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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排查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排查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排查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固本强基理念,按照创建“三城一市”的总目标,紧紧围绕为羊毛衫市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市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的原则,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切实加强义务消防队管理教育,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专职消防队负责人、市场服务中心各副主任、各交易区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确定管委会为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报表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巩固和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派出所会同专职消防队对羊毛衫市场范围内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2月底前,要完成排查整治方面各项工作任务。由管委会督促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3月底前,与各交易区、市场区域内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宾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形势复杂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公共娱乐场所要完成标准化试点工作。要联合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易燃易爆专项检查行动。会同规划、建设等有关科室,对市场区域内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4月底之前,要协调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工商、卫生、质监等系统主管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逐家整改隐患。要以大型商场市场、群众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在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前提下,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改各类火灾隐患。5月底前,对此次排查整治发现的且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必须全部整改销案;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科学确定整改方案,力争在羊毛衫交易旺季前全部整改到位;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坚决采取临时查封、关停等强制手段和有关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根据《关于印发<市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消安委〔2012〕10号)文件要求,以各交易区为单元划分“网格”,明确人员,落实任务,并逐级上报备案。要发动全市场内的义务消防队和社会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交易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确定专职网格管理人员,于6月底前,对网格内所有单位进行一次排查,并分类建档,实施跟踪管理。要加快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参与到网格化管理的排查整治任务中去。

3.大力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全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培训、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等形式,全面实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协助消防大队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7月底前,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单位“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组织单位管理人召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议,并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工作。8月份起,每月要组织各单位报告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4.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建设,规范举报投诉的运作,严格按照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省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8月底前,要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通过媒体、网络等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充分调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同时,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交易区或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实地熟悉演练。专职消防队要组织队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大型商场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踏勘,切实摸清固定设施的完好率,适时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2.做好战勤保障工作。6月底前,专职消防队要完成灭火救援装备技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装备组织检查维护,开展装备熟悉应用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

3.严格落实战备要求。在重要节点、时段,专职消防队要进入二级战备状态。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加强值班备勤力量,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完善遂行指挥作战机制,凡市场区域内单位发生火灾,各交易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立即靠前指挥,及时处置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影响。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完善宣传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省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全省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方案》,广泛联合宣传、文化、教育、民政、新闻出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团体,积极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和各类网站,将消防宣传纳入各交易区和有关部门的宣传整体方案,建立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机制。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站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等专题报道,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及时报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定期情况,加强舆论引导。要在各级主流媒体上播发稿件。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安保宣传专栏,强化消防宣传频次。

3.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结合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组织实施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向社会广泛发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宣传品不少于1种),在公众聚集场所、张贴知识挂图,充分利用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橱窗、展板、公告栏、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每月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每个交易区要有消防志愿宣传队伍、有消防宣传活动室、有固定消防宣传栏、组织1次以上的灭火逃生疏散演习。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推动设立各类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或警示牌。发动所有交易区、部门、单位悬挂消防安全警示横幅标语不少于2幅,组建特色消防宣传队伍不少于1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4.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扩大培训面,不断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基础技能。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根据岗位重要情况和培训难度,科学确定负责培训的单位。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保安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7月底前,联合消防大队完成对各交易区、部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5日至2月28日)。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各交易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影响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采取分阶段、分类别、分重点的方式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系列行动,做到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稳步、有序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全力攻坚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查漏补缺,全力攻坚,集中整改一批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要深入一线带队检查,分片包干,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对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管委会将通报各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于确保羊毛衫市场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二)明确分工,全民动员。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部门联动”的消防工作机制,做到资源有效整合、消防监督工作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整治期间,管委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重点单位发生的亡人火灾事故、其他单位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要逐起分析核查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实施责任倒查。凡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消防安全排查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战役目标

按照省、市、区政府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部署,推动各村(居)、企业单位前阶段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火灾隐患,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火灾稳中有降,为镇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灾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由镇政府副镇长任指挥长,派出所副所长、安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政府办、派出所、纪委监察、安办、企业办、工商所、城建办、供电所等分管领导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办,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清剿火患”战役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办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派出所、纪委监察、安办、宣传办、城建办、企业办、工商所、供电所等部门参加。

同时,为了促进“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开展,指挥部下设3个组,由1个综合组、1个检查组、1个督查组。其中:综合组负责战役具体方案的制定、进度安排、信息汇部、战报编辑、联络协调区直有关部门等工作,由镇安办负责;检查组负责各村(居)(共计31个村(居))被检查村(居)应主动配合检查组检查工作;由同志负责督查组负责督促整治工作的落实,由纪委领导任组长,并配备监察、效能办工作人员参加。

各村(居)、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办事机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把“清剿火患”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居)、村(居)和公安派出所,并认真组织、推动、落实好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内的“清剿火患”工作。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各类小型场所、“三合一”场所、作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铁皮房。全面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房间数在50间以下)、小餐馆(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小洗浴、美容美发店(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小生产加工作坊(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商店,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作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铁皮房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合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三合一”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要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电子、制衣、玩具等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行为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和行业进行集中整治,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9日至10月13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召开全镇动员部署。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动员部署,成立相应组织,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宣传部门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二)逢查整改阶段(10月14日至10月21日)。各村(居)、企业单位,公安派出所召集对已经明确的纳入检查范围的单位业主发放“清剿火患”战役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附件1),各村(居)对本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单位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由各村(居)建立排查台帐(附件2),各村(居)收集形成村(居)台账,并发放“清剿火患”战役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督促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同时收集纳入检查范围的单位所有消防审批手续复印件。

(三)“清剿火患”阶段(10月22日至2月6日)。以1个检查组为主,各村(居)、派出所配合检查组按照此次“清剿火患”战役的范围和重点内容,进行按村(居)划分逐家检查整治到位,并填写好“清剿火患”战役检查表(附件3)。同时,督查组要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居)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村(居)、不漏一个自然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单位和场所的要开展“回头看”。要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战役工作阶段性目标,年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31日应分别至少完成35%、70%、90%的村(居)、行政村为单元填写“清剿火患”战役检查单位台账表(附件4)。

(四)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0日)。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召集各村(居)、各部门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同时对全镇战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五、工作原则、措施和要求

(一)工作原则

“清剿火患”战役按照“属地管理,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属地为主的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各村(居)为排查具体工作单位,开展网格化排查,并会同检查组开展拉网式检查。

(二)工作措施

1、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镇政府各职能部门、村(居)、企业单位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组成检查组,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实行逐级排查清剿火患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政[]1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政综[]107号)的规定,依法对负有行业管职责和监管对象进行排查整治。

2、实行网格化排查,拉网式检查,建立健全档案。要以村(居)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内各“清剿”的范围和重点要明确责任、任务,落实排查检查人员,排查检查进度,检查严格按检查流程(附件5)开展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附件6),整改通知书(附件7),复查意见书(附件8),排查检查的村(居)、单位场所,要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3、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居)、企业单位和2个检查组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法规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对阻碍执行公务与暴力抗法的,对擅自拆封或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

4、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指挥部、宣传部门、各村(居)宣传办、派出所要利用主流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每周都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镇政府及时“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镇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要在年10月20日前完成。举报箱设镇安办门口。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清剿火患”战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同志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再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2、落实责任,注重实效。“清剿火患”战役由指挥部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镇包村领导负责对所包的本辖区内负责检查,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开展排查,同时积极配合检查组,逐个村居拉网过滤,不留死角,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技术、教育、文化等手段,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需追究治安责任。拘留责任人员,取缔、吊销执照,关闭停业的,由检查组或提交指挥部协调执行。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

3、建立制度,落实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清剿火患”战役的工作投入,在人员、经费、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清剿火患”战役期间,要建立三项工作制度:一要建立奖惩制度。要对“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实施严格奖惩制度。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被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影响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治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法律及行政责任。二要建立“清剿火患”战役联络员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定集中整治联络员,实现两级和部门之间的联系畅通、快捷(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员名单于10月13日前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三要建立“清剿火患”战役信息交流制度。要编写整治工作简报,反映工作进展动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灾隐患及查处情况。

消防安全排查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组织领导

县委常委、副县长赵泽琼任组长,县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副局长董金虎任副组长,县消防平安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占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范围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汽车加油加气站(点)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

(三)建工程和施工工地;

(四)高层、地下建筑;

(五)文物古建筑、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点;

(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七)九小”场所及其他隐患突出的单位或场所。

三、整治措施

严格执法,治理工作中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高压态势,依照“十条刚性措施”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一)未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照《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予以查封。

(二)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平安入口和消防车道。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处五日以下拘留。

(三)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四)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处五日以下拘留。

(五)违法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资料的责令撤除。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五日以下拘留,不能保证消防平安的予以查封。

(六)违法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七)违法使用明火、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条。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八)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留宿人员的立即清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处五日以下拘留。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九)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装置、使用及线路的设计、铺设、维护不符合消防平安技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十)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四、工作方法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一)层层发动。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即: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要结合外地实际。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和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要坚决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火灾隐患排查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各级政府各部门、落实到每个社会单位、落实到每个环节。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二)单位自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广泛开展达标建设。各级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四个能力”宣传挂图,各类小场所要悬挂张贴“一懂三会”宣传挂图。要对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存在问题,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三)全面排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属于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严排细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乡镇政府、社区办要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巡防队员、保安队员对辖区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检查到位,不留死角。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四)政府督查。行动期间。对各地消防平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4月28日前,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对外地消防平安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要将重点集中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高危场所上来,通过实地督导、现场办公等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有效降低外地本辖区火灾风险级别。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一)提高认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去冬今春,县遭遇50年以来最严重旱情,风干物燥,各类致火因素显著增多,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时逢“五一”踏青旅游、人流密集高峰,全县火灾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清醒研判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防火工作存在单薄环节,组织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二)协同防控。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通气会通报整治情况,协调解决部门配合中存在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十条刚性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平安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需关停,该取缔的必需取缔。公安局要充分发挥整体合力,组织消防、治安、法制、督察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实行多警联动,联合开展行动,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行动期间,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填写《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三)立足实战。加强技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要按照《2011年消防平安责任状》要求,本着“利于当前,兼顾久远”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举高车、大功率消防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抢险救援、攻坚组装备器材建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公安消防部队要合理调整一线执勤力量,确保正常执行灭火救援任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确保各类火灾信息及时疏通。

消防安全排查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县住建局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建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提高住建系统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范围

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住建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施工领域。

四、检查内容

(一)局属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有无值班人员脱岗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二)建筑施工领域: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集体宿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三)拆除临时搭建建筑:城建监察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搭建临时彩钢板建筑物,专门建立台帐,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档案,并做好详细的花名册报送至规划城建科。局委会集中讨论决定后,将依法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于2月15日前报送临时搭建彩钢板建筑物花名册。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科。2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活动,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及时向县住建局上报,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于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理工作总结报送至住建局城建科。

(三)检查验收。全国“两会”结束前,县住建局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查缺补漏,确保检查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督促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取得实效。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责任进行分解。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要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发动一切力量进行排查;邀请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服务单位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确保应查尽查。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必须逐项整改到位,可以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住建局报告,由局委会研究整改方案,要求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按等级要求,报消防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消防安全排查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区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工商部门对商场、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_、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_、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_、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_、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_、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_、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_、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_、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_、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__、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__、“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__、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_日至__月__日)

_、自查自纠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____]__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_月__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_、检查整改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_、治理成效巩固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_、冬防排查治理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_日内将《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_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_、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_、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_、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落实整治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采取措施整改隐患的单位,坚决处理,该罚款的就罚款,该停业的应责令停业,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姑息迁就,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以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