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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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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规程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管理;相关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TV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8-0064-01

防洪、发电、灌溉以及供水是水利水电工程的主要目的,同时水利水电工程也是一种除害利兴的综合性工程,在环境和社会经济效益方面很明显,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对附近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在干好工程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就需要我们严格的遵守自然经济规律,采取一切能运用的手段,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变更环境影响管理。

一、水利水电工程变更问题的探讨

根据国家计委的相关规定,在建设大、中型项目审程序一般划分为项目建设书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国家水利部的相关规定,水利工程施工程序通常情况下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设计、动工前的准备、实施建设、准备生产、验收阶段以及竣工后的评价等阶段。其中,在建设的前期,应该做到的工作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等,而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建设的过程划分为工程筹建期、准备期、施工期以及完建期,其中被称为“前期工程”的有工程的筹建期与准备期,被称为“主体工程”的有工程施工期与完建期。从中可以知道,想要完成一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需要经过四个阶段(决策、设计、施工、投产),立项阶段是一个项目的开始,它包括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多数的水利水电工程都存在投资规模大、社会经济影响大、工程内容复杂的特点,比如工程工期长达17年的三峡工程,其项目论证时间都长达几十年,导致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都存在者跨度大、周期长的特点,使得工程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主要是工程规模、主要组成、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施工工期以及施工进度等方面, 使得工程在最初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研究此项工程是否可行的阶段存在有许多的不确定因素,对工程全局的布置、施工方案以及功能等主要特点带来了直接的影响,从而对工程环境造成了影响。国家对于工程变更的环境影响越来越重视,对其也制定了明确的规定,而在实际情况中,因为在工程重大变更界定、环境有影响等具有认识方面的差异,另外也缺乏规章制度,工程变更的环境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重大变更界定、管理模式

(一)有关环境保护水电工程相关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依据,相关法规条令已经明确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对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说明性质、规模、程度等是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环境影响的需要依据,同样也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法律依据。水利部为了有效的管理工程变更,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此项规定中明确指出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是审定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的部门。因为水土保持方案是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阶段技术文件,主体工程地点、规模在工程设计后续阶段以及实施阶段发生重大变化时,都会改变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在批准水土保持方案之后,在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等方面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时,需要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并报有关单位进行审批;在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过程中,在水土保持措施作出关键性的变化时,也需要审批机关的批准。

(二)界定水电工程主要重大变更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为有效管理水电工程变更问题,在2002年颁布了《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界定》,主要目的是界定水电工程重大设计的变更,指出在初步设计阶段几施工图阶段设计阶段,工程规模、防洪标准、枢纽的总体布置,以及主要建筑类型、水轮发电机以及主要辅助设备类型和布置。电气主接线、施工电流、水库淹没以及其他涉及工程安全的设计原则、标准和方案的变化均为重大设计变更。国家能源局根据水电管理体制变化的情况,颁布了《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提出了,重大设计变更就是指涉及工程安全、质量、功能、规模、概算,以及对环境、社会有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范围包括设计条件和安全标准、工程设计以及主要建筑物、机电级金属结构设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移民安置等5个方面19项,其中设计条件和安全标准是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主要方面。

三、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变更环境影响管理

环保部为了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工程变更的环境影响进行有效的管理,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涉及工程重大变更环境问题,包括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工程建设内容等变更,但没有针对工程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提出具体实施标准和要求。环保部在2012年颁布的《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支出工程范围、内容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等属于重大变化,重大变更涉及功能定位、技术标准、工程内容、环境敏感区等4个方面17项,指出建设项目变更如包括三项或三项以上重大变动,应开展建设项目全面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变更如包括两项以下重大变动的,应开展该建设项目的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变更环境影响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建设项目在设计或施工阶段需要变更环保措施时,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要严格按照规定环境保护设施变更的相关要求来执行。

结束语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基于水利、水电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变更管理的管理要求,应尽快制定出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变更的环境影响识别、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变更的环境管理制度,促进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毛战坡,曹娜,程东升,杨素珍,刘畅.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变更环境影响管理有关问题探讨[J].水利水电技术,2015,01:118-121.

[2] 贾硕.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的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11.

[3] 王子忠.四川盆地红层岩体主要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问题系统研究[D].成都理工大学,2011.

变更管理规程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在边坡治理工程中,由于国家建设部和重庆市目前都没有针对“动态设计法、信a.施工法’,的明确规定,因此出现主管部门监份管理依据不充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无幸可循的现象。本文根据多年的工作经脸,提出重庆市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设想,希望起到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使各工作环节有序,工程质圣、进度、安全有保津,投资有控制的目的。

重庆是座山城,工程建设中有大里的边坡需要治理。重庆市建委对边坡工程历来都十分重视,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以及招投标等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从执行情况看,反映良好,对提高边坡工程质f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目前边坡工程普遍采用“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在(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中以强制性条文的方式执行,与一般建设工程的工作程序有很大的区别。其中设计的主要依据—地质结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都需要在施工监测和试验中加以验证、调整,其显著特点是:由于地质环境复杂性,工程勘察、边坡试验提供的设计参数不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只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来加以验证、调整,从而修正治理方案。不可避免地产生勘察、设计、施工组织和工艺变更。这要求参建各方密切配合,才能有效地保证边坡工程的质t、进度和安全。实践证明,它是最切合边坡工程实际的勘察设计、施工方法。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建设部还是重庆市目前都没有针对‘,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的明确规定。一旦出现变更情况,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也无章可循。

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业主、勘察、设计与施工单位各方为质里事故资任相互推语的问题。多数情况下,变更设计是由于地质环境变化造成的,非勘察设计的资任。变更设计后一般要突破原概算,产生包括工程投资、勘察、设计、审查等费用由谁支付,以及支付的程序等问题。因此需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各方的责任,协调参建各方责、权、利,是重庆市建委鱼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虽然重庆市绝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都积极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但经常是变更勘察设计文件交付业主后,业主不知道这些变更需要哪一级审查,特别是边坡工程,变更设计较频繁,如果无论大小都交与建委审查,既不合适也不必要;一律由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对于涉及安全、规划等问题的重大变更,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似乎也不合适。因此应结合重庆市边坡工程的特点,制定“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边坡工程治理过程中变更设计的种类、审批程序。作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争,对如何加强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行为,确保边坡工程质f}提出一点浅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目前国内有关工程变更设计方面有系统文件的,有铁道部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交通部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地方有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前两个文件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专业性强,不能完全适应重庆市的建筑边坡工程行业管理。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与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具有可比性。建设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第28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B50319-2000 2001.5.1)第6.2.1条对原则性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应当作为f庆市编制有关文件的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0.3.31)第28条和第30条可以作为参考。

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施工变更分类:一般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2)审批权限:明确各类变更的审批权限。建议对于涉及规划、方案、投资和控制性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应由业主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较大变更,建议由原施工图审变单位审查并报建委备案后实施;一般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资组织审查后实施。

(3)变更的工作程序:问题的提出—确认—勘察设计变更—报批(报审)—变更实施。一般根据施工反馈的信息,由施工单位、业主或试验单位提出问题(变更原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惫后交业主,由业主委托变更单位完成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原则上由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经原工程设计单位书面同惫,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出具变更文件的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资任。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业主,业主根据变更的类型,组织有关部门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变惫见修改变更设计,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常州市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值得很好借鉴。

(4)变更的资任:应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第28条的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t要求的以及由于勘察设计方案原因造成的变更,应当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修改,费用应有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资,造成工程质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是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设计要求的规定造成的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850319-20002001.5.1)造成的变更,由监理单位承担;除以上原因,由于地质、环境、规划等原因或业主要求的变更应由业主负资。

变更管理规程范文第3篇

第二条凡违反《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均要依据本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违反工程变更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当的原则;责任追究及结果纳入责任单位的年度“效能机关”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考核。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

(一)项目业主(包括代建单位,下同)及其主管部门;

(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三)工程变更联合审查小组;

(四)相关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

(五)其他相关责任单位。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责任追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组织处理;

(四)党纪政纪处分;

(五)移送司法机关;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责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第七条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超越《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审批的;

(二)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审批、报备和报批工程变更文件的;

(三)将工程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的;

(四)未经审查批准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程变更,造成投资损失浪费的;

(六)未将合同必备条款写入合同,导致工程变更,造成损失浪费的;

(七)其他因、、等行为给工程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按规定落实项目评审责任,导致工程计量、经济技术签证失实的;

(二)对未按程序办理的变更项目擅自批准支付工程款;

(三)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予纠正或不如实报告的;

(四)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评审和报批工程变更文件的;

(五)评审结论严重失实的;

(六)其他因、、等行为给工程造成损失的。

第九条工程变更联合审查小组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经过调查研究、现场察看、集体讨论,擅自表态或审批同意工程变更的;

(二)超越《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审批的;

(三)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导致提交县政府审批的工程变更报告失实的;

(四)在收到关于工程变更的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组织会审,或虽经会审但没有签署具体意见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的;

(五)其他因、、等行为给工程造成损失的。

第十条相关行政执法或行业主管部门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应给予监管对象处罚或追究责任而不处罚或不追究责任,影响工程质量或投资控制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对建筑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不良行为的处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变更管理规程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变更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过程中,如何控制工程变更及变更费用,这是目前工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专业人员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中工程变更及其内容

工程变更所指的在工程项目中,依据监理签发的设计文件与变更指令,对合同范围中的工作内容、地质原因的设计、工程量变化与结构物标高尺寸等类型的变更。

在工程项目施工当中,具体工程变更情况有下列方面:

1、某些施工项目的增减,主体结构与建筑格局的设计变更,以及防雷、防火及抗震等设施与国家有关规范不相符的要进行变更;

2、设计当中的一些非常规材料,市场购买困难,应用市场中的常规材料进行替代,基础设计与水文地质的勘察要求不相符时,对基础形式、地下水与所用材料给予改进;

3、有关坐标、尺寸与标高等标准错误,各种管道敷设中的进出口走向、交叉布置与安装间距等调整,或者由于造价要求及工程进度改变,对新工艺、新技术及新材料等应用;

4、地质资料勘察不足,引发设计补充与修改,环保、消防、抗震与节能等设计的意图表述不够详细明确,或者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工程补救。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中工程变更的种类

1、工作范围变更

工作范围变更是指业主或工程师指令完成的工程范围与原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不一致,对工程范围作出改变的一种活动。工作范围的变更是最为普遍的工程变更现象, 通常表现为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

2、施工条件变更

施工条件的变更是指由于实际的现场条件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描述的现场条件不同, 为使工程顺利进行, 不得不增加一些必要的措施来实现施工合同规定的任务, 增加的工作必须通过变更令的形式实施。

3、施工变更

3.1 因加速施工所造成的施工变更

又可细分为两种情况:应业主要求对某些工作加速施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某些工作工期延误, 需加速施工。

3.2 施工顺序的调整

因施工顺序调整所造成的施工变更可分为三种情况:由于设计变更, 造成变更相关工作的施工顺序发生调整;监理工程师指令某些工作的施工顺序发生调整;因承包商原因造成施工顺序调整。

3.3 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

由于施工技术方案造成施工变更的情形有:由于设计变更, 造成与变更相关工作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改变了某些工作施工技术方案;因为承包商自身的原因造成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

4、技术标准变更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业主出于投资和进度控制的考虑,可能要求提高或降低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或者改变材料质量和类型, 或者由于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改变和施工、设计法规的改变,引起的设计和施工修改。

三、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中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容易出现“三超”情况,变更引发工程造价增加在工程竣工结算所占据比例大,而预算所预备的费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变更所需费用,致使工程造价出现预算及结算超支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工程建筑的结构、材料及功能等出现变更带来造价波动。

2、变更会带来工期的改变,这会引发承包商提出索赔,在激烈竞争当中,承包商为获得承包机会,会在合同谈判与投标报价时,向业主让利,并在结算当中,运用索赔来获得补偿,变更会让结算价比合同价高出许多;

3、由于施工方案与工程量变动,会使工程成本发生变化。如果在施工后发生变更,就需要对工程项目给予修改,从而会带来损失,这也是变更对造价带来的影响。通过本人负责的诸多项目结算数据进行分析,变更会对工程项目造价带来较大影响,占据总造价的10%左右,还有些工程项目甚至会超过30%,强化工程变更管理,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四、房地产开发成本管理中如何有效控制工程变更

1、加强建设程序规范,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业主应该重视建设程序,在手续不全或者图纸不全等条件下,不能开工,否则会造成大量的工程变更,必须加强建设程序规范,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对于工程变更管理应该有一定法律法规进行保障,现在有《建筑法》、《合同法》及《质量管理条例》等对工程项目变更提供了保障,但这些法律法规多是从工程总体角度考虑的,有关变更规范并不具体,为有效控制工程中的变更管理,应不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一些具体的变更规范,如变更幅度、范围与责任追究等方面事项。

2、做好招标中的变更条款约定

在工程项目中,变更是在所难免的,应该积极做好招标中的工程变更条款约定。在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中,对工程变更的范围与内容、变更程序及变更估价等做出明确约定,如工程设计变更中,业主要实施变更需要提前14天向承包商发出变更通知,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之后,提供变更有关说明与图纸,施工当中,承包商不得变更原工程的设计,承包商擅自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要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等。对于变更估价应明确变更估价的程序、申报及审核时限,并遵循变更估价的基本原则。在招标过程中,业主对涉及的变更条款做出明确详细规定,可为施工环节的变更管理打好基础,避免实施过程中因约定不明或歧义,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索赔。

3、加强设计变更图纸的控制

设计变更涉及到设计图纸的修改, 设计变更的图纸一般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供, 或虽然可以由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 但必须由设计单位审查并签字确认。除设计单位外, 任何项目参与者提供的图纸均为无效。业主可对此作出这样的规定: 设计变更一般情况下若没有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纸, 不得进行变更价款的结算。另外, 为保证设计变更图纸的合理性及可施工性, 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经审查批准后的图纸才作为承包商实施变更的依据。

4、要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在设计质量上严格把关,大力推行设计监理制度,尽可能降低设计变更的数量;在项目发包阶段,要由有编制资格的造价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减少工程的计算偏差,减少因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造成的工程价款的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公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签订合同、管理合同。要全方位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整个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下达的任何指令都要以文字形式为准,变更令应同时指明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及变更金额。建立文件收发制度对每个文件进行签收,尤其对每一项费用计量时把要好符合性审查关,没有变更令的改变不预通过,对变更令规范化作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尽量减少工程价款的变更。

5、完善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程序

通过完善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程序来控制变更,从而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工程变更可能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也有可能由承包商提出。按照FIDIC合同条件,工程变更的指令是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然而目前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制度尚不成熟,大多数工程依然是由业主单位直接对工程变更直接管理。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变更涉及的因素较多,客观上是由于工程建设本身的复杂性决定的,但也不可否认,部分建设单位在工程立项审批时有意减小工程规模和降低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再以工程变更的形式提高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部分施工单位则是利用工程变更及隐蔽工程签证,有意虚报高估变更价款,甚至通过不法手段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串通,利用变更工程赚取非法利润。因而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完善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程序是当前工程造价管理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管理中变更造价控制是一项颇为复杂,却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应该加强每个阶段的变更管理,全面控制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控制开发的成本,最终达到盈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颖.谈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管理方法[J].西部经济,2011(07).

变更管理规程范文第5篇

Abstract: China implemented the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n July 1st, 2003.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andard of new list valuation, is more in lin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engineering price and scientific management, it will play a more scientific and positive guidance for the better development of China's engineering cost.

关键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析;探讨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specification;analysis;discussution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4-0066-02

0 引言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建设行业在突飞猛进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的发展,需要借鉴国外经验,总结我国工程建设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计价规范。随着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步深化,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一直经受着重大的改革与考验,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正在不断演进,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更是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变革,从原先传统的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2003清单计价,后又转换为2008清单计价,最近的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工程造价即将面临的第四次革新。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新《规范》)的编制是对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原《规范》)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它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原《规范》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编制和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动态监管、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决定价格”的基础上,新《规范》规定了合同价款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中期支付、竣工结算支付以及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展现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措施,强化了清单计价的执行力度。

1 新《规范》出台的意义

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两种计价模式并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造价管理方式仍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新《规范》的施行,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①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②更加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③更加有利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④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转变工作职能的有效途径;⑤是快速实现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重要手段;⑥是进一步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迈上新台阶的里程碑。

新《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工程价款管理迈入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新时代,工程价款管理将向集约型管理、科学化管理、全过程管理、重在前期管理的方向转变和发展。

2 新《规范》的优点分析

2.1 专业划分更加精细 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专业,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保留安装、市政、园林、矿山四专业。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 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①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②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③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④规定了合同价款调整中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的解决办法与计算公式。

2.3 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新《规范》对原《规范》可执行性更加强化。①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②明确了术语的概念,要求提高使用术语的精确度;③提高了合同各方面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④细化了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和列项的规定,加大了工程造价管理复杂度;⑤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

2.4 合同价款调整更加完善 新《规范》明确,凡出现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暂估价、计日工、现场签证、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暂列金额、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等之一的,发承包双方应当调整合同价款。

2.5 风险分担更加合理 新《规范》强制了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明确了应由发、承包人各自分别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应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完全不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

2.6 方法、程序更加法治和明晰 招标控制价编制、复核、投诉、处理的方法、程序更加法治和明晰,并进行了详细阐述。

3 主要内容探讨

3.1 章、节、条数量变化明显 由原《规范》含5章19节变化为新《规范》含15章54节;由原《规范》条文137条变化为新《规范》条文253条;由原《规范》强制性条文15条变化为新《规范》强制性条文15条。可见,新规范更加细化、合理、科学。

3.2 内容涵盖更广泛 新《规范》相比原《规范》,增加了许多有关工程计量、合同价款(含约定、调整、中期支付、结算支付、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基本反映了原《规范》实施以来的主要经验和成果。

新《规范》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计价方式、计价风险开始到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以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建立的全过程。

3.3 重点内容更加突出 新《规范》在认真总结我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明确了:①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的五大内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五项内容进行编制;④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⑤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⑥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⑦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 结论

综上所述,原清单规范涵盖从招标投标开始至竣工结算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使工程施工过程的每个计价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按施工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构筑起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长效机制,是一本融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一体的规范。2013版规范则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来越高,同时对争议的处理也会越来越明确,可执行性更强。新规范的出台和实施,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更符合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必将推动我国工程造价行业向更好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12.15.