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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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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专题研究范文第1篇

   近年来,学术界相继发表了不少有关中国君主专制制度方面的研究论著,取得了许多可喜的研究成果,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意识到,必须在考订史实的同时,致力于方法和理论方面的突破,才能进一步推进君主制度乃至整个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深度。[1]一位学者曾经评价中国的官僚政治研究状况说:“学术界对官僚政治的研究……一方面是材料梳理和历史细节的考订;另一方面,人们基于宏观社会理论,着重从阶级性质、专制权力与意识形态层面上讨论官僚政治。这些研究不可否认也是成绩斐然,但在丰富致思方向和研究方法上,新的进展尚嫌不足。问题之一,似乎在于上述两个层次之间,有可能存在着一个薄弱的中间环节,即:在宏观社会理论与史实考订之间,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种理论属于中间层次,大约属于某种‘中等范围’〈middlerange〉的理论。”[2]依笔者浅见,在有关君主制度的研究当中,也同样面临着如何在研究方法、尤其是在中观理论方面取得突破的问题。认真说来,除了各门学科都通用的一般的宏观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外,我们目前确实还苦于缺少一种属于或贴近于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研究的独特语言,以便能把这种宏观理论过渡、转换为中观的理论。由于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盲区,也就无法确立属于中国君主制度研究所独有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形成学术界公认的基本分析范畴和基本语言,从而也难以找到学术对话的共同语言和共同基点,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和整体的学术积累。基于这种考虑,同时也是对上述呼吁的回应,本文将通过对中国君主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的分析,尝试性地提出一种诠释和描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运行机制的思路,诚望得到批评教正。[3]

   一、 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其中事物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是决定事物面貌与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动力。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进而揭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一切社会都存在的基本矛盾,它制约着和决定着其它一切社会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原因。也是基于这一基本原理和思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分析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着手,进一步分析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原理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一切社会现象的总方向和把握一切社会问题的总钥匙,它从方法论上给我们以莫大的启示:正如在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着社会基本矛盾一样,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必然存在着一种基本矛盾,它决定着中国君主制度的基本面貌、存在方式与运行方式,因而也就构成了理解和研究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分析对象!

   那么,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是什么呢?换句话说,我们应如何寻找切入点,来把握这一矛盾呢?

   在这方面,经典作家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列宁曾概括和总结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中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4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达过这样的思想:为了便于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尽可能地暂时抛开“一切混杂的附属物”,在“最少受干扰”的情况下研究事物的“纯粹形态”或典型形态。5由此,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第一,应该从最常见、最普通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出发,去把握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因为这最普通、最常见的事实里面蕴含着事物一切矛盾的胚芽;第二,应该暂时抛开这一基本矛盾和其它矛盾、其它制度的关系(如社会基本矛盾、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等),在一种较为纯粹和典型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贴近这个基本矛盾本身进行分析,然后再由抽象到具体,即马克思所说的,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6由简单到复杂,由“纯粹”地描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过渡到对外部联系(这种矛盾与外部社会政治经济的联系)的全面分析。

   另外,马克斯?韦伯也在其社会学研究中采用了一种著名的“理想类型”(ideal-type)的技巧和方法,即:首先在理论上假定社会行动的“纯粹”形态即“理想类型”,在此基础上与社会行动的实际过程进行比较研究,以求把握社会领域的复杂性。和马克思有所不同的是,韦伯不大愿意承认这种理想类型的“假定”是有客观基础的,是对具体事物的抽象,甚至认为这种假定是有些“武断”的。7如果抛开其思想的“武断”成分,韦伯恰恰是从他的角度证明, 为了便于对问题的分析操作,暂时假定事物的“纯粹状态”是十分必要的!

   质言之,为了论证的方便,我们将首先从比较抽象的层次,在一种比较单纯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去分析其基本矛盾及其运行状况;然后再“跳出”到这种制度的外部,分析其外部联系,即分析这种矛盾运动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特别是它与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关系。这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那么,具体到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来说,它所表现出的“最普通、最常见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君权在制度上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或者叫做君主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一方面,这种制度把君主虚设为“至圣至明”的全能角色,赋与他不受任何外在法律制度约束的、无限的权力,要求他以全能的角色去行使无限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在事实上无法使君主具有能够胜任此种角色的能力,君主的实际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相适应。这样,无论从情理上还是从经验上看,专制制度下的君主都必然会陷于权力与能力之间的深刻矛盾之中。

   这种君主有权而无能、能力与其权力极其不对称的矛盾情况,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说明。从一般情况来看,一切专制君主――无论相对于当时的条件其实际才能如何,都不可能是至圣至明的全才、全能人物,其才能都不可能胜任其“角色规范”的要求;与法治社会相比,仅靠君主的一己之才来对国家实行“人治”总是不够的。具体来说,专制制度在肯定君主一人对国家最高权力的独占、在赋与君主以无限的权力(全权)的同时,也就使他背上了无限繁重、超负荷的管理负担。所谓“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无论巨细,朕心躬自断制”,8这原本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应有之意。但实际上只有全智、全能的人物才能胜任这种全权职务,现实中的君主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面对无限复杂的政治世界,他的知识总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摆脱“无知之幕”;为应付无限繁重的政治事务,其精力、能力也总是有限的,无论君主多么具有雄才大略和精力过人,都注定是不能胜任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9如果舍弃了法律和制度的作用,任何君主在智能方面都注定不能胜任专制制度的要求。明太祖朱元璋号称是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他曾狂妄地下令废掉行之已久的宰相职位,并禁止任何人奏请恢复,否则“论以极刑”。虽然一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个人集权,但以国家事务之繁重,终非一人所能胜任。尽管他“宵旰图治”,据说开始每天处理400多件政事,不久就难以为继,不得不承认“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在身边设置了内阁大学士,协助他处理政务。 内阁大学士起初只是皇帝的机要秘书性质的职务,后来又演变为实际的宰相,只是碍于朱元璋“金口玉言”的禁令,避宰相、宰辅之名而称“阁臣”、“辅臣”、“首辅”。朱元璋可以说是以自己的方式印证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相比之下,唐太宗一开始就没有这么“自信”,他承认以天下之大,国事千端万绪,遇事应与“百司商量,宰相筹划”,“岂得一日万机,独断于一人之虑也。”尽管他不便公开承认“至圣至明”的皇帝也有“无能”的时候,但已算得上是比较有自知之明了。总之,任何个人的智能对管理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不够的,都不可避免地使他陷于“先天性”的无知、无能的境地。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君主“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

   所谓相对意义上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是指:君主专制本身不仅不能产生符合全权要求的全能人物,就连当时条件下比较优秀的人物也难以保证,从而导致君主有权而无能。首先,君主专制既然是一种肯定君主一人独占国家最高权力的“家天下”统治形式,君权在本质上就必然是排他性的,是不能由异姓染指的,故在最高权力的继承形式上,只能采取反智型的君位世袭制(清朝例外)。而在中国皇帝多妻制的情况下,皇子往往不只一人,为了既能保证皇位为一家一姓所私有,又能“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本源”,防止皇室兄弟父子因争夺皇位而同室操戈,自相残杀,只有沿用原来宗法制下辨别嫡庶长幼以定尊卑的做法,采取以嫡长子继承为基本准则的皇位继承制度。其具体内容是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和“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原则,选择皇后(正妻)所出的嫡长子作为首选继承人,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则是以最年长的皇子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这种制度的基本精神在于,以“贵”(嫡)和“长”(年龄)的硬性标准,把具有继承资格的人数限制在一个人身上,把最高统治者的选择范围压缩在最低范围,以使皇位能在一家一姓内部有秩序地继承,自然无法顾及对君主在才智德行方面的要求,只能公开放弃了那种较少操作性的“贤”的要求(“不以贤”)。这样的君主继承与“选择”方式实际上是无可选择的,具有明显的反智特征。另外,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具体运用中,由于有些君主不具备生育能力、皇子短命早夭等原因,造成继承系统的断裂与真空,这时就会采取变通的方式,从血缘关系最亲近的皇室成员中挑选继承人。但这种方法也不可能弥补世袭制的缺陷,因为:从全国的角度看,这种选择方式在范围上还是过于狭隘了,要在这样一个狭小范围内选出在全国比较优秀的统治者,概率还是太小了;从这种方法的实际操作结果看,选择什么样的君主主要也不是取决于当选者的才德因素,而是视接近权力核心的各种政治集团(如外戚后妃、宦官、权臣)的私利和他们相互斗争的情况而定。为了各自的狭隘利益,有的当权者甚至“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故意把幼儿、白痴扶上皇位以把持国政。足见嫡长制的一些变通形式也不能改变这种皇位世袭制的反智特点。其次,专制制度下的君主也缺乏正常、健全的政治社会化条件。君主的全权职务不仅要求他起码应具有正常人的感情和健全的人格,而且必须广闻博见,具有一切最高统治者、政治家的必备阅历和必要感受,才有可能扮演好君主的角色。然而君主至高无上的“超人”地位和专制制度对权力的独占性、排他性又把他局限在一个极其狭小封闭的生活天地内,每天接触的就是那几个女性和心理变态的宦官。所谓守成的帝王“生于宫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不仅很难具备过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反而连正常人的感情、心理结构和生活经验都不能具备,以致于出现许多心理变态、行为乖僻之徒,远远不能适应其政治角色的要求。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秦统一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当中,合乎角色要求的君主自然是绝无可能出现,除了少数“马上取天下”的武力开国者以外,继位君主中连勉强够格的君主也不多见。常见的情况是幼儿、白痴、昏庸无道、性格变态之徒占据了皇位,以至于古人感叹,一个王朝几百年中绝大部分君主“非暴即暗,非暗即僻,非僻即懦”。一方面需要最杰出和最有能力的君主,一方面“产生”的却是大量的平庸无能之辈。

   当然,这种君主“权”与“能”相互脱节、相互矛盾的问题并非中国的君主专制所独有。亚里士多德可以说是最早意识到君主专制制度的这一内在矛盾的人。他指出,那种由君主以个人的智虑去“独理万机”的统治方式,实际上是“不合乎正义”的:君主虽然拥有治国的全权(绝对权力),但即便是最“贤明”的君主也难免有才智方面的不足,也会发生偏私与失误,更何况世袭制又很容易使失德无能者继位。所以,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而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托马斯?潘恩也在其《常识》中不无辛辣地说:“君主政治的体制里有一些极端可笑的东西。这个体制首先使一个人无从广闻博见,然而又授权他去解决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断的问题;国王的身份使他昧于世事,然而国王的职务却要求他洞悉一切。因而这两种不同的方面,由于它们出乎常理地互相敌对和破坏,证明那整个的人物是荒唐的和无用的。”正是有鉴于君主的权力和他的实际能力之间存在着如此的悬殊和矛盾,潘恩甚至抨击君主制度“常常把笨驴而不是雄狮给予人类”,从而使得这种制度“成为笑柄”。

   另外,近年来国内也有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如《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一书即以欧洲的史实为例,提出君主专制制度“必须依赖‘伟人’存在,这个伟人必须是大智大睿,无所失误,而且必须是全心全意协同于国家利益的。”然而具有这样品德和能力的人不仅“无论何时何地都难以找到”,“相反,专制制度的本质却总是把平庸之辈最终送到权力的顶峰,他们的无知与愚昧又总是以个人喜恶为标准,把国家引到错误的方向上去”。可见,这种君权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的矛盾是一切君主专制制度普遍存在的内在基本矛盾。不过,与西欧的情况相比,这种矛盾在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身上似乎反映得更为充分和突出。这主要是由于:首先,在西欧君主专制时期,至少从制度上还存着一定的制约君权的组织形式,如英国的初级国会Parliament,法国的三级会议,俄国的贵族委员会,存在着一定的合法反对的舞台,而中国的君权则没有任何外在制度上的限制与约束,中国的君主专制实际上赋与了君主以更大的权力。其次,中西君主专制制度虽然都是实行君位世袭制度,但中国却在宗法家庭制度的影响下,以嫡长制作为其基本形式,采取了一种更加直接了当地“以贵”、“以长”而“不以贤”的方式来选择君主。这就必然会造成君主在权力与能力方面的更大悬殊,使君主专制所固有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 在基本矛盾的现实展开:两种力量的对立统一运动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对称、不适应的情况,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要么是君主滥用权力,要么表现为君主根本无法运用权力,都会造成严重的统治危机,直接损害统治集团的利益。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既然存在着如此“荒唐”“可笑”、如此明显的矛盾,然而君主专制制度的长期存在与延续毕竟又是一个既定的事实,那么,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是如何可能的呢?它又为什么会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延续下来了呢?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来看,历史上的任何现象的存在都不是偶然的、不可理解的。一种制度或文化传统之所以能够延续下来,被一代又一代人所接受,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由于它在历史长河中经过无数次的洗炼、无数次“博弈”而筛选出来的,因而蕴含着某些人类集体智慧。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之所以长期延续,它之所以成为君主专制的典型,原因固然非常复杂,但其中非常重要而又常常被人忽略的一点是,君主制度本身在各种社会条件作用下的运行状况。具体来说,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作用下,君主专制制度自身也会发育成长出某种调节机制、某种“解毒”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君权的滥用和过度膨胀,弥补君主在能力上的不足,并在实际运行中调节、缓和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与冲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使之能够长期维持并发育完备。这也就是说,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并非铁板一块,它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层面、两种力量或两种功能――借用国学大师钱穆先生的话说,就是存在着“桌面上的政治”和“桌子底下的政治”:在制度的正面和制度的最初设计层面,表现出的是一种维持、强化君权的力量和倾向,这种力量或倾向力求突破一切束缚和一切障碍,顽强地展现专制制度的本质特征;在制度的里面和制度的运行层面,又存在着一种调节、制约君权的力量与倾向,力求从“体制内”约束君权的盲目扩长和非理性、随意性倾向,弥补君主在能力方面的不足。正是由于这两种功能、两种力量的不断摩擦冲突又不断磨合调适,形成了君主制度的现实存在与演变运动。下面,让我们来具体考察一下这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状况。

   从君权的维护、强化倾向方面来说,首先突出地表现为,在整个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上,一直奉行的最高政治准则是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权至高无上,君主的意志高于一切。基于这一原则,专制君主从根本上否定、排斥一切具有稳定性、独立性的制度和机构,一切制度和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君主的意志而废存转移;君主对国家一切事物和全体臣民拥有全面、绝对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可以“言出法随”,对臣民随意进行生杀予夺,而不受任何法律制度的制约;君主被称为“天、地、君、亲、师”五位一体,集神权、政权、父权、师权(思想权威)于一身;任何人不得公开怀疑、触犯君主的这种权力和地位,否则就会遭到最严厉的制裁。这种维护、强化君权倾向的另一表现是,历代封建王朝都公然肯定天下为一家所私有,把追求一家一姓的私利奉为最高政治目标,使君主专制制度具有明显的私性。如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自称始皇帝,其寓意就在于要把天下国家当作私产,“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汉高祖刘邦取得政权后,也得意地对曾经把自己视为无赖的父亲说:“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值得注意的是,当刘邦把天下视为个人产业时,殿上的群臣也都认为理所当然,“皆呼万岁,大笑为乐”。

师德师风专题研究范文第2篇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工作纪律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办法如下:

一、病假的审批及待遇:

1、教职工因患病需请假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和住院证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1天内由处室负责人审批(不需医院证明),3天内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报教科体局审批。

2、病假全年累计未超过60天,工资、绩效及目标考核奖全发;病假累计超过60天或两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工资、绩效全发,目标考核奖按超天数扣减;重大疾病、严重精神病、无行动能力、两年内退休人员病假工资绩效及目标考核奖全发。

二、事假的审批及待遇:

1、教职工事假1天内处室负责人审批,3天内的校长审批,3天以上报教科体局审批。

2、每期累计事假在10天以内的,工资、绩效及目标考核奖全发。全年累计事假20天以上, 工资、绩效全发,目标考核奖按超天数扣减;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以上,工资、绩效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相关条款执行,目标考核奖超天数扣减;两年内退休人员事假工资、绩效及目标考核奖全发。

3、法定假期不计入事假天数。

三、关于旷工的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请假期满等未到岗和提前离岗视为旷工。

2、旷工按天数扣减工资、绩效、目标考核奖,全年旷工15个工作日以内者年度考核及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连续旷工超过15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工作日者,学校停发工资绩效并报县教育、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辞退。

四、考勤办法:

1、考勤采用人脸识别智能系统,上下午分上下班各扫脸一次,系统自动考勤,实行校级领导行政值周制,每周末核对汇总到岗情况并校内公示,纪检组长每周不定时抽查一次考勤情况。

2、因公因病因事事先到行政办公室填写派遣单或请假单,审批后送行政办公室存档。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临时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全年全勤教师奖励500元(因公出差和办事视为出勤)。

师德师风专题研究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在新的一年,要在xx县教育局和xx镇中心校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以实现师生共同发展为终极目标,贯彻落实教育局和中心校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走质量强校、教研兴校之路,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办学水平的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细化落实平时工作,做好招生工作促进学校发展。

1、细化工作,严格按照指标要求,扎实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

2做好学前班招生工作。主动与村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工作,想法设法保证学校生源。

(二)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能力。从教育发展的新高度来推动学校的发展,以先进的理念、优质的教育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掘学校的内在潜力,创造出新的教育教学业绩。

2、加强师德教育,树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教师形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深入开展向优秀教师学习的活动,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

3、研训结合,以研促训,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搭建平台。学校将请骨干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展示和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交流,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 坚持德育首位,提高育人实效。

1、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沟通校内外德育工作网络。要充分发挥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让德育渗透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2、抓好学生常规教育。少先队要全方位地抓好学生的常规管理,特别是抓好学 生的集队、上操和课间行为规范等,促进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3、要加强德育科研工作,改进德育教育的方式和途径,以班队活动、队会课为阵地,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继续以少先队活动为载体,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加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愉快地接受教育,形成良好品德。

(四) 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1、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使教学常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建立健全各种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学校检查、教师互检和交流互动。学校将加强不定期抽查,完善对教学常规管理的检查评估、反馈通报制度,并把检查结果列入教师个人和学校评估档案,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2、努力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乐学。

3、做好毕业班工作,做好学生和老师的思想工作,定期进行座谈,争取创造佳绩。

4、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要以校本教研为抓手,通过集体备课、教学观摩、说课、评课、反思交流、案例分析、专题研究等形式,提高教师驾驭新课程的能力,用新课程的理念指导教学工作,把新课程理念转化为教学行为,并落实在课堂上。

师德师风专题研究范文第4篇

一、完善依法治校的机制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在不断探索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在全省中小学深入贯彻《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要创办特色学校,实施优质教育,就必须坚持依法治校。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关系、落实办学自的基础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依法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提升学校管理的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我们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依法治校全面工作,主持召开依法治校工作会议,讨论和研究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解决有关依法治校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成立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重点、实施途径和具体方式,制定了《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融入到日常的工作活动中。

(三)制度保障,责任到位

为使学校各项工作做到事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校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中心校依法从教章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打好依法治校的基础

(一)深化课堂教学,加强学科渗透

一是加强法制课教学,每学期邀请法律专家做报告,同时要求思品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研究制定思品课法制教学计划,探索其方法和途径。二是加强学科渗透,要求结合学科特点,抓住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二)强化常规教育,规范学生行为

一是及时组织学生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法制、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二是结合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中心校组织开展了“行为规范”演讲比赛等活动,号召大家学法、知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三是利用不同途径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等。

三、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依法管理是依法治校的主体工作,为使制度落到实处,学校在操作上实行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把工作做细做实,努力做到“无情法律,有情操作”。

(一)全面推进校务公开

校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各校管理的重要措施。我们积极推行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让教职工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进一步规范各校校务公开制度,制定了切合实际、统一规范和便于群众监督的《校务公开方案》,并要求各校设置一个公开栏。我们要求各校把财务管理、收费、工程建设项目、教职工奖惩、职称评审、招生事务、重大决策7个方面作为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申诉制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依法处理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人和事。

(三)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师德师风专题研究范文第5篇

一、德育工作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发挥党、政、团、工、队各组织的作用,形成全体教职工参与德育工作的局面。同时加强与学校以外有关单位的联系,共同搞好德育工作。2、学校领导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定期召开校务会议,重大问题由校务人员讨论决定,坚持“两公开、一监督”。今年下半年对校务工作制度进行较为系统、完整的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家长、教师的监督,整个工作受到好评。3、校党支部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发展新党员,做到成熟一个吸收一个。4、搞好政治学习。平时结合具体工作,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5、发挥青年团员的模范作用,让他们在组织中得到锻炼,激励他们勇挑重担,成为教学骨干。6、坚持每周一次的升国旗制度,利用国旗下讲话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团支部、少先队组织利用黑板报,组织学生活动,广播站等抓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思想素质。7、重视学校的安全教育。经常进行有关交通安全、防火、用电、游泳等方面的教育,确保安全。一年中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同时学校加强对学生骑车管理和饮食卫生的管理。

二、教学工作方面。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2、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狠抓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教导处加强管理、督查,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教导处多次检查教学工作、坚决杜绝乱订乱发学生学习资料,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2、重视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师素质。上半年我校教师对上学期个人教研专题进行了总结,并取得成果,有100多人次的论文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下半年,我校又对每位教师提出要求,继续加强个人教研专题研究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深化研究。上半年,学校还要求每位教师进行信息摘记,交流活动,一年下来,许多教师从中尝到了甜头,获取了教改信息,充实了自己的头脑,并在实际教学工作中驾轻就熟,收效明显。同时,一年来,我们组织教师按时参加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和电脑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操作水平。3、开展多种形式教研活动,形成浓厚的教研气氛。举行了新教师汇报课,邹鹏参加了国家级的教学比武并获奖。4、加强教学科研工作,下半年我校对备课模式进行了改革,倡导同年级教师分工协作,集体交流,相互学习,实现智慧共享,同时鼓励老师在电脑中展示个性,把重点放在钻研教材研究教材,开展教学反思上,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教学过程。5、加强教学工作指导、检查工作。校长、教务处人员、语数辅导员经常深入各班级听课、指导、检查教学工作。同时,教师之间也开展相互听课活动,规定每学期不少于20节。6、加强电脑、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学管理工作,抓紧业余训练工作。定人、定时、定点,力争成绩。校舞蹈队参加了中小学生三独竞赛取得好名次,校田径队在10月份的田径运动会上取得第二名的成绩,学校还专人负责卫生保健工作,每年一次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利用宣传窗队会等向学生进行卫生常识教育。7、保证业余艺术教学,促进学校工作有特色。今年内,学校在艺术管理中做到内容、教师、时间三保证。学校领导加强指导、检查,以保证艺术的发展方向。今年参加的各级艺术比赛都取得了很好的名次,我校也坚持开展了周三下午的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好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