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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由于我市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特别是一些小矿过去在开采过程中只注重经济效益进行粗放经营,既浪费了资源又破坏了生态环境。在工作中我们以霍林河大型露天煤矿复垦为主线,以加大地方煤矿复垦工作为突破口,以构建林、草、矿三位一体的人工生态系统为目标。为了科学地实施我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市年编制完成了《霍林郭勒市浑迪音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在复垦过程中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方法,本着“乔、灌、草、花”结合,遵循破坏一处,恢复一处,排土场到位一块,复垦治理一块”的原则,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投资1747.749万元,完成矿山治理面积达11413.08亩,其中国有矿山企业完成投资1535.75万元,完成治理面积7559.72亩,乡镇矿山投资211.999万元,完成治理面积3853.36亩,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今年我们又积极争取项目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报了1777万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待批复。我们现在正在运做另一个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就是《霍林郭勒市霍林河矿山排土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7500万元,项目的可研报告已经完成,正在积极向自治区申请立项。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矿山复垦达到一定的规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实现了能垦既垦,全部到位的排土场和废弃的工矿区均有植被覆盖,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治理,全市矿山企业基本走上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林、草、矿复合生态系统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二、加强矿业权管理
采矿权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为保证建材供应,根据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局于年度挂牌出让了两处石场采矿权,一处为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石鑫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在我局挂牌出让,最终霍林郭勒市石鑫采石矿以0.18元/立方米拍得,价款总计74448元;另一处为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盛昌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于年月日至月日时在我局挂牌出让,最终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0.18元/立方米拍得,价款总计17000元。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石鑫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目前竞得人正在办理采矿证,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拿到了采矿许可证。整个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程序规范合理。加强采矿权管理,及时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办理延续登记。今年延续换证的原则是“不积极履行义务的不予换证,不按时缴纳各项税费的不予换证”,经过缜密安排部署,各矿山企业均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各项义务和规费的缴纳,我局依法给予办理了延续初审手续。
三、认真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
秩序的通知》(国发28号)(以下简称《通知》)、《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意见》(内政字261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字228号)文件精神,巩固多年来我市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解决目前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于年月份就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目前该工作已经顺利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组的验收。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检查验收中,我市的生态治理项目还被自治区确定为试点,将我市生态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推广。
四、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为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了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对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市依法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执法监察机制,通过填报矿山年报和储量统计报表及对矿山企业实行年检、“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埋设界桩、实行交换图制度等措施,初步建立了矿产资源动态监察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对矿产资源从勘探开发直至闭坑的全程动态监督管理。
五、完成各项规费的征缴工作
开采矿产资源主要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按权限我市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国务院150号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矿山企业均办理了纳费登记,建立了资补费缴纳台帐及档案,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操作办法》开展征缴工作,并严格履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年共完成资补费征收入库任务1301066.18元。
六、全力以赴地搞好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凡昕力”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河(湖)长制2021年上半年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上半年,我镇根据省、市、县河(湖)长制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河流治理工作,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促使黄湓河和升金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为实现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全覆盖,我镇在2021年上半年多措并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张溪镇境内共有6条主河流,分别是黄湓河、侯店河、芭茅洼河、坦埠河、五丰河和升金湖。其中黄湓河上起葛公镇大岭水库,下至黄湓闸,贯穿张溪镇20.5km,是张溪镇第一大河。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由于人动,我镇依据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先对镇级河湖长进行了调整,以保证河湖长人员准确到位。镇级总河湖长,由书记、镇长担任,各水系河湖长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要负责境内6条主河流及各水库的整治管理工作;村级河湖长则由各水系支流流经及湖泊所在区域的支书或村主任担任,并作为属地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全镇共有6名镇级河湖长、42名村级河湖长。
2、完善工作机制。我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目前河(湖)长制工作职责等制度牌均已上墙,并设立相关档案柜进行存档。我镇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完善问责制度与激励机制,倒逼河(湖)长制落到实处。
3、开展巡河督查。我镇镇村两级河湖长已全部安装“河长通”APP,确保镇级河湖长一月巡河一次、村级河湖长一月巡河两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行动上常抓不懈。
4、河道综合治理。目前我镇河道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协助县水政执法大队,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二是针对去年受洪水影响的坦埠、湖光、白石、火花、土桥、塘和、白联、六联等八个村的圩堤进行水毁修复,共修复圩内11处溃口、堵口,加高加固堤防1120m,累计完成土石方7000m3。三是坚持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该方案已发镇村级河湖长并要求严格执行。
(二)河湖生态治理情况:
为加快推进水资源,水环境的统筹治理,我镇组织多部门开展禁渔禁捕联合执法工作,疏堵结合,筑牢生态环境防护墙。一方面,针对破坏水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我镇组织人员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大力宣传禁捕河段及保护区的重要性,提升民众环保意识,同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扶持渔民再就业,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上半年3-5月份,我镇强抓河湖生态问题整改,对于市县交办的任务全面落实。3月,针对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涉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同时针对排查整治问题,分析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措施,形成长效机制。4月,落实省总河长1号令,针对县级“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仙亭村下邹组左岸部分河道塌陷问题采取削坡整治、机械修复等措施并完成销号。5月,针对市河长办对河湖“清四乱”提出我镇黄湓河流域堆放垃圾、乱搭乱建等11个问题采取清理、拆除等措施,完成整改,全部对账销号。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1、河道保洁难度较大。由于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不足,乱倒、乱排等现象屡有发生。同时上游流入我镇境内漂浮垃圾,水生藻类较多,加大了镇区内河道保洁的工作难度。
2、河湖监管难度较大。由于我镇区域面积大,水系发达,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加之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导致部分地段、时段巡查力度不够。
3、针对镇内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生态修复的成本和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
四、下步工作安排
1、加强宣传引导,共筑良好风气。以村为单位、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让更多人参与进来,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长效机制。
2、规范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县河长办相关要求,严格考察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手段,遵义市积极探索实施过程严管的体制机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优先”的方针,协调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协调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地方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的有效措施。遵义市研究制定了《遵义市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确定了补偿和受偿主体,补偿主体为从该流域受益的各级政府;在流域内开采资源和干、支流上取水的企业和单位;利用生态资源兴办旅游业直接获利的企业和单位;向赤水河干、支流排污的工业企业及其它社会组织。受偿主体为为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发展受到限制或作出贡献的县(市)、镇(乡)政府;在赤水河流域内实施水源涵养林种植、管理及其他生态建设管理的企业和单位;公共环保设施建设投入的单位。
“实施办法”提出补偿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来源为财政转移支付、政府税收收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排污费收入、水资源使用费收入、生态及矿产资源使用费收入。
确定了补偿范围及方式。主要通过项目进行补偿,对赤水河流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镇(村)绿色产业进行扶持。方式为:坚持量入为出,编制使用计划,编报生态补偿项目,通过考核后拨付。
“实施办法”确定了补偿标准。在试点阶段,主要通过确定一定的资金分配比例进行补偿。在工作中逐渐探索按区域人口、禁止和限制开发区面积、森林覆盖率等因素,综合按因素法进行补偿。
第三方治理与责任保险
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拓宽污染治理渠道的可行途径。遵义市在推行在线监控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研究制定了《遵义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试点方案》。
该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把已建和在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配套的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及污染物产生单位自行运行的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纳入第三方运营管理范围,强制推行第三方治理。
确定的实施方式包括: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两种方式。工业企业(含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染连片治理)污染治理设施采取运行或者社会化运行方式;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强制推行第三方治理工作;在线监控设施强制推行第三方运行。
明确推进时间,2014年5月底,确定试点单位;2014年6月初到7月底,完成试点单位的招投标工作,确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运行单位;2014年8初到12月底,第三方单位入场并办理交接手续,实施运行管理;2015年1月初到2月底,涉及县(市)人民政府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运行工作进行总结,为在2015年推开做好充分准备。
明确各自职责,对工业企业职责、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产权单位、第三方治理运行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进行了细分,建立互相制约,管理有效的管理机制。
建立保障制度,重点建立运行费用统一支付制度、保证金统一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运行单位准入制度、第三方运营单位考核评价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为工作能够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为强化政府处理环境风险事件的调控手段,增强企业抗御环境风险的能力,保护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遵义市推行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下发了《遵义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涉重行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在高环境风险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截至4月底,纳入试点企业45家,已有20多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险金额达2000多万元,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环境风险意识的提高。
联合执法与联防联治
为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制定了《遵义市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纵向联合、横向联动的环境保护执法机制。
纵向联合方面,联合市、县(市)两级环保执法力量,定期对重点企业开展全面监察,重点检查环保手续办理、污染治理设施配套、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控制等情况。
横向联动方面,与四川省泸州市签订联动执法协议,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监测预警制度、环境应急联动制度、环保准入统一门槛制度等,每两年分别对遵义市、泸州市境内赤水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陆域1公里范围内的排污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联动执法,统一执法尺度、统一处罚标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2013年以来,遵义市相继印发了《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乌江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整合环保、发改、公安、林业、国土、经贸、农业、水利、城管等部门的执法力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整治制度、审批联动制度等,对两大流域遵义境内的项目违法建设、企业违法排污、乱排生活污水(垃圾)、违法取水、生态破坏、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目前,两大流域遵义境内的水质明显改善,逐渐达到水功能区规定类别水质标准。为提前对接国家颁布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持续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不因新标准出台而导致环境质量下降,遵义市研究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改善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意见》(遵府发[2013]27号),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从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工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清洁能源、整治违法排污、控制建筑扬尘、强化油烟治理等入手,通过综合整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建立城区及周边县联防联控机制,从大范围内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减少空气外来污染源,稳定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在探索建立源头严格控制的制度体系方面,遵义市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登记确权的方式、途径、措施等探索,研究制定了《遵义市赤水河流域自然资源资产登记确权工作方案》,拟选择赤水市作为统一登记确权的试点区域,在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赤水市境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力争通过一年的试点,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大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为2016世园会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环境,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环境支撑。
(一)大气环境质量: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达到15%以上,落实2016世园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项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二)水环境质量:重点河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不低于78%,劣Ⅴ类断面比例不高于11%。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2%、3%和3%,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二、重点工作
(一)严控工业源污染。一是强力压减高污染产业。严控“两高”产业产品产量和新上项目,完成市达炼铁、炼钢产能化解任务。2016年3月底前,完成国丰钢铁公司北区关停。二是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在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开展污染治理达标建设,确保达到最新排放标准要求。钢铁行业:2016年底前,完成国丰钢铁公司3座80吨转炉一次除尘、三次除尘改造;完成凯恒钢铁公司转炉一次、三次除尘改造;完成国丰钢铁公司、瑞丰钢铁公司、凯恒钢铁公司、东华钢铁公司、经安钢铁公司、粤丰钢铁公司、顺兴钢铁公司、福丰钢铁公司等8家企业的23台烧结机实施脱硫烟气湿电除尘或除雾器除尘改造。焦化行业:开展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实现生产废水不外排。2016年底前,完成达丰焦化公司焦炉烟筒废气脱硫脱硝建设,完成北阳炼焦公司废水膜处理、焦炉烟筒废气脱硫脱硝工程,完成榕丰钢铁公司废水膜处理、干熄焦、脱硫废液提盐、焦炉烟筒废气脱硫脱硝工程。重点企业料场:完成国丰钢铁公司、东华钢铁公司、凯恒钢铁公司、顺兴钢铁公司、达丰焦化公司封闭料场建设。挥发性有机物:落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市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三是实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以食品加工、煤炭洗选、重金属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百威啤酒、钱家营矿业分公司等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四是严厉查处土小非法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区小塑料、小化工、小铸造、小电镀、小选铁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土小企业查处力度,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标准,彻底取缔到位,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二)严治燃煤污染。一是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淘汰与治理工作。按照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秸秆压块”、实施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等工作思路,严格落实燃煤锅炉淘汰与治理任务,完成市达21台燃煤锅炉治理任务,2016年12月底前全部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二是继续落实散煤洁净化与替代工作。落实市达洁净型煤和高效清洁炉具推广任务,确保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行为,加强对钢铁、焦化等重点煤炭使用单位煤质监管,依法查处和曝光使用不合格煤炭行为,努力将劣质煤挤出市场。
(三)严查机动车污染。开展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减少道路车辆污染排放。一是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劣质车用汽、柴油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黑加油点、黑油罐车查处力度,确保市场全部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杜绝新旧标准车用汽、柴油混销、混用。二是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把机动车环检机构检测质量关,加强在用车年度检验,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和安全合格标志。开展重型车辆尾气监督性监测,依法对排放不达标车辆予以处罚,直至禁止上路行驶。今年4月1日起,停止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和用于公交、环卫和邮政行业的重型柴油车。三是强化车辆通行秩序整治。加大超限超载运输综合整治力度,对反复超载、屡查不改的列入黑名单,采取限制从业资格和道路运输许可等措施。对过境城区的重型货车实施远端绕行,减少穿越城区,对确需进城的保障货车,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审批,确保使用排放达标车辆,并按照“避开高峰、远离中心、夜间进入”的原则,规定通行时间、路线。四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战略决策部署,确保新增或更换党政机关公务车、执勤执法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9种公共服务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达到比例要求。年内,城区率先完成“老旧车”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替代。
(四)严管各类点面源污染。一是开展工地、道路、堆场等扬尘达标治理。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措施》,严格规范管理,促进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渣土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管理,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国省干道清扫保洁力度,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取缔外环线内所有经营性散料堆场,外环线外散料堆场全部实施进棚进仓。二是严治露天烧烤、焚烧秸秆和烧荒。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让进店烧烤、环保烧烤成为烧烤经营者的自觉行为。同时,强化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设施监管,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部完成油烟治理。严管露天焚烧现象,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特别是乡街、村居基层组织要把监管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对违法焚烧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五)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起草《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努力修复水生态环境。一是实施涉水企业排查与治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全区涉水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实施废水外环境直排企业监测,发现超标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督导深度治理。督导国丰钢铁公司、经安钢铁公司两家重点企业完成综合性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二是实施农业源污染防治工程。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乡镇要规划养殖园区,依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畜禽养殖管理。摸查水产育苗室污水现状,调研排水状况及规律,探索可行的治理技术路径。三是实施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建设技术指导工作,不断推进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四是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研究制定陡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定期开展陡河、沙河等主要地表水体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出入境断面水质情况,逐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各乡镇要以“傍水”村庄为重点,加强“傍水”村环境综合整治。五是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按照《市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影响水源地饮水安全环境违法问题现场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移送移交,确保饮水安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报废的矿井、钻井、取水井开展全面摸查并于2016年底前全部实施封井回填。六是实施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安排,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增强全民土壤环境保护意识。结合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加强搬迁企业原址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完成达丰焦化公司、北阳炼焦公司两家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评估工作。
(六)实施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全力抓好减排计划的制定实施、任务分解和跟踪督办。强化工程减排,完成国丰钢铁公司2台132平方米烧结机镁法脱硫改造为钙法脱硫项目、1台230平方米烧结机烟气热风循环治理项目;完成达丰焦化公司两组四座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治理项目、北阳炼焦公司一组两座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治理项目、榕丰钢铁公司一座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治理项目;实施正元管业公司2台、鑫惠丰公司1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实施宏烨炉料公司3座球团竖炉脱硫结转工程;完成利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实施7个畜禽养殖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细化管理减排,加强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严格考核问责,提高减排项目运行效率,固化“十二五”减排成果,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七)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环境质量。坚持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步优化调整、工业污染防治与面源污染控制并重,把“六大活动”期间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与全面加快实施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常态化保障措施相结合,制定出台《2016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市区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全力完成市达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燃煤压减、过剩产能化解、重污染企业搬迁、黄标车淘汰等年度任务,对影响“六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以及重大活动行车沿线可视区域,在会议期间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50%以上,有效保障“六大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及生态环境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配合抓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部门监管职能,按照分工要求,主动上手,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乡镇、村居基层环保工作责任,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管理、职能明晰、责任到人”的环保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环保监管工作全覆盖、无缝隙。企业和各类排污单位是环保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按照环保规范标准要求,强化内部管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考核奖惩。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要求,健全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强化环境治理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办法(试行)》,对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或未达到时间进度的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污染防治工作效果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追责问效。
关键词:矿山 环境保护 综合治理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open-air mining m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engineering analysis, puts forward the working plan and engineering measures are introduced.
Keywords: mine environmental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on
中图分类号:TD4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矿产资源为不可再生性资源,盲目的开采既浪费了矿产资源又破坏了当地的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环境条件逐渐恶化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和有效保护矿山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及“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要进行合理规划和综合治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环境,把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限度,达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
本文以分布广泛的露天开采矿山为例,就其一般性的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设计和分析。
一、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一)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分区
根据矿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矿山开发可能引发的矿山环境问题分析,矿山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分区评估,针对矿区进行环境保护规划分区。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一般可划分为重点保护区、次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Ⅲ区)。
重点保护区:该区主要包括矿区内的露天采场和工业广场区域,为环境影响较严重区。该区因采矿人类活动频繁,在矿山采空(闭坑)后,必须对区内被破坏土地进行绿化、对露天采矿边坡进行治理、对矿山生产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以及对区内的水质进行恢复。根据“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把该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
次重点保护区:该区为矿区内除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农业占地区域。矿山的建设和开采对区内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同样也要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治理措施。根据国家对农业的保护政策,把该区划分为次重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该区为矿区除重点保护区以外的林地、旱地或果园等分布区域。矿山的建设和开采对区内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同样也要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治理措施。因此,把该区划分为一般保护区。
(二)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分区
根据矿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矿山开发可能引发的矿山环境问题分析,矿山环境影响预测评估、矿山环境影响分区评估以及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分区结果,主要针对重点保护区进行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分区,分为近期综合治理区、中期综合治理区和远期综合治理区。
1、近期综合治理区
该区包括露天采矿场和工业广场后缘斜坡地带、近期开采形成的梯形斜坡以及工业广场周围空地。
露天采矿场和工业广场后缘斜坡多为斜坡,结构松散,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为保证矿山生产的安全,必须在近期进行治理。
2、中期综合治理区:该区一般为中期开采形成的梯形斜坡。
3、远期综合治理区:该区一般包括工业广场建设用地和堆堆砖场、排土场以及最终开采平台。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布署
露天采矿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既要统筹兼顾全面部署,又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有限资金,采取科学、经济、合理的方法,分轻、重、缓、急地逐步完成。
在时间布署上,矿山开采和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应尽可能同步进行;在空间布局上,把露天采场和工业广场作为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重点。
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方法
(一)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方法
矿山环境的保护,要依法开采建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矿山环境监测,选择合理的开采工艺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矿山环境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治理工程工作量。
(二)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法
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以工程法为主,非工程法为为辅。
1、对被破坏或废弃的土地,特别是露天采坑,进行回填复垠、整治,使之恢复到适宜植物生长或其他可供利用状态。
2、露天采矿的边坡最终台阶面上实施绿化植树,必要时台阶边坡采取适当的支挡措施。
3、矿山开采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统一堆放并修建挡土墙。
4、修建沉淀池,污、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和冲沟,保征影响区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不受污染。
四、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一)保护方案
1、保护目标
在矿山生产的同时,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环境的扰动和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矿山环境问题的发生,改善和提高矿山及附近的生产生存环境质量。
2、保护措施
首先,要强化企业主、员工对环境保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定期进行学习和培训。其次,矿山必须严格按照设计部门设计的开采方案开采和建设,并选择合理的开采工艺和方法。争对可能引发的矿山环境问题,矿山企业必须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矿山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
(二)治理工程方案
1、重点治理对象
根据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可能引发的矿山环境问题及矿山环境影响预测评估结果,确定矿山环境需综合治理的重点对象主要包括:
露天采矿场和工业广场开拓形成的斜坡;露天采矿场的边坡;固体废弃物堆放区域;其他被破坏或废弃的土地;受影响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治理。
2、治理工程措施
根据上述矿山环境需综合治理的重点对象,采取以下治理工程对相应的对象进行治理。
(1)露天采矿场和工业广场开拓形成的斜坡
该项治理工程多属近期任务,一般需要在斜坡上修筑一定量的导排水渠。
(2)露天采矿场梯级边坡治理工程
露天采矿场形成的梯级边坡,治理工程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分台阶坡面的适当加固或放坡;
分台面的填土整平和绿化还林。
该项治理工程一般在开采完成一个平台后即可对上一台阶进行治理,亦属近期和中期规划。
(3)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
该项治理工程一般为远期规划,主要针对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形成的各类松散物质构成的不稳定边坡采取治理措施:
降低坡高、坡角(坡角要小于30度),一般在闭矿后半年内完成;
边坡加固、衬砌护坡,一般在闭矿后半年内完成;
在有效部位建设阻挡工程,即矿山正式生产前完成的挡土墙;
设计相应的排水、防水工程,多与挡土墙同期完成。
(4)工业广场建筑用地以外空地的绿化工程
为提高场区环境质量,在建设生产车间、烧砖窑、综合管理房等建筑设施的同时,对其周边的空地进行绿化还林。该项治理工程属近期规划。
(5)被破坏或废弃土地复垦工程
主要包括:
最终开采平台填土及绿化还林工程,属远期规划;
工业广场用地填土整平及绿化还林工程,属远期规划。
(6)防水土污染工程
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排土场)和矿体中有害夹层对地下水、地表水及农田污染的治理,主要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或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及农田的污染。该项治理工程属远期规划。
参考文献:
1.尹国勋,《矿山环境保护》,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0.5;
2.编委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标准实施手册》,中国地质出版社,2009;
3.王凯军,《实用水处理技术丛书--发酵工业废水处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