训主管部门,培训主管部门据此从基金中将培训资金转入*市财政局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市财政局按培训进度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第五章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各培训主管部门培训资金计划的汇总和上报,负责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培训及其资金计划的下达,并根据培训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机构政府采购,进行代金券的印制与管理;配合培训主管部门对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第三十一条市审计局负责对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计划、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确保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财政培训资金。

第三十二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职业技能培训各工种的技能等级鉴定等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运作,保证培训对象及时接受技能鉴定。

第三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配合各培训主管部门利用本系统职业学校的技术和资源,积极承担培训任务,认真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计划的申报、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对经政府采购后确定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指定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质量的审核、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代金券的发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培训项目的考核、验收、总结,负责审核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及其申请拨付工作;负责积极争取自治区对口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资金。

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培训机构不得因财政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而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培训对象的学费负担。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缩减培训时间的指定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培训机构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相应核减其补助资金。

第三十六条培训项目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三十七条指定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对象台帐及其就业台帐,报市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查。对培训对象培训后考核合格率在95%以下、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在82%以下、就业率在90%以下的培训机构,将取消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

第三十八条培训对象领取培训代金券时,要登记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要有签字、签章(手印)。

第三十九条对未按规定培训内容和指定培训机构使用培训主管部门发放的代金券的,市财政局不予资金结算。

第四十条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项目中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职业技能鉴定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对培训不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培训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第四十一条培训主管部门于12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报送当年培训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十二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示制度。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人员、收费标准、资金补助、资金使用及培训就业等情况,在部门政务公开栏、网站、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及培训机构的培训点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四十三条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认真查证落实举报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财务部培训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村级财会人员;案例教学;现状;实施

基金项目: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创新对策研究(编号:sk201403-3);项目来源:河北农业大学

中图分类号:G718.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月26日

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是宣传、贯彻和落实财政支农政策,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利,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安排部署在陕西等部分省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及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这一工作自2009年以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到2014年已普及全国多年。但由于参加培训的学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又整体较低,又考虑到培训时间的限制,所以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教学安排上力求围绕时效性安排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案例教学作为一种能很好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的与互动式的现代教学方法,由于其独特的教学效果,现已被各方面教学广泛采用,在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过程中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农村财会人员培训采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一)采用案例教学是应对目前农村财会人员学习能力、接受能力的需要。如上所述,大多农村财会人员年龄偏高、知识面狭窄、文化程度较低,财会业务操作不够规范,接受能力有限,所以对于单纯的理论知识和有关业务规范,很难形成具体形象的思维和认识。尤其是教材中很多概念和原理比较抽象,有必要使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加深理解深度。例如:就原始凭证粘贴规范这一问题,结合形象直观的多媒体影像举以实例,使学员能够亲眼看到并体会到这一规范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效果显然远远优于单纯的理论介绍。

(二)采用案例教学是各地农村实际情况差异的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课程的内容源于材,其内容不可能完全适合各地农村实际。这就需要我们寻找本土化案例,使学员正确理解和应用理论;在教学中,必须重视理论也重视实践,有必要采用大量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帮助学员理解有关专业理论以适应本地常见业务的需要。

二、培训中案例教学的目标及定位

(一)业务能力培养是实施案例教学的目标。传统的培训方法关注的是向学员灌输知识的多少,学习的一方始终是被动地接受知识,不利于对知识的全面掌握。案例教学始终围绕着案例进行,案例叙述了实际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会计工作的真实片断,为学员创造了一个真实的情境,促进学员思考如何将其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学会知识的融会贯通。在案例教学中,讲授人要引导学员进行独立思考,提出各自的观点与解决办法,以利于提高学员综合的业务能力。

(二)正确定位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前提条件。传统教学中,讲授人是培训的中心,学员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在案例教学中,讲授人是教学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引导者,应成为教学的导演。首先,在案例教学中,作为案例教学设计者的教师,应针对课程的培训目标和不同的培训内容,结合学员的认知特点以及实际的会计业务,科学地设计教学案例。其次,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的有机组成。作为案例教学组织者和引导者的教师应在了解学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依据任务目标,激发学员积极思考问题、分析问题,适时地引导学员参与讨论。再次,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成为案例教学的促进者。因为,单纯的知识传递不是教学的主要任务,教学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教师为学员设置的学习情境,让学员感受探究过程,学会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业务的处理方法。为促进知识的有效迁移与重组,案例分析结束后,讲授人员应对学员讨论的情况进行总结或者点评。

三、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步骤

(一)培训前准备阶段

1、挑选恰当的教学案例。在案例教学中,教学的起点和中心就是案例,因而挑选合适的案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案例的选择要必须具有真实、开放和有针对性。只有这样的案例才能反映真实的经济现象,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让学员置身其中去主动了解案例、分析案例。如讲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对“一事一议资金”规定的核算方法,如果事前先对当地农村“一事一议”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再结合真实的筹资过程、用资过程作为案例进行介绍,显然会受到明显的教学效果。

2、明确案例讨论问题的核心,培训前做好收集资料、归纳观点的准备,并做好教学实施计划。提前做好预习工作是案例教学正常进行的前提。教师需要掌握案例的详细背景知识,对学员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有充分的准备,以便课堂培训流程有序地开展。同时,作为讲授人员要制定好具体的课堂案例教学实施计划,计划可包括:课堂案例教学流程安排、每一环节的时间安排、学院参与的角色安排等。

(二)课堂实践阶段讲授人员可提出启发学员思考的问题。以原始凭证的管理为例,比如:什么样的原始凭证是合法的原始凭证?什么是“白条”?假如你作为报账员收到的发票金额有差错该怎么办?等等。其次,组织小组讨论。讨论过程中和结束后,教师要结合达成共识和存在分歧的地方进行总结和串讲。在讨论时,教师要保证讨论不要偏离主题,并为学生讨论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案例教学中的突破口。农村财会人员往往是带着问题并希望能找到答案的想法来参加学习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使讲授的内容贴近实际,有明确的针对性,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另外,培训语言要“入乡随俗”,除了在内容上要侧重当地特点之外,在培训语言上也要找准农民的口味,入乡随俗。在语言表述上要通俗易懂,尽量将案例中涉及到的会计专业术语翻成乡土语言进行讲解。培训人员还可以利用培训间隙,深入学员,发掘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不断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案例的内容和培训方法。

(四)案例教学的比重要适宜。案例教学尽管具有培养和提高学员浓厚的学习兴趣,增强学员对事物的感性认识,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优点,但我们也应客观地看到案例教学的缺陷。从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教学实践来,相对于传统的理论讲解而言,案例教学在培养学员扎实的财务理论功底方面可能存在明显不足,尤其由于案例教学是通过具体有限的案例进行,对案例事实的认识和判断一般也局限于原有的知识水平,而不是或很少是通过理论推导和演绎进行讲授,所以学员往往会发生对知识的“过度化概括”。

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是一项新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做好培训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农村财会人员特点,始终牢牢把握实际、实用、实效的培训原则,合理选择教学案例,跳出传统培训的固有模式,抓住财政支农政策这一切入点,结合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重点解决实际问题。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认真执行财政部门有关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管理办法,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完成好培训任务。

主要参考文献:

财务部培训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政财会干部;会计培训基地建设;思考

一、财政财会干部培训的必要性

高素质的财政财会干部队伍是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的重要保障。在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财政财会工作不只是单纯的经济工作,其社会影响大。财政财会干部要持续加强新理论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及时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通过走访调研,在具体工作中,诸如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中绩效评价,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中业务规范及操作,政府采购业务实操,新政府会计账务处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新状况新问题,对财政财会干部业务能力提出新要求,必须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实操水平,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财政财会干部会计培训现状分析

(一)对学习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被动学习者居多,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存在工作忙忽视教育培训,甚至放弃培训的情况。二是对及时更新知识储备以更好胜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常见的是有的单位和个人没有把干部培训当作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任务去认识,满足于培训是为了解决一时之需。三是有的财政干部及会计人员年龄老化,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进取精神不足。

(二)培训形式单一,创新性不足

目前培训基本上是采取我讲你听“满堂灌”的形式,教师和学员之间以及学员之间缺乏互动,参训人员参与度低,不能更好地体现参训学员的学习意愿和诉求,不能满足参训学员追求开放式、多样化的需求,影响了培训效果。

(三)培训内容不能有效满足参训学员需求

一是培训内容涉及新出台的制度规定,新的要求和任务,培训内容调整和规划不及时,同时,新内容理论讲解多,实际操作涉及少。二是对参训对象培训需求把握不准,“大课堂”培训形式对参训人员分类不精确,培训内容不够精准,不能满足所有参训学员需求,存在“有的人听不懂,有的人重复听”“有的人不需要,有的人需要的却不涉及”等情况。三是培训内容上多强调专业理论,较少关注综合素质,忽视了干部的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四)解决业务问题的培训效果不佳

当前培训师资大多从财经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聘请专家教授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授课,来自业务工作一线的师资很少。外聘专家教授讲课,虽然理论水平高、讲课技巧强,但缺乏基层财政工作实践经验,很难有针对性地传授知识或较好地解决基层财政财会干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往往是“听的时候收获满满,用的时候两手空空”。不少参训学员反映,到高校接受培训确实开阔了视野,但有的课程不接地气,与现实需要存在脱节,在具体业务操作方面,如财政一体化系统中日常业务操作、政府会计具体业务账务处理及政府采购业务实操等内容涉及较少,不能满足基层人员的工作需求。

三、财政财会干部会计培训基地建设的思考

鉴于当前“粗放式”培训不能满足精准化培训需求等情况,围绕组织实施“订单式”培训,坚持“量体裁衣送教上门”的原则,优化培训各流程(详见图1),强化培训基地建设。

(一)强化调研,摸准实际需求

一是确定年度培训课题。围绕组织实施“订单式”培训思路,年初面向市直及各区县财政局及预算单位发放财会培训需求调查问卷,重点围绕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内部控制、绩效管理、财会业务能力等模块及相关具体问题,对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需求进行调研分析,结合各单位年初工作打算,摸清年度培训需求情况,形成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并细化形成年度培训实训课题。二是在具体培训前,与参训人员面对面沟通,确定具体培训课程,制定培训方案。

(二)强化学习,抓实师资能力提升

师资能力建设是保障培训效果的重要因素。培训基地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在强化自有师资力量建设的同时,建立外部师资库,满足培训需求。1.备课小组组织备课。根据培训需求调研情况,成立专题班和实训班备课组,围绕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政府会计准则实务操作与资产管理暨成本核算、师资授课能力等重点内容,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外出参加高层次培训及网络视频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专业师资培训学习,提高师资业务技能和授课水平。2.多层次利用培训师资力量,建立师资库。一方面,邀请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一线人员,把他们的经验和技能传授给其他同事。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外部师资力量。与财经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建立财政财会干部教育培训师资专家库,确保每个专业都有一定数量的专家学者,充实师资队伍,提高培训层次。

(三)聚焦岗位需求,精准设置课程

加强分类分层次培训,针对培训单位具体业务学员反映,到高校接受培训确实开阔了视野,但有的课程不接地气,与现实需要存在脱节,在具体业务操作方面,如财政一体化系统中日常业务操作、政府会计具体业务账务处理及政府采购业务实操等内容涉及较少,不能满足基层人员的工作需求。

(四)精细培训组织管理

培训前,坚持需求导向,与培训单位充分沟通对接,与一线财会人员进行面对面座谈,听取单位个性化培训需求建议,结合单位的工作实际、具体问题,量身定做培训课程,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训前试讲、政策学习等师资准备工作。

(五)加强培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从长远来看,对培训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估,既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加强管理的必然要求。一是加强对培训方案、计划的评估,通过内部评估、邀请部分参训人员试听等方式,不断完善培训方案、计划,提高培训方案的质量。二是评价培训效果。根据参训学员填写《培训绩效评价表》,整理收集参训学员的意见建议,对教学内容、方法、师资、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汇总分析,为下步改进培训工作提供有益借鉴。三是对培训组织管理进行评价。请参训人员对教务管理、日常考核工作和后勤管理等内容进行评估,优化培训服务。

(六)强化后续跟踪服务,“延长”培训时间

根据座谈会上参训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培训班专门开设培训对象回访服务渠道,除现有电话询问外,每期培训班增加微信和QQ学习交流群,有专门班主任跟群管理。一方面,可及时了解培训的实际效果,根据评估意见及时改进培训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可以跟踪服务,及时答疑解惑。同时,也可以跟一线工作人员保持交流探讨,了解财政财会人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优化培训内容和方案。

(七)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督学促学

加强对参训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引导参训人员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真正做到“我要学”,而不是“要我学”。建议参训单位将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晋级、晋升、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增强学习主动性。

参考文献:

[1]肖东海,石文伟,张建光.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精准化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8(71):23-25.

[2]姜定军,姜伟.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思考——以陕西省镇巴县为例[J].预算管理与会计,2021(5):66-68.

财务部培训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三农”;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学实践研究

一、引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财政支农政策,然而,考虑到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效果和政策贯彻的主要群体—农村财会人员的特殊性,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果断提出开展对于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目前,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已经在全国各省市展开。2008年以来,开展工作已有五年时间,对培训教学实践的研究也随之展开,本文拟从国内外相关涉农培训入手,介绍涉农培训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二、国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相关研究综述

(一)国内涉农培训理论研究

自2000年以来,国内不少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此展开了多维度、多层次的研究。陈光贤就柞水县在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中的实际情况,在《积极探索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新机制》中介绍了柞水县培训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成效,继而分析了实际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加强调研,不断创新;健全机制,提高质量等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张春生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中从以下四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一是对于培训工作要夯实基础,将培训转化为成果;二是从体制、机制上确立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职责和地位;三是实行远程网络管理;四是实现报名、培训、考核、档案全过程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模式。齐磊、在《财政支农培训中案例教学实践与探讨》中,从财政支农政策培训采用案例教学是创新的教学实践,支农政策培训案例教学是各项政策本身特性的需要,阐述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的必要性,然后提出三种方法来提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质量。

陕西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汉中分校在文章《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七步工作法”》中,以教学实践为基础,比较系统叙述了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的七步工作法。陈虹在学术从横杂志上发表的《农村财务人员财政支农政策的培训》一文,从资源要素的分配为切入点,从建立农村财会人员的保障体系谈起,提出财政支农培训的新思路。陕西省在《陕西省农村财会人员培训需求状况调研报告》中,叙述了陕西省农村财会人员及财务管理现状,接着以实际调研资料为依据剖析了财政支农政策落实情况,分析了农村财务管理和财政支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及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提出建议。

总之,在全国开展财政支农培训的同时,培训教学实践理论研究也随之展开,有些研究对当前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指导。

(二)国内财政支农培训教学实践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涉农培训工作日益重视,一方面,出台大量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由国家各部门组织实施的大型“三农”培训项目不断推出,并得到迅速推广,如星火计划、燎原计划、绿色证书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培训专项活动,以政府主导型涉农培训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国内对涉农培训主要是以农业生产技能培训为主,较少涉及农资管理方面的培训。随着经济增长快速发展,国内涉农培训现状呈现出我国自有的特点。

1.各地富有特色的培训层出不穷。在全国各地,一方面各级政府积极执行上级的涉农培训政策;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也因地制宜地推出具有自身特点的涉农培训项目。

2.培训机构主动服务“三农”的意识不断增强。为进一步适应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客观要求,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特别是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部门都加大了培训服务的力度,提高了培训服务的质量。同时,龙头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逐渐成为涉农职业培训的重要力量。许多企业通过加强农民培训等措施,在提高农民增收能力的同时,带动农户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民办培训机构不断发展壮大。随着面向涉农职业培训需求的进一步增强,激发了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出现,这些组织在涉农培训方面也都不同程度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有效弥补了政府培训的不足。

4.培训模式日趋多样化。各地在涉农职业培训工作中都有不少探索和创新,形成了具有各自特点的职业培训模式。常见的涉农培训模式有以下特点:一是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开发、由政府系统组织的农业科技培训模式;二是政府买单、发放培训券、开展订单培训并发放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职业培训模式;三是广大农民自主组织的培训模式;四是由相关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组织的针对特定人群的培训模式;五是职业培训机构独立面向市场的培训模式。

三、国外支农培训教学实践

日本的农业研修教育。在教育方法上继承了传习农场的传统,十分重视通过实践学习农业技术和经营方法。在课堂中,课堂讲授所占比重仅为20%到30%,而讨论和实习课为70%到80%。

韩国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新农村运动,旨在通过参加建设农庄项目,开发农民的生活伦理精神,从而加速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韩国政府组织专家学者设置培训的课程和主题,包括成功农民的案例宣讲、小组讨论、与国家安全和经济相关的问题等课程。

西欧国家的涉农培训采用实践和理论并举的“双元制”教育,并通过远程教育促进农村教育的信息化。

四、我国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启示

破解“三农”难题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随着财政支农的步伐加快、规模趋大,因此对支农资金的管理和规范的服务显得越来越重要。农村财会人员是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的宣传员、执行者、监督员。强化对这支队伍的长期性、规范化培训,是财政部做出的战略性选择。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是践行这一战略的必经路径。

我国财政支农教学实践虽已逐渐展开,但总体而言,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学实践研究的理论研究深度还不够,需要在培训内容、培训教学方法、培训机制的构建等进行探索研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学须在借鉴其他成功涉农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研究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方法。使之服务于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学,服务于我国的“三农”发展。

在培训教学中如何实现培训实效是衡量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是否成功的最主要因素。要根据不同知识结构、职业性质的人群;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支农政策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与之相适应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学方法,以满足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的需要。只有选定适应培训对象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才能实现文件对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要求,打破“水土不服”的制约,为“三农”发展提供保障,从而实现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实效,提供高性能的工作方法。

在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从内容的角度讲,如何选定适合当地实际,又不脱离文件要求,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为今后工作储备智力的培训内容需求;从培训对象的角度讲,如何选定合适教育方法,“因需”施教,走“特色培训”之路,使不同的人群能够学得懂、用得上。因此,财政支农政策教学实践的研究,在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如何实现培训内容与培训方法,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与培训方法之间的协调统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齐磊,刘丽.财政支农培训中案例教学实践与探讨[J].企业家天地,2011(4):18-19.

[2]舒煜,张晓娜,陈宗科.陕西省农村财会人员培训需求状况调研报告[J].西部财会,2009(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