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中学行政管理制度

中学行政管理制度

中学行政管理制度

中学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制度建设;高校;行政管理

高校在发展过程中行政管理工作尤其重要,它不仅影响高校的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同时也直接关系着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但是我国高校普遍存在行政管理效率低、机构繁杂、官本位意识强、管理制度不健全、观念滞后等问题。现阶段,为了促进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和创新,以便使高校各方面的发展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同时从制度建设的教育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促进高校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制度建设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意义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指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工作目标制定相关制度、依靠一些管理机构、采取一定的措施,带领教师和学生对高校各个方面工作进行的管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高校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在教育制度不断改革发展的当今环境下只有将制度建设融入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才能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1.制度建设是高校行政管理的前提保障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要依靠一定的制度和机构,同时采取相关措施发挥行政职能,通过计划、组织等手段对高校的人财物进行管理,保障学校发展目标的完成。而制度建设是保障高校各项管理工作良好进展的前提,好的制度能够有效遏制高校不法分子的不轨行为,而坏的制度会制约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影响。所以制度建设对于高校管理具有长期性、全局性、稳定性和根本性特点,制度建设是高校管理工作开展的决定性因素。从这方面来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在完善的规章制度下才能有效的进行。

2.制度建设能够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

高校管理工作涉及面比较广,是一项系统性管理工程,必须有严密的管理组织对其进行制度约束才能更好的发挥其管理作用。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的“人治”现象,导致依法治校的理念不能够完全在高校内部执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事难办、门难进、办事程序复杂、行政机构膨胀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通过制度保障对高校行政管理程序进行有效的制约,规范高校各个行政部门管理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机构,能够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

3.加强制度建设是高校行政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

近几年,我国高校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教育办学环境良好,高等院校获得较好的发展,各个高校的办学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学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也给高校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新的发展形势下,高校很多原有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高校发展,必须适时加以创新,将原有的不适应高校发展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高校管理质量,促进高校办学效益的提高。所以说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必须进行改革、创新,加强高校制度建设,从而有效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校不断改革与发展,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也需要不断地改革与创新。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严重制约高校进一步发展。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积极的整改,重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加强高校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1.高校行政管理机构繁杂、层次多,管理方式滞后

很多高校在行政管理方面仍然使用传统管理理念和方法,仍然有很多人认为高校属于行政机构,校长和书记首先是官员,并且在行政待遇方面一些重点高校为副部级、本科院校为正厅级等,这种理念严重滞后。而且在领导方式方面有些人认为学校校长领导院长、院长领导系主任、系主任领导教研主任等,这种观念完全套用政府机关行政级别。高校管理机构比较多,层次复杂,导致在管理过程中出现多头领导,不仅降低行政管理效率,而且不利于高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另外,这种现象还容易导致很多行政管理人员不积极开展教育管理工作,而是更多的考虑个人级别的升迁问题,有些部门比较热衷于校内机构的升格事宜,这样不利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开展,影响高校的进一步发展。

2.行政管理中官本位意识严重

有些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思想定位不正确,在工作中将其程序划定为:需求、请示、报告、批示,这种程序认为领导是一切内行。在工作过程中不是从广大学生和教职工角度出发,而是从自身方便角度出发。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比较差,官本位思想突出,在办事过程中形成“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降低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些能够立刻解决的事项也会一拖再拖,能够一次接清楚的工作非要跑个两三次,这种工作拖延、承接性差的工作模式严重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比如有些人将个人发展、升迁问题放到首位,而将学生论文、职称评级,以及师生、二级单位等事项放在脑后。另外,我国高校的权力结构延袭行政权力模式,在过去的确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改变,这种方式已经不应是现代高校的发展,可能会削弱学术权威的发挥,同时可能会遏制基层创造性的发挥,制约高校基本功能的实现。这种理念还可能导致高校各种群体利益难易实现,致使高校各种政策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实施。高校行政管理权力泛滥最终会打击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使高校教学目标难以实现,制约高校的进步和发展。

3.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

高校建设在国家经济、社会及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高校的教学、科研等职能范围和内涵不断扩充,各类服务机构不断增多,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层出不穷,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高校相应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跟上时展的步伐,导致很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制约高校全面发展。首先高校规章制度缺乏宏观指导,比如学校在运行过程中其章程、议事规则以及对二级委员会、职能部门的职责规定,另外还有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没有宏观调控性。其次高校在行政管理方面对于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真正具体地去落实,也没有制定出详实的实施方案和和细则,导致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再次高校制度管理方面缺少工作指南性文件的指导,很多具体工作的做法没有文字描述,一般是老人传新人,容易导致规章制度比严格等问题。而且对于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矛盾的处理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处理上,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剖析,导致规章制度执行力不强。另外,规章制度重复和交叉现象比较多,出现很多补充性质的规章制度,也严重制约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

4.高校规章制度缺乏稳定性和维护

高校管理制度严重缺乏稳定性,往往是朝令夕改,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形成规范和引导作用。规章制度从本质方面来说其具有共同的信息,在接受这一共同信息的人群中能够减少个人在群体中行动的不确定性。所以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减少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不确定性。另外,高校制度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高校在实际工作中很少对规章制度进行统筹规划,甚至同一件事会一年一个政策,导致规章制度没有预见性,影响高校整体规章制度连续性、稳定性发展,同时也影响高校规章制度整体效率的提高。高校在管理活动中拥有一份完整的制度不仅需要进行科学的制定,而且需要高校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行不断的修整,以便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发展需求。但是在实际发展中高校的规章制度制定者常常会忽略这一问题,往往一个规章制度使用很长时间,导致有些规章制度不适应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比如某大学1996年制定的导师指导研究生政策为一年只能选定2-3名研究生,而这一制度在高校扩招以后明显不适用,因为研究生的数量大幅度上升,一名导师必须指导7-8名研究生才能完成当年的限定标准。而近年来随着一大批年轻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的聘任,原来的招生数量又没有大的调整,学校出现了有的导师带不到学生的问题,可见,原先的规章制度明显不能适用于现在实际工作,必须进行修订才能切合实际需要。

三、从加强制度建设的角度看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方法

高校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复杂型工作,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且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这项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针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要想进一步提高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个职能部门岗位职责

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需要有一套完整并且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机制,以便保证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明确岗位职责,强化部门责任管理。在工作过程中要按照高效、精简的原则确定高校各级部门,减少繁杂机构设置;同时公开各级部门工作职责,划分清晰各级部门的办事程序;不断完善决策监督机制,实行部门领导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强化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整改,有效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如果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在运行过程中没有明确各级教学事故的处理规定,缺乏对管理主体形成过错的解决措施,发生问题时只是一味的对管理对象进行惩戒,这样是很难达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目标。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横向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偏差问题,有效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2.改进管理并强化服务责任制

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重视服务管理职能的提高,积极推行首接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这项制度的落实首先要接受询问和受理工作的行政人员必须积极主动的将询问事件解释清楚,并引导询问人高效完成工作。尽量一次性告知办事相关事项和所需要的材料。有关工作的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事件内完成事务的处理,否则追究责任人。而且工作中的相关行政人员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负责,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求,导致国家或学校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按照危害后果追求其行政、经济等责任。另外在实际工作中相关责任人要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在工作的过程中以方便师生为作为工作原则。要结合高校实际工作情况,从行政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方面入手开展工作,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内容,并将内容向广大师生公开,接受师生的监督,以便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3.实施定岗定编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要积极完善岗位编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每个岗位上的固定工作职责,保证每个岗位均有对应的承办者。每个科室、部门的行政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都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另外,积极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将考勤考核、职称评定、奖励优评等具体办事程序进行明确划分,避免不必要的人事纠纷事件的发生。将工作过程中的办事制度、时间限制等岗位要求等进行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

4.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办事效率

高校实现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必须积极拓展部门沟通渠道,部门决策制定过程中要广泛接纳各方意见,与师生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以便更好的为师生服务。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学校领导的助手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情况,以便为领导提供而更加贴切实际的工作资料。加强高校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保障校内信息的畅通无阻,提高高校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各项工作都要在具体的时间限制内完成,做好工作不拖延、不推诿;对于上级的指示、基层单位的请示、师生的报告以及兄弟单位的协调要求等要做到及时上报和反馈,并做到有始有终。从基层工作抓起,有序协调开展各项事务,使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处于一个高效、便捷、规范的运行状态下,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有效提高。

5.严格考核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且操作性较强的绩效考核体系,以便对行政管理人员实施的有效的考核管理,并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和执行;同时要加强行政管理管理人员的培训,在校园内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培训工作,以便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保证高效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通过以上我们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问题的综合分析,发现从制度建设方面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系统的工作,涉及的行政管理工作比较多,不管是从学术权利、行政权力、专业人员、骨干教师还是基层学生等方面进行管理都要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并加强监督和执行,将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切实落实到实际管理中,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高校工作的进一步提高,积极推动高校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薛永斌 单位:中国传媒大学MBA学院

参考文献:

[1]徐柏.论制度建设与高校行政管理[J].统计与管理,2014(5):161-162,163

[2]刘敏姬.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思考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提高[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27(7):127-130

[3]姜高月.高校行政管理中的规章制度建设[J].魅力中国,2011(13):208-209

[4]王干.高校行政管理与和谐新理念浅探[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5,9(6):65-66

[5]王娜娜.浅析高校行政管理党支部如何在建设和谐校园中发挥作用[J].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94-96

[6]赵宏斌,周伟.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问题、思路与启示[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5):274-276

中学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管理目标  行政管理

大学生管理是高等学校为了实现学生管理的目标,合理地组织人、财、物、时间、信息等,有计划地指挥、协调、监督和实施大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各项活动的总称。而大学生的常规行政管理是根据国家对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按照一定的规范、程序和方法,对大学生日常行政事务所进行的一种管理。大学生的常规行政管理事务,十分具体而又非常琐碎,但它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了,就能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否则将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可以这样说,大学生的常规行政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而又具体的工作,分析其现状、特点和作用,确立新的管理观念,是实现大学生管理目标的一个基础,因此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一、大学生常规行政管理的现状

基于学生常规行政管理起着优化育人环境,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等重要作用,各高校都设立了管理学生的机构,建立了管理学生的队伍,制订了管理学生的制度。高校学生常规行政管理对稳定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对培养人才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学生常规行政管理作为整体管理中的一个部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并有待于探讨。

(一)与其它管理工作配合不够。在大学生系统管理中,如果各子系统或单位性能都是好的,其整体性能也会是好;“如果各子系统或单位不顾整体目的实现,仅仅只力争自身的最佳效益,却不一定能保证系统整体的效益”。①目前高校学生常规行政管理与其它管理一样,尚存各自为政倾向,这是由于各个管理层次的目的、职能和权限的不同以及管理对象的特点、方法和措施的差异等因素造成的。大学生常规行政管理要重视与其他管理的横向联系与协调,重视与德育、智育和体育的管理配合、渗透,以提高自身的管理效益,同时也起到提高整体管理效益的作用。

(二)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不紧。大学生常规行政管理主要是通过制订和实施一系列合理的规章制度制约引导学生的行为,而思想政治教育则更多地由教育者将教育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通过各种教育活动探化到大学生的头脑中,内化为他们自身的品行和习惯”。②从理论上说,管理能促进教育,教育能保证管理,管理必须与教育相结合。因此,应克服只讲管理不讲教育,或者只重教育不重管理的倾向。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学生的常规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存在着脱节现象。我们知道,作为管理对象的大学生,是有思想、有理智的人,他们的行为虽受制于规章制度,但主体行为还是由思想意识和价值观直接控制的。因此,常规行政管理工作只有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才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三)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管理效率不商。由于高校学生常规行政管理没有统一固定的被所有管理者接受的模式,也由于这种管理还处于不断的摸索之中,因此缺乏理论的指导,靠经骏管理者居多。若是这种状况不改变,要想提高管理效益是有难度的。

(四)管理学生的制度不够完善。在大学生常规行政管理中,逐步确立一系列科学的管理制度,有着不容忽视的极其重要的作用。从制度管理上来说,有三个环节:一是管理制度的制订;二是管理制度的实施;三是管理制度的补充修改。在高校管理过程中,对有些不完善、不成熟的管理制度,没有及时加以修正补充,这影响管理效率。

另外,在常规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某些方面管得过细,而某些方面缺乏严格要求,有时视学生为被管理对象,有时管理的民主度放得过宽等现象,所有这些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和当代大学生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常规行政管理进行再认识,慎重积极地进行常规行政管理理论新建构的探讨,以便进一步发挥“管理育人”的积极作用。

二、大学生常规行政管理的特点

大学生常规行政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统一性。它是指常规管理政策、法规、制度的统一。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其他行为管理的法规,是全国高校都要贯彻执行的。这种政策的统一性,对管理好学生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学生常规行政管理的关键。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都不能与此相背,否则,学生管理就会乱套,管理工作也就会因此而变得杂乱无章。

(二)强制性。它是指对学生具有非常严肃的约束力。大学生常规行政管理既靠教育又靠制度,而更多的是靠采取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学校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象思想教育工作那样具有灵活性和弹性。思想教育往往表现为通过知识传授、人格感染以及启发、诱导、说理等方式,影响教育者成长和发展。而常规管理总是同规章制度、法制纪律相联系,是通过一定的规章制度、法制条文和纪律措施以约束、控制等方式影响被管理者成长和发展。它一般有“法”的约束功能,不允许违反,否则就会受到纪律处分。如《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就是针对那些不守纪律的学生而制订的,只要触及到就要受到纪律处分,以此来促进他们改正错误,做遵纪守法的学生。 

(三)程序性。它是依据一定的制度,在一定的时间内,按一定的流程,完成常规行政管理任务。这种管理任务往往是基本不变的。如从学生人学至毕业,整个过程可分为人学阶段:招生、新生报到、注册等;学习阶段:学习管理、生活管理、奖学金与助学金评比、三好学生等奖励和学生处分等;毕业阶段:毕业鉴定、颁发毕业证明、调配、派遣等。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任务和要求,但这都是常规性的任务,具有周期性流程的特点。

(四)动态性。它是指常规行政管理要适应学生的变化和发展。每所学校的学生数虽处于相对稳定,但亦有变化,每届学生或多或少有些差异;往往同一届学生人学时与毕业时相比,思想观念、价值观、人生观和兴趣爱好都会出现新的变化。更何况,作为被管理者的学生具有能动性,“在管理对象运动变化的情况下,如何注意调节,适应各种变化,以达到整体的、长远的目标,这就是动态原理的实质。”③因此,常规行政管理工作必须重视搜集信息,随时进行一些调节,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要在动态中实现管理目标。

三、大学生常规行政管理的作用

根据现代管理科学的原理和已有的实践经验,学生常规行政管理的基本作用主要有:

中学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1前言

高等院校以往采取的主要是强制型的管理方式,但是随着时代以及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实现强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是当前我国高等院校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是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方向。高等院校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争议与批判,所以,切实地结合我国高等院校行政管理的现状,积极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高等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性,弱化行政管理的强制性,是目前高等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迫切且重要的任务。

2强化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服务性的重要作用

从我国高等院校行政管理的主要服务对象方面来看,主要划分为两类,一类是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另一类则是高等院校的任职教师,以下从这两个方面论述了强化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服务性的重要作用。

2.1能够维护学生的切身权益

实施高等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为国家及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培养有用的人才,而在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当中,保障及维护学生的权利是加强行政管理服务性的一个重要职能。高等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加强行政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站在学生的立场上,保障及维护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比如,我国很多高等院校相继提出了一切为了学生的重要行政管理理念,就是从保障以及维护学生基本权利的角度提出来的。

2.2能够为教师创设优越的学术氛围及教学环境

高等院校的发展以及核心竞争力的加强,与高等院校师资队伍的专业素质优劣有着直接的关系。对于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来讲,其工作的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为广大教学人员提供良好的行政服务,为教学人员积极地创设优越的学术氛围及教学环境。由此可知,我国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服务性的加强,能够切实地满足教学人员的迫切需求,并且为他们提供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所需的良好行政氛围及行政管理环境。

3高等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3.1缺乏服务意识和协调性

就当前我国高等院校行政管理工作而言,由于严重地受到了以往传统计划经济下管理模式的负面性影响,最终导致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意识严重不足,高等院校各个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性。绝大多数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基本上都是从个人利益或者本部门利益的角度考虑,在行政管理工作方面,人为地任意制造一系列工作障碍,与此同时也没有将与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有着密切联系的公示制度工作抓好,比如应当公开的制度没有及时加以公开,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的时候,由于害怕承担责任而导致推诿及扯皮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2行政管理不到位

我国很多的高等院校都没有将自身的行政管理工作切实地做到位,具体表现在实际的行政管理工作过程当中,行政管理人员办事效率低下,办事不主动、不积极。比如,在进行行政管理工作的协调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时,管理人员不够深入和细致,没有及时准确的将应该完成的行政管理任务完成,甚至没有及时汇报和解决学生及教师所反映的诸多问题;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过分注重个人利益,苛求优越的工作环境,使得自身的工作仅仅流于形式,严重缺乏必要的行政管理素质。

3.3片面强调行政管理制度的执行,缺乏合作意识

从我国高等院校行政管理制度上来看,高校行政管理部门一味地强调执行行政管理制度,但是却对与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反馈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忽视。与此同时,在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当中,存在严重的团结合作意识低下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造成了极大的制约,并且给我国高校今后的发展带来了直接的影响。

4加强高校行政管理服务性的有效措施

4.1推动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和改革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严重滞后、管理权力过度集中,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极易产生“人治”的不良状况,这种不良状况的出现将大大影响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高等院校应当尽快构建服务型的行政管理体制,全面推动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大力推进行政服务行为的科学化、制度化以及规范化,建立健全回应制度与管理沟通制度,不断促进高等院校校务公开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实行阳光行政的管理方式。除此之外,还应当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监督制度和服务评价制度。

4.2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如果想促进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服务性的加强,那么就必须将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性迫切要求相关管理人员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和教育服务,这与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道德素养和自身的专业水平是息息相关的。所以,高等院校应当重视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专业素养的教育和培训,培训的内容具体包括行政处理方式和行政用语等方面的培训,与此同时,为了能够促进行政管理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尽快制定科学有效的奖励制度和考核制度,督促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充分加强学习力度,以便促使行政管理人员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4.3加强行政管理理念

我国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一直沿袭的是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从实质上来看,行政管理成为了高等院校对学生和教师的控制工具及控制手段。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服务性所提倡主要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服务理念,倡导的是以广大学生的利益和教师的利益为服务的根本,充分体现出了为广大师生服务的作用。因此,在高等院校行政管理的操作过程当中,必须从根本上体现出行政管理的人性化。比如,在处理学生考试舞弊的事件上,以往的管理模式都是把处理舞弊的任务及抓到考试舞弊的多少来当做衡量行政管理水平及能力好坏的标准,而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服务性的重要理念所强调的是对学生舞弊行为进行及时地制止,最大限度地防止运用严重处分来将问题解决。

中学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管理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5(b)-0119-01

1 行政管理的内涵

职业技术学院的日常管理按内容主要分为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和行政管理三部分,这其中,行政管理的地位最为特殊,和教学管理、后勤管理不同,不是针对某些具体事务的管理,它所涉及的范围广,是一个系统的管理过程。具体来说,行政管理即学校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实施组织管理活动,通过积极的协调组织,让学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得到“物尽其用”,保证学校后勤管理和教学管理更顺畅地进行。对职业技术学院来说,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这是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行政管理部门要协调各部门,制定科学有规划的教育工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发挥其组织职能,将学校的人、力、物等多方面要素组织起来,保证其处于有机的运转中。同时,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监督并督促学校教育工作的进行。行政管理工作作为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必须要重视行政管理工作。

2 当前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的现状

通过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工作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职业技术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都存在问题,集中表现为行政效率不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机构设置不合理

当前,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对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关注不够,思想上的不重视造成了行动的跟不上,使得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呈现出诸多问题。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机构庞杂,行政管理机构多则几十个,少则十几个。这种冗杂的机构设置已经超过了职业技术学院所需的业务机构设置数量,会加重职业技术学院的运行负担。同时,机构人员设置和岗位设置也不合理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2.2 行政管理体系不健全

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机构要运行,必须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体系作保障,然而实际上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在这方面存在漏洞。比如,大多数职业技术学院的行政管理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行政管理行为比较随意,不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政。其次,行政管理各部门间缺乏一个完善的运转体系,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不紧密、沟通不畅,影响了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的效率。

2.3 行政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当前,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职业技术学员的行政管理人员要么身兼几职,既要负责教学工作,还要负责行政管理工作,这会造成行政管理人员精力的分散,让他们没有充足的时间搞好行政管理工作。其次,职业技术学院的行政管理人员大多不是行政管理专业出身,他们来自不同的专业和背景,他们行政管理工作多是靠实践中累积的经验进行,这使得他们无法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处理行政问题。再次,很多职业技术学院都把定期培训的名额和指标分配到了教学和学术领域,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缺乏重视。这就使得多数行政管理人员都没有参加过进修和培训,造成他们的行政管理观念落后,行政管理业务能力不高,影响了行政管理效率。

3 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的对策

3.1 优化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

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并不是数量越多越好,而应该以精为准。所谓精,一来要精简冗杂的行政管理机构,要对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统筹规划,对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合理设置。这样就可以避免行政机构过多造成的机构庞杂,运行困难。二来所谓的精,指的是职业技术学院的行政管理部门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进行管理,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部门之间应明确各自职责,应做到分工明确,互通有无,这样才能把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到位。

3.2 职业技术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和体系作保障

如果没有完善规范的规章制度,职业技术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将会陷入无章可循的尴尬。因此,必须要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首先,要建立明确的内容详细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约束行政人员管理行为。同时,学校要对各项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加以明确的规定。要保证制度健全、权责明确,使行政人员在开展管理工作时有章可循。其次,要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严格按照制度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遵守,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强化行政人员的制度意识。此外,还要加强制度监督。建立监督机制,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通过监督,还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一些错误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3.3 要提高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人才的水平决定了管理的水平,要提高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水平,必须从打造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入手。具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优化现有的行政管理人才结构,要加大对专业行政管理人才的引进。职业技术学院要以各种优惠政策吸纳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强的高级行政人才。其次,要加大对现有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给行政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和深造学习的机会,并定期组织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这样既能丰富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又能把他们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有时间、有精力探索行政管理工作。

3.4 职业技术学院要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待遇,增强行政管理工作的吸引力

当前一些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不高,积极性欠缺,这与行政管理人员薪资水平低于教师水平有直接关系。而增加行政管理人员的待遇,能够让行政管理人员享受与学校教师、科研人员同样的待遇。能够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的工作。

4 结语

综上所述,职业技术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关系重大,要提升职业技术学院的整体竞争力,必须要提高行政效率,必须要重视行政管理工作。要认真分析当前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中学行政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其一,明确地方政府对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权,加强其能力与责任意识。依照法律规定,中央政府应将具体管理中小学的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全面负责中小学的公共管理工作,激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对管理学校的制度做出适应性的安排和决策,使其更好地回应当地人民接受良好基础教育的需求。面对全国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状况,中央政府应根据各地情况,为地方政府发展和管理基础教育提供支持与帮助,加强其行政能力与尽责意识,通过双方的合作来达到基础教育的国家目标。

其二,明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权,加强其统筹能力。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对中小学的管理权主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来行使,而不能进一步下放到县级以下的政府机构。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能力,突出其在处理相关教育事宜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地协调财政、税务、规划等政府部门对教育的管理工作,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中小学行政管理制度。

其三,明确行政管理权是公共管理权力,依法对中小学平等行使。中小学因不同的举办性质而有各种不同的类型,政府在行使对不同类型的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权时,必须依法平等地行使,不能有歧视和不公正现象。为此,应该统一对公办中小学和非公办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机构,由一个行政部门统一来行使公共管理权力,并按照一视同仁、为学校发展服务的原则对待不同类型的中小学。

其四,明确行政管理权是有限的法定的,不能侵犯举办者、学校的法定权利。行政管理权是法定的由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的管理权,其特点是有限的强制,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是强制的,如超出权限范围变成无限的,则是违法的、会被强制的。地方政府在对中小学行使行政管理权时,必须合法,绝不能侵犯举办者、学校以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法定权利。从行政管理权与法定权利而言,行政管理权应是对法定权利的保障权,法定权利规定着行政管理权的边界。因此,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明晰行政管理权的法定界限,明确对中小学相关主体权利的保障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定权利。

二、中小学的举办制度创新

其一,从法律层面进一步细化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性与对称性。目前的法律对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比较简略,法定权利仅有一项,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法定义务也仅有一项,即负责筹措办学经费。法律对举办者确定学校的管理体制没有进一步的规定,这既不利于保障举办者权利,也不利于约束举办者权利的过度使用。法律仅对国家作为举办者的法定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规定了办学经费来源、标准与办法,对国家作为举办者保障办学经费给予了征税、收费等相应的权利,但对非国家的举办者如何筹措经费没有相应规定。这既不利于依法规范这些举办者的筹措经费行为,也不利于这些举办者依法筹措经费,不能为举办者更好地筹措学校经费提供法律依据。

其二,从法律层面或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及其责权。公立学校的举办者是国家,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在代行国家作为举办者的责权,但是法律对于各级政府在举办中小学中的责权没有明确的规定与安排。从责任来说,各级政府如何分担作为举办者的投入责任,如何明确各级政府分别作为哪些学校的举办者,特别是如何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对公立中小学承担的举办者责任;从权利来说,各级政府如何行使对举办学校享有的权利,如何分享在确定学校管理体制方面的决策权,如何行使这种决策权等。同时,作为举办者的政府在行使学校管理体制方面的决策权时,如何与作为公共管理者行使的行政管理权相区分,两者的界线在哪儿。这些根本性的问题,都需要法律或政策做出基本的制度安排,从而能真正落实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承担的举办者的投入责任,为不投入或投入不足提供明确的法律责任承担者。同时为各级政府合理分享对公立中小学的内部制度安排上的决策权提供依据,使公立学校在更好地体现中央利益的基础上照顾到地方的利益。

其三,从法律层面或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非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资格。从法律的原则规定上,任何合法的组织或个人都有权利成为中小学的举办者,但从中小学的性质及设立学校的法律标准来看,这种成为举办者的权利是有限制的,不是一种无限或绝对权利。法律应对自然人或一般组织成为中小学的举办者进行程序、标准、条件等方面的明确规定,从而对权利进行明确的法律限制或规定。这样,既可为那些想成为举办者的组织或个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也可为政府作为公共教育管理者行使行政管理权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合理合法地设置和管理中小学提供制度保障,也为这些非公办中小学的长远发展提供一种制度保障。

其四,从法律层面或政策层面进一步形成对非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激励。由于教育的公益性质、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国民性质,举办中小学本身不能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如何从制度上激励和吸引非政府的举办者积极举办非公立中小学,推动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仍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举办基础教育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的权利和责任。法律也规定政府鼓励非政府的各方举办教育。这就要求政府作为公共教育管理者要尽到鼓励的责任,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对非公立中小学的举办者进行激励。这种激励既可以是非经济的制度安排,如荣誉、名声等,也可以是经济的制度安排,如财政奖励、财政补助等。应该说,政府作为中小学的举办者和非政府中小学的举办者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与义务,政府作为举办者没有权力排斥非政府的举办者,政府作为公共教育管理者也没有权力对非政府的举办者采取歧视或不公平政策。  三、中小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

其一,通过决策制度安排保障举办者合法利益。学校的决策制度安排最为基本的一点就是要体现举办者的合法利益,保障举办者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借鉴现代企业制度对股东利益的保障制度,学校的决策制度安排应有三个基本要素:(1)解决谁有决策权问题,一般应是举办者会议或举办者代表会议作为最高权力组织,由它来决定决策权的分配、行使制度,最为基本的是决定决策权的代行机构方式及组成;(2)解决如何行使决策权问题,一般应是学校董事会或学校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决策制度安排,包括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代表举办者会议具体行使有关学校的决策事宜;(3)解决如何监督决策权行使问题,一般应是学校监事会或学校设独立董事方式,代表学校举办者利益监督代行决策权的机构或个人的决策权行使。现代学校制度的决策制度安排因其举办者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安排,但其基本的安排应使决策权合理配置、高效运行、监督有力,保障举办者合法利益,体现举办者办学思想与办学理念。 由此来看国家举办的中小学,其决策制度安排应明确中小学的具体举办者或举办者代表,明确举办者拥有的决策权以及决策权在学校内的具体行使方式,将举办者利益通过决策制度安排内部化,从而保障国家作为举办者对中小学所持有的理念与办学目的。非国家举办的中小学,其决策制度安排首先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合法的决策权安排,其次也应明确决策权在举办者间的分配、明确代行机构及监督方式。具体而言,对于举办者是个人的,其决策制度安排重点解决决策权的科学与民主问题,防止个人过度集权;对于举办者是多人或多个组织合作的,其决策制度安排重点解决决策权的合理分配问题,防止无法做出决策。

其二,通过执行制度安排保障法人利益。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其执行制度应该是继续完善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明确的执行权力以及组阁(安排校内管理权力制度)的权力,改善其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使其充分代行国家对于学校的内部运作权,推动学校发展。非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其执行制度安排也应是完善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选任、执行决策以及业绩考核制度,明确校长管理学校事务的相对完整的权力,避免决策者越权和过分干涉校长的执行权。

其三,通过监督制度安排保障成员利益。现代学校的监督制度安排应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在决策权上有相应的监督安排,这种监督安排是代表学校成员的利益的监督,从决策上保障成员的法定利益,一般而言采用学校成员(教师、学生)代表进入决策机构享有决策权的方式或专门享有监督权的方式来安排。二是执行权上的监督安排,也就是对校长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安排更多的是让学校成员或代表参与管理,或是落实法律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的安排,保障学校管理权的行使不侵犯教师的合法权利。三是成员权利日常保障上的监督安排,也就是一种常设组织或监督专人,是日常保障、补偿、救济成员合法权利上的监督安排,主要负责对日常管理行为中出现侵权时做出一种迅速反应,发挥权利补偿与救济保障作用。

其四,通过督导评估制度内部化安排保障公共利益。学校制度安排中除了通过学校行政管理制度、学校举办者制度来保障学校的公共利益外,更为重要的是将社会或公众对学校利益的要求内部化,使学校正常运行与发展的过程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障和发展的过程。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安排要体现和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有如下基本安排:一是在决策制度、执行制度与监督制度安排上有公众利益的代表者,一般而言是指社区或家长的代表者在学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上有参与机会。二是在学校运作的过程中有公众参与的机会,也就是学校对社区或家长是开放的,家长能及时获知孩子的教育教学情况,能参与和选择对孩子教育与学习的某些活动。三是社会专门督导机构代表公众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能成为激励和约束学校办学行为的依据,学校形成接受社会专业评估的负责文化与及时反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