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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职业卫生监督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薪酬体系

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是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和职能调整的逐步到位,卫生监督参公管理势在必行。由于历史原因[1-3],卫生监督员这一群体在参公的道路上面临诸多难题,矛盾问题不断凸显[4-5]。当下,全国20多个监督所试行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模式,以解决基层监督员参公后的工作效能与收入分配难题,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本文就当前形势下实施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针对性建议。

1基本情况

1.1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的由来

公务员法明文规定,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可列入参照管理范围。近年来,我国不少省份的卫生监督机构均实施了参公管理。2012年,原卫生部为解决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参公管理后出现的机构级别低、领导职位少、监督员待遇下降等难题,印发了《关于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18号),探索以职位分级管理为基础的卫生监督员管理新模式。2013年,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300余家卫生监督机构申请了职位分级试点,目前20余家卫生监督机构完成了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经验,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1.2职位分级管理的必要性

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成功与否,取决于工作效率是否提升和职工对工作现状的满意度,使职工的生存幸福指数保持在个体期望的水平上。卫生监督员参公与国家录取公务员有着较大的区别,毕竟卫生监督是特殊群体,半路参公,年龄、职称、单位性质等,都对这一群体产生影响,尤其是待遇的落差较大,影响了执法队伍的稳定[6]。卫生监督采用职位分级管理新模式:(1)能够在公务员职务和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两种体制中找到契合点,从而调和职称与行政级别之间的矛盾;(2)有利于卫生监督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据职位分类及其职位分级标准对监督员进行考核评估与职级评定,行政执法工作中实施动态调整,从而达到各扬所长、人尽其才的的;(3)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庸政、懒政和工作效率低下痼疾,让整支队伍充满活力,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善;(4)发出国家“重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信号,在大部分驾轻就熟的监管职能被调整的背景下,有利于稳定卫生监督队伍“军心”;(5)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卫计委委托执法的机构,开展职位分级管理也是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三五”规划、完善卫生监管体系建设的需要,是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发展、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

1.3职位分级管理的设计

所谓职位等级,是卫生监督员岗位、职责、能力和荣誉的集中体现。根据卫生监督员的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参照公务员的职级模式,结合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确定其职位等级。一般来说,卫生监督的职位分级大致可走两条线:一是岗位分级,如行政执法岗位和后勤管理岗位应有所区别,至于岗位分几级比较合适,这显然需要在实践中摸索,找到合理的办法;二是能力分级,这体现的是学历的差别、工龄的差别等。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和公务员薪酬体系有较大的区别,这也是卫生监督参公道路的最大障碍之一。当然,职位分级管理还要考虑到单位的行政级别,据此确定不同级别职位的设置比例。另外,初次录用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和现任监督员的首次评聘也有所区别,现任监督员需参照其现任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予以确认。还有一种情况是,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按照就高原则予以确认职级。监督员的职务晋升与年度考核同样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方法来设计,体现效率和公平原则。

2职位分级管理面临的问题

2.1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国家卫计委于2013年实施新一轮的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以来,明确了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如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卫生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实行资格管理、持证上岗等制度,并明确要求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为基层卫生监督员解决待遇等问题创造了条件。但是,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措施的出台,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了各项津贴补贴的清理规范力度,该项工作受到影响,支持力度明显减弱,导致工作推进不理想。

2.2职位分级管理与参公管理的有效衔接不顺畅

如果卫生监督参照公务员管理,就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各项配套政策法规,不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参照机关公务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执行机关的工资制度,单位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收入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如果按照职位分级管理来落实薪酬和职务晋升,需要在公务员的职级和职务上与监督员的职位分级上有效衔接,由于这是新的管理模式,需要有关部门开展研究,明确两种制度的对应衔接关系,显然,当前这项工作进度不如意。

2.3职位分级缺乏科学统一的衡量标准

公务员的级别有比较成熟的划分体制,并明确了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7,8]。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是将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按照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并依此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监督员的职位分级目前并没有比较成熟的分级标准,一些城市尚在试点中,由于各地卫生监督员的薪酬形成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所不同、管理的模式迥异,难以形成固定的模式来套用,因而职位分级管理的统一推进有一定难度。

2.4职位分级后监督员的继续教育要求不统一

继续教育差异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型单位技术人员之间比较突出。由于行政单位公务员没有职称评定项目,没有技能学分要求,因而对学术研究与科研创新没有过多要求。实施分级管理后,一家单位的行政岗位和管理类的监督员与技术类的监督员在科研创新、论文撰写、学历深造等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要求不统一,职级管理后的监督员还搞不搞科研,还写不写论文等,以及如何对各个级别的监督员开展绩效考核,是否需要制定单独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与规划等,这也是制约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的难题之一。

3对策

3.1加强领导,积极推进职位分级管理政策措施

卫生监督职位分级是一项崭新的管理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拿来当作参照或者遵循,需要一个逐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9]。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的实施创造了条件。适应卫生监督执法医学专业特点的这项改革举措在部分城市已经取得了成功,例如深圳市卫生监督系统2015年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量为3784件,较2011年(917宗)增长313%。河南省南阳市卫生监督局、贵州省铜仁市卫生监督局、山东省菏泽市卫生监督局等地卫生监督员依法办案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因此,地方政府和组织人事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参公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该项工作保障政策和措施,严格条件和程序,积极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

3.2开展调研,科学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机制鉴

于参公管理对卫生计生监督队伍的特殊性,需要在参公管理与职位分级管理间找到契合点,审慎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员录用、薪酬和职务晋升机制,保证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建议有关部门开展职位分级管理的调查与研究,推出科学性强、操作性活的职位分级管理新模式,既要明确卫生监督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又要有别于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评定模式。将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监督队伍按照职务分级管理和考核,实施季度、年度和任期三位一体的考核办法。创造有利于卫生监督员薪酬稳定增长与年功积累和工作勤绩密切结合的激励机制,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留下的基层卫生监督员待遇较低和晋升困难等难题。

3.3积极探索,推出职位分级及待遇的合理标准

职位分级标准是该项管理模式的核心内容。卫生监督机构在参公时,除行政职务管理人员外,有技术职称的监督员则多半选择职位分级管理,所在单位在对监督员开展公务员登记备案时,要详细地对照人事档案,弄清当事人的工龄、学历、职称等基础材料,考虑单位的规格、编制和职数限额,提出职位分级的科学性标准,要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客观公正;二是效率优先;三是晋升规范。一旦确定职级后,不得随意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擅自提高职级待遇等。

3.4敢于尝试,差别化制定监督员继续教育模式

职业卫生监督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基层卫生监督 法制稽查 管理 对策

卫生监督法制稽查是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内部或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属于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工作之一。在日常稽查工作内容中,主要负责业务科室案卷质量的稽查,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法制稽查是对整个部门执法质量的保障,不仅对外保障了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对内也降低了卫生监督员的执法风险,其工作的重要性应值得重视。目前,卫生监督法制稽查工作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陆续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中,法制稽查工作仍存在很多不足,亟需完善。本文以深圳市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区级、街道级)法制稽查业务运行情况为研究内容,探讨完善基层卫生法制稽查工作新思路。

1.基层法制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1法制稽查职责定位不清晰,阻碍法制稽查工作的正常运转

1.1.1专职科室、人员缺失。根据《深圳市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指南》的要求,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均应当设置专门部门,街道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专职稽查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在科室设置上,目前,深圳市区级卫生监督所均设置了法制稽查科,负责辖区法制稽查工作。然而,在科室职能设置上,大部分科室并非属于专职科室,而是夹杂了行政管理(如科教信息)及业务工作职能(如安全应急、等),出现经常参与监督科室执法工作,难以独立于执法业务,开展法制稽查工作。在人员配置上,由于街道级卫生监督所业务繁杂(未剥离预防保健职能)、人员编制和政府财政保障不足,大部分街道级卫生监督所连兼职的稽查人员也没有,更不要说配置专职稽查人员。法制稽查科不专职,稽查人员不到位,严重影响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法制稽查工作开展。

1.1.2对法制稽查工作认知程度低。卫生监督法制稽查工作是一项监督卫生监督员依法执法的工作。然而,在对法制稽查工作认识上,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很多工作人员普遍存在误区,认为凡涉法的工作,包括执法、守法、变法、普法等一系列工作,应该交由法制稽查科完成。法制稽查科的工作性质俨然变成了机构内设的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尤其是机构领导,对法制稽查工作职责的认识不足,无限地膨胀法制稽查科室职能,却无配置相应的人力,致使稽查人员工作任务繁重,无法有计划、有步骤地独立开展机构内的稽查工作,严重阻碍法制稽查工作的有效、流畅运转。

1.1.3科室定位不清。法制稽查科属于卫生监督机构内设科室,是作为一个与各业务科室平行的职能科室存在。但由于法制稽查工作内容涉及对各业务科室办案质量与执法水平的稽查,需要提出法制稽查意见并要求业务科室进行整改。然而从行政管理角度看,作为平等定位的科室,法制稽查科无权凌驾于其他科室之上,也未被授权能责令业务科室进行整改,故难以将法制稽查及其整改要求落实到其他各业务科室,导致法制稽查工作流水化,无法起到真正的稽查目的。

1.2人手不足且卫生执法知识欠缺,制约了工作效率的提升

1.2.1稽查工作人员不足。以目前深圳各区卫生监督机构法制稽查配置情况来统计,从数量上看,法制稽查科室往往仅配备两名左右的工作人员,包括一名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从质量上看,科室内往往仅配备一名法学专业的稽查工作人员,有的甚至是零。然而,基层法制稽查工作量大,既包括了法制管理、稽查管理、处罚管理,还有举报投诉()管理等,工作人员不足与工作量大形成明显的反差,制约了工作效率的提升。

1.2.2法学专业人员缺乏现场执法知识。卫生监督法制稽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法制稽查工作,在程序上要求稽查人员要具备专业的法学知识,在工作内容上要求懂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这在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更加明显。机构聘请的法学专业工作人员,尽管相对于监督执法工作人员而言,具备有较多的法律专业知识,但在开展法制稽查工作过程中,由于稽查的对象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往往无法做到有效且合理的稽查。而且,由于目前卫生监督机构法学专业人员数量较少,法学专业人员入职就被安排到稽查岗位,并没有安排到一线执法岗位锻炼学习,严重缺少现场执法工作经验,无法作出专业判断。

1.3人员编制性质限制,影响法制稽查员工作积极性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及大部分区级卫生监督所,机构人员编制性质是行政编制,工作人员是公务员身份。而在街道级和盐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的卫生监督所却属于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是职员身份。在事业编制里,工资级别、福利的晋升主要是依靠技术职称。法制稽查工作需要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但法律专业本身没有职称级别,无法通过考取职称晋升工资、职级和福利。因此在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性质(事业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致难以引进法学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稽查队伍。长远来说不利于基层稽查工作开展。

职业卫生监督制度范文第3篇

一、2oo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园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据全市统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07件,责令整改1271户,取缔无证经营199户,罚款金额51.76万元;查处医疗违法案件2024件,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9万元;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38人,取缔无证行医109户,罚款218.2万元。

(一)加大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监管力度,全市食品卫生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全力开展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卫生安全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在节日、抗冰救灾、奥运会期间加强了餐饮、学校食堂(酒店、旅景点、车站、机场、码头)食品加工、配送、贮存、定点采购、建立索证台账,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饮水与餐具消毒进行了抽样检验检测;一是在节日对提供群体性聚餐餐饮单位的供餐条件、菜谱进行审查和监督,对5台以上严格落实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并将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信誉等级及现场卫生监督情况进行公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消费,据全市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7396人次,检查单位12017家次,查处违法案件64家,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2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3份,责令整改1092家,罚没款4.25万元。二是章贡区、赣县、信丰、兴国、上犹等7个县(区)保障了抗冰救灾部队在赣期间的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据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2600人次,出动车辆623车次,检查餐饮、商场、饮用水4178家次,保障部队6990人,监测样品185份,责令整改106家,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106件,罚款2.1万元。三是市卫生监督所与市疾控中心在国庆期间对148家餐饮单位使用的餐具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餐具75292件、合格62906件、合格率83.55%。四是市卫生监督所及市疾控中心承担了20余次的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及抽检任务,据统计:市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员278人次,派出车辆320车次,监督频次达2145户次,支出卫生监督保障经费5万元;市疾控中心支出卫生抽检经费达15万元。

2、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食品、饮用水卫生和奶粉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学校饮食、饮水卫生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1268人次,检查学校1089所(学校食堂598所)、发现无卫生许可证183所;未建立原料采购索证114所、使用非定点屠宰点猪肉35所,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40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7万元。二是开展了全市大中型餐饮卫生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据全市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863人次,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6585家,发现无有效卫生许可证367家,未建立原料索证制度710家,使用不合格调味品2家,使用非定点屠宰猪肉25家,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121家,处罚155家,罚款19.21万元,吊销卫生许可证5家。三是“三聚氰胺”三鹿奶粉事件出现后,全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乳及乳制品专项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和完善乳及乳制品采购索证制度,针对问题奶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据全市统计:出动执法人员1438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881户次,学校及幼儿园938户次,调查处理投诉8件,查封问题奶粉10余公斤。四是开展集中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与监测、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学校食堂、自备供水、二次供水的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930人次,检查供水单位及学校1520家,抽样检测760份,合格率为80%。五是为保证*中心城区市民吃上放心肉,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城区餐饮业、学校食堂及集体供餐单位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猪肉安全专项整治,据统计:检查餐饮单位987家,其中大中型酒店71家、小型餐馆742家、学校食堂135家、单位食堂39家;检查冷库3家;监督户次1974次,出动监督人员3948人次,查处购买私宰肉餐饮单位4家,罚款0.8万元;查处食品采购台账登记不全的单位2家,罚款0.2万元;查处自养、自宰、自用生猪的学校食堂1家,罚款0.4万元;共销毁私宰肉38.5公斤。六是对市中心城区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出动监督员12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店70家,发现无卫生许可证18家,并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实施行政处罚3家,罚款0.6万元,督促23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协同城管、工商取缔了8家临时摊点;查处并销毁“三无”食品11公斤。

3、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监督与抽检和六小行业整治。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药店、保健用品店、保健食品店、化妆品、美容店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954人次,检查药店194家,保健用品店85家,保健食品店109家,其它223家,旅游景区7家。发现仿冒药品的保健品产品21个、消毒产品6个;虚假宣传治疗作用保健食品30个,消毒产品5个;不合格化妆品15个,冒用虚假产品批准文号产品307个,责令停止生产经营73家,责令公告召回违法产品89公斤,行政控制违法产品418家,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87家。二是根据2009年抽检计划的要求,各级对食品抽检样品21类,检测批次3974批,合格3684批次,合格率达92.70%;三是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配合*中心城区创卫活动,开展了3次对“六小”行业专项集中整治,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局长陈仪珍及党组成员、市爱卫会副主任林莉分别2次带队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督查与指导,并由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整治信息。

4、推进全市餐饮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全市酒店、宾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量化分级,据统计,全市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8888家,发放卫生许可证7330家,发证率达87、8%;量化分级率达100%,现场公示率达100%。经各级评定:a级单位3家,b级单位41家,c级单位8844家,d级1029家;对41家酒店(宾馆、学校食堂)达到了食品卫生b级单位进行了授牌。二是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了*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2009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教育、卫生、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全市已投入1.6亿元对学校食堂等卫生设施进行新改扩建,《工作方案》要求,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城区寄宿制学校和80%县城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厕所、学生寝室卫生条件达到三星级标准,50%中小学校完成食堂、厕所、学生寝室的规范化改造任务,各级卫生部门主动靠前,加大学校卫生监管力度,提升了学校卫生水平。

(二)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1、加大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力度。

一是在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的同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游医、黑诊所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的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据统计:全市检查医疗机构12627户次,建立监管档案6515户,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线索293件,立案查处案件2024件,警告1001户次,没收金额4.9万元;罚款218.2万元,吊销诊疗科目21户,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38人,取缔无证行医109户。二是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日常监管和监督频次,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据统计,全市监督检查采供血和用血医疗机构共143户,警告2户,责令整改15户,立案查处1起,罚款0.1万元。

2、开展了医疗美容机构及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为规范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全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科目、人员有效证件等情况;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共21家。其中:医疗美容医院2家,医疗美容门诊部1家,其它医疗机构9家,生活美容机构9家;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3家。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二是为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市卫生监督所对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10家医疗机构的内窥镜消毒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医疗机构的内窥镜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样监测10条,发现3条不合格。

3、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星级评审与年度校验相结合。

为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一是各级卫生行政建立了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和校验及许可审批信息公示、许可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二是市卫生监督所在*市中心城区实施门诊部、诊所“星级评审”暨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对城区129家社会医疗机构进行了评审,评出“三星级”12家、“一、二星级”113家、“0星级”5家。对12家三星级进行了公示;对5家“0星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校验1—6个月,暂缓校验期满后仍不能改正,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和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1、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管理。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对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33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80%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有规范的警示标志,75%的机房门外设置可正常使用的工作指示灯。全市监督率为96.1%,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24份;责令停业2家,取缔1家。

2、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为加强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2009年江西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共268家中小企业(其中粉尘企业195家、有机溶剂企业18家、其他企业55家),监督检查264家,职工总人数17594人,接触危害人数9889人,设立管理机构192家,落实法人责任制176家,制订防治计划或方案154家,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专职21人,兼职241人。上岗前应检人数4187人,实检人数2693人;在岗期间应检人数9769人,实检人数2558人,职业禁忌检出35人,调离岗位35人,疑似职业病5人;离岗时应检人数519人,现有职业病50人;监护档案应建数9769家,实建数2558家;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13家企业进行了行政警告。

(四)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探索卫生监督体系改革建设,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若干规定》和省卫生厅2009年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考核目标,我市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赣县、兴国、宁都、大余、南康、安远等6县在乡镇设立了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宁都县24个乡镇,23个乡镇设立卫生监督站,经县法制办同意实施委托执法,积极探索城乡一体执法新模式;会昌、于都、信丰等县在乡镇或学校聘请了助理卫生监督员;章贡区卫生监督所选派6名卫生监督员在6个乡镇组成卫生监督组,选派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以上举措,实现了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目标,加强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装备建设,提高卫生执法服务能力。

按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标准》,逐步完成18县(市、区)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执法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年终能力建设目标综合考评,全市乡镇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100%、卫生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100%、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100%。

3、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管理

一是市卫生监督所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规定制定*

市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内部执行裁量规定,避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随意性。二是对全市120份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卫生行政许可案卷60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60份(食品卫生案卷28份、医疗案卷26份、其他案卷6份),经评查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合格率达95%以上,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合格率达90%以上,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100%。三是为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手段,以考核推动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年终抽调市、县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6个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考核办法》的内容,对19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80分以上的7个,70—79.9分的9个,60分—69.9分的3个。最高分97.0分(含附加分5分),最低分65.0分。我市的做法受到省厅领导的好评,在今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4、强化培训,提升卫生监督人员执法水平。为了提高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和卫生监督员素质,我市强化了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一是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所长共20人,参加了全省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培训班;二是市本级举办了2期卫生监督师资培训班,参加人数达80人;同时加强了在岗卫生监督员的培训。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氛围。

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在春节期间,市卫生监督所联合*铁路卫生监督所深入火车站及汽车站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宣传咨询1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9060份,发放新年贺卡4000余份,发放健康维权卡5000余份。二是各级卫生、安监、工会开展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全市出动人员91人、宣传车辆20车次;开展宣传咨询25次,咨询3381人;出墙报128期、悬挂横幅401条;新闻通报32次,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35次,公益广告58天;发放宣传单10600份。深入工矿、企业开展宣传活动25次,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5093份。

2、强化用人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教育。一是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改建项目和学校食堂直接从事管理的人员或食堂承包管理者的培训。二是市卫生监督所结合*中心城区创建卫生城活动,分别对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分别达160人和100人。三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工业园及企业,举办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培训班19次,接受培训573人。四是举办了3期全市放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班,参训人数达625人,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及《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

(六)存在问题

1、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条件落后。

2、卫生监督队伍发展不平衡,人员数量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素质还有待提高。

二、2009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的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围绕保护人民健康权益、建设和谐平安*这条主线,推进卫生行政职能转变、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抓好依法行政、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开展卫生监督效能建设和综合考评工作。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1、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2009年指定的9县(市)要继续推行农村卫生监督分支机构运行模式,2009年新增章贡区、瑞金、崇义、龙南4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或配备助理卫生监督员工作,充实并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力量,此项工作将纳入2009年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考核内容;推进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考核。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履行执法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处罚理由说明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法制审核制度、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卫生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政策,规范卫生监督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3、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综合素质。全市举办2期卫生监督员师资培训班;在岗卫生监督员培训率达100%;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现场执法演练和操作技能练兵活动,提高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效率。

4、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紧密结合效能年活动,强化卫生监督员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廉洁执法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推行“八项行为规范”、“八条禁令”和“一字工作法”(即窗口一站式、示范一文本、告知一口清、投诉一拨灵、一周一公示、一月一讲评);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稽查制度,完成50%县(市、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实行“卫生监督服务联系卡”试点工作,各地要选择重点范围、重点单位建立卫生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联系点。

5、强化信息管理,健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信息报告责任人,建立信息报送平台,提高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效能。今年在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双月份报告制度,促进卫生监督信息的管理和运用。

6、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提升卫生监督覆盖率。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追根溯源;强化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案件和上级批转的案件要实行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各县(市、区)卫生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达100%,乡镇以上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达100%。

7、结合实际,打造卫生监督“示范线路”。按照省厅的统一布置,采取点、线结合的方法选择有关县(市、区),就餐饮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监督两项工作,打造卫生监督“示范线路”。

(二)突出重点,做好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1)积极开展餐饮行业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可疑食品的监督抽检,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报道,依法严厉查处、曝光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及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2)继续推进“健康餐桌促进行动”。积极探索和改进餐饮业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有效措施,以小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及台账制度,不断提高餐饮卫生安全水平,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实现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达100%、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县城以上小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100%的目标。

(3)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小型餐饮单位量化评分管理工作,实现县城以上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含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乡镇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不少于60%的工作目标。

2、加强职业、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1)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重点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审查制度、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2)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力度。以存在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向政府报告和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进一步健全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落实报告责任,完善报告网络,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4)继续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支持能力;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申报职业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至2009年底,每个县(市、区)不少于一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5)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科学知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职责,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及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6)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持放射诊疗许可证执业及放射防护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3、加强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管工作

(1)加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对卫生许可的供水单位建立规范卫生监督档案,督促供水单位、各类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定期进行饮用水质监测,落实管理责任。

(2)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2009年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按照分级管理的范围,应有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其他县(市)可自行选择试点范围。

(3)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完善与教育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向当地政府的工作报告机制,督促落实学校的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以学校餐饮卫生、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的监督检查。

(4)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剂使用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执法检查。

(5)加强化妆品、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监管。按照省厅统一布置组织开展上述相关产品的抽检。

(三)加强医疗执业、血液安全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1、继续打击违法行医和违法采供血。加大医疗服务和采供血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及转办、督查督办工作,投诉举报处理率应达100%。

2、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贯彻,做好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3、加大日常的监督力度。在总结经验和分析当地实际情况基础上,规范医疗监督执法的内容与方式,完善监督执法的制度和措施手段;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全市医疗、采供血机构负责人“依法执业”主题教育活动。

(四)开展综合考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1、2009年,省卫生厅将实施《江西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评估方案(试行)》,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以《评估方案》的实施为抓手,结合我市下发的《*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认真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综合考评,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实现卫生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职业卫生监督制度范文第4篇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1)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导。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展开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豫卫监[201x]38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功能的原则,建立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 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3)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我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职业卫生监督制度范文第5篇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在人民内部的一切互相关系上建立和发展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监督与被监督双方自觉地接受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约束,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信赖,建立文明、和谐、融洽的新型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革开放形式下搞好卫生监督工作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建立新型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要素。

1•1监督与被监督双方要懂法、知法、守法目前职业卫生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矛盾冲突主要是由于缺少有关法律知识,被监督单位的主管领导或负责人缺少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规与政策的了解和掌握,认为企业只要把经济效益搞上去,职工能发出去工资和奖金,企业能扩大再生产就行,对其他事很冷漠,于是,生产急需的原材料、煤、水、电、设备等列入重要位置,而职业卫生工作却被打入冷宫,迟迟排不上号,甚至对卫生监督人员产生反感心理。而在卫生监督人员一方,有个别人也缺乏法制观念,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有些企业钻空子,所以我认为职业卫生监督队伍本身的法制建设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1•2监督与被监督双方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从卫生监督人员一方,要注意对被监督单位的同情与理解,要从心理及社会的角度去了解企业负责人的心理需要,分析接触有害作业职工的内心状况。就我们监督单位来讲,由于目前卫生监督人员数量有限及代步工具的不足,对所辖区域内企业的卫生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产业大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普及不够,对接触有害作业而给人体带来的职业危害的结局宣传力度也不够等等问题,我们应加强医学心理学及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使卫生监督人员懂得分析被监督对象的心理需求,帮助他们认识在职业病危害对生产力影响的同时也是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因素,必须引起重视,从而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中。在被监督一方,由于目前一些企业经济滑坡、体制改革、有的甚至倒闭、买断工龄、职工放假,工资发放有困难,企业领导往往在如何提高经济效益、盘活企业方面大动脑筋,凡是对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事他才肯做,进而忽视了职业危害对职工长期毒害作用。

1•3学会使用文明语言语言是职业卫生监督和被监督工作交往的主要手段之一。从心理方面来说,卫生监督与被监督双方的要求和感受是不一样的。卫生监督人员要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宣传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使被监督对象能较自觉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而被监督方首先要考虑本企业的经济状况及其他方面的具体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才情愿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诸如接受卫生学监测、健康监护等项工作。所以卫生监督人员及时地分析被监督对象心理状况,使用文明语言交流的效果,往往是给予严格的和科学合理的监督,使其自觉的接受卫生监督,而不文明语言的使用,往往僵化卫生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关系,导致被监督对象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心理障碍及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