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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污染,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废渣,清洗畜禽体和饲养场地、器具产生的污水及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

畜禽放养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定本辖区的环境保护规划时,应根据本地实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其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规划中。

第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应规定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

第七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第八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时,其验收内容中应包括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第十条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采集样品、监测分析。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

检查机关和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必须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对储存场所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畜禽养殖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实现清洁养殖。

第十四条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将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

用于直接还田利用的畜禽粪便,应当经处理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

第十五条禁止向水体倒畜禽废渣。

第十六条运输畜禽废渣,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妥善处置贮运工具清洗废水。

第十七条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或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畜禽养殖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提出限期治理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被责令限期治理的畜禽养殖场应向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限期治理计划,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提交的限期治理计划中,应规定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项目进行验收时,其验收内容中应包括上述综合利用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二)向水体或其他环境倾倒、排放畜禽废渣和污水的。

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本办法中的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上述标准作出规定。

地方法规或规章对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规定严于第一款确定的规模标准的,从其规定。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第2篇

1 舒兰市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现状

据舒兰市牧业管理局提供的数据,预计到2014年末,全市生猪饲养量达到102万头,出栏量达到68.3万头,黄牛饲养量达到15.2万头,出栏量达到9.8万头,分别同比增幅4.3%、3.2%、6.7%和7.4%;规模肉鸡出栏量达到2400万只,规模蛋鸡存栏量达到60万头,白鹅饲养量达到100万只,出栏量达到83万只,分别同比增幅6.1%、1.2%、 2.6%和3.1%。畜牧业产值达到35亿元,占总产值的52.1%。农村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起点低,随其衍生的环境污染、环境纠纷也较为普遍,防治和调解该类问题更是困难重重。全市养殖场,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率不高,普遍存在周围环境差、卫生条件差的现象。

1.1 只有少数规模化养殖场采取了污染治理措施

据统计全市只有少数规模化养殖场能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建立起生物间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生态循环方式,尽力达到生态平衡,杜绝污染环境状况的发生。而剩余的规模化养殖场均未对养殖粪便进行有效处理,有的处于直排状态。

1.2 微小型养殖场及散养点环境管理难于到位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畜禽养殖非规模化和养殖高度密集化,畜禽所产粪便数量大大超过其处理能力和合理使用能力;畜禽养殖分散化,导致粪尿随意排放和较难处理废弃物,对全市的环境容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2)养殖场基本无有效的污水废渣处理设施,人工清理后随意堆放,没有起到堆肥后的再次利用,常因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3)养殖场粪便污水氨氮含量很高,病原体多,而绝大多数养殖场未对污水进行消毒处理,污水直接流入沟河造成水体污染。(4)距离居民、村镇较近,养殖场的异味难闻。

2 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

2.1 防污意识不强

许多畜禽养殖户秉持着禽畜粪便自然生、无污染的错误观念,环保意识淡薄,再加上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不愿意“浪费金钱”对粪便进行处理,使畜禽场中产生的粪便肆意曝在日光下,对产生的臭气和日积月累的污染视而不见。

2.2 治污设施不齐全

一是养殖业本身的盈利模式决定了大部分中小型畜禽场在不置备治污设备的情况下也仅能维持薄利,根本无力对畜禽场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过多处理。而治污设备的置备费用和运行费用一般都会远远超过畜禽场的盈利范围。这就导致了畜禽场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和再利用还停留在原始的直接还田、甚至直接用于水产养殖等粗放模式上。二是养殖场对产生的污水、粪便不能全部建设治污设施。例如:有些养猪场建设了沼气池,将产生的粪尿全部排入沼气池。有些养殖场建设了储粪池,但是未建设储尿池等情况。

2.3 小型养殖场难于监管到位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建设管理在《禽畜养殖业污染管理办法》、《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养猪500头以下、鸡、鸭、鹅3万羽以下、牛100头以下的养殖场未作规定,特别缺乏微小型养殖场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地方性法规一时难以出台。因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手段,从而使微小型养殖场污染状况比较普遍地存在。

3 治理污染的对策

3.1 强化执法,分类管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结合新农村建设,养殖场点必须合理选址,尽量远离城区和居民集中生活区。也可以由镇村统一协调,将目前的一家一户松散型养殖模式改为区域化集约型养殖,也可以打破镇、村、组的界限,建立几个集中养殖小区,建设共用的污染处理中心,减少一家一户配套设施投入,减少养殖成本投入。

禁养区内严格禁止畜禽生产,现有的畜禽场将逐步分期分批关闭、搬迁。禁建区内不再重新布点,不再扩大畜禽饲养规模。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在一定时间内全部完成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的,治理不达标的,无条件治理达标的,不按要求进行治理的,责令其搬迁或关闭。

3.2 推广污染防治技术

一是推广应用环保饲料。环保饲料除了氮元素利用率高、畜禽吸收更好的有点外,还可以减少畜禽粪便中的有机污染物含量。二是要加速推广高科技生物技术,增加厌氧发酵、沼气处理等技术在畜禽生产中发挥的效用。三是要加强粪便的再回收利用,用干粪经过一定工艺技术制造高效生物活性有机肥应当成为畜禽粪便处理的主要方式。最后,政府应该牵头进行畜牧业生态工程建设,在市场上推动环保企业的经营生产,吸引更多的畜禽企业进行生态防止,为畜禽场的污染治理提供更多途径。

3.3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养殖户发展绿色生态养殖

引导和推进大规模畜禽养殖场建立畜禽粪便肥料加工厂,带动周边畜禽养殖场粪便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固体粪便生产加工有机肥,污水经处理后还田。其次,引导和推进种植业和养殖业合理布局。按照作物氮磷养分需求量确定农田面积和畜禽养殖规模,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结构的可持续循环生态链;探索产业化治污、资源化利用新的路子,改善环境质量。

3.4 强力推行污染减排,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地方政府都应该重视当地的畜禽业污染的治理问题,强力推行污染减排。对于规模化养殖场由牧业、农业、环保等部门联合管理,提供适当政策资金支持来鼓励养殖场积极进行污染处理。督促养殖业主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并积极实施固体和液体、粪与尿、雨水和污水三分离,降低污水产生量和降低污水氨、氮浓度;对微小型养殖户协调镇村对其清理整顿,要求业主进行污染治理,对那些难以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应限时关闭或转产。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第3篇

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和区域畜牧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生猪饲养量的不断增加,大量废弃物给周围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导致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同程度制约了当地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近几年,各地为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在控制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方面取得较好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促进我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采取有效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1.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各地为控制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采取各种措施。如杭州市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20xx年6月,市政府批转了市农办、市农业局和环保局联合提出的《杭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全市三年内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对现有养殖场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削减敏感区域的饲养总量,推行清洁生产和生态化养殖。嘉兴市政府20xx年11月下发了《嘉兴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明确目标与任务,要求到20xx年底,存栏生猪100头以上的60%养殖户,生猪粪尿采用无害化方式处理,其它散养户要以外送或联建治污设施的方式,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到20xx年底,所有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户必须全部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其它散养户的生猪粪尿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并落实了行政、法律、技术及资金贴补等有效措施。通过各方协同努力,畜禽粪便污染管理已进入有序状态,对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改善投资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2、增加投入,开展综合治理。近几年,各级为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省、市、县各级多方筹集,增加投入进行污染综合治理。如秀城区由部、省及市、区共同投资122.2万元,已建成沼气池6只,厌氧发酵池1100立方米,年可处理养殖污水6.4余万吨,年供沼气10.8万立方;嘉善县在姚庄镇星轮村进行养殖污染治理试点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县9个养猪万头村的整治,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海宁市采取“3个1”扶持政策,即每建一只沼气池,市财政补助1000元,乡镇财政补助1000元,饲养户自己承担1000元),在规模养殖场中全面推广沼气池无害化处理猪粪尿技术,经过近两年努力,使85%的规模养猪场实现粪尿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平湖市结合当地实际,采用三格式无动力厌氧发酵技术,到目前为止,已基本完成了对存栏生猪200头以上规模场的粪尿污染治理。杭州市在禁养区范围内已关闭苗猪市场2个,养猪场8个,养牛场6个,削减生猪108024头,占总量的40.8%,削减奶牛2191头,占总量的41.5%;限养区内已关停7个规模养猪场,其中已搬迁2个场,削减生猪13790头,占总量的48%;非禁养区内已有10个规模场实施污染治理,实现了达标排放,占总量的43.2%。

3.建立畜牧小区,实行生态养殖。多年来,在各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省畜禽规模养殖发展迅速,已形成了以规模养殖为主体的畜牧生产新格局中。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部分养殖场畜禽粪尿处理不当,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为此,省农业厅多次研究如何解决畜牧养殖污染问题,提出了建设畜牧生态小区,以解决农村因畜禽养殖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20xx年在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开始进行畜牧业小区建设试点工作,20xx-20xx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安排1300多万元,建立了30个畜牧生态小区。实践证明,畜牧小区建设实现统一规划,集中饲养、统一污染处理等方法,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农村因畜禽养殖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4、研究和推广养殖场污染防治综合配套技术。近几年,不少生产科研单位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行了不少研究,已取得了不实用技术,在防治环境污染上产了积极作用。去年,为加快配套技术研究,省农业厅和省科技厅安排200万元,联合对畜禽养殖场及畜牧小区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技术进行了联合招标,目前项目已组织10多个单位进行联合攻关。其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从五方面进行,一是从畜禽营养学等角度,研究提高饲料的环保型饲料,减少粪尿的排放量。二是从利用的角度研究畜禽粪尿的综合利用方法如加工成有机肥,使粪资源化,三是研究生物和化学的技术,对污水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农用标准或直接排放标准。四是研究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技术,通过对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污染的环节实行全程控制,达到控制和防治畜禽养殖可能对环境的污染。五是研究新型的环境保护型的畜禽舍。

二、控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的生态方式

我省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基本上以“方便、经济、有效”为原则,以综合利用为主,设施处理为辅的方法,大致可以划分为七类:

1、“果(林、茶)园养猪”。猪粪尿分离后,猪粪进行经发酵生产有机肥,猪尿等污水 经沉淀用作附近果(林、茶)园肥料。此类模式占规模猪场的20.3%,主要分布在中、大规模猪场。优点是养殖业和种植业均实现增产增效,缺点是土地配套量大,部分场污水处理不充分。

2、“猪—沼—果”。猪粪污水经沼气池发酵产生沼气,沼液用于果树、蔬菜、农作物。此类模式占规模猪场18.5%,以家庭养猪场应用为主。优点是实现了资源两次利用。

3、“猪—湿地—鱼塘”。猪粪尿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后外卖,污水经厌氧发酵后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最后流入鱼塘、虾池。此类模式占调查数的14.6%,但大部分猪场污水未经过人工湿地处理,直接进入鱼塘、虾池。优点是占地较少,投资省,缺点是干粪依赖外售,污水使用不当会影响鱼虾生产。

4、“猪—蚯蚓—甲鱼”。猪粪尿进行干湿分离,干粪发酵后养殖,蚯蚓,蚯蚓喂甲鱼,污水用于养鱼。此类型的有5个场,占调查数的0.8%。优点是生态养殖,投资省,缺点是劳动强度大。

5、“猪—生化池”。粪尿干湿分离后,干粪堆积发酵外售,污水经生化池逐级处理,或经过过滤膜过滤后外排。此类型有8个场,占调查数的1.2%。此类模式占地少,但运行费高。

6、“果园养鸡,稻田养鸭”。利用承包的果园、林地放养土鸡,改善肉鸡风味,提高肉鸡售价,鸡粪基本满足果园有机肥需要;肉鸭及青年蛋鸭在早稻收割前野草长籽期、早稻割后、晚稻割后这三个时间段养殖,以稻田放牧为主,啄食野草、谷粒等食物为生,鸭粪直接还田。此类模式占我省肉鸡和鸭养殖量的40-60%。

7、“牛、羊—牧草”。粪尿进行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后还田种牧草,污水厌氧发酵后入田肥牧草。此类模式占我省牛羊养殖量的80%以上。

三、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控制对策

从立足生态建省,实现畜禽养殖污染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目标出发,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控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1、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畜牧用地。畜牧产业区域布局要按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把畜牧场与农田、鱼塘、园地一并规划。养殖场(或小区)建设提倡与农田(水田、旱地)、茶(果、桑)园、养殖水面和山林统一布局,实行农牧结合的生态经营模式,力争粪尿全部就近消化。原则上按1亩(耕地、园地、水塘)5头猪(1 头牛、10只羊、60只禽)的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现代化畜牧场(畜牧小区),努力实现从传统农业“资源-畜产品-废物排放”的生产过程向“资源-畜产品-再资源化”生产过程转变。

2、应用畜禽养殖清洁生产技术。清洁生产是将畜禽养殖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应用于畜牧生产全过程。首先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通过生物制剂、饲料颗粒化、饲料膨化或热喷等技术处理,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并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其次应用科学的房舍结构、生产工艺,实现固体和液体、粪与尿、雨水和污水三分离,降低污水产生量和降低污水氨、氮浓度。

3、加快生态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各地实施表明,畜牧小区的建设对改善农村环境产生了良好的作用。各地要十分重视畜牧小区建设,建设一批配套土地和一定污水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小区,以吸引中、小规模户进场饲养,实现养殖场与村庄分离,改善农村环境。小区要选择合适的生态养殖模式,采取农牧、林牧、渔牧、肥牧结合等方式,实行生态养殖,促进农村畜禽养殖场环境综合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第4篇

一、指点思惟

依据国度情况维护部《畜禽养殖污染预防管治方法》、《关于发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情况法律反省工作的通知》(环办〔〕56号)、《中共省委省人民县政府关于增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议》(粤发[]16号)、省情况维护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强规划化畜禽养殖污染预防促进生态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78号)和市委、市县政府《关于转发市发展禽畜养殖污染专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电[2012]4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县政府牵头、辖区担任、局部共同”的工作准则,把禽畜养殖整治工作作为具体建立“幸福和美”东区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一致思惟、提高熟习,敏捷发展整治工作,包管获得实效,并树立长效管治机制。

二、组织指导

为增强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成立东区畜禽养殖污染专治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担任指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有关单元要实在增强沟通协作,合力整治禽畜养殖污染行为,包管专项步履获得实效。

三、整治局限

(一)具体清算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二)禁养区外未经审批的养殖场一概进行清算,曾经审批的依照要求完美相关手续及管治行动办法,包管达标排放。

四、职责分工

(一)区农林水办:

1、会同区环保分局协调专治工作;共同区环保分局对全区禽畜养殖污染预防工作施行看管管治;

2、共同对禁养区内不契合《畜牧法》和《省农业情况维护条例》规定的养殖场的清算、关停;指点、看管禁养区外的养殖场按《畜牧法》和《省农业情况维护条例》规定标准建立、运营、办证;

3、制订全区禽畜养殖发展规划;

4、推行进步长辈禽畜养殖技能,指点催促养殖企业和个别养殖场(户)推行沼气技能,发展立体生态农业,当场消纳养殖废水、废料,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点生态养殖示范场建立。

5、区林业站担任协助自然维护区、林场内养殖场合的整治、清拆工作;

6、区水利局部担任协助对河流、水库内养殖场合的清算、清拆工作;积极协助发展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二)区环保分局

1、对全区禽畜养殖污染预防工作施行看管管治,会同区农业局部协调专治工作;

2、指点、看管禁养区外的规划化养殖场污染处置行动办法建立,发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查处养殖场的情况违法行为;

3、抓好新、改、扩建规划化禽畜养殖场(含集约化养殖场)的情况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注销工作;增强对规划区域内新建养猪场环评审批、污染管治行动办法执行“三还”及具体达标等轨制状况进行看管反省。

(三)区法律分局

牵头组织相关本能机能局部对禁养区内获得建立用地同意文件或地盘运用证,但未领取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或违犯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规定进行的违法建立养殖场合的整治、清拆;积极协助发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四)区宣传办

担任对全区专治步履的宣传工作,经过各类方式的宣传,按期报道整治工作的发展状况,曝光违法行为,使泛博市民了解和支撑整治步履;发起社区、经联社等底层组织做好宣布道育及共同整治查处等工作。

(五)区城管办

担任对违法占用农地和未应用地以及未领取建立用地同意文件而进行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立进行查处;按有关司法律例处理新、扩、改建规划化禽畜养殖场地盘运用手续;积极协助发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六)区工商分局

1、严厉执行相关审批前置规定,对未获得动物防疫及格证的一切养殖场,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2、协调农业等相关前置答应局部取缔无照的禽畜养殖场,对被责令封锁的养殖场撤消其营业执照;

3、积极协助发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

实时掌握社情民意,做好整治进程中的维稳工作;依法查处煽动、组织和介入抗法等行为;制订应急预案,维护撤除现场次序,实时参加阻碍法律事情,避免暴力抗法。

(八)区监察室

担任看管相关本能机能局部禽畜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发展状况,追查在清算整治工作中的违行记为。

(九)东区供电公司

担任协助区畜禽养殖污染专治工作指导小组依法休止对违法禽畜养殖场的供电。

(十)各有关社区、经联社

依照“属地管治”的准则,对所属辖区内禽畜养殖场进行分类计算;树立健全辖区内违规养殖发现机制,落实责任职工,严厉讲演顺序,包管禁限养区内一旦发作新增养殖行为,可以立即发现,并实时向相关本能机能局部讲演;组织做好辖区群众的宣布道育及共同整治查处等工作。

(十一)区财务所、区司法所、区综治维稳中心等局部结合本身本能机能,积极共同发展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五、工作布置

(一)查询摸底阶段(2012年4月~7月20日)

1、结合《市发展禽畜养植污染专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具体施行方案,成立指导小组。

2、对辖区内禽畜养殖违法状况进行具体摸底查询,对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分类计算,于7月20日前书面上报东区畜禽养殖污染专治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发起阶段(2012年7月1日~8月20日)

1、充沛应用电视台、电台播放、报纸、宣传栏等做好宣传工作,实时公布告发工作热线德律风。

2、组织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大会,进修贯彻关于规划化养殖禽畜的有关司法律例,传达市县政府和区做事处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工作要求。

(三)整改自拆阶段(2012年8月1日~8月20日)

1、向养殖企业(户)宣布责令限日整改通知,发动自纠自拆。

2、对必需整改和清拆的,各本能机能局部于8月20日前送达相关司法文书,责令当事人限日自行整改或撤除。

3、关于自行撤除确有难题的,各有关局部可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共同协助施行撤除。

(四)强迫清拆阶段(2012年8月21日~9月30日)

1、对在限日内拒不整改或撤除的,由牵头组织有关局部施行强迫撤除,并在强迫撤除前3天向当事人送达《强迫撤除通知书》,充沛实行奉告顺序。由司法局部共同增强司法律例宣布道育,供电局部依法休止供电,抵达强迫撤除刻日后依法强迫撤除。

2、区畜禽养殖污染专治工作指导小组将不按期组织对整治状况进行反省。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

1、各有关局部认真总结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状况,于10月15日前书面上报东区畜禽养殖污染专治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2、区畜禽养殖污染专治工作指导小组将对整治状况组织反省验收,包管整治工作获得实效,并向市畜禽养殖污染专治工作指导小组书面报告请示专治工作状况。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指导。各成员单元要落实市委、市县政府和区做事处的工作要求,明白工作,精心组织,缜密部署,落实责任;各成员单元要由首要指导亲身挂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文明法律。各成员单元在发展整治工作进程中既要坚持准则,严厉依法做事,又要留心工作方法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文明法律、疏堵结合,防止发作群体性和影响大局不乱的事情,包管整治工作顺畅进行。

(三)增强宣传。充沛应用各类新闻媒体,接纳多种方式,具体、深化、实时宣传养殖业污染整治的政策、办法和工作进度。各成员单元要深化认真做好养殖户的思惟教育工作,提高思惟熟习,争夺养殖户的了解和支撑,为专治工作发明优越的工作气氛。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研究现状;沼气技术循环模式

随着我国畜禽养殖规模扩大,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同时伴随化肥工业的迅速发展,使有机粪肥大量闲置,不能及时还田,导致环境污染。20世纪90年代主要由畜禽粪便造成的杭州湾污染首次敲响了畜禽粪便在我国污染环境的警钟。调查显示,我国畜禽粪便总体土地负荷警戒值已达到0.49(正常值应<0.40)[1]。畜禽粪便中污染物质主要包括悬浮物、有机质、盐、沉积物、气体、细菌、病毒和氮、磷、钾及其他养分,这些物质在畜禽粪便收集、贮存、运输、肥田期间均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2]。

1国内(外)畜禽粪便环境污染治理的研究现状

国内(外)治理畜禽粪便污染主要分为产前、产中和产后治理。但由于产前、产中治理只能相对减少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对环境的污染,故产后处理才是消除污染环境的最好方法。有关治理方法主要有物理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但由于物理处理法处理效率和去除率低,化学处理法存在二次污染,故实际中应用较少。目前,研究最多、应用最广且最具发展前景的为生物处理法,即主要通过微生物生命过程把废水中有机物转化为简单形式的无机物,从而达到去除有机物的目的。主要方式有:一是好氧处理。以序批式反应器工艺居首,即序批式活性污泥法[3]。二是厌氧处理。最早以生产沼气为目的,因而未能达到完全分解污染物的要求;随着畜禽粪便污染日渐突出,已经被主要用于处理畜禽粪便污染,而生产沼气只作为附加产物[4]。三是自然处理法。投资省,工艺简单,动力消耗少,特别适宜于小型畜禽场废水处理,如水萍科植物可用于循环利用养猪污水的处理[5]。四是混合处理法。近年来,畜禽粪便污水多采用混合处理法,即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出由好氧法、厌氧法和自然处理系统3种,或以它们为主体并结合其他处理方法进行优化组合,共同处理畜禽场废水。

2国内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技术循环模式现状

国内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技术循环模式示范工程主要采用混合处理法,包括厌氧发酵技术、好氧生物技术、“三沼”综合利用技术等。如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等单位开展了沼气发酵及沼液土壤生物处理、工厂化好氧发酵制颗粒肥料和鸡粪饲料化五大系列工程技术研究,并相应建立小型示范工程,在上海郊区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中国科技成果库项目年度编号:970193);甘肃省农村能源综合开发中心,依据生态学原理,将养殖、沼气综合利用和果树种植相结合,建立“猪-沼-果”生态农业模式(中国科技成果库项目年度编号:0200740304)。

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技术及“三沼”综合利用已在全省各地推广。开化县于2002—2003年对10个规模猪场完成了小型沼气工程,建设了10年厌氧池1 100 m3(农村信息报,2004-06-05);绍兴福景达农业有限公司的600 m3沼气工程是“猪-沼-果”模式(农民日报,2004-07-17);嘉兴市通过采取沼气工程、沼气发电工程、生产有机肥和养殖蚯蚓等措施,完成了一批养猪业粪便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至2004年底已建成养猪业沼气池2 800多个(中国建设报,2005-06-06);建德市通过推广新安江万秋生态养殖场“猪粪尿-沼气发电-沼液沼渣-果园蔬菜”这种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生态种养模式,到2006年全市有47个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81家非规模养殖户建成了沼气工程及利用系统(中国环境报,2006-05-09);2006年全省33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建成防雨、防渗、防漏储粪池4.107 8万m3,厌氧发酵池8.261 4万m3,沉淀池、氧化塘3 519 hm2,配套消纳山林、果园、农田3 807 hm2,鱼塘642 hm2,并带动各地完成1 211个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治理(浙江省畜牧局)。

上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技术循环模式,具备了消除污染、产生能源和综合处理的三大功能,既消除了农业环境污染,又解决了一部分的能源问题;同时产生的沼液、沼渣是适合农作物用肥的绿色无公害肥料,而且在厌氧发酵过程当中,病原菌、寄生虫卵等一些病菌被杀死,切断了养殖场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传播环节。但该污染治理模式在应用推广中,存在着许多实际困难,一是建造有效、适宜的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需较高的成本;二是沼气利用不充分,会造成大气污染比较严重;三是沼肥(即沼液、沼渣)利用缺乏科学的指导。因此,应加强该模式应用管理,使该模式能够有效控制畜禽养殖场的污染。

3参考文献

[1] 朱孔颖.畜禽养殖业污染状况及管理对策[j].干旱环境监测,2004,18(1):46-47.

[2] 李远.我国畜禽养殖业的环境影响与管理政策初探[j].中国生态农业报,2002,10(2):136-138.

[3] 田宁宁,王凯军.畜禽养殖场粪污的治理技术[j].中国给水排水,2002, 18(2):7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