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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巡查方案

畜禽养殖巡查方案

畜禽养殖巡查方案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档案管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按照唐山市农牧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的通知》(唐农牧(牧)字【20__】35号)的文件精神,滦南县畜牧局制订了《滦南县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的实施方案》,对我县符合备案规定的养殖场(区)给予备案,发放养殖代码,督促其建立养殖档案,并按照《河北省畜禽养殖场(区)养殖档案》格式如实、规范、及时填写,健全科学合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从而确保我县规模养殖场(区)的建设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主要措施如下: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局成立了畜禽养殖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畜牧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畜牧工作站、药政监督管理站(饲料办)、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基层兽医站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工作规划和监督执行。同时成立了畜禽养殖档案管理专家组,主管畜牧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畜牧工作站、药政监督管理站(饲料办)、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一名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基层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员的培训和畜禽养殖档案的检查指导工作。基层兽医站组建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站长兼任,管理员由监督员、协防员兼任。负责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档案的发放、指导和管理工作。实行管理员包场区制度,责任到人。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畜禽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广泛宣传,集中培训

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是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告20__多份,由各基层兽医站负责将宣传材料送到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张贴到小区,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养殖场(小区)建档备案是法律赋予的应尽义务和责任。同时由我局畜禽养殖档案管理专家组采取巡回培训的方式对12个基层兽医站的档案管理员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针对养殖档案的各项记录内容如何规范填写,如何进行有效监督管理逐项进行讲解,从而使档案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得到了保证。

三、 协调联动,确保落实

各基层兽医站按照《滦南县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实施办法》,对辖区内的规模场(小区)进行摸底调查,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区)申请备案。申请备案材料做到内容准确、详实,表格填写清楚,材料完整、具体。

县畜牧兽医局对申请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小区)申报材料认真核对,及时到现场核实,情况属实的,登记备案,发给畜禽养殖代码,并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实施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1、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各基层站切实落实包场管理员制度,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实行动态管理,将畜禽养殖场区规范管理与养殖档案建设列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不定期进行巡查指导和管理。

2、强化联合捆绑管理。一是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场备案》、《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等证件时,必须查看养殖档案,未建立或填写不规范的场,要暂缓办理,待养殖档案完善后再办理;二是在养殖场领取强制免疫疫苗或各项补贴时,必须查验养殖档案,并以养殖档案生产记录的存栏数量为发放标准;三是对于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档案填写不规范的养殖场(区),暂不列入无公害认定和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范围,暂不安排相应资金扶持类项目。

畜禽养殖巡查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思路

以加快推进苏区振兴发展为动力,优化畜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着力推动草食畜产业、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标准化示范创建、动物卫生监工作规范化示范创建”三大创建工作。以“稳增长、保安全”为目标,以“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突出牛羊产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我县畜牧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是努力确保畜产品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发展牛羊生产

1、推进牛羊规模养殖。抓好国家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和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的契机,扩大母畜饲养规模,培育一批牛羊规模养殖场。支持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加大肉羊高床圈养、乳肉兼用牛养殖等技术推广,提升牛羊标准化生产水平。

2、推行草畜配套。加大草地改良与开发利用力度,发展人工牧草种植,推进“粮-经-饲”三元结构调整,推行草畜配套。加强青贮、微贮、氨化等饲料设施建设,提高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的利用率。

(二)稳定提升猪禽产业

3、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项目等,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

4、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积极培育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联户经营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合作社规范运行,加快“公司+农户”等模式发展,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产业链,增强产业带动能力,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

(三)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5、宣传贯彻省政府《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编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挂图和举报电话,宣传到乡镇、村、组。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乡村兽医人员,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和政策法律法规培训。

6、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强化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制度,指导大型养殖场、屠宰场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全县的举报网络,强化日常巡查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育肥猪保险,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7、加大依法打击力度。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者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在强化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严厉打击出售、屠宰、抛弃病死畜禽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8、落实动物疫病预防措施。完善动物防疫制度,落实畜禽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强化消毒灭来源、疫病监测、疫病净化、检疫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进度。对规模养殖场实行“五查三下达”制度,对散养户全面推广“三针同免”技术和“整村推进”免疫模式,确保免疫质量。散养家禽免疫推行“源头免疫”制度,积极探索动物防疫新机制、新模式,提高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水平。

9、落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标准化示范创建。今年铅厂、麟潭、思顺、聂都、杰坝、扬眉等乡镇实施示范创建活动,争取4个乡镇通过验收。

10、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动物疫情准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制度。

11、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加强县和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开展“提素质,强能力”行动,推进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逐步完善规模养殖场专职报检员制度,推行定点屠宰厂(场)检疫室规范化建设。落实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查处出售、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加强县动物卫生监所及乡镇动物监分所建设,力争今年建成动物卫生监达标示范县。

(五)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12、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规模养殖场落实省对我县减排任务的要求,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抓好“三区”规划落实,完成地理标注和养殖区域分布图绘制工作。探索畜禽清洁生产新模式、突出抓好“生猪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推广,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改造。加强畜禽粪污治理技术指导,大力推广节水减排、种养结合、有机肥加工、沼气发电等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工艺,促进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引导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紧密结合,大力推广“猪沼果”、“猪沼菜”、“猪沼草”等生态养殖模式,推行农牧结合、畜地平衡,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3、加强投入品的监管。强化兽药经营、使用环节GSP、GUP管理。抓好饲料经营监管。全面贯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突出饲料原料、违禁添加物、饲料产品标签和饲料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监管。

14、抓好养殖环节监管。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登记备案工作,落实养殖场(户)、屠宰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健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记录,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官方兽医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七)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5、完成畜禽屠宰管理职能承接工作。贯彻省农业厅、省编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抓紧完成县级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划转,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做好屠宰监管公文、材料、档案和经费项目的承接,尽快履行职责,保持上下贯通、运转顺畅,确保屠宰监管不留空档,有序衔接。

16、加强屠宰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题培训,熟悉屠宰行业规律、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提高队伍管理能力。

17、切实履行屠宰监管职责。严格屠宰行业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屠宰监管台账制度,实行痕迹化管理,完善畜禽进场、验证查物、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等档案记录。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组织做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建立统计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完善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制度,及时报送统计信息。

(八)加强畜牧业信息化建设

18、做好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做好畜牧业生产统计,开展畜产品生产、价格、效益监测,提高统计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同时,做好饲料生产、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防控、草地资源等专项统计工作。加强形势分析和信息预警,强化宏观指导。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手机等新型媒体的作用,突出重点工作,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九)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建设

19、加强政策落实和项目监管。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抓好扶持政策落实。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落实项目“四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规范运行。

畜禽养殖巡查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动物防疫 防疫队伍 智能化管理 监管 监测 目标考核

最近几年来,随着动物疫病变异日益复杂,使动物疫情形势越来越严峻,动物疫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及社会稳定。为此,动物防疫工作受到了高度重视,但动物防疫监管工作面广、技术要求高,防疫监管质量受各种因素影响,因此,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是一个需要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的系统工程。本文就如何做好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提出若干策略,可供交流参考。

一、加强防疫队伍建设

按照“有稳定人员,有专业机构,有工作场所,有工作机制,有经费保障”的要求,积极推进防疫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辖区内的防疫任务相适应的防疫队伍。主要是建好动物防疫领导机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疫情测报员队伍和应急处理小分队。动物防疫领导机构由当地行政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畜牧)、宣传、经贸、民政、卫生、财政、劳动保障、公安、林业、工商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实行合同化管理,每两年一聘,落实工作经费。每村设立一名村级疫情测报员,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负责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二、动物防疫智能化管理体系建设

在三维电子地图上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登记备案。由规模养殖场挂牌兽医或行政村包片兽医持GPS定位设备到规模养殖场或行政村村委会记录经纬度坐标,填写《规模化养殖场信息登记表》和《规模化养殖场(行政村散养)防疫生产信息登记表》,并将信息录入“防疫信息管理系统”。防疫期间,各个乡镇按照免疫填报批次按时填报规模养殖场免疫情况,生成各种分析报表,为管理者及时掌握畜牧业生产防疫情况及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数据支持。每个季度对养殖数量、品种、畜禽死亡、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系统将自动统计免疫密度,并在免疫期即将到来时提醒防疫员进行免疫,从而实现防疫的智能化管理。

三、做好疫病监测,发挥疫情预警作用

养殖场环境卫生条件十分复杂,异常气候、极端天气频发,也给病原体的存活和繁殖创造了有利条件,时刻会给养殖场带来疫病风险,因此,养殖过程中一定要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可以防止疾病大规模发生。监测方法主要有:

1、临床观察

每天进行临床巡查,有临床表象的动物应立即隔离,全面检查,及时治疗。要做到诊断准确、治疗及时。检查时要区别群发性或零星发病,疾病群发,且有共同临床,要考虑传染病或中毒性疾病;零星发病可能是普通病。

2、免疫抗体监测

养殖场对免疫后的畜禽,主动开展免疫抗体检测,以检促防。在实际生产中,疫苗免疫后不一定100%产生合格的免疫抗体,由于品种、年龄不同,个体差异,部分畜禽产生免疫抗体水平低,免疫不合格比例较高时,疫病的抵抗力就会减弱,加大了疫病的发生几率,这就有必要进行加强免疫,确保免疫质量。另外,在发现某些疑似疫病时,要科学、及时、准确采样送检,进行病原学确诊,不可盲目治疗。否则,延误治疗,造成大范围发病,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发现隐患,果断采取措施

养殖场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时,不论其危害程度大小,必须向有关单位上报发病情况,及时诊断。当确诊为常见常发疫病时,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紧急免疫接种、消毒、隔离、治疗,及时淘汰处理患病动物,净化养殖场环境。在诊断为一类疫病时,积极配合落实有关单位的处置措施。扑杀养殖场内所有易感动物,对养殖场进行全面严格的消毒。

五、加强饲养管理水平,减少应激因素

饲养管理和营养方面的优化可降低动物对疾病的易感性,使动物生长处于最佳状态,发挥其最佳的生产性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动物抵抗力。加强饲养就要为动物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全价营养饲料。即:圈舍要保暖、通风、湿度适宜、干净卫生、饲料营养成分要蛋白质水平要适宜、氨基酸均衡、无变质发霉,饮水干净,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物质满足生理需要。

应激因素:外人进入时的惊吓、噪音、强光、动物保定、注射药物或疫苗、断尾、去势、佩戴耳标、过于拥挤、突然更换饲料等。生产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外界应激因素的干扰,为动物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动物的生理需要,定饲养密度和圈舍空间。

六、建立各项制度和记录档案

养殖场应统一建立生产、免疫、消毒、用药、饲料投入、动物进出栏、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不但要养殖场内相关人员学习制度,还要将制度上墙。

规模养殖场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对保障生产正常运转、畜禽安全非常重要。一是严格投入品使用记录。各规模养殖场户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对兽药、饲料进(出)货时间、使用范围等做好准确记录,各种原始票据应妥善保存,以备后查。二是畜禽疫病防治记录。此项工作由规模养殖场安排专职动物防疫员负责,主要记录免疫时间、疫苗种类、免疫程序、畜禽发病情况、用药情况、治疗情况和疫病监测情况等。

七、定期监测和评估

在100%免疫的基础上,对动物免疫、消毒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对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禽流感进行定期监测。规模养殖场的免疫效果监测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规模养殖场实际免疫数量,以6%比例采取血样,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对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监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动物疫病诊断、免疫抗体监测结果及动物疫情分析评估结果定期逐级上报。官方兽医定期对养殖场的免疫、用药、用料、死亡淘汰及饲养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并签发动物健康证明。

八、实行挂牌兽医责任制

由县级官方兽医分片定点联系乡镇兽医工作,检查各乡镇挂牌兽医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各乡镇兽医站对规模场、畜禽养殖小区实行挂牌兽医责任制,对散养畜禽实行包村包社负责制。辖区内的每个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小区确定一名挂牌兽医,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技术指导,把督促、指导养殖场建立动物防疫制度,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开展免疫、消毒,建立兽药的使用与记录管理制度等兽医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兽医人员身上,人员到岗到位率100%。因挂牌兽医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挂牌兽医的责任。

九、定期督查

认真落实防疫环节巡查监管制度,确保县级官方兽医每月到各乡镇巡查一次,乡镇挂牌兽医对责任规模场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包片兽医对责任片区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巡查需填写巡查日志,并由畜主签字认可。对自主免疫的养殖场在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时实施全程监督,并在免疫档案上签字确认和填发有效免疫证明。县动监所对责任乡镇每月抽查不少于一次,提高“以监促防”效果,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凡无免疫档案或有免疫档案但无挂牌兽医签字或无有效免疫证明的均按未免疫处理。

日常监督内容包括:一是查看免疫档案:包括畜禽种类、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疫苗批号、生产厂家和防疫员签字等。二是疫苗的来源:强制免疫疫苗实行逐级申报、供应。强制免疫以外的疫苗要到有经营资格的疫苗供应单位采购,并索取采购凭证。三是疫苗的保管:要配备冷藏冷冻保管设施,并建立健全保管制度。四是防疫人员资质:从事畜禽免疫接种人员应取得《动物防疫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五是经过免疫的动物应加挂免疫标识。

十、加强养殖场生物安全措施

加强生物安全,可以减少疫病侵入和防止疫病传播,降低经济损失。

1、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兽医、饲养人员都有可能造成病原传播。生产区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同功能圈舍要有专人负责,进场要严格消毒、更衣、换鞋,销售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

2、建立全进全出模式

养殖场要自繁自养,不同功能圈舍全进全出,比如规模场由保育猪舍转入育成猪舍,由育成猪舍转入育肥猪舍,不可因圈舍空置而从外引进,否则极易引进疾病。

3、做好消毒工作

消毒的目的是消灭传染源散播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切断传播途径,阻止疫病继续蔓延。养殖场应建立切实可行的消毒制度,定期对圈舍、圈舍外环境、生产用具进行消毒。

4、杀虫、灭鼠

蝇、虻、蚊、蜱等节肢动物和鼠都是家畜疫病传播的重要传染媒介,杀灭和防止它们,在疫病防控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5、粪尿污水处理

粪尿污水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和病原微生物,如不经处理,任意排放,容易污染水源,甚至造成疫病传播,危害人畜健康。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层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技术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地位突出。因此,应注重管理力度的加强,责任追究机制的创新,强化防疫监督执法,提高防疫监管队伍素质,确保防疫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基层动物防疫质量,减少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证畜产品的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畜禽养殖巡查方案范文第4篇

一、创建机制,营造氛围

县创建大会后,我局专题研究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及时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下发了《县畜牧水产局开展部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系统创建工作会,召开规模养殖户污染治理推进会、调度会,全面部署养殖业污染治理和整治工作。利用宣传栏、简讯、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干职工全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掀起养殖业污染治理高潮。

二、全面排查,落实责任

一是做好调查摸底,上年3月份我局安排相关人员对全县范围内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户进行了上户调查摸底,对县城和集镇饮用水源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二是认真查找问题,对规模养殖场进行生态环境评估、归纳、整改不足之处。

三是制订治污举措,按照达标排放要求,结合各规模养殖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综合治理措施,明确了治理的期限、治理负责人。

三、突出重点,狠抓治理

我局结合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和畜禽清洁生产活动,共争取国家无偿资金380万元,主要解决粪污治理工程,同时部分养殖户自筹资金30余万元,从以下方面开展治污。

(一)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县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县划分了规模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严把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明确我局今后下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事前需征得所在乡镇村、组的同意。所有禁养区的规模猪场已迁至可养区,如香田吉洛村晏水根、彭帮生养猪场都从村庄附近迁到了山上,远离村庄。原养殖大户熊大历调整养殖项目,由养猪调为养娃娃鱼。

(二)狠抓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治理。一是指导16家规模养殖场全部建设了消毒防疫设施,如消毒池、消毒室、大门、围墙等;二是全部建立了排污设施,共建设980m3酸化池、1910m3的沼气池,720m3的沼液存贮池;三是采用干湿分离工艺,减少污水量,使干粪与尿及冲洗水分流,16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共建设储粪池560m3;四是实行雨污分流工艺,修建双排水沟,一条作雨水沟用于收集雨水,一条作污水沟用于收集粪尿污水,只让污水进入处理设施。

(三)集中力量整治钉子户。水口下烟竹黄立信养殖场长期粪污排放不达标,从2012年3月到今年4月,我局联合水口乡政府、县环保局通过数次做工作,终于促成其做好了粪污治理工作。采用雨污和干湿分离技术、开挖两个各40m3沼气池及200m3氧化塘。所有粪污全部进入沼气池发酵后作有机肥。经畜牧水产局与环保局两家现场验收,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四)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治理力度。一是与水库养殖承包者签订了保护水域环境安全承诺书。共签承诺书15份。承诺在养殖生产中,绝不使用化学肥料和禁用渔药等投入品进行养殖,推进人放天养,确保水域生态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要求水产养殖户要在鱼苗、鱼药和饲料的进货、使用和销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做好用药用料和病害记录,建立《养殖生产日志》;三是认真做好潦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宣传,设永久性宣传栏3处,界桩8处。

四、加强协作,督查整改

我局积极下到各乡镇做好工作协调与沟通,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工作督查指导,为确保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常组织人员到场到户指导督查,共出动60余人次。三是落实整改到位。对16家规模养殖场及新建猪场进行常态跟踪督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下一步工作做到“二个坚持”:

畜禽养殖巡查方案范文第5篇

一、畜禽养殖水污染治理进展情况

1.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调查摸底。我局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召开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工作专题办公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专班对玛瑙河流域内年出栏5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开展了拉网式调查摸底,确定了55家畜禽养殖场,涉及王店镇3个村,其中白河村10家生猪养殖场,2家羊场;满山红村36家生猪养殖场,1家狗场;熊河村5家生猪养殖场1家羊场。

2.广泛宣传引导,实施环节管控。一是印发《致玛瑙河流域畜禽养殖户一封公开信》《畜禽养殖读本》100份,在玛瑙河流域内发放,广泛宣传畜禽污染物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督促养殖户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并给予技术服务。指导、监督养殖户建立健全环保台账,建立可追溯体系。二是我局已停止办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的土地备案手续,市动物卫生监督局对禁养区内已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宣传、注销,还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一律停办。三是王店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对流域内病死畜禽乱丢乱弃现象实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收集,最大限度地杜绝人为乱丢乱扔病死畜禽和深埋造成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二、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