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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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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制度

农村财务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三资”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基层建设也在稳步推进,农村得到了较好较快的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经济问题,经济财政问题关系关系到农民的自身利益。地方政府也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得农村财政问题得到部分解决。但是在经济问题上,仍然有些基层干部存在腐败行为。因此,政府还需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经济秩序,防止基层干部,进而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一、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

(一) 农村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这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全。内控制度是管理资金的有效措施,它能避免违纪事件发生,可以防止资金流失。国家财政部曾明确规定,单位应该建立资金业务责任制,保证资金业务的不同岗位人员之间互相监督。而许多农村的资金业务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另一方面是会计审核不力。国家《会计法》曾明确规定,各个单位在办理会计手续和审核时,需要填制并取得原始凭证,由会计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审核。记账凭证要依据原来的凭证进行编制,但是查阅农村“三资”服务中心档案资料发现存在会计凭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混乱。农业部在2009年指出,应该建立农村资产台账及资源登记的管理制度,必须做到按规矩办事。但是长久以来,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重资金、轻资源的现象。这点从“三资”服务中心的档案中就可以看出。具体涉及到三个方面:第一是账簿设置不力。有的“三资”委托给服务中心但是却没有资产资源账簿。有的虽然有账簿,却没有明细账;第二是无专门负责人。部分农村“三资”委托给服务中心后,没有实物会计,资产和资源无人管理;第三是账簿和事实不符。服务中心虽然有账簿,但是没有认真登记,资产详情没有体现在账簿中,使得账实不符现象非常普遍。

(三) 村务公开不透明。村务公开工作中,应该设置小报制度,公开村务收支以及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情况,从而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和参与权。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公开内容流于形式。大多公开内容表面东西多,实质内容少。有的农村甚至几年都没有公开过一次财务信息;其次是在发送小报过程中,没有进行备案,部分农民收不到报纸,这损害了其自身权利;最后是部分农村因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后,小报停办。这时村民不能了解实际情况,也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二、农村“三资”管理问题产生原因

(一)村民“三资”管理意识薄弱。农村体制改革以后,农村集体收入减少,留下的债务问题较多,集体资产存在浪费、丢失等现象,而且村民的民主意识不强,对于法律制度也不能够很好理解,应该由村民自身行使的民利,却没有认真履行,村委会可能会在决策过程中出现差错,村民也只是消极对待。这种态度意识给“三资”管理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三资”管理的投入较少。“三资”管理涉及范围较广,既包括现金资产,有包括实物能源资产,这种管理的复杂性要求“三资”管理人员要有较高的管理素质。但是如今农村“三资”管理力量薄弱,人力、物力投入有所不足,“三资”管理是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之一,乡镇领导可以加大对服务中心的重视,对农村“三资”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给予更优质管理。

(三) 管理制度不健全。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的现代化改革也在逐步进行。农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对财务制度定期更新。这对村干部,特别是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如今的高水平的财会人员较少,财务管理能力有限,财务管理制度也不健全,这使得“三资”管理流于形式。农村集体资产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完善,需要在财务数据上加大力度,作出严格规定。

三、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对策

(一)统一思想

1.加强“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和谐的需要。“三资”归农村集体所有,其管理水平涉及到了农民的自身利益。做好“三资”管理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机制,保证“三资”增值,进而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实现和谐新农村梦想。

2. 加强“三资”管理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要求。部分“三资”管理弱的农村,其村干部独断专行,致使农村集体资产被贪污浪费,这些问题影响了党群关系。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就是要,减少干部犯错的可能。另外,还可以调动群众参加到监督中来,保证农民的决策和监督权,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3. 加强“三资”管理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可以减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起到有效的节约作用。另外,还可以挖掘现有资产的增值潜力,增加农村“三资”积累,为农村建设提供充足资金,进而加快新农村建设。

(二)加大执管理力度

1.资金代管制度。将农村的集体资金纳入集体账户进行管理,并委托给乡镇服务中心管理。各村除了留有部分备用金,应该全部存入当地信用社统一账户,保证资金安全有效运行,防止自动挪用款项,杜绝资金被贪污、挪用等现象出现。

2. 健全管理制度。基层管理人员要按章办事,做到有法可依。农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涉及到村务活动,应该从健全制度入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需要,完善财务制度。完善之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三)建立有效机制

1.建立有效组织。在乡级、村级都建立起“三资”管理组织,打造一支能够为群众办实事的专业队伍,对“三资”进行动态管理,尽可能提高“三资”使用效率。

2.建立监督制度。首先,落实“三资”公开制度,对村里资产、资金进行定期公开。加强理财小组的监督,严格执行签字手续;其次,乡镇可以按照规定,对村资产资源进行配置,对各项费用流向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最后,乡镇纪委可以随时监督,严肃查处“三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此外,还可以对基层财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可以将文化素质较高、踏实上进的青年人选拔到会计岗位上来,并对他们进行专业化培训,并提高他们管理农村财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推进“三资”管理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农村“三资”管理主要存在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混乱、村务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由基层干部“三资”管理意识薄弱、乡镇对“三资”管理不够重视等原因造成。因此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深化公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强化“三资”管理有助于基层干部实事求是,化解基层矛盾。此外,政府还需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经济秩序,防止基层干部,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而推进农村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作者单位:九台市龙嘉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王秀月.浅谈农村“三资”管理巩固财务制度一点体会[J].中国农业信息,2014(19).

[2]贺尧生.泰安市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2.

[3]林钿.福州市仓山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研究[D].福建农林大学,2013.

农村财务制度范文第2篇

(一)、账款分开,管账不管钱,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如确需其他村干部上门收款的,必须在三日内与主办会计结清,收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现金。

(二)、收取款项必须使用《江苏省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票据,并实行领用登记制度,不得同时使用多本票据或跳号使用,“作废联”和“存根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所有收入全部入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收入,不得设“账外账”和设“小金库”。凡个人截留收入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本村借债最高利息计算到责任人;凡超过半年的以贪污、侵占集体资产论处;凡以集体形式截留收入设置账外账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私分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移交纪检和监察部门处理。

(三)、村级一事一办项目,原则上一律停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制定项目预算方案、计划必须报镇农经站审核、镇政府批准。对筹集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超计划使用或移作他用,以便切实控减农民负担。项目实施结束后,一律实行民主理财,进行公布。

(四)、实行“双代管”制度。负责村帐镇管不仅管账,而且管理好资金,除三项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外,其余资金一律交农经专户存储。各村资金所有权不变,农经部门不得串户和挪用,保证村级计划使用的资金安排。

(五)严格控制村级借债,特别是支付利息的债务,如因生产或公益事业确需借债,必须经村民代表讨论,并说明借债用途、数额、时限、利率、偿还方法等,村级如发生借款,必须由村书面申请,附村民讨论意见,经农经部门审核后和镇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借款,借款利息标准按当时信用部门贷款利率执行,对以前借款的利率仍按以前的利率档次结算,从**年3月1日起按此利率标准执行,对未按以上要求擅自借债的谁借谁还,谁付利息,对借债而未入账的(含此制度未公布前包括临时赊欠资金)村组两级一律不予承担,谁承担谁付款。严禁借贷或垫支完成上缴和有关单位的收费、村日常费用、非生产性开支等。组级一律无权借款,谁借谁负责。

(六)、村级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其超过部分要及时交镇农经站代管,实行专户存储,村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白条抵库,现金做到旬清月结。

(七)、村主办会计要严格把好付款关。做到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支出不付款;白条不付款;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章戳不全的票据不付款;购货单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不付款;单据涂改的不付款;用途不明或未经验收登记的物品不付款。

二、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村级每年初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着“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全年收入、支出、分配预算方案。

(二)、村级预算方案分别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主理财组讨论通过,报镇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村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计划。计划外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账,服务部门计划外收费凭政府文件由村级集体报支,否则一律实行谁服务、谁收费、谁受益、谁负担。

(四)、村年终必须搞好决算方案,报镇主管部门批准后,向村两委会和村民公布决算结果,决算结果与干部年终报酬实行挂钩,与财政转移支付适当联系。

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台账,资产变动时必须及时进行登记。对集体资产被其它单位占用,权属暂时没有界定清楚的,要作为待界定资产登记好,并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情况表。

(二)、集体资产拍卖、出售、转让、兼并、租赁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实行公平竞争,做到既要防止资产流失,又要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产,要以合同形式落实占用集体资产的责任、资产增值比例、利润数额。以集体资产投资和联营的企业,要确保集体资产安全。集体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要明确专人维护和管理。

(四)、村民委员会是村组集体资源发包的法人主体,任何组级和个人不通过村委会将集体资源对外发包,一律视为无效。对集体资源的发包必须做到提前公示招标细则,实行公正、公平、公开招标,承包金必须逐年缴付,可预收下年承包金抵押承包,当年企业上交和农户承包上交资金要及时收缴兑现。

三、开支审批制度

(一)、明确审批人员

1、各村财务审批人员必须以镇明确的专人一支笔审批。

2、组级财务由村分片负责人把关证明,仍由村审批人审批。

(二)、明确审批权限。村级计划外开支200元以内由审批人直接审批,200元以上经村两委会讨论同意,并有记录,交审批人审批,1000元以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并将讨论记录报农经部门审核后,再由审批人审批;组级开支要严格控制,组级集体无收入无积累的,不得有任何开支,有收入有积累的,200元以内由村明确的审批人审批,200元以上要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后再审批。

(三)、审批人员做到“七不批”。即不符合开支范围及标准的不批;原始凭证不规范不批;没有证明人、经办人不批;所购物料用途不明或应入库登记而保管人员未签字的不批;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不批;大额票据未经同意先用后报的不批;隔季度的发票不批(三个月以内)。

五、有关费用包干制度

(一)、招待费:按村级村规模确定包干数额,2000人以内的村每年3500元;3000人以内的村每年4000元;4000人以内的村每年4500元,4000人以上的村每年5000元;平时不得报支,年终随工资一次性列支。严格禁止账外截留收入开支招待费或变相报支招待费,不允许以搞计划生育检查、搞现场、机关单位下村工作、征兵、水利、经济回收等任何借口擅自提高招待费标准。

(二)、会议补助费:凡镇召开规模较大的会议,举办各种培训班、党员干部冬训班等,禁止到饭店就餐,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0元以内,必须凭政府书面会议或电话通知,填写会议报销表才能报支。如有超用,全部结算到人。

(三)电话费:村支部书记每年报支通讯话费600元,其他镇管村干部每年合计报支600元,村部有电话的村,只报支电话月租费,不报支电话费,移动电话费及小灵通话费一律不予报支。

(四)、报刊费:按照县委文件规定每个村不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由村干部负担到人。主要用于订阅党报党刊,不得用于订阅其它刊物。

(五)、差旅费:村组干部因公出差,本镇范围内不得补助,本县范围内每人每天生活补助10元,住宿费不得超过20元;县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3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元;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则上不得报支出租车费,要统一使用旅差费报销表,所附的车票、住宿费等原始凭证,金额必须相符。

(六)、计划生育费:凡妇检、上环、取环、刮宫等手术必须到计划生育服务站,其手术费用按计生办规定报支。对因落实节育措施后复孕、带环怀孕对象进行刮宫、引产手术的,可给予一次性误工补助费50—100元,村不得额外开支生活费用,村带队人员的费用按差旅费标准执行。村组外出寻找计划生育对象的费用,原则上由对象户承担,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费用,按旅差报销规定执行,超用自理,待对象户回来后,归户计算。

(七)、办公及管理费用:村办公费用控制在每年500元以内。办公费主要用于笔、笔记本、纸张及公文包等,办公费用由村统筹使用。集体原则上不得报支电影票、戏票、歌舞票。对有教育意义的影片必须凭镇党、政办公室文件按照规定的张数和金额在管理费中列支。

(八)、干部保险费:村主要干部的保险按**委发(**)60号文件精神执行。严禁利用职权,擅自提高标准或多头投保,由个人负担的部分集体不得报支。保险卡一律交镇组织科统一保管,待到规定享受年龄时,发给本人支取。违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学习费:村干部参加学历学习必须经镇批准,不得脱产学习。学习期间,一切费用自理,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到镇组织科审核,经批准后,凭手续回本村报销学杂费、材料费等部分学习费用,本科4—5年报3000元,大专3年报2500元,中专2年报支1500元,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短期培训的培训费及材料费有文件通知规定的按文件通知执行,无文件通知规定的,除报销材料费外,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不得报支伙食费。

(十)、医药费:村级干部除因公负伤外,原则上不得报支医药费,如发生特大病患由本人申请,村两委会研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上级批准,年终在村级应付福利费中适当解决。

(十一)、其它费用:有关部门收费,必须由镇政府出文,农经站统一开据收取,在集体收入中列支,任何单位不得直接向村收取资金。对外单位恭贺等庆典活动等,原则上村级不得报支,确因关系单位数额一次不得超过200元,严禁用公款到个人出礼。

(十二)、严禁托销商品:本镇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村级托销商品,一经发现,没收其货款及利润,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各村一律不得接受外来的托销商品,如有接收的,按托受额,由支部书记承担30%,审批人承担40%,村会计承担30%,并以顶风违纪处理。

六、“两工”管理使用制度

(一)、根据《劳务条例》规定,凡年满18—55周岁的男性,18—50周岁的女性,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力,都应该承担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和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

(二)、实行计划用工。全年控制用工总量,坚持以劳为主,按照以劳编号、顺序出工、年终公布、平衡派工、年底扎差,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原则。村民小组用工计划每季度安排一次,并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由村民自主调节,村级用工一般由所属村民小组派工。村组实际用工每季度公布一次。

(三)、建立“两工”提留使用登记簿,严禁人情工、照顾工、甩手工,严禁以现金开支杂工工资,严禁巧立名目以杂工开支其它费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按季编制用工汇总表,视同财务帐册一样装订归档管理。

七、村账镇管制度

(一)、村账镇管就是将村级财务的运行状况直接掌握在镇政府监督之下,杜绝不合理及非生产性开支的源头,严把“入口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镇实际情况,村账镇管办公室,由农经服务中心直接管理,村主办会计管现金出纳,农经服务中心明确专人审核,村帐镇管人员负责记载村级总账及明细帐。

(二)、村账镇管的程序:为做到财务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每月结帐一次,两个月报帐一次,报帐前民主理财一次,报帐时农经部门明确专人审核一次,对审核后的发票加盖“同意入账”印戳,不符合规定的加盖“不予入账”印戳,记载后向村书面反馈信息一次。

(三)村账镇管,组账村管的财务档案保管,实行分级负责。村组并账前组级财务档案由村保管,并交专人负责,签名备查,村组并账后财务档案由主管部门保管并明确专人负责,年终统一立卷归档。

八、民主理财制度

(一)、村级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理财人员必须民主推选产生,一般村为7—10名,规模大的村也可增加3—4名,其中要有党员、干部代表、农民负担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组级财务收支较多的,应同时配备组级理财人员每组3-5人,人员产生必须由组级群众推选产生。年理财壹至两次。

(二)、民主理财成员必须是本村组的村民,必须会懂业务,必须完成应尽的义务,必须坚持公正、公道的原则,理财人员必须持有县农工办颁发的理财证书。

(三)、民主理财每季度进行壹次,村级报帐前必须做到先理财后报帐,便于监督村级财务收支,及时了解村级财务运行状况。

(四)、民主理财是一种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集体财务的一种方式,集体一般不应支付民主理财人员报酬,如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也可以给民主理财人员记相应的义务工,但严禁发放现金或其它实物。

(五)、民主理财小组应有审核印章,明确专人保管,参加理财成员要在单据的封面签名或盖章。

(六)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对村级的各项财务收支、集体债务、两项往来、非生产性开支、“两工”管理,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检查审核。

(七)、民主理财小组活动应有记录,对参加人员提出的意见,处理结果应予记录,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主管部门汇报。

(八)、民主理财的结果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及会议向群众公布,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明确专人向群众解答。

(九)、民主理财成员对会计档案既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查阅,又要爱护有关资料,不得随意撕毁凭证,更不允许个人保管。

九、财务公开制度

(一)、村主办会计为村级财务公开的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或财务公开的内容发生重大错误的,应追究村主办会计的责任。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农民负担情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两工使用、干部报酬,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及租赁、国家给农民的有关各项补助及财务违纪问题处理等。

(三)、财务公开的所有资料,公开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按照要求整理出公开方案,经村主要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认合规、合理、准确无误,并报镇主管部门验审备案后,再按规定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公开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严禁搞花架子。公开后,村级应安排一名村干部接待群众的咨询,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同时要耐心接受群众意见。

(四)、村级财务公开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分别在当年的2月底和8月进行公示。

(五)、财务公开的形式,有公开栏、公布榜、黑板报、戗牌、会议、广播等。村级财务公开时,根据公开的内容,群众的要求,合理选择恰当的形式公开兴办公益事业、年终决算。公开栏或公布榜要设在主要交通路口或村民居住密集区,以方便群众阅看,真正达到公开效果。

十、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一)、审计的主要对象:村支部书记和主办会计。

(二)、主要审计的内容:任期阶段的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债权债务下降情况、资产资源发包招标情况、专项工程建设情况、农民负担执行情况、本人占用公物及往来欠款情况。

(三)、村支部书记、主办会计离任,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再安排,凡审计发现违纪现象的,一律不得提拔和调动。

一、档案管理及会计交接制度

(一)、以村设置档案室,对1997年前的村财务档案等由村集中保管,**年后村会计档案由镇农经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组级等其它档案仍由各村集中管理。

(二)每年度终结,村会计必须将现金帐簿、往来帐簿交农经服务中心归档,会归报表、民主理财资料、村务公开资料等会计资料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农业承包合同、土地调整情况等都要装订成册交档案室保管。

(三)、村会计对档案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严防失窃、虫蛀、受潮、霉变、鼠咬。

(四)、调阅有关档案资料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必须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并有借条,限期归还。

(五)、档案不得涂改,不得随意销毁。

(六)、会计人员变动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清所有账册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准将移交的账册、凭证等资料带离岗位,以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资料完整性;凡未履行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会计人员不得离职或离岗。

(七)、村主办会计移交时,必须由镇主管部门和村负责人共同监交。

二、财务管理责任制度

(一)、支部书记责任:

1、支部书记为村级财务管理主要责任人,必须全面掌握村级财务收支运行情况。每年初编好全年收支计划,尤其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村级集体经济创收上。

2、支部书记对审批发票有监督权,对财务人员有管理权,对实施计划有检查权。

3、支部书记对镇统筹款的筹集和解缴负主要责任,根据年初方案按规定时间如数上缴。

4、支部书记以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及租赁,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5、支部书记对两项往来清收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集中精力组织清收,村级债务每年必须以20%的速度进行下降,要把下降的实绩与当年工资报酬直接挂钩。

6、支部书记要树立控制兴办公益事业,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的带头人。

(二)、审批人责任:

1、审批人必须按照计划使用资金,按资金来源,实行专款专用。

2、审批人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发现乱批、越权审批、不按规定审批等造成财务混乱的,不仅取消批核权,而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审批人原则上坚持不经办、不证明,便于财务规范管理。

(三)、主办会计责任:

1、主办会计为财务管理直接责任人,必须带头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规范财务操作程序。

2、主办会计有权不接收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票据,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有权越级反映财务管理方面问题。

3、主办会计负责村级现金出纳、农民负担方案的分解、村组有关往来账户登记、有关报表的统计及经济上缴往来清收、有关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工作。

4、主办人计造成财务混乱,报帐不及时,负主要责任,发现私设小金库及贪污挪用现象,必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农村财务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审计;公示;威信

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全面推行,深刻影响着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和农经服务体系建设,“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管账又审账”、“自己审自己”等状况严重影响审计的威信。在新时期下,农村财务审计如何树立威信已成为热点话题。近年来,云南省陆良县积极探索农村财务审计公示制度,为树立农村财务审计形象、提高审计威信,推动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作出了最好的诠释。

一、农村财务审计公示的基本做法

农村财务审计公示制度的基本做法是农经部门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将审计工作过程、涉及法律法规、审计纪律、审计结果、有关问题的处理、审计组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根据审计工作进展,向被审计村、组和广大群众进行全面公开的一种做法。

审前公示:在下发审计通知书的同时,以张贴审计公示书的形式,及时进行审前公示。公示审计的依据、目的和意义,下派审计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承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保密等。公示地点选在村、组所在的办公地点、村务公开栏及村庄交通要道或村民集中的地方,以便广大群众及时向审计组提供线索,并予监督。

审计过程公示:在审计过程中,由村民自己选派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一般5-7人),全程参与监督审计过程。如果因财务问题上访的审计,要保证有上访的群众代表参与。村民代表选出后,审计组向村民代表详细介绍审计依据、财经法规、常见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法律依据,相关问题的沟通和处理程序,如何参与审计和举证等。

审计结果公示:审计结果出来后,在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有关村、组机密的前提下,公示被审计村、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及有关问题的审计意见书。如果涉及经济犯罪,公示审计移送情况。如果是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在村、组换届前,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公示,以保证选民在换届选举前全面了解现任村、组干部基本情况及胜任能力。

二、审计公示对树立审计威信的作用

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农村财务审计公示对树立审计威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审计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敢于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公示,首先必须保证农村财务审计全过程在遵守审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符合权威的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在具体业务中,必须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使审前公示、审计过程公示和审计结果公示与内部审计准则相适应,并形成审计公示的标准规范。在底稿使用上,必须有标准、有统一标识,有利于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和审计质量控制。在审计人员资格方面,更注重综合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方面,基本做到了“审”、“账”彻底分离(即审计人员和委托会计相互分开)。基于上述要求,我县组织了大规模的审计公示业务培训,通过业务交流、检查等形式,提高了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审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2.促进审计工作透明化,深受社会各界信赖

实施农村财务审计公示是把整个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审计结果全部透明化,把整个农村财务再次从整体上全面的“晒一次太阳”。既是对审计工作情况的展示,也是对被审单位财务活动的客观展示,农村财务审计公示的全过程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审计组进行什么样的审计,所反映情况和问题是如何依法、客观、公开、公正、合情合理的处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使审计人员接受礼品、礼金,请吃请喝,参加公款娱乐消费,拿审计结果做交易,行政干预审计工作和审计结果等现象无机可趁,消除群众担心审计人员包庇村社干部或故意整人的心理顾虑,审计结果及其处理也让被审计村级组织和相关人员心服口服,深受社会各界信赖。

3.深化了民主监督管理,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是农村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能够保证各项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对于在思想上不重视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不到位的村级组织,实施实施农村财务审计公示后,把整个农村财务从整体上全面的、认真的再“晒一遍”,其中的财务问题必然又会曝露出来,无处藏身。因而,审计公示在审计环节上是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的深化,是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的进一步延伸。实行审计公示后,群众盯得死,看得紧,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审计问题基本是及时处理、现场进行,前审后乱、边审边乱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从根本上遏制了现象的发生和漫延,因财务问题引起的上访案件也大幅度降低。农村财务审计公示制度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4.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群众代表熟悉本村重大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基本情况,村干部的一切舞弊“见光死”,很多审计证据都是现场确认签字。二是对有疑问的、不真实的财务收支活动,群众代表都是先审计组一步发现和提出来。三是群众热心参与和舆论监督,使出财务问题暴露得更全面、及时,有利于审计组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省去了很多调查取证的工作量,节约了时间。和常规审计相比,审计公示至少节省了70%的调查取证时间和工作量,以前难处理的问题现在可以及时处理,并得到有效整改。

5.结合中国国情,推进村民自治

在村干部队伍换届选举前,将审计情况和结果进行全面公示后,审计公示已经成为影响选举结果的重要因素。多年的审计公示实践让村干部明白:农村财务审计公示是一把利剑,一切弄虚作假和舞弊都无处藏身,只有认真执行好各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法规,才是对自己的有效保护,才能取得群众信任。村干部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态度和观念因审计公示的推行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审计公示的实施,保护了有能力为群众谋利益、干实事、群众信任、作风正派的村干部。惩治和制约了自私自利、混水摸鱼、素质低下的村干部。审计公示使审计监督在村民自治中的功能得到拓展,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审计公示与换届选举、离任审计的有效结合,更好的适应了中国国情,有效的推进村民自治。

三、推行审计公示应重视的环节

1.严格遵守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依法行政

这是保障审计工作质量,树立审计威信的必要前提。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只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和内部审计系列准则等相关规定,才能使审计结论客观、公允。

2.审计工作要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是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和遵守审计准则的具体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把审计工作做细做实,避免出现漏洞和瑕疵;三是严格执行申请回避制度,经管站审计人员和记账人员要分离;四是审计工作底稿要规范。

3.审计公示的内容要有统一规范

一是不同的审计方式、审计目的,应制定不同的审计公示标准;二是审计公示书措词要严谨、客观,定性准确,不能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冲突;三是重视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公示。

4.要全面提高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农村财务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

1主要问题

一是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上,一些村社干部在春季清理越冬垃圾,栽花、修道、卫生保洁,防汛救灾等各项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年终时都需要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报销,由于村部没有计划,有时还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会造成村级欠账的现象发生;二是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上,有些施工单位利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建设的项目,不按照实施规划、预算、招投标的要求施工、工程监理不到位,有时延期完工。报账时,收取资料不完善,监督不到位;三是在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管理上,时常出现漏报、虚报的现象,有时还会出现被村社干部抵顶农户欠款的现象。因此项工作的漏洞造成农户上访;四是在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管理上,由于当时村级没有制定一套完整可行的制度,有的村把上级下拨的用来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投放给相关单位,因经营不善造成资金沉淀,还有些村怕资金沉淀一直把资金存在账户里,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五是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上,由于镇村级建设项目的议事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使项目延期、跨年度完工。

2可行性建议

2.1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面

根据《吉林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磐石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磐石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暂行办法》,全市各乡(镇、街道)均按此办法执行。该办法共分六章十四条。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主要用途、村社干部报酬标准、报账程序、经费管理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解释。

2.2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方面

磐石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项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工作。一是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建设项目及时申报并将项目内容、实施规划、预算及资金来源、招投标情况、施工单位、工程监理、资金使用及预决算资料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和镇、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政府确保在经省、市政府批复后所规定项目建设期限内完成;三是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四是规范资金支出行为。严格审核支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对实行财政报账制的项目资金,要严格报账手续,规范报账程序,完善报账材料;五是完善资金支出方式,必须通过转账方式及时足额直补到农户;六是针对涉农惠民项目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及单位实行重点监控整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3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方面

在农户粮食直补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等发放管理上,为了方便农户的领取,保证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农户手中,按照磐石市政府、财政局、农业局、监察局、审计局等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严格操作;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方面。为了更好地掌握和监督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操作,健全完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4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以壮大转型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实现强村富村为最终目的,优先于先期申报的转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可增值保值的固定资产生产和经营性设施,也可用于其他必须的生产或经营性设备、生产资料;二是使用时应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股份合作经营三种形式为主。可在适宜的情况下,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三是村委会主任作为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的担保人,必须保证专款专用,所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滞拨、挤占、挪用,出现问题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法律从严处理;四是由于村委会换届或其他原因村委会主任变动时,由上一届村委会主任将扶持资金或由资金扶持的产业、收益等如数交给新上任的村委会主任,并附有交接书上交给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存档备查;五是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专户,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立项、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必须向全体受益村民公开。村级要设立临时集体经济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管,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设有专用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2.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督管理方面

农村财务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会计;委托;财务工作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1 会计委托制度下农村财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财务工作不规范

通过调查发现,很多村委会的财务工作不够规范,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报账不及时,会计原始凭证管理混乱,不利于农村财务工作的及时、规范、公开与透明,这主要是因为很多村里存在计划外收入,或者因为在短时间内无法开到正式收据等原因,使有的村委会形成了坐收坐支的状态,这就为农村财务工作的腐败埋下了可能。同时,有的村里没有计划外收入,工作的开展主要是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就把报账等工作延迟到了年底统一进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1.2 工作人员变动大,报酬不稳定

在实行会计委托制度后,有的村委会领导认为报账人员可有可无,所以对工作人选和相应的报酬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尤其是在经历换届选举时,工作人员的流动比较大,而新的财务工作人员又很难短时间内适应会计委托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利于农村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1.3 组织队伍素质不高,经费投入有限

在有些实现会计委托制度的区域,未能及时扩充组织队伍建设,加强相关技能的培训,使得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没有得到提高,无法满足会计委托后财务工作的需要,这与经费的投入相对有限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中心会计主要是从乡镇财政等部门抽调出来的,人员不足的还会从村级会计中进行选聘,工资主要是由镇级财政部门承担。为了减轻财政负担,很多地方的中心会计都不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也就很难保证会计日常工作的质量,不利于农村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1.4 缺乏有效的监督

对农村的财务工作而言,长期以来都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财务监管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中心会计未能对财务工作高度负责,未能充分发挥委托制度应有的作用和职能,主要表现在审核票据时的随意性较大,票据的规范性和真实性不强;县、乡两级审计机构还没有进行科学的编制,审计费用相对缺乏,对于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和依据;村内的民主理财小组没有成立或运作不规范,如有的村内小组成员是由村干部指定的,没有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产生,工作人员的综合文化素质和责任意识难以满足财务监督工作的需要,很难达到预期的监督效果。

2 会计委托制度下加强农村财务工作的有效措施

2.1 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工作流程

要想充分发挥会计委托制度的作用,实现预期的财务工作目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就需要持续加强对基层财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使财务工作人员在处理会计事务时,做到标准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财务工作流程。例如,在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经手人必须获取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的组长签字,最后由会计审核记账,这有助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2 充分发挥会计的作用,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

在贯彻执行会计委托制度过程中,很多乡镇组织在思想上对此不够重视,没能深入贯彻财务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导致财务工作手续交接不清、会计档案不完整、核算不科学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因此,会计要结合当地的财务工作现状,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在加强财务监督的基础上,及时、完整的做好各村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做到对村级财务状况的了如指掌,避免集体资产不必要的流失,促进村级财务工作的良性开展。

2.3 强化财务审计监督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制度后,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村级基层组织对资金的使用仍具有支配权,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只是承担经济审计和会计的相关职能。对此,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同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善于把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将专项审计与定期审计、上下联审与交叉互审有效结合起来,切实将农村集体组织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深入贯彻财务公开制度,加大财务公开的力度,保护村民的知情权,进一步发挥村民的监督职能和作用。

2.4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建设

自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的负担虽然有所减轻,但是村委会的收入却在明显减少,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主要依赖于国家的财政专项支付制度。对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职责不清、管理混乱问题的出现。例如,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村级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等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与权力,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的贯彻与执行。

3 总结

综上所述,在实施会计委托制度后,在开展农村财务工作过程中,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相关部门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多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和作用,在不断完善基层财务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基层财务工作的业务流程,促进基层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在改善农村财务工作质量的同时,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纪灿离,赵香梅.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度的几点建议[J].河南农业,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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